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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轻骑扛鹰旗

    一行人骑着马向营地走去,尼亚和艾伦两个小孩被告知老安东尼遇害之后一直沉默着,两人同乘一匹马,也不搭理人,莎走在最前面,远远地看到帐篷,却放慢了脚步,似乎没有勇气面对留守的老弱妇孺。


    “没想到你的刀法这么好。”祖尔克斯靠了过来,对娄乐歌说道。


    娄乐歌指着大腿上的两处刀伤,“这也叫好?”


    祖尔克斯低着头看脚下青草,短暂的沉默之后,抬起头来问道:“你用的是我见过最凌厉的刀法,但是你挥刀时却避开了敌人的致命处,不然也不会弄得现在这个样子,你,为什么不肯杀人?”


    “没这习惯。”娄乐歌道。


    祖尔克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是这个答案,沉思片刻,他说:“哪怕是敌人?”


    “本来就没有什么敌人,”娄乐歌回答道,“代表的利益不同罢了。”


    “代表的利益不同,那就是敌人,”祖尔克斯不经意地握紧了拳头,“老师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那你那位老师可真不称职,竟然教出你这样的学生。”娄乐歌盯着这个城堡走出来的小男孩,他的眼睛就像是蒸馏水一样清澈。


    “我这样怎么了?”祖尔克斯睁大眼睛和他对视。


    “别说杀人,你连害人的心思都没有。”娄乐歌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了句祖尔克斯听不懂的话:“图样,图僧破。”


    祖尔克斯受不了这种倚老卖老的眼色,终于败下阵来,翻身下地,默不作声地向帐篷走去。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娄乐歌心想,跟了上去,拍了拍祖尔克斯的肩膀问道:“你的老师是谁?”


    祖尔克斯顿了顿,道:“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但是,有人叫他守夜人。”


    “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娄乐歌扯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嘟囔着问道:“想不想学我的刀法?”


    祖尔克斯毫不犹豫的摇头,娄乐歌问道:“为什么?”


    祖尔克斯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学?”


    “看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以后出门行走江湖,碰上歹人怎么办?”


    “什么是江湖?”


    “那个,和你说不明白,这么说吧,要是你以后遇到人想要害你,你怎么办?”


    “我,”祖尔克斯低着头想了想,回答道:“那我就不出去咯,这样就不会遇到坏人了。”


    “白痴!”娄乐歌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难道你要一辈子呆在那个石头古堡里?”


    “那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祖尔克斯不明白娄乐歌为什么突然这么生气,只是遥遥望着草原尽头地平线上冒出的一个白点的阿勒雪山,“我一直喜欢在古堡前的那个小山丘上看天空,天上总是有很多云,我会把它们想象成青面獠牙的巨魔、奔跑的骏马、蹦蹦跳跳的小白兔,那时候我觉得很开心,不用去学习那些比古堡还要古老的书籍和文字,就这样一坐就是大半天,不过很多时候老师都会来催促,他也不说话,就站在我身边,负手而立,我就只能乖乖的回去看那些老掉牙的文字。”


    祖尔克斯顿了顿,继续说道:“听老师说月神湖在很久以前是蓝色的,就像草原上的天空一样的蓝,不过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哥哥没有看到,父亲也没有看到。


    我就想,是不是真的有蓝色的湖呢?这几个月我一直想着这件事,心想着草原应该有蓝色的湖吧?于是就粘着你出来看看,但是我依然没有看到蓝色的湖,却看到比月神湖的湖水还要黑的人心。


    有时候我觉得我像是一只乌龟,月神古堡就是一个壳,我窝在壳里,风吹不到,雨淋不到,还有吃有喝的,挺好。”


    娄乐歌低着头看着这个男孩,头发微微发黄,一身剪裁合体的衣服越发衬托地他的消瘦,竹竿一样的身体好像会被风吹倒,有些心痛地说道:“只怕这个壳太重,你会被压的喘不过气来。”


    祖尔克斯吸了口气,慢悠悠吐出来,他说:“我这不是轻轻松松么?”


    ***


    皓日当空,三骑出现在草原某处。


    梅克斯纵马奔驰,耳旁的风在呼啸,他突地眉头一挑,取下挂在马鞍上的牛角弓,搭箭,拉弦,瞄准,松弦,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


    一声尖啸响起,铁箭猛地蹿出。


    “没中?”威猛汉子扯了扯嘴皮子,一双虎目看着铁箭消失的方向。


    梅克斯勒住缰绳,调转马头,草原最大的部落格利尔家族刚捕获的一匹野马王嘶鸣一声,甩开蹄子,战车一般碾压过来。


    野马王最是暴烈性子,在马群中过惯了自由自在的日子,被套住脑袋供人驱使总有些愤愤然,当下也不管不顾背上主人的马鞭缰绳,一个劲儿地横冲直撞,却见一个半兽人挡在前路,前蹄扬起,作势就要踩踏下去。


    看着战车一般奔袭过来的一人一骑,威猛汉子砸吧砸吧嘴,也不躲让,张开十指,硬生生托住野马王双蹄,力道传来,双脚陷入草地,身形却不动如山,“你这畜生,要不是看在主子的份上,蹄子都给你撕下来!”


    威猛汉子话一说完,双手向下一沉,马前蹄踏入地下,汉子虎目瞪着浑身漆黑如墨的野马王,后者似乎是现在才意识到对手的可怕,四蹄颤抖着向后退去,却扯不起陷入地下的前蹄,汉子拍了拍手,调侃道:“都说马失前蹄,你这畜生是失到家了!”


    汉子身旁套着件灰色长袍的老者压低了帽檐,狭长眼中闪过一抹如毒舌般阴冷的寒光。


    汉子似乎感觉到了老者的不悦,大热天的背后丝丝凉意如游蛇,他腆着脸转过头,搓着手讪讪道:“七老,这个,俺只是和这畜生开开玩笑,当不得真哈。”


    被换做七老的老头并不理会汉子,只是裹了裹身上的灰袍,目光迎向翻身下马的主子。


    梅克斯抽出腰间长剑,手腕一个翻转,顺势一挥,挥剑成圆,还在挣扎的野马王从脖子处齐齐断裂,身首分离,浓稠鲜血喷出如注。


    梅克斯抽出一支镶有金边的白色绸巾,拭去剑上鲜血,随手丢掉价值一个普通牧民一辈子家当的绸巾,缓步走过去,接过壮汉递过来的水囊,道:“我就是喜欢巴扎的率直性子。”


    壮汉挠了挠毛糙的大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着尸首分离的野马王,惋惜道:“倒是可惜了这匹马,当初格利尔家族那老头子送马的样子可是跟死了闺女一样。”


    “一千匹野马王也顶不了一个巴扎,”梅克斯拍了拍壮汉的肩膀,“再说了,老家伙那闺女被你一晚上就给弄瘫了,第二天我见到时还不跟死了差不多。”


    梅克斯做了个男人都懂的邪恶笑容,壮汉巴扎皮糙肉厚,脸皮也不薄,陪笑着,搓着手,似乎在回味那个销魂夜的一番云雨。草原上的女子,大多都是皮肤粗糙,好不容易寻见个光华水灵的,做主子的梅克斯毫不犹豫地就让给了巴扎,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收买人心,他巴扎佩服的紧,你给我好吃好喝好女人,我就好好干活儿保你周全,这就是巴扎的理念,他斜眼瞟了瞟身旁默不作声地老头,依旧是不动声色的阴冷,也不知是从哪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浑身上下都透着冰冷的死气,巴扎打消了了套近乎的心思,转过身问道:“主子,刚才那熊瞎子到底给射中了没?”


    梅克斯不答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是熊瞎子?”


    “黑不溜秋的,又那么大的个儿,不是熊瞎子是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马上就有结果了。”梅克斯拇指和食指相抵放入口中,响亮的口哨声响起,一只巨大雄鹰破云而出,一个俯冲姿势,如流星下坠,狠狠砸向地面,眼见就要坠落地上时猛地铺开一人长的金黄色双翅,即使隔着四五百步,也看的巴扎一阵心惊胆战,乖乖,要是自己从这么高的地方砸下来,还不得摔成肉饼?


    雄鹰贴地飞行,落在梅克斯伸出的手臂上,能轻松拉开五百步弓的手臂竟然微微向下一沉。


    “你这小家伙,又长肉了!”梅克斯轻拂雄鹰的脑袋,从它口中取出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转向老头问道:“七老,这个是?”


    “棕熊怪,两级。”老头发出一阵尖细的声音。


    “果然是个熊瞎子!”梅克斯随手一抛,依稀还在跳动的心脏被抛入空中,雄鹰扑着翅膀飞起,稳稳衔住心脏一口吞下,待宠物飞向高空,影藏与浮云间后,梅克斯转身对壮汉说道:“巴扎,走,主子带你找人玩儿去!”


    一轻骑扛鹰旗踏草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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