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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所谓信仰

    但凡英雄出场的关键时刻,游鸣诗人拨弄七弦琴的时候总是会顿一顿,就像小酒馆中的说书人也会猛地一拍惊堂木,听众们总会把心提到嗓子眼上,该掏钱的掏钱,该吆喝的吆喝,然后听说书人将英雄救美或者路见不平的老俗套的情节说上这么个一回,说者有心闻者有意,也总能赢得个满堂喝彩。


    千万年来,这种情节都出现在故事中,观众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是依然热情不减。


    约克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少年要在这个时候跑来逞英雄,虽然他时机把握的很好——恰巧是这些人的生死存亡的时刻,但若是不掂量掂量实力,这和找死无异,而且大摇大摆走过来时还很潇洒的说了一句:“禽兽,放开那妹子!”


    大概是个傻子吧,约克想了想,转过头去看郭尔巴巴,却见他神色凝重,已经按在了刀上,似乎对这个小子有些忌惮。


    约克和几个同伴都把视线重新放到这个背着长刀的少年身上,突然就看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少年手中提着两只血淋漓的人头!


    少年就这么一步一步走着,像是在闲逛,他头顶有一只小羊羔,咩咩叫着,怀里有一个小男孩儿,似乎是睡着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滑稽,但是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因为他手中的人头虽然那样鲜血淋漓,但是依然能看得出来身份,正是队伍里实力最强的那两人。


    少年每走一步,约克就向后退一步,像是感到了威压,他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勇气,就连和这个少年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


    娄乐歌将小羊羔放在地上,指着它的鼻子说道:“小家伙,可别再乱跑了,这些恶人可是管杀不管埋的主儿。”


    他又将昏睡中的艾伦交到目瞪口呆的喀秋莎手中,埋怨道:“你这婶婶当的太失责了,这次可要把这小子看好了,别让他再跑丢了,到时候我才懒得去找。”


    他转过身,对郭尔巴巴问道:“尼亚那小妮子被你藏在哪里去了?”


    郭尔巴巴猛的一脚踏出:“要想知道,先问过我的刀吧!”


    郭尔巴巴是部落里的第一猛将,奔跑时像一头发起冲锋的狮子,带着风声,挥着弯刀砍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笑了笑,猛的丢过去一个东西,郭尔巴巴瞳孔一缩,挥刀横劈,将死不瞑目的人头劈作两半,脑浆四溢。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另一个人头接踵而至,还未来得及收刀,也来不及躲开,人头像是炮弹一般,带着呼呼的风声,顿时砸在他的脸上,他猛的向后倒飞出去,重重地落在地上,脑袋里嗡地一下,眼前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头碰头,”娄乐歌拍了拍手,饶有兴趣地说道,“看来是你的脑袋不怎么硬。”


    震撼!


    除了这两个字,喀秋莎再也不知道怎样形容现在的心情,郭尔巴巴野牛一样重的身子,就被眼前这个少年随意丢出去一个人头给打飞出去三四米,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一个人的手臂变成一架攻城投石车?


    就在喀秋莎震惊之余,一个身影极速地蹿到娄乐歌身旁,弯刀舞成了花,明晃晃刺人眼角,“小心!”喀秋莎大声喊道。


    娄乐歌一个侧身躲过约克的一刀斜刺,抓住偷袭者的手腕,一用力,咵的一声,约克只觉得钻心疼痛从虎口传来,右手顿时失去了知觉,弯刀蓬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中看不中用,演杂技还差不多。”


    娄乐歌松开约克地手,从地上捡起弯刀,对目瞪口呆的众人挥挥手:“一起来!”


    “咱们这么多人,还怕这么一个小鬼?”


    有人大喝了一声,其余的人纷纷拔出弯刀冲了过来。


    诺川喊道:“小子,你会死的,快逃吧!”


    娄乐歌冷不丁笑了笑,打架,哥哥还没输过呢!


    他不退反进,脚下发力,猛的冲进二十多个五大三粗的半兽人之中,顿时沉闷声,金属撞击声,惨叫声响成一片,不断有人飞出来。


    片刻后,只有一个人还站在地上。


    娄乐歌对着地上痛的打滚的人吐了一口痰,说道:“你们这群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


    话刚说完,他就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都来的太快,结束的也太快,前一刻还提着刀气势汹汹要杀人行凶的人都倒在了地上,再看看郭尔巴巴,躺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神转折的始作俑者也倒在了地上,眼睛肿了一块,身上有三处刀伤。


    喀秋莎第一个回过神来,一把将昏睡的小艾伦塞到诺川手中,拖着受伤的腿一瘸一拐爬过去,附在娄乐歌胸前,是咚咚咚打鼓一般的声音,她顿时松了一口气,没好气道:“逞能吧,你这小子。”


    七八个受伤的人围了过来,喀秋莎转过身说道:“别担心,是小伤,只是脱力了,这小家伙死不了。”听了喀秋莎的话,众人这才放松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去把那些家伙收拾了。”喀秋莎望着大伙儿说道。


    “要杀了么?”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怯生生问道。


    “你的姆妈被杀了,你的父亲被杀了,你还能放过这群野狼?”


    小姑娘猛地一窒,一咬牙,捡起地上的弯刀,大步走了过去。


    草原上的厮杀就和羊吃草,鹰抓兔一样平常,大部落吞并小部落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强者生存是这里唯一的法则。这个小部落最初也有接近三百人,迁徙的途中死了一百多,又有几十人被大部落抓住做了奴隶,在草原,人命贱如草。


    剩下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用娄乐歌以前的世界经常玩的游戏中的一句话来说,只有两个字:补刀。但是在这里,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死了就是死了,不能在生命之泉中复活。


    郭尔巴巴被喀秋莎几巴掌拍醒,他看着满地的尸体,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形,“没想到我竟然会败在一个小子手中,人算不如天算。”他将尼亚的隐藏地点说了出来,喀秋莎带着两个受伤较轻的年轻族人骑马找回了尼亚,小姑娘还被蒙在鼓里,回来后看到流了一地的鲜血和内脏,还有数十具尸体,和弟弟做出了相同的选择——她晕了过去。


    这些五大三粗的半兽人终究是普普通通的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有心无力,郭尔巴巴苦心经营的计划因为娄乐歌而功败垂成,临死前只是无奈的笑了笑,叹命运,叹造化。


    喀秋莎到现在依旧穿着围裙,但是围裙被大片的鲜血染成了深红色,有自己的有族人的也有敌人的,她把火把丢进柴堆里,柴堆立刻燃起了熊熊火焰,此刻,不管是族人还是敌人,都化为灰烬,然后被洒到草地上,用自己的身体反哺养育他们的科尔扎勒草原。


    娄乐歌站在喀秋莎身后,凝视着熊熊烈火,说道:“我还以为你们要天葬。”


    诺川是个“库卡”,在族里是负责引渡亡魂上天的,相当于兽族的祭司,祖尔克斯有些想不通为什么一个部族最重要的职位要交给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来做,最后才听醒过来的尼亚说起,是因为他的灵魂最纯洁,离盘鞑天神最近。


    喀秋莎并没有立刻回答娄乐歌的问题,反而是诺川走了过来,这个小个子半兽人此刻穿着一身青白条纹相间的长袍,头上顶着一个犄角,涂着彩绘,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他对娄乐歌欠了欠身,问道:“什么是天葬?”


    “恩,就是,”娄乐歌迷糊了,“就是把遗体切碎丢到某个地方,会有鹰或者其他的鸟类来吞食,能让人死后能到天上。”


    诺川笑了笑,“人死了就死了,灵魂自然会被盘鞑天神接走,哪里需要什么鹰来啄食。”


    “风俗不一样吧。”娄乐歌说道。


    “那这个所谓的天葬是哪里的风俗?”喀秋莎突然转过头来问道。


    “很远的地方。”娄乐歌说完走开了,剩下喀秋莎和诺川两夫妻半醒半疑地看着对方。


    风很轻的吹,堆积了一整天的乌云终于似乎要散开了,云层间裂开一条缝隙,阳光从云缝之间落下来,像是一道帷幔,将一线青草染成金红色。


    娄乐歌看着那一线金红色的光,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有幸存的半兽人走过来,右手按在左胸对他弯腰行礼,接着又有一个半兽人走过来,依旧把手按在胸口.这是半兽人对待外族人最大的礼节,娄乐歌很坦然地接受了他们的敬意。


    喀秋莎穿着围裙走了过来,两眼直直地盯着娄乐歌,良久,她点了点头,低声说道:“谢谢。”


    骨灰被诺川捧起洒向空中,在风里飞散,飘落各处。


    弯腰,捧灰,挥洒,诺川这个在人前唯唯诺诺的小个子倔强地洒着骨灰,眼神坚毅,不管是族人还是敌人,此刻灰飞烟灭,都将化作尘土。


    祖尔克斯牵着陆行鸟走过来,说道:“半兽人信奉盘鞑天神,但是盘鞑天神似乎很喜欢在天上看着自己的信徒在草原上相互厮杀。”


    娄乐歌想了想说道:“所谓信仰,只不过是弱者自我安慰的东西。”


    他接过缰绳,呆鸟痴痴地看着四处飞扬的骨灰,竟然任由娄乐歌牵着。


    灰白的骨灰铺了薄薄一层,祖尔克斯骑上陆行鸟,在地上留下一串鸟掌印,他转过头,对娄乐歌问道:“所以你没有信仰?”


    娄乐歌笑了笑,“我没有信仰,只有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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