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之英雄无敌》 第一章 格罗姆 格罗姆感到一双手扶在自己的脸上,温暖而柔软,好似一阵春风拂过阳光照耀着的大地,格罗姆伸手去抓,刚好把那双手握住,是没有骨头一般的柔和温软,好像自己的双手都要被这温柔融化。这手微微泛着金光,鲜亮却不刺眼。格罗姆躺着,想要坐起来,可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竟然没有丝毫力气。 她伸出另一只手温柔的按在格罗姆胸口。 格罗姆没来由的咯咯笑着,满脸的幸福。她将脸凑了过来,火红色的发丝垂下,搁到格罗姆的脸上,柔柔的,弄得格罗姆直犯痒痒。她脖颈处露在空气中的肌肤像雪山一般干净白皙,吹弹可破。格罗姆闻到她身上若有如无的香味,忍不住吸了一口。他从来没有闻过这种味道,虽然很熟悉,可是却记不起是在哪里闻过,就像每天呼吸的空气,草味花香,因为太过熟悉平常,往往被忽略掉。他看不清这人的面孔,即使就在面前,每当视线落在她脸庞时就会变得模糊,不管怎么努力,依然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他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眼睛已经无力聚焦。 “好好活着。”一个声音从她口中传来,音线很细腻,语气里满是温柔。接着她的身影渐渐变浅,模糊,直至消散,像不可挽留的春意,格罗姆伸出双手想要去抓,可终究什么也没有够着。 “好好活着。”一声长叹,宛如天籁。 又是这个梦。 他霍地惊醒,全身被冷汗浸透,薄薄的衣衫贴着胸背,很难受。他坐起来,瞪着眼睛,却没有看见一丝光亮,虽然极力让自己保持镇静,可他还是感觉到了莫大的恐慌,这黑暗透着阴冷,好像来自深渊里的万年寒冰。 从自己有记忆以来,每天晚上都会出现这个梦境,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格罗姆记的一清二楚,而每当从梦中醒来,疲惫就会占据着他的身体,好像这个梦会在睡眠之中抽去他身体的每一丝精力。 村里的萨满说,这是个不祥的预兆。 可哪里不祥呢?是那个女人吗?格罗姆总是想不明白,不过对想不明白的事情他总会选择逃避,那种死脑细胞的事情格罗姆一百个不愿意做――前提是他有脑细胞。好好活下去么?自己不是活的好好地么?正当格罗姆这样想着,铁链的撞击声传到他的耳朵。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丝光线穿进来,正好照到格罗姆的额头,他没有伸手去挡,而是努力的睁开双眼,尽管这光线刺痛着他的久未见光的眸子。 “如果我是你,我会转过头去。”门缝变大了,一个巨大的身影挡在格罗姆前面,正好挡住照在他身上的光线。.info[] 格罗姆心中有一点失望,同时夹杂着些许无奈,就地一躺,脸又迎着了漆黑的天花板,“这是第几天了?”格罗姆平淡的问道。 “对你来说时间还有那么重要么?”这个声音有些苍老,却底气十足,隐隐带着一丝不满。 “我只是想出去透透气。”格罗姆呼出一口气,“我讨厌没有人和自己说话。这无聊的地窖快把我弄疯掉了。” “无所谓了,明天你就能出去了。”大个子两步跨到格罗姆前面,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酒囊,给自己灌了一口,递到格罗姆胸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刑期提前了。” 格罗姆好像没有听到大个子口中的话语一般,只是接过酒囊,一口下去,酒囊就完全瘪了。“是村长家酿的吧?味道还是那么好!”说完一口气吐出来,好像全身的疲惫都被这口酒融化了。 “小子,明天你就要掉脑袋了,能不能给一点正常的反应?”大个子一巴掌扇过来,拍在格罗姆的脸上,差点没把他刚喝进肚子里的酒给震出来。如果这里的光线再强一点,就能看见格罗姆脸上的血红的指印。 “那你想看到什么反应?”格罗姆依旧懒洋洋地问道。 大个子愣了愣,猛地瞪大了双眼,“惊恐!畏惧!愤怒!” “值得么!”格罗姆突然坐起身来,正好迎着大个子的脸,四目相对,两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寒光,“不就是掉脑袋么?又不是什么大事。”格罗姆依旧露出满不在乎的表情,可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道:“牙儿的裙子是你偷的吧!” 尽管背着光,可格罗姆还是看见大个子满是皱纹的脸上泛着羞红。 “那妹子是我的,谁也不能碰!”格罗姆补充道。 大个子瞬间从身后抽出一把一人长的大刀,手指在刀身轻轻一弹,大刀激烈的颤动着,整个屋子都是嗡嗡声。 “大爷的,一条裙子都不行?”大个子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像咆哮的地狱恶魔。 “一根头发都不行!” “那这个呢?”大个子变脸比翻书还快,从怀中掏出一个酒囊,诱惑一般在格罗姆面前晃了晃,“村长家的酒是好酒,可再好也好不过我存了五十年的棵松!而且,我明天砍你头的时候会干脆一点,保证没有痛苦,怎么样?” “牙儿是我的!”格罗姆两眼瞪去,泛着红光。 “就算爷爷也不行?” “滚出去,”格罗姆一把夺过大个子手中的酒囊,吼道,“老不要脸。” 大个子立马转过身向门外走去,步伐中没有丝毫犹豫,到了门口,脚步突然一滞,“你是火刃氏族的传人,家族虽然没落了,可火刃氏族从来就没有一个孬种,从来没有!”大个子丢下这一句,头也没回的离开了。 屋外光线昏暗,油灯挂在墙上,油脂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一指大小的火苗晃晃悠悠,好像要努力排开这如铅般沉重的黑暗。 光线照在大个子的身上,在他背后的墙上留下一个巨大的背影。大个子伸手抓了抓脑袋,灰白的头发鸟窝一般凌乱,他皱了皱眉头,呆了一会儿,似乎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离开了地下室。 两个兽人步兵走到大个子刚才站的位置,从腰间取出钥匙,将巨大的锁链挂在铁门上。 锈迹斑斑的铁门缓缓合上,照到屋子里的光线慢慢变窄,伴随着哐当的一声,最后一丝光线在格罗姆的额头上消失,他的眼睛再也没出现过闪光,一切又归于黑暗。 门外传来哗啦啦的铁链撞击声,像地狱的呼唤。 牢房的门紧闭了,地狱的门大开着。 明天就要掉脑袋了么?格罗姆想着,又沉沉睡去。 第二章 娄乐歌 世界的另一边。 娄乐歌无奈的打出了gg,切出游戏界面。显示屏上留下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亡灵的四条冰龙和暗夜精灵的熊鹿混合编队将自己的要塞打爆,剑圣怒吼一声倒下,插在背上的战旗无力地垂着,西瓜刀依旧紧握在手中,他的灵魂升起来,瞬间被敌军淹没。 这是他今天输掉的第八场比赛,胜负比例是八比零。这一场他坚持了半个小时,可是终究还是被拿下了,恶魔猎手和死亡骑士两个英雄联合骚扰,自己练级多有不顺,而且两家的微操都很好,最后偷偷憋出的冰龙和大师级的熊在这个游戏中都是变态兵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自己的狼骑和白牛部队根本无力抵抗。 他双手相叠放在脑后,靠着椅背望着天花板,有些失落。一个qq对话框直接弹了出来,是个抖动窗口,头像是个拿着机关枪扫射的炮炮兵。 “兄弟你兽族打的不错啊,不过就是队友不怎么给力,没有在二本完成后及时爆出兵,这才被压着打。你就差在微操上,大局意识还是很好的,每次我们偷矿都被你发现了,不过你们两家没有升级三本,就不应该拖到最后。”对方侃侃而谈,娄乐歌能想到她唾沫星子乱飞的样子。 娄乐歌没有吭声儿。 “其实我这次是和朋友开了黑,我们两个一起组队打了两三年了,你们赢不了也正常。下次再切!” 娄乐歌吃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用食指在键盘上戳了两个字:“好啊。” 炮炮兵得意洋洋地下线了。 要是炮炮兵亲眼看见娄乐歌的操作,估计就不会这么得意了,只会骂一句变态,然后扭头就走。娄乐歌桌子上有两台电脑,左右手各自控制着一只鼠标,键盘完全没有动过。炮炮兵和她的朋友其实是在和娄乐歌一个人打,而且他中途接了个电话,充话费送的诺基亚没有扩音功能,他不得不用手将电话放在耳朵旁,这才导致“队友”没有爆出兵。 娄乐歌也懒得和她解释,这是一件挺无聊的事情,就像他靠着微操在平台上再也找不到对手,然后就换了左手打,找不到对手后又换成2v2,要是2v2又不到对手了,他还能干什么呢? 何苦呢?他有时候这么问自己,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小强把脑袋搁在床沿,火红色的紧身三角裤衩罩着他诱人的屁股,像是一面旗帜,他笑嘻嘻问道:“召皮,饿了没?” 召皮是娄乐歌的绰号,四川人大概都懂。娄乐歌摸了摸肚子,“饿了。” 小强露出招牌式奸诈笑容,双眼眯成一道圆弧,金光闪过,“饿了就去买吃的吧,瞧你都瘦成这样了,顺便帮哥带二楼的小炒肉拌饭,别放、、、” “辣椒!” 娄乐歌接过了他的话,后者露出了“你果然懂我”的表情,红裤衩扭动两下,又贴到床单上了。娄乐歌关了两台电脑,蹬上人字拖,啪嗒啪嗒走下楼。 六月了。 是毕业的季节,娄乐歌今年二十三岁。 他对坐在门口听收音机的楼管大爷问了好,大爷笑着点点头,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两排牙齿,然后又咿咿呀呀的哼着,收音机里陕北《走西口》的声音渐渐变小,最后被校园广播里的女声所掩盖。 夕阳作余晖,金色阳光洒落,被法国梧桐切碎,在林荫小道上投下片片斑驳。 娄乐歌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放在人群中转眼就找不到了,就像他在魔兽世界吧发的帖子――秒沉。他曾经幻想过贾君鹏那个帖子是他发的:“娄乐歌,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然后就有很多吧友跟着回帖,于是小小的虚荣心就得到了满足,不过现实情况肯定是:除了机智的黄图哥和挽尊党,没有谁会回他的帖子。 严格来说,娄乐歌算半个宅男,上了大学后,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宿舍度过的,男生宿舍嘛,魔兽,av,啤酒泡面,无外乎就这么几件事。不过娄乐歌有点不一样,他的书桌有一半空间被书籍占据了,内容嘛,五花八门,比如盗版的《盗墓笔记》,《中外名枪》,《量子物理导论》,《外星生存手册》、、、甚至还有一本苍老师的写真集,当然,这本书经常被勤奋好学的同学借阅,还回来时总有些不明物体粘在上面。 应用物理系有六十个汉子,九朵花,共计六十九人,系里开会,负责会议安排的小强就会在黑板上写:应到69人,实到六十八人。汉子们在下面笑的很欢乐,这让活了二十九岁就单身了二十九年的极品女辅导员很费解,智商高达一百二十的脑袋也有不够用的时候! 现在正是饭点,大喇叭里又响起了蛋蛋忧伤的歌,前些年看着大四的师兄师姐们喝的醉醺醺的,唱着闹着笑着哭着,疯魔一般,娄乐歌总是不能理解这种情绪,到了现在轮到了自己,他好像懂点什么了。 身在其中,便知其味。 不过小强说那是脑袋被门夹过的文艺青年才有的情绪,与其伤春悲秋想那些莫须有的事儿,还不如看看宿舍楼下穿着吊带背心和热裤,去澡堂的妹子来的实在。 娄乐歌笑了笑,觉得还是小强这样才好,对得起这四年大学,如果能找到一份国企的好工作,那就完美了。去食堂二楼买了饭,回到宿舍,小强老早就下了床等着,一双发黑的银筷子在饭盒上一个劲儿地敲。 娄乐歌将小炒肉拌饭放到他碗里,问道:“你丫是秧歌队敲鼓的?” 小强扯下睡得黄里透黑的枕巾裹在头上,在后脑勺打了个结,浓眉向上一挑,“被你洞察到了!”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小强一脸无辜样,一边玩手机一边埋头刨饭。 娄乐歌笑了笑,打开了电脑。 “擦!” 小强怒吼一声,像是漏气的充气娃娃一样将饭粒喷了出来,娄乐歌抹了抹脸,幽怨地看着他。 小强丝毫不理会受害者的感受,一副怒其不争的模样,说道:“又打魔兽!打魔兽又不能当饭吃。召皮你工作找到了么!” 娄乐歌想了想,答道:“好像还没有诶。” “皇帝不急太监急。”感觉到了说错了什么,小强慌忙改道,“太监不急皇帝急。” 娄乐歌就是这么个人,别人手忙脚乱的时候他反而静得下心,他管这叫胸中有沟壑,临危不乱,不过也有可能是反射弧太长了。活了二十三岁,到了现在还是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有时候想想以后的日子,工作,租房,坐车上班,结婚生子,朝九晚五的生活,他会隐隐地觉得恐惧,怕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平平庸庸度过了。 他盘腿坐在网吧搬迁时买来的椅子上,qq刚登陆上去,就弹出来一个对话窗口,依然是那个叼着烟用机枪扫射的炮炮兵,娄乐歌想不通一个女生为什么会用这么个头像,她的网名是“卡农”。他怎么也不能将一个叼着烟斗拿着机关枪扫射的炮炮兵和卡农这两个字联系起来,就像王家卫式的台词,一个事件加一个绕口的时间再加一个无聊事件。比如:在炮炮兵端起一把加特林机枪之后的两小时八分钟三十六秒,卡农又去吃了甜筒,不过这次,她没要香芋味。其实通俗点讲就是简单的五个字:风马牛不相及。 卡农说:“小伙子,来一局?” 娄乐歌依旧是懒洋洋地用食指在键盘上戳出来两个字:“好啊。” 娄乐歌也不知道是昨天还是前天加的这个人,他qq里的联系人基本都是同学,但是很少。卡农也许并不是一个女的,进入登陆界面时娄乐歌在想,很有可能是一个抠脚大叔,此刻刚刚关了快播,点上了一根利群,在不到十平米的昏暗小出租房里,臭袜子塞在皮鞋里,香烟上的红点一明一暗。至于为什么是利群,娄乐歌也不知道,他只是想象对方的样子,揣测对方的职业,也许是个苦逼的码农,敲完一段又一段代码后玩两局魔兽争霸放松一下。 娄乐歌又傻傻的笑了笑,他觉得他又窥探到了某个人的隐私,觉得有些小小的满足。 进度条抵达了终点。娄乐歌拿过一盒酸奶,只用鼠标在屏幕上点击。开局很常规,双方各有试探,但是很快,娄乐歌就发现这个对手非但凶狠而且狡诈,他喝酸奶走神的瞬间,派出去侦查的兽族步兵就被对方以一记漂亮的十字围干掉了。一个步兵并不算多大的损失,不过对方精巧的圈套和微操让他不由得警觉起来,他在主基地补了防御塔,同时派出两个步兵巡逻,这救了他一命,对方的三辆攻城驽车和女猎编队已经开到了家门口,他果断放弃了打海龟点的计划,买了回城卷轴慌忙回撤。 娄乐歌手心出了冷汗,不敢再疏忽,他放下酸奶,左手按在了键盘上。 鏖战刚刚开始就达到了白热化,对方拉过来五六个小精灵,女王升级到了三级,二英雄熊猫也出场了。娄乐歌的手指在键盘上飞速跳动,他几乎没有思考的时间,对方四辆驽车点掉了自己的二本建筑。娄乐歌拉上了苦工,决定和对方硬干一波,至少要敲掉那四辆驽车。 双方的士兵在迅速的交换,成片的血浆洒在战场上,满地尸骨累累。 娄乐歌在不同的界面中高速切换,他知道对方也不好受,这么拼微操,几乎和职业选手的操作频率一样了。只要这一波能坚持下来,自己有经济优势,赢的几率很大。他心跳加速手心冒汗,甚至连背上都是凉飕飕的,几个黑血的步兵和白牛被拉了回去。这是他遇到的最强的对手,和昨天2v2相比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他决定冒险升级三本科技,给剑圣配备电球,再出两三个牛头人,如果对方稍有犹豫,没有趁着自己将资源投入到升级科技的间隙进攻,那么他就必然会取胜。 娄乐歌又虚张声势地出了两个步兵守在家里,双方都在僵持,如果对方相信自己是在屯兵而不敢进攻,那么她就上当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三本科技刚要完成的时候,娄乐歌似乎见到了胜利的曙光。 “你输了。”卡农在屏幕下方打出了字。 “你的三级基地还没完成,而我有四辆三攻的驽车,六只大师级的熊和五只角鹰兽,还有一队小鹿,已经爆八十人口了,牛头人都没用。而且,”她打出了一个笑脸(-_-),接着有些得意地说,“你被rush了。” 娄乐歌有些不相信,剑圣踩了疾风步侦查,果然见到主基地外大兵压境,黑压压一片,而且有三棵暗夜的战争古树。他有些惊讶,问:“你开矿了?” 对方回了三个字:“两片矿。” 娄乐歌无奈的打出了gg,退出游戏,切换到qq对话框,说道:“你厉害。” 卡农发过来一个咧嘴狂笑的表情。 娄乐歌仰头呆呆的看着天花板,觉得第一次有人这么了解自己。这有点像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吃麻辣烫的时候,老板问加点什么,他会突然蹦出来说:“不要辣椒和香菜,加点醋。”娄乐歌点开卡农的资料,只有个性签名那一栏上写着“血与火之歌。” 还有点文艺范儿呢,娄乐歌想着,或许这个抠脚大汉有一天会拍案而起,炒掉老板鱿鱼,扔掉笔记本电脑和代码,刮了胡子,背着旅行包穿上旅游鞋,真如利群广告词那样来一趟心灵的旅行。 “想去旅行么?”对话窗口“嘟”地弹了出来。 娄乐歌看着这句话,有点呆了,她知道我在想什么?开玩笑吧!肯定是巧合!他想了想,打出一行字:“想啊,不过不知道去哪里。” “你这么喜欢打魔兽,去魔兽世界咯!” “神经病,这只是个游戏好不好!” “真人体验嘛,不是都有真人cs吗?为什么就不能有真人魔兽争霸?” “在哪里?要不要门票啊?我没多少钱了。” “不远,我请你!” 还有这等好事?娄乐歌突然想到了小强见网友时的悲惨经历,决定还是小心一点好,问道:“你到底是谁啊?为什么要请我?” 卡农发过来一个鄙视的表情,“爱去不去!” 娄乐歌等了很久都没收到下文,有些急了,万一真是个漂亮妹子呢?我一个大老爷们儿还怕啥! “去!我去!” 就在娄乐歌按下回车键的一瞬间,艾泽拉斯世界的某个角落,一道大门缓缓开启,无数能量从那扇名叫“末世之门”的青铜大门中涌出,传到古城的电网中枢,再通过一根根高压电缆传输到大学城某高校的313宿舍。娄乐歌的dell笔记本电脑瞬间化为齑粉,巨大的能量漩涡通道在一瞬间形成。 娄乐歌只觉得眼前一亮,顿时失去了知觉。 第三章 命运 娄乐歌缓缓醒来,无数信息如洪水一般涌入脑中,就连小脑也被迫转动起来,他拍了拍脑袋,突然意识到一个很荒谬的事情:自己多了一个人的记忆! 鬼上身?穿越?异界大陆?平行世界? 艾泽拉斯!这个世界的名字竟然叫做艾泽拉斯!这不是魔兽争霸游戏里的背景世界么?这是什么节奏啊!娄乐歌心中一万头草泥马撒开蹄子轰隆隆碾过,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加坑爹的事情了。.info[]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摸了摸后背浸出的冷汗,四周是一片漆黑,他突然想清楚了原由,是那个叫做卡农的人,肯定是他了! 娄乐歌对着黑暗问道:“卡农,能开灯么?” “这里没电诶!”是一个纤细柔弱的声音。 娄乐歌觉得这声音很空灵,像是从很高远的地方传来,他有些惊讶地说:“没想到你还真是个女的。” 一道柔光亮了起来,娄乐歌揉了揉眼睛,慢慢适应了这光线,才发现光源竟然悬浮在半空,像是一只超大号的萤火虫。 “你才是萤火虫!”一道女童稚气的声音响起,光源晃了晃,向娄乐歌直奔过来,最后停在他面前,离他的鼻子不到五厘米。娄乐歌这才看清楚竟然是一只背上长着翅膀的小精灵,精致的脸庞,尖尖的耳朵,她手中挥舞着一只小木棍儿,顶端戳着一坨发光的黑乎乎的东西。 娄乐歌看着那只木棍儿,心道,“卖火柴的小姑娘?” 小精灵撅着嘴,挥着木棍儿在娄乐歌鼻尖上狠狠一敲,火星四溅,“是魔法棒!”她气冲冲地说道。 “擦!” 娄乐歌鼻尖火辣辣地痛,顿时闻到一阵烤猪皮的味道。 “皮皮,你又调皮了。” 那道纤细的声音在娄乐歌身旁响起,他转身一看,旁边竟然坐着一个长腿美女,白色长裙,三千青丝披肩。她伸出一只手,小精灵落到她青葱手指上。 “你是卡农?”娄乐歌捂着鼻子问道。 美女点了点头,直直地盯着娄乐歌,漆黑的瞳孔中闪过一丝疑惑,“你不怕?” 娄乐歌挠了挠脑袋,“你又不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地上也没掉肥皂,我怕个毛!” 卡农笑了笑,“你适应的倒是蛮快的。” 娄乐歌想了想,问道:“这叫皮皮的家伙是个什么东西?” “我才不是什么东西!”小精灵作势要冲上来,却被卡农捏住了双脚,翅膀一个劲儿地扑腾,但就是挣脱不了。 “我知道你不是东西。”娄乐歌突然邪恶地想了想,以前抓住蚊子的时候就用指甲掐住蚊子脚,让它飞不起来,还要恶狠狠道:“让你丫咬我,让你丫咬我!” “我也不是蚊子!”婴儿巴掌大的小精灵鼓起腮帮子,眼泪哗啦啦留下来,被卡农放开后就飞到她肩膀埋头哭泣。 娄乐歌转过身去戳了戳,稀罕道:“哎呀,还会读心术?”见这小东西不理会自己,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卡农身上,问道:“你怎么把我弄晕的,又是怎么把我弄到这里来的?” “召唤啊,”卡农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一只小木棍,在身前半空画画,嘴里念念有词,也不清楚在说什么,“biu!”最后她说,“这样你就出来了。” 半空中出现了一道六角星芒的图案,小精灵撒泼打滚后抹了把鼻涕泡,扑腾着翅膀飞过去,抓起六角星芒满屋子飞。 娄乐歌问道:“大姐你就别玩我了,给我一个符合科学的解释好么?” “如果我说虫洞啊平行空间啊记忆移植什么的你是不是会比较好接受一点?”卡农反问道。 “这还是不科学!” 卡农扬起柳叶眉,嘟囔着嘴,“看吧,你好歹还是学理科的诶,这哪里不科学了?” “呃,是,就是、、、”娄乐歌一时语塞,“我经常逃课,也挂过很多科。” 卡农吃吃地笑了笑,最是那美人一笑别样风华。 现实中的美女远要比电视上来的真切,放到街上能让八岁以上八十岁一下的男人都变成牲口,娄乐歌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女子能这么漂亮,竟然看的有些呆了,不过他很快便反应过来,哀求道:“别玩我了,把我送回去吧,我不会报警的。” 卡农摇了摇头,眼中仿佛闪过一丝忧伤的情绪,“要想回你以前的世界,只有通过极北的末世之门。” 娄乐歌想了想,问道:“怎么过去?” 长腿美女抱着腿,下巴顶在膝盖上,“就这么走过去呗,一路向北。” “那我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娄乐歌伸出一只毛茸茸的手,拔了一根毛,“怎么成大师兄了?” “用你的话来说,你穿越了。你继承了格罗姆的记忆和身体,恩,还有一部分人格。” “人格也能继承?”娄乐歌惊诧道。 “不然你怎么会转变的这么快?” “那就是说我现在是双重人格?”娄乐歌顿了顿,“传说中的精神分裂?” “不至于这么严重,你还是娄乐歌,只是有点不一样了,或许你可以叫自己娄乐歌?格罗姆。” 长腿美女有些不耐烦了,站起来一把拉住娄乐歌的手,“和你说话好无聊哦,你这么笨。我们来跳格子吧。” 娄乐歌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幼儿园过家家,什么时候拉过女孩子的手?而且还是个绝世美女,他使劲捏了捏,可又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处境,于是抽回手,再次哀求:“姐姐,我求你了,你总要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吧!” “这里是艾泽拉斯世界,也就是魔兽争霸的背景世界。”卡农在地上画了方格,自顾自地跳着,白色长裙一起一落,如莲花盛开,“格罗姆是兽族的火刃氏族最后一个成员,你继承了他的记忆和身体,也就是说你现在就是格罗姆。而至于我,你就当我是系统管理员。我能预知整个世界的走向和未来,却无法改变。” “然后呢?” “我就想,这样多没意思呀,于是想找一个变数,就找上你咯。” “为什么是我?” “你魔兽打得好,我也刚好碰到你,就这样咯。” 这是躺枪啊,娄乐歌想了想,问道,“我如果被砍了一刀,会不会死掉?” 卡农想也不想就回答道:“肯定会的啊,不仅在艾泽拉斯,而且在你以前的世界,你都会死。” 娄乐歌颓然坐地,问:“明天下雨还是出太阳?” “不知道啊,”卡农从最后一个格子跳出来,光着脚落在娄乐歌身前,她的柔顺的长发像瀑布一般落在肩上,娄乐歌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她将脸庞微乱的散发捋到耳后,说:“你知道蝴蝶效应么?就是、、、” “等等!”娄乐歌打断她的话,“我虽然挂科很多,但是不要侮辱我的见识。那就是说你不能预测明天的天气了?” “我又不是气象局的。”卡农瞪大双眼,问道,“你这么关心明天的天气干嘛?” 娄乐歌干脆躺下去,对着黑漆漆的天花板,“格罗姆――也就是现在的我,明天就要被砍头了,我在想要不要带把伞。” “真搞不懂你,都要死了还带什么伞。” 卡农靠着娄乐歌坐下,抱着腿,看着小精灵把六角星芒当做呼啦圈。 “你能变一支加特林机关枪出来不?” “我也要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则的。” “那火箭炮呢?不行啊,酸奶呢?我比较喜欢喝酸奶,原味的那种。” “是娄乐歌笨还是格罗姆笨?或者两个都笨?” “我头上有血条没?” 卡农突然转过头,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娄乐歌,喃喃道:“我有点后悔找上了你。” 她顿了顿,说道:“你要是刚来就死了也的确无聊,好歹也是个英雄,这样吧,你选一个技能。” “我是英雄?” “不要一脸中了五百万的表情,在这个世界,英雄只是一个职业,和小偷农民铁匠没什么两样。你是剑圣的后人,说吧,要什么技能?” 娄乐歌突然想到了那把西瓜刀,然后将心中想法说了出来,卡农皱起精致的鼻子,问道:“你确定?” 娄乐歌点点头,就听见耳朵旁“嗡”地一响,一阵眩晕袭来,他的视线渐渐模糊,眼中最后一个画面,是卡农拿着木棍在虚空画了一扇门。 “芝麻开门。” 娄乐歌只觉得那一万头草泥马在自己幼小的心灵上来回碾压,还对着他龇牙咧嘴的笑。 命运之神开了一扇门,也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 第四章 埃尔基亚 艾尔基亚在兽语中的意思是太阳升起的地方,这个小村庄坐落在麦基山脉的最西边,几百年来,这里的兽人们都过着和平宁静的生活,即使是战乱的时期,安宁也没有被打破,一是因为这里太过偏僻,二是高耸入云的麦基山脉横贯在卡利姆多大陆的西北沿海,阻挡了战乱的步伐,不管什么时候,东边的肥沃土地才是各个种族争夺的焦点。 而最近几年,因为在距离村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个矿脉,原本安宁的小村庄渐渐变得热闹起来,不断有东岸区的兽人部队翻过高耸入云的麦基山,压着苦工过来挖矿,而军中的兽人往往出手阔绰,用自己不菲的军饷购买村子里酒水和食物,村民们也很乐意这样。 “这天气,倒是适合打猎了。”一个兽人步兵拧开酒囊,往嘴里灌了一口,他身材魁梧,肌肉隆起,眼神坚毅,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一把缺角的战斧挂在腰间,那是他杀掉一只一级的巨魔得来的战利品,这些年一直带在身旁,同伴们见了总少不了一番羡慕嫉妒恨。兽人好战,这天性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怎么也不会丢失,普通的步兵能打败一只一级巨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阵甘冽从喉咙里滑下,步兵下意识地舔了舔嘴角。 “这个,”他旁边的另一个步兵望着他手中的酒囊,咽了口唾沫,“队长,能给我喝一口么?” “我说大丁啊,我们不是一起买的酒么?我的还没喝到一半,你的怎么就没了!”虽然嘴里这么说,可还是爽快的将酒囊递了过去,他一向对自己这十几个小弟不薄,分战利品时也都是让他们先挑。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分队长,可他知道该怎样对待交付后背的同伴。 “没办法啊,村长家的酒太香了,我这个月的饷钱都用来买他家的酒了。”叫大丁的步兵小酌了一口,将酒囊还给了队长。自己也就靠这口解解馋,并没有多喝。 “说到村长,那女孩叫牙儿吧?我老听你们在旁边牙儿牙儿的叫。” 一听到牙儿这个名字,大丁眼中浮起一抹颓然,“村长就这么一个女儿,只怕以后再也喝不到村长的酒了。” 太阳突然在远处的海平面上露出一个小点,越过高山,慢慢的升起来,朝阳的光辉洒向树林,也洒向守着苦工的步兵小分队。 “你今天回村里吧,代兄弟们向村长问好。就说谢谢他的酒,”队长皱着眉头,坚毅的眼神中露出伤感,“还有这些日子牙儿对我们的照顾。” 大丁没有回话,现在是他们分队的值班时间,队长也想回去见见村长的吧,大丁想着,收拾了东西,转身就往村里的方向走去。 “大丁,”队长喊道,接着从腰间接下酒囊,抛了过去,“给格罗姆那小子喝一口,照顾着他点,虽然年龄不大,可他是条汉子。” “恩,知道了。”大丁接过酒囊,脑子里浮出那双狼一样的眼睛,又想象着即将送上行刑台的格罗姆,摇了摇头,嘴里嘀咕着,“还只是个孩子啊。” *** 在卡利姆多大陆,兽人建立了新的家园,并以萨尔被暗杀的父亲的名字将这新的国家命名为杜隆坦,他们定居下来,并试图重建他们那一度辉煌的文明。 艾尔基亚地处拉卡利姆多大陆的最西边,每年的夏天,温热的海风会带着轻微的海腥味拂过小村庄,也带来鱼群的消息,渔人们便结伴驶向蔚蓝的大海。 村里几乎有一半的男兽人以捕鱼为生,他们通常六七个结伴而行,驾驭着身形巨大的四角兽,驰骋于汪洋大海之中。四角兽和捕鱼船大小相似,它们性格温顺,有着短小的尾巴,靠着如桨一般的四肢维持方向和提供前进的推力,它们全身都是厚重的鳞甲,能抵御很多海妖的攻击。兽人们用捕到的小鱼作为交换,赢得了四角兽的信赖,两个种族结成了同盟。村里的老萨满说四角兽是上古时期巨魔的一个变种,由于某种原因,它们从大陆上迁徙到海里,岁月磨平了它们嗜血好斗的棱角,时光让它们变得温顺,险象环生的大海中,它们的数量到现在已经不多了。 老铁匠在打铁之余便会跑到海边看着年轻的兽人打鱼。他的嘴里总是叼着老烟管,啪嗒啪嗒抽着烟,然后悠然吐出,仿佛自己经历的百年岁月都融化在这口中喷出的白色烟雾中。烟叶儿是葵树花蕊,每年春天的时候,院子里的葵树开花了,脸盆大的葵树花拥簇在枝头,老铁匠就半躺在葵树下的木椅上,喝着酒,让格罗姆爬上树上去摘葵树花,格罗姆挽起袖子,猴子一样三两下就窜到树上,拉着树枝呼啦呼啦一阵摇晃,大朵大朵的葵树花就如飘雪般纷纷落下,而随后老铁匠总会用一囊珍藏的酒作为答谢。格罗姆也不客气,一囊烈酒灌进肚子里脸不红心不跳,喝完了又跑到树上去拼命摇晃,这里摇两下,那里摇两下,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遮盖了大半个院子的老葵花树就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枝丫,而地上和房顶铺满了厚厚的一层白花花的葵树花。格罗姆从树顶跳下来,没大没小的拍着老铁匠的肩膀,得意道:“怎么样,老头,厉害吧!” 老铁匠会用麻绳将葵树花串起来,晾到屋檐下风干,葵树花不仅能用来做烟叶,而且可以用来泡澡,能去湿热,常年在海边住的兽人都知道,如果有兽人来找老铁匠要葵树花,老铁匠也会慷慨的给予,并不要报酬。 虽然常年盯着火红的炉子,可老铁匠的视力仍然很好,他没有老眼昏花,当他看见远处落水的兽人时,老铁匠并没有跳下海去救人,只是看那落水的年轻兽人在水中挣扎,自己在岸上抽着烟夸张的哈哈的笑着。 “落水”的年轻兽人被同伴捞上岸,两眼翻白,嘴里吐着清澈的海水。老铁匠走过去,将他扶着坐起来,然后在他后背一阵猛拍,年轻兽人哇的一下喷出大口海水,老铁匠定眼一看,一下就笑翻在地,“还,还有鱼啊!” 年轻兽人这一吐之后顿时清醒了过来,看见屁股下面蹦跶的拇指鱼,又看了眼翻在地上狂笑不止的老铁匠,满脸黑线。 “笑什么笑?”年轻兽人没好气道,“你这么老了不是还不会游泳么?” “这个,”老铁匠勉强坐起来,捂着肚子一抽一抽的,“我这个老家伙又不用出海捕鱼,用得着游水吗?” “就为了这东西!”年轻兽人捏住拇指鱼的尾巴,将它提了起来,在眼睛前瞅了瞅,张开嘴,把鱼整个儿的丢到嘴里,嚼了几下就咽下去了,“德拉诺在等着我,怎么能一辈子捕鱼!” 老铁匠听到这句话脸上一僵,突然就严肃起来,“已经回不去了,萨尔酋长很早之前就派人去过黑暗之门,所有的东西都毁了。”老铁匠收住了笑容,满脸沧桑。 “那我们可以再建造一个啊!” “没用的,兽族现在的力量远远不够。”老铁匠拍了拍年轻兽人湿漉漉的脑袋,如父亲般温柔,“再等几代人或许应该能行了,未来在你们年轻人手中。” 老铁匠说完便转身望着宽广无边的海面,海风带着湿气吹来,他满脸杂乱花白的胡子迎风舞动,“这风里有洛丹伦大陆的味道啊。” 老人突然莫名地想起了格罗姆在树上爬上爬下的身影,吸了口烟,缓缓吐出,默念道“新时代要来了。” 海的对面是就是故乡的方向,黑暗之门废墟所在,兽人的家乡德拉诺通过黑暗之门和艾泽拉斯世界连通。那是兽人们回到故乡的唯一通道,可是黑暗之门被破坏,兽人们并不知道德拉诺大陆已经被火山爆发的巨大力量击毁而沉没于汪洋之中。 兽族的命运,没有人能清楚。 *** 这是一件并不算大的茅草屋,可因为屋子里没有什么家具,倒显得很是宽敞。 茅草屋建在村子的东边,离村子不远,它的基底是一排排纵横交错的怡山红木树干做成的,第一眼看去,这些交错的横木像是随意摆放,可如果是有经验的老木工,就会看出来其中的奥妙——最节省材料而且最稳固的结构。 红木是西海岸地区常见的树种,它们主干笔直,树心是鲜红色,满树的叶子也呈暗红,春天刚到,海面吹来的腥风拂动成片的红木树,翻腾的火红的树叶就如一片血的海洋。在代代相传的兽人歌谣里,在兽族和巨魔在怡山的战争中,死去了数万的兽族战士,它们的鲜血染红了战场,也染红了战场的那片树林,血液从地表渗透到了地底,被树林吸收,树木都变成了红色。后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士,活着的兽族士兵挖了战场的树苗带回自己的家乡栽种,渐渐的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旁又生出了小树,几百年过去了,每块兽族的土地上都能见到红木的身影。 “我说村长,你倒是说句话啊,在这里呆了大半天,不会是来看我磨刀的吧?” 大个子有些不耐烦了,转过头,用沙哑的嗓音对着村长说道。他虽然回过头去看村长,可手中的大刀却还是在磨石上前后的晃动,沙沙的磨刀声弥漫在茅草屋里,刺人耳膜。 村长依旧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形如木偶。 村子本来就不大,只要你愿意听,不管发生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你都能打听的到,何况发生在格罗姆身上的事情。村子小,居民也少,平时过的和和睦睦,安安宁宁,这本来没什么不好,可小村子难出大人物,不要说一个团的驻军,哪怕是十几个稍有实力的雇佣兵打过来,村子也难以抵抗。所以哪怕是村长——这里最大的官,在一个普通的兽族步兵面前说话都没什么分量。 这几天他赔笑,哀求,甚至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换了钱前去贿赂,用尽了各种方法去驻军处游说,可依然没有结果,甚至都不能见上格罗姆一面,直到昨天接到通知说行刑提前了,他才像搁浅窒息的鱼,咽掉最后一丝希望。 大个子见村长没反应,又继续转过头去磨他的刀,那是一把半人长的大刀,刀身有两掌宽,刀刃锋利,刀背刻有两指宽的血槽,平时砍树劈柴宰杀猎物,都靠着这一把刀,没想到今天这把刀会落到自己孙子的脖子上。 村长扑通一下跪在了大个子身后,脑袋像拨浪鼓一样往地上撞,乓乓乓,乓乓乓,地上马上就浮现出一块粘稠的血液,湿哒哒的一滩。 血黏在村长的额头,又掉下来一丝粘稠鲜红的血线,村长就这样一直机械的磕着头,也不说一句话。 “够了!”大个子大吼一声,整个茅草屋都震动了一下,村长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生气,一时愣住了。 “这不关你的事,都是他的选择,他的命在他自己手上。” 村长从惊颤中醒过来,又继续磕头,“都是小女的错,是我们对不住格罗姆,是我们对不住先生,这都是我们的错啊!” “都说了这不关你们的事,你在这里会妨碍我磨刀,刀磨锋利了才能给他一个痛快!”大个子停下手中的活儿,继续道,“你想他被砍几刀才死?” 村长又是一愣,立马就不动了。 寂静突然回到这间不大的茅草屋,这清晨终于安静了。 “格罗姆有他自己的想法,哪怕知道会死,他也会这样做的。他长大了,能够明辨是非,担当责任,去守护他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大个子恢复了平静,言语变得温和起来,放下刀,慢慢走过去,将村长扶了起来,又从怀里掏出一块亚麻布,在上面倒了酒,递到村长手中,“这些年我们爷孙多亏你们照顾。” 村长颤颤巍巍的接过亚麻布,敷在额头,拭了两下,眼泪鼻涕突然就一股脑流了出来。 “这件事情不是你能搀和的了的,回家吧,再酿点酒,格罗姆那小子喜欢你们家酒的味道。” 太阳已经爬上了中天,毒辣的阳光直射下来,烘烤着大地,百鸟躲在各自的窝里或者树荫下,没有丝毫力气鸣唱,只有知了懒散的叫着,大地像一个巨大的蒸笼,热气从地上升起来,带着烘烤后泥土的味道和绿草的芳香。翠绿的树叶排放着水汽,卸掉大部分阳光的热量,透过树叶纵横交错的经脉,隐约能看到天空的一大片乌云,遮天盖地,瞬间就将烈日吞没。 再过半日,战刀就会落下。 第五章 十字酒桶 艾尔基亚没有牢房,因为在出现格罗姆这第一个囚犯之前,从来没有人会想到在这个村庄会有罪犯出现,这个村子一百多年来最鼎盛时期也没有超过五百人,而且村里的兽人天性善良纯朴,可以说兽人的法律在这里毫无用武之地。(..info) 除了这一次。 关押格罗姆的是村里老铁匠的一个地下酒窖,老铁匠威尔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这个铁匠铺,嗜酒如命的他将自己酿的和买来的好酒都储藏在这个酒窖,还用平时打铁剩下的铁块专门为这个酒窖铸了一道铁门,不管是防止老鼠还是小偷,反正这道铁门是让他安心的所在。这大半辈子,除了喝酒抽烟打铁,老铁匠就很少有其它的兴趣爱好了,驻军也因为这道铁门才征用了这个酒窖来关押格罗姆这个“犯上作乱”的人。 其实与其说是酒窖,还不如说是一个地洞,这个酒窖位于老铁匠院子里的老葵花树的正下方,这葵花树活了好几百年,地面的枝干高大繁茂,地底的根系更是盘根错节。这根系是地子鼠安家的地方,地子鼠和普通的老鼠外形差不多,只是个子很小,最大的成年地子鼠也只有两指大小,它们身上覆盖着纯白色的皮毛,有着尖利的牙齿和前肢,它们群居,一窝地子鼠只有一只雌性,专供生殖,有点像蜜蜂或者蚂蚁的社会结构。十年前老铁匠挖地窖时打通了地子鼠的窝,数百只地子鼠满地乱窜,几十只抬着脚掌大小的臃肿的地子鼠“皇后”慌张的奔逃,留给老铁匠一个免费的“地窖。” “雷奥,去弄点酒过来,他妈的在这鬼地方快被憋死了!”卢卡单手撑在桌子上,指尖在桌上有规律敲击着,这是他不耐烦时的下意识动作,总想找点什么东西敲敲。 自从前些天接到命令变成狱卒后,吃喝拉撒睡,他们两个天天都待在这不见天日的地下室,卢卡也就埋怨两下,也不敢对着谁发火。他认命了,自己大大咧咧惯了,不会拍马屁,同一个村子来的雷奥扭捏的像个姑娘,胆子又小,在军中没几个人喜欢,所以在亲卫队里混不好也无话可说,如今被派到这里来干这苦差事,他们两人也毫无办法。 “老大,这样不好吧,要是被队长发现了,我们就有的受了。”叫雷奥的汉子低头怯怯道。 “怕他作甚!那家伙肯定还在哪个村姑的肚皮上蹦跶呢,把我们兄弟俩弄来守着这破酒窖,还不让喝酒,连他奶奶的一个轮班的都没有,你说他妈的这像一个队长干的事情吗?队长就了不起啊!” 卢卡一阵牢骚,唾沫腥子喷的雷奥满脸都是,“真不知道你老子当初怎么就给你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听着这么霸气,可人却像一只偷东西的臭耗子,胆小怕事。” “可我们还要看守犯人呢,喝酒终归不好。”雷奥低着头捏着手指嘟囔着。 “犯人?少给我扯皮,”卢卡一掌拍在雷奥的肩上,差点把雷奥的肩膀拍的脱臼,雷奥一痛,掉下来了,“他丫的一个毛都没干的臭小子能从老子面前跑掉?还有那一道铁门,我看过了,纯铁,不是木头外面包着铁皮,莫说那小子,就算给你个拿着狼牙棒的蓝胖子你也别想把这门给砸开!” 卢卡顿了顿,又道“而且我可不当那小子是犯人,早就想揍那个狗屁少爷了,仗着自己老子牛x就认为自己也牛x了,老干些欺男霸女的勾当。这小子是叫格罗姆是吧?和英雄格罗姆·地狱咆哮是一个名字呢,” 一说到格罗姆·地狱咆哮,卢卡脸上立刻浮现出崇拜和敬畏的神色,“这小家伙要是长大了定能成就一番大事,可是现在为了一个小妮子丢了性命,我倒是都有点为他可惜了。(..info无弹窗广告)” 卢卡往铁门那边望了望,突然又转过头来,对着雷奥吼道:“你他娘的到底去不去?不要忘记了借给你娶老婆的钱还没有还我!” “恩,”雷奥咬了咬牙,像是要单枪匹马闯人族的火枪营一样,“我去!” 这个地下酒窖不大,本来关押格罗姆的房间是用来放酒的,可现在酒全转移到旁边的一个房间了,海边的空气本就湿润,酒虽然有橡木桶装着,但是湿气还是会透过木桶沁入到内部,老铁匠在酒这方面是个最求完美的人,他可不允许什么东西让他的藏酒变了味道,所以花了很大的力气在地板上铺满了炭屑,墙上也涂满了吸水的石灰。这地下室没有湿气,在夏天也显得很凉爽。 “不过话说回来,”等雷奥离开后,卢卡一个人嘴里嘟囔起来,“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会这么好运,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要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雷奥当然没有听到这话,他现在正找着上次见到的那桶老酒,在第五排吧?雷奥想着,一、二、三、四。 到了第五排,雷奥低着头开始挨个看酒桶上的标签,一边看一边嘟囔,这老铁匠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酒?估计全村的酒都在这里了吧。 他来到一个大酒桶前,上面刻了个十字,这桶酒是他们在酒窖找到的最好喝的酒了,为了寻找方便,卢卡用配刀在酒桶上刻了个记号,看到这个十字,雷奥心里一喜,解下酒囊,拧开桶塞,一阵浓烈的酒香顿时溢出,雷奥没舍得浪费一滴,赶紧用酒囊口接住,可是酒还是洒了些在他手上,他慌忙换了只手握住酒囊,把洒在手上的酒舔了干净。 “这酒好喝吗?” “那是,我们前些天在这里把所有的酒都尝遍了,就这酒味道好。老大你刚才不是就在喝这酒吗?”雷奥头也没回。 “我也是这么想的,虽然是好酒,可没有村长家的好喝。” “也是啊,可惜估计以后再也喝不到了,不过有这个就满足了,如果不是跟着少爷到这边来,前线哪里能喝道这么好的酒?”雷奥感觉有些不对,可也说不上是哪里不对,酒快满了,等一下又有的喝了。 “就是那个调戏牙儿的小子?” “老大你不要这么说少爷,要是被少爷听到了我们就都完了!”三言两语,雷奥觉得越来越别扭,是声音,这不是老大的声音! 雷奥猛的抬起头,就看一个少年身子斜靠在酒桶上,两眼放光盯着他,雷奥一个激荡,像有一道闪电劈过脑海,他楞在原地,酒漫出了酒囊,哗拉拉的往地上流。 “不带你这么浪费的。” 少年站直了身子,走过来,从雷奥手中拿过桶塞,旋进了桶口,抱着酒桶三两步离开了。 整个过程雷奥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好像有什么堵在自己的喉咙里,把喉咙塞的满满的,自己想要说话却说不出来。 少年突然回过头,邪邪的一笑,“我先进去了,这酒你们就先不要喝了吧。”说完就消失在房间的黑暗处。 “你说什么!雷奥你小子是傻了吧,不敢去弄酒就直说,老子自己去拿,” 卢卡看着颤抖的雷奥,没好气道,“你不用编这种理由来诓我。” 说完提着刀往装酒的房间去。 可不管他怎么找,也寻不见那桶刻有十字的酒桶。“妈的活见鬼了。”望着地上的一滩酒水,卢卡骂了一句,悻悻的回去了。 “完了,完了,都完了,那小子跑了,我们都会掉脑袋的。”雷奥蹲在墙角,抱着头,真的像一只老鼠了,一只无路可走的老鼠。 “什么完了完了,”卢卡一脚踹在雷奥的屁股上,“就你这点出息,真后悔把你弄到军队里来,你这样子只配在山里放羊。我就不信那小子还长翅膀了,在我们眼皮下跑出去。” 他气冲冲走到铁门前,三两下打开了锁链,用力一推,铁门吱吱呀呀缓缓打开。 少年坐在地上,笑着望着他。 “这他妈不是就在这里吗!”卢卡转过身,朝雷奥一吼,“瞧你那样子,过来看看这是谁!” 雷奥颤颤巍巍站起来,像极了一个快要断气的病号,他挪到卢卡身后,看见地上坐着的少年,揉了揉眼睛,少年还在,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两,雷奥就像突然大病初愈,一阵惊喜掠过心头,可等他仔细一看,顿时又两眼发直。 抬起手,雷奥指着少年,“老、、老大,你,你,你看他的身后!” 卢卡定眼一看,倒吸了一口冷气,顿时感觉好像心脏被人狠狠的捏住一样。 少年身后是一个酒桶,酒桶上的十字在屋子里的油灯下如此清晰。 “酒是好酒,不过要是换成啤酒就更好了,嗯,最好再来两根泡椒鸡爪。” 少年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脸上仍然带着笑容,可这抹笑容却让雷奥和卢卡两人脊梁骨都生出阵阵寒意。 第六章 血红夕阳 营帐,统帅房。.info[] 南线传来的消息并不好啊,菲利克斯看着摆在面前成堆的战报,眉头紧锁。 这些年和人族的摩擦源源不断,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双方表面上和和气气,可心里都清楚,联盟就如一张薄纸,虽然暂时包住了仇恨的火焰,可今天你捅一刀,明天我来一剑,这薄纸早已千疮百孔。 亡灵太遥远了,隔着无尽之海,天灾的威胁若有若无,一旦没有了共同的敌人,昔日的仇恨之火重新点燃,脆弱的联盟终将会分裂。 而菲利克斯家族的大本营在南边,借着自己在军中的地位,家族的商队在南边边境出入很方便,大部分生意也都是和人族在做,要是兽族和人族真的全面开战,那么家族几乎所有的经济来源就断绝了。菲利克斯自己也老了,整个家族只有一个独苗,弄到军中来除了每天惹是生非就没干过一件让他满意的事。一想到这里,菲利克斯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爹,爹爹。”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兽人掀开营帐的帘子直接冲了进来,他巨大的身躯长满了肥肉,而并不是兽人独特的具有爆炸性力量的肌肉,他小跑时脚下发出咚咚的声音,满身肥肉跟着上下晃动。 菲利克斯正头疼,见儿子没规矩地冲进来,顿时怒了,随手抓起一支银白色的虎牙笔,也没见用什么力气,就这么随意丢了过去。虎牙笔带着罡风,在空中划出一道笔直的线,从闯进来的兽人耳边飞过,然后“嘭”的一声,直直的插进木墙中,笔身足足陷进去了一半,剩下的部分在空气中振出嗡嗡刺耳的响声。 兽人耳边的一缕毛发被拦腰截断,缓缓飘落。 “爹爹。”年轻兽人一阵心惊胆战,额头上渗出几滴冷汗。 菲利克斯抬起头,怒目而视。 “统帅大人,”年轻兽人只觉得犹如山岳临面而崩,慌忙改口,“属下有事求见。” “讲。”如狮子般的声音。 “傍晚处决格罗姆,请统帅大人临场。” “格罗姆?”菲利克斯皱起眉头,“就是揍你的那个小子?” “就是他,”年轻兽人一阵邪火从脚底冲上脑门,“爹爹你看,孩儿的牙开没有补好呢。”说着就张开嘴,露出两排黄黄的牙齿,牙齿中间开了一个大缺口。 菲利克斯一块军牌砸过去。 “乓”的一声脆响,军牌正中年轻兽人的嘴,又崩掉两颗牙齿。 年轻兽人捂着嘴,发出呜呜的声音,血液混着口水流到地上,在棕熊皮的地毯上染出一大片红色。 “你去惹是生非我也不管你,在这里我是统帅,没人敢得罪你,可你却被一个乡下小子给揍成这样,”菲利克斯浑身的毛发炸起,“你这样给菲利克斯家族丢脸,这笔账回去我们再好好算!现在,你给我滚出去!” 年轻兽人逃命似的跑开,可拖着满身的脂肪怎么也跑不快,刚艰难跑到营帐门口就开始喘气了,他突然扭过猪头般的脑袋,折回身来,“那,那下午的处决,爹爹要不要来看?” “滚!” 狮子彻底怒了,咆哮声在房间炸开,整个营帐跟着颤动,门口的两个执刀亲卫瞥了一眼胖少爷,想笑,却又不敢,只得强忍着,顿时憋的满脸通红。 *** 直到亲卫队的人接走格罗姆后,卢卡和雷奥才长长的出了口气,昏暗的酒窖里,两人对视,竟许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来。这一切都显得如此的荒谬而诡异,让人不敢回忆,两人商量好了,不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如果让少爷知道,那又少不了苦果子吃。 而且,没人会相信他们所见到的事情。每当想起少年的眼睛,卢卡就会感到脊梁骨一阵寒气,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眼睛,黑色的瞳仁,深不见底,像来自地狱的魔鬼。(..info好看的小说) “雷奥,”卢卡打破沉寂,“去弄点酒来。” 雷奥双眼瞪大,脸上摆着不可思议的神色。 “放心,亲卫队的人刚把他接走,你不是亲眼看见了么?你小子不要这么胆小。”这句话说的卢卡自己都心虚,“我现在累的不行,而且感觉这地窖冷冷的,明明是夏天,却好像有凉风吹过,快去弄点酒来给暖暖。” “我们还是不要喝了吧,过不了多久就会行刑了,满口酒气会被人发现的。” “我们只是小角色,没人会注意到我们的,放心,赶紧去拿点酒来,等这事情一过,可就没有免费酒喝了。”平时大大咧咧的卢卡也有细心的时候,待人处事他不擅长,可对拿战利品占便宜什么的他可从来没有打过马虎眼。 “也对啊。”雷奥低下头略微一想,自己也没多少钱,买不起这些酒,可平时酒量也大,虽然这些年省吃俭用存了些军饷,可一想到家中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妻子和四个张口就要吃饭的小孩,这些钱恐怕还得省着花。他是个不争气的酒鬼,酒瘾犯了时什么也挡不住,能多喝点就多喝点吧,反正又不要钱。雷奥就咬咬牙,硬着头皮到了装酒的房间,取了酒,慌慌张张的小跑回去。 卢卡接过酒囊,灌了一大口,烈酒穿过喉咙,烧灼着心肝脾胃,心中的凉意顿时消散了不少,可他眼角一瞥,就寻见铁门后黑黑的房间里,仿佛有一个黑影飘过。 雷奥拿过卢卡手中的酒囊,咕咕的喝了两口,精神一爽,可突然注意到卢卡笔直的杵在那里,死死的盯着铁门,而四周一片寂静,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嘭咚、嘭咚、嘭咚。 烈酒带来的烧灼感猛然熄灭,他机械的转身,向铁门后望去,门上的铁锈斑驳,红色的铁锈在昏黄的油脂灯下变成暗红色,雷奥突然觉得这铁锈就像一双眼睛,正看着自己。 脊梁骨又一阵寒气袭来,雷奥如坠冰窖。 ***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老猎人身材高大,灰暗的皮革和看不出什么野兽的皮毛被编织在一起,组成一件连到膝盖的大衣,披在他雄壮的身体上,简简单单,却又有粗狂之美。 他站在娄乐歌面前,高大的身形挡住了照在娄乐歌身上的夕阳余晖。 娄乐歌缓缓抬起头,发现自己置于老猎人的巨大身影之中,而老猎人手中的大刀隐隐闪着火一样的光芒。 “看看太阳吧,夜要来临了。” 老猎人一侧身,阳光斜洒在娄乐歌身上,娄乐歌感到一阵温暖,就像刚喝了一囊烈酒,浑身说不出的舒畅。 “即使是黄昏,太阳也有火的力量。”老猎人双手握着刀柄,将大刀用作拐杖。 “可太阳马上就要消失了。”娄乐歌望着远处看台上的胖子,嘴角泛出笑意,只一瞥,就收回视线,望着渐渐西沉的太阳。 “明天依旧会升起。”老猎人望着夕阳,满脸几近灰白的毛发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芒,“太阳的力量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有太阳照到的地方就有烈火的存在,有烈火的地方就是火刃氏族的天地。” “这些话你都说了十多年了,也不厌烦,”娄乐歌有些不耐烦了,转移话题,“我要是离开了,牙儿怎么办?”望着老猎人手中半人长的大刀,娄乐歌漆黑的瞳仁中闪出一丝光芒。 “我保她活着,老头子还想喝她酿的酒呢。”老猎人微微一笑,“而且这个村子是我的第二故乡,没人能破坏它。” “那就好,替我向牙儿道别,”娄乐歌脑海里涌现出无数关于格罗姆的记忆,这种感觉很奇怪,却又那么清晰真实,就像让小强去隔壁宿舍拷贝爱情动作片一样自然,他说,“还有村长,巫毒商店的老杰克,捕鱼的胖子,还有、、、” “我知道,”老猎人打断娄乐歌的话,“我知道哪些人。” “还有老铁匠,告诉他别再费尽心思灭老鼠了,我就是那只专偷酒的老鼠。”娄乐歌得意的一笑,“这些酒钱你得赔给他。” 老猎人嘴角一阵抽搐,“好了,废话也不多讲了,我知道你嫌我这个老头子啰嗦,该上路了。记住,不管到了哪里,都不要丢了火刃的精神和信仰。” 老猎人高高举起大刀,娄乐歌眼中突然闪烁着莫名的惋惜和不舍,可下一刻,鲜血从脖子上喷出,人头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混着血浆,像一道鲜红的彩练,血舞当空,染红了夕阳。 胖兽人在一旁临时搭建的观望台上大笑不止,脸上的肥肉如波浪般晃动,但两排牙齿的缺口处又传来一阵刺痛,他赶紧捂着嘴巴,支支吾吾道:“看吧,这就是得罪我的下场,” 他转过身,对着亲卫队队长道,“去把这小子的尸首捡起来,挂到村口树上。” “少爷,这可能不大好吧。”近卫队长微微一愣,回道。 “你敢不听我的话?” “属下不敢,”近卫队长低头,左手握成拳头贴在胸前,“属下的命是少爷给的,就算少爷要属下去单挑法师,属下也二话不说。” “法师?”年轻兽人一笑,又露出两排不完整的黄齿,“一个照面你就挂了。再说了,把他挂到村口哪里不好了?” “统帅说,”近卫队长迟疑了一下,仿佛在衡量得失,“这是菲利克斯家族的耻辱。” 一道闪电劈过年轻兽人的脑海,他摸了摸耳旁的毛发,又摸了摸牙齿,想到那狮子般的父亲,咕嘟一声咽下口水,“那算,算了吧,抛到兽栏喂狼就行了。” “属下领命。”近卫队队长低头,双手抱拳,然后转身,一个箭步跨下十来米高的看台,稳稳着地,身旁激起一片尘土。他随手在军装上拍了拍,径直向行刑台走去。 太阳落下山头,夜幕降临。 第七章 狼骑 大丁完全低估了麦基山脉的险峻程度,若是平地,从矿场出发到村子只有半日的行程,可山路曲曲折折,而且颇为险峻,以前都是随着大部队来回村子和矿场之间,因为有车辆辎重,队伍都绕了一大圈的大路,这种狭小的山路大丁还是第一次走。(..info好看的小说) 一路上满是长着毒刺的樟子树,让他的速度慢下了不少。樟子树细细的毒钉扎在身上,虽然不致命,可毒素多了会让人反应迟钝,产生幻觉。大丁一路上用战斧和树枝开路,身上还是被扎了十几道,被樟子树扎到的地方立刻就出现了指甲盖大小的红包,大丁在伤口上随意涂了些酒就没有再去理会。 大丁赶到村子,月上中天。 蛙鸣阵阵,繁星闪烁,月色如水,是和大丁家乡一样的夜晚。 大丁来到部队营帐里,刚好碰到一队巡逻的步兵,队长是自己儿时的玩伴,比自己早些年来到军中,到现在是一个十人队的队长,也算一个官了,他三两步走上去,露出一个诚挚的笑脸。那队长盯着他,愣了两秒,然后突然上前一个熊抱,两人像多年未见的兄弟,紧紧拥在一起。 身后的巡逻士兵都识趣的后退了几步。 “大丁哥,你怎么在这里啊!”玩伴拍着大丁的背,言语中满是惊讶。 “前个月调过来的,知道你在这里,不过听说你混了个队长做,就觉得你一定会很忙,没来打扰。” “大丁哥你怎么这么见外了?艾伯特还是喜欢小时候一起去套土狼的大丁哥。”艾伯特——大丁儿时的玩伴,都快要哭出来了。 “现在还套土狼干嘛,听说你取老婆了?什么时候让我见见弟妹!” “嗯,一定的,等大丁哥有空就行,她跟着营队搬了过来,就住在村子里。我换了班就陪大丁哥去坐坐,咱哥俩儿好好喝两杯。(..info好看的小说)” “明天吧,我今天还有事。”大丁顿了顿,把格罗姆的事情大概交代了一下,艾伯特也听过这个事情,毕竟不是战时,部队驻扎在这边也没什么大事,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菲利克斯营长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被格罗姆打的鼻青脸肿的事情在军中传的沸沸扬扬。 大丁跟着艾伯特来到兽栏,却只看见一些被狼撕扯的不成样子的衣服碎片。 他心里一沉,告别艾伯特,折身向村长家中走去。 艾伯特将大丁送出营帐,看着大丁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很久才转身离去。在军中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人情冷暖自知,他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这种温馨了。 *** 村长家的门开着,屋子里漆黑一片。大丁敲了门,没有回答,又叫了几声村长,还是没有任何回答。 整个屋子就像死了一样。 大丁想起还要替兄弟们还欠下的酒菜钱,于是径直走了进去。一点上灯,一个身影就冒了出来。 “村长?”大丁被床上的人吓了一跳。 油脂在空气中燃烧着,冒着黑烟,噼噼啪啪的响。 “村长?”大丁走上前去。 村长缓缓的抬起头,一张枯瘦的毫无生气的脸对着大丁。 这眼神透着的绝望,瞳孔散开着,好像看着极其遥远的地方,那是失去一切的人才能有的神色。 这么多年了,这种眼神大丁见过很多次,那是临死伤兵的眼神。 “死了,格罗姆死了,”嘶哑的声音从村长的喉咙里冒出来,像是两块锈铁在摩擦,完全不像兽人在说话,“牙儿也要跟着去了。” 大丁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只是把一袋子银币轻轻放在桌上,然后找了把木凳在村长面前坐下。 大丁总是经常去营里的护理房,坐在临死的战友旁。他们或是病危,或是伤重,他们呻吟着,空气中满是药水味和腐肉的味道,大丁就这样坐在昔日袍泽旁边,看着生命从他们身上一点点流逝,自己却无力挽回,他只是坐在那里,让他们觉得自己不会孤单。 “我的牙儿,牙儿,我的牙儿!”村长瞪着大丁,两眼没有一丝灵气。 大丁没有说话,呆拙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眼前这个绝望的人,就像当初在病房的他不知道怎么安慰他的战友一样。 “我的牙儿啊!”村长大叫了一声,身体猛然绷直,又一挺,直直的倒了下去。 *** 苦工营里除了苦工还居住着各种动物和昆虫,包括虱子老鼠苍蝇蚊子等等,这里每时每刻都散发着汗臭和脚气味。经常会在白天看见肥硕的老鼠逛市场一般东奔西跑,也没有人清理。这是一个令人感到恶心和不安的地方,所以很少有外人到这里来。更别说是菲利克斯这种军中的大人物。 “听说你是从山里来的?”小队长端着盘子坐到阿道夫旁边,破败的木椅发出吱呀的一声。他也不担心这长满蛀虫的椅子会不会突然裂开,摔自己一个大跟头。他坐在这把椅子上十多年了,虽然一直摇摇晃晃,可从来没有见它出过什么毛病。 “是被绑来的。”阿道夫舀了一勺粘稠的浆糊,里面有几只蠕动的虫子。 “呵呵,被雇佣兵抓过来的吧?” “恩。”阿道夫闭上眼睛,把勺子伸进了嘴里,满口馊味。 “没事,刚开始都不习惯。”小队长拍了拍阿道夫的肩膀,安慰着说,“厨师长大人说这个东西有营养,吃了有劲儿。”说着也舀了一勺浆糊伸进嘴里,虫子被牙齿咬破,在嘴里发出啪啪的清脆响声,“就像在吃炒蚕豆。” 菲利克斯走在最前面,十几号雄壮的亲卫队跟在他身后。苦工营长本想站在他的后面,但又要向他介绍这里的情况,只得小心翼翼的跟在他旁边,不敢超过半步,因此走起路来扭扭捏捏,没有半点平时训人的风范。 “大人,您看这就是苦工们吃饭的大堂了,现在正好是用餐时间。” 苦工们都低着头,被武装的步兵分成两排,中间留出六七米宽的过道。 菲利克斯也不理苦工营长,这个家伙是个典型的官场小人,一副讨好的嘴脸,欺软怕硬,很不合他的胃口,“让他们继续用餐吧,我不是来视察的。” “可是大人,您还没用餐呢,这群白痴怎么能用餐?”苦工营长义正言辞地说道。 “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是,大人。”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苦工营长赶紧吩咐下去。 苦工们三三两两回到座位上,却只是盯着盘子,没有一个人敢动。指不定苦工营长看谁不顺眼,转身就给自己几鞭子,到时候呼爹喊娘都没用。 大家默契的出奇,双手放在大腿上,正襟危坐。 除了阿道夫。 他拿起勺子,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菲利克斯一眼望去,端着盘子的阿道夫特别显眼。他刚毅的脸上突然就露出一丝玩味的表情。 阿道夫只觉得腰间一阵刺痛,于是放下勺子,低头一看,小队长正拿着勺子柄捅他。 菲利克斯走了过去,十几个步兵迅速跑跟上,在阿道夫面前围成一个半圆,而菲利克斯后面跟着两个亲卫——狼骑。 阿道夫感觉到异样,回过头,正撞见菲利克斯高大的身影,他眼角的余光落在菲利克斯身后的狼骑身上,突然咧嘴一笑,然后又回过头继续吃盘子里的虫浆糊。旁边的苦工畏惧的浑身发抖,不是因为菲利克斯,而是因为他身后两人高的留着腥臭口水的巨大战狼。 菲利克斯吃了一惊,“你为什么要笑?” 阿道夫放下勺子,站起来,望着菲利克斯身后的狼骑,轻松地说道,“回大人的话,我在给它们打招呼。” “你说什么?”菲利克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回过头,看着战狼背上的狼骑士,两人也满是惊讶。 “在给它们打招呼啊,”阿道夫好像没有看见菲利克斯眼中的惊讶,“还有,它们说不喜欢这个地方。” “你懂狼语?”菲利克斯脸上满是震惊。 “狼养大的,没什么不懂,它们是我的家人。” 身经百战的菲利克斯竟然忍不住颤抖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就镇定下来,这阿道夫被自己撞上了,就不能丢在这里,“那你喜欢这里吗?” 阿道夫摇了摇头。 “晚上到我这里来报道吧。” 安静的苦工营饭堂瞬时就炸开了锅。 不管过了多久,阿道夫都记得那一天,记得苦工营里的那个场景。那是他命运的转折点。而现在,自己的战狼告诉他,它闻到了格罗姆的味道,在金矿的方向。 “你确定?”菲利克斯有些莫名其妙。 “不敢欺瞒大人,属下亲眼看见格罗姆被斩首,这是他身上的衣服。”阿道夫上前一步,弯腰将一块破布递到菲利克斯面前。 “那他为何会活着?”菲利克斯这几天被家族的事情搞的燋头烂额,突然觉得自己脑子不好使了,竟然问出这么一句话来。 “属下也不知,这是安德列刚刚告知属下的。安德列跟随属下多年,从未犯过这种错误。”安德列是阿道夫的战狼,灵敏的鼻子能分辨十里外一朵花的味道。 “你带着你的人去追,不管死活,给我带回来。” “是,大人!。” “还有,把那个行刑的老头也叫过来,我要问他话。” 第八章 西瓜刀 娄乐歌一路奔跑,没有一丝停滞,汗水从后背沁出来,将贴身的亚麻布背心打湿,湿透的背心被风吹着一上一下,让他感到丝丝的凉意。(..info无弹窗广告)他刻意控制着呼吸的频率和强度,即使在崎岖的山路上全力奔跑,娄乐歌也能凭借记忆中多年练习的方法控制呼吸和心跳,以达到速度和体力的最优化结合。 这多亏了这些年他爷爷的苦心“栽培”。 每次上山打猎,老猎人也不带弓箭或者麻药,只背着一把大刀,领着年幼的格罗姆往深山老林里一钻,一个来回就是十天半个月。猎物通常是棕熊怪、野狼或者其他什么野怪,老猎人会找个干爽的地方坐下,取出一个镀银酒杯倒满酒,悠悠的小口嘬着。 而格罗姆就苦了,空手上前和猎物搏斗,像土狗野狼什么的小野怪还好,花点力气还是能制服,即使碰上了等级较高的野怪,格罗姆打不过,靠着自己变态的奔跑速度,保住小命还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如果遇上三四级的棕熊怪,他也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棕熊怪体型巨大,成年的三级棕熊怪足足有两个格罗姆那么高,那些家伙满身肥膘,身上的毛出奇的长,拖到地上,像拖把一样,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一条光洁的道路。而且它们对清洁没什么概念,满身的泥土和排泄物混在一起,结成块挂在长长的毛发上。三级的棕熊怪已经能用魔法发出小电球,打在身上让人一阵发麻。格罗姆在它们手中没有少吃亏。 常年的打猎生涯,让格罗姆对深山老林格外亲切,所以山里倒像是自家的后花园了。哪怕没有月光,他也能够知道哪里有捷径,哪里应该拐弯,哪里能避开长满毒刺的樟子树。 “真是个怪胎啊!”娄乐歌心里回忆着格罗姆之前的种种经历,喃喃道,“也不知道棕熊怪的肉好不好吃。” 他终于在凌晨赶到了金矿,这个时间段是兽人们最疲倦的时候。 也只有这时,娄乐歌才有机会。 深深的吸了口气,娄乐歌让自己猛烈跳动的心脏慢慢平静下来。凌晨的空气中满是雾水,特别是山里,到处都弥漫着厚厚的雾气。而现在,能见度不过十来米。疲倦,雾气和黑暗,所有这些因素给娄乐歌提供了良好的掩护。他像潜伏在黑暗中的一只豹子,收敛自己的呼吸和体力,准备逮准时机,一跃而起。 必须在太阳升起前拿到它! 娄乐歌回忆了一下五年前的路线,咬了咬牙,一头钻进雾里。 在艾尔基亚这个小村子里,没有人真正懂得这个金矿的价值,包括老铁匠。他只是会在需要金属时才会到这里来弄点矿石带回家提炼。这现象一直维持到五年前的那场地震。地震后,一队雇佣兵经过村子,看到铁匠铺门前被随意丢弃的矿石,在询问了矿石的出处后,一队人就往深山里赶去。两个月后这队雇佣兵回来了,这次有足足两百多人,而且随行的还有十辆双马拉的马车。 他们出手已当阔绰,完全不像当初被穷困所困扰的雇佣兵。 这些人给村里许诺分四成的红利,条件是保证金矿的消息不被外人知道。 虽然这金矿的价值足以让任何人眼红,可艾尔基亚的村民常年安安静静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不怎么和外人打交道,所以这团薄薄的纸竟然能将火包住长达五年之久,如果不是另一个商队派出探子跟着这些人的话,估计这团火还要在纸里再烧五年。可终于,知道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军队接管了这个金矿。 在备战时期,兽人的军队已经接管很多资源。 娄乐歌小心翼翼的绕开守卫的视线,来到一个小石室。这里以前本是一个山洞,现在被用来堆放杂物。娄乐歌将手掌紧贴在石墙上,来回移动着,约莫五六分钟后,突然停在一个地方,一条细缝出现在眼前。 娄乐歌从腿侧抽出一把匕首,听老猎人吹嘘过,这把匕首是用钨铁为原料,矮人顶尖铁匠的工艺,用地心之火淬炼整整三年而打造,老猎人在原料中掺加了极其稀少珍贵的金乌沙,让匕首的刀锋更加坚硬。金乌沙在黑市已经能卖到两百枚金币一克,即使按照一百比一的比例,这匕首中的金乌沙至少也有一百克了。老猎人在行刑前将这把匕首偷偷交给了他,也许就料想到了这一刻。 娄乐歌将匕首插进缝里,稍微一用力,匕首两旁的石块向两旁退去,“沙沙”的摩擦声从石缝中传出,裂缝缓缓变大,到最后竟变成一掌宽,娄乐歌将手伸进去,取出一块黑色的石头。 收回手后,裂缝又缓缓闭合了。 娄乐歌心中一喜,回到门口探出脑袋望了望,确定没人后又折回来。手掌一用力,手中的石块碎成粉末,他将粉末向空中一挥,满屋子里都是黑色的烟尘。没过一会儿,烟尘散去,只在地上留下薄薄的一层黑。而就在房间的正中间,出现了一个六角星芒的图案。 娄乐歌微微一笑,向空中高高跃起,落在那六角星芒上面,整个人竟然不受阻挠的掉了下去。而同时,地上的黑色粉末化作一缕黑烟消失了。 整个房间恢复如初。 娄乐歌只觉得自己像跳下了万丈深渊,速的变换,根本来不及看清。剧烈的风迎面而来,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顿时传来阵阵刺痛。 感觉过了一万年,却又像过了一瞬间,娄乐歌的双脚再次踏在地上。 灼热的气浪铺天盖地般袭来。 四周都是红色的翻滚岩浆,冒着气泡,空气中满是硫磺和铁锈的味道。 娄乐歌稳定了心神,到了。 还是这么热啊,娄乐歌嘀咕了一句。取出匕首,在手指上拉了一下,锋利的刀锋很轻松的割开皮肤,一道鲜血顺着伤口流了出来。娄乐歌收好匕首,走到岩石的边缘,手指向下垂着,血就顺着手指流到了翻滚的灼热的岩浆里。血液滴进岩浆中,瞬间就化为一阵气体,消失不见。可就在第三滴血滴入到岩浆中的时候,岩浆表面生气一层肉眼难见的暗红色薄膜,翻滚的岩浆瞬间诡异的平静下来,就像深山中的千年湖泊,没有一丝波澜。 娄乐歌收回手,抬脚缓缓向翻涌的岩浆中走去。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出现一块浮石,脚一离开,浮石就融化在岩浆中,消失不见。 尽管有浮石,可烧灼感还是很强烈,娄乐歌的脸因热浪拧在一起,身上的汗水一出来就被蒸发,在周围形成一道薄薄的水汽。 “尼玛都快变成烤全羊了!” 娄乐歌嘟囔着,艰难地走了十五步,停了下来,因为一个黑色的刀柄档在了他脚下。这黑色深不见底,就像他的瞳孔,好像会吸收所有的光线。 娄乐歌俯身,右手握住刀柄,一阵黑烟从手与刀柄的接触处冒出,嗤的一声,就一秒,娄乐歌的手掌就被烧焦。尽管手心的痛很让他难受,可他依旧忍着剧痛,嘴里嘀嘀咕咕的念了起来,语气时而急促时而平缓,像村子里老萨满在祭祀时念的咒文。 一道金色符文突然出现在他手臂上,像活物一般在手臂上缓缓游走。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渐渐的,随着娄乐歌口中的声音变大,金色的符文越来越多,直到布满手臂。 “起。”娄乐歌大喝一声,手臂金光大振,亮光盖过了脚下炽热灼的岩浆。 刀身渐渐显露出来,一把半人长的黑色大刀出现在娄乐歌手中,而整个地洞中的金色光线突然诡异的一转,全都向着刀身汇聚,而翻腾的岩浆平息,竟然也慢慢变暗,直至最后一点光线消失。 刀身刻着“西瓜刀”三个兽族古老的大字。 大地颤动了。 又一次地震。 卡农之前语重心长地提醒他这把刀是多么重要,多么珍贵,多么牛叉,可是.娄乐歌一巴掌拍在脑门上,“这他玛的是玩我么!” 步兵队长伯尼单手按着战斧,另一只手紧紧抓着一个支撑这个临时小木屋的柱子,勉强稳住身形,脑袋里像浆糊一般,胃里也翻江倒海,险些就要呕吐出来。这突如其来的地震让他有些失神,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 苦工们乱作一团,在营房里横冲直撞,拼命的往外逃。外面有一块空地,到了外面兴许就安全了吧。人群拥挤在门口,你推我嚷,许久才跑出去几个,剩下的人更加心慌了,拼命的往外挤,后面的挤着中间的,中间的挤着前面的,前面的挤在门口,丝毫不能动弹。 守军还没有反应过来,地震就结束了。 仅仅不过五六秒钟的时间,就像大地开了一个玩笑。 “这他妈怎么回事?”伯尼大吼一声,却没有人回答。 娄乐歌将刀用麻布包起来,捆在背上。刚才那一震弄的他头晕眼花的,感到背后刀身传来的阵阵热量,他长长的出了口气。 “就是他!”一阵吆喝,一队狼骑兵将娄乐歌团团围住。 “果然还活着啊。”阿道夫坐在两人多高的战狼背上,俯视着这个本该死去的少年。 太阳越过海平面,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普洒大地,也照在娄乐歌的脸上,望着流着涎水的战狼,娄乐歌突然咧嘴笑了笑。 第九章 战狼 菲利克斯揉了揉眼睛,一夜没合眼,这个在很多人眼中高不可攀的将军也没有打算休息一下,喝了两口酒,随意吃了些东西,他来到营帐外面,一轮朝阳拨开云雾,缓缓从东边升起。 这些天菲利克斯没日没夜的批阅那些让人头疼的文件,连带着亲卫队都没合上眼,寸步不离守在统帅帐外面,丝毫没敢怠慢。等到菲利克斯走出营帐,另外两个亲卫换了班,两人到厨子那里要了点东西草草吃下,就回到营地休息了。 现在正是早操时间,一千多名兽人士兵穿戴整齐,全副武装在操练场上奋力奔跑着,操练着新的战阵。上个月补充进了两个大队的狼骑,加上以前的两个大队,足足有一百二十个狼骑,对于这个千人步兵兵团,狼骑和步兵的比例达到了一比十,这在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有经验的老兵都知道,恐怕等不了多久就又有仗打了。 狼骑的机动性适合各种穿插战术,用好了,可以变成一把锋利的刺刀,直插敌人的心脏,也可打乱敌人的战阵,可一旦冲击力过去后,肯定会被敌人围在中间,失去机动性的狼骑就失去了最大的优势,虽然也会有高出过普通兽人步兵的战力,可往往会被几倍于自己的兵力包围,如果没有支援,后果可想而知。 增加了一倍狼骑,上面传下了新的战术,不管是久经沙场的老油条还是扭扭捏捏放不开的新兵蛋,都一个劲卖力的训练着,操练场人声鼎沸,尘土飞扬,就像一个巨大的锅炉,炼去年轻新兵的生涩和娇柔,让他们慢慢蜕变成勇猛好斗的兽族战士。 菲利克斯就这样看着巨大的操练场,看着这些血气方刚的士兵,多年沉寂下来的雄心好像突然有那么一丝悸动,仿佛年轻时纵横沙场指点江山的豪气又回到了身上,没有家族那勾心斗角的麻烦事情,也没有不争气的废物儿子来惹怒自己,菲利克斯仿佛又变成了当年在军中飞扬跋扈的狮子将军。 可是他的雄心壮志只停留了片刻就被打断,因为两个亲卫押着一个满脸邋遢胡子的老猎人走了过来。 老猎人就站在统帅营帐的中央,菲利克斯双眼直直盯着桌案上的腰牌,就这么僵愣在那里。腰牌约巴掌大小,以一块铁盾作为衬底,战斧和大刀交叉浮刻在上面,腰牌的下面是烈焰,煅烧着大刀和战斧。(..info无弹窗广告)整个腰牌显示出粗狂霸气。 “这、、、”良久,菲利克斯终于反应过来。 他起身向老猎人走去,他走的很慢,仿佛每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他突然弯下腰,将铁牌毕恭毕敬地举过头顶,双手奉上。 两个亲卫看着菲利克斯的模样,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疑惑和震惊。 “我只想要这个村子平安,”老猎人接过腰牌,随意丢进裤兜里,淡淡道,“还有,那个叫牙儿的小妮子。” “是,请问先生还有什么要求?”菲利克斯唯唯诺诺,威猛的狮子突然变成了病猫。这一切变化的太快,本来想要审问老头子一番,可没想到这个身上披着棕熊怪皮毛、胡子邋遢的老头子一进到营帐就往自己桌子上丢下一块腰牌。 菲利克斯彻底没了脾气。 有的人,不是他这种半罐子家族出身的人能得罪的起的。 老猎人看了一眼菲利克斯,刚要说什么,就被匆匆闯进来的人打断了。那人直接撞到菲利克斯跟前,满是肥肉的巨大身躯像个孩子般拉住他的衣角,“爹,格罗姆没死?那小子怎么没死!” 菲利克斯嘴角抽搐了一下,一巴掌扇了过去,将独子拍飞了三四米才落到地上。他背后已经满是冷汗,转身对着老猎人鞠了一躬,惶恐道,“末将教子无方,还请先生责罚。” “你这个大礼我这个糟老头子可受不起。我只是个山野莽夫,平常靠着打打野狼熊怪过日子。”老头子摸着乱糟糟的胡子,平静的脸庞突然一拧,眼神变的锋利起来,“可格罗姆是我孙子,他的头被我砍掉,就是死了。” 老猎人眼里的杀气恍若凝聚成了实体,压的菲利克斯透不过气来。 “末将知道了,”菲利克斯心里一冷,顿了顿,犹豫了一下道,“可末将的狼骑近卫已经派出去了。” “这个无妨。”老猎人满不在乎地说道。 菲利克斯心中一惊,老人这句话的意思他明白,可他转眼一想,格罗姆还是是个少年,要对付狼骑,这种事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可是这话从老猎人口中说出来,他竟生不出半点怀疑。不为别的,就为桌上那块巴掌大的腰牌,那分量,哪怕是他这个曾经大杀一方的军团统帅也拿不动。 “还有,留下那个队长,现在懂狼语的不多了,是个好苗子,好好培养。”老猎人说完,也没有看菲利克斯一眼,转身就往营帐外走。 闯进来的年轻兽人从眩晕中醒过来,脸上已经是一大块巴掌血印,“爹爹为什么打我?这个老家伙在这里,一定是他放了格罗姆那小子的,爹爹不要让他、、、” 话还没说完,菲利克斯又是一巴掌扇过去。 老猎人停在门口。 菲利克斯左手捏住独子的嘴,右手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眼中闪过一抹狠色,猛的扯出他的舌头,一刀下去,舌头掉在地上,鲜血像喷泉一样从胖兽人口中涌出。 整个过程不过眨眼间的功夫,等年轻兽人反应过来,眼里全是疑虑和惊恐,捂着嘴呜呜的叫着。菲利克斯也不管他,三两步跨到老猎人身后,单膝跪下,“菲利克斯家族就此一个独子,还请先生留其性命。” 老猎人头也没回,冷漠地走了出去。 *** 步兵队长从来没有看见过身手这么敏捷的兽人,虽然在村子里呆了将近一个月,和格罗姆交情不深,但也见过几回,完完全全是一个邻家大男孩的样子,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彻底变了一个人。 格罗姆在狼骑中间上蹿下跳,竟然连衣服都没有被碰到,再看看周围倒下的两个狼骑,步兵队长觉得世界变了,什么时候狼骑变得像病猫一样了?不过他很快就抛开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狼骑队是菲利克斯大人的近卫队,而且格罗姆本该在昨天就被处决的,可现竟在这里和一队狼骑干上了,自己身为军团的士兵,总得做点什么。 “十三队,”步兵队长拔出斧子吼道,“跟我上!” 步兵们虽然看的两眼发直,可队长的声音一下就把他们从失神中拉回来,齐刷刷的拔出战斧围在娄乐歌四周。 娄乐歌本来弓着背,准备应付眼前那只最大的狼骑,可看着突然冒出来的步兵,眼中却是一喜,马上站直了身子,“伯尼,原来你也在这里啊!”这一句话中满是意外的喜悦,就像看见老朋友打招呼一样。 步兵队长――也就是娄乐歌口中的伯尼听到这句话,突然想起那几次和格罗姆去村长家喝酒的时光,那个腼腆温厚带着阳光般温暖的格罗姆又出现在眼前,他又突然从那个打瘫大半队狼骑的怪胎变回了邻家少年,这一切,弄得伯尼无所适从。 十三队里的步兵多半都认得格罗姆,眼巴巴的望着格罗姆,又眼巴巴的望着伯尼,不知道该不该出手。 阿道夫满脸震撼,这里的五人都是狼骑队中的精英,自己领着他们打过大大小小几十场仗,却从来没有这么落魄过,可从发现格罗姆到现在,不到短短十几分钟时间,自己手下倒了两个,而现在连自己在内只剩下三个能动的。 他望了望倒下的两人,又望了望被围在中间的格罗姆,突然有种梦幻般的感觉,这一定是做梦吧,可自己急促的心跳和身下的战狼背上沁出的汗水提醒着他,这是现实,千真万确的现实。五人队的狼骑被一个少年打瘫了,彻底败了。 而这个少年现在竟然心平气静的和一个步兵队长打招呼,完全没有在意自己的存在。 这太诡异了。 “伯尼,你们退下,”阿道夫感觉自己快要疯掉了,耻辱感和绝望一起涌上胸口,他竭力保持冷静,“你们战不过他,不要白送性命。”说完扭过头,看了一眼副队长,右手微微握拳,又伸开,副队长皱了皱眉头,可没有一丝犹豫,拍了战狼,转身绝尘而去。 见伯尼没有理自己,娄乐歌也没有不开心,只是觉得伯尼好像很心烦,因为自己心烦的时候就会呆呆的站着,话也不想说,可伯尼为什么会心烦呢?娄乐歌脑袋有点不够用,自从融合了格罗姆的记忆和人格以来,他的脑袋经常不够用,不过突然离开的一骑狼骑引起了娄乐歌的注意,他看着渐渐跑远的狼骑,嘴里嘟囔道“怎么不打了?” 阿道夫挡住娄乐歌的视线,能拖延多一秒钟就能为援兵争取多一秒的时间,他问道:“你认识伯尼?” “啊,我们还一起喝过酒呢。”娄乐歌轻声一回,又咧开嘴笑了,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 “那希望你不要伤害他们。”阿道夫觉得眼前这少年要么是魔鬼要么是演员,“抓你回去是统帅的命令,而且只下达给了我们,和他们无关。” “哦,”娄乐歌挠了挠脑袋,“我又没有说要伤害他们啊,我们是朋友呢。可惜这里没有酒了,以后估计也没有机会和他们一起喝了。” 阿道夫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抛了过去。娄乐歌高高跃起接住,双腿微微一曲,稳稳的落在地上,“送我?” 阿道夫点点头。 娄乐歌冲阿道夫笑了笑,拧开塞子,把酒往嘴里一灌,酒囊顿时瘪了大半。 “你就不怕这酒有毒?”见到他如此豪爽,阿道夫微微一愣。 “谁会在酒里下毒啊,下了毒酒就不好喝了。”娄乐歌说完转过身,提着酒囊就往外走,两个鼻青脸肿的狼骑让开了道路,现在没有人会认为包围着这个诡异的少年会有什么意义,而且指不定谁包围谁呢。 娄乐歌径直走向伯尼,众步兵环卫在伯尼两旁,却没人敢挡在少年面前。他空手击倒两个狼骑的身影像噩梦一样印在他们脑海中,估计这辈子也别想忘掉那些场景了。 三个经验丰富的步兵也不一定能斗的过一个狼骑啊! 娄乐歌走到伯尼面前才停下,一把将酒囊塞到伯尼怀里,“嘿,伯尼,很久没见到你了呢。”说完又腼腆一笑。 伯尼先是震惊,然后是释然,最后一股暖流从涌上心头,取出酒囊就仰起头大口喝着。 娄乐歌突然将头凑到伯尼耳边,低声道:“我先走了,以后请你吃饭!” 海风吹过,带着腥味,呼呼作响。 娄乐歌的话刚说完,突地跳起来,越过伯尼的头顶,撒开双腿,一溜烟跑了。 阿道夫回过神来,想要去追,却发现那个少年竟然比狼骑还要快,今天这个少年给了他太多的惊讶,多到他都怀疑这一切的真实性了。 步兵队十三队队长伯尼突然想起了回村子的大丁,挠了挠脑袋,头疼啊。 第十章 人贩子 娄乐歌睁开眼睛,眼前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该死!怎么一觉睡到晚上了?他心里埋怨着,想要拿腰间的水袋,才发现双手被死死绑在了一起,根本动弹不得。不仅如此,就连自己的双脚也被缠住,而且有什么东西塞在嘴里,他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说不出一句话来。 娄乐歌扭动着身体,想要摆脱手脚上的束缚,却发现捆在手上的绳子越来越紧。 这下玩大了,怎么被抓住了?从矿场逃出来后,跑了半天,实在太过疲惫,娄乐歌就找了个隐蔽的地方休息,可没想到一下就睡着了,更加没想到的是自己被抓着了还毫无知觉,常年跑到山上和各种凶猛狡诈的野怪打交道的娄乐歌睡眠级浅,轻微的声响也能让他从睡梦中惊醒,可这一次,一觉睡得天昏地暗,栽了个大跟头。 悲催啊,娄乐歌想着,看来还是没有完全适应这具身体啊。 蒙在娄乐歌眼睛上的布条被突然扯了下来,娄乐歌眼神涣散,过了好几秒钟才调节好焦距。 两只拳头大的眼睛杵在娄乐歌面前不到二十厘米的地方,直直的瞪着他。娄乐歌心里一抽,这什么东西!不过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两只大眼睛挪开了,又换了另外两只眼睛,竟然和先前的两只一模一样。娄乐歌心里又是一抽,这什么情况! 不管是谁,只要被比拳头还大的放光眼睛盯着肯定都不好受,就像此刻的娄乐歌一样。 “嘿嘿,我就说嘛,”一个低沉粗犷的声音在娄乐歌面前响起,“这小家伙会被尿憋醒的。咯咯。” 四只大眼睛渐渐远离,娄乐歌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情况,然后小心脏第三次抽了一下。 这家伙是个大胖子,手中拿着一个狼牙棒,浑身灰白色的皮就像千年老树一样厚。 娄乐歌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腰,再抬起头看了看那个狼牙棒,两者的大小竟然相差无几。可等大胖子渐渐走远,娄乐歌才看清他的全貌,这家伙竟然有两个战狼那么高,而且,脖子上托着两个脑袋。(..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彻底凌乱了。来到了这个世界,如今的娄乐歌孤家寡人一个,不用找工作不用买车买房,娄乐歌就懒得动脑筋,这样会死掉很多脑细胞,而且他的脑细胞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融合了格罗姆的神经大条的个性,现在立刻变的头脑简单四肢不发达。 不知为何,他不但没有任何恐惧,反而觉得满是兴奋,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和看见楼下穿着热裤背心去洗澡的妹子一个模样。 他猛的发力,腰部一缩一伸,整个人像跳蚤一样原地蹦了起来,接着又像兔子一样朝双头胖子蹦过去。 大胖子四只眼睛直直盯着蹦过来的娄乐歌,他们没有想到一个人被绑成这样还可以跑的,哦,是蹦的这么快,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很兴奋?两个脑袋扭到一起,四目对视,都愣住了。可他们马上就会过神来,因为自己的大腿上一阵刺痛传来。 两个脑袋齐刷刷低头一看,这小子像蚊子一样一口咬在他们的大腿上,尽管他们皮糙肉厚,可这家伙满口尖牙,一大口咬下去,却也咬到了肉里面。大胖子腿一抬,娄乐歌就飞了出去。 “是真皮啊!”一屁股落在地上的娄乐歌张口就叫。 两个满脸横肉的脑袋满是黑线。 “还是我赢了,这小子是被饿醒的。”一直没有说话的脑袋张开嘴巴,还是一样粗犷的声音,可是粗狂中带着点阴柔,“今天的肉我先选。” 娄乐歌望着双头胖子离开的方向,脸上还是惊讶,可猛然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被他们绑架了。 这可怎么办啊? “小哥。”一个细小的声音从娄乐歌的背后传来。 娄乐歌扭过头,只见一个人类小孩手脚被绳子绑着,蜷缩成一团,怔怔的望着自己。 娄乐歌蹦过去。 小孩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可娄乐歌是怪物么?能有长着两个脑袋的大胖子怪吗?这是什么眼神啊?娄乐歌心里有些不爽。 “小哥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会被杀掉的。”男孩用撇脚的奥克语说道,奥克语是整个大陆的通用语言,甚至等级较高的野怪都会一两句,这语言好像植根于艾泽拉斯世界所有智慧生灵的脑海里,一般认为奥克语是创世之神泰坦的语言,这种说法被广泛接受。 男孩眼中满是恐惧,而且身体还在颤抖。 “它们?那个长着两个脑袋的大胖子么?”娄乐歌盯着这小孩,他皮肤光洁柔嫩,除了脑袋全身上下没有看见一根毛发,就像一个陶瓷娃娃,或者老萨满的水晶球,皮肤光滑如镜,吹弹可破。 “恩,他们很凶的,会杀人。”小孩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小刺猬,我也很凶的诶。”娄乐歌皱着眼睛,挺起鼻子,露出两颗虎牙,这是他心中最吓人的面孔。因为他爷爷教训他的时候老是露出这样的表情。 “小刺猬是谁?”小孩扭着头问。 “你啊,”娄乐歌一屁股坐在小孩面前,“你身上的刺还没有长硬,所以只会卷成一团,害怕别人。” “我不是小刺猬,我是汉特,汉特?路西法,”小孩挺直了腰,“是个自由的猎人。” “好吧,小刺猬汉特?路西法,我是娄乐歌,”娄乐歌把脑袋凑过去,自己的额头贴着小孩的额头,“我是兽族的恶魔,我要吃了你!”娄乐歌大吼一声,整片山林都是回音。 “呜哇哇哇.”小孩眼泪鼻涕全出来了。 娄乐歌没有再去吓唬小孩,因为他脑袋上被大胖子的木棒敲出了一个大包,到现在还疼的他牙痒痒。从小孩的口中,娄乐歌才知道自己睡觉时被一伙雇佣兵给抓住了,正要运到麦基山脉深处的一个大的雇佣兵营地卖掉。“该死的卡农,也没说影分身的副作用这么大啊!”娄乐歌挠挠脑袋,嘴里嘀咕着,“看来以后要多练练了。” “小刺猬,你怎么会被抓到这里来的?”等到汉特停止了哭泣,娄乐歌才又和他说话。 汉特一听这话,双眼一湿,眼泪又要掉下来了。 娄乐歌见此情景,害怕头上又多一个包,赶紧打断,“男子汉怎么老是哭个没完?”这小孩哭起来声音很大,像鼓声一样,你越吓他他哭的越厉害,止都止不住,而且他感冒了,鼻塞,雇佣兵们怕塞东西在他嘴里把他憋死了,所以竟然拿他毫无办法。 汉特吸了吸鼻涕,忍住了泪水,“我和父亲在山里打猎,可遇到了一只棕熊怪,父亲被棕熊怪吃了,我爬到了一棵大树上,一直哭一直哭。” “后来呢?”神经大条的娄乐歌完全相信了小孩的话,丝毫没有怀疑。 “后来就被他们抓了。”小孩估计是想到父亲,又哇哇的哭了起来。 娄乐歌的头上又挨了一闷棍。 天亮的时候娄乐歌才弄清楚这队雇佣兵的数量,粗略一看有二十多人,双头胖子是老大,大家都叫他――或者他们队长,其他的人基本上都是刀斧手,瘦瘦的,浑身绿皮,除了脑袋顶上立起的长长的毛,全是光溜溜的,好像他们的毛都长到脑袋顶上了一样。 天刚蒙蒙亮,一个刀斧手就拿出一块烤肉来吃,一群人围着还有余热的火堆吃起来。另一个一个刀斧手取出两块肉,走到娄乐歌他们面前,将娄乐歌和汉特手上的绳子解开,把一块烤肉丢给娄乐歌就转身回到火堆旁边了。 “就一块啊!”娄乐歌埋怨着,可是不敢说大声了,怕双头胖子听见了又是一棒子。娄乐歌将手中的肉块撕成两半,随手丢个汉特一块,自顾自地吃起来。 可娄乐歌没想到自己只啃了两口,这肉就光了。 娄乐歌将挪到汉特旁边,“喂,那个刺猬,给你商量个事情怎么样?” 汉特抬起头,看到娄乐歌手指伸进嘴里,舔着手上沾着的油脂,正盯着自己手中的肉块。 “给你吧,”汉特将剩下的肉递给娄乐歌,“我个子小,吃不了多少。” “谢,谢谢。”娄乐歌马上将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了下去。“你小子不错,恩,以后又什么事情吱一声,我肯定会帮你的。”娄乐歌油油的手在汉特脑袋上摸了两下,也不知道是在擦手还是在安抚他。 汉特垂下头,没有说话。 “怎么,不相信我?”娄乐歌两眼发直,好像受到了莫大的打击,“我可是很厉害的。” “大哥哥你再厉害能一个人打过他们么?”汉特在地上画着圈圈,“再说了,我们都要被卖去做奴隶了,还指不定要被卖到哪里呢。” “不管你信不信,我可是有远大梦想的人,才不会就这么被卖了。” “梦想?” “梦想。” “梦想是什么东西?” “这、、、”娄乐歌翻白眼了,“就是你很想要去做的事情。” “那大哥哥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要去北边的诺森德大陆。”娄乐歌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我要回家。” 汉特一听见诺森德这个词就浑身颤抖,那是亡灵的基地,天灾刚过去,没有谁能活着从那里走出来。每个人都知道亡灵的恐怖,诺森德是个禁忌,大家都把诺森德这个名字藏在心中的最深处,仿佛一说出口就会受到诅咒,带来厄运。 “你怕了?你小子怕什么啊,又没有让你去。” “你去不了的,奴隶没有自由。”汉特虽然小,可也从家里那个书房学到了很多东西。 “谁是奴隶啊?” 一阵剧痛从娄乐歌天灵盖上传来,娄乐歌一抱头,又多了一个包。 “你啊,白痴,今天晚上就到会馆了,那时候你就成奴隶了。”双头大胖子站在娄乐歌身后。 “看你这么精神,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咯咯。”另一个脑袋笑道,“你们两个赶紧给我起来,我们上路了,再耽误就到不了会馆了。” 第十一章 一块烤肉引发的血案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娄乐歌都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对于这一点,仅仅从这两天的短暂接触中,汉特就认识的相当深刻了,所以当娄乐歌偷偷摸摸的蹦去偷装在马车上的烤肉时,汉特也没有阻止,或许娄乐歌在没有被绑住手脚的时候能够偷到那么一点烤肉,可现在,汉特只等着娄乐歌回来给他数一下头上的包。(..info) 总的来说,这队雇佣兵还不是很坏,至少没有虐待这两个被绑架的儿童和少年,甚至还给他们坐马车,如果不是双手双脚被绳子绑着,他两倒是像被一队雇佣兵保护着去游山玩水的贵族少爷了。其实汉特心里很清楚,这是为了让他们看起来精神点,到了会馆能买个好价钱,汉特从小就被灌输过各种知识,也时常跟着父亲到各种地方历练,可没想到这一次,却出了差错。 马车在山路上颠簸,晃晃悠悠,汉特只觉得昏昏沉沉的,悠悠的睡着了。 可他没有睡多久,马车猛的一停,由于惯性,汉特险些一头冲出车外。这一下让汉特昏昏沉沉的脑袋顿时清醒了。 “不就是一块肉吗?给不给!”娄乐歌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听着好像是生气了。 汉特撩开马车的布帘子,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绿皮雇佣兵们手中提着飞斧,凶神恶煞的将娄乐歌团团围住。而不远处的地上还躺着一个刀斧手,身上有一些血迹,躺着的地方也染红了一片,他眼睛紧闭着毫无生气,只是微微起伏的胸膛还能证明他还活着。 “我说过,每个人的份额有限,你小子竟然偷东西!还打伤了我的小弟!”大胖子的一个脑袋伸向娄乐歌,唾液飞奔而出。 “这规矩是我定的。”另一个脑袋转过去,恨恨的对着旁边的脑袋。 “你定的就你定的,今天你是大哥,你说了算。” “这还差不多,现在,”又一个脑袋拧了过来,“小子,这事情怎么算?” 娄乐歌好像没有听见他们说话,也好像没有注意到四周围着的怒气冲冲吹鼻子瞪眼的绿皮,依旧大口啃着烤肉。 想要趁乱逃跑的汉特运气显然不怎么好,“啪嗒”一声,他撞到托着兵器的马身上,那马一惊,前蹄提起来,背上的兵器全掉在了地上。二十几个刀斧手连着大胖子的两个脑袋齐刷刷看过来,汉特顿时腿都软了,想要逃,腿上却被绳子绑着,也不能像娄乐歌一样蹦跶。一屁股坐在地上,心想,完了。 一个绿皮提着飞斧走了过来,抓住汉特的领子,像抓小鸡一样将他提了起来,将汉特丢在娄乐歌旁边,等着双头胖子发话。 这两个小屁孩是路上额外的收获,本来他们接到一桩单子,接了委托人的一个巴掌大的木盒子,要护送到阿诺会馆去,没想到在半路遇到两个黄毛小子,于是又干起了业余的人贩子勾当。虽然这两个小子也值不了多少钱,可蚊子再小也是肉,也就顺带打算将两个小子弄到阿诺会馆的交易市场给卖了,至于价钱,多了不敢想,可分下来也够每人大吃大喝几天了。 娄乐歌扭过头,嘴里还嚼着烤肉,见到旁边被摔的满脸尘土的汉特,笑了,伸出手,把剩下的烤肉递过去,“给。” “得了,一个胆子小的像老鼠,一个像不怕天不怕地的虎崽子,你们两倒是蛮有般配的啊。”大胖子的一个脑袋开了口,狼牙棒在手中拍了拍,众刀斧手心中一惊,老大发火了!这是他揍人前的习惯性动作。 “喂,胖子,”娄乐歌仰起头,看着像座小山一样的双头怪,“剩下的烤肉去哪里了?”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甚至连哈喇子流出来都不知道。 “胖子!”刀斧手们齐声吼道,然后又立刻用双手捂着嘴巴,满脸恐慌。 “你们刚才说什么!”两个脑袋两个嘴巴发出相同的声音,这声音像山中的虎王,仅仅一吼,万鸟惊飞。 刀斧手们脑袋像拨浪鼓一样摇晃着。胆子小的已经双腿打颤了。胖子这两个字是双头怪的禁忌,那二十多号绿皮小弟都说双头怪是食尸鬼中的威猛汉子,因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吃过双头胖子的毒打,就因为失口叫了一声胖子。[..info超多好看小说] “胖子啊!”娄乐歌莫名其妙的看着刀斧手们。 两个脑袋满脸憋的通红,齐吼一声,巨大的身躯高高跃起,抡起棒子就要砸下。只见小山般的身体一跃两人多高,这体重,落下来非得把他们砸成肉饼不可,绿皮们赶紧闪开,只留下娄乐歌和汉特在中间。 就在胖子的大狼牙棒刚要落下的时候,娄乐歌和汉特的身体诡异的一闪,竟然在原地消失了。狼牙棒一落地,巨大的力量激起一大圈的灰尘,呛得众人咳嗽连天,而等灰尘散去,绿皮们定眼一看,娄乐歌刚才身处的地方已经多出了一个一平米见方的大坑。 “哎哟哟,不就是几块烤肉么,至于吗?” 不知道怎么闪到一旁的娄乐歌嘟囔着,放下怀中蜷成一团的汉特,才发现自己已经袖子的眼泪鼻涕。 “呜哇哇哇、、、”高分贝的哭声又响起来了。 “喂,胖子,不要吓到这小鬼了,他哭的我耳朵都难受。” 胖子怒火中烧,一击不中,本来就让他觉得羞耻,再次听到娄乐歌叫他们胖子,心中顿时有把娄乐歌捏成肉饼的冲动,哪里还管什么能不能卖个好价钱,于是提着狼牙棒又向娄乐歌冲去。他每跑一步,大地就震动一下,身上吊着的横肉也跟着晃动,像奔跑的巨象,雷霆万钧。 “要打架吗?”娄乐歌不惊反喜,“这个我喜欢。” 他本来就是个好战分子,这些年在小山村被憋的慌,因为村子里的人都善良老实的不像样子,连个打架的人都找不到,而且娄乐歌怕一出手就的把别人搞个残废,自己也没那个钱赔偿,前几天好不容易能和那队狼骑一起动动筋骨,可刚热完身就没得打了,娄乐歌一肚子火正找不到发泄,却又被一群雇佣兵人贩子给绑架了,终于到现在,吃饱了,有了力气,正好干一场! 娄乐歌在众人惊讶的眼中迎着大胖子冲了过去,大胖子见娄乐歌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向着自己冲过来,心里虽然颇感意外,但却没有丝毫的迟疑,只见他一路狂奔,借着速度一跃而起,然后诡异的一挺胸,一人粗的狼牙棒举过头顶,他腰部一用力,转眼间就由挺胸变成弓背,狼牙棒借着这力道顺势而下,带着千钧之力向娄乐歌头上砸去。 这一棒下来,肯定就不是两个包那么简单了,娄乐歌整个脑袋恐怕都要被敲下来。即使娄乐歌是铁打的,也要像钉子一样被紧紧的钉在地上。汉特亲眼见过大胖子用手头的狼牙棒敲死了一头巨熊,他吓得用双手蒙住眼睛,不敢看接下来的场面。 即使面对着大胖子这山崩一般的攻势,娄乐歌眼中依然是一片宁静,黑色的瞳仁中看不出任何波澜。 “力量还行,可两个脑子都白长了。”娄乐歌嘴里嘀咕着,也未减速,可就在狼牙棒刚要落到他脑袋上时,娄乐歌整个身体向后一仰,借着冲势向前滑去,狼牙棒贴着娄乐歌的头皮擦过,狠狠的砸在地上,而同一时刻,娄乐歌的身体还在向前滑行,侧着身子,右腿闪电般迅速伸出,笔直的踹向大胖子腾空的双腿。大胖子本想收脚站住的,可突然腿上一道大力传来,他在空中没有着力点,顿时失去了平衡,一脸就扑在地上。 “这下应该会很疼吧,叫你打我脑袋。”娄乐歌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看着面前一队满脸惊讶的刀斧手,笑了笑。 汉特裂开小手掌,从指缝中观望情况,可他意料中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娄乐歌站在前面,后面大胖子正灰头灰脑的爬起来,突然猛的转身向娄乐歌压过去,想用巨大的身体压住娄乐歌,甚至连狼牙棒也没有用上。 “娄乐歌!后、、、”还没有等汉特说完,大胖子就扑在了娄乐歌身上,激起一阵尘土。 “完了。”汉特的心沉到了谷底。 “呼耶!”刀斧手们见队长将娄乐歌扑到在地,从先前的震惊中醒过来,举起飞斧齐声呼喊着。可过了十几秒钟,也不见有什么动静,大胖子仍然躺在地上。众刀斧手感到有些奇怪了。一丝担忧偷偷爬上众人的心头。 终于差不多二十秒后,大胖子的身体动了一下,然后满身肥肉的身体诡异的半立起来,脚在地上,整个身体却诡异的不符合力学的向前倾斜,等众人看清楚,才发现娄乐歌单手撑在大胖子的脖子上,站了起来! 他三步两步从大胖子的身体下走了出来,双头胖子失去了支撑,马上倒了下去,轰的一声落在地上,两个脑袋的鼻孔里和嘴里满是鲜血。 众人看着这诡异的一幕,顿时像蚂蚁炸开了锅。 “老大?” “老大,快起来啊!” “老大!” 可不管怎么叫喊,大胖子的两个脑袋都没有回应。 刀斧手们终于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常年在刀尖上讨饭吃的雇佣兵们没有因为娄乐歌两回合秒杀大胖子而感到恐惧,反而因老大被打的这样惨而激起了血性,纷纷拔出飞斧,狠狠的向娄乐歌身上丢去。 顷刻间,二十多把锋利的飞斧发出呼呼破空声,如离弦之箭般向着娄乐歌飞去。 娄乐歌不退反进,迎着飞斧就上,几个箭步,左突右闪,密集的飞斧竟然没有沾到娄乐歌的身体。众人也没有停歇,又是一轮飞斧过去,娄乐歌就像在斧雨中舞蹈,身形如燕,灵巧穿梭,眨眼间便到了最前面的刀斧手面前。 “我记得你,今天早上只给了我们两个人一块烤肉的家伙。” 那名刀斧手惊讶的看着娄乐歌,完全没有反应的时间,一记重拳就落在胸口,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可血还没有落地,娄乐歌的人影就从他面前消失不见,紧接着又听见旁边传来一口喷血的声音,“扑哧”、“扑哧”、“扑哧”反反复复,不过几息的时间,喷血的声音消失了,四周突然变得很宁静,甚至连鸟叫声都消失了。 刀斧手倒在地上,侧着头,看着倒地的同伴,又看了眼娄乐歌,视线渐渐失去焦距,模糊,再模糊。最后一眼,他只看见娄乐歌并不高大的身影,沉重的疲倦用上心头,眼皮像吊了铅块,终于,他缓缓闭上了眼睛。四周一片黑暗。 “完了,”娄乐歌一拍脑袋,后悔莫及,“还没有问出来烤肉藏在哪里啊!” 第十二章 阿诺会馆 雇佣兵在各个大陆上都有许多会馆,但没有一个标准,只要是雇佣兵们用来休息补给或者交换情报的地方,哪怕只有屁股那么大一块地,它也能叫做雇佣兵会馆。(..info无弹窗广告)所以如果有一天你看两个雇佣兵头头坐在某个烂草堆上交头接耳,那么当你被告知那个烂草堆就是什么阿洛会馆时,请你不要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 当然,阿洛会馆不会是在一堆烂草堆上面。 阿洛会馆在麦基山脉这一带还是有些名气的,规模排在西部八十九,不要小瞧这八十九这个数字,西部的雇佣兵会馆大大小小数千个,但凡能排上前一百的,肯定是大地方。当然,这数千个之中要包含烂草堆会馆。不然雇佣兵就比正规军队多上好多倍了,那样世界就真的乱套了。 阿洛在地精语中是鹰的意思,这地方本来是地精的一个居住地,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地精从这里搬走了,只留下一些地精建筑,雇佣兵们发现这个地方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一个地精了。这地方是这片森林里的仅有的几个能落脚的地方,于是到这里的雇佣兵们渐渐多了起来,甚至还有兽人跑到这里定居,专门和雇佣兵们做起生意来。 雇佣兵很多时候没有接到任务,就会在森林里打猎,而猎物也就在阿洛会馆变卖了。就这样,阿洛渐渐变大,直至现在,已经有一个小镇那么大了,商铺、酒家、铁匠铺、旅馆、甚至妓院,通通一应俱全。 娄乐歌来到阿洛时已经是黄昏,太阳刚要下山,而月亮则已经挂在了天际。直到现在,汉特的手还在颤抖,因为他手中牵着一根绳子,而绳子的一头像冰糖葫芦一样捆着二十多号人高马大的雇佣兵。双头胖子排在第一个,他身后是二十多刀斧手,个个都垂头丧气。汉特小小的个子还没有双头胖子的一个脑袋大,所以这一队人走进阿洛的时候顿时引来了一阵骚乱。 娄乐歌上午打了一架,又没有找到吃的,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他从马背上取回他的黑刀,用麻布裹着绑在背上,一路领着汉特和一队雇佣兵就进了阿洛。 “双头鬼!”人群中有人认出了雇佣兵一伙,人群顿时就炸了起来,纷纷嚷嚷挤过来看,好像看游行一般。(..info) 可娄乐歌好像没有看见异样,跑到一家面馆一屁股坐在板凳上,“老板,吃的!”。 汉特只感觉头皮都发麻了,只能跟着娄乐歌跑,他一跑,胖子他们哪里敢怠慢,也慌慌张张的跟着跑到面馆前。于是一群被串着的蚂蚱就在阿诺的夜市里诡异的蹦跶着。 小伙计出门一看,立马呆在原地,面馆外面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黑压压一片全是交头接耳的人群。 “你倒是拿吃的来啊。”娄乐歌双手在桌子上拍着,啪啪、啪啪,“快弄吃的去!” 小伙计回过神来,没见过这个阵仗的他立马跑进后厨。不一会儿,出来了一个脸上挂着刀疤的中年兽人,刀疤不是很深,已经结痂,从左眼角直连到下巴,连嘴唇也被割开了,这一刀是当年做雇佣兵时被一只巨魔划的,后来他娶了老婆,在阿诺开了个面馆,安安心心的想要过完余生。 老板一见到这阵势眼角也忍不住抽了两下,刀疤脸显得有些狰狞,不过好歹他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马上回过神来,笑眯眯的招呼了上去,“哟,小哥这是要干嘛呢?” “吃饭啊,我快饿死了!”娄乐歌白了中年人两眼,“到这里来不吃饭干嘛啊?” “这、、、”中年掌柜扫了一眼人群,又看着汉特手中牵着的站成一排老老实实的雇佣兵,“那小哥要吃什么?” “随便啦,能吃的就行。”娄乐歌不耐烦了。 “那几人份的呢?” 娄乐歌露出两个手指头,然后又像想起了什么,一只手掌全张开,然后嘿嘿一笑。 “得,那给小哥上几碗本店招牌野味面,我先吩咐厨房弄几个小菜,不是山珍海味,可味道包您满意,小哥你稍等片刻。”掌柜说完就转身往厨房走去。 汉特吃了一碗面就扭扭捏捏站起来,他实在吃不下任何东西,被这么多人围着,他浑身都觉得难受。众人被娄乐歌夸张的吃法吓到了,不过片刻功夫,五人份的东西全都装在了他肚子里。 再把十来盘菜倒进肚子里,娄乐歌打了个嗝,摸摸肚皮,转身就去掏双头胖子的腰包,然后抓出一把金币,丢到刚吃饭的桌上,“老板,吃饱啦,结账!” 中年掌柜本来就一直站在一旁看着娄乐歌的一举一动,却被这桌子上的一大把金币吓到了,这一餐虽然多,可最多值五个银币,也就是半个金币,而桌子上堆着至少十个金币。他尴尬的一笑,不过也没敢多收,只收下一个金币,然后又将五个银币放在桌上,对着娄乐歌露出招牌式的商人微笑,“小哥,这就够了。” “还有的找啊?”娄乐歌喜出望外,本来对这个世界的金钱没什么概念,可又一想,自己吃了这么多才花这么点钱,那那个大胖子不是很有钱咯!而且,把他们卖了,肯定也能卖很多钱啊!这能吃多少烤肉啊!娄乐歌眼睛里烤肉都在打转了。 “那请问掌柜的,哪里可以卖奴隶?” “你要买奴隶?” “是卖。”娄乐歌转身指了指汉特身后串成糖葫芦的一排雇佣兵。 全场哗然,一片吸气的声音。 当晚整个阿洛沸腾了,一个兽族小孩和一个人族小孩在倒卖一队雇佣兵,整整一队!二级的双头胖子,一级的刀斧手!虽然是阿洛是个佣兵会馆,可也是一个奴隶的倒卖场所,雇佣兵被倒卖也时有发生,虽然同为雇佣兵,可佣兵界都是各色人物组成,大家来自不同的种族,说着不同的语言,而且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雇佣兵不能买卖雇佣兵,这是铁的定律,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减少雇佣兵们相互袭击的事件发生。 “你听说了吗?”迪迦将脸凑到他的同伴面前,低声问道。 “听说什么了?诶,你这家伙不要往我这边靠了,满口大蒜味。”同伴有些难受。 “这个,大蒜消毒,”迪迦有些不好意思,可向来脸皮厚的他也不在乎这些,“再说了,你不是也满口大蒜味么” “少给我来这套,神神秘秘的搞什么?” “听说镇上来了两个孩子。”迪迦老鼠般望了望周围,压低声音道。 “这有什么?你想拐卖别人?”同伴翻去一个白眼,“你这家伙忘了我们当初出道的事情啦?说好了我们是堂堂正正的雇佣兵,不干这种丢人的事情,我们和那帮人贩子不一样。” “哪怕是真的想拐卖他们,我们也没有这本事,”迪迦嘟囔着,“再说了,我们这不是才出道没几天么?” “管它几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咱们不能毁了佣兵的名声!” “佣兵的名声也不怎么好。” “你这家伙,”同伴一脸愤慨,“算了,你到底想说什么,赶紧说完,休息一下还要叫上娜迦一起去把证给办了。”一说到娜迦,他的眼中就满是温柔,可一想起眼前这小子——娜迦的亲弟弟,眼里的温柔就瞬间消失殆尽。他们三人是雷鳞纳加族,因为厌倦了海底的生活,于是从黑海岸一路过来,就想实现当雇佣兵的愿望。 “估计会馆里面现在都没人了,还办什么证啊?” “为什么没人了?” “佣兵都跑去市场看热闹去了。” “什么热闹,你这家伙几天吃了什么药?” “那两个小孩啊,不是和你说了么?”迪迦悻悻地说道,“他们今天在市场买奴隶,一整队雇佣兵。” 同伴像盯着巨魔一样盯着迪迦。 “还是我们的偶像呢。”迪迦眼中一抹叹息闪过,“双头会啊,就这么被两个小子一锅端了。” 不管什么时候,阿诺都是热闹的,从西北海岸吹来的丝丝凉风会给古树之林消去夏季的闷热,而冬天时,巍峨的麦基山脉会阻挡住从北方袭来的大部分寒流,使得位于古树之林中的阿诺并不会很寒冷。再加上周围很少有较大的村镇,很多人都愿意到这里来。做生意的,雇佣兵,找雇佣兵的人,都来到这里,而交易市场,则是阿诺最繁华的地方。 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林地里专门空出了一块地来进行交易。平时每当快要正午的时候,这里总是挤满了人。可今天,交易摊点上只有一两个没精打采的人守着摊子。 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到一个地方。 黑压压的人群围成一个圆圈,圆圈中间是二十多个人。小山一般的双头食尸鬼格外耀眼。 娄乐歌心里想着烤肉,一大早就叫醒汉特,拉着二十多个俘虏跑到了交易场,他突然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围着他们,满心兴奋,这群串成一串的佣兵在他眼里变成了一堆堆金币,金币又变成了一堆堆的烤肉。可没过多久,娄乐歌就歇气了,貌似大家都是来看热闹的,没有一个人表现出要买的意思。不过娄乐歌也不是太在意,反正时间还早,今天卖不完明天接着卖,总会卖掉的。 “嗯,这位,”娄乐歌愣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称呼,“人鱼小姐,”娄乐歌松了口气,“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人鱼?什么是人鱼? 娜迦楞在原地,她没有想到这个少年会跑到自己这边来,还叫她什么人鱼小姐。本来上午回客店拿了文件要去会馆办理入会协议的,可一到会馆才发现那里只有一个守门的卫兵,一问才知道会馆的人员都跑到交易市场看热闹来了,于是跟了过来。 娄乐歌见她没有反应,满脸好奇的在她脸上捏了一下,满手滑滑湿湿的感觉。 人群发出一片惊呼。海妖是脾气暴躁的种族,常年在海里的厮杀让这个种族的成员个个嗜杀如命,而且出手狠辣,极少有人愿意去招惹海妖,哪怕是个小海妖。 “我,我叫娜迦。”娜迦回过神来,惊恐莫名,一看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年轻兽人就是买雇佣兵的主,能把二十多个雇佣兵收拾的服服帖帖的人,娜迦连想都没想过,虽然海妖一般会有比较强的实力,而且脾气暴躁,可自己什么水平自己还是清楚的,背着家族跑了出来,在这里无依无靠的,娜迦想着,忍吧,眼前这个看似呆板无邪的人,是个恶煞啊! “好吧,娜迦,”娄乐歌在衣服上蹭了下手,湿嗒嗒的感觉让他有些难受。“我是娄乐歌,娄乐歌·格罗姆,你能帮我个忙么?”娄乐歌想了想,又道,“可以把那个两个脑袋的大胖子送给你。” 娜迦两眼翻白,脑袋一下短路了,那个大胖子,可是她心中的偶像啊! 第十三章 娜迦 娄乐歌看着娜迦口中刻着“双头会”三个字的木牌,心满意足的的点了点头,找了把小木椅悠哉游哉的坐了下来。(..info)被绑着的雇佣兵们胸前都挂着用通用文字写着标价的小木牌,是娜迦从木工房买来的。 娜迦本来就没什么钱,想买便宜的,可一想到那个黑瞳的兽人,立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心痛总比没命好,娜迦一咬牙,从内衣兜里扣出一块金币,递给老板,可当金币已经递到老板手中时,娜迦的手还紧紧捏住金币的边缘,木工老板一头黑线,可看到娜迦精灵的上身和鱼一般满是鳞片的下肢,也忍住了怒气,海妖一直都是不好惹的角色,哪怕是海妖的小孩。 可娜迦万万没想到娄乐歌竟然用她一个金币买的精美木板来标价! 两级双头胖子,10金币;两级刀斧手,5金币。 什么时候雇佣兵这么不值钱了?两级食尸鬼胖子接的任务就没有下过50金币的! 哗啦一下,看热闹的人群中发出一片嘘声,然后很快就散去,该干嘛干嘛了。 “怎么都走了?”娄乐歌从小木椅上一跃而起,刚才还人满为患的小广场,一下就门可罗雀了。 只有娜迦还杵在原地,标杆一般。 “娜迦,”娄乐歌嘿嘿一笑,迎了上去,“你要买?” 娜迦无奈的摇了摇头。你没让我走,我敢走吗?娜迦心里一阵嘀咕,如果能打的过娄乐歌,肯定一弯刀就过去了。 “那你不买站在这干嘛啊?”娄乐歌挠了挠脑袋,然后猛的一拍,“是那个胖子啊!”然后屁颠屁颠跑过去,将胖子手中的绳子解开,胖子两个脑袋都满是眼泪鼻涕,“小哥要放了我们了啊?” 娄乐歌也没听清楚这声音到底是从哪个嘴里发出来的,所以也没有回答,只是转身指了指杵在不远处的娜迦,道,“现在你,哦,你们,就是娜迦的奴隶了。(..info好看的小说)还有,不能用狼牙棒拍她的脑袋。” 两个脑袋看了一眼娜迦,又猛的低头看了一下胸口的小木牌,自己两级的双头食尸鬼,双头会佣兵的队长,就这么十个金币卖给一个小海妖了? 其实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娜迦用一个金币买木板换来的酬劳,要是他们知道这事实,估计会羞愧的用遮羞布裹住脑袋,一辈子都不敢见人了。 直到颤颤巍巍的给双头胖子施下禁制后,娜迦都还云里雾里的,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也太过诡异了。 自己一个连佣兵资格证都没办的小女子就拥有一个两级的双头怪奴隶了?娄乐歌这小子还是个愣头青啊!娜迦这样想着,下定决心要缠着娄乐歌,指不定什么时候又能捞到好处。 娄乐歌躺在客店的床上,心里很是不爽。一整天,一个也没卖掉! 这间客房是卡特客店装修的最好的客房,虽然不大,却十分精致,床是百年檀木做成的,散发着檀香,房内桌椅洗漱木柜一应俱全,落地窗占据着整整一面墙,一打开就能看到阿诺的小半个区域。 汉特将店小二送过来的点心轻放到雕花刻兽的木桌上,走到娄乐歌旁边,紧张的双手都不知道怎么摆放。自从见了娄乐歌三两下就解决掉雇佣兵小队后,汉特就一直小心翼翼的对待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兽族少年。生怕他一发怒,抓住自己一扯,就将自己像面条一样扯成两段。兽人嗜血好斗早在汉特爷爷的爷爷的时期就是路人皆知的事实,尽管到了现在,魔王施加在兽人身上的诅咒已经被解除了,可多年以来兽人的残暴依然深深的刻在了艾泽拉斯世界所有人的心里。 娜迦喝了口水,凭她现在的能力,给一个三级的强壮食尸鬼施加禁制还是太难了,好不容易完成了,自己已经接近虚脱了。娄乐歌住的房间太小,大胖子只能待在客店外的树荫下,不过施加了禁制,也不怕他会跑掉。 等体力和魔法都恢复了一些后,娜迦慌忙的跑到娄乐歌的房间里。 “娜迦,你也在这里啊!”娄乐歌从床上蹦起来,不管怎样,这是他第二次见到海妖,新鲜感还没过呢。 “娜迦你会游泳么?嗯,海妖一定会游泳啦,可是每个海妖都会游泳吗?” “娜迦你能在水里憋气憋多久啊?”娄乐歌喝了口啤酒,也不知道怎么弄的,一张口,几个泡泡就从嘴里冒出来,“在水里能吐这么大的泡泡么?”接着又是几个泡泡升起来,然后破裂,空气里满是啤酒味。 “娜迦你身上为什么不长毛啊?” “娜迦你为什么老是浑身湿嗒嗒的啊?” “娜迦你的耳朵为什么这么长,能动吗?” “哎,诶,娜迦你不要打我啊!” 、、、、、、 娄乐歌其实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只是战斗力有点变态而已,可在某些方面来说,还很白痴。这是娜迦一怒之下打了娄乐歌一巴掌之后得出的结论。 这些雇佣兵卖不出去的原因很简单,一是他们人太多,二十多个雇佣兵,在阿诺很少有人能够买得起,二是双头会在这一地区还是有些小名气,脾气暴躁,手段残忍,是块烫手的山芋。说到这一点时,娜迦偷偷瞟了一眼娄乐歌,这家伙才是手段残忍吧,看那些雇佣兵满身淤青,特别是双头胖子,两个脑袋全是包,一见到娄乐歌就像见到亡灵军团,双腿像筛子般不停的抖。还有第三点,娜迦严肃的说,雇佣兵不是白菜,你的价太低了,别人会认为你没诚意。 一听到价太低,娄乐歌眼里就满是金币,然后变成烤肉,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娜迦凑到娄乐歌耳边,三言两语,娄乐歌就满心欢喜的笑了。 太阳刚升起,斯蒂芬就领着两个保镖来到交易市场,与其说是保镖,还不如说是仆从。斯蒂芬是个奸诈的商人,当初给兄弟两人签署雇佣协议的时候讲协议偷偷换成了主仆协议的文卷,两个兄弟刚从一个偏远的山村了出来,大字不识一个,于是就到小镇里的文馆请了个公证人来公证,可两人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公证人已经被几块金币收买,公证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雇佣的文书变成了主仆之约,无亲无故的两兄弟也只得认栽,做起了斯蒂芬的仆从。这些年来跟着斯蒂芬没少做坑蒙拐骗的坏事,虽然兄弟两人淳朴善良,不想做这些违背良心的事情,可被施下禁制的兄弟两人也毫无办法,无奈之下也只能硬着头皮做着些自己厌恶的下三滥勾当。 只等再熬过两年,到约期已满,就能恢复自由之身了。 斯蒂芬一路走走停停,找寻着自己的猎物,他的目光突然停留在一个年轻的海妖身上,心中一动,就见到了商机。 年轻人老是认为自己长大了,就满是兴奋想要在这个大千世界闯荡,迫不及待的要成就一番伟业,而这种人往往是最好骗的,比如眼前这个年轻的海妖。 娜迦看着迎面走过来衣着光鲜的胖子,对着自己笑着,满口黄牙,他的背后是两个肌肉大汉,光一个满身肌肉大汉就能把自己像捏蚂蚁一般捏死。 “这位小姐,”斯蒂芬走过去,变魔法一般拿出一把精致的遮阳伞,撑起来,罩在娜迦的头顶,“今天恐怕会很热呢,尊贵的小姐用过早点了么?”斯蒂芬一脸谄媚,多年天南海北跑个不停的他知道海妖的不喜欢在阳光下面,虽然能在陆地上活动,可海妖的皮肤会分泌很多水分来保持皮肤湿润,而阳光和风是水分最大的杀手,老于世故的他一眼都没有看娜迦身旁被绑着的两个绿皮,只是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 娜迦出身在海里,经常在海里找到些东西拿到海边卖给商人,所以也没少和商人接触,关于雇佣兵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从商人们口中听来的,娜迦从小就喜欢冒险故事,也就把商人当做游鸣诗人,经常坐在商人的旁边,死皮赖脸的缠着,等商人们休息的时候,喝上一两口,就开始讲那些从别处听来或者自己编的故事。久而久之,娜迦也会懂得商人的善良和狡诈。所以娜迦很熟悉商人的那一套,想从你身上得到越多的好处,他们就笑的越灿烂。 “看小姐不是阿诺附近的人吧?”斯蒂芬搓着手,满脸堆笑。 “我从暮光海岸过来的。” “暮光海岸啊,离奥伯丁没多远呢,”斯蒂芬露出向往的神色,“我有个侄子在奥伯丁那边做生意,去年我去过那地方,乘着船一路南下,没一天的功夫就到了暮光海岸,那地方可真美啊。” “是挺美的,”娜迦要转移话题,“你绕了这么大的圈,也别想得到什么好处,这绿皮二十个金币,”娜迦看着斯蒂芬的脸,没有看出什么情绪波动,接着道“多给点我不介意,可少半个银币都不行。” “这个,”斯蒂芬呵呵一笑,也没在乎自己的计量被一个小海妖识破,这么多年遇上的笨蛋是比较多,可聪明的也不少,“可这个价,”斯蒂芬皱着眉头,做出很为难的样子,“小姐你能给出二十个金币的价,也就知道这一级的绿皮平均也就十六个金币,你这多出的四个金币、、、、、、” 娜迦嘴角微扬,“这绿皮不是野外抓来的,是雇佣兵,实战经验丰富。” 斯蒂芬有些吃惊,这些年自己也就碰到过三次出售雇佣兵的事情,每一次倒卖后都赚的不少,要说一个一级的绿皮,二十金币,也不是很贵,卖到外面去自己也有至少五个金币的利润。 娜迦看着斯蒂芬犹豫着,道“我旅馆里面有他的雇佣兵证明,而且这个绿皮以前是双头会的成员。双头会在这一代也小有名气。” “双头会!”斯蒂芬吸了一口凉气,他的脑海中猛地浮现出月神湖那份天价的征集书,顿时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满身亢奋! 第十四章 买卖不成仁义在 娄乐歌坐在摇椅上,啃着烤肉喝着酒,嘴里还嘻嘻哼哼的唱着从村里老萨满那里学来的调子,完全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info好看的小说)一大早娜迦和汉特就一人领着一个绿皮刀斧手到交易市场去卖了,这是娜迦的想法,一下子弄出去太多的绿皮肯定没几个人会买,所以解决办法很简单,一次卖一个,卖完了回来继续。 檀木门被推开,娜迦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个身材发福了的胖子,满脸堆笑。 “这么快?”娄乐歌嘴角还吊着一块肉,油脂顺着肉块流到了他的下巴上,看见娜迦,满脸惊异地说道。 娜迦一路给斯蒂芬介绍了一下情况,说到娄乐歌将双头会打残时,斯蒂芬满心的不相信,这反而把娜迦的小孩子争强好胜的心思给激了出来。 本想让斯蒂芬看看娄乐歌的飒爽英姿,却没有想到娄乐歌会这么没品。 头疼啊,娜迦拍着脑袋。 斯蒂芬会心一笑,只是那么一瞬间,眼中不再是商人的狡邪,隐隐的透着的是纯粹的笑意。 “想必这位小哥就是娄乐歌了吧。”斯蒂芬上前一步,站到娜迦旁边,微微点头。眨眼间,又恢复了商人的举止。 “嗯,”娄乐歌将烤肉两三下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咕嘟咕嘟咽下去,舔了舔嘴角上的油脂,道“我是娄乐歌,你怎么认识我?” “是娜迦小姐告诉鄙人的。” “鄙人是谁啊?” “这个,”斯蒂芬立马将娄乐歌划分到白痴的行列,对付白痴,他自己有一套方法,“鄙人就是我。” “你叫鄙人啊,头一次听见这么奇怪的名字呢,也不知道你父亲当时是怎么想的,”脑细胞贫乏的娄乐歌嘟囔着,也不去多想这名字的由来了,“那鄙人你来这里找我干嘛?” 斯蒂芬眼角跳了跳,忍住了想要骂娘的冲动,可多年的买卖生涯让他习惯了将心思装在肚子里,“听娜迦小姐说小哥你打败了双头会?” 娄乐歌好歹能听出是疑问的语气,接道“他们想要把我们给卖了,不是什么好人,你认识汉特吧?你肯定不认识,就是和我一起被绑票的那个小孩,哭的时候满脸鼻涕泪水的那个家伙。” 我今天早上才到阿诺,哪里去认识什么汉特,斯蒂芬心里有些莫名其妙,脸上却不由心的笑着,“汉特是吧?将来有机会一定要见识一下的。” “为什么要等到将来啊?他就在外面,刚从交易市场跑回来拿东西吃,那家伙比我还能吃呢。” 娜迦心里咯噔一下,比你还能吃?开什么跨种族玩笑?你这家昨天就把店里库存的烤肉都吃光了!还说一个秀气的人族小男孩比你能吃,什么世道啊。 娄乐歌大踏步出去,没一会儿功夫就领着汉特进了房门。 “得,就是这家伙,”娄乐歌对着斯蒂芬道,“现在好好见识吧,见识完了就告诉我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斯蒂芬扭头看着汉特,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小孩,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于是扭过头对着娄乐歌道“关于双头会的事情。” “双头会?”娄乐歌若有所思,“他们现在已经解散咯,欠你钱吗?” “这个倒是没有,只是我从北边来,今儿个早上刚到阿诺会馆,所以有些北方的情报。” “情报?” “我曾经在月神湖见到一张征集书,有关双头会的。”一想到那张征集书,斯蒂芬就忍不住的微微颤抖,那征集书上的报酬足以让他这个做着小本经营的生意人拼上老命。 娜迦站在一旁,皮肤细腻的右手放在汉特的小脑袋上,一听到月神湖三个字,心里一颤,手也僵在那里,像大白天见了鬼一般。本以为斯蒂芬这个胖子是要买双头会这几个雇佣兵的,可没想到这其中还另有隐情。 “有什么事情吗?”娄乐歌问道。心里也打着小算盘,要是双头会真的欠了别人钱,自己肯定是不会还的,大不了把双头怪那几个家伙交出去,这本就是一笔横财,没有了也不吃亏。 “那小哥可曾听过月神湖?”斯蒂芬小心翼翼的问道。 “月神湖?”娄乐歌挠了挠脑袋,“这个倒没有听说过,不过我以前住的村子旁边有一个那错胡,每年都要和几个村里的小孩去湖里逮鱼,月神湖里也有鱼的吧?” “这个,”斯蒂芬无语了,每个知道月神湖的人都对那地方充满恐惧,而眼前这小子却一心想着鱼,即使没听过月神湖,也不至于想到鱼那方面去吧,果然是白痴啊,斯蒂芬感叹着,却没有把心里的想法表现出来,“鱼估计是有,可我们最好不要把话题集中在鱼身上。” “那你要谈什么呢?我觉得鱼就挺好,逮几条上来烧烤清蒸都不错的啊!” 还没等斯蒂芬发话,娜迦就冲上前来,提着娄乐歌的领子,一把将他揪了起来,严肃的道“你小子不要这样子没头脑,月神湖是什么地方?你能去那里捕鱼?”她接着又转过头,对着斯蒂芬挥了挥手,“你离开吧,这里没有你的事情了,那些绿皮也不卖给你了。不要再来找我们!” 斯蒂芬杵在原地,只是看着娄乐歌,一动不动。他心里清楚,娄乐歌虽然看起来脑子有点问题,可这里应该是他说了算。 “你要买绿皮?买几个?”听到娜迦的话,娄乐歌满心激动。 “有多少买多少。”斯蒂芬笑道。 “那你出多少钱?” “就按你的价,二十个金币一个,一个子儿都不少。” “二十个金币一个,一共有二十二个绿皮,”娄乐歌扳着手指,嘴里嘀咕着,脑袋里嗡嗡作响,可他那些个脑细胞没有这么高的运算能力,良久,憋的满脸通红,扭过头,对着娜迦问了句“娜迦,是多少钱?” “四百四十。”娜迦白了娄乐歌一眼,又继续盯着面前的胖子,想要看透斯蒂芬心里到底打着什么算盘,月神湖是个不祥之地,一旦和月神湖沾上半点关系,那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 斯蒂芬没有理会娜迦眼中的不善,娜迦虽然有点智商,可在每天都和人精打交道的他的眼中,娜迦只能算小聪明,成不了大气候。看着娄乐歌哈喇子都要流出来的笑脸,斯蒂芬就知道这件事情有戏,于是转身到门外守候的两个大汉保镖身上取出一个牛皮袋子,回到屋子里,将钱袋放到娄乐歌面前的桌子上,然后将钱袋的口子解开,露出金灿灿的金币。 “这里是一百个金币,算是定金。”斯蒂芬说完就后退了两步,双手握在一起放在身前,“再加上双头胖子的五十个金币,一共还欠下三百九十个金币,凑足四百个,就当给小哥一个见面礼,小哥乃少年英雄,一个人就能击败一整队的雇佣兵,必定前途无量,以后还要请小哥多多关照呢。”斯蒂芬打着官腔,五百个金币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管什么买卖都要出本钱,空手套白狼的事情不是他这个水平的商人能干的活儿。 娄乐歌弯着腰弓着背数着袋子里的金币,“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诶,那个两个脑袋的胖子送给娜迦了,你要买就到娜迦那里买去,”娄乐歌头也没有抬起,眼中只有金光闪闪的金币,“诶.。娜迦,我刚才数到多少啦?” 斯蒂芬本以为娄乐歌是个世家的子弟,又或者某个高人的弟子,可一见到娄乐歌这见钱眼开的性子,又怀疑自己的猜想,不过他也没有过多揣测娄乐歌的来历,眼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将双头会当做奴隶来买,足以证明他们不知道征集书的事情,这是自己最大的优势,一听到双头胖子在娜迦手中,斯蒂芬立刻将注意力转移到娜迦身上。 “娜迦小姐?五十个金币已经高出市场价很多了,不知娜迦小姐是否愿意割爱。”斯蒂芬依旧挂着他那招牌式的笑容,如果他的两个壮汉保镖看见的话肯定会浑身冷汗,这笑容他们见了不知道有多少次,没一次笑容出现都会有人被骗。 事出无常必有鬼,娜迦心里想着,每当看到斯蒂芬满脸横肉的笑容,她就会想起自己小时候在黑海岸遇见的那个商人,用两个假香脂就骗走她辛辛苦苦从海里捞上来的一块眼睛大小的珍珠,所以哪怕到现在,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商人的狡诈还是心有余悸。 “我给他们施了禁制,这禁制连着我的血脉,”娜迦摇了摇头,说的很决绝,“不卖!” “是价钱的问题吗?”斯蒂芬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价钱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咬了咬牙,斯蒂芬接着道“双头会雇佣兵的队长身经百战,哪怕是出一百个金币鄙人也愿意。” “不是钱的问题,”斯蒂芬表现的越紧张,娜迦心里就越发肯定,这事情没这么简单,“这禁制让我和他们心神连在一起,估计你也知道一些,若强行毁掉这禁制,他们估计就废了,而同时我也会受到伤害。” “鄙人可以请魔法术士将禁制解除,保证不伤害娜迦小姐。”斯蒂芬下定决心,这件事的关键是在双头怪身上,只要能拿到征集书上所说的那件东西,哪怕让他去跳火坑他也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那,”娜迦犹豫了一下,“你明天再来吧,这件事情我要和娄乐歌商量一下。”娜迦缠不过斯蒂芬,只好将时间往后推,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后也不迟。 “一百。”等娜迦一说完,娄乐歌就接过了话,然后长长的呼出口气,“真的是一百个啊!”他转过头,对着娜迦说到“娜迦你就卖了呗。” “我说要商量就商量!”娜迦双手紧握,加重了语气,几乎是对着娄乐歌吼着。 “那好,那鄙人明天再来,”斯蒂芬见气氛不对,忍住心中的失望,向娄乐歌点了点头,又朝着娜迦微微一笑,“不管结果怎么样,买卖不成仁义在。三位,鄙人先告辞了。” 斯蒂芬一拱手,退出了房间。 “买卖不成仁义在,哼哼。”娜迦望着渐渐远去的三个身影,露出两颗尖尖的洁白虎牙。 第十五章 祖尔克斯 祖尔科斯喜欢坐在小山丘的顶端,那里有一块平地,长满了绿油油的小草和不知名的小花,他就坐在草丛中间,抱着膝,望着远方日落的方向。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或者春秋,一有空闲,他就会在日落时分跑到这个小山丘上来坐着,嘴里叼着草茎或者树枝,看落日照耀下的云霞,会把它们想象成白马,大鹰,巨魔,或者其它什么东西,他凭空远眺,幻想着自己就是那天空的云彩,自由自在。 只有看着天空,祖尔科斯才会感觉到一点自由,哪怕这里的天空每次都蒙上了灰蒙蒙的死气。 阿尔杰循着祖尔科斯的视线方向看去,遥远的天幕无边无际,夕阳落下山头,余辉洒在漆黑的湖水上,像投进了无底洞,再也映不出半点影子。阿尔杰收回目光,将手中的锁子甲套在祖尔科斯身上,然后再将遮风的狐裘大衣披在表面。 祖尔科斯一转身,阿尔杰就触到那双清澈眼神的眸子,在阿尔杰一百八十多年的记忆中,这眸子是最清澈的,宛如永亨镇的寒冬之泉的泉水,能融化任何人心中的焦躁和戾气。阿尔杰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伸出手,扶在祖尔科斯的脸上,冰冷的触感闪电般从手心传到脑海,也传到心里,那是让人无法忽视也无法逃避的寒冷。 “天冷了,别待久了,等一会儿就回去吧。”祖尔科斯柔声道。 祖尔科斯转过身,只是对着阿尔杰微微一笑,笑的那么柔弱,那么温柔,他没有说话,又转过身去,继续望着夕阳。 阿尔杰见祖尔科斯没有回去的意思,索性留下来陪着他,贴着祖尔科斯坐下,望着山下没有一丝波澜的漆黑湖水。 一阵风过,远处的树尖微微颤着,而瘴气更加浓密了些。 一老一小两个人被绿树红花青草环绕,并排坐在山顶,看着天空湖水,在傍晚偌大的天地间,显得有一丝孤寂。 祖尔科斯低下头,视线集中在脚下的一朵火红色的三叶小花上,伸手将花摘下,拇指和食指夹着花的茎干,轻微动着,花就在手指尖转动,像祭祀节侍女手中转动的红伞。 “阿尔杰,你看这花,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雨,好不容易开放了,却被我就这样随意的就给毁掉了。”祖尔科斯嘴唇轻起,这话是对着阿尔杰说的,却又是像喃喃自语,“不管你多努力,到头来还是会两手空空。” 阿尔杰心中一颤,这些年祖尔科斯经历了的事情自己一清二楚,这些事情都不是他一个孩子应该承担的,而让他无奈的是,他也不能阻止。自己行将就木,只想在余下的日子里好好陪陪眼前这个孩子。 “怎么会呢?”阿尔杰摸了摸祖尔科斯的头,触到那些略微凌乱干燥的头发,“它开放了,在这世间证明了自己的存在,而且这么美丽。” “也许它只是想活着,并没有想要证明什么,”祖尔科斯将红花放在手心,久久凝视,“它只是想活着,自由自在的活着,并不想要给别人看的。” 阿尔杰沉默了,他不知道该怎样安慰这个孩子,自己操劳一生,也不是想要证明什么,只是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为了报答那个沉睡在城堡最下面的男人。祖尔科斯是一个父亲的儿子,是一个兄长的弟弟,是一个老者的关门弟子,是数百个仆从的主人,是一个城堡的继承人,也是一个家族的宿敌,有无数的眼睛在盯着他,明处的,黑暗中的,他这一辈子都注定要活在别人的眼中,不管美丽与否。 有时候人们一心想要向宿命抗争,却没想到抗争宿命本就是他们的宿命。 到头来谁会赢呢?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阿尔杰依旧沉默。 “我把它摘下来,它就活不了了。(..info好看的小说)”祖尔科斯将红花递到阿尔杰面前,阿尔杰接住,轻轻的放在手里。“生命就这么脆弱卑贱么?” 阿尔杰双手一抖,红花差点从他满是老茧的手心掉下去。祖尔科斯虽然没有大少爷那般聪慧,也没有大少爷那般有强大到出奇的天赋,可身为暗影猎手的他,却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那是对生命的尊重,在这一点上,大少爷欠缺太多。 “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的,”阿尔杰将红花捧在手心,红花以眼睛可见的速度迅速的枯萎衰败,“比如这朵花,你拥有比它强大的力量,你就可以把它摘下来,夺取它的性命。而另一方面,你也可以保护它,让它不受到别人的伤害。” 祖尔科斯皱了皱眉,然后又迅速松展开,他眼里闪过一丝喜色,露出孩子纯真的笑容,瘦弱的身躯好像都因为这一笑变得精神气十足,“阿尔杰,谢谢你。” 阿尔杰心里松了一口气,祖尔科斯的聪慧并不那么耀眼,可不管什么事情都一点就通,他需要的是一个好的导师。 “我们回去吧,等会儿就要上晚课了呢。”祖尔科斯站起来,拍了拍粘在屁股上的野草屑,拉住阿尔杰的手不松开。 “回去,回去,等一下就要挂大风了,再不回去我这把老骨头就被风刮走了,你小子找都找不到。”阿尔杰站起身来,弓着背,手里还握着那只小红花。“再等我一下,老骨头给你看样东西。” 祖尔科斯松开手,盯着阿尔杰苍老的身躯。 阿尔杰冲着祖尔科斯神秘的笑了笑,然后弯下腰,寻见那只被折断的半截花茎,伸手将它带着泥土挖了出来,他有些喘气,这小山丘上的泥土常年被风吹日晒,变得十分坚硬,好不容易挖出来,已经有汗水沁到满是皱纹的脸上。 祖尔科斯并没有上前帮忙,阿尔杰是个倔强的老头子,这点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阿尔杰稍稍休息了一下,将泥土和花一起捧在手心,嘴里叨叨絮絮的念着,祖尔科斯只能听清楚几个音节,是古老的咒文,老师最近才教的。 “把手拿出来。”阿尔杰说道。 祖尔科斯伸出一只手。 “是双手。” 祖尔科斯照办,眼睛却盯着阿尔杰越发神秘的笑脸。 阿尔杰一松手,一朵花落在祖尔科斯的手中,鲜红如血,完好如初。“就当是送你的礼物。记住,你是暗影猎手的一员,你可以做很多其他人想都想不到的事。” 祖尔科斯盯着手中生机勃勃的红花,满心欢喜和惊颤。 狂风越过群山,乌云滚滚而来。 *** 斯蒂芬送走花了大价钱请来的魔法师后,心里低落到了极点,他没有想到娜迦会拒绝的这样坚决,生意人有生意人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思维,那就是钱,只要有相应足够多的利益,他相信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既然娜迦拒绝,那就是价钱的问题了,斯蒂芬已经将双头怪的价钱加到了两百金币,这是他的底线了,没想到还是没有打动娜迦。他转身回到旅馆,脚步都沉重了很多,两个护卫沉默着,他们极少见到斯蒂芬这样低落,只是紧紧跟在他身后。 这些年斯蒂芬给他们开了很高的工资,有好吃的好用的也都和他们分享,这起初让两人大感意外,心里还在记恨当初斯蒂芬的卑劣手段,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可从偏僻小山村出来的两人终究是淳朴的汉子,有恩必报的道理刻在了他们的骨子深处。不管是不是刻意为之,这些年斯蒂芬给他们的好处他们都记在心里,至于当初的欺骗,在他们心中都被这些好处给抵消了。 而现在,两人只想着用心保护斯蒂芬来作为回报了。 斯蒂芬哪里会想到两人心里的这些想法,只是一心想着要怎么解决这件事情。终于,斯蒂芬一咬牙,大步跨进娄乐歌的房间,将前因后果全盘拖出。 “那份征集书上所说的东西是什么来着?”听完斯蒂芬的话后,娄乐歌立马从摇椅上蹦起来。 “一只盒子,刻有骷髅纹,正面画有一个古堡。”斯蒂芬身体绷直,理直气壮的样子,并没有显示出任何谎言被揭穿的羞愧心理。 “一万个金币?”娜迦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哪怕是深海中千年珍珠也不值一万金币,这么多钱娜迦从来就没想过。 “是一万。”斯蒂芬点点头,他很满意娜迦的反应,“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只要能把那只盒子拿到那个地方。” “一万个金币啊,那至少能买一百万斤的烤肉啊,烤羊肉,烤猪肉,烤熊掌,”娄乐歌转过头,痴痴的看着娜迦,好像看着烤肉,一根亮晶晶的哈喇子流到了流到了地上,“娜迦,我要多久才吃的完啊?” “那地方?”娜迦没有理会白痴状的娄乐歌,向斯蒂芬问道:“月神湖?” “是月神湖,月神古堡。”斯蒂芬答道,满脸严肃。 “我们不去。”娜迦听到斯蒂芬的肯定回答后背后冒出一阵寒意,月神湖这三个字在她心中好比是最深的海沟,对那里,娜迦打心眼里畏惧。以前在族里,大人就经常用月神湖来吓唬不睡觉到处捣乱的孩子。 “至于那盒子.”娜迦一回头,想要询问娄乐歌的意见,却没想到连娄乐歌的影子也没见到,只有一张大摇椅吱吱呀呀来回摇荡着。 “去月神湖拿钱!”还没等娜迦回过神来,娄乐歌就像风一般破门而入,手里紧紧拽着一个漆黑古朴的木盒,上面刻着的骷髅狰狞而恐怖。 第十六章 夜刃豹 贝克蹲在长着青苔的石阶上,歪着脑袋,看着双头怪,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双头会会长的突然转变给了他太大的冲击。 “娜迦,你说他真的是那个古怪老头口中的双头怪么?”贝克仍然歪着头,院子里的树木,蒿草棚顶的木屋,和娜迦顶着湿巾的身体都变得倾斜。 “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叫我的名字,我是你姐,别没大没小的。”娜迦走过去,将手中的湿巾盖到贝克的脑袋上,然后使劲揉了揉,“那老头子多半都是骗我们玩儿的,就为了能够从我们身上多捞点好处。” 贝克扯下湿巾在脸上一抹,陆地上的酷夏对海妖来说是最恶劣的天气,身体表面的水分蒸发太快,只要在烈日下暴晒一天,海妖就会脱水而死,他们需要每时每刻都保持身体湿润。 “可我觉得那老头子怪是怪了点,却不像在说假话啊。”贝克摆正脑袋,吸了口气,嘴里鼓鼓的,学着河豚的样子。 娜迦将贝克手中的湿巾拿了过来,到旁边的水井里打湿,又回来盖在贝克的脑袋上,凉凉的井水顺着贝克的脑袋流到他洁白的身体上,然后流过下半身的鳞甲,滴到石阶,打湿了一片青苔。“就你没有个心眼,什么都相信别人,被人卖了都还要帮人数钱。” 贝克对着娜迦嘿嘿一笑,“不是有娜迦罩着我嘛,父亲在的时候是这样子,父亲走了也是这样子。有这么厉害的娜迦在身边,贝克什么都不怕。” “得了,就你嘴甜,”娜迦爱溺道,对于这个单纯的弟弟,娜迦满心的疼迪迦收拾好了没有,行李收拾好了我们就出发。” “好嘞。”贝克猛的站起来,湿巾挂在头上一阵晃动,他三两步走开,突然又转过头,“娜迦,我们真的要去月神湖么?” 娜迦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挤出一个微笑。 贝克克制住心中的恐惧,告诉自己,有娜迦在,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太阳像个巨大的火球,灼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风从北方吹来,知了奋力的叫着。(..info) 娜迦一行三人到了娄乐歌住的小旅馆,斯蒂芬的两个护卫守在门口,见到他们也只是点头示意,两人都是不善言辞的人,像两尊石像,埋头做着护卫的工作。 进了房间,迪迦和贝克将两大包行李放在地上,昨天两人来这里转了一圈,待了大半天,都是孩子心性,和娄乐歌他们很快打成一片,对娄乐歌这个神经大条、武力变态的人也没有太多的顾忌,来到了这里,倒像是进了自己家,随意了起来。 娜迦给迪迦和贝克倒了茶水,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坐下自饮自斟。 娄乐歌在床上打呼噜,哈喇子从嘴角流出,湿了一片床单。斯蒂芬和汉特在另一张床上下棋,看到娜迦三人,点头一笑,算是打招呼,然后又继续低头和汉特厮杀。 斯蒂芬是早上过来的,闲着没事就和汉特聊了起来,无意中说到陆战棋,两人都会,于是就到外面买了一副,让斯蒂芬没有想到的是汉特的棋艺与他的年龄完全不成正比,自己在陆战棋中浸淫多年,可对汉特这个十来岁的小孩竟然输多胜少,两三盘之后,他不得不收起小觑之心,开始认认真真的下棋。 汉特选的是人族,斯蒂芬选的是最擅长的兽族,开局普普通通,两人互派探哨,建造英雄祭坛,农场,兽族地洞,都是常规的开局。斯蒂芬看见汉特基地的布局,心里知道个大概,就撤回了探哨。他哪里知道汉特剑走偏锋,拉了六个民兵直接到斯蒂芬的基地外围修起箭塔,等首发英雄山丘之王出来后,长途奔袭到斯蒂芬的基地周围巡视。斯蒂芬发现不对时匆匆往基地回撤,没想到半路上遇到山丘骚扰,来来回回耽搁了不少时间。而自己以兵力优势将光杆英雄山丘打得贫血想要乘胜追击的时候,山丘却绕过树林,跑进了箭塔群。塔群后面竟然是汉特的兵营,战争就在斯蒂芬的基地展开。 棋至中盘,交战正酣,埋头苦战的两人却被一声巨响打断。原来是贝克闲着无聊,找了根鸡毛在娄乐歌的鼻子上挠痒痒,娄乐歌侧身睡在檀木床的边缘,一个喷嚏打出来竟然噗咚一下掉到了地上,而令人捧腹的是娄乐歌这家伙挠了挠脑袋,竟然就躺在地上继续睡觉了。 娜迦摇了摇头,上前将娄乐歌叫醒。 一行人拖拖拉拉收拾好后已经快到中午,虽然三个成年人和五个少年走在一起怎么都感觉不到协调,可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还算和谐的小团体。 直到走出小旅馆后,迪迦才问出那个致命性的问题:“我们是要走到月神湖吗?” 娄乐歌背上背着西瓜刀,扭过头盯着迪迦,一脸理所当然的模样。娜迦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皱着眉头道:“从阿诺到月神湖,若步行的话,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 “商人自由妙计。”一旁的斯蒂芬笑笑,“出了阿诺,在北边七十公里有个叫水痕谷的地方,等到了那里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双头怪沉默的跟在队伍最后面,背上背着众人的行李,虽然沉重,可对他这庞大的体型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背上绑着几个大包也走的轻轻松松,自从被娜迦施了禁制后,两个脑袋同时闭嘴,到现在也没有说过几句话,也没人知道他们现在在想什么。 娄乐歌心情大好,从村子里逃出来,没想到这么快就跑到这么多有趣的人,两个脑袋的胖子,狡邪的商人,爱哭鼻涕的汉特,还有三个海妖,这些都是他意料之外的事情,喜欢热闹的他走起路来都蹦蹦跳跳的。往嘴里塞了块烤肉,娄乐歌开始鸣唱起来: 尘世间的人们啊! 请聆听这贤者之声, 有如苍天的泪水, 洗去屠龙枪在历史的余烬中所沾惹的尘埃与泪水; 在人类的语言与记忆都无法描述的古早年代里, 在这艾泽拉斯乍现的曙光中, 在明月一无所知的自森林的怀中升起时, 巨大的龙神,恐怖又尊贵, 在洛丹伦掀起了恐怖的战争。 ??? “这是什么诗?”娜迦扭过头,打断了娄乐歌的鸣唱。 “巨龙之祷文,”汉特接道,他直直的盯着娄乐歌,没有想到会从娄乐歌口中听到这些句子。 “蛮好听的,汉特你怎么知道?”娜迦问。 “我在一本古书上偶然看到的,”汉特回答,“那娄乐歌呢?哪里听来的?” “一个古怪的老头子那里,他来过村子里,老是喜欢到我家蹭酒喝,喝到兴起就疯疯癫癫的来这么一两段。估计是个游鸣诗人吧。”娄乐歌嘴里嚼着烤肉,说话的时候肉屑漫天飞舞。 “那还有么?”娜迦问道。 “应该还有吧,可是我就记得这么几句。”娄乐歌挠挠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 “这是第一节,”汉特补充道,“那本书是个残本,剩下的诗文我也不知道了。” 娜迦失望的摇了摇头,继续前行。 这是路上的一段小插曲,并没有引起众人的过多注意。 除了斯蒂芬,那个几乎跑遍了小半个卡利姆多大陆的商人。 水痕谷是一个不大的峡谷,谷底有一条在碎石中间开出的小路,常年河水冲刷将谷底的石块打磨的鲜亮光滑,几十年前这里的河水突然干渴,商队、猎人、雇佣兵们在谷底开辟出一条羊肠小道,以便打通被峡谷隔开的两岸。 “这位是巴克,”斯蒂芬对着娄乐歌他们介绍道,“我的一个老朋友了,在水痕谷开了间客店,是水痕谷方圆五十公里唯一一个能住宿的地方。” 娄乐歌借着月光看向斯蒂芬口中的巴克,国字脸,满脸大胡子,个子高大,和斯蒂芬身后的两个护卫差不多的身材,“我叫娄乐歌,这边是娜迦,迪迦,贝克,汉特。” 大胡子巴克认准了娄乐歌是队少年的核心,将众人的名字记在心里,依次微笑着和众人握手,哪怕是少年,他也表现出足够的尊重,这就是他的生财之道,不管是谁,都是自己的潜在客户。 “昨天晚上就接道斯蒂芬信鸽的消息,房间已经准备好了,不是很大,可肯定干净,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住的习惯。”巴克的声音略显沉闷。 “有肉吃就行,”娄乐歌捂着咕咕叫的肚子,“胡子大叔不用这么客气。” 巴克没想到娄乐歌是个自来熟的类型,他本来也不是什么扭捏的人,爽朗一笑道:“虽然小店装修的不怎么样,可烤肉野味什么的管饱,小兄弟只管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娄乐歌哈哈一笑,径直走上前去,踮起脚将手搭在巴克的肩膀上,巴克非但没介意,还学着娄乐歌的样子伸出一只手搭在娄乐歌的肩上,两人就这样并排在一起,像是多年不见的朋友。巴克领着娄乐歌向建在小坡上的客店走去,一路说着水痕谷的各种趣事,不时传来两人爽朗的笑声。 娜迦跟在娄乐歌身后,无奈的笑着,只言片语,两人便打成一片,这种事情也只有娄乐歌和斯蒂芬这两个人能做得到了,一个神经大条,一个精于世故。娜迦也没有多想,从中午出了阿诺,他们一直在赶路,几乎没有休息过,她现在浑身酸痛,只想泡在水里,美美的睡上一觉。 众人跟在后面,拾阶而上。 谁也没有留意的双头怪突然脚下发力,鞋子和地面剧烈摩擦,发出扑“哧”的一声,闪电般从队伍的最后面冲向前面,小山般的身躯奔跑起来带着劲风,身形一闪,已经挡在了娄乐歌和巴克的身前,巨大的狼牙棒已经横在手中。 汉特被双头怪这一动作吓了一跳,以为双头怪要对偷袭娄乐歌,顿时大声尖叫起来。 “安静,”双头怪的一个脑袋沉声道,“前面有东西!” 娄乐歌看着双头怪的背影,嘴角不经意闪出一丝笑意。 “是夜刃豹!”娜迦失声道,背上一阵冰凉! 几十双绿幽幽的眼睛猛然出现在众人四周,一阵腥风拂来,杀气涌动。 第十七章 豹群 迪迦看见周围的绿幽幽的眼睛,顿时浑身颤抖不已,这感觉像是当初和娜迦冒冒失失的闯进深海时一样,不过他强制让自己镇定下来,硬着头皮,将长剑从腰间拔出,微微上前一步,护在了娜迦前面。(..info无弹窗广告) 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让娜迦受到伤害! “老爷,”斯蒂芬旁边的一个护卫道,“哥哥会守在你身边,我先过去帮忙。” 斯蒂芬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对着护卫道:“不要勉强,当心一点。” 一丝莫名的感动在汉子心里一闪而过,他望了望繁星闪烁的夜空,心中突然多了一丝淡然,即使面对十多只凶悍的夜刃豹,他也没什么畏惧了,汉子提了佩剑,沉声道:“老爷放心。” 双头怪已经将背上的行李包裹丢到了地上,两个脑袋都在想着对策,一只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狼群,而夜刃豹比狼还要凶狠狡诈的多,它们有有着比野狼更加大的体型,而且更加敏捷。 双头怪微微向前弓着身子,像一只潜伏的猎豹,蓄势待发。在这个队伍里,除了娄乐歌,它们没有指望任何人,包括斯蒂芬身旁的两个护卫,而三个年少的海妖,估计还不够给眼前这十几头夜刃豹塞牙缝。 双头怪的一个脑袋瞥了一眼娄乐歌,发现这个小子还是悠闲的很,是有恃无恐还是没有意识到夜刃豹的可怕?他不得而知,自从被娄乐歌端掉自己的雇佣兵小队后,双头怪对娄乐歌非但没有记恨,反而多了些许的崇拜,在雇佣兵的圈子里,实力才是王道,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夜刃豹们并没有直接冲过来,而是在众人四周来回巡视,好像要找到防御最薄的地方,一双双眼睛在夜色中泛着绿光。 “胡子大叔,要不你先到里面休息一下?”娄乐歌转过身,指了指由双头怪,迪迦和两个斯蒂芬的护卫所围成的临时保护圈,对着巴克嘿嘿一笑。[..info超多好看小说] “那小兄弟可要小心了,”巴克捋了捋胡子,“我先去避避。” 娄乐歌依旧嘿嘿一笑,转身走到双头怪的旁边,略带严肃道:“待会儿估计会有点艰难。” 双头怪的两个脑袋同时扭过来,盯着娄乐歌,眼睛里满是些诧异,夜刃豹虽然凶残,可要聚集到一定规模才是最可怕的,眼前这十几只的数量,自己肯定毫无胜算,可再加上娄乐歌这个武力值变态的家伙,一定没有什么问题。 “你也会害怕?”一个脑袋开了口,依旧是那沉闷的声音。 “你现在不怕,再等不了一分钟,你就知道了。”娄乐歌嘿嘿一笑,又恢复了那风轻云淡的面孔。 双头怪扭过头,将注意力集中到不断游走的夜刃豹身上,没过一分钟,他们的瞳孔猛地收缩,握着狼牙棒的右手青筋暴起。浑身竟然止不住的颤栗。 小旅馆后的谷顶出现一排绿线,延绵不下两公里,这绿光带着不祥的感觉,让双头怪头皮发麻。不知从何处猛然炸起一声惊天豹吼,整个山谷仿佛都在这怒吼声中颤抖,绿光如溢出闸门的洪水,倾泻而下,一眨眼就漫过小旅馆,夹杂着势不可挡的威势,一路向娄乐歌等人的方向奔来。 汉特看着眼前潮水般的绿光,紧咬着嘴唇,顿时呆滞在原地,随着漫山遍野的夜刃豹的奔袭,众人脚下的小石子竟然抖动起来,夜刃豹的腥气随风而至,粘稠的令人窒息的。 “豹群!”娜迦手一松,精美的斧头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去那边!”娄乐歌突然指着不远处山谷的一个裂缝嘶吼道,“那里有个裂缝,所有人都去那里,将衣服行李都点燃堵在门口!” 斯蒂芬身旁的护卫首先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将满身肥肉的斯蒂芬扛在肩上,毫不犹豫的向娄乐歌所指的方向跑去。迪迦拉住呆如木鸡的娜迦和贝克,跟在护卫的后面,本来走上前去帮忙的护卫将汉特夹在腰间,拍了一下大胡子巴克的肩膀,奋力向裂缝处跑去,巴克从震撼中醒悟,见娄乐歌和双头胖子还留在原地,吼道:“跑啊!”。 娄乐歌回过头,对着巴克嘿嘿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巴克见娄乐歌没有要走的意思,上前抓住娄乐歌的手,就要往裂缝处跑去,可他的手像是抓在了一块嵌在地上的岩石上面,不管怎么用力,娄乐歌都纹丝不动。 “你先去吧,”娄乐歌抽回手,“我还有点事儿。” “都现在了,豹群一过来,你骨头都不会剩下!” “你快去吧,裂缝的口子还要你来守着。” 转眼,绿光就奔到离娄乐歌不到六百米的距离。 “你个疯子!”巴克扭不过娄乐歌,一咬牙,转身就向裂缝处跑去。 到现在,只有娄乐歌和双头怪还留在原地。 “你也不走么?”娄乐歌对双头胖子说道。 “夜刃豹群经过的地方不会有活口,”一个脑袋开口说道,“一旦火熄灭了,也是同一个结局。” “与其这么窝囊的被这群畜生吃了,还不如好好干一场!”另一个脑袋接过话,颤抖的声音中有恐惧,也有一丝兴奋。 “过了今晚,”娄乐歌笑了笑,握了握拳头,身形一闪,突然从原地消失,“我请你吃烤豹肉,管饱!” 双头怪眯了眯眼睛,望着近在咫尺的夜刃豹群,一个并不高大的身影突然出现在豹群中间,像一支劲箭,笔直的插进豹群组成的绿色洪流之中。两个脑袋相互对视,然后大笑一声,提着狼牙棒,小山般的身体立刻被洪流吞噬。 *** 娄乐歌一拳挥出,重锤般砸在一只夜刃豹的鼻子上,夜刃豹的脸上立刻陷下去一个坑,腥血顿时如喷泉般涌了出来,夜刃豹呜呜两声就躺在了地上,抽搐了几下就再也不动弹了。一只夜刃豹嘶吼了一声,周围的夜刃豹都围了上来,露出锋利的牙齿,撕咬着那只被娄乐歌一拳打死的夜刃豹的尸体。夜刃豹在同类的尖牙下,尸体顿时流出了粉红色的肠子,没过一会儿工夫,便只剩下一堆杂乱的骨头。 吃完了同类的尸体,周围的夜刃豹又将血淋淋的嘴巴对着娄乐歌,一只夜刃豹突然从娄乐歌身后高高跃起,眼见就要扑到娄乐歌身上,娄乐歌一个转身,挥出一拳,重重的砸在夜刃豹的脖颈出,一声脆响发出,夜刃豹已经被砸断了脖子,身体一脱力,从空中掉了下来。就在娄乐歌一手挥出的时候,一只黑影从娄乐歌身后窜出,直奔娄乐歌的后背,而后一跃而起,直扑娄乐歌的脑袋,这一扑对于夜刃豹这种野兽来说已经是巧妙到了极点,也不知道这夜刃豹在豹群中窥视了多久,娄乐歌的拳头还在另一只夜刃豹的脖子处,背对着它,想要转身反击已经是来不及了。 娄乐歌眼角瞟见了背后的夜刃豹,略微一弯腰,触到绑在腿上的那把乌金匕首,猛地拔出,匕首和刀鞘剧烈摩擦,发出呜呜的颤鸣。此刻夜刃豹已经越到了娄乐歌的头顶,张口就要向娄乐歌的脑袋咬去,娄乐歌也不扭转身体,头也没回,握住匕首的手向上顺势一挥,划出一个完美的圆弧,直刺夜刃豹的下巴,四十厘米长的匕首完全没入到夜刃豹的脑袋中,夜刃豹的爪子在空中胡乱抓了几下就没了生气,娄乐歌抽回匕首,右脚蹬地,滚到了一旁,夜刃豹重重的落到娄乐歌刚才站立的地方,激起一圈尘土。 娄乐歌从地上站起来,忘了一眼半山腰小旅馆的方向,那里有一个巨大的黑影,周围空出了一片,和山谷中密密麻麻的夜刃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娄乐歌收回目光,扫视着周围。 夜刃豹似乎察觉到了娄乐歌的手段,也没有去吃同类的尸体,而是一直围着娄乐歌,不放行,也不轻易进攻,它们好像在等待,等待娄乐歌疲倦或者露出破绽。 而终于,小旅馆处传来了一声巨大的豹吼,围绕着娄乐歌的夜刃豹越来越多,娄乐歌就像一个漩涡,不断吸引着夜刃豹,后面的夜刃豹不断挤过来,围绕着娄乐歌的圈子越来越小,而娄乐歌的活动范围也在不断缩小。 最前面的夜刃豹已经顶不住身后豹群的挤压冲击,发出一声怒吼就向娄乐歌扑去,娄乐歌将乌金匕首握在手中,用力一挥,最近的夜刃豹的脑袋就带血飞出。娄乐歌挥舞着四十厘米长的匕首,而匕首反射着月光,舞成刀圈,所过之处,就会留下夜刃豹的鲜血或者残肢。匕首如同一条飞舞开的怒龙,狠辣犀利,在豹群中没有一刀走空。 片刻后,娄乐歌的身旁就多出了夜刃豹成堆的残肢内脏,略微带着喘息,娄乐歌停下动作,这一系列的动作无一不是倾力而为,索性总算是顶下了这一波的攻击。 夜刃豹围着娄乐歌,低着头,不停的呜呜嘶叫着,却再也没有一只夜刃豹上前一步。娄乐歌皱了皱眉头,他没有想到这些畜生耐性这么好,整个豹群少说也有三四百只,跑到水痕谷肯定不是为了他们这几个人,现在是夏天,森林里的食物不会稀少,豹群很有可能是中途迁徙经过这里,没想到却被自己碰到了。 娄乐歌的肚子突然不合时宜的咕咕叫了两下,而作为一个吃货的他也没有去理会自己的肚子,因为一个小山般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中,缓慢,但又坚定的向着他的方向走来。 第十八章 豹王 巴克一个箭步高高跳起,越过一块巨石,两百多斤的身体却如猫一般轻盈的落到地上,背后一只夜刃豹紧追不舍,夜刃豹的速度快的出奇,跑起来如风似电,可不管它怎么奔跑,也追不上眼前这个背上背着一大堆行李的人,自从它跟上巴克,已经全力追赶了快三分钟,它有些奇怪眼前这个两条腿的兽人为什么会跑的这么快,可它并没有放弃,饥饿像火一样在它胃里燃烧,已经有多久没有吃东西了?三天?四天?它忘记了,它只记得自己跟着同类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野兽,就这样一直走着,一直奔跑着,直到精疲力竭。(..info无弹窗广告)而现在,眼前这个兽人,足以让它美美的饱餐一顿。 它只想吃东西,只想活下去。 这是最后的一次冲击了,它用尽全身的力量,高高跳起。 巴克只感觉脊梁骨传来一阵寒意,在奔跑中猛地回头,顿时腥风扑面,一只夜刃豹已经跃到了自己的头顶,张着血盆大口,甚至能看见它的尖牙和流出的涎水。 巴克腰间猛地一用力,整个身子就转了过来,将后背交给畜生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夜刃豹前爪已经按到了他双肩上,直插了进去,而獠牙直直的往巴克的脖子上钉去。 巴克在奔跑中转身,又被夜刃豹扑上,整个人顿时失去了重心,向后一倒,他忍着肩上的剧痛,双手迅速伸出,掐在夜刃豹的脖子上,这畜生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叫声,脑袋往巴克的头上伸去,想要咬住眼前这个兽人。巴克抽出右手,一拳砸在夜刃豹的脑袋上,夜刃豹被这一拳砸的有些眩晕,可没有晕倒,反而激起了它的兽性,疯狂下压,要探出脑袋去咬。巴克左手顶着夜刃豹的脖子,右手接二连三的挥出拳头,每一拳都更加有力,五六拳后,夜刃豹终于没了生气,满是鲜血的脑袋已经变得畸形,头骨的碎片都露了出来。 “妈的!”巴克吐了口吐沫,一抹脸,全是夜刃豹的令人作呕的血液和脑浆,他正要掀开压在身上的夜刃豹尸体,可另一只夜刃豹又扑了过来! 巴克浑身绷紧,愣在原地,自己现在被一只夜刃豹压着,根本站不起来! 莫非自己会死在畜生嘴里? 夜刃豹却直直的落在巴克的身旁,就再也没动过。 巴克定眼一看,夜刃豹的肚子上被划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粉红色的肠子正从口子处流出来。巴克绷紧的身体像失去重物的弹簧一样松开,一仰头,就看见满天的星辰。 “现在可不是看星星的时候。”一个持剑的身影出现在巴克的视野,正是斯蒂芬的一个护卫。 “谢谢。”巴克挪开身上的夜刃豹尸体,抓住护卫伸出来的手,站了起来。 “要谢也得能活命再谢,”护卫的声音几乎没有任何起伏,“先想办法到裂缝。” 巴克顺着护卫的视线一看,顿时心里凉了半截,几十只夜刃豹已经向这边冲过来。 *** 冰冷的月光倾泻而下,四周都沉寂了下来。 巨大的黑影慢慢靠近,娄乐歌感到一阵莫名的威压,像是有一堵无形的墙向自己压过来。他深吸口气,夜晚的空气冰凉如水,带着腥味,直刺到肺里。 黑影过处,所有的夜刃豹都自动让出一条通道,它们低着头,臣服在黑影的脚下,没敢发出一丝声音。黑影慢慢走近,仿佛每一步都让大地在颤抖。 “豹王!” 娄乐歌忍不住一阵惊呼,黑色的瞳孔急剧收缩,眼睛也眯成一条线,黑影走到离他二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借着月光,他看清楚了黑影的真面目。血红色的皮毛布满全身,没有一丝杂色,而它的个子竟然出奇的比战狼还高,身上的肌肉鼓起,撑着火红的皮毛,像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焰。.info[]它矗在那里,两只泛着深绿色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娄乐歌,竟有一股霹雳霸气。 豹王突然仰首,发出一声巨吼,音波穿过树梢,冲上峡谷,直击九天。四周安静的夜刃豹跟着仰起头,群狼乱嚎一般。整个水痕谷都回荡着这嚎叫声,似有千军万马击鼓而歌。 娄乐歌被眼前的景象给震住了,可他很快从震惊中反应过来,解决了豹王,豹群自然会散去! 豹王停止了嚎叫,低下头,盯着娄乐歌,四周的夜刃豹尽数向后倒退着散开,在中间留着一个三十多米的圆形空地。 “这是要单挑么?” 娄乐歌自言自语,心里却是一喜,他最怕的就是陷在豹群之中,不杀掉最后一只夜刃豹就不能脱身,在豹群中,哪怕是机器也会疲乏。而现在,他的目的就只有一个,击杀这只满身血红的豹王。娄乐歌将匕首紧紧握在手中,甚至能清晰的感觉到匕首手把的每一丝纹路。 他弓着身,准备迎接豹王第一次冲击。 野兽的耐心有限,豹王咧着嘴,突然四肢同时用力,锋利的爪子在地上划出几条深深的划痕,身形一动,就向娄乐歌发起冲击。 娄乐歌身体一颤,豹王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其它的夜刃豹,就连他都看不清豹王腿上的动作,可他好歹也算半个猎人,刚才和夜刃豹的厮杀激起了他心中埋藏多年的血性。 娄乐歌咧嘴一笑,握着金乌匕首就冲了上去,二十多米的距离,不过一息的功夫,一人一豹高高跃起,在空中毫无花哨的撞在一起。 娄乐歌将手中的金乌匕首横在身前,挡住了豹王挥出的爪子上,匕首和豹爪之间竟然擦出了一道火花。巨大的力量从匕首出传来,压弯了娄乐歌的手臂。豹王一击不成,又挥出另一只利爪,直劈娄乐歌的脖子,娄乐歌顺势用手臂一挡,只觉得像被巨锤击中,体内血气一片翻腾,被这一击直接轰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豹王一击之后落在地上,并没有给娄乐歌半点喘息的机会,径直向前一跃,眨眼间跳到了娄乐歌的头顶。 娄乐歌挣扎着起来,半跪在地上,金乌匕首还握在手中,见豹王如山岳般压来,不退反进,单腿猛的发力,脚下踏出一个大坑,就如一支离弦之箭,笔直的射了出去。 豹王张开大口就往娄乐歌头上咬去。 娄乐歌面前就是豹王巨大的嘴,咫尺之间,已经能够清晰的看见豹王满是毛刺的舌头,他一拧腰,整个身体就诡异的变换了形状,再一低头,躲过了豹王的獠牙,直直的撞到豹王的肚子上。而自己却被豹王强悍的身体直接撞飞了回去,再一次摔在地上。此刻,削铁如泥的金乌匕首已经不再娄乐歌手中。 娄乐歌扑哧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豹王落到了地上,一阵刺痛从腹中传来,它低头一看,金乌匕首已经插到了自己肚子里,只留了一节把手在外面。豹王愤怒一吼,周围的树叶都在这吼声中哗哗颤动,四周的夜刃豹也在这吼声中颤抖。 豹王死死盯着倒在地上的娄乐歌,心中的愤怒像火一般燃烧,它的火红色的毛发突然炸起,像被电击了一般,而整个身体像是一只巨型的肌肉隆起的刺猬,眼睛也由绿色变成了红色,妖艳似火。 “三级!”娄乐歌看到眼前这一幕,不由的惊呼,“难怪这么难搞。” 三级的夜刃豹已经具备了一些智慧,并不是纯粹的野兽了,而且已经能够使用魔法,它浑身激起的毛发就是由于魔法加持,变得如钢铁一般坚硬。 当初和老猎人进山遇到的一只三级的棕熊怪就差点把娄乐歌弄残,而同等级的夜刃豹更加难以对付。 豹王并没有理会扎在自己肚子上的匕首,这把匕首虽然不小,可扎在它皮糙肉厚的肚子上并不会致命,眼前这个不高不大的兽人彻底将它激怒了。愤怒完全占据着它的脑袋,它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朝娄乐歌冲了过去。 像一个扎满铁刺的战车,以不可阻挡的威势碾压过去。 “妈的,这下玩大了!” 娄乐歌看着这个滚压过来的“刺猬”,脑袋有些犯晕,不过他并没有打算逃走,在豹群中,没有人能够逃得掉。 凝神,收心,娄乐歌迅速恢复到冷静状态,终于,在豹王离他不足两米的时候,娄乐歌反手握住了刀柄,一阵暖意从刀柄上传来,他将长刀抽了出来,横在身前。 嘭!豹王的脑袋撞在刀身,一股闷声传出,像一个冲击波,震荡着四周夜刃豹的耳朵。娄乐歌右手握着刀柄,左手顶在刀身上,整个身体向前倾斜,在豹王强大的冲击力下一直后退,双脚在地上划出两条笔直的沟痕,足足向后退去八九米后撞到一块巨石才停下。 转眼之间,尘土四起。 这奋力一冲,已经让豹王肚子上的伤口裂开,匕首哐当一声掉到地上,豹王对肚子上传来的疼痛毫无理会,伸出爪子就向娄乐歌拍去,娄乐歌右手一缩,将长刀从豹王的毛刺中抽出来,再一拧,刀锋就迎着豹王拍过来的利爪,只听啪的一声,一阵巨大的力量从刀身处传来,刚稳住身形的娄乐歌吃不住这么大的力道,右手一松,长刀飞了出去,在空中发出嗡嗡的震颤声。而豹王的利爪竟被齐齐的削掉! 豹王的双眼越发的红艳,趁着向前的冲力,张开血盆大口就向娄乐歌咬去。 娄乐歌已经被顶到了岩石上,毫无退路。 豹王的巨大脑袋越来越近,迅速挡住了娄乐歌的视线,月光照在豹王硕大的身躯上,在娄乐歌身上投射出一个巨大的阴影,娄乐歌只觉得那双眼睛像是烈火在燃烧,他双手握拳,挡在了面前,准备徒手迎接豹王这致命一击。 第十九章 致命一击 “嘭!” 一声巨响传来,一个黑影撞击在豹王身上,然后和豹王一起飞了出去。.info[] “走啊!快走!” 双头怪向愣在原地的娄乐歌喊道,他体内一阵气血翻涌,喷出两口鲜血,但依旧死死抱住豹王的脖子。 豹王怒吼一声,张开血盆大口咬在双头怪肩膀上,生生撕扯下一大块肉,鲜血喷涌如注,双头怪一个脑袋扭过去,看着深可见骨地伤口,气若游丝:“大哥,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里了啊?” “这畜生,老子死也要咬你两口肉!”另一个脑袋一口咬下去,扯下一块巴掌大的皮。 豹王吃痛,怒吼一声,火红毛发突起,像一只巨大的刺猬,数十根毛刺狠狠扎进双头怪的身体,双头怪咬牙一拳轰出,狠狠砸在豹王脖子上,火红的毛刺扎穿了手掌。 那一击已经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再加之前在豹群中受的伤,终于体力透支,无力地松开手,缓缓倒在地上。 “大哥,看来我们真是要死了啊。” “有完没完,别吵!” 双头怪倒在血泊中,看着山谷上空的狼牙月,有些怀念以前和一帮绿皮刀斧手大吃大喝的场景了,他们围绕着篝火,吃着烤肉,一边喝酒一边跳舞。 他吃力地抬起头,看着身上涌出的鲜血,突然觉得很疲倦,像是浑身的力气都随着鲜血流出去了,他看着天空,那些围着篝火跳舞的画面渐渐隐去,于是他转过头,看着和自己共用一个身体的“弟弟。”另一个脑袋也转过头,四目相对,两人都笑了笑,是一模一样的心酸和无奈笑容。 豹王瘸着腿爬过来,张开血盆大口对准双头怪的脖子。 “大哥,我们要被吃了。” “你怕?” “有点怕,不过更累。” “累了就睡吧,这畜生太臭了。” 两个脑袋缓缓闭上了眼睛,像是真的要睡去。 “喂!” 绝望的时刻,他们仿佛听到了有人在呼喊,于是真开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拖着长刀的少年。 娄乐歌从地上拾起长刀,那柄足有他那么长的大刀在他手下显得那么的笨重和可笑,可是他高高把长刀举了起来,举过头顶,仿佛举着整个天空。 豹王抬起头,丢开了双头怪,似乎在畏惧着什么,后退了两步,别的夜刃豹也只是在周围徘徊。 “跟着我念,停留在宇宙中的烈火之渊,流连于岁月中的记忆之尘,请回应我的祈求,重叠幻想与现实,描绘失落的纹章,将痛苦与悲伤,降临彼身!”卡农温软的声音再次回响在耳边。 娄乐歌感觉到了那种可怕的脉动,向着无尽烈焰里沉沦的感觉又回来了。可怕的力量仿佛火焰一样流向全身各处,不规则的脉动像是要把他整个身体撕裂,他眼前开始发黑,黑得越来越浓郁。刀在手里变得很轻,刀身冒出了火焰,夜刃豹的骚味闻不到了,心里只是渴望着血与火的温暖和味道。 他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长刀。 “停留在天地中的烈火之渊,流连于岁月中的记忆之尘,” 巴克丢下了火把,斯蒂芬愣住了,迪迦抽出插在夜刃豹头上的长剑,娜迦跟着众人的视线望去,只见黑压压豹群之中,一个人高高地举起了大刀。 所有人都听见一个声音在黑夜和夜刃豹的哀嚎中爆炸开来,那仿佛是巨龙的声音,在震撼整个豹群。 “请回应我的祈求,重叠幻想与现实,描绘失落的纹章,将痛苦与悲伤,”娄乐歌的声音被豹群的腥风扭曲了,“降临彼身!” 他的身体一震,而后握刀的手忽然坚硬如铁石。几乎是同一瞬间,他和豹王一齐向着对方冲了过去。 少年在距离白狼一丈的地方,旋身挥舞长刀。近两米长的刀锋在他身边旋动,一个巨大的完美的圆形对着豹王劈斩出去。无人能够比喻那个圆的完美,仿佛天地初造的瞬间那一刀就在那里,无数火刃先辈砍杀出去的都是同一刀,完美的,开天辟地的一刀。(..info) 奔行中的豹王忽然变成了两半,从胸口开始,它生生地被刀锋破开成两条。一泼血整个地涌起来,在半空溅成血花,谁也不曾在一生中看见这样的情境,豹王身上所有的血都在瞬间涌出,那是创世之初的蛮荒时代才有的血腥苍凉的壮丽。 *** 乌云聚在山谷上空,遮蔽了弯月和星辰。 山谷中留下了数十具夜刃豹的残破尸体,血腥味刺人耳鼻。 小旅馆前的指路明灯已经熄灭,四周恢复了平日的安静。 二楼有个房间,窗户里透着微弱亮光。 “斯蒂芬,我需要一个解释。” 巴克此刻脱去了外衣,粗壮的腰上被撕扯掉一块拳头大小的肉,触目惊心。 斯蒂芬用烈酒帮他清洗了伤口,然后缠上一圈又一圈的绷带,殷红的鲜血渐渐浸出来,染红了一大块区域,如一朵妖艳的红牡丹。 做完这些,斯蒂芬转过头向门外走去:“你需要静养。” “我现在哪里还静的下来!”巴克猛地一拍桌子,咬牙切齿地说,“我说,我需要一个解释!” 门突然被推开,两个护卫按着佩剑剑柄,警惕地看着巴克。 斯蒂芬对两人摇了摇头,“这里没你们的事情了,回去休息吧。” 他关上了门,转身直直地盯着这位老朋友,叹了口气,“好吧,你想要我解释什么?” 巴克将一张信纸拍在桌上,“你说会出现意外,可是现在意外变成了灾难!要不是娄乐歌杀了豹王,我们所有人都会死在这里,该死的,是所有人!”他紧咬着牙,双唇苍白。 斯蒂芬愣了一下,坐在巴克身旁,将那张信纸放在油灯上点燃,火光映着他疲倦的脸庞,“我也没有料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本来是准备引来几只夜刃豹试试娄乐歌这小子的实力,却没想到引来了豹王。” “你让谁去做这件事情的?” “威尔。” “是那个臭名远扬的老狐狸威尔?” 斯蒂芬点了点头,“情急之下我也没有太多的选择,虽然威尔做人的名声不好,但是只要收了钱,他就会把事情办好,在这一点上,我相信他。” “这就是他办的好事!”巴克瘫软在椅子上,“我一直就提醒你不要和这种人打交道,都是要钱不要命的刺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吃了,连骨头都不吐。退一步说,哪怕你们将东西送去那个地方,也不一定能活着回来。” 斯蒂芬望着窗外谷中飞过的一只乌鸦,“我有我的苦衷。” “是什么苦衷能让你豁出性命!”巴克霍地坐起来,他高出了斯蒂芬一个头,就这样俯视着斯蒂芬,“我还不了解你,你怕死怕的要命。” 斯蒂芬眼中再也看不到丝毫光泽,他低下头喃喃道:“这件事不是你能接触的,我不想让你掺合进来。”他顿了顿,又说,“其实本来打算在半路将东西偷走的,不想让这几个孩子跟着我冒险,可是经过今天这件事我改变了计划。巴克,我的老朋友,你看见娄乐歌挥出的那一刀了么?那到底是怎样的一刀啊,好像要把天都要劈开一样,到现在只要一想起那一刀,我都还觉得心悸。” 巴克沉默着,紧握着拳,指间泛白,“那小子到底是谁?” 斯蒂芬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只要有他陪我去月神古堡,兴许我还有机会。” 月亮从一丝云缝里露出来,清冷月光落下,水痕谷里一片静谧,斯蒂芬踩着影子走到小旅馆外的一个小坡上,看着那轮弯月,久久不语。 迪迦将一块湿毛巾递给娜迦,放低语气说道:“娜迦,不早了,去休息吧。” 娜迦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将湿毛巾裹在头上,“迪迦,你怕不怕?” 迪迦愣了一下,“说不怕是假的,谁能想到我们刚出门没几天就遇上这种事情了呢,我脑海里满是夜刃豹可怕的尖牙。还是在海边住着好,可以放心的晒日光浴,不用担心失水更不用担心夜刃豹。” 娜迦转过头来,两只大眼睛望着同伴,“你后悔了么?” 娜迦的眼里有一丝哀伤和疑惑,迪迦觉得她的目光像是刀子一样割在自己心里。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懦弱了!这是你发誓要终身守护的人啊!一个声音在他心里响起,迪迦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用力地摇头,“我不后悔,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 山风吹进来,大厅里炉火随风摇曳,迪迦的脸在火光里显得特别的刚毅,满是决绝。 娜迦伸出手抚摸着他的脸庞,喃喃道:“我们可是要去月神古堡啊。” 迪迦的身体抖了一下,表情僵在脸上,他咬着牙,大声说话来掩饰内心的深深恐惧,“月神古堡有什么了不起的!深海沟比那里危险一万倍,我们还不是去过!” “深海沟在哪里?好玩么?” 迪迦和娜迦两人同时转过身,却见娄乐歌嘴里叼着一块肉,满是兴奋地看着他们。 娜迦嘴角抽了抽,“你不是在睡觉吗?什么时候跑过来的?” 娄乐歌努了努嘴,“你们在这里打情骂俏含情脉脉,难道还要我跑过来说,诶!我肚子饿了睡不着,过来吃烤肉,你们让一让!” 娜迦和迪迦的脸上同时浮现出红晕,娜迦低下头扯着衣角,迪迦咳了两声,说道:“不早了,我先回去睡了。”说完便逃也似的跑开。 娄乐歌没心情揣测她两的小心思,自顾自地吭哧吭哧跑进厨房又吭哧吭哧跑回来,肩上扛着一块肉,怀里抱着一堆瓶瓶罐罐,他盘腿坐在火炉旁,抽出长刀,切了肉放在刀上,撒上胡椒粉、辣椒粉和杂七杂八的调料,然后将长刀放进火炉里,哼起了古怪的调子,“烤呀烤豹肉,我呀我爱吃。” 他突然转过头,问道:“娜迦,你要不要吃?三级的夜刃豹王诶!” 第二十章 陆行鸟 月上中天,一个黑影溜到小旅馆东面角落里的房间外面,从门缝里看进去,屋里很安静,只是偶尔会传来痛苦的咳嗽声。 双头怪躺在床上,浑身上下被绷带包成一个巨大的粽子,依旧在昏睡。 “何苦呢,何必呢,”黑影撕下一块烤肉丢到嘴里,“逞英雄吧,你们只是小怪,做英雄也轮不到你们呢。” 他转过身,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只留给双头怪一个并不高大的背影。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聚在小旅馆的大厅,巴克上半身套着一件粗麻布短衫,下半身穿着宽大棉裤,脚蹬草鞋,啪嗒啪嗒从厨房走出来,端上最后一锅肉汤,笑呵呵道:“本来想收你们每人一个金币住宿费和伙食费的,但是昨晚让小客人们受到了惊吓,我这个做老板的有很大的责任,就没脸收钱了。” 娄乐歌埋怨道:“你不是把山谷里的夜刃豹都收起来做腌肉了么?还不够你赚的?” 巴克尴尬地笑了笑,“瞧瞧小兄弟说的,那些夜刃豹的尸体放在外面也是浪费嘛,腐烂了还会污染空气,影响大家心情,你说是不是?” “我一大早就起床,连夜刃豹的毛都没找着,这么多豹子肉放在你那里也吃不完,你能分我两块?”娄乐歌一双小眼睛瞪得老大,满怀期待的样子。 娜迦见场面气氛不对,咳了两声,转移话题问道:“怎么没有看见斯蒂芬?” 巴克立刻投过来感激的神情,“斯蒂芬啊,一大早就去后院了,说是去看看陆行鸟。” 娄乐歌猛地眨了眨眼睛,“什么是陆行鸟?” “是一种坐骑,两条腿儿很长,脖子也很长,跑的很快。”巴克解释道。 贝克看娄乐歌的眼神分明就写着“你瞧,乡巴佬!”五个字,他转过头去锅里捞肉,却悲伤地发现只剩下汤汁了。 娄乐歌端着一大碗冒尖的肉块跑向后院,一边跑还一边往嘴里塞肉。 小旅馆不小,后院有一块空地,被一人高的木篱笆围着,里面有五只陆行鸟,它们脖子伸直时有大半个双头怪那么高,全身只有翅膀和腹部长了毛,脖子和双腿都很细长,头顶有一撮火红色的头冠,像是人族骑士头盔上的长缨。 陆行鸟来回踱步,气态轩昂,宛如一个个审阅士兵的将军。 娄乐歌走上前去东摸摸西摸摸,体型最大的陆行鸟显然是不耐烦了,一口啄在来犯者脑袋上,娄乐歌脑袋上立刻起了一个包,他瞪大眼睛,大喝一声扑过去,怎奈那鸟不仅身材高大,而且行动还十分灵活,一路左突右闪,接连几次都躲过了魔爪,还不时扭过脖子吐出舌头嘎嘎叫两声。 气急败坏的娄乐歌抓起碗中的肉块丢过去,却没想到那货居然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猛地一回头衔住了肉块,嚼也不嚼就囫囵吞下,又得意地嘎嘎叫着。 看着这一幕,一起出来入厕的迪迦和他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娄乐歌怒发冲冠,肉块不要钱一般抛出,呼呼的破空声接连不断响起,最后就连碗都丢了出去。 一阵闹腾之后,娄乐歌不得不停下来喘气,没想到那陆行鸟居然叼起银碗当作帽子顶在头上,冲着娄乐歌扭了扭屁股,悠闲的踱着将军步喝水去了。 斯蒂芬一阵错愕,拉住作势要冲过去和陆行鸟拼命的娄乐歌,“那个,娄乐歌,你是过来找我的?” 娄乐歌卷起袖子:“我可不是来找你的,你把我放开,非弄死这家伙!” “你就大人不计小鸟过,放过它吧,坐骑不够了,再被你弄死一只,就得多一个人走路了。” “我又不是大人,”娄乐歌恶狠狠瞪着那扭着屁股得瑟的陆行鸟,“那家伙也不是小鸟,而且娜迦他们不去月神湖了,四只就够了。(..info无弹窗广告)” 斯蒂芬皱了皱眉,“为什么?” “弄出人命了可不好,我不想让他们死在半路上,双头怪也需要人照顾。”娄乐歌突然转过头,“听说月神湖很危险?” 哪里是危险啊,分明就是恐怖,斯蒂芬怕说出来吓到娄乐歌,也就只是点点头默认。 “我可以去揍这家伙了?” 斯蒂芬无奈地摇摇头,向大厅走去,“随你便吧。” 后院里顿时鸟飞人跳,好不热闹。 斯蒂芬回到大厅,吃了些残羹冷炙,吩咐两个护卫收拾东西,等到在小旅馆门口再次见到娄乐歌时,那家伙捏着陆行鸟的脖子将其拖了出来,满身鸟毛粪土,“我要骑这只!” 斯蒂芬突然想到人族流传颇广的一个典故:永远不要去和猪摔跤,因为假如这么做,其结果只能是为自己惹来一身泥,而这恰恰是猪喜欢的结果。斯蒂芬甚至有些怀疑带着娄乐歌去月神湖是否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了。 娜迦上前张开双臂想要拥抱道别,见到娄乐歌一副“尊容”,犹豫了一下,用裹在头上的湿巾将娄乐歌的脸擦拭干净,又将他头顶的鸟毛清理干净,这才鼓起莫大勇气轻轻抱了一下,眼眶却湿润了,“娄乐歌,路上小心点。” 娄乐歌丝毫不怜香惜玉,一把推开娜迦,“你身上黏黏的,难受!” “你确定不带上那个人族的小子?”斯蒂芬探到娄乐歌身后,轻声问道。 娄乐歌摇摇头,“他还在睡觉,小孩子睡觉能长个,不要打扰他。” 斯蒂芬得到这样的回答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好像永远也跟不上这小子的思维,于是骑上陆行鸟,转身向山谷外走去。 和三个海妖挥手道别后,娄乐歌骑上陆行鸟,背上长刀跟着斯蒂芬三人一路北上,渐渐消失在山谷尽头。 小旅馆二楼,巴克倚在窗前,看着绝尘而去的四人,嘴角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他将一张羊皮纸卷起放入小竹筒内,再将竹筒绑在信鸽的脚上。 信鸽扑腾着翅膀飞入青天白云间,向北方飞去。 野生的陆行鸟脾气暴躁,但是一经驯服后便格外温顺,特别是套上鸟鞍后便毫不逊色于人族的马匹。陆行鸟的速度比不上兽族军中的狼骑,爆发力跟不上虎豹骑,但是它们便宜好饲养,而且适应力惊人,所以在广阔的卡利姆多大陆甚至东部王国都能见到它们的足迹。 陆行鸟奔驰在青山绿水间,远山渐进,复而远离,小山丘延绵起伏,鸟掌踏过雨后草甸的青草野花,留下一个个脚印,不久便有彩蝶在沿途追逐飞舞。 娄乐歌坐在陆行鸟的背上,扯着它头顶长毛,对着它屁股一阵猛拍,“得瑟,叫你得瑟!” “嘎!” 陆行鸟哀嚎一声,撒开小细腿儿左蹦跶右蹦跶,想要将这个无良少年摔下去,却没想到这不要脸的家伙手脚并用像章鱼一样死死抱住自己,它心念一动便计上心头,用力地上下抖动着屁股,既然摔不下去,鸟爷我颠死你! 娄乐歌虽然笨,但是在某些地方极有天赋,他很快便适应了陆行鸟的节奏,撅起屁股跟着一上一下,得意道:“你颠啊!爷连棕熊怪都骑过的,还驯服不了你这只呆鸟?” 陆行鸟猛地扭过头对着娄乐歌的脑袋又是一啄,恰好是早上啄到的同一个地方。 娄乐歌痛的哇哇大叫,一巴掌拍过去,陆行鸟一个趔趄,一人一鸟摔倒在地,滚了七八米才停下来。陆行鸟嘎嘎叫了两声,扑腾着没剩几根毛的翅膀冲过来,娄乐歌也没闲着,猛地扑上去,一人一鸟扭打成一团。 三人看着越战越勇的鸟和人,目瞪口呆。 “老板,”一个护卫驱着陆行鸟走了过来,“要不要等他?” 斯蒂芬看了看西方渐渐落下去的夕阳,说道:“等等吧,天快黑了,也要找一个地方休整。” 三人找到了一条小溪,临溪步行,在一座小土丘上搭好帐篷,开始挖灶打水生火。 娄乐歌焉趴趴走过来,衣服上破了三道口子,裤子上多了两个洞,陆行鸟修长的脖子被当成绳子打了个结绑在他手臂上,而鸟喙死死钳住娄乐歌的小指头,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 斯蒂芬喃喃道:“这是有多大的仇啊!” 到了小溪边,娄乐歌终于开口:“我要去洗澡,先放了你,你也松开我的手指?” 陆行鸟胀鼓鼓的大眼睛转了转,脑袋抖了一下,像是在点头。 “说话算话?” 陆行鸟直接松开了嘴。 娄乐歌一把抓过去,捏着它的鸟喙一阵拉扯:“妈内个擦,叫你夹我,叫你夹我!” 陆行鸟叫也叫不出来,只能一个劲地扑腾着翅膀,掉出来了,完全是楚楚可怜的模样。 解恨之后,娄乐歌这才满意地松开手,脱掉衣服裤子一头扎进小溪里,爽爽快快洗完澡后爬起来,却没见到放在岸边的衣服,老远就听见陆行鸟嘎嘎的欢快叫声,他寻声望去,只见那鸟叼着衣服在小土坡上来回转圈圈,很是欢乐。 娄乐歌光着身子爬了出来,猛地扑了过去,“傻鸟,你以为哥会害羞?你太天真了!” 夕阳作余晖,阳光给大地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色,一个缺毛少发的兽族少年光着身体在青山绿水间奔跑。 斯蒂芬将小溪里捕来的新鲜鲫鱼开肠破肚清洗后丢入铁锅,再放上几颗野菜,往灶里添了些干材火,看着这副画面,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表达此刻的心情,只得对身旁的护卫说道:“再去捕几条鱼来,看来这几条鱼不够吃了。” 第二十一章 草原 一场新雨后,乌云散去,天空就像一面纯蓝色的镜子,空气中四处弥漫着泥土和芳草的清香。 科尔扎勒北边的草原上停着一支队伍,队伍最前面是两名手持大旗、全身覆黑甲的风虎骑,面容冷峻。大旗上纹着尖牙利齿的祖利安风虎,在风中猎猎作响。 两名持旗战士身后是一辆黑色辇车。 辇车造的很是宽大,仅是轮子就有八个,由四只颜色相同的祖利安风虎拉着。 辇车前站着一名脚蹬皮靴,穿着金黄色上等绸织大衣的老人,他对着黑色辇车弯着腰,低着头,死死咬住嘴唇,满是皱纹的脸上浸出冷汗,浑身上下因为恐惧而颤抖不止。 辇车旁边站着一名两米多高的兽族精英战士,背着一把巨大的钢刀。他光着上半身,有着古铜色的肌肤,浑身肌肉虬起,比女人还要发达的胸肌裸露在外,一道三指宽的恐怖刀疤从右肩划到左边腰间,浑身上下都透着暴力和彪悍的味道。 这壮汉斜靠在辇车的车辕上,神态冷傲,一副我不是好人,别靠近我的样子。 整齐肃慕的队伍,除了被风扯的猎猎作响的大旗,整个场面显得出奇的安静。 撵车的门被推开,一个面容冷峻的高大兽人男子走了出来,厚重黑色钢甲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符文,每走一步,铠甲便撞击出令人心颤的响声。 他站在地上,脚上轻甲陷进草地一分,巨大的撵车上升一分。 他看了看身后三百名黑骑黑甲、手按黑色重剑的雄壮兽人卫兵,再看了看老头,俯下身冷冷道:“默索利安,你觉得我会听你的话么?” 他的声音嘶哑,像是两块古老的青铜器在摩擦,又像是从坟墓中爬出来的古尸发出的声音。 老人的头不可察觉地又低下一分,然后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猛地抬起来,直直的盯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子:“这样对两个家族都有好处!” 男子的脸隐藏在黑色的盔甲后面,只能看见一双灰色的眸子,没有一点生气,“你们终究还是不了解我,我不是父亲那样软弱的人。” 他转身望向身前十里外高高的护城墙。 城墙上鹰旗翻飞,一百严阵以待的士兵,他们手持弓箭,背着淬毒的利箭。 他们心中充满畏惧,拿着铁弓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有人撇过头向城墙内看去,只见妇人抱着哭泣的小孩,老人跪在地上祈祷,少年们四处奔逃,城门下拥挤着几百个人,拼命地要夺门而出,若不是有一支亲兵队砍了五六人以儆效尤,场面肯定会失去控制。 他们面对的,是一支能将他们碾压的军队! 老人咬了咬牙,“我们有一百弓箭手,一百步战亲卫队,还有一百骑士,即使你能攻入城内,也不一定有好结果!” “你的确不了解我啊。” 男子像是在叹息,又像是在自语。 巨大的乌云自北而来,片刻后便遮住了太阳,男子灰色的眸子看向天空,突然拔出重剑,反手一挥,刀锋过处,老人的头颅高高抛起,鲜血从脖颈上喷出,没有头颅的尸体瘫软倒在地上,鲜血洒在男子的黑甲上,威严可怖。 带血重剑指着不远处的城堡,男子暴怒一吼:“剑锋所指,便是尔等冲锋之地!我要看到风虎的旗帜插在默索利安的城墙上!” *** 斯蒂芬一行四人穿过茂密的森林,定眼望去,只见面前是无边草原,青草随着地势延绵起伏,远处地平线上落日作余晖,阳光染红了晚霞。 不远处有牧民骑马驱赶羊群归来,牧羊犬在羊群四周来回奔袭,将离群的羊赶回羊群。 目力所及的地方,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帐篷稀疏的分布在四周,帐篷前渐渐有篝火点燃。 “怎么是草原?到月神湖还有多远啊!” 娄乐歌一屁股坐在地上,埋怨道。(..info好看的小说) 陆行鸟斜着眼瞥了他一下,心想你明明一路都骑在我背上,叫苦叫累也轮不到你啊! 斯蒂芬递过来一只牛皮水囊,擦了擦汗,“看到草原就快了,再有一天的行程就能到月神湖。” 娄乐歌灌了一口水,咕噜咕噜漱口后又咽下去,“不是说月神湖在一座山下么?”他伸长脖子,“我怎么没有看到山?” 陆行鸟对着斯蒂芬嘎嘎叫了两声,都说望山跑死马,鸟爷我虽然比马跑得快,可是如果连山都看不见,那岂不是也要被跑死? 斯蒂芬讪讪道:“的确还有些距离,不过每天早点出发的话,晚上就能到了。”他向草原上的帐篷望去,“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那边看看能不能借宿一晚。” 娄乐歌懒洋洋地挥了挥手,“去吧去吧,只要有吃的就行,住哪里随你便。” 陆行鸟去吃地上的野花,心想道这货不仅下手狠,还是个吃货。 斯蒂芬很快就回来了,满脸兴奋地说道:“成了!” 科尔扎勒草原的牧民大多都是有一半人族的血统和一半兽人的血统,他们称自己为半兽人,传说是在一千多年前从东部王国迁徙过来的,那时候夹在两块大陆之间的无尽之海还很宁静,而不是现在这样连精灵族的千羽大船都难以航行。 接待娄乐歌一行人的是一个拥有百来号族人的小部族的族长,约莫七八十岁左右,慈眉善目。 草原不产金银铁器,要防御狼群兽群,还要分出很大一部分战力来对付别的部族,刀剑铁器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生意人在他们心中就是最为尊贵的客人。 见到斯蒂芬一行人,老族长钻出帐篷亲自迎了出来,牧民贫苦,常年在外风吹日晒,皮肤大多黝黑粗糙,脸颊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天然红晕,这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 老族长直接给了斯蒂芬一个热情的熊抱,然后看着斯蒂芬身后牵着陆行鸟的三个人,问道:“请问这三位是?” 斯蒂芬指了指身后的两人,“他们是我的随行护卫,这个小家伙是我的一个远房侄子,随我出来长长见识。” “幸会幸会,”老族长客套几句后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后来干脆直接忽略掉,拉着斯蒂芬的手一个劲儿的拉扯家常,倒像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了。 帐篷里有六个桌案拼接到一起的临时餐桌,上面放着一只烤全羊,主食是青稞和羊肉精心炖熬的汤,老族长还拿出了珍藏多年的虎骨酒,频频向斯蒂芬举杯。 牧民以肉和乳品为主食,肉一般来自自然死去的牛羊马,也有打猎而来的狐兔野狼,切肉成丝,放在通风处晾晒风干,内脏剁碎做成腊肠,这些东西都是冬天大雪封地时救命的吃食。对这个只有百来人的小部族,每家每户有多少只牛羊马都相互记得清楚,新鲜宰杀的羊肉算是一顿盛宴。 斯蒂芬对食物细嚼慢咽,不过对这名白发苍苍老族长的敬酒倒是来者不拒,一碗接一碗的咕噜噜灌下,喝白开水一般毫不心疼。 娄乐歌大口大嚼,饿死鬼投胎一般,反正斯蒂芬才是主角,也没人理会自己。 半兽人男尊女卑的观念很重,女子地位低下,不得上桌吃饭,因此老族长的妻子和女儿两人盛了一小盆肉汤要到一旁的小帐篷去吃,斯蒂芬赶紧站起来,从随身行囊里掏出两个头饰,递到两人手中,“这两件小玩意儿是我从南边诺顿森林买来的,精灵族的东西,我看见精灵族的女子用来束发,挺好看的,可是后来才发现带在身上也没什么用,就当见面礼,送给两位吧。” 半兽人小女孩显然是害羞,躲在母亲身后,捏着镶着金边的花裙子。半兽人妇人也是一个劲地摇头。 斯蒂芬笑了笑,“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而且我们总不能在这里白吃白住吧。” 妇人看向老族长,见后者点头同意后才伸出手接过礼物,放在手心打量一番,满心欢喜,点头弯腰千谢万谢后才开心地拉着女儿的手离去。 母女两走后,偌大的一个帐篷就只剩下斯蒂芬四人和老族长,还有他的八九岁小儿子。 斯蒂芬坐下来,又从行囊里掏出一个木匣子放在桌上打开,是一把三十厘米长的精美匕首,刀锋透着寒意,“这把匕首名叫狼牙,矮人族的工艺,是给小族长的。” 这些东西在斯蒂芬这个行商手中虽然算不得什么,但在物资匮乏的草原就是珍品了,而且矮人出手的兵器享誉艾泽拉斯世界,颇为难得。 小男孩眼巴巴地看着父亲,老族长不可察觉地皱了皱眉,但是很快又用笑容隐去,“既然是叔叔给你的,就收下吧,你出去玩,我和叔叔有事情要说。” 小男孩接过匕首,欢天喜地的跑了出去。 娄乐歌望着斯蒂芬胀鼓鼓的行囊,抹了把嘴角的油渍,“有我的没?” “小兄弟真幽默,”老族长忍俊不禁。他转过头对斯蒂芬正色道:“斯蒂芬先生,这里没有外人,有什么事就直说吧,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能帮的我肯定会帮。” 果然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的确有件事情需要老族长的帮助,”斯蒂芬正襟危坐,“我们要去月神湖。还请老族长送一个信物。” 老族长猛地吸了一口冷气,娄乐歌发现他按在椅子上的手指指间泛白,显然是用了很大的力气。 “去,去那个地方?”老族长瞳孔微缩,声音颤抖。 斯蒂芬认真的点点头,“是那个地方。” 老族长沉默了片刻,从怀中摸出一块椭圆形的骨牌,上面有一匹骏马的浮雕,“虽然我们是个小部族,但其实是草原格里尔家族的一个分支,也有几块通行牌,你把这块骨牌那在身上,会少去很多麻烦,至于那个地方,斯蒂芬先生是明白事理的人,一路保重吧。” 第二十二章 月神古堡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告别了老族长一家人,骑着陆行鸟向北方匆匆赶去。 “胖子大叔,”娄乐歌在驱鸟上前,与斯蒂芬并排而行,“有一件事情我想了一个晚上都没想明白。” “哦!”斯蒂芬转过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娄乐歌,“什么事情?” 娄乐歌坐下的陆行鸟嘎嘎叫了两声,心想道你丫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连脑细胞都没几个,能想清楚啥? “昨晚你用一把匕首和两个头饰换了一块骨牌,我觉得是个亏本的买卖。” 斯蒂芬笑了笑,“原来是为了这件事情啊,你之前没有来过科尔扎勒草原?” 娄乐歌摇了摇头,“第一次来。” “那就对了,”斯蒂芬放慢了速度,“科尔扎勒草原上生活的半兽人民风彪悍,他们继承了我们兽族的好战性,也继承了人族的聪明才智和凶狠狡诈,大小部族连年征战不断,常常有行商被误杀,或者被劫持货物,没多久就没有什么商人愿意和这里的人做生意了,于是各个部族的族长开了一次会,结果就出了一个东西。”斯蒂芬拿出那枚骨牌,“它是通行牌,用来表明我们的身份,只要有了这个骨牌,就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抢我们。” “这世道,还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抢人?” 斯蒂芬心里嘀咕,你不是把一个佣兵队都抢了么?还在这里大惊小怪。 一天的路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特别是在看不到尽头的草原,四周也没有什么对比物,千篇一律都是绿油油的青草,让人觉得好像永远都走不到尽头。行至中午,突然从北方飘过来大片大片的积雨云,没多久就遮住了太阳,布满了整片天空。 黑压压的积雨云很低,像是压在草原上的一条厚重的被子,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四个人停下来,草草搭建起一个帐篷,四只陆行鸟蜷伏在帐篷四周,四个人拥挤在双人帐篷里,狂风呼啸,豆大的雨滴倾盆而下。 透过帐篷的缝隙看出去,外面是灰蒙蒙的一片,十步以外的地方就看不清楚了,娄乐歌喃喃道:“这雨要下多久?” 斯蒂芬掀开帘子看了眼天空,“怕是马上就会停了,现在不是雨季,科尔扎勒草原的雨来得快去的也快。” “我在想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好像什么都知道。” “我从十岁开始跟着父亲做生意,到现在有三十一年,从大陆南部的天涯海滩到极北区域的永夜港,天南海北我都去过,人族,精灵,巨魔海妖蜘蛛人,我都有过接触,余下的愿望就是看着我的儿子健健康康长大,在老死之前去一趟东部王国,也就不枉此生了。” “去东部王国要跨过广阔凶险的无尽之海,就算海妖也很难游过去吧。” “听说地精造出了一种飞行机器,好像是叫做飞艇,能飞过去。” 娄乐歌一脸憧憬,“还真有这东西?” 斯蒂芬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雨突然停了,众人收拾好东西,娄乐歌骑上陆行鸟,那货被大雨淋焉了,幽怨地看着娄乐歌。 雨后的天空格外晴朗,空气清晰,视野尽头的地平线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突起,斯蒂芬眯眼望了望,“能看见阿勒雪山了。” 望山跑死马这话一点不假,虽然他们骑的是陆行鸟,但也好不到哪去,还好下过雨后天气并不是很热,众人的心情都不错,虽然急着赶路,但也有游山玩水的兴致--反正又不用自己的腿赶路。 阿勒雪山很大,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娄乐歌根本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大的一座山。到了山脚已经是黄昏,借着夕阳余晖,娄乐歌牵着陆行鸟,往左看是一望无际的山,再扭过脑袋往右看还是一望无际的山,往上看依旧是一望无际的山,他张着嘴巴,看着高耸入云、仿佛将青天戳了一个窟窿的阿勒雪山,流着哈喇子感叹道:“真他娘的大!” 他身前是一道广阔无边的黑湖,在他小脑瓜子存储的有限词汇里,也只能找到广阔无边这个词语来形容这座湖了。.info[] 如果从高空俯瞰,便能看到这是一个黑色的月牙镶嵌在大地上,像是冥君微眯的眸子。 娄乐歌低下头看着身前的黑湖,感叹道:“真他娘的黑!” 斯蒂芬从行囊里取出一只毛巾,用水浸湿,在洒上白色粉末,递到娄乐歌身前,“这个给你,这里瘴气很浓,没有这个的话,过不了半个小时就会中毒而死。” 娄乐歌往湖面看去,湖水表面竟然生气了丝丝黑雾,而且越来越多,他仔细一看,才发现湖水四周的植被树木都被染成了灰黑色,不远处还有一些小动物的尸体。 娄乐歌慌忙将湿巾捂在脸上,“这个管用?” 斯蒂芬拍了拍肥硕胸脯,“独家配方,百毒不侵!” 陆行鸟嘎嘎嘶鸣一声,一个劲儿蹭娄乐歌大腿,却被一巴掌抡在脸上,“呆鸟,现在知道求哥了吧!叫好听的。” “嘎嘎。” “诶,听不见,大声点!” “嘎,嘎嘎!” “这还差不多,”娄乐歌满意地拍了拍陆行鸟的脑袋,撕下一块湿巾,两头分别塞进它的小鼻孔里,活像戴着一只大鼻环。 三人都不由自主地抽了抽,敢情这小子还能和陆行鸟交流? 娄乐歌看着自己的作品,满意的拍了拍手,扭过头对斯蒂芬问道:“胖子大叔,那我们怎么过去?” 四个人四只鸟都戴着湿巾,像是一群蒙面劫匪开动员会。 斯蒂芬从行囊包里取出一只造型精致的小弓箭,搭上铁箭拉开弓弦,只听“咻”的一声清鸣,铁箭破空而去,在湖顶上空炸开一朵艳丽烟花。 “乖乖,这箭还能爆炸?怎么跟放烟花一样,胖子大叔你能不能给我射一支?” 斯蒂芬摇了摇头,“弓上镶嵌着火石,铁箭上面涂了火药,能爆炸也很正常,不过这些都是矮人的技术,而且只有一支,没有多余的。” 娄乐歌埋怨道:“放烟花只放一支多没意思啊,你真抠门,也不知道多买几支。” “我哪里有心情放烟花!”斯蒂芬愤愤道,“我放这烟花,呸,放箭是为了通知古堡里的人来接我们。早在阿诺会馆的时候我就打听好了,才会花了五个金币买这弓箭。” “放烟花不是也一样能通知他们来接嘛,为什么要射一支会爆炸的箭?” 斯蒂芬猛地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大爷的!没想到我斯蒂芬也有被骗的时候!” 娄乐歌抬头呆呆地望着天空,“胖子大叔,现在又怎么办?” “等呗,还能怎么办?”斯蒂芬看着漆黑的湖水,“总不能游过去吧?” 娄乐歌走向水边脱掉鞋子,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将鞋子穿好。 等待总是让人难受的事情,特别是对娄乐歌这种多动症的人,简直比被双头怪的敲上几棒槌还难受,他走到一旁东瞅瞅西瞅瞅,最后站在一棵笔直的大树下,往手里吐了两口唾沫,挥舞着长刀就是一阵猛砍。 两个护卫很不理解娄乐歌的举动,斯蒂芬问道:“你又在干什么?” “砍树啊,造船!”娄乐歌转过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才想起原来自己不会游泳!” “这都是哪跟哪啊,谁让你游泳了,”斯蒂芬指了指被月牙形的湖围绕着的巨大古堡,“那里面的人也不可能允许你划船过去。” 娄乐歌将长刀插在地上,幽幽地看着他,“那要怎么办?我觉得这里也没有这么恐怖啊,为什么娜迦她们怕得要死?” “我也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斯蒂芬双手一摊,“都是听传言的,你也别瞎折腾了,乖乖等着吧。” 四个人找了块石头坐成一排,四只陆行鸟也并排蹲在地上,仰起长脖子看着漆黑的湖水。 场面有些安静,甚至连风声都没有。 卟!卟!卟! “啊!好舒服。”娄乐歌长出了一口气。 “好臭!竟然还是三连发,娄乐歌你放屁也不能低调点么?”斯蒂芬挪了挪屁股。 “屁乃人生之气,岂有不放之理,放屁者喜气洋洋,闻屁者垂头丧气。” “你这歪诗哪里学来的?” “我爷爷那里,他很厉害,会六连发,我的记录只是四连发。” “这也要比?” “名师出高徒,我总得要比较厉害才行,但是在味道上,他比不过我!” “你的刀法也是他教的?”斯蒂芬小心翼翼问道。 娄乐歌点点头,盘腿而坐,将长刀横在膝上,伸手轻轻拂拭。 “杀豹王那一刀叫什么?”斯蒂芬问道,“你还念了咒语。” “致命一击。” “还能再念一遍么?” “又不是放屁诗,哪里能说念就念啊,要耗费魔法的。” “你也会魔法?”斯蒂芬一惊。 “就会一点点。” “这也是你爷爷教的么?”斯蒂芬问道。 娄乐歌想起了那个穿着白色长裙、长发披肩的美女,摇了摇头。 正在这时,一条乌黑小船划开死寂的湖面,船头有一只火把,紫色的火焰在风中闪烁,像是冥河指引亡魂的明灯。 无边的压抑从船上散发出来。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黑船靠岸,船上走下来一个人,举着紫色的火把,身体被黑色的带帽披风包裹,他的脸庞隐藏在黑色的面罩后面,看不清容颜。 他缓步走上岸,扯开面罩,腐烂的脸庞上嵌着一双死灰色的眸子,他咧开嘴角露出森白的牙齿。 “欢迎。” 第二十三章 小歪 娄乐歌愣了愣,瞪大眼睛,“擦,死神?” 斯蒂芬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两名护卫按住了佩剑。 “咯咯。”那人咧了咧嘴,像是在笑,可是他的声音太过沧桑嘶哑,让人不寒而栗。他上前了两步,两个护卫霍地拔出佩剑挡在前面。 “退下!”斯蒂芬吼道,挤开两个护卫,大步走上前去,对着黑衣人弯腰行礼,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先生,我们是接到告示送东西过来的。” 黑衣人窒了一下,接过告示放在火把下看了看,用嘶哑的声音问道:“东西拿过来了?” 斯蒂芬点点头,对娄乐歌说道:“娄乐歌,把东西交给先生。” 娄乐歌极不情愿地取出雕刻有古堡的小盒子,黑衣人灰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亮色,伸出苍白枯槁的手颤颤巍巍来接盒子,却没想到娄乐歌立刻就收了回去,又伸出另一只手,“一万个金币!” 黑衣人面无表情地说道:“的确是我不能碰的东西,诸位稍等。” 他转过身,咬破手指,结了一个古怪的手印,然后猛地一掌拍在黑湖里,涟漪一圈圈荡开。“滋啦”声不断响起,以他的手掌为中心,数十条紫色电流如游龙走蛇一般向湖心奔去,片刻之后,湖中心亮起一道亮光,紧接着一道光桥在水面形成,光桥的一端连接在众人的脚下。 娄乐歌看着这匪夷所思的一幕,下巴都掉在地上了,两个护卫愣在原地,相互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艳和恐惧,哪怕是见多识广的斯蒂芬也心神恍惚。 “我只是触发了湖中的魔法阵,雕虫小技罢了,”黑衣人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四位尊贵的客人,请随我来。” 黑衣人率先踏上了光桥,缓步而行。 娄乐歌背着长刀上桥,这摸一下那摸一下,陆行鸟被他拖着脖子,没剩下几根毛的翅膀一个劲儿地扑腾。 斯蒂芬压下心中的震憾和恐惧,跟着上了桥。 光桥连接着月神湖两岸,直通古堡,将月神湖从中切为两半。 直到上了桥,他们才对月神湖的面积有了直观的认识,以他们并不缓慢的行走速度,用了整整两个半小时才走到尽头。 娄乐歌抬起头望着依山而建的宏伟古堡,感叹道:“真他娘的大!” 这里已经没有了瘴气,众人将捂住嘴的湿巾都取了下来,斯蒂芬说道:“你小子就不能说点别的话么?” 娄乐歌也不理他,径直牵着陆行鸟走上台阶,三两步追上依旧举着紫色火把的黑衣人,“喂,老头,你是怎么毁的容?” 黑衣人愣了一下,转过身,露出狰狞的面孔,“你不怕我?” “为什么要怕你?”娄乐歌嘀咕道,“你又没有镰刀。” “什么镰刀?” “死神的镰刀,传说里不是都这么写的么?” 黑衣人抬头望了望天空,“传说你也信?” “为什么不信呢?总得有个念想才好。你还没回答我呢,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被火烧的。” “是谁烧的?” “我自己。” “你这人真怪,”娄乐歌嘀嘀咕咕,“想吃烤肉了就抓两只兔子,或者夜刃豹也行,干嘛要烤自己的脸来吃?你吃过夜刃豹的肉吗?” 斯蒂芬看着渐渐远去的两人,肥胖的身躯在台阶上艰难地蠕动,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喘气,再看向几百级台阶尽头的恢弘古堡,突然生出一抹绝望来,感叹一声:“真他娘的高啊!” 众人穿过厚厚的城洞,来到一处走廊,走廊的墙壁上镶嵌着发光宝石,将走廊照的恍若白昼。 斯蒂芬心里赞叹道:“果然是氏族,大手笔啊,光是这些发光宝石也够我赚一辈子了。” 绕过走廊,再经过一间间阁楼,一路光是巡夜的卫兵就碰到十几次,可见这里的守卫有多严格。 黑衣人将四人送到一座别致的小院子里,说道:“今天太晚了,我家小少爷身子弱,不便见客,还请各位在这里住下。(..info无弹窗广告)”他转身指着站成一排的四个女仆,道:“有什么需要吩咐她们就是。” 黑衣人说完便转身走出了院子。 “我好累啊,”娄乐歌打了个哈欠,钻进房间,啪的一声关上房门。 女仆们上前施礼问安,“请问三位大人有什么吩咐?” 斯蒂芬摇了摇头,“没你们的事情,你们去歇息吧。” 斯蒂芬是行商,一辈子奔波劳累的命,并不习惯别人伺候,从小村子出来的两个护卫更是穷苦惯了,没有给别人揉肩捶背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让人伺候过。支开了女仆,斯蒂芬随意选了一个房间,两个护卫留下了一人守夜,另一个去睡觉了。 ??? ??? 月明星稀,房间里的灯熄灭了,劳累了一整天的仆人们进入了梦乡,只有值班的卫兵还提着佩剑巡视,月神古堡安静了下来,就像一只巨兽蛰伏在阿勒雪山的山脚。 古堡的某个房间的灯还亮着,透过半开的窗户,能看见一个少年在灯下捧着书认真阅读。有风从雕花玻璃的窗户里吹进来,少年手中的书页翻飞,哗哗作响。少年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放下羊皮卷古书,将搭在椅背上的貂裘大衣披到斜靠在一旁熟睡的老管家阿尔杰身上,他没来由地叹了口气,轻手轻脚走出了屋子,掩上门。 夜很凉--即使现在是仲夏。以前听大哥说过,其他地方的夏天是酷热的,有知了耐不住热整天聒噪,晚上能听见蛐蛐的叫声,不像这里,只有一片死寂,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知了和蛐蛐,也没有听过它们的叫声,可是他依然会幻想着那种场景。 大哥说暗影猎手并不应该偏安一隅。 祖尔克斯想着,阿勒雪山太小,已经容不下大哥的野望了。 外面的空气很清新,像是混合着雨后泥土和青草的芳香,祖尔克斯沿着石阶走走停停,巡夜的士兵见到他都远远地绕开,他们知道小少爷有晚上一个人出游的习惯。 祖尔克斯双手揣在裤兜里,踢着路上的小石子,灯将他的影子拉的老长。他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着,却没想到忽然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他一个趔趄向后倒去,一屁股坐在地上,那人更惨,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停下来,祖尔克斯定眼一看,是一个个子高高的年轻人,比自己大几岁,他满脸惊慌,手忙脚乱地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祖尔克斯这才发现身旁有一个胀鼓鼓的小包,怯怯问道:“你是在找这个?” 只见那人双眼一亮,猛地扑了过来,一把夺过祖尔克斯手中的小包,颠了颠,这才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谢谢小兄弟!” 小兄弟?祖尔克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不用谢,对了,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这时突然响起急促的脚步声,那人做了个噤声手势,一把抄起祖尔克斯,灵敏地跳进一旁的花丛里,“别出声。”他捂住了祖尔克斯的嘴。 两个覆甲巡夜士兵急匆匆跑了过来,停在祖尔克斯两人刚才的位置,其中一个胖胖的停下来喘气,骂骂咧咧道:“娘的,这家伙跑得还挺快!” 另一个士兵精瘦精瘦的,两只眼睛滴溜溜转悠,“这周围有好几个巡夜的兄弟,他跑得再快也没用,肯定跑不远!” 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卸掉铁甲甩掉鞋子,喘了两口气,“猴儿你自个儿去找吧,老子跑不动了!” 精瘦精瘦的士兵有些为难,“你不去怎么能行?”他取下手臂上的铁甲,露出竹竿一般的手臂,“你看看我这样儿,能打得过那小偷?” 他顿了顿,道,“再说了,能跑进月神古堡里偷东西,那岂会是一般人?” “照你这样说,”胖子喘过气来,“我们两个不会武技又不会魔法,即使追上那小偷儿也毫无办法咯?” 猴儿无奈地叹了口气,“不管有没有办法,咱们总要去追,小少爷和管事们对我们都不薄,拿了工钱就得替人干活儿,咱们尽力就是。” 胖子觉得伙伴说的有道理,穿上鞋子套上铁甲又爬起来,两人一前一后朝外面追了出去。 “你偷东西了?”祖尔克斯问道。 那人挠了挠脑袋,从小包里拿出一块亮晶晶的发光宝石,“给你一个,可不要说出去!” 这是在贿赂了呃,祖尔克斯看了看手中的宝石,鸡蛋大小,发着幽幽绿光,“你不怕我告密?” “我娄乐歌看人很准,”那人咧了咧嘴,两排牙齿在月光中散发着森森白光,“我东西都给你了,你还能去告发我?人族有句话形容的很贴切。” “什么话?” “我们现在是在同一条船上,船翻了两个人都要遭殃呢。” 祖尔克斯想了想,幽幽道:“我会游泳。” 娄乐歌猛地一拍脑门,一副怨天尤人模样,“俺可不会!” 祖尔克斯很久没有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了,城堡平日里没有多少客人,而且他每天除了修行那些古老的法术就是去城堡外面的小土坡上发呆,接触的人并不多。 娄乐歌见他不说话,自顾自道:“也不知道这城堡里的人是怎么想的,把这宝石镶到走廊里当火把用,果然奢侈是最大的原罪啊!” “所以?” “所以我就帮他们赎罪咯,”娄乐歌爬出花丛,又转过头道:“我是娄乐歌,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祖尔克斯刚才被娄乐歌捂住了嘴,从小体弱多病的他有些晕眩,从花丛里摇摇晃晃走出来,“我,我叫祖尔克斯。” “猪儿可斯?”娄乐歌埋怨道,“这是个什么名字?” “是祖尔克斯”,小男孩纠正道,“祖尔克斯?影猎。” “得得得,也不知道你老爸是怎么想的,起了个这么长的名字,”娄乐歌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看你走路歪歪扭扭的,就叫你小歪吧。” 第二十四章 神殿 “小歪?”祖尔克斯有些意外,他也会私下里给周围的人起绰号,比如刚刚过去那两个巡夜的卫兵,矮胖的那个叫肉熊,精瘦精瘦那个叫小猴子,还有总是板着脸、皮包骨头的老师,他心里叫他骷髅队长。不过从小就被教育做一个识大体、有教养的人,一言一行都要符合规矩,而起绰号这种事情显然是不被允许的,因此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 娄乐歌凑过来,“你是这个城堡里的人吧?”还未等祖尔克斯说话,他就自问自答,“看你这么瘦,营养不良,肯定是哪个马夫或者侍女的儿子,也有可能是个私生子,哎,你们这些大宅子里的龌蹉事情我以前见多了,不过小歪你别怕,我是不会说出去的。” 祖尔克斯捏着衣角吱吱呜呜说不清楚。 娄乐歌一脸奸商模样,“能不能问你个事儿?” 祖尔克斯点点头。 “除了那个走廊,哪里还有这种发光宝石?” 祖尔克斯皱着眉头想了想,“有倒是有,不过、、、” “不要啰啰嗦嗦,”娄乐歌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引诱道,“又不是你家的,用不着心疼,说吧,遇上了我,可是一个发家致富的好机会!” “在,在神殿。” 娄乐歌一溜烟往外跑,片刻又急匆匆回来了,“神殿在什么地方?” “你为什么不继续在那条走廊里偷啊?”祖尔克斯有点为难了。 “你傻啊!”娄乐歌猛地一拍祖尔克斯的肩膀,“都被人发现了,再回去肯定会被瓮中捉鳖,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娄乐歌四处看了看,“我第一次来这里,也不知道神殿在什么地方,要不你带我去?事成之后咱们五五分怎么样?” 祖尔克斯低着头似在思考利弊,他觉得这个叫娄乐歌的家伙有点不正常,如果是个惯偷的话,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我带你去吧。”他说。 祖尔克斯学着娄乐歌的样子,猫着腰踮着脚,一路小心翼翼绕过庭院避开巡夜卫兵,终于来到古堡最高的一处尖塔。 “这儿可真高啊,”娄乐歌啧啧道,“不过为什么没有巡夜的护卫?” “神殿是禁地,未经城主的允许,没有人敢进来。”祖尔克斯喘气道。 “我们还不是进来了,大户人家就是规矩多。” 娄乐歌掏出绑在腿上的匕首撬开窗户,爬了进去。祖尔克斯愣了愣,找了块石头垫在地上,跟着翻窗入室。 只一瞬间,神殿的墙上无数符文一闪而逝,下一刻,数十道强大的禁制隐隐待发。 祖尔克斯眉头一皱,咬破手指,按在墙上,血脉的力量散发开去,无数在暗处波涛汹涌的能量瞬间平息。 祖尔克斯刚一落地,就听到娄乐歌一阵埋怨,“不是说是神殿么?怎么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座尖塔不小,顶部像是个倒扣的巨大漏斗,上面镶嵌着彩绘的玻璃,隐约有月光透过来。地上几乎没有什么摆设,落满了灰尘,显得空荡荡的,这座哥特式建筑像是废弃已久,许多地方都结了蜘蛛网。 神殿房顶的阴影里有两个模糊的影子,在阴影里悄无声息地迅速移动,偶尔被光线照到,一瞥之下,竟然是青面獠牙长发的人,双手双脚如壁虎一样紧紧贴在墙壁上。 “壁虎人”探出脑袋,黑色长发下垂,深灰色的瞳孔看向祖尔克斯,后者似乎并没有被这恐怖的景象吓到,少年摇了摇头,“壁虎人”迟疑了一下,又缩回阴影之中。 神殿最前方有一座巨大石像,头戴毡帽,手捧一本羊皮卷,白发白须,面目慈祥。 娄乐歌站在石像下方,即使伸出手也只能触及到石像的膝盖,足见这座石像有多高了。 “这就是你们信奉的神灵?”娄乐歌转过头问道,“这样子也太寒碜了。” 祖尔克斯不答反问,“你不怕?” 娄乐歌愣了愣,“这有什么好怕的?看他这个样子就一慈悲相,你丢一个小屁孩儿到他怀里,哪怕那小屁孩一把抓掉他一大把胡子,他也会乐呵呵地笑个不停。” 祖尔克斯惊了一下,“你,你说什么?他长什么样子?我,我是说你看见他是什么样子?” 娄乐歌看了祖尔克斯一眼,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长胡子啊,满脸皱纹,老人斑,戴着顶破帽子,还在看什么书,像是个落魄的游鸣诗人。” “你,你确定?”祖尔克斯像是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连说话也结结巴巴了。 “你脑子有问题吧?”娄乐歌埋怨道,“还能有什么样子?凶神恶煞?青面獠牙?得了吧,懒得和你扯。” 娄乐歌围着石像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发光宝石,又向四周望了望,眼睛突然一亮,被镶嵌在墙壁上的点点亮光所吸引了,慌忙小跑过去,拿着匕首,一插一撬,动作娴熟。 祖尔克斯怔怔地看着石像,久久才回过神来,喜极而泣:“他,他看到的和我看到的竟然是一样的,是一样的啊,父亲。” 两行眼泪悄悄滑下脸颊,祖尔克斯胡乱在脸上抹了抹,对着石像跪下,双手交叉贴在胸前,很是虔诚。 月神湖湖畔有一座月神古堡,古堡里有一座神殿,神殿里有一座石像,时隔千年,终于有第二个人能看清楚肖恩·暗影的真面目了。 有些人的命运总会纠结在一起,就如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娄乐歌很快就装满了一口袋的小块宝石,整整一面墙被他撬的千疮百孔,他分出一半装入另一个袋子,放在手中颠了颠,颇为满意。 “还拜什么神啊,给,这是你的那份。”娄乐歌递过去一袋宝石。 祖尔克斯站起来,裂开嘴笑了笑,“我不能离开这座古堡,拿了也没用,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这儿管理这么严格?” 祖尔克斯点点头。 娄乐歌将宝石揣进背包里,“没想到还是终身聘用制,连后代都聘用了,怎么有世代为奴的感觉?”娄乐歌顿了顿,问道:“你也不要宝石,那你把我带过来到底图个啥?” 祖尔克斯回答道:“大概,大概是好玩吧,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来由地答应你了。” 娄乐歌挠了挠脑袋,“真搞不懂你诶,这样吧,今后要是有谁欺负你了,我帮你一次。” 这个城堡里面还没有谁能欺负我呢,祖尔克斯想着,不过还是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娄乐歌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虽然外面的世界很好玩,可是呆在这里也不错的,至少有吃有穿,还可以晚上出来溜达,你也不要太过沮丧,开开心心就好。” 两个人再次从窗户上翻出去,来到尖塔外面的平台上,这里处于整个古堡的最高处,整片月神湖尽收眼底。 山风拂过,娄乐歌裹紧了外套,突然发现这小子只穿了件薄薄的棉质睡衣,于是把外套脱下披在他的身上,刚好碰到祖尔克斯的脸颊,冰一样的冷,“哎哟我的乖乖,你从冰窖里出来的?” “谢,谢谢。”祖尔克斯低着头喃喃道。 娄乐歌皱了皱眉,又翻过窗户钻进神殿里,不一会儿抛出来两根木凳,敲碎打烂,架起一个柴堆,掏出火折子点燃,两人围着火堆坐着。 娄乐歌从怀里掏出几块腌肉,烤熟,洒上调料,肉香弥漫,他递过去一半的腌肉,道:“吃点暖暖身子。” 祖尔克斯看宝贝一样看着他,“你怎么大晚上出来偷东西还带这些?” 娄乐歌丢了一块烤肉到嘴里,支支吾吾道:“就好这口,出门必备,这腌肉是从山下草原的一个小部落族长那儿弄来的,你尝尝,味道不错。” 祖尔克斯接过熏肉放入嘴里,像一个大家闺秀一样细嚼慢咽,看的娄乐歌都替他着急:“怎么样?” 祖尔克斯用一块白色的丝巾擦了擦嘴,点点头:“好吃。” “看你这样子,说难以下咽我还相信。”娄乐歌悻悻道。 祖尔克斯愣了愣,道:“老师说,食不语。” 火星随着热气升入天空,飘飘忽忽如一只只高飞的萤火虫,祖尔克斯抬起头望着天空,狼牙月四周繁星闪烁,他感叹道:“真美。” 娄乐歌把最后一块烤肉丢进嘴里,“瞧瞧你那文艺劲儿,要是小强在这里,非得损死你不可。” 祖尔克斯问道:“小强是谁?” “呵呵,”娄乐歌打了个马虎眼,“给你说了你也不认识,不过那家伙喜欢穿着大裤衩满地跑。” “是你朋友么?” 娄乐歌窒了一下,“是兄弟。” 祖尔克斯隐约看到一抹哀伤在娄乐歌严重闪过,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火堆渐渐熄灭了,烤肉野吃完了,两人在见面的地方分开。 祖尔克斯回到房间,老管家早已在门口守候,“那小子是随着商人斯蒂芬一起送东西过来的,暂时查不到背景,少爷有什么打算?” 祖尔克斯坐在雕纹木椅上,“阿尔杰你一定要这么面面俱到么?” 老管家慈祥地微微一笑,“公事公办,老家伙这是担心少爷的安全。” 祖尔克斯双手相叠放在桌子上,托着下巴,油灯燃烧时偶会噼啪一声,然后灯火跳跃,像是神殿前台的火堆,他说:“祖尔克斯今天很开心呢。” 老管家上前温柔地摸着他的头,“老头子看的出来,少爷早些歇息吧,天快亮了。” 第二十五章 阴谋阳谋 天刚蒙蒙亮,早已有女仆打了洗脸水和吃食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等候,斯蒂芬警惕地皱了皱眉,然后用一个哈欠很好地掩饰了情绪,爬起床洗漱完毕后草草吃了些东西,支开了女仆,外面已是旭日东升。 斯蒂芬走到小院里,打开院门,却被两名城堡的覆甲士兵很有礼貌地拦住,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子说道:“尊敬的客人,昨夜进来了贼人,为了客人的安全起见,还请不要出门。” 斯蒂芬疑惑道:“月神古堡这地方也会出现贼人?” 络腮胡子有些尴尬,“呃,哪怕是洛丹伦王国的皇宫也有小偷的,你说是吧?这很正常。” 斯蒂芬急切问道:“那贼人抓住了没?” 络腮胡子心想,你丫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好气说道:“那家伙跑不了,城堡里三百多名守卫,进出的大小门都给堵得严严实实的,哪怕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娄乐歌不知何时跑到了斯蒂芬身后,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道:“苍蝇又不是傻子,哪里会从门里过?” 络腮胡子吹胡子瞪眼,愤愤地关上院门。 斯蒂芬自顾自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跑到这里来偷东西。” 娄乐歌嘴角抽了抽,没有答话。 斯蒂芬看着娄乐歌眼睛里满是血丝,问:“你昨天睡得很早啊,失眠了?” 娄乐歌拍了拍嘴,焉趴趴道:“我屋子里有苍蝇,整个晚上呜呜呜地乱飞,撵都撵不走。” “..” 阿勒雪山终年冰雪覆盖,夏天也透着凉气,侍女准备了皮制外套,四个人裹着皮衣穿着短裤,端来凳子在小院子里百无聊奈地晒太阳。 侍女们洗衣做饭端茶,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忙的不亦乐乎。 这样的生活倒是挺舒适惬意的,但是斯蒂芬坐不住,拉过来一个侍女问道:“昨晚那个黑衣老头说少城主今天要过来,怎么还没有见到人?” 那名侍女四五十岁,像普通妇人那样身材发福,粗手粗脚粗腰,眼角爬上了深深的鱼尾纹,她放下手中的菜篮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斯蒂芬先生,我只是个侍女,只负责照顾各位。” 斯蒂芬软趴趴地挥挥手,“那没你的事情了。” 侍女施了个福,提着菜篮子走开了。 一个护卫看着侍女踩着小碎步离开,道:“老板,这里有问题。” 斯蒂芬揣着双手,看着石桌上冒着热气的绿油油清茶,“我发现了。” “你发现了!”懒洋洋打瞌睡的娄乐歌霍地惊醒,蹦起来大声问道。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斯蒂芬疑惑道,“你也发现了?” 娄乐歌下意识向自己的房间看过去,门口一个嘴角张了一棵痔的年轻侍女端着一篮子洗好的衣服走过,畏畏缩缩地看向这边,刚好触到娄乐歌的目光,慌忙扭过头走开了。 这可不妙啊,娄乐歌想着,莫非真被发现了?东西都藏在床底下,应该很安全啊。 斯蒂芬拍了拍他的肩膀,吓了他一跳,“你也发现她不对劲了?” 娄乐歌回过神来,支支吾吾地嗯了两声。 斯蒂芬喝了一口茶,“不止她不对劲,这茶叶不对劲。” 娄乐歌有些不解,问道:“哪里有问题?” “茶叶自古产自东方,能运送过来殊为不易,行商里有个说法,一克清茶百克金。”斯蒂芬说道。 “有这么贵?” “有市无货!上好的清茶远远不止这个数,茶商运茶,首先要横跨东部王国,那里现在许多地方都是亡灵的领地,运气好一点,折损一半人员,运气再好一点,能活着通过无尽之海到达大陆东北部的风暴海湾,再通过黄金之路南下,期间会经过遗忘沼泽、蜘蛛人和巨魔族的领地,其中艰险不可用言语表达。”斯蒂芬顿了顿,道:“能够活下来的茶商,百不存一。” 哪怕是两名常年跟着斯蒂芬的两名护卫都罕见地神情严肃。 娄乐歌问道:“那为什么还有茶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斯蒂芬缓缓转动手中的陶瓷茶杯,“单单这我们今天喝地茶,就能在阿诺会馆办置一栋小宅子。(..info无弹窗广告)” “早知道当时就提前去超市买几斤茶叶了,”娄乐歌嘀嘀咕咕道,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猛然端起石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娘的别浪费了!” 一口气喝完茶,也没什么感觉,他问道:“你说了这么多,和我们现在身处的环境有什么关系?” “果然是个头脑简单的货啊,”斯蒂芬心想,讪讪道:“怪就怪在这里,我们只是来送东西的,他们好吃好喝供着,还要花上这么名贵的茶叶来招待,你不觉的奇怪么?如果你是这城堡的主人,你怎么办?” “我?”娄乐歌指着自己的鼻子,“付了钱拿了东西就把你们撵了,还能怎么办?”娄乐歌说着端起两名护卫身前的茶杯两口倒进肚子里,也不管别人诧异的目光。 “你都能想得到,科尔扎勒草原的半个主人,堂堂暗影猎手岂能是傻子?”斯蒂芬摇了摇头,“还有一点,刚才那个侍女,我看她手腕处和户口都有厚茧,分明是用刀或用剑的好手。” “她们是来监视我们的?”娄乐歌问道。 “恐怕是这样,探子混入侍女中,一假一真,真假难辨,这就是她们高明的地方。” “不会是想趁着不注意的时候背后捅刀子吧?”娄乐歌一阵恶寒,“这是要杀人越货的节奏啊!” 斯蒂芬摇了摇头,“这倒是没必要,昨天晚上来了个老管家,已经把那个盒子拿走了,钱也给了,要是真要杀人,还给会请我们喝茶?” “那我的那份钱呢?” “五千个金币,很多,我换成卢卡斯兄弟商行的金票了。” “卢卡斯兄弟商行?” “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斯蒂芬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卡利姆多大陆最大的商行,享誉艾泽拉斯世界。” 斯蒂芬从怀中掏出一踏长方形的红色兑换金票递过去。 娄乐歌一拿到手中,赫然是一张张一百的人民币,毛爷爷的头像格外清晰明朗,背面的人民大会堂依然庄严肃穆! 娄乐歌捶胸顿足,“卡农,你丫这是玩我啊!” *** 东部大陆,洛丹伦王国遗址。 夜色弥漫在血色的田野上,清冷月光照不亮曾经的繁华,断墙处损毁的战旗低垂。 广袤的大地上满是断壁残垣,曾经的繁华逝去,剩下的只是死亡与毁灭。 有身体枯瘦腐烂的死尸爬上基台,那里曾经是国王演讲的地方,现在全是横七竖八倒地的残破尸体,他手脚并用地艰难爬上去,乌黑的血和腐烂的肉在台阶上拖出一道长长的印记。 一只硕大的老鼠钻出毁坏的墙角,一口咬在他枯瘦如柴的腿上,撕下一大块发黑的烂肉。 他的喉咙里发出一阵嘶吼,像是生锈的古老青铜在摩擦,他转过身,不急不缓地抓住老鼠,放到嘴边,裂开嘴咬在老鼠的肚子上,老鼠唧唧叫了几声,奋力挣扎着,他又是一口下去,咬掉了老鼠的脑袋。 鲜血从嘴边流下来,内脏流了出来,肠子挂在他的手上,他吧唧吧唧嚼着,喉咙里发出吱吱的瘆人响声。 他本是洛丹伦王国的一名英勇的战士,有位美丽贤惠的妻子,有个可爱调皮的女儿,他发誓要保卫家园和王国,他曾经同亡灵天灾英勇作战,现在却变成了自己最厌恶的不死亡灵。 这里曾是艾泽拉斯最辉煌的国度。 现在只是受亡灵诅咒的死亡之地。 有风起。 天蒙蒙亮,远处破钟摆动,他空洞的眼眶看向东方,却看不到任何东西。 晨光里走过来一个人,一个女子,一袭白色长裙,长发披肩,晨光洒在她身上,泛着微微的白光,明亮却不刺眼,她没有穿鞋,纤纤玉足在废墟中行走,不惹尘埃,显得那么圣洁。 卡农就这么不急不缓地走着,有冒着黑烟的城墙挡在身前,有挂着筋肉的长剑斜刺在前方,有死而不亡的腐尸蠕动着身体横于前路..她仿佛没有见到眼前这地狱般的场景,身体仿佛是虚无的,穿过城墙,穿过铁剑,穿过死尸,穿过所有挡在前路的事物。 小精灵从她的头发里钻出来,调皮地抓住一缕秀发,荡秋千一般落到了肩上。 “卡农,马诺饿了呢。”小精灵坐在她肩膀上说道。 卡农环视四周,嘟嘟嘴,“你看这里能有什么吃的?” “你变出来呗,以前都这样啊。” “把他接过来之后,我的力量削弱了很多。”卡农依旧不急不缓向前走着,却没有在地上留下一个脚印。 “变一点吃的都不行了么?马诺想吃豌豆。”小精灵不依不饶。 卡农摇了摇头,“真不行了。” “我不管,豌豆,我要吃豌豆!” 小精灵捶胸顿足,扯着卡农的长发从脖子处滚到肩膀边缘又滚回去,一阵撒泼打滚闹腾后,没见有任何进展,却见卡农直直地望着西边,疑惑道,“你在看什么?” 卡农捋了捋头发,心念一动,西边天空黑压压的云层上顿时出现一块巨大投影,影像里是一个坐落在月牙湖边的一座古堡。距离拉近,是一个镶嵌着无数发光宝石的走廊,两个铁甲卫兵走在一个兽人身后,那兽人目不斜视,仿佛没有见到走廊里的宝石,可是那双不时斜瞟的眼睛却出卖了他。 卡农看着这幅画面,吃吃地笑了笑,天真烂漫。 “这不是娄乐歌那家伙么?”小精灵马诺看着画面,娄乐歌头顶有两个长条形的亮光,红色代表生命值,蓝色代表魔法值,而他身后的两个卫兵头顶只有红色,马诺惊讶道:“诶,他怎么升了一级?” 卡农轻轻一挥手,乌云上的投影顿时消失不见,“我也没想到能这么快呢。” “他居然选致命一击作为第二个技能,想不通。”小精灵挠了挠脑袋。 “那你以为他会选择什么?”卡农笑着问道。 “疾风步啊!”小精灵斜靠在卡农光洁的脖子上,翘着二郎腿,“他这么猥琐,用疾风步可以去偷窥女孩子洗澡,可以偷东西,打架打不赢了还可以逃窜,多好!” 卡农微笑着说:“看来我们都看错他了。” 第二十六章 离家出走 娄乐歌定然不知道他在某人的眼里是如此猥琐,特别是这个人还是一个长腿美女的时候,虽然在以前也没少yy过偷偷混进女澡堂,看一副学姐学妹们的美人沐浴图。 那次谈到作战方案,他和小强进行了激烈的探讨,最后得出了一个很无奈的办法:刮光腿毛,套上假发。 那天小强穿着他惹眼的火红色的三角裤衩,站在阳台上看着来来回回秀色可餐的妹纸们,和娄乐歌很严肃地讨论了这个方案的可行性,最后他摸了摸浅浅的八字胡,眯着眼补充道:“必须是冬天,那时候澡堂水气弥漫,不易被敌军发觉!” 娄乐歌竖起了大拇指,就这样,潜入女生澡堂大作战方案被敲定,但是至始至终都没有付诸实施——他们毕业了。 这是一个精致的房间,两排书架占据了大半个屋子,临窗摆着一个小木桌,上面放着一只翻开的羊皮卷,窗户被打开了,能看到漆黑的月神湖,景色颇美。 房间里的装饰很简单,一张一看就有些年岁的地毯,窗帘绣着山水画,檀木书桌散发着阵阵幽香,书桌旁铺着一张床,浅灰色的被子方方正正,显然是认真叠过的,这让另一个突然想起了天朝部队的豆腐被。 这里很像一个人族普通贵族少爷的房间,但是如果是斯蒂芬这个胖子在这里,大概不会像娄乐歌这么平静了。地毯是精灵族的工艺,哪怕破旧不堪,也依然能卖出一个让他眉开眼笑的价钱,窗帘的右下角有一个荆棘花标记,是如今人族最大王国荆棘王朝皇室标志,而书桌上的一盏毫不起眼的铜灯,也是出自矮人族的工艺,更不要说那两排书架上的无数孤本了。 这是低调的华丽,娄乐歌只能看到低调,却看不到华丽。 他在椅子上不停地扭着屁股,翻开书桌上的羊皮卷,一个字也不认识,再翻开书架上的一本本古书,依旧大字不识,他有些沮丧,英语过了四级,好像还是没有什么用。 门被推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百无聊奈的娄乐歌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起来,两眼放光:“嘿,小歪,原来是你小子啊!” 祖尔克斯愣了愣,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他笑了笑,掩上门,走到书桌旁的椅子上坐下,细声细语说道:“我,我有事情想请你帮忙。(..info)” 娄乐歌见他扭扭捏捏的模样,乐呵了,“这是你的地盘,是你让人把我叫来的,怎么现在倒像是你羊入虎口了?” 娄乐歌上下打量着祖尔克斯,后者却像大姑娘一般低下了头,也不知是不好意思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门外那两个兵是你的人?” 祖尔克斯抬起头说道:“不是,是、、、” “到底是不是啊?” “算,算是吧。”祖尔克斯支支吾吾说道,其实他想说整座城堡里的人都要听从他的命令,但却都不是他的人,他有些怀疑眼前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能不能懂,但是他不敢,也不肯说出实情。 娄乐歌一巴掌排在祖尔克斯肩膀上:“啧啧,没想到你这小家伙身份还不低呢!”娄乐歌转念一想,“不过也对,既然是私生子,总得有个身份不低的老爸才是,再怎么也是个官二代。” 娄乐歌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放心,我是不会说出去的,咱们现在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是吧?” 娄乐歌挑了挑眉,做了个“你懂得”的表情。 祖尔克斯这才想起兜里还有他昨晚给的一颗发光宝石,看来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是把自己当成同伙了,他哪里会知道,娄乐歌是被格罗姆拉低了智商,这么一段奇遇,说出来他也不会相信。 娄乐歌凑过去,伸手搭在他瘦弱的肩上,“哥们儿,有什么事就说吧,能帮的哥肯定会帮。” 祖尔克斯有些不适应这种身体接触,但同时心里却有一丝莫名的暖意,“我,我想请你陪我出去一趟。” “离家出走?”娄乐歌直晃脑袋,“拐卖儿童的事情我可不干!” “不,不是这样的,”祖尔克斯慌忙解释,“我只是想出去走走,散散心。” 娄乐歌打量了他两眼,“这城堡还有禁足令?” 祖尔克斯看向窗外,目光落到了远处青色的草原,草原的尽头连着碧蓝色、飘着几片游云的天空。 娄乐歌看着他满目憧憬,有些不忍,“好吧,我答应你,但是不能走的太远,恩,不能走出这片草原。” 祖尔克斯脸上笑开了花,狠狠点着头。 太阳西沉,夜幕缓缓来临。 一胖一瘦两个士兵垂头丧气地从值班房走出来,瘦猴儿塔拉着脑袋,身上的铠甲是最小的一号,但是对他来说显然还是大了许多,松松垮垮搭在身上,走起路来夸夸作响,他抬起头盔上的护目铁片,对一旁的胖子说道:“你说我们这是中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被大管家给惦记上了。” 胖子显然不怎么高兴,没有搭理他,对着路上的小石子就是一脚,却没踢到石子,反而险些绊倒,他取下头盔,咚的一下敲在瘦猴儿脑袋上,护目铁片咵嗒一下又掉了下去,他气冲冲说道:“都怪你,要不是你自告奋勇向长官报告,哪里来的这么多事情!贼没抓到,还惹来一顿臭骂。” 瘦猴儿撑起护目铁片,瞪着胖子,咬牙切齿,却愣是没有说出来一句话。 “得得得,看你这样子,还能吃了胖哥不成?”胖子没好气道,“还牵连着我一起受罪,本来可以换白班的,没想到还要来巡夜!” 胖子迈着小碎步走向城墙,瘦猴儿叹了口气跟上去。 他们永远也想不到,让他们挨骂熬夜顶班的罪魁祸首就蹲在一旁的城墙阴影里。 娄乐歌看着走远的两人,再四下看了看,贴着墙角走到另一个城墙墩子下面,朝身后挥了挥手,不一会儿,另一个瘦小的身影猫着腰钻了出来,身影一闪而逝,下一刻就撞在娄乐歌背上。 娄乐歌一个趔趄,猝不及防之下险些被撞翻在地,他转过身刚要想训斥一番,却发现祖尔克斯撑着膝盖一个劲儿地喘气,咽下刚要出口的脏话,“也难为你了,得了贵公子病还要做这些锦衣夜行的买卖。” 两人整个身体都裹在黑色衣服里,这些黑色布料是娄乐歌从库房里偷来的,一个下午缝缝补补,终于做好两件“夜行衣”。 娄乐歌探头探脑看了看,等巡夜的士兵过了一波,又向另一个城墙墩子跑去,没跑两步却听到“咵”的一声,凉风从胯下吹来,娄乐歌心里暗道一声不好,加快了速度,祖尔克斯跟了上来,问道:“刚才是什么声音?” 娄乐歌下意识地捂住裤裆,却还是被祖尔克斯看到了,他好心提醒道:“你裤裆破了。” 娄乐歌嘴角抽了抽,“我知道!” 祖尔克斯想了想,扯着被树枝撕开的袖口,问:“为什么我们要穿这个?” “专业!专业懂不?” “我们又不是贼。” 娄乐歌尴尬了,“这不是小偷的职业服,这叫夜行衣,你懂么?想来这么专业的东西你肯定不懂的。” 祖尔克斯勇敢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这个一点也不专业,至少你做的衣服很难看,穿着也不舒服。” “还想不想出去了?别说话,做事!” 娄乐歌打断他的话,自己的老大身份岂能被质疑?早知道就在小强补裤衩的时候多学习一点缝补的技术了,还真应了技多不压身那句话啊。 娄乐歌一边后悔一边解下腰间的长绳,捆在城墙垛子上,然后把另一头抛了下去,扯了扯绳子,就要往下溜。 祖尔克斯探出脑袋向城墙下望了望,夜里光线不明,竟然看不到底,一阵风从下面吹过来,耳边呼呼作响,“娄,娄乐歌,我们真要从这里下去么?这里有三十多米高啊!”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都到这个份上了,你一犹豫就前功尽弃了。” “我,”祖尔克斯双腿止不住地颤抖,“我怕高。” 娄乐歌见他的小脸在月光下白的怕人,走到他身边,松开绳子,“你不会是有恐高症吧?” “恐高症是什么?” “恐高症就是,呃,”娄乐歌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语,最后说了两个字,“怕高!” “那应该是有吧。” “完了,”娄乐歌一拍大腿,“功败垂成了!”说完转身就要往回走。 祖尔克斯急了,一把拉住他,“你,你别走啊,你答应了送我出去呢!” 娄乐歌双手一摊,“是你自己不下去的,这怪不得我。” 祖尔克斯一咬牙,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我,我下去!” 他颤颤巍巍地趴在城墙垛子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紧紧挽着绳子就要顺着绳子下去,却被娄乐歌抢先,“我先下去。” 风自草原吹来,带着青草的幽幽香味来到城墙下面,温柔的风顿时变的暴躁,呼呼地吹向挂在城墙上的娄乐歌,他就像一只挂在绳子上的蚂蚱,随风摇曳。 好不容易到了绳子的尽头,娄乐歌才猛然发现一个很严峻的问题:绳子短了一截,里地面还有六七米的距离! 娘西皮,娄乐歌骂道,反正也摔不死,他猛地一松手,“咚”地一声砸到地上,不过幸好城墙下面是草地,皮糙肉厚的娄乐歌并不无大碍。 娄乐歌仰起头对着城墙压低嗓子喊道:“小歪,下来!” 不一会儿,城墙上就挂着一个瘦小子,祖尔克斯看了看下面空出的一大截,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出来了。 瘦猴儿把头盔上的护目铁片撑起来,“胖子,那边好像有动静。” 胖子斜靠在城墙垛子上打瞌睡,挥手赶走一直在面前呜呜叫的蚊子,不耐烦道:“哪里有什么动静,你耳朵坏了!” “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话,叫什么小歪的。”见到胖子不理会自己,瘦猴儿取下头盔把手放在耳朵旁,愣了愣,又没声儿了,他喃喃道,“真是怪了。” “砰”的一声闷响。 瘦猴儿“琤”地拔出佩剑,撒开腿向声源处跑去,他向城下望了望,却什么也没看到。 “好歹是接住你了。” 娄乐歌松了一口气,祖尔克斯正骑坐在他身上,头顶上全是金星。 第二十七章 又见呆鸟 两人沿着城墙根一前一后猫着腰跑开,来到一棵树下。.info[] 娄乐歌问道:“豢养马匹的地方在哪里?” 祖尔克斯捂着胸口喘气,“我们这里没有马。” 娄乐歌问道:“这么大一个城堡,只有步兵?” 祖尔克斯向北方看了看,喃喃道:“有骑兵,风虎骑。” 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但是娄乐歌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不过他很快就倒吸了一口气,“风虎?难道是祖利安猛虎?” 祖尔克斯回过头望向城堡,“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了。” “你不会是告诉我豢养祖利安猛虎的地方在城堡里面吧?”娄乐歌嘀咕着,“那可就没得玩了。” “你找那地方干嘛?” “找坐骑啊,这片草原很大,靠着我们这四条腿儿走一遭怎么也得一两个月,有个坐骑的话会好很多,而且,”娄乐歌阴险一笑,“有个老朋友,很久没有见到了!” 祖尔克斯觉得这家伙的笑容里透着寒意,但却并不让人觉得恐怖,他拉着娄乐歌,指了个方向,“跟着我来,那地方不远。” 两人找到傻鸟时,那家伙正张开小细腿儿,没剩下几根毛的翅膀铺展开,肚子朝上,摆成一个大字,让两人诧异的是它正枕着一只雅利安猛虎。 尽管是少了一条腿的老虎,可毕竟是老虎,这傻鸟还真当别人是病猫了。 “果然在这里,你在这里等着。” 娄乐歌丢下一句就翻过围栏,蹑手蹑脚摸到傻鸟旁边,猛地伸手捏住鸟嘴,咬牙轻喝一声,将傻鸟扛在肩头,三两下麻利地翻过围栏。 傻鸟这才反应过来,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它猛地扑腾着翅膀,两只小细腿一个劲儿地蹬着这个“鸟贩子”。 娄乐歌身上的“夜行服”在傻鸟利爪下顿时变成一块块破布,他一边抱着傻鸟的翅膀,一边对祖尔克斯嚷嚷,“还愣着干什么!快过来帮忙!” “哦哦哦!”祖尔克斯回过神来,慌忙两三步上去,手忙脚乱捣鼓一通,却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老实点!”娄乐歌嚷道,“丫的才几天没见,你不仅长肉了,还长胆子了!” 傻鸟趁着他一个不留神,一口啄在他脑袋上,得意洋洋地嘎嘎叫了两声。 娄乐歌头顶吃痛,恶向胆边生,猛地抽出绑在腿上的匕首,抵在傻鸟修长的脖子上,恶狠狠说:“信不信爷一刀剁了你?” 傻鸟顿时安静了。 娄乐歌用匕首拍了拍傻鸟的脑袋,“丫的还敢和爷斗!” 祖尔克斯有些凌乱了,上下打量了傻鸟一番,质疑道:“这,这就是我们的坐骑?” 傻鸟对祖尔克斯嘎嘎叫了两声,很是不满他的态度,好歹鸟爷也是水痕谷小旅馆蝉联三年的长跑短跑负重全能冠军,还不配给你当坐骑? “这呆货虽然丑了点,”娄乐歌安慰道,“但是载我们两个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鸟爷哪里丑了?我这模样可是陆行鸟中一朵金花好不好,开什么玩笑! 呆鸟怒了,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侮辱什么都不能侮辱鸟爷的相貌!陆行鸟使出吃奶的劲儿,挣脱娄乐歌的魔抓,扑腾着翅膀,连蹦带跳去啄娄乐歌的脑袋。 娄乐歌抓住怒至癫魔的傻鸟,一把揪住它头上仅剩的一根长羽毛,威胁到:“再闹腾,就把你这根毛拔掉,看你以后怎么见人!” 这一招还真管用,傻鸟立刻就像斗败了的公鸡,焉了。 这得有多大的仇啊,祖尔克斯看着凶相毕露的娄乐歌,转身走进围栏里,不一会儿就牵出来一只陆行鸟,也不理会娄乐歌和那只呆鸟,就这么向月神湖走去。 到了月神湖前,早已有一条木船在那里等候。 夜风吹拂,湖面水波拍案,木船随着波涛起伏。 船上走下来一个黑衣人,提着灯,只照亮木船前面一小块地。 娄乐歌心里咯噔一下,看来是早有预谋啊,傻鸟好像很害怕这个在湖边摆渡的黑衣人,闹腾了一路,可是见到这人之后就变得无比温顺,将军步都变成了小碎步。 黑衣人没有摘下帽子,被火烧的毁容的脸隐藏在阴影里,不能看清楚表情。 他对祖尔克斯点点头,将油灯高高举过头顶,看到了祖尔克斯身后的娄乐歌,愣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将两人两鸟引上了船。 祖尔克斯捕捉到了黑衣人一纵即逝的僵硬,皱了皱眉,钻进了船舱。 折腾了一晚上,娄乐歌一进船舱就打起瞌睡来,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到砰的一声,船身一阵摇晃,靠岸了。 *** 斯蒂芬递过去一囊酒,守门的络腮胡子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下意识地吞咽口水,正犹豫之际,斯蒂芬一把将酒囊塞进他怀里。 “这城堡里夏天都这么冷,喝点酒暖暖胃也好。”斯蒂芬搓了搓手,对络腮胡子很真诚地笑着说道。 “这不符合规矩,”络腮胡子半推半就地要把酒囊还回去,“斯蒂芬先生不要为难我。” 斯蒂芬板着脸,佯怒道,“威尔兄弟要是嫌弃就直说。” 这下倒是弄得络腮胡子威尔不好意思了,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最后还是收下了,扭开酒囊的木塞子,一阵酒香扑鼻而来,“先生这是好酒涅!俺这一辈子都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酒。” 斯蒂芬摆了摆手,“的确是好酒,来之前在一个草原部族族长那儿讨来的,本来觉着他那酒香,辛而不辣,别具一格,就想着要讨一个配方,等将来出去了找几个酒家酿酒来卖,却没想到那老族长说什么也不肯把配方卖给我。” 斯蒂芬有些不好意思道:“今天刚听侍女说威尔兄弟爱喝酒,这不就拿过来了,想让兄弟尝尝,给琢磨一下有没有什么门道。” 络腮胡子这才放下了心思,灌了一大口,砸吧着嘴,又灌了一大口,一脸回味模样。 “怎么样?”斯蒂芬满脸期待,“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络腮胡子了两口,竟然打了一个酒嗝,想了很久,憋出来两个字,“好喝!” 斯蒂芬:“..” 络腮胡子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挠了挠脑袋,最后把木塞塞上,“还是还给你吧。” 斯蒂芬慌忙摇头,看了看门外,问道:“怎么没有见昨天那个和你一起值班的小个子?” 络腮胡子说:“他啊,被派去守城门了。” 斯蒂芬将络腮胡子引进院子,端来了木椅,中间隔着石桌,侍女端过来一碟子炒花生米,一碟醋泡青菜头,还有一小盘酱牛肉。 络腮胡子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没有什么主客之见,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倒了两大杯酒,举起酒杯,点头致意后一饮而尽。 对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事,面对人粗心思也粗的络腮胡子威尔,斯蒂芬也不矫揉造作,端起酒杯咕噜噜喝了个干净。两人频频举杯,没过多久,酒囊渐渐空瘪,桌子上的小菜也所剩不多。 “守城门看似艰苦,风吹日晒的,早晚换班,不管什么时候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酒喝多了,话匣子也就打开了,络腮胡子喷着满口唾沫星子,“他是我一个远房亲戚,斯蒂芬先生可知道我为什么把他塞进守城队?” 斯蒂芬喝酒上脸,几大杯子酒下肚,已经满脸通红,他摇着还剩下一半酒的酒杯,“这我倒是不清楚了,不过威尔兄弟一看就是个好人,做这事儿定然是为了他好。” “嘿嘿,这倒是。”络腮胡子拈起一片酱牛肉丢到嘴里,也不顾及什么吃相不吃相,“守城门虽是个苦力活儿,但能经常和城主的亲卫们接触,能和那些人打好关系,哪怕只能让城主或者老管家对他的名字有个印象,也要比跟着我干十年八年有奔头,先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斯蒂芬点点头,赞许道:“威尔兄弟一片苦心呐。” 络腮胡子嘿嘿笑着。 斯蒂芬问道:“威尔兄弟以前是干什么的?” “我?”络腮胡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以前是个佣兵,犯了事儿,被队伍给踢了,然后给一个商队做护卫,却没想到才每一个月,那个商队就被一帮子巨魔给团灭了,我比较没种,趴在地上装死,这才躲过一劫,后来游游荡荡到了月神湖,差点没被瘴气给毒死,还好这儿的一个巡逻兵发现了我,捡来一条小命。” “然后就在这里做了卫兵?” 络腮胡子点点头,“这里有很多兄弟和我一样,都欠城主一条命。” 两个大老爷们,一个行商多年,一个曾经的雇佣兵,都是走南闯北奔波许久,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等到络腮胡子醉醺醺地离开,已经快要天亮了。 斯蒂芬打了一盆凉水回到房间里,洗了把脸,灭掉油灯,脱掉鞋袜就躺床上,不一会儿便打起了呼噜。 一个小时后,被子里亮起了幽幽亮光。 斯蒂芬肥大的身躯完全被罩在被子里,一张白纸铺在床板上,他拿着一支笔在纸上画着,时不时地皱起眉头,时不时又两眼放光,十分钟后,一张城堡的地形草图在他手中完成。 第二十八章 梅克斯 乌鸦静静地飞向南方,天空有黑色的羽毛飘落。(..info) 夜很黑,湖水也很黑。 老管家阿尔杰端着青铜高脚酒杯,站在阳台前,看着漆黑的湖面,面色凝重。十几年前还挺拔如青松的脊背被岁月压弯了,背影显得有些佝偻。 房间的阴影里走出一个人,灯光昏暗,只看能看出一个模糊的轮廓,带着刀,身形挺拔,刀闪着寒光,像是猛兽的尖牙。 “有进展了?”阿尔杰头也没回地问道。 来人在老管家身后停下,沉默了一会儿,好像要影藏在阴影中,他并没有回答老人,反而说了一句难以让人明白的话:“现在还不是我们出面的时候。” 老管家换换摩挲着手中的青铜酒杯,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只酒杯,许多地方已经磨的很光亮,不知何时,酒杯中的葡萄酒已经干了,“斯蒂芬这个人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我人手不够了,需要你们的帮助。” 来人重复着前一句话,“现在还不是我们出面的时候。” 乌云遮住了天空,没有月光,也没有星光,只有屋里豆大的油灯将来人的影子留在地上,或者这个人才是一个影子,藏在黑暗中,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让别人看清楚自己的面目。 在这沉重如铅的夜色里,乌鸦的黑色羽毛飘下来,飘飘荡荡如黑色的蝴蝶飞舞,羽毛落到老管家面前,被他伸手接住,瞬间化为一蓬火星,他终于转过身,面对着来人,因为逆光的缘故,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能看到满脸的络腮胡子。 “哪怕是为了小少爷?”老管家的语气带着一丝愤怒。 来人依旧毫不动容,“我很喜欢那个小家伙,可是哪怕他死了,也还有大少爷,只要暗影猎手的血脉不断,我们就不能出现,这是初代定下的规矩。” 老管家皱着眉头,岁月雕刻在脸上的印迹愈发深沉,“这正是我担心的地方。” 来人不清楚这个老人在担心什么,但是他没有问,这些事情对隐藏在城堡和草原人群中的、传承了千年的他们来说,都不是大事。 “优胜劣汰,”他毫无表情的说。 来人转身离开,并没有丝毫犹豫。 老管家猛地捏住青铜就被,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哪怕他继承了影猎这个名字?!” 老管家喘着粗气,干瘪的胸膛剧烈起伏。 来人突地停下了脚步,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力量牵绊,豆大的油灯被风吹灭,整个世界都隐藏在黑暗里。 除了黑暗,只剩下沉默。 “斯蒂芬在找一样东西,”良久,他终于开口,“还有那个叫娄乐歌的小子,是一个二级的英雄。”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影猎”这两个字,他有些动摇,说了不该说的话。 *** 青草小河蓝天白云,清风拂面。娄乐歌拔了根狗尾巴草在嘴里,双手叠在脑后,躺在小土坡上,眯着眼享受着难得的平静安宁。 两个人这几天一路走走停停,没有个目标,娄乐歌也蛮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心胸和草原一样宽广,就像金鱼回到了河里,再也不用透过玻璃瓶看外面的世界。 他对祖尔克斯的行动有些不能理解,这小家伙有时候在坐在大石头上喃喃自语,有时候脱光了衣服钻进水里三四分钟都不出来,有时候在星空下的草原上跳着大大咧咧古里古怪的舞蹈,有点像跳大神,每次看到他忘我地跳舞,娄乐歌就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祖尔克斯踩着嫩绿青草过来,两只小手提着衣襟,兜着一大堆沉甸甸的东西,看他竹竿儿的身体歪歪扭扭跑过来,娄乐歌爬起来接应,责备道:“你这营养不良小子做什么体力活!” 祖尔克斯脸色微白,像是有些贫血了,他也不恼,只是一个劲儿乐呵呵傻笑。(..info) 娄乐歌接过他兜里的东西一看,一坨一坨的,表面粘着很多泥巴,“土豆!” 祖尔克斯点点头,“今天的晚饭。” “草原也有土豆吗?”娄乐歌嘀咕着,不过马上又释然了,他怀里还揣着厚厚的一叠毛爷爷画像呢,走到小河边,将土豆一个个洗干净,挖好了灶,再取来小铁锅,百无聊奈地等着祖尔克斯捡柴回来。 呆鸟在河里洗澡,像鸭子一样喜欢把脑袋探进水里,只留一个翘屁股在水面。 娄乐歌一坨泥巴丢过去,恶狠狠道:“滚远点,这里的水还要喝地,你丫的浑身虱子泥条,想要毒死我还是恶心死我!” 呆鸟被砸中了屁股,仰起头对娄乐歌愤怒地嘎嘎叫了两声,一个不留意,屁股里蹦出了屎黄屎黄的条状物来,它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吹胡子瞪眼的娄乐歌,扑腾着翅膀,小细腿儿在水里急速翻腾,一眨眼就游到下游去了。 娄乐歌丢了一块泥巴过去,提着锅奔到上游几百米,还是不放心,又继续跑了一两百米,这才打了水,吭哧吭哧跑回来。 祖尔克斯生了火,呼呼地向灶里吹气,看这生涩动作,十足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主,好不容易将火吹大,娄乐歌的小铁锅也放在了灶上,看着祖尔克斯将一块块掰断的小青块放到灶里,娄乐歌忍不住问道:“怎么没柴?这是什么东西?” 祖尔克斯扬起黑乎乎的小脸,“干牛粪啊,还有干羊粪,这四周都没有树,只有用这些都代替了。” 他又往土灶里吹起,扬起一阵黑烟。 娄乐歌看着一旁堆成小山的圆形“粪大饼”,再望望河里顺流而下的鸟屎,差点没晕过去。 一锅炖土豆吃的娄乐歌浑浑噩噩,几次干呕都没吐出来,看得祖尔克斯一阵莫名其妙,拍着娄乐歌的后背,安慰道:“炖土豆不好吃吗?要不我给你烧几个?这几天每次都是你在做饭,我,我也想学点,不能老是让你这么辛苦。” “哎哟!”一听到要烧土豆,娄乐歌顿时两眼翻白,猛地一吸,碗里的土豆烫一股脑喝到肚子里,打了个嗝,装作一脸满足的样子,“还是炖吧,食神本姓张,烧的没有炖的香。” 祖尔克斯问道:“食神是谁?” 娄乐歌打了个哈哈,借口尿遁跑开了,祖尔克斯去河边洗锅,心道学海无涯,回去要再多看点书了。 *** 古戈河起源于北方的滚石峡谷,由北向南贯穿科尔扎勒草原,仿佛一把利剑,将巨大的草原一分为二,无数年来,衍生出一条条支流,养育着草原上的牛马羊群和在这里生活的半兽人。 平静而宽大的古戈河主河道上有一只巨大的木船,龙骨由上好的千年红扙木打造,两层楼高的船身由精铁覆盖,无论从做工还是选材,无一不显示出奢侈霸气。 船首甲板上站着三个人,为首的是一个年轻半兽人,个子在继承了兽人一半血统的半兽人中并不显得高大,但是也不瘦小,他全身罩在一件精灵族工艺的华美劲装里,眉宇间尽然是上位者的气概。 年轻人左后方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巨汉,面目狰狞,保障性的肌肉虬起如老树盘根,他双手环抱在胸前,一条胳膊就有成年半兽人大腿那么粗,即使没有用力,也没能看见凸起的一条条青筋,单单是这样站着不做任何动作,他也能将男人的暴力美学演绎到了极致。 而年轻人右后方的那个人明显要瘦小很多,只有普通人族的身高,在小山一般的壮汉旁,简直没有任何存在感,但是他此刻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全身罩在一件黑袍里,让人觉得阴冷,即使是壮汉都下意识地远离了一步。 河风吹拂,大船顺流而下,来到一处小港口,年轻半兽人举了举手,船长忙不迭扯开嗓子喊道:“左满舵,靠岸!” 大船向左边的岸边靠去,水手换换摇着绞盘,大腿粗的漆黑铁链吊着钢锚换换落入水中,船身轻微一荡,停靠在了岸边。 有数十个五大三粗的光膀子苦力抬着巨大的木梯过来,将木梯接到船上,恭恭敬敬地低头站在两旁。 这条船上刻着大鹰的图案,在这片草原,真正掌权的只有两个家族,一个是在阿勒雪山月神古堡的暗影猎手家族,另一个就是以大鹰为族徽的墨索里安家族,两者都是传承数千年的庞然大物,也是这片土地的实际统治者。 作为墨索里安直系第一顺位继承人,梅克斯·墨索里安有他傲气的资本,这一次出巡,除了自己的亲卫营陪同,还有族里一身修为可排进前三的长老,足见家族对他的重视。 梅克斯走到木梯上,有亲卫营的两个士兵抬过来干净的红地毯放在木梯上,顺势一滚,红地毯铺开,一路延展到河边的草地上。 一个精壮的半兽人河工低着头看着脚下铺展开来的红地毯,心里一惊,料子比老板每天炫耀几十次的衣服还要好。 梅克斯走下木梯,装卸工人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小贩闭上了嘴,肉铺的小老板放下菜刀,所有人都对着梅克斯低头行礼。 场面无比安静肃穆,只有河水拍案的啪啪声。 梅克斯很喜欢这种感觉,像是把所有人都踩在了脚下,他转身唤来亲卫营的一个小队长,附耳说了几句,小队长领命后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梅克斯望着西边,阴邪一笑,和他身后老者的笑容如出一辙。 第二十九章 这是我小弟 牧民贫苦,一个小小的帐篷望望住着一大家子人,哪怕是这个百来人口部族最大的帐篷,一家四口人也显得拥挤。 那日招待过斯蒂芬一行人后,安东尼一家的生活明显拮据了很多,小艾伦舔了舔像是清洗过的银碗,一双大眼睛巴巴地望着锅里,但是见底的大铁锅让他失望了。 尼亚掀开厚重布帘进来收拾餐具,看着弟弟可怜兮兮的样子,默不作声地收拾好后退出了主帐篷。 老来得子的老安东尼撇了撇儿子,叹了口气,站起来拍拍屁股,走出帐篷,夕阳余晖,已经隐约能见到星光了,他走到马圈拉来了坐骑,是一匹红枣色的老马,嗤嗤地打着响鼻。老安东尼轻拂坐骑的鬃毛,“嘿,老伙计,别这么生气,咱们出去溜达溜达?” 红枣马抬起头,嚼着青草,厚厚的唇皮儿咧开,像是在笑。 “还是老伙计懂我。” 套上马鞍,安东尼牵着马走出马圈,正碰上挖野菜回来的女人,“又要出去啊?”她说。 安东尼拉住妇人的手,满是老茧,和自己一样粗糙,他将妇人脸侧微乱的头发捋到耳后,“就出去转转。” “马上就要天黑了,要是碰到狼群怎么办?”捏着裙摆,很是担心。 “这一带没什么狼了,”安东尼摇着头,随即又皱起眉头,“今年雨水太少,草长不好,你回去把昨天生下来的那只羊羔宰了,给两个娃炖点汤。” 妇人越过丈夫略显佝偻的身形,望向东边,犹豫着说道:“过了青蛇河,还有大片的草场。” 安东尼突地变得严肃:“青蛇河以东是暗影氏族的领地,哪怕所有的牛羊都饿死,也绝对不能跨过去一步!” 妇人低着头,一言不发,安东尼慢慢将妻子揽进怀里,抚摸着她青白参半的头发,十七岁时正是因为被她的秀发迷住了,才娶她过门,可是现在.. “我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些野鼠狐狸什么的,你在家看好孩子。”安东尼翻身上马,枣红色老马嘶鸣一声,甩着蹄子跑开了。 娄乐歌找了根树枝,拔掉树皮搓成绳子,一头系在树枝上,一头系着一尾鲫鱼,祖尔克斯凑过来,问道:“这是什么?”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钓鱼啊!” “我看书上都是挂着鱼饵,比如蚯蚓什么的,可是你挂鱼干嘛?”祖尔克斯戳了戳鲫鱼,“别人钓鱼,你钓蚯蚓?” 娄乐歌摇了摇头,指了指呆鸟说:“钓鸟!” 今天中午娄乐歌和呆鸟又干了一架,至于原因,鬼才知道,对这种事情,祖尔克斯早已经见怪不怪了,两人骑上陆行鸟,娄乐歌在前,祖尔克斯在后。 娄乐歌吊着鲫鱼在呆鸟面前晃啊晃,呆鸟就是一动也不动,“这招怎么不灵了?”娄乐歌抓着脑袋,又引诱道:“呆鸟,这可是新鲜的鲫鱼,刚从河里抓上来的,你来吃啊,香喷喷,嘎嘣脆。” 傻鸟索性闭上眼不理会他。 “软的不吃吃硬的!”一番引诱劝说无果,娄乐歌动了粗,一棍子抽在鸟屁股上,“驾!” 两人两鸟在草原上飞驰。 艾伦抱着小羊羔,跌跌撞撞跑到一个小土坡上,盘腿坐下,将小羊羔放在膝上,摸着它的绒毛,喃喃道:“小羊羔,我给你起个名字吧?羊儿们都有自己的名字了呢,你的妈妈叫约翰娜,你的姐姐叫琼斯,还有你的爸爸,我不知道是老威尔还是尤利西斯,反正它们都是我起的名字。” 小羊羔咩咩叫了两声,艾伦笑呵呵地揉着羊羔的胳肢窝,“那你要个什么名字?” 小羊羔咩咩叫,然后把小脑袋埋进小男孩的双腿里。 “就叫艾迪吧,”小男孩将小羊羔翻过来,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姆妈说我本来有个叫艾迪的哥哥的,可是那些年草原上闹饥荒,给饿死了,你就叫艾迪吧,当我的小弟。(..info好看的小说)” 咕咕咕咕。 小男孩揉了揉肚子,又说:“艾伦也饿了呢,爹爹说今年收成不好,似乎又要搬家了,小艾迪,我不想搬家,我喜欢这里。” 小羊羔闭上了眼睛,蜷缩着,睡着了。 尼亚远远地就听到弟弟和小羊羔说着话,无奈地笑着,提着裙摆跑了过去,“艾伦你又说胡话了,”她递过去一根风干的老鼠肉,“这个给你,不要给姆妈说,是姐姐偷过来的。” 小男孩接过肉干,连忙往嘴里塞,但是刚到嘴边又停下了,他取下腰间的匕首,将肉干割成两半,姐弟两嚼着鼠肉干,咯咯笑着。 两骑绝尘而来。 呆鸟状若疯癫,两条小细腿儿一个劲儿翻腾,扑腾着翅膀,连跑带跳,眼神里透着股狠劲,猛地冲上小土坡,这才发现有两个小半兽人,慌忙转向,一个滑步,摔出老远。 娄乐歌止不住冲势,腿一蹬,整个身体凌空高高跃起,一个翻身,如蜻蜓点水,飘然落地,向后滑出十来米才止住身形。 草原上最怕的就是人仰马翻,少不了断胳膊断腿的结果,特别是这种高速冲击下的翻倒,稍不注意,小命也得搭进去。族里最好的骑手郭尔巴巴曾经又一次外出狩猎,坐骑一蹄子踏进了隐藏在草堆下的小水沟,整个马翻了过去,五脏俱碎,临危之际,郭尔巴巴一个侧身,双手护头,竹筒般滚出去几十米才停住,最终还是在手腕处落下了病根。 艾伦当时远远地见到那惊心动魄的一幕,魂儿都吓没了,可是今天这人的速度肯定比郭尔巴巴更快,但是看他这么风轻云淡的飘然落地,心里顿时生出无限的敬仰崇拜。 娄乐歌瞟了一眼呆鸟,只见那家伙正一脸忧愁地梳理没剩下几根的鸟毛,丢下一句:“果然是贱命,这样摔都摔不死。” 他走到目瞪口呆的小男孩面前,惊讶道:“嘿,小子,又见面了!” 艾伦的匕首还别在腰间,尼亚的头上还别着斯蒂芬送的发卡,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又见到娄乐歌,他们印象中的这个兽人少年总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还特别能吃,几天前来一次就差点把他们家吃穷,这一次也不知道又要吃多少。 小男孩还很单纯,没有这么多的小心思,只是觉得娄乐歌刚才那一翻身落地简直帅爆了,比他心中的偶像郭尔巴巴还要帅。 但是似乎他并不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抱着小羊羔,很是拘谨,像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抱着心爱的洋娃娃。 小女孩走上前去,拦在弟弟身前,警惕地问道:“你怎么又来了?” “呃.”自己好像不怎么受待见啊,娄乐歌转过身,指了指牵着陆行鸟的祖尔克斯,“看见那家伙了吗?我是陪他出来游玩的。” 好说歹说,终于让小姑娘松了口,四个人向帐篷走去。 娄乐歌接过小男孩手中的小羊羔,放在脑袋上,小家伙四脚敞开,就趴在娄乐歌杂乱的脑袋上咩咩叫着。娄乐歌最大,艾伦最小,但是年龄相差并不是很大,而且娄乐歌又是孩子心性,几个人很快打成一片,一路走走停停嘻嘻哈哈,倒像是多年的玩伴了。 若有若无的,娄乐歌察觉到尼亚的眼神有些闪烁,这小姑娘不时瞟一眼一旁的祖尔克斯,但就是不肯和他多说话。 娄乐歌叼了根狗尾巴草在嘴里,艾伦不知从哪里也找了根,学着娄乐歌的样子叼在嘴里。 一行人回到了帐篷,女主人听到声音迎了出来,一阵寒暄,她厨艺娴熟,知道两人都没吃东西,很快便弄了两碗青稞炖土豆,娄乐歌端着银碗,也不客气,就地盘腿坐下来就开吃。 娄乐歌和祖尔克斯两人的厨艺都不怎么样,这些天吃多了水煮鱼烧青蛙炖土豆泥,突然就觉得这一碗青稞炖土豆分外香甜。 娄乐歌抹了抹嘴,问道:“怎么没见那个大叔?” 女主人收拾了餐具,“他啊,去打猎了,还没回来,小伙子还吃不吃?我再去弄点。” 祖尔克斯突然接过话道:“今年收成应该不好吧?” 妇人顿了顿,道:“雨水少,熬熬也能过。” “我们过来的时候看到小河对岸的草场长势很好,你们为什么不过去放牧?”祖尔克斯问道。 “我,我还有事,你们自己玩吧。”妇人端着碗支支吾吾走开了。 艾伦把小羊羔放在地上,愤愤说道:“还能是为什么,还不是古堡里的家伙们,那些上好的牧场都是他们的领地,牧草都长疯了.” 尼亚一把捂住弟弟的嘴,“别乱说!” 小男孩挣扎出来,问道:“还没问你是谁呢?” “我?”祖尔克斯想着要用什么身份来掩饰,似乎小男孩对月神古堡怀着敌意。 娄乐歌揉了揉祖尔克斯的脑袋,“是我新收的小弟。” 入夜,乌云遮天。 妇人举着火把在帐篷外焦急踱步,尼亚掀开帐篷的布帘,说道:“姆妈,还是通知大伙儿帮忙一起出去找吧,我怕父亲他.” 夜晚是狼群最活跃的时间,哪怕是草原最勇猛的武士,也不敢独自出门。 正在这时,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个半兽人挥着火把奔了过来,“不好啦!不好啦!老族长出事啦!” 第三十章 夜黑黑 两日前,科尔扎勒草原东北,墨索里安主城外三百公里。 数百帐篷将一辆巨大的车辇围住,每一个帐篷外都有照明的火把。 入夜,战士们点燃了火堆,营地里恍若白昼。 七八个战士围坐一团,身旁是巨大的祖利安猛虎,在主人身旁就像一只只温顺的猫,但是没有谁会怀疑它们的战斗力,这里的士兵们不会,墨索里安主城的人更加不会,因为这一只军队一路攻城夺寨,已经有四处墨索里安的据点被拿下。 尼尔是个大个子,即使在大块头扎堆的冲锋队也排的上名号,他脱了铁甲和内衣,露出满是胸毛的坚实胸膛,猛地在胸膛上一拍,咚咚作响,“大伙儿说说,这像不像是战鼓?” “像个屁!”一个精瘦精瘦的小个子钻了过来,对一旁的两个大个子嚷嚷“让开点,给留个空。” 他叫土拨鼠,真名不详,两个大个子笑呵呵挪开屁股,土拨鼠一屁股坐下,摘下头盔放到身旁,埋怨道:“这该死的铁甲,老子快累成狗了。” “就你这瘦猴儿样,不累才怪,”尼尔灌了一口酒,“实在扛不动脱了就行。” 平日里大伙儿嘻嘻哈哈个没完,但是休斯?暗影治军很严,只要有任务在身,虎不卸鞍人不卸甲剑不离身,这是铁律,没人敢不从。 土拨鼠往火堆里吐了一口痰,扬起几颗火星,飘飘忽忽飞上天了,“老子还要巡夜呢,不要以为谁都像你这家伙一样不长脑子,蛮牛一样!” “大伙儿想知道我为什么说尼尔拍胸膛的声音不像战鼓吗?”土拨鼠环视四周,很多人都跟着起哄。 “想啊,怎么不想!” “不像战鼓像什么?” 土拨鼠个子小,但是身体灵活,脑子也好使,冲锋队杀入敌阵,五大三粗的袍泽们撕开敌阵的口子,就由他负责清理伤而未绝的敌人,战场上往往是他拿到的首级最多,休斯的队伍按照人头数记军功,每场战斗下来,他往往是功劳最大的,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冲锋队的队员嫉妒他,因为他补刀之余也盯着暗箭冷刀。 他就是冲锋队的眼睛,在座的或多或少都被他救过。 气氛被掉了起来,土拨鼠突地蹿起来,双手放在身前虚空一握,来回挺动胯部,一边动一边邪恶地叫道:“啪啪啪!啪啪啪!” 大伙儿一看这个男人都懂的姿势,乐开了花,笑的前扑后跌,就连当事人尼尔都忍不住噗地笑了出来。 男人聚在一起,话题总是少不了女人,况且是这一堆牲口。尼克止住了笑声,说道:“我真想不通,为什么攻占了这么多城池,老大就是不让我们动女人,钱是有了,可是这一堆钱也没地方花啊。” 身旁一个冲锋队的小队长发话了:“有这等精力去磨老二,还不如把刀剑磨亮一点,不然上阵杀敌,你能指望你的小尼尔能捅死墨索里安的兵?” 小队长沉默寡言,但是不言则已一语惊人,一句话让尼尔的脸憋成了猪肝色。 大伙儿又乐呵了,土拨鼠恭恭敬敬递过去一只酒囊,“还是小队长牛逼啊,我这种都是哗众取宠,为了这一句话,当浮一大白!” “哈哈,”众人举起酒囊,对着小队长,“敬小队长!” “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来人全身罩在铁甲里,铁甲上的符文在火光中若隐若现,像是一幅古老而复杂的图腾。 众人慌忙要站起来行礼,却被铁甲人拦住,“现在是休息时间,大伙儿别这么拘谨,土拨鼠,你说,是什么让你要敬泰伦,你小子向来心高气傲的。” 泰伦是小队长的名字,三百风虎骑,还有后续的两百马骑兵,甚至连辎重营的粮草官、厨子,他记得每个人的名字,而且知道绝大多数人的特点,这就像一根无形的绳子,将所有的人都连在他身上。 大家都叫他老大,有点像雇佣军或者市井流氓帮派的称呼。 “老大你问他呗,当事人才说的清楚。”土拨鼠指了指泰伦。 铁甲男子转过去,小队长只好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用余光瞥了一眼老大,只见后者矗在原地,愣了好久,才喷出一句话:“哈哈哈哈!果真当浮一大白啊!” 平日滴酒不沾的他破天荒的举起了酒杯,经过的巡夜兵也围了过来,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难道要见到老大的真面目了?一辈子都影藏在铁甲后面的男人要展露真颜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众瞩目中,男人拍了拍铁面具,嘴前突然就露出一个小洞,酒水顺着洞流了进去。 尼尔一边扯胸一边说道:“老大你就不能配合点么?让大伙儿看看你长什么样儿。” 男人笑了笑,“又不是女人,有什么好看的,”他顿了顿,扫视一圈,看着这帮每次都和自己冲在最前的手下,眸子中的灰色暗淡了很多,“等以后吧,有机会会看到的,这次不是敷衍你们了。” 他坐下去,往火堆里加了柴火,火光印着大伙儿的脸,红彤彤的,只有他的铁甲依旧如寒冰,“尼尔,泰伦,土拨鼠,你们三个各自挑十个人,跟着麦尔斯去一趟,他沿途会告诉你们任务。” 麦尔斯! 老大的贴身护卫,刀疤从肩膀划到腰上的战斗机器! *** 娄乐歌很不喜欢这个叫郭尔巴巴的年轻人,不喜欢他说话时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不喜欢他看着尼亚时毫不掩饰的渴求,甚至不喜欢郭尔巴巴这个名字。 部落里十三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人都参与到了对老族长的搜救行动中,长得最壮实,骑术也最好的郭尔巴巴俨然成了众人的主心骨,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举着火把高呼:“大伙儿都听着,老族长遇到了狼群,我郭尔巴巴是老族长看着长大的,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老族长,哪怕豁出去我这条命!” 他振臂一呼,几个青壮半兽人摇着手中的火把呼应。 “救回老族长!”人群也跟着呼应,还穿着围裙的大妈,喝的半醉半醒的中年汉子,腰间配着木刀的十七八岁青年,双鬓斑白的老者,都跟着喊了起来。 艾伦的手被姆妈拉着,只觉得被捏的生疼。 阿尔巴巴眼中闪着光,像极了一匹野狼,他点了几个平日和自己走得近的年轻半兽人,开始下达命令:“威尔克姆,你带着十个人去东边,伍迪,你带着十个人去西边,”他有指着一个光头,“达莱尔,你们家的狗鼻子最灵,分出来,每个队伍两只,再给你十个人,顺着河流寻找。”他扫视着众人,“剩下的人都跟着我走,每个队伍都要保持在能看到别的队伍火把的距离,不能走远了!” 阿尔巴巴大手一挥,众人骑马散开,他驱马来到娄乐歌一行人身前,对着尼亚俯身伸出手,小姑娘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姆妈,妇人点点头道:“跟着阿尔巴巴,我们的马匹不够了。” 小姑娘犹豫了一下,握住了阿尔巴巴的手,被一把拉上马,向东边奔去,娄乐歌隐约看到阿尔巴巴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 “小歪,”娄乐歌转身对祖尔克斯说道,“我们也去帮忙!” 两人骑上陆行鸟,艾伦却扯住了娄乐歌的裤脚,眼巴巴看着娄乐歌,“大哥哥,艾伦也要去找父亲!” “艾伦别闹!”妇人一把扯回小男孩,对娄乐歌两人鞠了一躬,“谢谢两位小兄弟了,请一定要把安东尼找回来。” 她的手中还握着老族长的佩刀,刀身的鲜血凝成了一红的发黑的斑点,那血或许是野狼的,或许是别的部族的人的,或许是老族长自己的。 她心中没底,只盼着丈夫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才好,要不然.。 娄乐歌伸出了手,看着妇人已经满是泪花的眼睛,“我知道没有父亲是什么样的感觉,把艾伦交给我,我带他去找他父亲。” 不知为何,她从这个兽人少年的眼中看到了一些不应该这个年龄应该有的东西,很深沉,像是夏夜天空那般深邃,眼泪终于决堤,像暴雨季节的古戈河的河水一般奔涌而出,她松开了手,望着三个人离开,火把最后的光线消失在夜幕下。 她捂着脸,跪在草地上,青白相间的长发在夜风中飞舞。 艾伦回过头,帐篷变成了白点,消失了。 娄乐歌将斯蒂芬送给小男孩的匕首取了出来,扭过他的脑袋,将匕首放到小男孩手中,出奇的沉静。 祖尔克斯从来没有见到过娄乐歌这个样子,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不苟言笑,言语不带有任何起伏,像是一个冰冷的机器,一个陌生的娄乐歌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就连一直和他作对的陆行鸟也变得无比顺从。 “是因为那把匕首么?”祖尔克斯仰起头看着云层缝隙之间露出来的月影,呼吸突地一窒。 带血的匕首,被扯破的衣襟,过早出现的郭尔巴巴,分散开来的小队。 迷雾缓缓散开。 祖尔克斯蹬了蹬鸟肚子,加快了速度,一望无际的草原只有星星点灯的亮光,如铅般沉重的黑暗压过来,这黑暗远比月神湖的湖水还要黑,仿佛要吞噬所有的东西。 “真黑啊。” 第三十一章 杀人夜 马蹄在青草地上奔袭,夜风吹,火把上的火焰几乎变成水平,油脂噼里啪啦作响,却被人们的呼喊声掩盖。 “族长!” “安东尼!” “老族长!” .. 呼喊声在夜幕中响起,却消失在夜风中,在整个天地面前,他们是那么的渺小,但是却鼓足了劲儿呼喊,嗓子喊哑了,喝口水,接着喊,像是树上的夏蝉,不断地嘶吼。 娄乐歌追上了队伍,一个穿着围裙的四十岁大妈走了过来,警惕地看着他,“你是谁?” 火把照亮的地方有限,她并不能看清楚娄乐歌的脸,但是这个小部落总共加起来也不过百来人,每个人都相互认识,半兽人排外,无论是在洛丹伦的死亡大峡谷还是克里姆多大陆的科尔扎勒大草原,无一例外。 正在这时,一匹高头大马走了过来,马背上坐着一个高大的半兽人男子,正是郭尔巴巴,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娄乐歌,“是个外地人。” 围裙大妈屏住了呼吸,下意识地摸向后背,握住绑在腰间的一把柴刀。 “喀秋莎婶婶,”娄乐歌怀中的艾伦突然喊道,“是我,是小艾伦!” 围裙大妈这才松了一口气,草原上的狼群固然可怕,但最可怕的还是人,是异族。 喀秋莎举着火把走过去,一个长相平平却个子高大的兽人少年出现在眼前,小艾伦正依偎在他的怀里,而一只小羊羔又在小男孩儿的怀里。 七八个人围了过来,喀秋莎说道:“小艾伦,你怎么也跟着出来了,来,到婶婶这来。” 小男孩儿被娄乐歌放到地上,扑到围裙大妈怀里,喀秋莎摸着他的脑袋安慰着,“小家伙别伤心,一定会找到你父亲的。” “谢谢两位小兄弟过来帮忙,”喀秋莎看着娄乐歌和他身后的祖尔克斯,一边说着一边把小男孩往身后拉,她心里依旧怀着一丝警惕,甚至周围有不少人都怀疑老族长的失踪是否和眼前这两个小子有关系了。 非我族类,其心可诛,这是典型的半兽人心态。 这些目光像冷冷的冰霜一般打在人身上,娄乐歌好像没有察觉到异样一般,对众人说道:“拖得越久,老族长越危险,大家赶紧分头找吧。” 众人都向郭尔巴巴望去,后者皱了皱眉眉头,一挥手,人们举着火把四面八方散开了。 郭尔巴巴扯了扯缰绳,坐下大黑马喷着响鼻,踏着蹄子,显得有些暴躁。 “外地人,”郭尔巴巴压低了声音威胁,“不要惹乱子。” 娄乐歌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拍了拍呆鸟的脑袋,和祖尔克斯离开了。 “他们不是坏人。”尼亚解释着,“我认识他们。” “防人之心不可无,”郭尔巴巴说道,“尼亚,你的心地太好了。” *** 阿尔杰农卷起了裤腿,一深一浅地走着,这是青蛇河最泥泞的一段路,整个地面就像是沼泽一样,四下里满是烂草腐地,不远处还有牛羊的尸体漂浮,阿尔杰农感到一阵恶心,看向一旁,刚好碰到妻子的目光,满脸的疑惑。 他看向前面领队的达莱尔,问道:“达莱尔,我们是不是走错路啦?” 达莱尔头也没回,“阿尔杰你可以怀疑我,但是不能怀疑我家的狗,它们的鼻子是这草原上最灵的!” 阿尔杰了抬起脚,将火把凑近了,猛地发现小腿上钻进去了两只蚂蝗,他皱着眉头,却无暇多顾,只是将裤腿扎进靴子里。 他了想了想,扯开嗓子喊道:“老族长怎么也不应该能到这个地方来啊,这里四周全是泥浆,而且郭尔巴巴那小子说是在东边捡到族长的匕首,我们却到南边来找,还走了这么远.” 达莱尔转过身,不耐烦地嚷道:“你个老家伙,整天就知道杀羊杀牛,根本不用动脑子,你有什么资格质疑我?” 阿尔杰农了愣了愣,达莱尔平日里和郭尔巴巴走得近,虽然脾气不怎么好,但是还算尊老爱幼,总会热情的叫自己大叔,什么时候有过这般的语气? 他疑惑地转过头看妻子,她也怔怔地看着自己出神,显然没弄清楚达莱尔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达莱尔你这小伙子,怎么能这样呢?”有同行的长辈发话了,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我也觉得这条路有问题呢,达莱尔你的狗是不是出问题了?” 达莱尔哼哼了两声,“你们这群老家伙,不走就不走,路可是你们自己选的,可不要怪我!” 领路的黄狗汪汪叫了两声,达莱尔踩着泥浆大步向前走去,渐渐走出了众人视野。 阿尔杰农看着远处的点点火星,说道:“我们还是往回走一点吧,老族长不可能到这里来的,而且快要看不到其他人的火把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众人纷纷点头附和,阿尔杰农的妻子问道:“那我们回去了,达莱尔怎么办?” 阿尔杰农看着渐行渐远的达莱尔,一咬牙,“你们先走,我去追他!” “谁也走不掉了!” 一个低沉的声音突然在河对岸炸开。 “谁?是谁在那里!”阿尔杰农突然觉得一阵阴风飘过,往河对岸喊话,却没想到回答他的不是说话的人,而是一支利箭。 “咻!”的破空声传来,下一刻,飞箭扎进了阿尔杰农的嘴里,阿尔杰农眼睛仿佛要瞪出来一般,铁箭头从阿尔杰农的后脑勺穿出,带着血浆,滴落在一只闻到气味赶过来的蚂蝗身上。 “砰!” 阿尔杰农的尸体僵直地倒在地上,炸起一蓬泥土。 沉默。 死一般的沉默。 妻子僵硬地伸出手,抹了把脸,满是鲜血。 她看着倒在身前的丈夫,突然爆发出仿佛要刺破天空层层黑云的惊声尖叫。 “咻咻咻!” 十多枝利箭破空而来,带着刺耳尖啸,随后是钝器插入一叠厚纸的沉闷声,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头上,胸口,大腿,手臂,肚子上就被利箭刺中。 又是一阵急促的破空声和接踵而来的沉闷撞击声响起,半兽人手中的火把落在了地上,动物油脂的火把浮在泥水表面,嗤嗤地燃烧。 微弱火光中,是十张惊恐和疑惑地脸。 人们一个个倒下,鲜血顺着箭孔不断地涌出,瞬间染红泥泞的地面。 眨眼功夫,十个鲜活的半兽人变成了毫无生气的尸体。 前方,达莱尔的脸在火光中变的狰狞,他紧握着双拳,“我让你们走,是你们自己不走的!” *** 威尔克姆将火把插在地上,抓住中年邻居的头发,冷冷地盯着他,“菲克,你有什么遗言?” 钻心的疼痛从小腿处传来,菲克浑身颤抖,也不去看小腿上扎进骨头的捕兽夹子,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愤怒,他浑身颤抖,两眼瞪着,血丝布满眼球。 “呸!” 一口带血的痰被菲克吐到威尔克姆的脸上,“你不得好死!” 威尔克姆抹了把脸,哼道:“我也许会不得好死,但你看不到了,你别这样看着我,有这份心思,还不如替你的弟弟想想,伍迪那家伙下手不会比我温柔,不过你们很快就你能见面了,相信在地狱里,你们兄弟两也有个伴了。” 在郭尔巴巴的吩咐下,威尔克姆带着十个人到营地的东边寻找老族长,伍迪带着十个人到了西边,已经看不见火光了。 不断有哀嚎声响起,七八个身影走了过来,手中都提着鲜血淋漓的人头。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菲克嘶吼着,青筋爬满了脖子。 几个提着人头的人躲在黑夜中,地上只剩下的孤零零的一只火把并不能照亮他们的嘴脸,但是他们在冷笑,比冬季的阿勒雪山还要冷。 “我们想要干什么?”菲克拍了拍威尔克姆的脸,“你还不明白么?或者说你临死都不敢承认这个事实?” 菲克笑了笑,“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挥刀,砍在了这个邻居的脖子上,尸首分离,热血喷洒而出,浓重的血腥味涌来。 他将死不瞑目的人头丢给身后的人,看着黑压压的天空,喃喃道:“适者生存,这就是科尔扎勒草原的法则,你还不懂么?” “威尔克姆,没看出来你小子还真狠心呐,我是听说雪灾的那几年,你可是在他的帐篷里过的。”是一个嘶哑的声音,来自威尔克姆身后。 威尔克姆在菲克的衣服上将弯刀的血迹擦拭干净,转过身,“一百头羊和一百头牛,还有菲克的家当,都归我。” “呵呵,”那人笑了笑,声音依旧嘶哑,“我们答应的事情当然能做到。安东尼那个老家伙怎么处置?” “按照郭尔巴巴的意思。”威尔克姆说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第三十二章 夜杀人 喀秋莎看着骑着马到了一个小土坡上,环视一圈,依旧没有看到一点光线,突然一阵心慌意乱,调转马头,奔回了回去,这个队伍有二十几个人,见到喀秋莎回来,急忙问道:“看见没有?” 喀秋莎摇摇头,“影儿都没啦!” “那他们会去哪里了?不是说好了不能离开视线的吗?” “是不是火把烧完了?” “都拿了备用火把的,况且不可能三个队伍同时把火把用完了吧!”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人群七嘴八舌嚷起来,最后一个声音让所有人顿时沉默了。 “不会是遇到埋伏了吧?” 说话的是尼亚,老族长安东尼的女儿,正在郭尔巴巴的马上,焦急地望着四周。 话刚说完,就突然感觉到身后的郭尔巴巴身体抖了一下,她转过头,看着郭尔巴巴闪烁的眼睛,问道:“你也这么想?” 郭尔巴巴愣了愣,沉声对大伙儿说道:“大家不要急,呆在这里,等我们回来!” 他点了两个随行的玩伴,眼神示意之后,三个人骑着马分别向三个方向跑去。 “我总觉得这事儿有蹊跷,”喀秋莎的丈夫诺川凑过来,小心翼翼说道,“但是总想不通是哪里出了问题。” 喀秋莎皱了皱眉,“这么害怕?果然是个耗子。” 严格来说,诺川不是个大老爷们,至少和人们心目中的大老爷们这个词所形容的人不一样。他是个小个子,小时候被小伙伴们教唆去偷羊奶,被主人逮住后就是一顿暴打,还不敢把主谋供出来,有时候一群小孩骑着小马驹去围猎离群的老狼,也总他做诱饵,记得有一次老狼被四五个小伙伴团团围住,但是余勇犹在的老狼奋力反击,他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一个个骑上小马驹逃命,就剩下他一个孩子吓的屁滚尿流,后来幸亏正值壮年的安东尼恰巧路过,救了他一条小命。 诺川的个子小,胆子也小,经常受到别人欺负,就连比他小的孩子也敢和他对着干,后来也就得了个耗子这么个称呼。 取了彪悍的母老虎喀秋莎之后,他做人愈发小心翼翼。 诺川看着郭尔巴巴骑着大黑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幕里,说不上的诡异,我果然不够爷们啊。 众人也不再呼喊老族长的名字,而是呆在原地焦急地等待,已经快要到黎明了,一个晚上的寻找让众人都有些疲倦,但是都没有睡觉的心思,老族长没找到,三个队伍又无缘无故走散了,人们的心都被提了起来,睡意全无。 诺川摸了摸小艾伦怀里的小羊羔,却被艾伦用手臂挡住,“伍迪不喜欢别人摸他。” “还有名字了?”诺川悻悻地收回手,挠着脑袋,却又被喀秋莎一巴掌拍在手上,“瞧你这德行!” 喀秋莎压低声音问道:“艾伦,告诉婶婶,那两个小子是哪里来的?” 小男孩儿顺着喀秋莎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不远处的娄乐歌和祖尔克斯两个人正交头接耳的说着什么,小男孩说,“你是说大哥哥啊,十几天前来过我们家一次,那次还有一个叫斯蒂芬的大叔叔和两个护卫,大叔叔还送给我一把匕首,父亲说是矮人做的呢。” 艾伦举着匕首,颇有些炫耀。 “那另一个小子呢?又是谁?还有,他们为什么今天又出现了?” “婶婶你的问题可真多,”艾伦嘟着嘴,“另外一个,恩,我也不认识,大哥哥说是他新收的小弟,叫小歪还是什么来着,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呢。”小男孩顿了顿,又说道,“前些天父亲喝多了酒,说什么大哥哥是要去月神湖,还说回不来了。” 诺川猛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像有一只手把自己的心脏捏住了,他良久才缓过神来,却见天不怕地不怕的妻子哆嗦着,他伸手去摸,满手冰凉。 艾伦拉着喀秋莎的衣角,“婶婶你去过月神湖吗?我只见过河,还没见过湖呢,那儿肯定很好玩儿的。” 喀秋莎回过神来,严重闪过一抹厉色,“你把艾伦看好!”她对丈夫丢下一句话,猫着腰走到了队伍里,不一会儿三个年轻健壮的半兽人男子闲逛一般走出了队伍。 “真的要这么做?”其中一个男子压低了声音说道。 “宁肯犯错,不能放过,”喀秋莎咬着牙,“其他人恐怕已经遭遇不测了!” “那,那万一,我是说,万一他们真的是月神古堡的人,那我们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啊!” 喀秋莎猛地转过头,“她要是真的是那地方的人,把他抓住,我们还有一条活路!” 那人想了想,一咬牙,掏出腰间的马刀,“行,我干!” “我去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喀秋莎深吸了口气,“你们三个抓住机会把他捆了,麻利点!” 喀秋莎大大咧咧走过去,拍了拍娄乐歌的肩膀,“小兄弟,刚才是大婶的不对,错怪你了。” 娄乐歌笑了笑,“大婶说哪里话了,你是为了艾伦好,我挺喜欢这小子的。” “看来还是我这个做长辈的小人之心了,真要陪个不是了。”喀秋莎欠了欠身,微微发福的水桶腰都被她硬生生压弯了。 “真要道歉的话,”娄乐歌看着喀秋莎的脸,好像要找到某些情绪,“还是不要来抓我的好。” 喀秋莎瞳孔猛地一缩,下意识就握住腰间的柴刀。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这么莽撞。”娄乐歌懒洋洋道,“后面三个人最好也不要动手,我今天心情不好,老实告诉你吧,我不是月神古堡的人,旁边这位才是。但是和你们族长失踪没有关系。” 他从怀里掏出厚厚的一叠人民币,“卢卡斯兄弟商行的金票,见过吧?谅你也没见过,但是我告诉你,光这一叠东西就能把你们族里所有的牛羊马买下来,还得剩一半,我小弟给的孝敬钱都这么多了,还要绕着弯子杀人抢东西?” 娄乐歌的样子很严肃,一旁的祖尔克斯看到喀秋莎目瞪口呆的样子,强忍着憋着笑,娄乐歌的话多半都是吹嘘的成分,但是他还是能说的道貌岸然理直气壮义愤填膺,他挥舞着金票,像是将军做最后的动员时挥动手臂。 看来这家伙演技也不差呢。 喀秋莎皱着眉头,手在背后摇了摇,示意身后的三人不要过来,的确,自己这么个百来人的小部族,就连招惹那个地方的资格都没有,别人怎么会花心思拐弯抹角?直接派一个十人队的风虎骑就可以碾平自己。 “那,”喀秋莎犹豫道,“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我可没空陪你聊天。”娄乐歌换换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 风起。 他伸出一只手,虚空一抓。 喀秋莎定了定神,借着微弱的火光,这才发现他手中多了一支弓箭,铁箭头闪着寒光。 “敌袭!” 喀秋莎扯开嗓子,高分贝尖叫起来。 祖尔克斯捂着耳朵,感叹道:“这大婶的嗓门可真大。” “咻!” 又是一支铁箭飞过来。 屈膝,发力,娄乐歌高高跃起,抓住了那支箭,飘然落地,他看着手中的铁剑,冷笑道:“偷鸡摸狗的把戏。” “熄了火把!”喀秋莎大吼一声,“该死,都熄了火把!” 回过神来的众人这才慌忙将火把丢在地上,用脚踩灭。黑夜的光线不足,打着火把的他们就成了敌人的活靶子。 下一刻。 咻咻咻”的破空声响起,铁箭撕裂夜幕,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向人群扎去。 “哆哆哆!” 沉闷的撞击声后,有惨叫声响起。 “散开,都给我散开!”喀秋莎吼着向发出惨叫的地方奔去,受伤的是一个小伙子,铁箭穿透了他的小腿,喀秋莎猛地将木制的箭身掰断,抱着他躲到马后。 黑暗中,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的心猛地一跳,条件反射的拔出柴刀。 “是我!”那人一把按在了她握刀的手上,“是我,诺川,你丈夫!” 第三十三章 黎明 所有人都慌了,二十几个人四散开来,躲在马背后。.info[]有妇人忍不住哭了出去来,却被身旁的男人捂住了嘴,“闭嘴!现在他们看不到咱们,你这一出声,我们的位置会被发现的!” 妇人瞪大了眼睛,呜呜叫了两声,男人松开手,她问:“他们是谁?” “老子怎么知道!”男人望了望不远处拿着提着马刀、躲在马背后的诺川,吐了一口痰,“妈的没想到耗子都能拿刀了。” 诺川咽了口唾沫,握着马刀的手不住地颤抖,“媳妇,咱们现在怎么办?” 喀秋莎望着铁箭飞来的方向,依然漆黑一片,黎明前的黑夜总是最黑暗,万籁俱寂,“还能怎么办,等在这里。” “我们跑吧,”诺川牵过缰绳,“黑灯瞎火的,跑了他们也不知道往哪里追!” “跑?这些人明显是有备而来,谁知道他们在哪里设伏!黑夜里容易走散,到时候就成了落单的狼,这群疯狗想怎么弄死你就怎么弄死你!呆在一起还能和他们拼一拼,哪怕是死,也得赚回来几个!” 喀秋莎一把拉过诺川的衣领,“你去告诉其他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要瞎跑!咱们多半是被这群狗崽子围住了。” 诺川看着妻子恶狠狠的模样,砰砰直跳的小心脏总算是安分了些,冷不丁却看到妻子猛地一眼瞪过来,“等等,孩子呢!你把艾伦弄哪去了?” 孩子?艾伦?不是叫他跟着自己么?怎么没人了? 诺川转了个圈,慌了,哪里还有人! “伍迪,过来,别跑啊,有坏人。”小男孩追着小羊羔,被野草绊了一跤,爬起来,又继续追着小羊羔。 砰的一声,艾伦撞到一个东西,跌坐在地上,他爬起来,揉了揉额头,看到一个高大的半兽人,长发扎成了辫子围在脖子上,小羊羔被他握在手中。 黑压压的乌云依旧不肯散去,东边的地平线上终于露出了一抹亮光。 日出东方,有人提刀来。 长辫子握着弯刀拍了拍小羊羔,玩味地笑道:“小家伙,是在找它吗?” “放开,”艾伦扑上去抱住了长辫子的大腿,扬起小拳头乱砸一通,“你放开艾迪,放开他!” “哟,”长辫子把小羊羔提到面前瞅了瞅,“还有名字呢!大爷我就是不放,你能把我怎么样?” 艾伦瞪圆了眼睛,一口咬下去! “诶!”长辫子腿上吃痛,一脚把小男孩儿踢开,“牙尖嘴利的小杂种。” “狮子,别玩了,”另外一个人走过来,“办正事!” “得得得,”长辫子埋怨道,“就你做的事是正事,杀几个小部族的人也用得着这样偷偷摸摸的?” “保险起见,谁都怕有个万一。”那人说。 “哪里能有什么万一,兄弟们三十几个还收拾不了这些杂碎?就郭尔巴巴那家伙鬼点子多,像狐狸一样,我们是草原的狼,怎么能和狐狸一起办事?” 那人脸色一沉,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少说话多办事!” “得得得,杀小孩子这种事情也要我来办?但是,好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长辫子将小羊羔抛给艾伦,缓缓抽刀出鞘,一刀劈过来,“小杂碎,再见了!” 刀锋落下。 “琤!” 一声清鸣响起。 弯刀脱手,在空中呼呼转了几个圈,猛地扎进草地里。 长辫子捂着右手,虎口瞬间肿胀大了一圈,一把匕首斜插在地上,只剩下漆黑的匕首握柄还露在地面上。他恶狠狠地看着从黑暗中走出来的那个人,才发现将自己的弯刀击飞的竟然是一个少年。 另一个人皱了皱眉头,缓缓拔出腰间的弯刀,哪怕是在有七百多人的族里,他和长辫子的实力也能排进前十,两人的实力他心里很清楚,很少看到兄弟的弯刀离手的时候。 “没想到还有个帮手呢。”长辫子咧着嘴说道,“啧啧,能过的了我们这一关么?” 他直直地盯着那名兽族少年,只见后者将那个小男孩儿挡在身后,依旧面无表情的走过来,步子不急不缓,每一步都是相同的距离,是个练家子的。他有些诧异了,但是很好的掩饰住心中的一丝畏惧,“哪怕你能过的了我们这一关,我们后面还有十五个弓箭手,你能怎么办?” 另一个人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兄弟在让步,说明他畏惧了,看着肿的像熊掌的右手,他有些不能理解,这个弟弟的腕力还在自己之上,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能让他的手腕肿成这个样子? 他望着一步一步缓慢走过来的少年,强压下心中的惊讶,猛地一发力,脚下蹬出一个坑,草屑翻飞,如一只离弦的利箭奔了出去,从小玩到大的长辫子早已奔了出去,几个跨步就来到了少年身前,猛地一拳砸向少年的面门。 同一时刻,另一人借着冲势向前一扑,弯刀出手,劈向少年的下三路,这心有灵犀地一上一下,配合极为默契,栽倒在这一招手里的人数不胜数。 面对着必杀的一击,少年非但毫不慌乱,反而淡淡的笑了笑,带着嘲讽的意味,长辫子也没见他如何动作,甚至没有看清楚他的拳头什么时候碰到了自己的拳头,只能听到一连串清脆的骨裂响声在手臂上炸开,左手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 拳头上带来的反震之力让他生生止住了往前的冲势,他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猛地低头一看,同伴的脑袋竟然滚到了自己的脚下。 再抬头,少年转了一圈,一把黑色的妖异长刀以少年为圆心,在空中画了一个完美的圆,他无法形容那一个圆的完美,甚至不知道那个圆是什么时候开始又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少年收了刀,插回背后的刀鞘里。 少年伸出手,抓住了自己的辫子,无边的疲倦袭过来,像是大海的巨浪将他淹没,他的眼前一黑,再也没有了知觉。 娄乐歌拔出地上的匕首,在把小羊羔顶在脑袋上,提着两只鲜血淋漓的脑袋,将昏死过去的小男孩儿抱在怀里,缓步走回去。 黎明来临,朝阳被乌云遮住,茫茫大草原上只能看清楚一些模糊的黑影。 郭尔巴巴踩着诺川的头,他没有想到这个平时唯唯诺诺、胆小如鼠的人也敢拿着刀向自己冲锋,他颇有些意外的看着诺川,说道:“你的手还在抖,害怕就要说出来,你求我吧,我会考虑饶你一命。” “郭尔巴巴你个狗娘养的,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部落里的人哪里对你不好了?你为什么要这样算计大家!”喀秋莎眼睛里满是血丝,她的腿上被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流淌出来,染红了大片草地。 天刚亮,一波接一波的弓箭射向人群,七个人受了伤,紧接着二十多壮汉骑着马挥舞着弯刀围了上来,为首的竟然是郭尔巴巴! 这里有四十多岁的妇女,也有十五六岁的少年,总共也只有二十几个,哪里是对手,不过片刻时间,死的死伤的伤,能动的人就只剩下七八个了。 郭尔巴巴看了喀秋莎一眼,说道:“为什么?还能为什么?哪一次围猎不是我出力最大?哪一次牛羊失踪不是我带着人去找回的?哪一次你们和其它部落起了冲突不是我冲在最前面,我郭尔巴巴好人做到底,却得到了什么?” 他猛地扯开了上衣,露出密密麻麻的伤疤,“是这些!他妈的是这些!只要能让我做族长,这些我都能忍,但是现在,那老头子竟然说要把族长的位置传给他儿子!” “你。”喀秋莎沉默了,她知道不管讲什么,郭尔巴巴都听不进去了。 郭尔巴巴扫视着还活着的人,看到了一双双愤怒、绝望或是恐惧的眼睛,但惟独没有看到那两个外地人。 倒在马背上的尸体,草地上有断臂残肢,浓稠的鲜血染红了草地,鲜血和内脏的味道扑鼻而来。 一个半兽人走到郭尔巴巴身旁,低声说道,“我们的人少了两。” 郭尔巴巴下意识地皱起眉头,“哪两个?” “辫子兄弟。”郭尔巴巴的眼神很冷,像是要冻住他一般,那人慌忙低下头,得到了族长的命令,这次行动由郭尔巴巴指挥,哪怕郭尔巴巴是个外人,他也不敢违抗。 “约克,看着我,是什么时候的事情?”郭尔巴巴问道。 “黎明前,围猎这些人的时候,他们两个负责东边,到了现在也没消息。”约克顿了顿,又说,“他们的身手是我们这些人中最好的,应该,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求求你,放过我吧!”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半兽人忍不住连滚带爬走过来,抱着郭尔巴巴的腿,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郭尔巴巴大哥,我们可是一起去捕过狼,猎过鹰的啊,放过我吧,留着我一条命,做牛做马都行啊!” 郭尔巴巴笑了笑,一刀插在那年轻半兽人的背上,刀尖从胸前透出,他厌恶地一脚踢开了尸体,又在诺川身上擦了擦刀,“最讨厌这种没骨气的家伙。” 他转过身,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约克会意,带着七八个人提着带血的弯刀走了过去。 喀秋莎霍地跌倒在地,好似浑身的精力都被抽空一般,诺川爬了过来,紧紧抱着妻子,要用瘦小的身躯挡在前面。 喀秋莎看着天空黑压压的乌云,闭上了眼睛。 阳光透过云层间的缝隙,照在迎接死亡的众人身上。 第三十四章 所谓信仰 但凡英雄出场的关键时刻,游鸣诗人拨弄七弦琴的时候总是会顿一顿,就像小酒馆中的说书人也会猛地一拍惊堂木,听众们总会把心提到嗓子眼上,该掏钱的掏钱,该吆喝的吆喝,然后听说书人将英雄救美或者路见不平的老俗套的情节说上这么个一回,说者有心闻者有意,也总能赢得个满堂喝彩。 千万年来,这种情节都出现在故事中,观众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是依然热情不减。 约克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少年要在这个时候跑来逞英雄,虽然他时机把握的很好——恰巧是这些人的生死存亡的时刻,但若是不掂量掂量实力,这和找死无异,而且大摇大摆走过来时还很潇洒的说了一句:“禽兽,放开那妹子!” 大概是个傻子吧,约克想了想,转过头去看郭尔巴巴,却见他神色凝重,已经按在了刀上,似乎对这个小子有些忌惮。 约克和几个同伴都把视线重新放到这个背着长刀的少年身上,突然就看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少年手中提着两只血淋漓的人头! 少年就这么一步一步走着,像是在闲逛,他头顶有一只小羊羔,咩咩叫着,怀里有一个小男孩儿,似乎是睡着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滑稽,但是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因为他手中的人头虽然那样鲜血淋漓,但是依然能看得出来身份,正是队伍里实力最强的那两人。 少年每走一步,约克就向后退一步,像是感到了威压,他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勇气,就连和这个少年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 娄乐歌将小羊羔放在地上,指着它的鼻子说道:“小家伙,可别再乱跑了,这些恶人可是管杀不管埋的主儿。” 他又将昏睡中的艾伦交到目瞪口呆的喀秋莎手中,埋怨道:“你这婶婶当的太失责了,这次可要把这小子看好了,别让他再跑丢了,到时候我才懒得去找。” 他转过身,对郭尔巴巴问道:“尼亚那小妮子被你藏在哪里去了?” 郭尔巴巴猛的一脚踏出:“要想知道,先问过我的刀吧!” 郭尔巴巴是部落里的第一猛将,奔跑时像一头发起冲锋的狮子,带着风声,挥着弯刀砍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笑了笑,猛的丢过去一个东西,郭尔巴巴瞳孔一缩,挥刀横劈,将死不瞑目的人头劈作两半,脑浆四溢。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另一个人头接踵而至,还未来得及收刀,也来不及躲开,人头像是炮弹一般,带着呼呼的风声,顿时砸在他的脸上,他猛的向后倒飞出去,重重地落在地上,脑袋里嗡地一下,眼前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头碰头,”娄乐歌拍了拍手,饶有兴趣地说道,“看来是你的脑袋不怎么硬。” 震撼! 除了这两个字,喀秋莎再也不知道怎样形容现在的心情,郭尔巴巴野牛一样重的身子,就被眼前这个少年随意丢出去一个人头给打飞出去三四米,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一个人的手臂变成一架攻城投石车? 就在喀秋莎震惊之余,一个身影极速地蹿到娄乐歌身旁,弯刀舞成了花,明晃晃刺人眼角,“小心!”喀秋莎大声喊道。 娄乐歌一个侧身躲过约克的一刀斜刺,抓住偷袭者的手腕,一用力,咵的一声,约克只觉得钻心疼痛从虎口传来,右手顿时失去了知觉,弯刀蓬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中看不中用,演杂技还差不多。” 娄乐歌松开约克地手,从地上捡起弯刀,对目瞪口呆的众人挥挥手:“一起来!” “咱们这么多人,还怕这么一个小鬼?” 有人大喝了一声,其余的人纷纷拔出弯刀冲了过来。 诺川喊道:“小子,你会死的,快逃吧!” 娄乐歌冷不丁笑了笑,打架,哥哥还没输过呢! 他不退反进,脚下发力,猛的冲进二十多个五大三粗的半兽人之中,顿时沉闷声,金属撞击声,惨叫声响成一片,不断有人飞出来。 片刻后,只有一个人还站在地上。 娄乐歌对着地上痛的打滚的人吐了一口痰,说道:“你们这群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 话刚说完,他就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都来的太快,结束的也太快,前一刻还提着刀气势汹汹要杀人行凶的人都倒在了地上,再看看郭尔巴巴,躺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神转折的始作俑者也倒在了地上,眼睛肿了一块,身上有三处刀伤。 喀秋莎第一个回过神来,一把将昏睡的小艾伦塞到诺川手中,拖着受伤的腿一瘸一拐爬过去,附在娄乐歌胸前,是咚咚咚打鼓一般的声音,她顿时松了一口气,没好气道:“逞能吧,你这小子。” 七八个受伤的人围了过来,喀秋莎转过身说道:“别担心,是小伤,只是脱力了,这小家伙死不了。”听了喀秋莎的话,众人这才放松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去把那些家伙收拾了。”喀秋莎望着大伙儿说道。 “要杀了么?”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怯生生问道。 “你的姆妈被杀了,你的父亲被杀了,你还能放过这群野狼?” 小姑娘猛地一窒,一咬牙,捡起地上的弯刀,大步走了过去。 草原上的厮杀就和羊吃草,鹰抓兔一样平常,大部落吞并小部落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强者生存是这里唯一的法则。这个小部落最初也有接近三百人,迁徙的途中死了一百多,又有几十人被大部落抓住做了奴隶,在草原,人命贱如草。 剩下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用娄乐歌以前的世界经常玩的游戏中的一句话来说,只有两个字:补刀。但是在这里,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死了就是死了,不能在生命之泉中复活。 郭尔巴巴被喀秋莎几巴掌拍醒,他看着满地的尸体,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形,“没想到我竟然会败在一个小子手中,人算不如天算。”他将尼亚的隐藏地点说了出来,喀秋莎带着两个受伤较轻的年轻族人骑马找回了尼亚,小姑娘还被蒙在鼓里,回来后看到流了一地的鲜血和内脏,还有数十具尸体,和弟弟做出了相同的选择——她晕了过去。 这些五大三粗的半兽人终究是普普通通的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有心无力,郭尔巴巴苦心经营的计划因为娄乐歌而功败垂成,临死前只是无奈的笑了笑,叹命运,叹造化。 喀秋莎到现在依旧穿着围裙,但是围裙被大片的鲜血染成了深红色,有自己的有族人的也有敌人的,她把火把丢进柴堆里,柴堆立刻燃起了熊熊火焰,此刻,不管是族人还是敌人,都化为灰烬,然后被洒到草地上,用自己的身体反哺养育他们的科尔扎勒草原。 娄乐歌站在喀秋莎身后,凝视着熊熊烈火,说道:“我还以为你们要天葬。” 诺川是个“库卡”,在族里是负责引渡亡魂上天的,相当于兽族的祭司,祖尔克斯有些想不通为什么一个部族最重要的职位要交给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来做,最后才听醒过来的尼亚说起,是因为他的灵魂最纯洁,离盘鞑天神最近。 喀秋莎并没有立刻回答娄乐歌的问题,反而是诺川走了过来,这个小个子半兽人此刻穿着一身青白条纹相间的长袍,头上顶着一个犄角,涂着彩绘,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他对娄乐歌欠了欠身,问道:“什么是天葬?” “恩,就是,”娄乐歌迷糊了,“就是把遗体切碎丢到某个地方,会有鹰或者其他的鸟类来吞食,能让人死后能到天上。” 诺川笑了笑,“人死了就死了,灵魂自然会被盘鞑天神接走,哪里需要什么鹰来啄食。” “风俗不一样吧。”娄乐歌说道。 “那这个所谓的天葬是哪里的风俗?”喀秋莎突然转过头来问道。 “很远的地方。”娄乐歌说完走开了,剩下喀秋莎和诺川两夫妻半醒半疑地看着对方。 风很轻的吹,堆积了一整天的乌云终于似乎要散开了,云层间裂开一条缝隙,阳光从云缝之间落下来,像是一道帷幔,将一线青草染成金红色。 娄乐歌看着那一线金红色的光,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有幸存的半兽人走过来,右手按在左胸对他弯腰行礼,接着又有一个半兽人走过来,依旧把手按在胸口.这是半兽人对待外族人最大的礼节,娄乐歌很坦然地接受了他们的敬意。 喀秋莎穿着围裙走了过来,两眼直直地盯着娄乐歌,良久,她点了点头,低声说道:“谢谢。” 骨灰被诺川捧起洒向空中,在风里飞散,飘落各处。 弯腰,捧灰,挥洒,诺川这个在人前唯唯诺诺的小个子倔强地洒着骨灰,眼神坚毅,不管是族人还是敌人,此刻灰飞烟灭,都将化作尘土。 祖尔克斯牵着陆行鸟走过来,说道:“半兽人信奉盘鞑天神,但是盘鞑天神似乎很喜欢在天上看着自己的信徒在草原上相互厮杀。” 娄乐歌想了想说道:“所谓信仰,只不过是弱者自我安慰的东西。” 他接过缰绳,呆鸟痴痴地看着四处飞扬的骨灰,竟然任由娄乐歌牵着。 灰白的骨灰铺了薄薄一层,祖尔克斯骑上陆行鸟,在地上留下一串鸟掌印,他转过头,对娄乐歌问道:“所以你没有信仰?” 娄乐歌笑了笑,“我没有信仰,只有信念。” 第三十五章 轻骑扛鹰旗 一行人骑着马向营地走去,尼亚和艾伦两个小孩被告知老安东尼遇害之后一直沉默着,两人同乘一匹马,也不搭理人,莎走在最前面,远远地看到帐篷,却放慢了脚步,似乎没有勇气面对留守的老弱妇孺。 “没想到你的刀法这么好。”祖尔克斯靠了过来,对娄乐歌说道。 娄乐歌指着大腿上的两处刀伤,“这也叫好?” 祖尔克斯低着头看脚下青草,短暂的沉默之后,抬起头来问道:“你用的是我见过最凌厉的刀法,但是你挥刀时却避开了敌人的致命处,不然也不会弄得现在这个样子,你,为什么不肯杀人?” “没这习惯。”娄乐歌道。 祖尔克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是这个答案,沉思片刻,他说:“哪怕是敌人?” “本来就没有什么敌人,”娄乐歌回答道,“代表的利益不同罢了。” “代表的利益不同,那就是敌人,”祖尔克斯不经意地握紧了拳头,“老师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那你那位老师可真不称职,竟然教出你这样的学生。”娄乐歌盯着这个城堡走出来的小男孩,他的眼睛就像是蒸馏水一样清澈。 “我这样怎么了?”祖尔克斯睁大眼睛和他对视。 “别说杀人,你连害人的心思都没有。”娄乐歌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了句祖尔克斯听不懂的话:“图样,图僧破。” 祖尔克斯受不了这种倚老卖老的眼色,终于败下阵来,翻身下地,默不作声地向帐篷走去。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娄乐歌心想,跟了上去,拍了拍祖尔克斯的肩膀问道:“你的老师是谁?” 祖尔克斯顿了顿,道:“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但是,有人叫他守夜人。” “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娄乐歌扯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嘟囔着问道:“想不想学我的刀法?” 祖尔克斯毫不犹豫的摇头,娄乐歌问道:“为什么?” 祖尔克斯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学?” “看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以后出门行走江湖,碰上歹人怎么办?” “什么是江湖?” “那个,和你说不明白,这么说吧,要是你以后遇到人想要害你,你怎么办?” “我,”祖尔克斯低着头想了想,回答道:“那我就不出去咯,这样就不会遇到坏人了。” “白痴!”娄乐歌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难道你要一辈子呆在那个石头古堡里?” “那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祖尔克斯不明白娄乐歌为什么突然这么生气,只是遥遥望着草原尽头地平线上冒出的一个白点的阿勒雪山,“我一直喜欢在古堡前的那个小山丘上看天空,天上总是有很多云,我会把它们想象成青面獠牙的巨魔、奔跑的骏马、蹦蹦跳跳的小白兔,那时候我觉得很开心,不用去学习那些比古堡还要古老的书籍和文字,就这样一坐就是大半天,不过很多时候老师都会来催促,他也不说话,就站在我身边,负手而立,我就只能乖乖的回去看那些老掉牙的文字。” 祖尔克斯顿了顿,继续说道:“听老师说月神湖在很久以前是蓝色的,就像草原上的天空一样的蓝,不过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哥哥没有看到,父亲也没有看到。 我就想,是不是真的有蓝色的湖呢?这几个月我一直想着这件事,心想着草原应该有蓝色的湖吧?于是就粘着你出来看看,但是我依然没有看到蓝色的湖,却看到比月神湖的湖水还要黑的人心。 有时候我觉得我像是一只乌龟,月神古堡就是一个壳,我窝在壳里,风吹不到,雨淋不到,还有吃有喝的,挺好。” 娄乐歌低着头看着这个男孩,头发微微发黄,一身剪裁合体的衣服越发衬托地他的消瘦,竹竿一样的身体好像会被风吹倒,有些心痛地说道:“只怕这个壳太重,你会被压的喘不过气来。” 祖尔克斯吸了口气,慢悠悠吐出来,他说:“我这不是轻轻松松么?” *** 皓日当空,三骑出现在草原某处。 梅克斯纵马奔驰,耳旁的风在呼啸,他突地眉头一挑,取下挂在马鞍上的牛角弓,搭箭,拉弦,瞄准,松弦,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 一声尖啸响起,铁箭猛地蹿出。 “没中?”威猛汉子扯了扯嘴皮子,一双虎目看着铁箭消失的方向。 梅克斯勒住缰绳,调转马头,草原最大的部落格利尔家族刚捕获的一匹野马王嘶鸣一声,甩开蹄子,战车一般碾压过来。 野马王最是暴烈性子,在马群中过惯了自由自在的日子,被套住脑袋供人驱使总有些愤愤然,当下也不管不顾背上主人的马鞭缰绳,一个劲儿地横冲直撞,却见一个半兽人挡在前路,前蹄扬起,作势就要踩踏下去。 看着战车一般奔袭过来的一人一骑,威猛汉子砸吧砸吧嘴,也不躲让,张开十指,硬生生托住野马王双蹄,力道传来,双脚陷入草地,身形却不动如山,“你这畜生,要不是看在主子的份上,蹄子都给你撕下来!” 威猛汉子话一说完,双手向下一沉,马前蹄踏入地下,汉子虎目瞪着浑身漆黑如墨的野马王,后者似乎是现在才意识到对手的可怕,四蹄颤抖着向后退去,却扯不起陷入地下的前蹄,汉子拍了拍手,调侃道:“都说马失前蹄,你这畜生是失到家了!” 汉子身旁套着件灰色长袍的老者压低了帽檐,狭长眼中闪过一抹如毒舌般阴冷的寒光。 汉子似乎感觉到了老者的不悦,大热天的背后丝丝凉意如游蛇,他腆着脸转过头,搓着手讪讪道:“七老,这个,俺只是和这畜生开开玩笑,当不得真哈。” 被换做七老的老头并不理会汉子,只是裹了裹身上的灰袍,目光迎向翻身下马的主子。 梅克斯抽出腰间长剑,手腕一个翻转,顺势一挥,挥剑成圆,还在挣扎的野马王从脖子处齐齐断裂,身首分离,浓稠鲜血喷出如注。 梅克斯抽出一支镶有金边的白色绸巾,拭去剑上鲜血,随手丢掉价值一个普通牧民一辈子家当的绸巾,缓步走过去,接过壮汉递过来的水囊,道:“我就是喜欢巴扎的率直性子。” 壮汉挠了挠毛糙的大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着尸首分离的野马王,惋惜道:“倒是可惜了这匹马,当初格利尔家族那老头子送马的样子可是跟死了闺女一样。” “一千匹野马王也顶不了一个巴扎,”梅克斯拍了拍壮汉的肩膀,“再说了,老家伙那闺女被你一晚上就给弄瘫了,第二天我见到时还不跟死了差不多。” 梅克斯做了个男人都懂的邪恶笑容,壮汉巴扎皮糙肉厚,脸皮也不薄,陪笑着,搓着手,似乎在回味那个销魂夜的一番云雨。草原上的女子,大多都是皮肤粗糙,好不容易寻见个光华水灵的,做主子的梅克斯毫不犹豫地就让给了巴扎,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收买人心,他巴扎佩服的紧,你给我好吃好喝好女人,我就好好干活儿保你周全,这就是巴扎的理念,他斜眼瞟了瞟身旁默不作声地老头,依旧是不动声色的阴冷,也不知是从哪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浑身上下都透着冰冷的死气,巴扎打消了了套近乎的心思,转过身问道:“主子,刚才那熊瞎子到底给射中了没?” 梅克斯不答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是熊瞎子?” “黑不溜秋的,又那么大的个儿,不是熊瞎子是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马上就有结果了。”梅克斯拇指和食指相抵放入口中,响亮的口哨声响起,一只巨大雄鹰破云而出,一个俯冲姿势,如流星下坠,狠狠砸向地面,眼见就要坠落地上时猛地铺开一人长的金黄色双翅,即使隔着四五百步,也看的巴扎一阵心惊胆战,乖乖,要是自己从这么高的地方砸下来,还不得摔成肉饼? 雄鹰贴地飞行,落在梅克斯伸出的手臂上,能轻松拉开五百步弓的手臂竟然微微向下一沉。 “你这小家伙,又长肉了!”梅克斯轻拂雄鹰的脑袋,从它口中取出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转向老头问道:“七老,这个是?” “棕熊怪,两级。”老头发出一阵尖细的声音。 “果然是个熊瞎子!”梅克斯随手一抛,依稀还在跳动的心脏被抛入空中,雄鹰扑着翅膀飞起,稳稳衔住心脏一口吞下,待宠物飞向高空,影藏与浮云间后,梅克斯转身对壮汉说道:“巴扎,走,主子带你找人玩儿去!” 一轻骑扛鹰旗踏草而来。 第三十六章 草原尽头的黑线 整个部族死了一半人,十之八九都是青壮,几乎是给这个小部落直接宣判了死刑,短暂的悲痛和骚乱之后,残存下来的人冷静下来,猛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能够在这片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生存的资本了。 绝望的情绪像是瘟疫一样在人群中蔓延,已经有人收拾东西准备投奔远方的亲戚,要不是喀秋莎这个彪悍大妈镇住场子,估计早就作鸟兽散了。 祖尔克斯打了水给陆行鸟洗澡,陆行鸟伸长了脖子搭在祖尔克斯肩膀上,眯着眼,很是享受的模样,可是它没有享受多久,就被呆鸟一脚踹开,它愤愤然看着同类,却也奈何不了这个壮实的家伙,焉趴趴地垂着脑袋,幽怨地走开了。 “你也要洗?”祖尔克斯笑了笑,泼了一桶水在呆鸟身上,呆鸟欢乐地扑腾着翅膀,仰着脑袋嘎嘎叫着,却没想到屁股上冷不丁地一道大力传来,整个身体向前一扑,摔了个狗吃屎。 “看什么看?”娄乐歌嚷道,“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呆鸟见这个背后下黑手的家伙背上还背着那把长刀,刚鼓起的勇气又被咽回到了肚子里,怨毒地看了娄乐歌一眼,拍拍翅膀,抖落满身草屑,一扭头买着将军不走开,心想鸟爷惹不起你还躲不起了? 祖尔克斯拍了拍被呆鸟溅了一身的泥水,说道:“去收拾一下吧,今天离开这里。” 娄乐歌冲呆鸟比了个中指,然后转过头说:“为什么是今天?艾伦他们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正是需要帮助的时候。” “你会挤牛奶、剪羊毛还是给母马接生?”祖尔克斯问道。 娄乐歌挠了挠脑袋,“都不会诶,但是我会吃。”却见祖尔克斯拉长着脸,他也没心情继续开玩笑,正色说道:“要是别的部族来了怎么办?” 祖尔克斯直直的盯着娄乐歌,良久,问道:“你以为你还能打得了多少人?那个叫郭尔巴巴的为什么要费这么多周折定制这么个计划?” “他不是说想当族长吗?” “想当族长很简单,把老族长杀了就行,艾伦还小,再怎么也轮不到一个小孩做族长,再说既然他想要当族长,为什么要勾结外族人?”祖尔克斯望着帐篷四周颓然丧气的老老少少,继续说道,“我打听过了,和他勾结的是亚克族的人,亚克族是一个两千多人的大部族,他们的草场离这里有一百多公里,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劲来吞并一个百来人小部族?” 娄乐歌挠了挠脑袋,问道:“为什么?” 祖尔克斯摇摇头,双手一摊,耸耸肩,“我也不知道。” 娄乐歌一把拍在他脑袋上,“你说了这么久,也没说出个东南西北来,还不如放个屁,至少能熏熏蚊子。” 祖尔克斯心道:“难怪你这么喜欢放屁。”收起这份散乱心思,他正色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定然有什么变故。” “说了当没说,还是一个屁。”娄乐歌白了他一眼,拍拍屁股走人,来到最大的帐篷,掀开厚重的布帘钻了进去。 这个老族长家的帐篷此刻显得空空荡荡,墙壁上的弓箭和弯刀在昨晚被取了下来,只剩下一只风干的鹿首挂在墙上。 墙上开了一个通风方口,阳光照进来,冷冷清清的帐篷总算是有了一点生气。床榻上躺着一个妇人,脸色苍白,是老族长的妻子,得知老族长丢了性命之后晕了过去,到现在都还没醒过来。 艾伦坐在一只小板凳上磨刀,小男孩冷着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他身旁放着一只小水盆,磨一会儿就去沾点水,又继续磨,磨刀石下的地毯上已经湿了一大滩,也不知这个小家伙就这样一个劲儿地磨了多久的刀。 草原上的半兽人习武好战,男子吃饭睡觉都是刀不离身,每个帐篷里都有一块磨刀石,大多都是祖传的玩意儿,用了不知好几百年,艾伦身下这一块据说是从太爷爷的太爷爷那一辈就传下来的,不知有多少刀剑在这上面磨过。 布帘子被娄乐歌掀开,阳光刚好斜落在小男孩手中的弯刀上,他也不抬头看向门口,只是依旧磨刀,像一头倔强地小马驹。 一旁蹲在火堆旁炖草药的尼亚要起身迎上去,却被娄乐歌摇摇头制止,面容清秀的半兽人小女孩艰难地挤出一个笑脸,对救命恩人点了点头,放了一快干牛粪到火堆里,鼓起腮帮子吹火。 娄乐歌在小女孩头上揉了揉,弄乱了小女孩一头整齐的秀发,老族长心情好的时候也总是喜欢弄乱女儿的头发,看着她气得脸颊通红地跑开,自个儿一个劲儿地乐呵呵笑着,可是现在老族长再也回不来了。尼亚跑出去,扬起脑袋,蓝天和白云都变得模糊,眼泪在眼睛里打转,终于如洪水绝提。 她擦了擦眼睛,却见有一只巨大的雄鹰穿出了云层。 帐内,娄乐歌蹲在艾伦身前,聊有兴趣地看着小男孩磨刀,半兽人的佩刀多半都是弯刀,刀身狭长却很厚实,刀刃纤细,泛着寒光,半兽人性子烈,用刀时多为竖劈横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力量优势。小男孩手中的刀是老族长的,被一个族人捡了回来,上面本来有两个缺口,现在已经被小男孩磨去了。 “你这样磨下去,这把刀非得废掉不可。”娄乐歌轻轻说道。 小男孩终于停下了手中的活儿,抬起头看着娄乐歌。 “用的太久,刀身太薄了,”娄乐歌指了指弯刀刀身与握把相连的地方,“这里已经能够看见裂口了,以你的力气,或许还能用上一两年,不过以后肯定就折了。” 小男孩皱着鼻子,放下刀,猛地跪下,扑通扑通地磕着头。 “你这小家伙,这是干什么?”娄乐歌皱着眉头问道。 小男孩儿眼泪鼻涕一起流了出来,支支吾吾道:“大哥哥,教,教我,艾伦要学刀。” “你学刀干什么?”娄乐歌心想,我给祖尔克斯那家伙送上门去别人都不理会,这下倒好,还有人磕着头求我了。 艾伦咬着牙挤出来两个字:“杀人” 娄乐歌心里咯噔一下,看来是要去报仇了,可是郭尔巴巴都死了,要报仇,只能找亚克族的人算账,但是这么个小屁孩儿,面对上千人的亚克族,和找死没有区别了。 在这些人眼中,娄乐歌凭借着背上的那把刀将敌人打趴下,半兽人崇尚力量,自然对娄乐歌崇拜的不行,营地里剩下的好几个小男孩儿都动了要拜师学艺的心思,却被家长拦住了,这才让娄乐歌没有被一群小屁孩儿纠缠。 娄乐歌看着艾伦手中那把弯刀,立起来几乎和小男孩一样高了,他笑了笑,说道:“等你长到十八岁,如果还能见到我,我就教你。” 男孩脸一沉,很失望地问道:“为什么?” “我这刀法太凶,小孩子学了会做噩梦的。”娄乐歌摸了摸他的脑袋,没等他说话,转身出去了,艾伦地坐在地上,猛地握紧了手中的弯刀,对着门口喊道:“我不是小孩子了!” 娄乐歌没有回头,放下布帘子,将灼热的阳光关在帐篷外面。 娄乐歌出了帐篷,刚好迎上喀秋莎,这个五大三粗的大妈老远就对着格罗姆鞠了一躬,显得极为尊敬,娄乐歌可是体会过这个长得像圆筒一样的大妈的彪悍的,也不敢托大,笑呵呵走过去,问道:“大婶,你这是去哪里?” 也不知是神经粗大还是和娄乐歌一样少了几根筋,喀秋莎的脸上没有因为经历过灭族之灾的沮丧或者绝望的情绪,她端了个黑漆漆的大锅,还冒着烟儿,笑呵呵走过来,“去族长家,炖了点羊杂汤,给老族长夫人送过去。” “诺川大叔呢?”娄乐歌问道,“他好像伤的不轻啊。” “呵呵,”这胆小如鼠的丈夫好歹做了回男人,喀秋莎也觉得脸上有光,但是仍然板着脸说道:“那死家伙,命贱着呢,死不了。” “那就好,那就好。”对于这个昨天晚上还教唆三个族人想要绑自己的彪悍大婶,娄乐歌没有想要和她再多说话的心思,打了个哈哈就要走。 “等等,”喀秋莎叫住娄乐歌,道:“恩人,去我帐子里喝口汤吧,刚炖好,还热着的。” 这时,正好有一个三十七八的中年汉子走了过来,手上缠着绷带,热络道:“恩人还是去我的帐篷吧,救了我们一家子的命,还没好好答谢恩人呢!” 喀秋莎一手端着锅一手指着那中年汉子,凶道:“你个山羊,早上不是嚷嚷着要举家迁移吗?怎么现在还在这里!” 娄乐歌一看那中年汉子,细胳膊细腿儿,倒三角的脸型,下巴上留着一戳山羊胡子,道真像是一只山羊了,或许是畏惧喀秋莎的凶名,山羊愣了愣,两眼转了个圈儿,马上又挺直腰杆,“我早上是想给族人寻一条活路,有什么不对了?现在请小恩人吃饭,又哪里不对了?” 山羊胡子一说完,转身拉着娄乐歌的手,“小恩人,别理会这个只知道舞刀弄枪的凶妇,去我的帐篷吧,我回去就宰两头羊。” 娄乐歌看看山羊胡子又看看喀秋莎,得,现在自己倒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了,正想着一串串烤肉,但马上就被脚下传来的震动打回了现实,他转过头看向东边,眉头皱成一堆。 “要是小恩人不喜欢吃羊肉,”一定要把这个小子请到自己帐篷里才行,山羊胡子一狠心,“可以再宰两头牛的!” 喀秋莎察觉到了异样,循着娄乐歌的视线望去,一条黑线出东边。 第三十七章 把他给我绑了! 月神古堡的城主率领着风虎骑驻扎在墨索里安城外驻扎,围城小半个月,主城议事大厅里,老城主问到对策时,平日趾高气扬高谈阔论的各家族长立刻变成霜打的茄子,你看我我看你,愣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info无弹窗广告) “只知道窝里斗的废物!”老城主甩下一句话,拂袖而去。 “父亲,”梅克斯半夜叩响了老城主的房门,恭恭敬敬站在一旁说道:“儿子有一计。” 老城主放下手中的狼毫笔,揉了揉眉心,抬起头,鹰一样的眼睛看着大儿子,饶是心狠手辣的梅克斯也被看的一阵发毛,低下头不敢和他对视。 老城主似乎对儿子的反应很满意,靠着椅背,双手撑着下巴,不急不缓道:“有什么事就说。” 梅克斯在衣襟上擦了擦手心的冷汗,恭恭敬敬说了四个字:“釜底抽薪。” 老城主眼睛一亮,“怎么个釜底抽薪法?” “风虎骑的主力在城外,月神古堡必然守卫空虚,我们可以抽出一支轻骑,绕过风虎骑的主力,一路西行直捣黄龙,到时候他们的老巢告急,风虎骑自然会回去救援,这里的围困也就不攻自破了。”顿了顿,梅克斯继续说道:“要是运气好,真能夺下月神古堡,咱们的世世代代的仇人就完了!” 老城主摇摇头道:“城中没有这么多的兵给你,月神古堡易守难攻,又有月神湖这一道天然屏障,想要夺下来,恐怕没有机会。” “儿子只需要带领自己的一百亲卫,再想办法让阿勒雪山附近的各个部族乱起来,总会有可乘之机。” 老城主眯着眼笑了笑,“你倒是最擅长做这些活儿了,不过这么好的办法,肯定不是你想出来的吧?” 梅克斯心里咯噔一下,心道:“果然骗不过你这老狐狸。(..info无弹窗广告)”他顺势一记马屁拍过去:“父亲大人英明!这办法是七老想到的。” “那好,”短暂的沉默之后,老城主心中阴霾少了一半,饮了一杯血红葡萄酒吩咐道:“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也让七老随行。” *** “纵马奔驰,快意人生,”梅克斯扯开了嗓子,风灌进了嘴里,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兴致,“真他妈的爽啊!” 巴扎纵马在他身旁,耳旁尽是呼啸的风,这个高大的威猛男子是个外粗内细的主儿,提醒道:“主子,还是慢点吧。” 梅克斯扭过头挑了挑嘴角,“我墨索里安家族的第一猛士也会怕草场纵马?” “我怕个鸟,就怕你一个不慎摔了下来,落的个半身不遂,回去还得我这个做下属的受罚。”可是这话巴扎也只有在心里想想,是断然不敢说出口的,他转过头望了望身后一排百人的亲卫兵,都在这几天杀红了眼,每个人手下少说也有三四条人命了,都是都是月神古堡领地上的附庸,按照梅克斯的话来说,这些半兽人都是贱民,也都是敌人。 “既然主子这么高兴,巴扎这个做雇佣的哪里能不让主子尽兴?”这个威猛汉子一夹马腹,浑身如墨的高头大马嘶鸣一声,甩开蹄子奔了上去,他的身后,一百匹骏马排成一排,即使这么高的速度也未见队形散乱,这些都是战马,马上的骑兵又都是族中精锐,骑术自然不是一般人可比。 大队人马很快便到了那十几个帐篷外,梅克斯率先停下来,巴扎扬起巨大的拳头,前一刻还急速奔驰中的骑兵突然就停了下来,动作整齐划一。 这支亲卫兵是梅克斯按照人族的骑兵训练出来的,当年洛丹伦王国建国之初的重骑兵横扫大陆,少见敌手,再配合法师部队,所过之处,各种族无一不是望风而逃,他梅克斯也没有训练一只能横扫大陆的骑兵的野望,当然也没有那个能力,但是这一只人数上百、装备精良的兽族骑兵,再加上墨索里安家族在科尔扎勒草原上的声望,肯定能让他横着走。 梅克斯有些意外地看着聚集在一起的男女老少,竟然手中都拿着弯刀,砸吧着嘴,还挺有意思的呢。前些日子也没少追捕过这些落网之鱼,都是丢了帐篷牛羊闻风而逃,自己不急不缓地跟进,率领手下一百骑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他最喜欢见到这些半兽人惊恐的样子,他们眼中的绝望就像是大热天的一杯冰茶,让他心爽不已。 梅克斯勒住缰绳,身下战马打着响鼻,马蹄踏青草,像是踏在了众人心上。他抽出腰间长剑扛在肩头,问道:“喂,有能说得上话的没?” 人群中发出一阵骚乱,梅克斯这才注意到这些人大多都是老弱妇孺,并没有几个青壮,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把目光集中到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妇人身上。 喀秋莎向前踏出了一步,却被诺川一把拉住,她瞪了丈夫一眼,甩开手大步走了出去,仰着头对马上的梅克斯问道:“你是谁?” “大婶,你还是回家给孩子喂奶吧,跑出来干什么?”梅克斯嬉笑道。 巴扎笑乐呵了,驱马来回打量着这个分不清前后的中年妇女,“我家主子是谁你没必要知道,倒是大婶,你又是谁啊?你男人怎么不出来,莫非是个寡妇?” 喀秋莎紧咬着嘴唇,眯着眼看着在她身上来回看的壮汉。 “没男人疼你,要不要我陪你睡一觉?那些瘦小瘦小的姑娘都经不起折腾,或许你还能玩地久一点呢!”巴扎摸着喀秋莎的下巴,却被一巴掌打掉,“哟,兄弟们,还是个火烈性子呢!” 马上的一百骑都知道巴扎一夜战五女的英勇事迹,再看看这个水桶般的女人,顿时哄笑成一片,有个十人长开口了,“巴扎大爷,您老是准备老汉推车啊还是老树盘根啊?这位少说也得有两三百斤,可要悠着点儿!” 梅克斯故作严肃地问道:“巴扎,两三百斤呐,你到底行不行?” 巴扎像是受到了巨大的侮辱,跳下马,大步走了过来,猛地将喀秋莎抱起扛在肩膀上,转了个圈儿,炫耀着:“你们说我行不行?” 却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一股凉意从后背传来,双手一用力,猛地将喀秋莎抛了出去,定眼一看,那五大三粗的女人手中竟然握着一把柴刀。 “还真是个暴烈性子呢。”巴扎心想,却听到主子阴阳怪气的声音,“巴扎,小心别阴沟里翻船啊,办正事办正事。” 巴扎扭过头嘿嘿一笑,再回过身来,收起了笑容,从马背上抽出斩马刀,逼近这个胆敢扫了自己颜面的女人,却冷不丁冒出一个干干瘦瘦的小个子,挡在跌落在地的女人身前,张开双臂,母鸡护崽一般。 “你让开!”喀秋莎推着诺川,却喷出一口鲜血来,可见之前那一摔着实伤的不轻。 “我诺川好歹是个男人,要死也是我先死!”诺川咬着牙,好像每个字都是从牙缝间挤出来。 “哟,原来是有男人的,这下正好,就让你们做一对亡命鸳鸯。”他琤地一声拔出斩马刀,明晃晃的刀身反射着阳光,顿时就向这一胖一瘦的夫妻落下。 “铛!” 一声清鸣在诺川身前炸开,他只觉得眼前一花,就看见一个背影将身前的阳光全部挡住了。 巴扎“咦”了一声,猝不及防之下,握刀右手的虎口竟然有些微微发麻,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个兽族少年,目光最后留在了他手中的长刀上,那是一把从未见过的长刀,刀脊笔直,而刀刃却弯出了一个凛冽弧度,最让他惊奇的是这把刀是黑色的,不管是刀身还是刀刃,清一色的黑色,他好像对这把刀有些印象,但是又想不起来。 “好刀。”巴扎赞道。 对面兽族少年微微一笑,“当然是好刀。”他保持着横刀格挡的姿势,说完之后很潇洒地一把将长刀插入地上,面对身前面带惊讶的一百骑,轻轻抚摸着刀柄,大有面对千军万马舍我其谁的架势。 “当英雄真爽啊,啊哈哈哈!”娄乐歌心里说不出的潇洒快意,上辈子看了这么多的武侠电影,却没想到现在却成了猪脚,心里暗暗爽了一把,但是突然又瞥到了刀身上“西瓜刀”三个大字时,心里顿时无比窝火。 巴扎有些惊讶这个少年的臂力,按理说自己那一刀虽然只出了六七分力气,但也绝不是一般人就能随随便便挡下来的,但是下一刻,又看见这小子竟然好像在走神,嘴角还隐隐约约流出了一串哈喇子,让他有些怀疑这小子的智商了。 他握紧了刀,说道:“再来?” 娄乐歌被巴扎的大嗓门喊醒,咧了咧嘴,“来就来!” “巴扎你退下!”梅克斯叫住了作势上千的巴扎,转身对身后那个十人长问道:“就是这小子杀了亚克族的人?” 那十人长看了看娄乐歌,这才转身回答:“根据亚克族逃出来的那人的话,应该是这个小子,错不了。” 梅克斯挥了挥手,身后骑兵会意,驱马散开,将这四十多老弱病残团团围住。 “主子又要玩了。”巴扎意犹未尽地收起了斩马刀,翻身上马,果然,梅克斯扫视众人,又指着娄乐歌高声喊道:“给你们一次机会,谁把这小子绑了,我就放他一条生路!” 第三十八章 出手 梅克斯一声令下,他本以为会有人出忍不住出来,却没想到被瓮中捉鳖的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动手的意思,这才想到这个小子是这个小部族的救命恩人,喃喃道:“有意思,有意思。”他加大了条件,“只要能将这小子绑了或者是杀了他,我就饶了他和他的家人,还会将你们部族里所有的牛羊马都赏给他。” 他环视四周,终于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有人蠢蠢欲动了,但是刚要走出来,就被一旁的人拉住了。 梅克斯继续诱惑道:“放心,除了放走的人,其他人都会死在这里,到时候就没人泄密了,你们爱到哪里快活就去哪里快活。” 终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挣脱了母亲的,颤颤巍巍走过来,仰着还长着几颗雀斑的稚嫩脸庞问道:“大人说的可是实话?” “实话,大大的实话,”梅克斯笑道,环视将这老弱妇孺包饺子的下属:“我梅克斯何时说话不算数?” 一百个手下也不是第一回看梅克斯演戏了,十分默契的纷纷出言附和:“哪里的话,梅克斯大人说过的话就是五匹马都拉不回来。”“假不了,假不了。” 梅克斯低着头挑眉道:“看吧,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梅克斯还会骗你一个小孩儿?” “孩儿回来!”那雀斑少年的母亲捂着嘴跑了出来,梅克斯使了个眼色,一骑士驱马上前,弯腰一巴掌甩在妇人嘴上,打落两颗牙齿,腮帮子顿时红肿起来。 “不要打我姆妈!”雀斑少年猛地一吼,梅克斯笑了笑,那掌嘴的骑士拎着妇人的衣领,将其甩了回去。 “对长辈要轻拿轻放!”梅克斯故意板着脸道:“要客气点!” 那骑士不痛不痒的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笑呵呵道:“小的知错了,知错了。” 梅克斯这才回过头来看着少年,丢过去一条粗绳,“就用这个。”谁知那雀斑少年竟然摇了摇头,抽出腰间的一把柴刀。 “哦?”梅克斯大感意外,“还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他夹了夹马肚,退后两步,把空间让给这少年。 少年提着柴刀走了过去,躬身弯腰,将柴刀挡在身前,他知道他肯定打不过眼前这个兽人,但是有些事情他要去试一试。 “作孽啊!” “三娃回来!” “你个贪生怕死的畜生,你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还有这么多族人吗?” .. 众人七嘴八舌地叫喊着,有人要跑出来制止,却被轻骑用马刀拦住,那个十人长拍了拍马屁股,一人一骑冲了上去,临近跑在最前面的那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子时,猛地勒住缰绳,身下战马吃痛,嘶鸣一声,扬起马头,两只后腿站立,前蹄在空中翻腾。 倒三角脸型的山羊胡子正是不久前想要宰羊宰牛想要请娄乐歌吃饭的那人,一个趔趄跌坐在地,眼看着马蹄就要落下,也没时间翻身,手脚并用慌忙向后爬,十人长稍微改变了手中缰绳的力道,战马双蹄踏下,一只马蹄正好落在山羊胡子的大腿上,也不管他如何哀嚎,恶狠狠道:“再有下次,就不只是踩断你狗腿这么简单了!” 那个叫三娃的少年咽了口唾沫,看向娄乐歌,但是娄乐歌却不觉得他是在看自己,那双眼睛闪烁不定,也不知道注意力到底在哪里。 终于,那少年高高举起了柴刀,猛地向娄乐歌砍来,娄乐歌略微一个侧身,躲开了这一刀,三娃全力的一刀扑空,收不住冲势,扑到在地,然后一个转身爬了起来。 “啊!”他叫着,像是给自己壮胆,握着柴刀又冲了过来,娄乐歌一挥手打在三娃的手腕处,柴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三娃捂着手腕捡起刀,又冲了上来,如此反复几次,全都徒劳无功而返。(..info无弹窗广告) “消停一下吧,”娄乐歌看着他灰扑扑的脸,“连我的衣服都够不到,还想杀我?” 谁知三娃喘了口气后,依然提着刀冲了过来,娄乐歌皱着眉头,一脚踹了过去,只听蓬的一声,三娃就像撞上了一辆战车,整个身体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飘了出去,正好落在梅克斯身前。 梅克斯握着还未出鞘的长剑在他脑袋上拍了拍,赞许道:“哟,小伙子虽然刀法不行,但精神可嘉啊。” 就在这一刻,他离这个半兽人的少年不到半匹马的距离,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他脸上的雀斑,可是他觉得有些地方不大对劲,因为那雀斑旁边竟然出现了两个小酒窝。 “主子当心!”一声沉闷的吼声炸响,只见巴扎一步蹿出两三米,直奔梅克斯。 三娃等这一刻等了很久了,他突然一笑,左手猛地扯住梅克斯的长剑,梅克斯冷不丁地一吃力,整个身体向马下弯去,三娃右手的柴刀已经挥在空中,柴刀带着风声呼啸,一点儿也不像刚才和娄乐歌拼打时那样软绵无力。 这是他的计划,反正大家都逃不了一死,还不如把这个所谓的主子杀了,好歹也能赚回来! 眼看着柴刀就要落在梅克斯脖子上时,突然一道大力传来,三娃整个身体向后高高抛弃,他瞪着眼,看见了那个叫巴扎的汉子向自己的方向奔来,像是一头愤怒的公牛,要把他碾压成碎片。他的脑海里全是嗡嗡的响声,时间突然变得很慢,他看着巴扎满眼通红地跑过来,他飘起的衣襟,巴扎脚下翻飞的草屑,一切都像是放慢了无数倍,他突然感到嘴里的腥甜,五脏六腑像是都碎了一般,我这是要死了么,他想到。 自己被撞的这么高,会被摔死吧?就在要落地的一刻,他闭上了眼睛,却突然感到有一双手将自己抱住了,是盘鞑天神吗?他这样想着,父亲,我来看你来了。 娄乐歌将三娃轻轻放在地上,再将长刀往身前一放,巴扎感觉到了危险,拔出了斩马刀,一刀挥下,两刀撞在一起,擦出一蓬火星。只用了一刀,两人便再次分开。 巴扎一击不成,绕到了梅克斯身旁,警惕地看着这个小子。 所有的事情几乎在瞬间完成,众人这才反应过来,纷纷上前扶起三娃,又看着挡在最前面的娄乐歌,那背影像阿勒雪山般高大。 “有意思,”梅克斯拍了拍手,“能接下巴扎两刀而丝毫不乱的人,可是稀有品种。” 娄乐歌盯着梅克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要不这样吧,看你也是个人才,想不想到我麾下做事?每个月五百个金币,吃香的喝辣的玩漂流女人,我有的你都有。” 娄乐歌依旧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那就是愿意咯?”梅克斯喜上眉梢,但是转念一想,觉得这小子不可能就这么容易就屈服的,“还是不愿意?” “哦。” “你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意思?”梅克斯捉急了,正此时一个罩着件灰袍的老头走了过来,骑士们让开了一条道,老头进去后又堵住了缺口。 “他是在玩你呢。”老头站在梅克斯身旁,小声说道。 “玩我?”梅克斯这才反应过来,怒极反笑,“从来都是只有我梅克斯玩别人,还没人敢这般戏弄老子的,不过七老,你怎么现在才过来?” “人老了,经不起颠簸,哪里能像你们这些年轻人。”老头说话带着嘶嘶声,像是毒舌涂着信子。 有了这两位,梅克斯再无忌惮,要说科尔扎勒草原真正危险的人,只有月神古堡里那几个老不死的,至于这个小子,如若浮云,他对灰袍子老头抱拳致歉,然后转过身说着对娄乐歌说道,“小子你说吧,想要断手断脚还是剥皮?” “哦?”娄乐歌这次是用了疑问语气,“还有的选?” “小恩人,你快走吧,不要管我们了!”喀秋莎吼了一句,山羊胡子也说劝说道:“你已经救过我们一命了,没必要再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 诺川一咬牙站了起来,挡在娄乐歌身前,“小子,你先走,这里我来挡着。” 娄乐歌噗地一下笑了出来,推开营养不良的瘦小诺川,“瞧你那小样,还没对面那位大腿重,能挡多长时间?还是听马上的这位把话说完嘛。” 诺川还要想说什么,却被娄乐歌一把推开,又跌到了喀秋莎温软的怀里,“说吧,什么断手断脚,又怎么个剥皮法?” “这个很简单嘛,”梅克斯玩味说道,“断手断脚,就是砍掉四肢,埋进土里,只剩一个脑袋在外面,不过你放心,我会给你止血的,不然死的太快就没意思了,至于剥皮嘛,”他转过身去看身旁的老头,“七老可是行家。” “如果我都不选呢?” “那就更好说了,先断手断脚,再剥皮抽筋,”梅克斯一摊双手一耸肩,“就这么简单。” 娄乐歌依旧不咸不淡的哦了一声。 “这小子看着不错,”老头转过身对梅克斯说道,“要不老头子先和他耍耍?” “哪里用得着七老出手,”壮汉巴扎走了过来,“这小子是巴扎的人了!谁也不要抢!”说完脚下发力,整个身体猛地冲出。 娄乐歌一脚蹬地,双脚下炸出两个大坑,草屑翻飞,身如离弦之箭,越过巴扎头顶,一掌按在眉开眼笑的梅克斯头顶,将其拖下战马。 “娘西皮,叫你剥皮抽筋!” 第三十九章 皮肤硬化 娄乐歌屈指成抓,像八爪鱼一般紧紧黏住梅克斯的脸,一口气奔出七八米,将其在草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印痕。(..info) 巴扎暴喝一声,止住向前冲势,折回身反扑过来,众骑士也回过神来,丢弃了小部落的老弱妇孺,纷纷驱马过来夺回主子。 那十人长骑术最为精湛,一匹青色战马越众而出,轰隆隆碾压过去,奔行中抽出斩马刀,蓄势发力,借着奔马的冲击力,哪怕是一般的护盾也能斩断,他猛吸一口气,挥刀砍下,势必要将这个胆大包天的臭小子拦腰斩断。 娄乐歌察觉到背后刀锋所至,一缩手一翻身,将摔得七荤八素的梅克斯挡在身前,十人长急忙收刀,斩马刀凛冽刀锋擦过梅克斯的衣襟,划开一条口子。 一瞬间,十人长偏离两人一匹战马的宽度,他的马术精湛,刀术也丝毫不弱,斩马刀在在空中划出一个倾斜圆弧,他猛地一个后仰,斩马刀向后刺去,这招脱胎于回马枪,他用刀做枪,端的一个防不胜防。 娄乐歌眼睛一眯,长刀挡在面前,斩马刀斜刺在长刀背脊,失去原有轨迹,擦着娄乐歌耳旁而过,金属摩擦的嗡嗡声不绝于耳。 斩马刀余势未尽,十人长见一击未果,一番手腕,化竖刺为横劈。 “下来!”娄乐歌大喝一声,抓住十人长手腕,顺势一拖,将其拉下地,用从三娃那夺过来的长绳困住梅克斯手腕,另一端系在腰间,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肚,扬长而去。 “妈的!”巴扎奔跑过来,望着渐行渐远的娄乐歌,猛地一脚踩在那十人长胸口,借势向上一跃,撞开身旁一骑,夺了马追过去。十人长胸口向下凹陷出一个巨大缺口,已然气绝。 娄乐歌纵马狂奔,回头看了一眼被拖在马屁股后的梅克斯,扯开嗓子喊道:“怎么样?好玩吗?” 梅克斯蹬着腿,却无奈速度太快,根本站不起来,背后传来阵阵火辣辣的疼痛,手腕处已经失去了知觉,他喷了口唾沫,骂骂咧咧道:“狗日的,有本事放了我!” “放了你干什么?”娄乐歌头也不回地道,“等着你给我剥皮抽筋?哥还没这么傻。” “只要你放了我,”梅克斯忍着背后的剧痛说道,“咱们一命换一命,两清!” “我一个流浪汉的命可没有你这么金贵。”娄乐歌努了努嘴,再转过头,看着渐行渐近的骑兵,说道,“而且你这家伙一看就不是善类,你的话骗三岁小孩还可以,骗哥,还早了一百年。” 娄乐歌加快了马速,梅克斯只觉得耳旁的风呼呼作响,后背钻心疼痛,衣服已经磨的残破不堪,只剩下几块破布挂在身上。 娄乐歌察觉到了坐下战马的步伐越来越凌乱,喘气也变得沉重起来,再看看身后越来越近的追兵,犹豫了一下,向后喊道:“你不是要我放了你吗?” 梅克斯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喊道:“当真?” 娄乐歌遥遥地冲着他笑了笑,勒住缰绳,战马一个回旋,再一刀砍掉绳子,梅克斯滚出十几米才停下来,娄乐歌再提马速,丢下梅克斯向前奔逃。 巴扎舍弃了战马,高高一跃而起,落在梅克斯身旁,一把扯开梅克斯手上的绳索,急切问道:“主子,没事吧?” “别管我!”梅克斯吐了一口浓痰,恶狠狠道:“去把那小子抓过来,我要将他千刀万剐!” 一骑翻身下地,让出了战马,梅克斯上了马,索性脱了衣服,露出黝黑一片的胸毛,甩开膀子向前追去,巴扎自顾自地摇了摇头,这个主子长了这么大,什么时候被人这么羞辱过?看来这一次肯定是要发狂了。 没想到娄乐歌那家伙却在不远处停下,梅克斯定眼一看,啧啧,小子身旁的马匹已经翻倒在地,口吐白沫了,现在跑不掉了,定要玩死这家伙,他收住战马,挥了挥手,身后赶来的骑士们将那小子团团围住,只在中央空出一块二十米见方的空地。 梅克斯拉了拉马头,阴狠笑道:“你倒是逃啊!” 站在地上的兽族少年摇了摇头,并没有一丝慌乱,“不逃了。” “现在再问你一次,”梅克斯微微俯下身,戏谑道:“是断手断脚还是抽筋剥皮?” 娄乐歌身形暴起,提起身旁战马双腿原地一转,口吐白沫的战马如攻城巨石一般向梅克斯砸去,巴扎猛地上前,一跃而起,双手托住马头向下一按,再一掌拍下,五六百斤的战马头着地,摔成一堆肉泥,看的四周骑士一片惊呼。 巴扎重重落地,也不停息,一个箭步跨出,斩马刀拖地,划出一道长长沟壑,临近娄乐歌时猛地一个横切,刀锋划成一个圆弧,却被娄乐歌一刀挡下,几番接触,巴扎已经对这名少年多少有些了解,也不指望能一两刀就能将其击毙,左手一拍刀背,欺身上前,以一身蛮力将其挤向骑兵的围猎圈子。 娄乐歌双脚一蹬,陷入地下,划出两条深深沟槽,硬生生止住退势,猛地抽出长刀,一个转身,挥刀成圆,斩向壮汉双腿,逼迫其横刀阻挡后弃刀,双手成爪,抓住壮汉双肩,一个原地起跳,高高跃起,如旱地拔葱,将威猛汉子以一个过肩摔高高抛起,落地时握住插入草地的长刀,拖着刀向巴扎的落地处奔去。 已经到了骑兵围猎边缘,七八个骑兵围上前来,斩马刀一刀刀招呼过来,娄乐歌挑拨掉三四刀后放弃了猎杀巴扎的绝好机会,退后两步。 巴扎落下后正好砸中一个倒霉骑兵,连人带马一起砸死,他摸了摸嘴角渗出的一丝鲜血,踩着骑兵的尸体,推开包围圈走了进来,冲着娄乐歌吐出一口带血浓痰,捏了捏拳头,骨节噼里啪啦作响。红了眼的巴扎顺手扯起身旁两条马后腿,原地一转,连人带马向娄乐歌甩过去,“还你!” 可怜的骑兵还未反应过来,就被一刀暂成两段,第一次杀人的娄乐歌眯眼成缝,任由骑兵的热血浇在自己身上,一丝莫名的悸动在心里生成,他皱了皱眉头,想要摸清楚心中的那抹异样的感觉来自何处又去向了何处。 巴扎没有给他多余的时间,抛出那一人一马的下一刻就顺势前奔,为了获得速度,他索性抛开了半人长斩马刀,血雨中,竟然看到那小子还在怔怔出神,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他双手抱拳,猛地轰向这小子的胸口。 娄乐歌回过神来,看着快要贴到胸口的双拳,挥刀格挡,却只听铛的一声金属撞击声响起,巴扎的拳头只是稍微改变了一下方向,砸在他的左肩,整个人被轰的倒飞而去。 刀砍不断的双手,这不能用皮糙肉厚来解释了,只能说明是某种魔法护持,就像之前在水痕谷遇到的三级豹王,能将自身的魔法融入毛发上,使之变为如铁刺一般。 娄乐歌整个身体向后坠落,眼角余光瞟向奔袭过来的巴扎,果然见到他双手的皮肤隐隐地泛着白光,也粗糙了很多,一块一块布满了裂痕,像是老树皮,又像是剥落的山岩。 娄乐歌一个翻身,按在得理不饶人的巴扎肩膀,落地如蜻蜓点水,双手一拧,四两拨千斤,怎奈拨不动这个皮糙肉厚猛人的万钧攻势,一退再退,期间还挨了七八拳,五脏六腑一阵翻腾,猛地一口鲜血喷出。 眼看着就要进入围猎骑士身前,娄乐歌毅然转身,横刀挡住迎面而来的斩马刀,扛住背后实打实的两拳重击,长刀一挑,从马肚子下刺入,直接扎进马背上的骑士身体,也不去看那倒霉骑士痛苦模样,手腕一个翻转,将骑士和战马的肚子搅的稀烂,突然察觉到背后的拳风,抽出长刀,再一个侧身,巴扎砸向自己后脑勺的的威猛一拳和迎面砍来的斩马刀相撞,斩马刀寸寸碎裂。 娄乐歌脚尖着地,如陀螺一般旋转,砍断七八只马前蹄,失去重心的战马一个前扑,四个骑士正撞在舞成圆的刀锋上,都是胸前一刀,深可见骨,当场死绝。 娄乐歌脚尖轻点,如游龙走蛇在众骑士间游走,和当初逃离艾尔基亚村子被狼骑包围时如出一辙,但是正规军的狼骑都拿他没有办法,这些家族的山寨骑兵更是显得束手无策,几个呼吸之间就被斩杀十七八人。 巴扎杀红了眼,撞开挡在前面的两名骑士,踩着满地腥臭的内脏和尸骨,终于看到站在中央持刀而立的小子,抹了把脸上鲜血,二话不说就冲上去,近身时左脚猛然踏入草地,身如拧绳,右脚蓄势而出,一个横扫千军。 娄乐歌向上一跃,躲过了来势汹汹的一记鞭腿,却没想到这并不是巴扎的真正意图,只听身下猛男暴喝一声:“去死!” 右拳头如流星下坠一般砸过来,娄乐歌咬牙一顶肩,拳头砸中肩膀,肩骨尽碎。他忍着剧痛抱住袭过来的拳头,半空中一个翻身,长刀砍向巴扎敞开的胸口,这类中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终于有了成效,长刀在巴扎胸口留下长长的一条口子,深可见骨,娄乐歌戏谑一笑:“看来你只是拳头硬啊。” 姗姗来迟的灰袍老人站在一直冷眼旁观的梅克斯身旁,皱着眉头道:“主子,看来这小子不好对付啊。” 梅克斯眼中闪过一抹阴蛰,点了点头,“有劳七老了。” 灰袍老人缓缓取下扣在头顶的帽子,露出一张无比苍白的脸,笑了。 第四十章 一刀两断 娄乐歌只觉得后背传来一阵凉风,转身一看,竟是那个一直让他警惕地老头。 七老的视线直接越过了娄乐歌,望向他身后的巴扎,后者回以微笑,一把扯下身上鲜红衣衫,当做绷带缠绕在胸前,将那一道三指宽的恐怖伤口绑住,便再也不管。 老人笑了笑,点点头,从袖口中取出一只袖珍弓弩,低声念起了咒语。 与此同时,巴扎悬在嗓子眼的心总算是平静落到肚子里,咧嘴一笑,猛地大踏步向前,速度丝毫不减。 娄乐歌一个侧身,让开巴扎的拳头,眼角余光却一直留意着给人阴冷感觉的那名老人。 巴扎一击未中,一个滑步,一个撞肩过去,将娄乐歌撞退两步,再欺身上前,拳头雨点般地砸下。娄乐歌伸手格挡,再乘着巴扎收腿的间隙挥出一刀,两人拉开了距离。 灰袍老人一直在边上游走,并不上前,娄乐歌几次突袭,都被巴扎阻拦,“小子,这次看你还能往哪跑!”巴扎一咧嘴,从背后猛地拦腰抱住娄乐歌,两人身上骨头如爆竹般节节炸响,娄乐歌只觉得自己像是被一条巨蟒死死缠住,只有呼气没有进气,猛地一跺脚,踩在巴扎脚上,巴扎条件反射一般弓起腰,娄乐歌扬起脑袋向后一撞,巴扎鼻梁塌陷,血肉模糊。 但是他依旧死死抱住了娄乐歌。 千钧一发之际,却见一道火红亮光从灰袍老人的袖珍弓弩中射出,直扑娄乐歌面门。 娄乐歌眼见着躲不开,一咬牙,双手结印,突然就是一道亮光闪过。 巴扎看着空无一物的怀里,再看看站在左右一模一样的两个娄乐歌,顿时愣住了。 所有骑士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人眯着眼盯着凭空蹦出来的两人,良久,才说出一句话,“你是火刃氏族的后人?” 两个娄乐歌都不说话,丢开巴扎,心有灵犀般提着刀向老人冲过来,“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info超多好看小说]” “卡利多姆大陆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出现过影分身这个技能了,老头子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老人身形如鬼魅,躲过娄乐歌的一刀,收起袖珍弓弩,像是预见了身后长刀一般,再猛然低头,躲过另一个娄乐歌的偷袭,再转过身,面对两个娄乐歌,疾步后腿,途中挥舞着衣袖,又是一道红光向娄乐歌激射而来。 娄乐歌一个侧身,躲过红光,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却突然听见背后一阵急促脚步声,转过头正好迎上巴扎的拳头,被一击轰出五六米,他爬起来,吐了口唾沫,微眯着眼望着偷袭的巴扎,猛然提刀向前扑去,另一个娄乐歌也伺机而动,挥刀向巴扎头上砍去。 面对前后夹击,巴扎猛地向一旁翻滚,两个娄乐歌挥舞着长刀紧追不舍,一前一后显得十分默契。 巴扎双手相叠挡住迎面砍来的一刀,刚松了一口气,却只觉双腿被抓住,整个身体向后一滑,迎面又是一刀,再次伸手去挡,噔的一声,手臂上的粗糙皮肤如被烈日晒过的山岩一般块块落下。 娄乐歌摸了摸刀刃,再拾起地上拇指大小的薄薄碎片,喃喃道:“看来也不是砍不动嘛。” 他正要一刀落下,却觉得手臂上一阵酥麻,猛然转过身,却见到身后老人黑洞洞的袖口。 三两步退了出去,影分身的手臂上也和自己一样有一个细小的孔洞。 巴扎突然笑了笑,拍地而起,一拳砸向影分身的胸口,想象中的沉重感并没有出现,这小子像是一只断线的风筝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化为一道青烟。 “可惜只是一级的影分身。”灰袍老头阴冷的声音在娄乐歌身后响起,“大英雄格罗姆·地狱咆哮的后人竟然如此孱弱,看来英雄的黄金时代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info好看的小说)”老头脸上露出惋惜之意,顿了顿,说道:“知道他们为什么称呼我为七老吗?” 娄乐歌盯着他,并没有说话,手臂上的酥麻感越来越清晰,两个深红的小孔四周已经变得红肿,他握紧了手中的长刀,退后了两步。 灰袍老人脸色苍白的可怕,但是依然露出了一抹瘆人的笑容,他张开了嘴,细长的舌头鲜红胜血,如毒舌吐信,“墨索里安的广阔领地有一种毒蛇,名为七步蛇,只要被它们咬一口,一般人在行走起步的时间内都会毒发身亡,”他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给了他太多惊讶的少年,“但是你到现在都还没死,说明你的确是火刃氏族的传人,拥有英雄的血脉,但是,你还是太弱了!” 老人一挥衣袖,又是一道火红的亮光激射过来,娄乐歌躲闪不及,只得挥刀挡住亮光的去路,却没想到那道亮光却像活物一般,在刀身上一个弹射,击中了娄乐歌的大腿,仔细一看,却是一只细长的小红蛇,一口咬在娄乐歌大腿上,整个鲜红蛇身瞬间化为齑粉。 下一刻,绕道娄乐歌身后的巴扎冲了过来,如猛牛一般撞在娄乐歌后背,娄乐歌嘴里一甜,喷出一口鲜血,眼前一黑,向前翻滚十多米才停下来。 七老破天荒地对巴扎露出了笑容,伸出拇指,再转过头看向骑在马上的梅克斯,悠然道:“主子,完事了。” 梅克斯望着倒地不起的娄乐歌,砸吧着嘴,问道:“七老刚才说他是火刃氏族的传人?” 老人露出缅怀的神色,看了躺在地上的娄乐歌一眼,“应该错不了,据我所知,在卡利多姆大陆,只有火刃氏族的后人才能使用影分身这个技能,当年英雄的黄金时代,大英雄格罗姆·地狱咆哮手提长刀,从卡利多姆大陆打到东部王国,直接打进了联盟的洛丹伦王国的国都城,洛丹伦王国的重骑军和法师部队在城外布下了重重禁制,却没想到格罗姆·地狱咆哮竟然用四个影分身和他们纠缠,本尊竟然直接出现在了皇宫里面,对当时最强大的王国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耻辱。” 梅克斯皱了皱眉头,说道:“这件事情我也听过,但一直以为是被夸大的传奇,一个人怎么能闯入洛丹伦的皇宫?” “当时传言格罗姆·地狱咆哮是十级英雄,如果真是这样,能做到那些凡人不敢想也不敢相信的事情,也就不足为怪了。”七老顿了顿,摩挲着拇指上的青铜古戒,继续道:“但是如今世道变了,也不知什么原因,英雄们修炼的速度明显缓慢了很多,别说十级英雄,就是八级也无人见过,九级就更加是传说中的存在了。” 梅克斯问道:“那不死亡灵的巫妖王,还有隐世的圣骑士帕拉丁,他们是多少级?” 七老笑道:“谁也不知道,这些人本来就是传说,主子也别想那么多,那些逆天般的英雄本来就少之又少,大陆现在的话语权终究是掌握在军队手中的,能消磨掉一个军团的英雄估计我们下辈子也不能见到了。” 梅克斯没来由的松了口气,又看向躺在地上的娄乐歌,问道:“那这个小子.?” “主子想怎么处置都行,自从光明圣殿一战之后,格罗姆·地狱咆哮就已经死了,几十年来,火刃氏族没落的厉害,已经不足为惧。” “那这家伙手中的刀?” “哪怕真的是传说中的那把格罗姆·地狱咆哮用过的刀,主子也没必要打它的主意,火刃氏族的佩刀都是和主人血脉相连,其他人得到它们,也不过是结实一点的兵器而已。” “那倒是可惜了,”梅克斯扁了扁嘴,翻身下马,慢慢走了过去,用长剑拍了拍娄乐歌满是血污的脸,“你也蹦跶了这么久,还是逃不了断手断脚剥皮抽筋的命。” “停留在宇宙中的烈火之渊。” 一个浑浊的声音在娄乐歌口中响起,梅克斯按住了长剑,疑惑地问道,“他在说什么?” 七老皱了皱眉,却听到又一个声音响起,“流连于岁月中的记忆之尘。” “这家伙疯了吗?”梅克斯一剑刺入娄乐歌的手臂,狠狠地搅动了两下。 “请回应我的祈求。” 娄乐歌略显浑浊的声音猛地炸响,再也不像是一个重伤的人能发出的声音,像是一条上古的巨龙在咆哮。 骑士们身下的战马开始躁动不安的踏着马蹄,草原上起风了,青草新抽出来的嫩叶在风中倒伏。 “重叠幻想与现实,描绘失落的纹章。” 那种可怕的脉动又回来了,他的身心在下坠,可怕的力量仿佛火焰一样流向全身,身体止不住地颤抖着,他的眼前开始发黑,黑色越来越浓郁,长刀在手中变得很轻,刀身冒出了黑色的火焰。 血脉里杀戮的欲望将他吞噬,他渴望着血与火的力量,猛地握紧了手中的长刀,终于暴喝出最后一句话:“将痛苦与悲伤,降临彼身!” 风停了,时间静止了,一道四米长的刀锋闪电般划过,在地上留下了一道裂口,像是火龙燃烧的爪子划过,裂口处的泥土都被烘干了。 七老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像是家里粗心厨子经常烤焦的羊肉,他转过头,脸顿时变成一张白纸。 梅克斯被一刀切成了两半,骨骼经络和五脏六腑裸露在七老的面前,光滑的切口被高温瞬间封住,冒着烟,却没有一丝血流出来。 土拨鼠揽着祖尔克斯的肩膀,远远地看着那个兽族少年一刀将人砍成两半,咂舌道:“小少爷,那就是你拜山头的大哥?”见小少爷不说话,他又转过头对身旁小队长说道,“这小子不简单啊。” 沉默寡言的冲锋队小队长罕见的皱起眉头,并不理会这个大门牙话痨,倒是身旁小山一般耸立的麦尔斯说话了,“这小子有点意思。” 第四十一章 土拨鼠 艾伦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低的云,厚厚的云层挡住了太阳,像是一张巨大的被子盖在草原上,他觉得自己伸出手就能摸到头顶的云层,但是他不敢,怕把云层捅坏了,天要塌下来。(..info) 小男孩儿钻进了帐篷,姐姐尼亚拧干了水,将热毛巾敷在大哥哥额头上,他的两只大眼睛转了转,提着小木桶吭哧吭哧跑到小河边,打了一桶水,又吭哧吭哧跑回来,趁姐姐不在,将大哥哥额头上的热毛巾取下来,放到小水桶里,沾了凉水,拧干,再敷在大哥哥额头上,嘿嘿笑道:“这样就不热了。” 祖尔克斯揉了揉小男孩的脑袋,将蜷缩在娄乐歌怀里的小羊羔交到小男孩手中,小羊羔咩咩叫了两声,男孩手指抵在唇间,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小羊羔还竟然真的不叫了。 祖尔克斯笑了笑,看向大眼睛大门牙的土拨鼠,却见这个话痨罕见的闭上了嘴,拿着小刀在娄乐歌左肩的伤口处捣鼓,神色专注。 “肌肉坏死了,裂了一块骨头,幸好筋还没断,”他说,“酒。” 小男孩哦了一声,甩开两条小细腿儿一溜烟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拿回来一只酒囊,递过去,道:“喀秋莎婶婶家的,大门牙叔叔省着点喝,这是最后一囊了。” 土拨鼠愣了愣,砸吧着大门牙,“这酒可不是用来喝的。”他把酒倒在手上,洗了洗,然后看了看艾伦说道:“我要清理伤口了,少儿不宜诶!” 艾伦嘟囔着嘴,“我才不是少儿呢!”但是当看到那深可见骨、血肉模糊的伤口,他终于忍不住跑了出去,蹲在地上呕吐。 土拨鼠是风虎骑冲锋队的老队员,处理伤口自然不在话下,割掉娄乐歌肩膀上的碎肉和腐肉,清洗之后三两下包扎好,看着取出来的三块拇指大小的碎片,说道:“没想到那个叫巴扎的家伙竟然得到了山岭巨人的石化术。” “那不是暗夜精灵族的法术吗?”祖尔克斯问道。 土拨鼠洗干净手,点点头,“小少爷也不用担心,这种石化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习的,至少在墨索里安家族里,估计也就一两个人能学会。” “我不是担心这个,”祖尔克斯看着昏厥中依然皱着眉头紧咬着牙的娄乐歌,担忧的说道,“他的伤很重。” 土拨鼠嘿嘿一笑,“这小子福大命大,死不了,不过也难为他了,一个人打这么多人,还中了那老东西的蛇毒,估计以后会落下病根了。” “我想给他解毒。”祖尔克斯平静而坚定的说道。 土拨鼠一愣,慌忙说道:“解毒可以回去再说,并不急于一时。” 祖尔克斯却摇头,“七步蛇毒是剧毒,再加上有那个老头的魔法加持,已经侵入到他的五脏六腑,回去就晚了。土拨鼠大哥,你能不能出去帮我看着门,不要别人进来。” 土拨鼠思索了一下,点点头站了起来,走到门口又转过身,问道:“小少爷,为了一个外人,值得吗?我可不想老大回来打我一顿。” 祖尔克斯笑了笑,挥了挥手,等到土拨鼠犹豫的出去后,他把手放在娄乐歌胸口,自言自语道:“对不起啊,当时我只是远远地躲着,始终没有勇气站出来,以后有机会的话,我希望能站在你身后。” ??? 帐篷里响起了断断续续的声音,时而响亮时而低沉,像是古老的歌声,又像是洪荒时代万兽的低语,艾伦抱着小羊羔,隔着帐篷,仿佛能看到日月星辰的转动,那古老的、坚定不催的力量波动在帐篷里四散开来,让他满是震撼的心突然就平静了下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帐篷上有个影子,显得很是瘦小,歪歪扭扭地挥着手,跺着脚,像是祭司们跳着的古老的舞步。 土拨鼠斜靠在帐篷的骨架上,听着祖尔克斯若有若无的咒语梵唱,看着北方的天空,喃喃道:“老大,要下雨了呢。” ???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喀秋莎讲完话,端坐着,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高大的男子,一道恐怖的伤口从他的左肩化到了右边腰部,她想不通当初受伤时这个小山一般雄壮的男子是如何活下来的,就像她想不通为什么娄乐歌那个小子有这么强大的能力和生命力,今天发生的一切完全超出了她理解的范畴。 从老族长安东尼的失踪到郭尔巴巴的背叛,再到突然冒出来的梅克斯一行人,她将经历的事情了出来,帐篷里很安静,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她感受着从这个高大男子身上传来的威压,瞥了一眼身旁低着头的诺川,后者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又慌忙把头低下。 终于,那个光是坐着就有半个帐篷高的男人睁开了眼睛,灰色的眸子闪过淡淡的笑意,他说:“你们做的很好,和你的族人搬到东边去吧,去找一块草场,在那里,你们能活下去。” “可,可是,”喀秋莎颤颤巍巍道,“那里,是月神古堡的领地。” “你是个聪明人,”高大男子站了起来,脑袋几乎快要抵到帐篷顶部了,他看着喀秋莎,道:“你应该已经猜到了我们的身份,只是没有勇气承认罢了。” 喀秋莎低下了头,不敢去看高大男子那双灰色的眸子,她觉得她快要窒息了。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月神古堡的人了,将永世受到暗影家族的庇护。” 高大男子丢下一句话,喀秋莎猛地扑倒在地,前额贴到了手背上,有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流了出来。 男子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低着头弯着腰钻出了帐篷,“我叫麦尔斯,有人询问时,你就报上我的名字。” 土拨鼠见到麦尔斯出来,连忙迎了上去,道:“话问出来了,那小子叫娄乐歌,是火刃氏族的后裔,应该是从阿诺会馆那边过来的,再之前,就不清楚了。” 麦尔斯下意识地摩挲着在腰间缠绕了两圈的粗大铁链,低声说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是小少爷说的,”土拨鼠回答道,“他和一个叫做斯蒂芬的商人护送一部分钥匙过来,据说是为了报酬。” “恐怕没有这么简单,”麦尔斯走上一个小土坡,看着满心欢喜的老弱妇孺收拾东西,喃喃道:“那可是传说中的血脉啊。” “消息已经送去老大那里了,也不知道老大会怎样处理这凭空多出来的一个变故。”土拨鼠说着,眼中闪着亮光,隐隐有些兴奋了,“墨索里安那老不死的肯定不会想到儿子会死在这这里,偷鸡不成蚀把米,估计肠子都悔青了,真想看看他的表情。” 麦尔斯转过头说道:“老大的心思你就别去揣摩了,至于墨索里安那老头子,到时候我提着他的脑袋来给你看就行。” 土拨鼠愣了愣,显然是被麦尔斯这豪气云干的话给镇住了,但是他毫不怀疑麦尔斯有这个能力,那个叫巴扎的家伙在他手下没有撑过半分钟,就被生撕成了两半,再想到这变态一个猛子扎进吓破了胆的骑士堆里,片刻功夫就留下了二三十个尸体,土拨鼠没来由的吸了口气凉气,要是有十个八个麦尔斯,往墨索里安主城这么一丢,也就没有他们冲锋队什么事情了。 他收起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念想,遥遥的看着袍泽们提着人头回来,心里涌起一阵羡慕,十个人头就是一片草场啊。 “小少爷现在情况怎么样?”麦尔斯看着土拨鼠张着嘴,露出大门牙发愣,猛地一拍他的后脑勺,土拨鼠一个趔趄,险些扑倒在地。 不敢怒不敢言的土拨鼠摸着生疼的后脑勺,讪讪道:“睡下了,和娄乐歌那小子躺一块了。” 他晃了晃脑袋,看着搬家迁徙的人,道:“要不要把这些人也做了?” 麦尔斯摇了摇头,“他们知道的不多,没那个必要。” 土拨鼠笑道:“我只是开个玩笑,要真的把这些人都杀了,小少爷还不得跟我翻脸?到时候估计老大都救不了我。” “你知道就好。”麦尔斯不想再和这个话唠没事找事,迈着大步子走开了,找不到人说话的土拨鼠左看看右看看,跑去逗抱着小羊羔的艾伦去了。 小男孩儿坐在土拨鼠的肩膀上,一只手抓着他的头发,一只手拿着一坨烧牛肉,满嘴油腻,“大门牙叔叔,”他问道,“大哥哥什么时候醒过来啊?” 土拨鼠抓着小男孩的双脚,不让他掉下去,慢悠悠地走着,“你小子想要干什么?” “艾伦想学刀啊,”小男孩儿咬了一口牛肉,艰难地嚼着,“但是大哥哥说要等艾伦长到十八岁才教我。” 土拨鼠拍了拍小男孩的屁股,笑道:“那你小子可有福气了,火刃的刀法可不是一般的厉害。” “什么是火刃啊?”艾伦问道。 “呃,就是很厉害的一群人,像你大门牙叔叔一样。” “吹牛!”小男孩把剩下的牛肉一把塞到土拨鼠嘴里,“要是大门牙叔叔也厉害,那为什么刚才不去追坏人?” 土拨鼠嚼着牛肉,含糊不清道:“老子很低调好不,这种表现的机会当然要让给别人了。” 第四十二章 分别 老墨索里安躺在虎皮椅上,侍女的青葱细指捻了一颗新鲜葡萄放入他口中,年龄比她祖父还大两岁的老头吃着葡萄,一口轻轻咬住她的手指。(..info无弹窗广告) 姿色绝佳的曼妙侍女愣了愣,一抹羞红浮上脸颊,矫揉地说了句老爷您坏,半推半就地抽出手指,面无表情地压下心中厌恶,刚要退下,冷不丁地被一只长满老人斑的枯槁手臂揽入怀中。 老墨索里安在侍女丰硕翘臀上使劲捏了捏,弹性十足,浑浊双眼直勾勾盯着侍女胸前那对壮硕,咽下口水,对这个想不起名字地侍女说到:“美人儿,今晚陪老爷睡吧。” 侍女扭动着细腰作势要逃,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脚下一滑,又重新跌坐在老头怀里。 书房的厚重雕花檀木门上传来轻轻叩门声:“大人,菲力大人求见。” 老头皱了皱眉头,挥了挥手,侍女识趣的站到一旁,整理凌乱衣衫,老头咳了咳,埋怨道:“大晚上的,让他在大厅里等着。” “可是,菲力大人说是急事。” “这个老不死的家伙,就他事情多!”老墨索里安骂骂咧咧,“告诉他我马上就过来。” “是,大人。”门外响起了轻微的急促脚步声,仆人显然是跑开的。 老墨索里安站起来,从精致银盘中捻起一颗挂着水珠的葡萄丢到嘴里,临走前还不忘在侍女翘臀上拍一把,惹来一阵娇呼。 上百只银白色蜡烛将大厅照的恍若白昼,擦拭的如镜面光亮的地板反射着烛光,菲力站在大厅的中央,焦躁地踱着步子。 风吹雨斜,雨拍窗台,仆人匆忙关上了窗户,再回过身来,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看到被淋成落汤鸡一般的菲力大人,心里一阵烦躁,念叨着等会儿又要擦地板了。 良久,大厅的门被推开,老墨索里安终于慢悠悠走了出来,一屁股坐在垫了三四层毛绒毯的大椅上,没好脸色的说道:“菲力,要是你没个让我满意的缘由.” “大人!”还未等老墨索里安说完,菲力猛地冲了过去,“出大事啦,梅克斯少爷,梅克斯少爷他.。。” 铁甲男子将手中的信纸揉成一团,丢入火中,掀开帘子,望向雨暮中的雄伟主城,咧嘴浅笑。 ??? 祖尔克斯晃了晃脑袋,依然是晕晕乎乎的,尼亚递过来一个酒囊,关切地问道:“祖尔克斯哥哥,还要么?” 祖尔克斯一个劲儿地摇着头,脸颊上满是红晕,他本来就不习惯喝酒,才被娄乐歌灌了几口,只觉得头晕眼花,他伸出手接过娄乐歌递过来的衣服,紧紧地裹在身上,打了个喷嚏。 娄乐歌要去拿尼亚的酒囊,小女孩却连忙把手收了回去,“大哥哥你可不能再喝了,酒都快被你喝光啦!” 娄乐歌讪讪地收回手,满脸疑惑地问道:“为什么给他喝,不给我喝?” 尼亚鼓起腮帮子,道:“祖尔克斯哥哥这么冷,喝酒能暖身子,以前冬天太冷的时候,阿爸出去打猎,总是带几囊酒呢。” 娄乐歌连忙从行礼里扯出来一件衣服套在身上,故意抖啊抖,厚着脸皮说道:“哎呀,我突然也冷起来了。” 太假了,小姑娘白了他一眼,把酒囊紧紧抱在怀中,不搭理他。 骏马拉着板车,车上装着帐篷和行礼,长长的队伍一路向东而去。几十号的风虎骑远远地跟在队伍后面,沿途有几次遇到其他部族的半兽人,也只是远远地看着,丝毫不敢靠近。 尼亚坐在板车边缘,风吹起她的长发和衣裙,瘦小的身子沉默着,像是草原土丘上引路的石堆,安安静静地守着自己的宿命。 艾伦抱着小羊羔坐在板车后面,悄悄从发呆的阿姐身上偷过来酒囊,递给了娄乐歌,笑了笑,憨态可掬。 娄乐歌竖起了大拇指,灌了一口酒,觉得味道有些熟悉,这才想起是老族长珍藏多年的虎骨酒,上一次喝的时候还有斯蒂芬那个胖子商人在场,那次吃的是什么他倒是记不清了,但是对这个虎骨酒的印象尤为深刻,他突然有些想念那个大大咧咧的老族长了。 “这是最后一囊了吧。”他想着,舍不得了,把酒还给了艾伦,小家伙拿着酒囊,偷偷摸摸抿了一口,连忙吐着舌头,显然是辣到了。草原人爱喝酒,成年半兽人喝酒就如喝水一般,但是这虎骨酒比一般的酒要烈很多,就和啤酒跟二锅头一般,两个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那一次自吹尝遍天下美酒的斯蒂芬一顿饭的功夫就被老族长灌趴下了,第二天走的时候还晕乎着。 艾伦刚要把酒囊放回去,却被土拨鼠拿过去了,也只有酒能堵住这个话唠的嘴了,他张开大门牙,咕噜咕噜几口,酒囊瘪了,然后意犹未尽地望了望艾伦,小男孩耸耸肩,示意没有了,他这才调转马头,是到别处找酒喝去了。 艾伦两只脚悬空,来来回回摇晃着,破旧的板车吱吱呀呀地响,他摸着小羊羔的脑袋,转过头,盯着娄乐歌,问道:“大哥哥,我们还能见面么?” 娄乐歌打了个嗝,道:“谁知道呢,世界这么大。” 艾伦捏着鼻子一阵猛扇,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和天空,满脸羡慕地说道:“要是以后也能像大哥哥一样去外面的世界冒险就好了。” 娄乐歌笑道:“你这个小身板,还是好好长的壮实一点再考虑这个问题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小家伙顿了顿,道:“艾伦想学刀。” 娄乐歌瞥了瞥挂在他腰间的那把弯刀,说道:“那个大门牙叔叔不是教过你两招吗?你学会了?” 小男孩赌气道:“艾伦才不要学他的刀呢,一囊酒换一招,等艾伦学会了他的刀法,家里都要穷死啦。”他突然悄咪咪回头看了看尼亚,然后把身子靠了过来,贼头贼脑地小声说道,“喀秋莎婶婶今天早上来找姆妈,领过来一个小哥哥,说是要给姐姐提亲的。” “哦?”娄乐歌的八卦之火燃烧起来了,“给哥说说,怎么回事!” “大哥哥你小声一点,”小家伙气急败坏道,“别给阿姐听见啦,不然又要打艾伦的小屁股了,姆妈笑呵呵答应了,但是阿姐好像有点不高兴。” “这又是为什么啊?”娄乐歌问道。 “肯定是因为那个小哥哥长得不好看,比大哥哥还丑,脸上好多雀斑的。”艾伦正说着,冷不丁被一只小手拧住了耳朵,转头一看,却是两眼瞪的老大的尼亚。 “呵呵。”娄乐歌看着要吃人一般的尼亚,三两下把衣服脱了下来,捂在祖尔克斯身上,“小歪啊,你现在还冷不冷啊,哥再给你加衣服。”他用眼角的余光瞟着小妮子,松了一口气,小母老虎终于转过身去了。 那个脸上满是雀斑的少年,娄乐歌想起来了,正是用计谋刺杀梅克斯的那人,有些时候,结局总是让人意外。 长长的队伍向东边行去,人们压抑着心中的惊讶、兴奋还有一丝恐惧,终于来到了古戈河河畔的一个渡口,远远地就看见了渡口忙碌的景象。 “可以雇几条船,”麦尔斯停了下来,指着渡口的方向,道,“再往北三十公里,就能到达我们的领地了。” 喀秋莎轻轻抹了抹眼角,对麦尔斯和他身后的风虎骑弯腰行礼,活下来的人们,老弱妇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儿,跟着喀秋莎弯着腰,神情肃穆。 “你们该谢的人不是我,”麦尔斯指了指斜靠在板车上,用长刀刮手指甲的娄乐歌,道,“是他。” 娄乐歌看了过去,挥了挥手,艾伦抱着小羊羔跌跌撞撞跑过来,张开了双臂,娄乐歌弯下腰,被亲了一口,他笑了,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将他抱了回去,交到他姆妈怀里,再小跑回来,翻身上马。 “艾伦要把那只宝贝小羊羔送给你,”祖尔克斯说道,“你为什么不要?” 娄乐歌笑道:“太小,还不够塞牙缝呢。” 祖尔克斯老气横秋地摇了摇头,明显不相信他的话。娄乐歌拍了拍马屁股,板车晃晃悠悠向北方驶去,自言自语道:“小羊离开了羊群,活不下来。” 祖尔克斯想了想,点点头,笑了,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狗尾巴草,学着娄乐歌的模样叼在嘴里,看着雨后的天空,空气中满是青草的味道。 娄乐歌拍了拍马屁股,问道:“小歪,什么时候教教我呗,就是你那个医疗术,挺好用的。” “可以啊,”祖尔克斯躺在板车上,念叨着:“&**……**&¥” “你在说什么?”娄乐歌扭过脑袋问道。 “这是咒语,”祖尔克斯说道,“学会三百五十九个发音,你就完成了第一步。” “呃,”娄乐歌的眉头搅成了一团,“你再念一遍。” “&**……**&¥” “.。” “很简单嘛,别泄气,你仔细听,第一个音要用舌头盯着下颚,再呼气,第二个音就有点复杂了,要用小腹的力量,舌尖抵在右下方的第二颗大牙上.” “还是算了吧,我放弃了。” 第四十三章 小二上酒 巴贝尔小酒馆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门口立着几个不知名巨兽的牙齿,高大的烟囱,冒着炼药时溢出的青烟,柜里面预备着各种道具,可以随时供客人们采购。那些南来北往的商人,每每花六七个铜板,买一瓶医疗剂,――这是上个世纪的事了,现在每瓶要涨到二十个――靠门口的巨牙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三十个铜板,便可以买一瓶净化药水,恢复一下精力,如果出到两个银币,那就能买一瓶生命药水,但这些顾客,多是雁过拔毛的行商,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那些雇佣兵,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生命药水和法力药水,慢慢地坐喝。 猴儿从十二岁起,便在巴贝尔小酒馆里当伙计,巴贝尔说,他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那些雇佣兵,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行商、脚夫,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医疗剂从药剂缸里舀出,看过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他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药剂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猴儿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他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巴贝尔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那个落魄的老家伙进店,才可以笑几声。 那老家伙是唯一站着喝药剂的人物。 老家伙一到店,在这一片混迹的脚夫和雇佣兵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史密斯,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巴贝尔说,“一瓶生命药水,一瓶净化药水。”便排出50个油滋滋的铜板。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去草场偷人家的绵羊去了。” 老史密斯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的。” 史密斯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套绵羊.那不叫偷.那是一种技术活,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英雄,威名不可侮也”,什么“虎落平阳被犬欺”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史密斯曾经是个佣兵,年轻时也风光过,但是后来老了被炒了鱿鱼,发了一笔养老费,他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是练过家子的,有些经验,便替人家看看院子,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和别人院里值钱的道具,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看院的人也没有了。史密斯没有办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鸡摸狗的事。但他在巴贝尔小酒馆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史密斯的名字。 史密斯喝过半瓶生命药水,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一旁的一个猎头者便又问道,“史密斯,你当真见到过大英雄格罗姆?地狱咆哮么?” 史密斯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一个英雄的技能也不会呢?” 史密斯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生不逢时”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猴儿会附和着笑,巴贝尔是决不责备的。 生意不太好,小酒馆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客人,都是混迹在这一片的雇佣兵,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空气里满满的微尘。 从科尔扎勒草原往北,只有这一条路,除了行商和雇佣兵,几乎没有一个多余的人,今天来的也都是常客,巴贝尔抬头笑了笑就吩咐小酒保猴儿去招呼客人,压榨民脂民膏而长得猪蹄子一般的手打着算盘,不时翘起嘴上两条肥滚滚香肠――又赚了一笔。 猴儿把抹布搭在肩膀上,蹭蹭蹭跑过去,笑问道:“队长,要点什么?” 那树魔狂战士把双斧往桌上一拍,道:“来三碗绿蚁酒,再来两碗烤牛肉!” “不要生命药水了么?”猴儿抹了抹桌子,赶走那只小指头大的顽强绿头苍蝇,说道,“今儿个是掌柜的的诞辰日,生命药水打七折。” 那树魔狂战士扣了扣牙缝里的肉渣,问道:“啥是诞辰日?” 没文化真可怕,猴儿暗道,昨天听史密斯说道城里的大老爷们都管生日叫诞辰日,自己活学活用,但没想到对牛弹琴了,他收起文艺腔,说道:“诞辰日就是生日,掌柜的今天过生日。” “扯!不是上个月才过了么?还收了老子礼钱。” “上个月是按照东部王国的日历算的,这次是卡利多姆大陆的记日法算的,不一样。” “球的不一样,整这么多幺蛾子,”树魔狂战士一拍桌子,肥硕的绿头苍蝇被一巴掌拍的稀烂,“就按照老子要求的来,今天只喝酒吃肉。” 快过期的生命药水又没卖出去,猴儿黯然失色地退下去了,经过柜台时,被巴贝尔狠狠剜了一眼,得,这个月又要扣工钱了。 猴儿上了酒肉,坐在靠窗的板凳上,撑着下巴发呆,小酒馆里很吵,那个树魔狂战士和他的两个手下喝着酒,开始划拳,吆喝声充斥着猴儿的耳膜,他有些烦躁,于是堵住耳朵。 窗外白蒙蒙的雾被阳光驱散,树叶和溪水变得清晰起来。 吱呀一声,虚掩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老头站在门口,胡子邋遢,头发卷曲,一件油兮兮的破棉衣挂在身上,松松垮垮的,像一个流浪汉。 划拳的吆喝声停止了,客人们都停下手中的活儿看着老头。老头向柜台走去,背上挂着的那把锈迹斑斑的铁剑啪嗒啪嗒拍在他屁股上。 他排出一串铜板在柜台上,说道:“一瓶医疗剂。” 巴贝尔抬了抬眼镜,看了看老头,在低下头匆匆一瞥,不满道:“还差五个。” 老头依旧是清高漠然的表情,简简单单说了两个字:“欠着。” “好吧,又欠着。”巴贝尔叫了发呆的猴儿拿着粉笔在店门口的小黑板上写下老头的呃欠账记录:“史密斯,八月二十日,欠五个铜板。” 老头看了看小黑板,咬着牙,脸都青了。 猴儿拿过来一小瓶医疗药剂,老头靠着柜台喝了,正准备出门,却被叫住了,“哟,史密斯,又欠账啦?”说话的是那个树魔狂战士。 史密斯停了一下,没有理会他,继续往外走。 “肯定是没偷着羊,被人给放狗咬了。”那树魔狂战士撕了一块肉丢到嘴里,一边嚼一边说。 “看他衣服上又多了一个洞,肯定是被狗咬的。” 整个小酒馆都是笑声,史密斯不可察觉地跺了跺脚,摔门而出。 猴儿去关门的时候发现了地上的几滴血迹,再往外看去,已经没人影了,看来真的受伤了啊。 这年头,自己也只能勉强吃饱肚子,还管别人这么多干嘛?他摇了摇头,坐回靠窗的板凳上,托着腮帮子打瞌睡,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时候又听见了吱呀的一声,门被撞开了。 史密斯昂首阔步走到了柜台前,敲了敲桌子,巴贝尔推了推眼镜,厌烦道:“不能再赊欠了!” 老头摇了摇头,屈指一弹,清鸣声响起,一道金灿灿的亮光闪过,落在柜台上,巴贝尔两眼顿时瞪的像两颗鸡蛋,手忙脚乱地捧住在桌子上滚动的东西,拿到嘴里咬了一口,哎哟我的乖乖,金币,纯金的啊! “大人,坐,请上座。”巴贝尔收起了金币,三两下绕过柜台,点头哈腰走过去,找了个最干净的桌子,吹了板凳上的灰尘,还用衣袖抹了两把, 树魔狂战士皱了皱眉头,嚷道:“史密斯,你这老头子买屁股啦?连金币都赚到了?” 史密斯依然没有理会他,却径直走到门口,拉开了门站在一旁,当起了老门童。 所有人都愣住了,史密斯这个眼高于顶的家伙,又傲气又古板,什么时候见过他这么毕恭毕敬的?人们纷纷望向门口,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物能让史密斯这般对待。 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一个少年,背着一把黑色长刀,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扯开嗓子嚷道:“小二,上酒!” 第四十四章 不差钱 巴贝尔愣了愣,走了过来,说道:“这位小兄弟,你要点什么?” “好酒好肉,给洒家端上来!”那少年把漆黑长刀往桌子上一拍,一脸五大三粗江湖汉子模样。 小酒馆地处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巴贝尔三言两语后就对这个少年有了初步判断:做着冒险梦的阔绰少爷。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子都是听多了传奇故事,一心想要出来冒险,带上两三个家族豢养的武士,到某个深山老林里走一遭,打两个小鹿猎两只小怪,也就开开心心回去了。 这些人都是多金的主儿,最得巴贝尔的欢喜。 果然见少年伸手到裤兜里,掏出一张红艳艳的票子拍到桌子上,懒洋洋道:“赶紧的,好吃的都弄上来,哥不差钱!” 饶是见多识广的巴贝尔也倒吸了一口凉气,竟然是卢卡斯兄弟商行的金币兑换票,这东西可是一张就价值十个金币啊。 巴贝尔看着兑换票,就像看着一个搔首弄姿的绝世美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兑换票揣进兜里,点头哈腰,祖宗一般伺候着。 少年没理会他的殷勤,热脸贴到冷屁股上的巴贝尔也没有丝毫怒意,想当然就理解为大家大族的应有气魄,谄媚一笑,屁颠颠跑到后厨忙活去了。 猴儿迎了上来,尖瘦的下巴留着哈喇子,睁着圆鼓鼓的眼睛,看得少年心里一阵发毛,随手丢过去一个金币,说了句“别来烦我。”就绕过他向门口嚷道,“小歪,别磨磨蹭蹭的,赶紧进来啊。” 话音刚落,一个瘦瘦的少年到了小酒馆门口,把陆行鸟交到迎上来的猴儿手中,坐在持刀少年身旁,喝了口水,一个劲儿地喘气。 “我就说嘛,要多多锻炼,以后和我混了,还有你受的呢。”这少年自然就是娄乐歌了,拍了拍祖尔克斯的肩膀以示鼓励,然后取下他肩膀上的一个大包放在桌子上,沉甸甸的一堆,惊讶道:“你这包里都装了什么?” 祖尔克斯好不容易才喘过气来,抚了抚胸口,道:“书。” 学霸的思维果然不一样,娄乐歌安慰道,“没事,以后就让呆鸟驼吧,反正那货劲儿够大的。” 门外拴绳子的猴儿突然就感觉到屁股上黏糊糊的,伸手一挠,竟然是一堆鼻涕。 呆鸟嘎嘎叫了两声,看着这个躺着也中枪的小酒保,满脸同情。 酒肉很快就上来了,酱牛肉、熏狼腿、野菜烙饼、绿蚁酒,满满的一桌,巴贝尔最后端上来一瓶生命药水和一瓶净化药水,弯腰道:“酒肉好了,二位请慢用。” 娄乐歌边吃边问道:“好好的城堡不呆,你跟着我干什么?” 祖尔克斯喝了一口绿蚁酒,辣的直吐舌头,“都说了只是顺路,不是跟着你。” “你这细皮嫩肉的,走路都摇摇晃晃歪歪扭扭,为什么不和斯蒂芬他们一起?”娄乐歌说道,“有麦尔斯那个大家伙和门牙大叔,路上也会安全许多。” 祖尔克斯摇了摇头,道:“时间不多了。” “得得得,又来这招唬人,每次问到这个问题都这样。”娄乐歌不耐烦了,端着一大碗酱牛肉、提着绿蚁酒走了出去,一口酒一口肉,蹲在门口的石梯上,跟个东北爷们似的。 史密斯傍上了这两个大款,尽管心里美滋滋的,但依然板着脸,安静的站在娄乐歌身后。 娄乐歌把装着酱牛肉的碗递过去,含糊不清道:“你也来一点?” 老头儿看着他满嘴屎黄屎黄的肉酱,脑袋摇的像拨浪鼓。 “那你坐吧,”娄乐歌挪了挪屁股,到一旁蹲着,像是蹲坑时很谦虚的让了个蹲位,说道:“别客气。” 老头儿年轻时候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佣兵,好歹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衣食住行皆有讲究,哪怕是到了年老体衰落魄到现在这幅模样,也硬着脊梁撑着,怎么可能像个乞丐一般蹲在门口? “不了,我站着就好。”老头儿不咸不淡的说道,娄乐歌哦了一声,便没再理会他,顿了顿,老头儿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吃饱喝足就去,不急。”娄乐歌回答道。 老头儿握了握生锈的铁剑,沉声道:“今天出发会有危险。”见娄乐歌疑惑地看着他,老头儿急忙辩解道:“不是我史密斯害怕,但是确实是危险,现在已经是下午,过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往北需要经过乌鸦岭,那里有瘴气,还经常有魔兽出没,哪怕是经验丰富的佣兵也不敢在晚上赶路。” “那我们晚上不赶路就行啦。”娄乐歌说道。 老头儿皱着眉说道:“乌鸦岭是很大的一块林地,哪怕是现在出发,也不能在天黑前走过去。” 娄乐歌站起来,一口气喝光剩下的绿蚁酒,“我们晚上就在乌鸦岭露营。” 花白胡子的老头儿正色道:“我说过,乌鸦岭很危险。” “哎呀,你怕了就别去啦,啰啰嗦嗦的,耳朵都起茧子了,”娄乐歌摆了摆手,不耐烦道,“你要是不想去就别去咯,给你的佣金也不会要回来的。” 史密斯像是受到了巨大的侮辱,吹胡子瞪眼,“小子你这是瞧不起人,我史密斯当年也是鼎鼎有名的佣兵,你打听打听,我什么时候收了佣金没把事情办好的?” 老头儿说完愤愤然转身回到了小酒馆,买了一堆生命药水和净化药水,他本来还想买魔法药水的,但是一想自己的确不会魔法,于是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哟,史密斯,买这么多东西,您这是要出任务啊?”小酒馆老板巴贝尔把东西堆在柜台上,咬着金币说道,称呼从“你”直接变成了“您”,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一点不假。 “怎么?不可以?”老头儿挺了挺只剩几块排骨的胸膛,把右手往胸前紧紧一贴,挤出并不明显的肱二头肌。 “可以,谁说不可以?”巴贝尔赶紧义正言辞道,“您老当益壮,威风不减当年呐!” 老头儿收好了东西,背到背上,满足的笑了笑。 祖尔克斯走到柜台前,说道:“老板,你这里有生命药水卖?” 巴贝尔连忙转过身,笑呵呵道:“当然有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嘛。” “那魔法药剂呢?” “当然有,小兄弟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拿去。” 巴贝尔弯下腰一阵翻腾,片刻后便在柜台下的抽屉里翻出一瓶生命药水和一瓶魔法药剂,这两瓶都是没有兑过水的,对待这种随手就能拿出卢卡斯兄弟商行金币兑换票的金主,巴贝尔可不敢糊弄。 祖尔克斯拿着两个瓶子,对着光晃了晃,再打开瓶塞,闻了闻,巴贝尔心里一紧,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个行家。 “品相不错,生命药水是一品,魔法药剂能勉强达到两品呢。” 生命药水能在短期内恢复生命值,而魔法药剂则能恢复魔法值,从一品到十品,品相越高效果越好,而副作用也越小,三品和六品是分水岭,但凡能酿造出三品以上的生命药水或者魔法药剂,不管在哪里,都会被当做上宾对待,而能酿造出六品的,整个卡利姆多大陆不超过一百人,几乎成为各个种族战略性的资源。 巴贝尔家祖上都是炼药师,以炼制生命药水和魔法药剂为生,但是从未出过一个能炼制三品药水的人。靠着这祖上流传下来的炼药技巧和经验,巴贝尔的小酒馆才能够维持,并且赚了不少钱。 巴贝尔眼中闪过一抹亮光,这么看一看闻一闻就能判断出药剂的品相,这个小子着实让他惊艳了一把,沉默了一下,问道:“小兄弟是炼药师?” 祖尔克斯摇了摇头,“哪里是什么炼药师,只是对炼药有些了解,还没动手炼过呢。” 大家族的子弟,古书、孤本、残本堆成堆,当然也能够接受博闻强识智者的教育,下下狠心,七八年也能达到这种能力了,想通了这一点,巴贝尔失望地摇了摇头,打消了请教的念头。 “能把这两瓶药剂卖给我么?”祖尔克斯问道。 “当然,”巴贝尔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就送给小兄弟吧,能第一眼就看出我店里药剂的品相的人,小兄弟还是第一个呢。” 祖尔克斯也不推辞,道了谢,收好药剂离开了,史密斯赶紧跟了上去,出门时突然就看到角落里,那个树魔狂战士的阴冷目光。 “一路保重啊。”巴贝尔挥了挥手,看见瘦猴儿肩上搭着抹布屁颠屁颠走进来,眯着眼问道,“猴儿,得了多少赏钱啊?” 猴儿连忙捂着裤兜,小脑袋摇啊摇,“没有,哪里有的事,那两个小鬼抠门的很呢。” “真。。没有?”巴贝尔把那个“真”咬的很重。 “是.”猴儿看着老板要吃人的目光,慌忙改口,从裤兜里掏出一块金币,“是有一个。” 巴贝尔把金币一把抓过来放到兜里,“来的时候就签订了契约,但凡客人打赏的,都要交给老板处理,你没有忘吧?” 猴儿摇着头,一脸肉痛模样,“哪能呢,忘不了,忘不了,老板,还有别的事情吗?没有的话猴儿先去洗碗去了。” 猴儿逃也似的跑到后厨,巴贝尔看着他的上衣口袋,笑了,分明还有嘛,他也不拆穿,能收上来一半也够了,毕竟这年头任劳任怨的伙计不好找了。 他突然转过身,对一旁靠墙的树魔狂战士说道:“拉屎放屁走远一点,我这个小酒馆好不容易干干净净了几年,可别弄脏了。” 第四十五章 乌鸦岭 乌鸦岭横亘于科尔扎勒草原和暮光营地之间,凭借暮光营地山势俯瞰南麓平畴相望的无边草原,入夏以后,怡山红木长势惊人,视野可及都是青翠的宜人画面,若是进入秋季,青叶变红,则是美艳不可方物。乌鸦岭北部则是方圆数十公里的平坦缓冲地带,再往北是号称十万大山的暮光营地。乌鸦岭山势陡峭,成为一道天然屏障,除去千百年来无数行商踩踏开辟的商道,南北无法通行。 南来北往的行商在此设有大小驿站,可供休息。 此刻老史密斯走在最前,娄乐歌和祖尔克斯走在后面,夏季多云雨,怡山红木和樟树的繁茂枝叶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山道幽暗潮湿,三人皆徒步行走,陆行鸟跟在后面。 夏季少行商,整条道路至今未见人影,寂寥如黄泉路。七老八十的史密斯扛着一个巨大包袱,走的战战兢兢,好在身后两个小家伙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闲情逸致之余倒让这个小半只脚踏入棺材的老头儿得以休憩几分。 商道狭窄险峻,最宽处也只能勉强两人并肩而过,是穿越乌鸦岭的一条捷径,要是辎重繁多的商队,大多选择平坦的山道,但是会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各有得失优劣。 商道凿山而成,顺山势而建,如藤蔓缠绕,因此得名青藤道,道路由石板铺就,仅仅靠着道旁木栏护持行人安全,崖壁滴水,饶是仲夏也显得阴凉。 胡子花白的史密斯一路扶着木栏而上,行至半山腰俯览南边茫茫草原壮阔景色,再回过头,寻见娄乐歌叼着一只狗尾巴草,悠悠然拾阶而上,再后面是背着牛皮囊不比自己轻松多少的祖尔克斯。 行至一处驿站休憩,史密斯放下包袱,再接过祖尔克斯背上沉重行囊,喝了口生命药水恢复体力,再递给轻抚着胸口喘气的小家伙,后者笑着摆摆手,兴许是瞧不起这些几十个铜板买来的低阶药水。 老头儿正要收回药水,装药水的行囊却被娄乐歌打开,只见这加家伙抱着一堆瓶瓶罐罐,一屁股坐在另一面就是万丈深渊的木栏上,晃着双腿一阵牛饮,看的过了十多年穷困生活的史密斯心惊加心痛。 一路走来,祖尔克斯话不多,但是总是彬彬有礼,让史密斯颇为拘谨,习惯了和粗陋不堪的佣兵打交道,这种贵族式的礼貌让他很不适应,倒是大大咧咧的娄乐歌合他心意。 老头儿走到娄乐歌身边,枯瘦老手抚在木栏上,山风吹拂,终于将心中疑惑说了出来,“你为什么不帮祖尔克斯背东西?” 娄乐歌看了看在凉亭里挥汗如雨的祖尔克斯,道:“这点小事儿,他自己能做好。” 老头儿摸着花白胡须笑而不语,上山的路上闲聊时也问起过两人的关系,得到的答案是雇佣,祖尔克斯是雇主,而娄乐歌是扈从,但是一路下来看着两人表现,倒像是关系颠倒了。史密斯有些奇怪出手阔绰的两人为什么会孤身上路,要知道暮光营地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地方,而一路上的凶险坎坷也不是什么秘密,大家大族豢养的武士打手肯定不少,每每遇到这些出来游山玩水的富贵二代,总是前呼后拥好不热闹,惟独这一次,有些想不通了,不过他没开口问,这是做佣兵的自觉,他只是一个引路人,雇主不说,他也没必要知道。 一个又一个的空瓶子被娄乐歌丢下山崖,没有传上来半点声响,娄乐歌自来熟,搭着老头儿肩膀,问道:“胡子大爷当过佣兵?” “是史密斯,史密斯?瑞尔,”老头儿郑重其事说道,狠狠瞪了这个不分大小尊卑的小子一眼,后者风轻云淡打了个哈哈,他也毫无办法,这一路走来都这么叫了,反反复复了不知多少次,但是这家伙依然不肯叫他的名字,他在想是不是什么时候用剑把胡子刮了,这家伙才会改口,“年轻时做的佣兵,从十二岁一直到五十二岁,整整四十年。” “那给讲讲你的故事呗,呃。”娄乐歌打了个嗝,满口药水味儿,不知巴贝尔在生命药水里掺了什么东西,喝起来有一股香甜气味。 老头儿摇着脑袋,“哪里有什么故事,小打小闹而已。” “小打小闹也是故事啊。”娄乐歌不依不饶道,拉着史密斯进了凉亭,亭中有一块半人高的半圆石桌,表面磨的光滑,一旁围着东南西北四个石凳,祖尔克斯正坐在石凳上看书,听说要老头儿讲故事,也放下旁人半个字都看不懂的古书,双手放在大腿上,端端正正坐着。 “看过瘾。”娄乐歌从呆鸟背上的行礼中取出一个酒囊,给每人倒了一杯绿蚁酒,又取出一只烤鸡放在桌子上,用匕首把肌肉切成片,放到石桌中央,捻起一片放到嘴里:“听故事怎么能少了酒肉呢?” “就你会享受。”祖尔克斯拿过来一只银质的叉子,叉了一块到嘴里,娄乐歌白了他一眼,“荒山野岭的,穷讲究。”他转过头看向史密斯,兴致勃勃道:“我准备好了,讲吧。” 老头儿推脱不过,只好捡了些记忆深刻的事情来说。 他是红龙佣兵团的低级佣兵,与其说是佣兵团,还不如说是佣兵队,全团最鼎盛时期也不过三十人,在暮光高地的外围接一些任务,大多都是低级任务,比如做某个家族的临时护卫、护送商队,其实这些商队都是小规模的行商,联合起来雇佣一两个佣兵队保障安全,稍微有一点名气的匪盗团瞧都瞧不上这些蚊子肉。 老头儿本就不善言辞,这些年混迹在巴贝尔小酒馆招人调侃时经常面红耳赤也说不过别人,往往都是咬着牙憋闷气,本来经历过的几次惊心动魄的事情在他的口中说出来也变的没有味道,半个小时后,他喝了一口绿蚁酒润嗓子,无奈地看着打起呼噜的娄乐歌,尴尬道:“我说过了,我这人没什么故事的。” “平平淡淡才好,”祖尔克斯顿了顿,安慰道:“您讲的挺好的。” 史密斯轻声说道:“当年什么红龙佣兵团,绿龙佣兵团,黑龙佣兵团,这种名字满大街都是,我们团也是较早去佣兵工会注册了这个名字,到后来以龙命名的佣兵团像雨后春笋般涌了出来,也惹来了不少笑话。记得有一次出我们团长去公会领一个一级任务的酬劳,却没想到被别人领了,团长翻开公会的记录一看,竟然是另一个叫红龙佣兵团的人来领的,后来才发现那个同名的佣兵团是在南陆的一个分会注册的,因为两个分会注册信息仅仅两分钟的延误,就产生了两个正版的红龙佣兵团。” “有这么巧的事?”祖尔克斯诧异道,据他所知,佣兵工会是个庞然大物,势力遍布整个艾泽拉斯世界,这种巨无霸理应不会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 “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但的确是发生了。”老头儿望着凉亭外的石壁上滴落的水滴,像是想起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年轻岁月,喃喃道:“还是年轻好啊。” 祖尔克斯沉默着不说话,老管家阿尔杰也经常发出这样的感叹,也许自己将来老了,也会这个样子吧,他想着,希望不要有遗憾才好。 老头儿突然扭过头来看着祖尔克斯,两眼发光,问道:“你知道为什么那时候这么流行龙这个字吗?” 老头儿是个颇为拘谨的人,大半天的接触下来,在祖尔克斯眼中甚至有些古板顽固,几乎没有见到他有什么情绪波动,更别说这种隐约带着兴奋的情绪了,祖尔克斯摇了摇头,等着卖了个关子的老人自问自答。 史密斯长满老茧的手在生锈铁剑上轻轻抚摸,喃喃道:“是龙啊,是传说中的巨龙啊。” 老人的眼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仿佛要燃起始终隐藏在他心底那不可磨灭的激情与热血。 “我知道了。”祖尔克斯说道,“是四十年前的屠龙事件吧?” 良久,老头儿点点头,轻轻叹道:“那是英雄的时代啊,艾泽拉斯近万年来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我很幸运,能生活在那个时代,也很不幸,至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佣兵。” 老头儿感叹着,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也不知道那些大英雄都去哪里了,短短一年的时间,全部都消失了。” “大概,”祖尔克斯说道,“是天神的惩罚吧。” 老头儿笑了笑,“这世界上哪来的神啊,都是愚人们自欺欺人的把戏罢了。” 祖尔克斯沉默不语,老头儿突然探过身来,花白胡子几乎触及到祖尔克斯脸上,他说:“如果我说我认识大英雄格罗姆?地狱咆哮,就是那位屠龙的大英雄,你信不信?” 祖尔克斯下意识地就看向趴在石桌上流着哈喇子的娄乐哥,点了点头。 老头儿坐了回去,像是被抽空了全身的精力:“你也不用这样安慰我这个老头子,猴儿不相信我,巴贝儿不相信我,小酒馆的所有人都不相信我,相信我的都是那些埋在坟里的老伙计,是啊,我这么一个小小的佣兵,怎么可能认识整个艾泽拉斯都如雷贯耳的大人物?” 老头儿缓缓拔出了铁剑,神色黯然,锈迹斑斑的剑身和他一样,都逃不过时间的摧残。 夕阳西下,金色余晖透过残破的凉亭,照在铁剑上,也照在老人皱纹纵横的脸上。 第四十六章 今晚吃烧烤 三人出了凉亭,继续在狭窄山道上艰难前行,夜幕将至时终于到达山顶,本以为是高可揽月摘星的山巅,却没想到是一处茂密丛林,跟柳暗花明又一村沾不上一点边,娄乐歌顿时泄了气,老史密斯抚着花白胡子长出一口气,“这才真正算是倒了乌鸦岭。” 长刀被黑布密集缠绕,扛在娄乐歌肩上,史密斯疑惑地打量着这个喜欢叼着狗尾巴草的少年。长刀有大半个少年身高的长度,刀柄露出肩头,刀尖却几乎要拖到地上,但看长度和宽度,若是纯铁打造,少说也得有个八九十斤,光是这把刀,如若不是一个彪形大汉,光是背着都会吃力,更别说使用了。 史密斯年轻时也见过不少擅使用长刀的人,大多都是五大三粗的威猛壮汉,比如红龙佣兵团的头号猛将,擅使长刀,耍起刀来虎虎生风,丢在敌人堆里就是一个削筋断骨的利器。不过最为威名远播或者臭名昭著的还是兽族军中狼骑的斩马刀,狼骑士一般都由训狼人亲自担任,他们本身就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凭借着和坐骑的默契配合,再加上战狼丝毫不低于人族重骑兵铁浮屠的冲击力,手中斩马刀往往是冲锋陷阵的最佳利器。 老头儿收回视线,娄乐歌背着那把长刀一直都被密集布条缠绕,未能见其真容。这个少年一路走来好似闲庭信步,他有些惊讶,但也只是有些惊讶而已,老头儿可不相信这个年轻的过分的少年能玩得转这么一把长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再进到这座山顶的林子就是老寿星吃砒霜了,老头儿正思索着要怎么说服这两个出门游历的小家伙就在外面安营扎寨,却见身边一个人影兔子一般钻进了林子里,紧接着祖尔克斯牵着陆行鸟走了过来,看着停滞不前的史密斯,道:“老先生,有什么事情么?” 史密斯四下望了望,哪里还有娄乐歌的影子,老头儿看着黑黝黝的丛林,怯生生问道:“刚才那是娄乐歌?” 祖尔克斯点点头,向着林子走去,见身后没有动静,回过头来问道:“老先生为什么不走了?” 老头儿回过神来,猛地一拍额头,“哎哟!这下可好了。” 祖尔克斯笑问道:“有什么好事?” “好事,当然是好事,”史密斯气冲冲往林子里走去,“过不久就能见到我的老伙计们了。”说完递给祖尔克斯一个小瓶子,说道:“喝了这个。” “这是净化药水?”祖尔克斯问道。 老头儿点点头,“这林子里有瘴气,净化药水可以解毒,虽然品相低了一点,喝了会有点副作用,可是总比没有的强。” 瘴气,能和月神湖湖畔的瘴气相比么?祖尔克斯微微摇了摇头,但还是喝下了那小瓶净化药水。 老头儿脸色阴沉,像是舍生赴死一般走进丛林。 茂密的丛林里,抬头不见天空,沿途没有道路,密林幽深,幸而林间杂草不像乌鸦岭的樟树和怡山红木那般长势惊人,落脚处犹有空闲之地。老头儿已经按住了铁剑,一边走一边警惕地四下打量,草木皆兵,像是一只误进了猫窝的老鼠,祖尔克斯见他这副战战兢兢模样,有些好笑但又不敢笑出来,只得憋着。 史密斯神经和身体都紧绷着,林子里偶尔窜出来的一只小兔子也能让这个年轻时当过佣兵的老头儿拔剑相向。 老头儿猛然停下脚步,望着前方黑漆漆的丛林,手指抵在嘴前,做了个禁声的手势。祖尔克斯压低声音道:“该不会又是小兔子吧?” 老头儿满脸黑线,但神色是很快凝重起来。祖尔克斯心中一紧,顺着史密斯的视线看去,却见几棵藤蔓盘绕的古树颤了颤,几只不知名鸟儿叽叽喳喳叫着,跃下树枝飞了出去。陆行鸟像是受到了惊吓,嘎嘎叫着,鸟掌不停地跺着地。 “你跟在我身后,不管什么事都不要离开我。”史密斯拔出锈迹斑斑的铁剑将祖尔克斯护在身后,低声说道,“如果我死了,你顺着原路返回。” 四周都静了下来,祖尔克斯几乎能听见史密斯沉重的心跳声,这片林子里到底有什么?能让一个老佣兵这般如临大敌? 前方突然响起了沙沙声,像是有无数蛇在沙地上游走,史密斯双眼微微眯起,留下一条缝看向前方。草丛一阵急剧颤动,突然一个巴掌大的黑影从草丛中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史密斯一剑刺下,唧唧惨叫声响起。 老头儿举起剑,“是只山鼠。” 山鼠被一剑从后背插入,刺了个通透,但是没有死绝,反而对着铁剑一阵撕咬。祖尔克斯惊讶道:“这山鼠的眼睛怎么是绿色的?” 史密斯将绿眼山鼠丢到地上,一脚踩成肉泥,吐了一口浓痰,难得地骂了一口脏话:“妈的,晦气!”他将铁剑擦拭干净,转过身对祖尔克斯说道,“这是地子鼠的一种,生性暴烈,生命力顽强,在这一带基本上就是占山为王。要是这些家伙成群结队起来,稍微不注意,我们的小命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祖尔克斯皱了皱眉。 老头儿神情凝重地望着草丛,“你可别不相信,当年我可是亲眼看到一个十几人的小商队,连人带马,一夜之间被这些东西啃的干干净净。这些畜生牙齿里能分泌出一种麻痹神经的液体,趁你做梦的时候咬你两口,再一口一口咬掉你的筋肉,你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顿了顿,史密斯接着说道,“在这一带混迹的佣兵团基本上都有这种山鼠牙齿里挤出来的液体,情急之下是不可多得的麻醉剂。” “这些山鼠有些像白蚁,一旦有成百上千只的数量,所过之处,不管是多么凶残的魔兽,也只能剩下一堆白骨。” 正说话间,草丛里又响起了沙沙声,这一次比先前还要密集,数百只绿眼山鼠从草丛中蹿了出来,绿色的洪流眨眼间就将两人淹没。 老头儿两眼瞪得像鸡蛋,惊慌失措地看着从脚下穿过的密密麻麻的山鼠,想要逃离,双脚却不听使唤,一步也动不了。他抬起头,想象中惊慌失措的表情并没有在祖尔克斯的脸上出现,这个少年似乎有着并不符合年龄的镇定与沉稳。 祖尔克斯摇了摇头,示意史密斯不要动,果然,数以百计的山鼠洪流自动避开了他们的双脚,惊恐地向林子外边奔去,似乎是在,逃难? 老头儿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觉得无比的荒诞,在乌鸦岭,有什么东西能让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凶残山鼠成群结队的逃命? 草丛间猛然钻出一个人影,背着长刀,手中拽着一条长长的绳子,绳子上绑着一长串叽叽惨叫的山鼠,看这样子,至少也有七八十只,他一跺脚,朝二人痛心疾首地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啊,去抓啊!今晚吃烧烤!” 第四十七章 围着火堆吃老鼠 史密斯一想起绿眼睛的地子鼠就难受,胃里一阵翻腾,更别说让他吃烤鼠肉了。火堆烧的正旺,娄乐歌递过来一只烤的外焦内嫩的地子鼠,“胡子大爷,来一只?” 老头儿转过脑袋,扶着树呕吐去了。娄乐歌疑惑地看向祖尔克斯,后者耸耸肩,说道:“看来是要绝食了。” “为什么要绝食?”娄乐歌扯下一只鼠后腿丢到嘴里,“鸡肉味,嘎嘣脆,好吃着呢。” 祖尔克斯已经习惯了这吃货间歇性的胡言乱语,也懒得搭理他,从牛皮囊里掏出一本书,借着火光翻看。 “你也不吃?”娄乐歌问道。 祖尔克斯点点头,“今天吃素。” “就你们这些富二代毛病多。”娄乐歌又啃了一口烤鼠肉,喃喃自语。 月神古堡规矩繁多,每月有斋戒日,有敬神日,有祭祖日,衣食住行皆有讲究。特别是对于暗影家族的直系血脉,要求更是严格,大至吃穿用度,小至几时起床祭祖时走几步跪几分钟都有讲究。娄乐歌去月神古堡的第一天就被告知古堡的规矩,那穿着大青袍的侍者站在院子里,说了整整两个小时,听的娄乐歌直打呼噜。 所以当祖尔克斯说要吃素时,娄乐歌并没有觉得意外,反而兴致勃勃地吃起了烤鼠肉来。 史密斯背囊中带有睡囊,外面是打磨光滑的牛皮,里面缝制有羊绒,既能防水又能保暖。(..info无弹窗广告) 娄乐歌钻进睡囊,东折腾西折腾,像一个多动症患者发了病,死活睡不着。 “老先生,你也睡吧。”祖尔克斯见史密斯坐在火堆旁,斜靠在树上,明显是强撑着。老头儿往火堆里丢了一支干树枝,火光摇曳,火星随着热气升到树林顶端,老头儿回答道:“你先睡吧,不能让火堆灭了,那些绿眼睛的畜生怕火,有了这堆火,我们就安全了。” 他突然转过头,问娄乐歌:“小子,刚才是怎么回事?你到底对那些地子鼠做了什么?” 娄乐歌把手从睡囊里抽出来,抓了抓脑袋,“我饿了,正好看到这么多老鼠,就想抓来吃,就这样咯。” 老头儿盯着娄乐歌,看他不像是在开玩笑,他有些怀疑,但是又吃不准,这小子头脑简单的很,不像是那种有城府玩心计的人,那么见到人就敢上来啃两口的地子鼠,为什么会怕这么一个看着普普通通的少年?如果这小子真的有对付地子鼠的奇妙招数,那今天晚上倒是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老头儿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抬起头望着茂密枝叶间透过来的点点星光,七老八十的人了,没想到还能出一次任务――虽然只是两个小子临时雇佣的,有些感慨又有些无奈,同时又感到有些欣慰。这肯定是自己最后一次接任务了,他想着,一定不能让这两个小子有什么闪失。 史密斯扶着背后枯树站起来,好几处关节都发出咔咔的声响,不服老不行啊。他折了几截树枝削尖,插在地子鼠大腿上,奄奄一息的地子鼠顿时发出令人心颤的凄惨叫声,老头儿如法炮制,将七八只地子鼠扎成了刺猬,最后挂在树枝上。 娄乐歌看着他做完这一切,埋怨道:“你不吃就不吃吧,还这么浪费粮食,我抓这么多口粮容易吗我?” 史密斯笑了笑,也钻进了睡袋里,“这个你就有所不知了,这些地子鼠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分泌出一种独特的气味,其它地子鼠闻到后就会远远地躲开。” 娄乐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祖尔克斯很是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听懂,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有些时候根本就别想和他讲道理。 娄乐歌突然解开了睡囊的扣子,问道:“你们闻闻是什么东西烤糊了?” 史密斯和祖尔克斯皱着鼻子一阵猛吸,突然就一股恶臭传来,老头儿向一旁一个翻滚,祖尔克斯猛地向后退了两步,“好臭!你怎么放屁!” 娄乐歌嘿嘿笑道:“屁乃人身之气,岂有不放之理?”他咧着嘴,在鼻子前一阵猛扇,“就像是这样?” 老头儿胃里一阵翻腾,问道:“什么这样?”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地子鼠啊,你不是说那些家伙能分泌独特的气味警告同伴吗?是不是我这样?” 史密斯气的咬牙切齿,祖尔克斯拿着书扇着臭味,看来这个家伙的脑袋有时候也会超常发挥。 三人一阵闹腾后,娄乐歌突然问道:“胡子大爷,你为什么老是拿着那把破铁剑?” 史密斯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哪里是什么破铁剑?” 娄乐歌钻出了睡囊,盘腿坐在火堆旁,将被布条缠绕的长刀横于膝前,“破铁剑就是破铁剑,剑都生锈了,还能叫剑么?我爷爷说过,连自己的武器都不能保护好的人,就不配使用武器。他有一把刀,宝贝的不行,我四岁那年偷偷摸了一下,手就被打肿了。他说他没有儿子,那把宝贝刀才是他的儿子。” 老头儿钻出睡囊,盯着火堆,像是想起了什么,沉默不语。 祖尔克斯却笑了,“你爷爷没有儿子,那你是从哪里来的?” “他曾经有一个,但是他说死翘翘了,更确切的说,是他不承认了。”娄乐歌面无表情地说道。 一辈子打光棍的史密斯显然对这个问题没什么兴趣,拔出锈迹斑斑的铁剑,手掌在剑身轻轻拂过,像是抚摸情人的脸颊。 娄乐歌问道:“长满铁锈了,为什么不磨一下?” 老头儿将铁剑递了过去,再取了一块石头,“你试试?” 娄乐歌莫名其妙地接过铁剑,入手很轻,像是一把小孩儿玩的木剑,问道:“磨剑?”老头儿点点头,娄乐歌拿起石头开始磨起来,可是奇怪的是不管他怎么磨,铁剑上面的锈迹总是磨不掉。 老头儿拿回铁剑,笑道:“其实这上面的不是并不是铁锈,当初这把剑被我的恩人施加了魔法护持,但是几十年过去了,上面的魔法渐渐消失殆尽,”老头儿顿了顿,轻轻叹道,“罢了,说了你们也不相信。” 娄乐歌问道:“这把剑还能用?” 史密斯点点头。 娄乐歌拍了拍身旁石块,祖尔克斯犹豫了一下,把书放入牛皮囊,肩并肩和他坐在一起。 老头儿望着这年龄相差不大的少年,想起了最初见面时两人骑着陆行鸟并肩而来的一幕,像兄弟。 娄乐歌轻声说道:“等一下人来了,你不要说话,也不要动手。” 祖尔克斯轻轻点了点头,握紧了上乌鸦岭时娄乐歌暗中交给他的那把锋利的乌金匕首。 第四十八章 老头儿的剑 佣兵界现在枝繁叶茂,佣兵工会也成为艾泽拉斯数一数二的庞大势力,随之而来的就是任务分配的问题,狼多肉少,经常有佣兵在接不到任务的时候做些劫匪的工作,行话叫做“打猎”。这一个词随着佣兵界的不断发展和扩大,慢慢流行开来,经常有盗匪“引经据典”,后来发展成了盗匪们的口头禅。 乌鸦岭方圆百里,大小山头不下半百之数,多则数十人,少则两三人,做些劫掠过往行人的勾当,但是多为毛贼,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往往是狼多肉少,经常有行商被劫掠两三次,一个运气不好就是家破人亡的结果,以至于后来一有段时间南来北往的行商们都绕过乌鸦岭,以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作为代价,走乌鸦岭东边两百里外的一处官道。 匪盗泛滥的各个山头门可罗雀,失去了行商们的“贡献”,不说优哉游哉吃香喝辣的日子,就是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大小势力开始相互蚕食,你争我夺之后,劫匪们却发现一队外来佣兵团变成了主角。巴特?沃德曼佣兵团上位之后,纠集了各个大小势力的头儿开了个会,只说了三句话:每个势力有各自的势力范围,“跨地域”打劫者杀;劫掠超过行商财物三分之一财物者杀;第二个抢行商者杀。 把话说得这么狠,几乎所有人都不服,但是十多个“跨区域作案”的山匪被剥皮抽筋挂在乌鸦岭商道入口大树上之后,再没有一个人胆敢对巴特?沃德曼说一个不字――至少不敢当着他的面说出来。 巴特?沃德曼是个擅长使用双斧的佣兵,当初带着十多个手下来到乌鸦岭,大小二十余战,从未有过败绩。后来从巴特?沃德曼佣兵团变成了巴特?沃德曼山寨,坐上了乌鸦岭头把交椅后,就再也没有考虑过去佣兵工会报道了。 做佣兵哪里有做山匪活的逍遥? 娄乐歌抽出一支燃烧着的树枝,丢向林中,也不管有没有动静,再丢过去两支。火光在林间划出一道道一纵即逝的弧线,照亮沿途古树藤蔓。 巴特?沃德曼两把宣斧背在背上,看着落在身前燃烧的树枝,弄不准哪里出了漏子,被这小子给发现了。 他转过头,有些诧异地看着身后颤颤巍巍的树魔狂战士,小声问道:“七分头,就是这三个人?” 绰号七分头的树魔狂战士下意识抹了抹脑袋上油的发光的偏分头发,说不出的潇洒飘逸,但是却突然发现巴特?沃德曼眼神中的不悦,慌忙正色回答道:“老大,就是这两个小子,一旁的那个老头子叫史密斯,好像年轻的时候也是个佣兵。” 这个乌鸦岭的一把手显然不会把一个糟老头子放在眼里,光是他的手下就有两百多号人,哪里会对这个混迹在巴贝尔小酒馆的无名小卒多看一眼,倒是并排坐着的两个小子让他大感兴趣。在乌鸦岭的这些年,鲜衣怒马的商贾他是看多了,一掷千金的富家子弟也没少见,但都是扈从走狗前呼后拥,或者再怎么也都有几个“高手”,一路过来恨不得锣鼓喧天、告诉所有人老子有钱有人是个彪炳显赫的主儿。这种形单影只出门游历的可是少之又少。 是打肿脸装胖子?巴特?沃德曼皱着眉头想,但是又不像,能随手就拿得出卢卡斯兄弟商行的金币兑换票的人,再怎么说请一两个打手或者雇佣兵保护周全自然不在话下,或者这两个家伙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也不像啊,这么小的年纪,能高到哪去?巴特?沃德曼越想越烦躁,只觉得心乱如麻,索性不再去想,管你哪条道上的,竟然来到咱乌鸦岭,老虎也得给老子掉层毛下来。 人老眼未花的史密斯站起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挡在了两人之前,握住铁剑面向火光摇曳的丛林深处那几个一闪而现的人影。.info[] 林子里传出来一阵笑声,声音沙哑低沉,七分头走了出来,一把开山斧扛在肩上,痞气十足地说道:“哟,这不是史密斯吗?能在这里遇见你,可真是巧啊。” 七分头身后走出来二十号人,要么凶神恶煞要么面色阴沉,都是山上匪寇,自然没什么好的卖相,你要是想找一个祖尔克斯这种文质彬彬的读书郎来,还真难。 人群围成了一个半圆,嬉笑地盯着火堆旁的三人,这荒山中三更半夜的,也没人相信这三只到嘴的鸭子还能飞了。 巴特?沃德曼越众而出,七分头很有做小弟的自觉,连忙退下了两步,站在巴特?沃德曼身后。巴特摆了摆手,不阴不阳道:“你做你的,我看着。” 七分头心中喜悦,这分明是老大在给自己表现的机会,自己一个两级的树魔狂战士,平时也就能欺负欺负巴贝尔小酒馆里史密斯这种小角色,放在乌鸦岭不入流的小山头倒是还可以作威作福,但是在猛人扎堆的巴特?沃德曼手下,靠着这点实力就捉急了,光是身后的二十多号人中,能把自己虐出翔的就不下十个,都是巴特?沃德曼的老手下了,据说都是两级的佣兵,自己要想靠着实力成为巴特?沃德曼的心腹,难呐! “老大,这个您放一百个心。”七分头一阵点头哈腰,媚态十足,只是转过身见史密斯这老不死的依然直挺挺站着,压下心中怒意,笑呵呵道:“史密斯,我们有点儿私事和这两个小兄弟谈谈,您老回避一下?” 老头儿微眯着眼,不动声色。 七分头走了过来,拍着史密斯的肩膀,“都是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回头请你去小酒馆喝酒。” 老头儿摇了摇头。 七分头笑了笑,“犯不着为这两个才认识不到一天的小子断了自己的退路,要是舍不得那点佣金,回头我得了好处,该你拿的钱一分不少。不过好话我可是说尽了,再这么不识趣,有什么后果想必你也不会不知道。” 老头儿面无表情的后退了两步,左手放在胸前,弯了弯腰。 这是佣兵对战前的标准姿势,来源于在亡灵天灾中沦陷的洛丹伦王国,相传为古老的贵族仪式,但是从何时流落到佣兵界就不得而知了。 “还挺顽固。”巴特沃德曼啧啧叹道,身后二十多人都不约而同发出一阵笑声。 “敬酒不吃吃罚酒!”七分头暴喝一声,身形骤起,开山斧平直削去,作势要将这个不识好歹的老头儿拦腰斩断。 乌鸦岭的世界就是这样,前一刻还笑脸相迎勾肩搭背的人转眼间就变成了生死敌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史密斯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三言两语不合便翻脸杀人的结果,踩着碎步向后急退,身体微微向后一仰,躲过了七分头的斧头,同时锈铁剑向上一个斜刺。 七分头左手拍在开山斧斧柄上,止住斧头去势,一个翻转,再一用力,斧头改变了方向,挡住了向上斜刺的阴狠一剑。虽然心中惊诧这个老头儿人老剑未老,但是七分头不退反进,提着斧头欺身上前,一拳砸向老头儿胸膛。 史密斯铁剑被挡开后一个手腕翻转,丝毫不理会袭向胸口的刚猛一拳,出剑刺向七分头的胸口,这完全是你死我活的姿态,老头儿不怕死,即使现在死不了也没几年可活了,但是七分头可舍不得大好年华,急速向后退去。 一击不成,再击也无果,七分头索性绕到一旁,在老头儿身边四处游走,只等老头儿分神时上前一击,或是拳脚或是开山斧,这老头儿老归老,但是身手不俗,凭借着诡异的剑招,也能和年轻力壮的七分头打的难解难分。七分头不急于和这个老头儿分出个胜负生死,等的就是老头儿体衰力竭的那一刻。 但凡生死打斗,极少出现你来我往打得个天昏地暗几天几夜的情况,全力攻防之下,人的体力和精力就像开了洪水泄闸,流失的及其迅速,若没有及时补充,往往几个攻防之后便会出现力衰气竭的现象。 除了一群能吸收空气中无处不在的能量基元的人――英雄。 但是史密斯显然不是那一类特殊的群体,三番五次接住七分头的攻势后便开始喘息。 七分头扯起嘴角,一跃而起,开山斧抡成一个巨大圆弧,狠狠向老头儿头上砍去。 娄乐歌拦住作势要冲上去的祖尔克斯,阴沉着脸看着明显已经落入下风的老头儿。 史密斯躲闪不过,只得举起铁剑,只听铛的一声,铁剑和开山斧撞在一起,直直平压在老头儿肩头,入肉三分,鲜血顺着剑身流下,染红剑身斑斑锈迹。 生锈铁剑弯出一个巨大弧度,如弯弓绷弦。 老头儿突然咧嘴一笑,运起全身所剩不多的力气,右手猛然拍击剑弧底部。 以剑为弓,以斧为箭! 咔咔的一阵清脆声响,巨大力量之下,胡须斑白的老头儿腿骨碎裂,双膝弯曲向地上跪去。 七分头只觉得手臂上一道巨大的力量传来,开山斧突然被震飞,再一低头,腹部却出现了一道巨大口子,肠子和内脏往外流淌。 老头儿颓然坐在地上,艰难转过头,张开嘴,却再也没有力气发出声来。 祖尔克斯看清了老头儿的口型,喃喃道:“他想说对不起。” 娄乐歌摇摇头站起来,走过去,轻轻捡起老头儿再也没有力气拿起的铁剑,喃喃自语道:“虽然生锈了,但的确是把好剑呢。” 第四十九章 借剑杀人 巴特?沃德曼见过很多不识时务的人,比如眼前这个颓然坐地的老头儿,明明知道少不了一死的下场,为何还要挺直脊梁骨站起来?一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头的脊背能有多硬?又能扛的住几斤几两?所谓生活,生下来,活下去,都活不了了,虚无缥缈的佣兵荣誉还有个卵用? 这个性情冷淡的乌鸦岭一把手笑了笑,罕见地伸出了大拇指,冲着只剩下半条命的老头儿说了四个字:“业界良心。” 老头儿扯了扯嘴角,艰难挤出一个似笑非笑表情,坦然受之,不过这笑容比哭还要难看,心中突然满是愧疚,为了任务而死,倒是对得起自己良心,但是着实对不起这两个丝毫没有架子的雇主。只是希望凶名昭著的巴特?沃德曼能够心软一点,劫财不劫命才好。 老头儿忍着剧痛,吃力地撑在流了一大滩鲜血的地上,挣扎着想要起身,摇摇晃晃站起来,还未开口就倒在了地上,给两个小子求饶的千言万语只说不出口,只得咽回肚子里。 同是佣兵出生的巴特?沃德曼不再理会这个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的老头儿,目光转向拿着沾满鲜血铁剑的少年,问道:“你们有多少钱?” 娄乐歌痴痴地看着手中的剑,只觉得比之前拿着时要沉重了几分,剑身上的鲜血渐渐干枯,留下的血迹和锈迹完全重叠,片刻之后便看不出到底是锈迹还是血迹。他看了看躺在地上那个绰号七分头的树魔狂战士,肚子上的切口十分整齐,隐约有烧灼的痕迹。 巴特?沃德曼看了一眼死不瞑目的七分头,不管是眼里还是心里都没有叫做同情的情绪,连一个老头儿都打不过的手下,就如绿头苍蝇一般,看着都厌烦。乌鸦岭山贼口中的剥皮队长找了条倒塌枯树坐下,翘着二郎腿,第二次问道:“你们有多少钱?” 娄乐歌这才看了他一眼,从包里掏出厚厚一叠软妹币,在手上拍着:“这么多。[..info超多好看小说]” 巴特?沃德曼眼中寒光一闪而逝,饶是身后见多识广的众手下也忍不住齐声声倒吸了一口凉气,单单看着厚实程度,能抵得上乌鸦岭一年的总收入了。人比人气死人。不过众人心中的惊讶瞬间便变成了炙热,眼中仿佛有烈火在燃烧,这么多钱,过了今晚,还不都是分给兄弟们的? 山贼们看着娄乐歌将一沓金币兑换票收入兜里,就像看到了一个绝世美女,让这群不知多久没开荤的牲口们直流口水,恨不得立刻上前去脱掉他的衣服。山贼群里绰号斑鸠的人看了眼肠子内脏流了一地的七分头,心中叹道不愧是兄弟啊,平日里和你喝酒打屁,连玩女人都叫上一起,临死之前还不忘给兄弟们找一个金主。 巴特?沃德曼仍旧不急不缓地说道:“把钱留下来,你们就可以走了。”他的语气平淡,仿佛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儿,就像两个人在小酒馆坐了同一桌,说了句今儿个天气不错这种烂俗的话。 娄乐歌问道:“那他呢?” “没救了。”巴特?沃德曼说道,“你也不要指望他能活着走出这座林子,杀了七分头,我这个做老大的总得给手下一个交代,不然多让人心寒,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祖尔克斯走过来扶起史密斯,将剩下的生命药水和净化药水一个劲儿地灌进老头儿嘴里,担忧地望着娄乐歌,这些人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主儿,干的都是走刀锋的活儿,可不比梅克斯那一帮人那么好对付。根据史密斯所说,这个巴特?沃德曼是三级,而他的手下都是两级的佣兵。在艾泽拉斯,佣兵和英雄都按照实力划分成十个等级,三级是第一道门槛,能够达到三级的英雄或者佣兵,都不能再用普通人的标准来对待了。 祖尔克斯看着巴特?沃德曼,这个翘着二郎腿的家伙的眼神阴冷,让他感到背后发毛。 娄乐歌淡淡的说道:“那如果我不给钱,也要保他一条命呢?” 众山贼像听到了一个跨种族玩笑,纷纷大笑起来。 巴特?沃德曼显然没有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笑问道:“你知道乌鸦岭的这些家伙在私下怎么称呼我么?”见这个口出狂言的小子摇着头,巴特?沃德曼舔了舔嘴唇,看得了解他的众手下心惊胆战,“他们叫我剥皮队长,虽然当着我的面不敢这么说,但是私下里都这么叫。” 娄乐歌向后退了两步,扯下挂在树枝上被老头儿剥了皮的一只地子鼠,在面前晃了晃,“就是这样剥皮?” 巴特?沃德曼点了点头。 下一刻,奄奄一息的地子鼠被猛地掷了出去,速度之快,竟然如离弦之箭一般发出尖啸的破空声。 娄乐歌身形暴起,一个呼吸间跨过五六米的距离,速度丝毫不慢于被当做炮弹抛掷出去的地子鼠。 “你敢!” 斑鸠在巴特?沃德曼手下众人之中速度最快,猛地踏步上前,一刀劈砍在那速度极快的灰影之上,紧接着一道巨大的力量从刀身传来,仿佛砍在了巨石之上,险些脱手。下一刻,身后传来轰的一声巨响,地子鼠的尸体改变了方向,擦着巴特?沃德曼的耳旁飞过,炮弹一般砸在他身后一棵人腰粗的樟树上,顿时变成一堆肉泥,而樟树已然被炸出一个脑袋大的凹陷,轰然倒塌。 斑鸠邹着眉头,并没有多少时间发出惊讶,因为一个少年狞笑着欺身而来。 闪躲不及,斑鸠再拔刀。 横切。 也不知是不是受到巴特?沃德曼使用双斧的影响,斑鸠用的是双刀,虽然两把刀加起来也没有巴特?沃德曼的一把宣斧重,但是胜在速度上,在这一点上就连巴特?沃德曼也自叹不如。斑鸠的刀并不以力量出名,但是能在猛人扎堆的巴特?沃德曼手下稳稳地排进前五,靠的并不只是速度,苦练双刀二十多年,斑鸠的刀法诡谲却又猛烈,传言能够在雨中舞刀而衣不湿。 从这少年投掷地子鼠的速度来看,必然是臂力惊人,单从武力而言,无非就是力量和速度两条道路,往往都是有所侧重,力量和速度都能拔尖的人少之又少,无一不是天才型人物。少年的爆发力已经让斑鸠满心惊讶,如若速度也像力量这般变态,还让不让人活了? 一招接触就让斑鸠这名双刀好手拔出双刀,一旁冷眼旁观的众山贼都觉得是大材小用了,心中暗道斑鸠这小子果然还是胆小如斑鸠。 斑鸠一刀横切一刀竖砍,刀锋形成一个十字,硬生生封住娄乐歌的前进道路。 下一刻,眼见就要冲到刀锋上的娄乐歌身形一闪,恍如一道鬼魅,消失在斑鸠的面前。斑鸠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凉意从背后袭来,他来不及转身,僵直在原地,依旧摆着一个横切竖砍的姿势。 一把细长铁剑从他胸口穿过,前胸后背连带着心脏被穿了个通透。 众人只见那个少年诡异的倾斜着身体,以一个不符合物理规则的动作躲过了迎面而来的十字刀锋,除了几个眼力好的,没人看清他是什么时候出剑的。 娄乐歌的身体依旧保持着向前冲的姿势,手指捏住透体而过的剑尖,顺势拔出,带上新鲜血液的铁剑再次回到手中。 斑鸠这才直挺挺倒下。 一个照面,便死一人。 巴特?沃德曼身后两人从短暂失神后反应过来,一个提着长枪,一个拿着弯刀向娄乐歌冲去。 娄乐歌挥剑挡开迎面而来的长枪,却没想到长枪在失去准头后反而横扫而来,铁剑挡住长枪,由枪尖向持枪者双手滑去,擦出一溜烟火星。还未等娄乐歌前进两步,一把弯刀反射着火光横切向自己双腿。这一刀不管是选择的时机还是出刀方式都无可挑剔,娄乐歌的铁剑贴着长枪,留给他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舍去双脚,要么收剑挡刀而挨上一闷棍――对两人来说都是好结果。 眼见着弯刀就要砍到这小子双腿上,刀入骨肉的感触并没有传来,持刀者眼前一花,刀前的双脚竟然不翼而飞! 娄乐歌猛地向前一扑,双脚离地躲过弯刀,整个身体凌空几乎是保持着水平,上半身因为前扑的姿势获得了更快的速度,猛地贴着长枪抢身向前砍去。持枪者慌忙收手躲闪,却再也来不及了,铁剑齐齐削掉握抢的五根手指。娄乐歌手腕翻转,铁剑压在抢身之上,猛地下压,长枪正好击打在持刀者后背。娄乐歌接着向前冲势,一剑横切于持枪者双腿,齐齐斩断! 从投掷地子鼠尸体到捅死斑鸠再到最后重伤两人,整个过程说起来复杂,其实只用了四五秒钟的时间,三个人一死两伤竟然也没有挡住娄乐歌的冲击! 娄乐歌落地后一个翻滚再站起来,依旧面无表情地向着巴特?沃德曼冲过去。 铁剑上涂满了新鲜的鲜血,比剥皮队长的双眼还要红艳三分。 第五十章 图腾之力 巴特·沃德曼脸上平静如深山老林中一弯幽潭,古波不惊,但是双眼不知何时已经变成血红色,他依旧坐着,翘着二郎腿看着直奔过来的少年,好似完全不把三个精锐手下的死伤放在心上。(..info无弹窗广告)不待剥皮队长说话,早已有四五个凶神恶煞的手下齐齐冲了出去。 山贼们所使用的武器没有统一的规范,或长枪或弯刀或斧头,反正怎么用着顺手怎么来。巴特·沃德曼试着用佣兵那一套来规范手下两百多号人的兵器,和二把手粗略制定了一个计划,四十骑士配长枪,用于平地冲击;五十个眼力和臂力好的配弓箭,山中和平地皆可用;五十人配长刀,不管是配合骑士冲锋还是防御,都是不错的选择,剩下的人留着顺手的兵器,随时穿插支援。 不得不说这是一幅理想的蓝图,虽然不知道实施起来的难度和效果,但是巴特·沃德曼有些迫不及待了,这个曾经的佣兵显然已经不满足于乌鸦岭了。而此刻,巴特·沃德曼似乎察觉到了一丝危险,这个少年显然不能当成普通人来对待了,看来这一脚是踢到铁板了。 娄乐歌一个侧身躲过迎面而来的刚猛一拳,再弯腰,扫腿,地上落叶和尘土飞舞,一个彪形大汉应声而倒,飞出人群,重重砸向地面。 这些人都是巴特·沃德曼手下精锐,曾经的佣兵经历让他们配合十分默契,不管是对付一群敌人还是对峙单独的高手,出手各有套路。大汉飞走后,两人手持长枪率先而至,同时暴喝一声,漆黑长枪破空而来,一杆刺,一杆扫,左边长枪刺向娄乐歌胸口,右边长枪扫向娄乐歌臂膀。 娄乐歌用剑为刀,蛮横劈斩,挡下右边袭向臂膀的一枪,剑身弯曲,猛然反弹而回,刚好撞在刺向胸口的长枪枪头,又将那长枪崩掉。娄乐歌张开手臂夹住歪斜长枪,急踏碎步上前,至长枪中间处猛然停下,挥铁剑斩短持枪双手,再夹着长枪一拧腰,如陀螺原地旋转,两名持枪者和背后偷袭第三人被枪尖划烂肚皮。(..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转了两圈之后身形猛然一滞,长枪笔直送出,透过丢枪者胸口点在身后赶来的一个戴着护胸铁甲的持刀者胸口,枪身弯出一个巨大弧度,而后枪尖蓄势一崩,将那人护胸铁甲炸开,整个人被挑到空中,还未落地就气绝身亡。 一个小山般的身影高高跃起,手中的狼牙棒发出呼呼地风声,山崩般砸下来。 娄乐歌弃枪再进,铁剑横在头顶挡住落下的狼牙棒,剑身弯曲,娄乐歌另一只手高举托住剑尖,狼牙棒再压,剑身弯曲成一个夸张弧度,弧底已然落在了娄乐歌头顶。 史密斯浑浊双眼突然一亮。 却见娄乐歌暴喝一声“起!”,被压弯的双膝突然绷直,脑袋向上一顶,剑为弓,猛然向上崩开,沉重如山的狼牙棒终于被弹开。娄乐歌向前一步跨出,膝盖撞在那高大男子膝盖上,后者刚落地便失去了平衡,向前一倾,迎上娄乐歌轰向胸口的一拳。 一拳轰开胸骨,扯出一个还在跳动的鲜血淋漓的心脏,娄乐歌将心脏向前一抛,平淡问道:“还不出来?” 下一刻,杀红了眼的众山贼停止了对娄乐歌的围追堵截,自动退开到一旁。 巴特·沃德曼走了出来,火光映着他阴沉的脸,他缓缓取下宣斧,声音低沉的可怕:“我巴特·沃德曼看人从未走眼,你是个特例。” 娄乐歌弯下腰在一个死尸衣服上随意擦了擦满是鲜血的双手,再拔出那一杆透胸而过的长枪,笑呵呵道:“看错了,那就是个误会,既然是误会,那你放过我们呗,有句话叫啥来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巴特·沃德曼摇了摇头,对这个给他连连惊讶的少年摆了摆手,说道:“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娄乐歌顿了顿,“我可没有讲笑话,我们老弱病残的,杀了能有什么好处?你看那老头儿和我身后这小子干干瘦瘦的,扛回去都炼不出几斤油来,至于我,有狐臭,怕扛的时候熏到了诸位好汉。” 祖尔克斯剜了他一眼,心想到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说这些废话,咦,你什么时候有狐臭的? 见这剥皮将军依然摇头,娄乐歌继续说道:“不如这样,我把钱留下,买我们三条命怎么样?如果不够,我把那两只陆行鸟也留给你们,你老也别嫌少,这可是我们的全部身家了。” 呆鸟嘎嘎叫了两声,瞪了这个没良心的家伙一眼。 巴特·沃德曼上前走了两步,将双斧握在手中,轻声道:“休息够了吧?” 众人这才看到这个家伙呼吸渐渐平息下来。 被一语道破心计的娄乐歌笑了笑,厚着脸皮道:“没呢,要不咱们坐下来吃点肉,喝两口绿蚁酒再打?” “要是你能跟着我,我倒是愿意让你做乌鸦岭的二把手。”所有山贼都是一惊,巴特·沃德曼从不食言,如果他说要将乌鸦岭的所有山贼杀完,那么这些山贼也只有逃命的份了,山贼们都望着一手提枪一手握剑的少年,愤恨中带着嫉妒,但是很快就听到巴特·沃德曼又说了一句,“可惜你这种人,怎么会屈居人下呢?” 巴特·沃德曼叹了口气,整个人突然原地消失,化作一道残影奔向娄乐歌。 山贼们都倒吸了口气,自从成为乌鸦岭最大势力之后,许多年都没有见到过老大出手了,许多新人虽然表面上对巴特·沃德曼唯唯诺诺,但是打心眼里都对这个剥皮队长不怎么信服。队伍中三个新上任的蠢蠢欲动的精锐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和老大的差距,连别人的动作都看不清楚,打起来还有几分胜算? 这小子该倒霉了。众山贼转念一想,猛地听到一声暴喝。 娄乐歌向残影一剑刺过去,却没想到那残影诡异地原地消失,转眼间就出现在另一个方向,同时一只宣斧狠劈下来,娄乐歌提枪格挡,震耳欲聋的撞击声中,手臂粗的铁质长枪枪身竟然被一击砸弯,娄乐歌整个身体断线风筝倒飞出去,猛地撞在一颗古树上,两人合抱的古树拦腰而断。 “啧啧,看着都疼。”巴特·沃德曼出手了,自然就没有这些做小弟的事情了,有人看着倒飞出去的娄乐歌,双手抱胸说道。 娄乐歌口中腥甜,喷出一口鲜血,沾到铁剑上,铁剑发出幽幽红光,像是燃烧着的火焰,“果然是把好剑,没想到还能在这里见到图腾之力。”娄乐歌感受着剑身传过来的热量,咧嘴轻笑,投出手中长枪,提着铁剑向前奔去。 兽族军中有个兵种叫做猎头者,擅长投掷长矛,狂化后能将三十多斤的长矛投掷出四百步距离,射程几乎比肩暗夜精灵的弓箭手,但是就力量而言,远非弓箭手能够比拟。不管是步战还是狼骑兵冲锋,都少不了猎头者的参与,他们手中的长矛能轻易洞穿人族骑兵的制式甲胄,被誉为兽人大军的獠牙。 要是有猎头者看到此刻娄乐歌投掷出去的长枪,定然会惊掉一地的下巴。 长枪带着刺耳的尖啸声破空而去,卷起火堆上空的火焰,如龙吸水。 长枪瞬间刺向那道残影。 强烈的不安袭向巴特·沃德曼心头,感受着这长枪中蕴含的可怕力量,他丝毫不敢托大,双脚踏入地下三分,入地生根,双斧叠加在胸前,挡住长枪枪尖。“铛”的一声巨响,两把宽大沉重宣斧如遭遇山崩之势,长枪斜斜扎进一旁地上,整个枪身隐没在地下,留下一个直径一米的大坑。 巴特·沃德曼整个身体向后急速退去,双脚在雨后湿润的地上切割出两道沟壑,直至撞到身后围观的一名山贼后又退了两三米才止住退势。而身后那倒霉山贼被巴特·沃德曼撞飞而出,轰然落地,气绝身亡。 一击之威,恐怖如斯。 形势逆转之快,超过所有人的想象。 剥皮队长强自压下体内翻滚血气,随手抓起身旁一人丢向得势不饶人、急速奔袭过来的少年,再猛地一跃,双脚拔出地面,又将一人丢出。 娄乐歌一剑挥砍,将从天而降的倒霉山贼拦腰斩断,再顺手抓住一只脚,大力抛出,挂着肠子的下半身如攻城巨石砸向哇哇大叫飞过来的第二名山贼,那山贼被砸在地上,生死不知。 娄乐歌速度不减反增,气势如虹冲向目瞪口呆的巴特·沃德曼。 剥皮队长伸手再欲抓人,却见身边早已没了人影,一咬牙,大喝一声,提着双斧身形暴起。 娄乐歌一跃而起,铁剑劈砍而下,撞击在巴特·沃德曼头顶宣斧之上,巴特·沃德曼身体向下一沉,双脚入地一分,一斧挡住娄乐歌似有千钧之力的铁剑,抓少年换气空隙,微微弯曲的双膝猛然绷直,力从脚下生,传至腰部,再传到手臂,一挥手,剩余一只宣斧划过一道倾斜弧线,猛地向悬滞在半空中的娄乐歌砍去。 却见压在宣斧上的铁剑弯曲再绷直,娄乐歌借势向上弹起,拧腰翻身,爆喝一声:“给我下去!” 下一刻,娄乐歌右脚如斧重重砸在砍来的宣斧上,弹开宣斧后余势未消,又砸在巴特·沃德曼肩上,瘆人的骨碎声响起,巴特·沃德曼臂膀无力垂下,整个身体也向地下陷落两分。 娄乐歌落地后,瘸着腿站在摇摇欲坠的巴特·沃德曼身前,抓着剥皮队长的头发,对那张苍白的脸笑道:“我小半个月前也遇到个人喜欢剥皮,但是被我一刀砍成了两半。” 巴特·沃德曼恐惧的表情僵硬在凝固在脸上,一挥剑,娄乐歌砍掉巴特·沃德曼的脑袋,抓着头发提在手中,将鲜血淋漓的脑袋抛给奄奄一息的史密斯,“老头儿,送你。” 第五十一章 天上掉下个小萝莉 史密斯亲眼见到这一场死斗,来得快去的也快,其中有太多惊讶和疑团,层层叠叠,似一张张厚实棉被捂在头上,让他呼吸都有些困难。老头儿在祖尔克斯搀扶下艰难坐起来,背靠一颗青藤缠绕的枯树,仓皇接过血淋淋头颅,突然生出一种狐死兔悲的莫名情绪,当初一同流落到乌鸦岭的巴特?沃德曼年轻气盛,几年艰辛打下偌大势力,前一刻还耀武扬威傲气横生,此时便人死灯灭,着实让发须斑白如寒霜的老头儿心意苍凉。 老头儿捧着巴特?沃德曼的脑袋,看着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喃喃自语:“你当初和大队长说要在乌鸦岭扎稳脚跟,大队长只是说时机不到有欠考虑,你就一斧头砸烂了他胸口。现在你又想出去了,计划还未实施,就一命呜呼了,何苦呢?” 祖尔克斯走过去扶着娄乐歌,不至于让他脱力摔倒,再看看仓皇逃逸鸟兽散的众山贼,眼神冷淡。 火堆还未熄灭,祖尔克斯新架上干枯树枝,火势渐旺,渐生山雾,阴冷山林终于平息下来。 娄乐歌取了一件换洗衣服裹在身上,慢慢擦拭手中铁剑。对祖尔克斯来说,在这深山老林中,周围都是鲜血未干的尸体,看着火堆旁的老头儿对一颗新鲜头颅讲话,这场景着实让人心惊胆战。 娄乐歌莫名其妙地将铁剑放在火上烧烤,对史密斯问道:“你还认识他?” 史密斯头也没抬,依旧凝视着死不瞑目的剥皮队长,生命药水和净化药水的药力上来,老头儿神色逐渐好转,苍白脸上竟然逐渐生出两抹红晕,来了兴致,对着头颅一个劲儿讲着话,仿佛要将藏在心中几十年的话一股脑儿全部倒出来:“大队长以前说人各有命,但是没想到我们的埋骨之地竟然都在这乌鸦岭,有些奇怪,是不是?你认不出我了,但是这么多年了,我依然认得你,当年的红龙佣兵团里,有谁不认识你呢?” 老头儿自问自答,“大队长将你推荐给团长,说是要让你接任他的职务,但是还未等走出营帐就死在了你的斧头之下,他是我的弟弟啊,当初我重病躺在床上,你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又怎么会认识我呢?” 老头儿脱下鲜血淋漓的外衣,将头颅包裹好,就在身旁挖了一个坑,将头颅埋了进去,似乎要将几十年前的回忆一起埋葬。 艰难做完这一切,老头儿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量,颓然地坐着,抱着双腿,脑袋埋进双膝之间,像孩子一般哭了出来。 山风从林间穿过,却吹不散越来越浓密的雾气。 夜深了。 娄乐歌将终于舍得昏过去的老头儿抱起来放到呆鸟背上,拍了拍呆鸟的脑袋,呆鸟出奇地安分下来,亲昵地在娄乐歌手上蹭了蹭。 三人匆匆下了山,连夜奔走,终于在黎明时走出了乌鸦岭。 夕阳冒出山头,朝霞万丈,柳暗花明。 前面是一条可供五马并驾齐驱的宽阔大路。 三人并没有选择大路,反而走了一条偏僻小径,一路多坎坷,小路上满是碎石和泥土渣滓,坑坑洼洼,很是不好走,娄乐歌一瘸一拐走着,满嘴牢骚,吃东西喝水走路都没有给好脸色。祖尔克斯本就身体孱弱,再加上一夜未眠,没好气地说了一句就让娄乐歌乖乖闭嘴了:“要是你想要被两百多号山贼追杀,就走你的大道去!” 行至中午,终于来到一处凉亭,顶端是用一堆干枯茅草编织的棚顶,不过五六平米的棚顶就有七八个小窟窿,风一吹就掉草,棚顶由四根歪歪扭扭的树枝撑起,和乌鸦岭的凉亭比起来不知寒碜了多少倍。 祖尔克斯将史密斯扶着坐在凉亭里的一块石头上,嘴里念叨着古里古怪的咒文,双手捂住老头儿胸口,随着古老如洪荒时代的鸣唱声响起,祖尔克斯手中泛起点点金黄色光芒。一阵清晰的香味扑面而来,像花香又似青草香,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娄乐歌抽了抽鼻子,伸长脖子探过脑袋,道:“还真没想到你这个咒语还能发出香味。” 祖尔克斯白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地念着咒语,片刻后,额头上已经爬满了汗珠。 娄乐歌不依不饶,“这味道能驱蚊么?下次洗澡的时候你往我洗澡水里面放一点,洗完了就浑身清爽,妈妈再也不担心我被蚊子咬了。” 娄乐歌见祖尔克斯不理会自己,拖着腮帮子看了会儿,蛤蟆看绿豆――干瞪眼。终觉得无聊,干脆倚靠在凉亭的柱子上睡觉。 不知过了多久,似睡非睡似醒非醒,恍惚之间,娄乐歌只觉得身处一个房间里,四周墙壁是木板做的,散发出阵阵草木香味。墙壁上挂着一把长刀,没有刀鞘,刀身漆黑如无星无月的夜晚,娄乐歌走上前去想要取下长刀,手却穿过了刀身,这才发现这里的一切都是虚影。 小木屋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婴儿啼哭。娄乐歌穿过木门,来到紧邻的另一个房间。房间不大,但很温馨,靠窗有一支方木桌,阳光从敞开的窗户里投进来,光柱中微尘轻舞,桌上仙人掌在阳光中开着一朵紫红色的花,娇艳的惹人怜爱。另一边靠墙有一张木床,丝制床单里有一个哭啼的婴儿,卷曲的头发,眨巴着葡萄般的大眼睛,蹬着两条小短腿儿,两只肉嘟嘟的小手在空中上下挥舞,似乎想要抓住什么东西。 娄乐歌走了过去,想要握住婴儿的小手,正在这时,门突然被推开,一个女子急匆匆走了进来,握住了婴儿的双手,揉着小婴儿的小脑袋,然后弯下腰,在婴儿额头亲了一口。 阳光照在女子身上,白色长裙表面泛起了淡淡的金黄色,金色阳光又将女子披肩的柔顺黑发镀上了一层浅金色。 随着女子走进来,房间里的空气中突然有了一阵清香,娄乐歌拼命地吸着。他没有看清楚她的脸,想要去抚摸她的长发,却发现自己似乎不能控制双脚了,无论怎样也不能迈出半步。 女子凝视着婴儿,良久,说道:“好好活着。” 娄乐歌猛然睁开眼睛,哪里有什么小屋和婴儿,就只有一个小女孩瞪大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 小女孩? 小女孩! 娄乐歌眨巴着眼睛,这个小女孩也跟着眨眼睛,长长的睫毛几乎要触及到娄乐歌的脸上,她撅了撅嘴,笑道:“你可真奇怪,睡觉也要抓着别人头发诶。” 娄乐歌这才发现手里竟然拽着一撮金黄色的头发,慌忙松手,再霍地起身,上下打量着这个小女孩,十一二岁的年纪,穿着一条到膝盖的红色裙子,瓜子脸,又有点婴儿肥,一头微卷的金黄色头发披到肩上,小嘴唇儿撅着,两眼一眨一眨,如早上摘下还挂着水珠的新鲜葡萄,从上到下都透着调皮烂漫的味道。 娄乐歌只想到一个字来形容:萌。 娄乐歌看着这个小萝莉,问道:“你是谁?” 小萝莉很礼貌的伸出洁白的右手,和娄乐歌握了握,“阿尔忒弥斯,不过这个名字有些绕口,你可以叫我的小名,狄安娜。” 娄乐歌只觉得这只手柔若无骨,收回了手,手心处传来了轻微的酥痒,但是他没有在意,因为这小萝莉突然把脑袋凑了过来,撅着精致的小鼻子在娄乐歌脑袋上嗅了嗅,然后像小鸡见了老鹰一般慌忙退开,一边后退一边嚷道:“小歪哥,泼!” 哗啦啦。 娄乐歌被淋成了落汤鸡,抹了一把脸,幽怨地看着端着木盆的祖尔克斯,后者耸了耸肩,嘿嘿笑道:“奉命行事,奉命行事。” 娄乐歌全身湿漉漉地站着,也不知该如何是好,还是那小萝莉一脸嫌弃地提醒道:“你也别老杵着啊,你看你身上流下来的水都带着血,亭子后面有一条小溪,赶紧去洗了。” 小萝莉捏着鼻子打开了娄乐歌的行囊,用木棍子翻了翻,挑出一件还算干净的衣服丢过去,见他还杵着,赶紧用木棍捅了捅。 娄乐歌悻悻地离开亭子,果然见到一条小溪,脱光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欢腾好半天之后上岸穿衣服,却见那小萝莉坐在岸边的一块石头上盯着自己。他慌忙套好衣衫,嚷嚷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小鸟。”小萝莉跳下石头,撅着嘴蹦蹦跳跳地走了。 天雷轰轰,娄乐歌瞬间被雷的里焦外嫩,低下头看了看,尼玛哪里小了! 回到亭子里,史密斯似乎已经好了大半,整个人比之前要精神很多,正神采奕奕地对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小萝莉讲故事,小丫头片子一个劲儿地乐呵。 娄乐歌走到优哉游哉看书的祖尔克斯身旁,撞了撞这小子的肩膀,“学霸你就不能悠着点么?” 祖尔克斯剜了他一眼,又继续把注意力放在手中的羊皮卷上。 “喂,小歪,问你个问题,”娄乐歌腆着脸,“这小丫头是谁?从哪里来的?” 祖尔克斯眼不离书,伸出手指指了指头顶,棚顶多出了一个大窟窿,“天上掉下来的。” 第五十二章 戏 娄乐歌抬起头,阳光从棚顶大字形的窟窿里照进来,明晃晃很是刺眼。 他瞥了一眼天真烂漫的小丫头,走过去蹲在旁边问道:“认识卡农?” 小萝莉摇了摇头,微卷的金黄色长发波浪起伏。 娄乐歌沉声再问:“会玩魔兽争霸?微信号多少?电话号码呢?” 小萝莉先是错愕,然后伸出羊脂小手贴在娄乐歌额头,看白痴一样看了他一眼,少年老成地叹了口气,扭过头去不再理会了,专心致志地听老头儿讲故事。 要么不是穿越的,要么就是摔下来的时候摔坏了脑袋,娄乐歌如是想着,挪开屁股到一旁阴凉处打起瞌睡来。 祖尔克斯拍了拍娄乐歌肩膀,问道:“能不能给我看一下那把铁剑?” 娄乐歌将铁剑递过去,祖尔克斯手中一沉,皱着眉头道:“奇怪了,这把剑之前没有这么重的。”再一看,剑身上的锈迹竟然都不见了!沉默良久,祖尔克斯叹道:“血脉之力么?” 娄乐歌点点头又摇摇头,“这把剑上有图腾之力,应该是那位用魔法刻印上去的,已经和剑身融为一体,所以才掉不了也磨不掉。” 祖尔克斯眼中闪着金光:“真的是传说中的格罗姆·地狱咆哮?” 娄乐歌点点头,“应该错不了,火刃氏族只有他才掌握了图腾之力。” 祖尔克斯沉默了片刻,吸了口气,问道:“那昨天晚上?” 娄乐歌笑道:“幸亏是这把剑,要不然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把那个什么剥皮队长解决了。” 也不容易吧?祖尔克斯看了看他的脚,到现在还是肿的,关切地说道:“也没必要这么拼吧?用脚撞那宣斧,你以为你的脚是铁打的?” 娄乐歌摸着脑袋嘿嘿一笑:“情不自禁嘛,当时也控制不住自己。” 这是史密斯走了过来,祖尔克斯将铁剑物归原主,老头儿接过铁剑,顿时浑身僵硬,颤颤巍巍说道:“这,这把剑?” 娄乐歌笑道:“就是你那把,我会一点魔法,帮你把剑上的魔法阵恢复了,但是还能用多久我就不知道了。” 老头儿险些就要跪下道谢,被娄乐歌托住双肩,“也不是什么大事,昨晚开始的时候让你一个人挑大梁,你不会怪罪吧?” 老头儿愣了愣,摇头如拨浪鼓,“哪里的事情,人心隔肚皮,特别是这乌鸦岭,你要是会全然信任一个认识不到半天的雇佣,那才奇了怪了,况且老头儿这条命是小兄弟你给救下来的,又修好和这把剑,感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怪罪之理?” 娄乐歌这才松了口气,却被人一把拍在肩膀上,转过头,却是那小萝莉。 狄安娜笑呵呵道:“你这家伙很有城府啊,虽然看起来粗心大意毛毛躁躁的。”小萝莉又转过脑袋对祖尔克斯说道,“小歪哥,你可别被他的表象骗了哦。” 娄乐歌打了个哈哈,笑问道:“小歪说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可是这个解释怎么也说不通啊。” “她的确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史密斯把铁剑放在眼前端详,头也不抬的道,“这话做不得假。” “如果我说我是飞过来的,”狄安娜眨巴着眼,笑道,“你信不信?” “那你现在给我飞一个看看?”娄乐歌说道,显然不相信这小丫头片子的话,倒是祖尔克斯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狄安娜道貌盎然地说:“现在没法力了,飞不起来。” 娄乐歌鄙夷道:“还能再假一点么?” 小萝莉鼓起腮帮子,“爱信不信。” 娄乐歌也不理会她,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不管有什么目的,他还真不放在心上,卷起裤腿,跑到凉亭后的溪水里抓鱼去了。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于吃,他总是最上心。 娄乐歌看着锅里煮的鱼直流口水,突然回过神来对小萝莉问道:“这么说你飞在天上的时候还带着锅碗瓢盆?” 狄安娜拿着银勺子舀了一口汤,鼓起腮帮子吹了两口,“出门在外,总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肚子吧?你也别疑神疑鬼了,给我说说,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娄乐歌正要开口,却被祖尔克斯抢过了话,“也没个准确的目的地,东方不是有个说法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门长长见识。” 狄安娜隔着铁锅伸手在祖尔克斯额头上弹了一下,老气横秋道:“出门游历是你们这个样子?一个晚上就杀了这么多人,是不是把卡利姆多大陆当成自家后院的菜园子了?这些人是大白菜,走到哪里就砍到哪里,吃饱了砍饿了砍睡觉前砍起床也砍?” 这话从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口中说出来让人瘆的慌,场间气氛瞬间冷却下来,娄乐歌微眯着眼盯着狄安娜,祖尔克斯是一幅不可思议的表情,而老头儿史密斯不经意地握紧了手中的铁剑。 太阳不遗余力地释放着光和热,整片天地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蒸笼,远处的景物都因为热气而变得扭曲,而四周夏蝉也鸣叫不止。 狄安娜似乎丝毫没有察觉到周遭的压抑和肃杀,拿着银勺子在锅里搅拌,鱼汤泛白,几片青绿色的野菜叶子漂浮在鱼汤表面,鲜鱼汤特有的香味氤氲在整个凉亭里。不知是因为满意众人的反应还是锅里的鲜鱼汤合她的胃口,小萝莉笑了笑,两个小酒窝挂在脸颊上,她慢悠悠舀着鱼汤在碗里,优哉游哉地喝着。 祖尔克斯脸色阴沉下来,问道:“你到底是谁?” 狄安娜喝了一口鲜鱼汤,乳白色的鱼汤挂在嘴角,她伸出粉嫩舌头舔了舔,很是俏皮可爱,但越是这样,越是让三人心冷意凉。 小萝莉没有回答祖尔克斯的问题,指了指锅里翻滚的鱼汤,“两个大哥哥,还有白胡子老大爷,你们怎么不喝呀,汤凉了可就不好喝了呢。”见众人没反应,她这才放下碗,“不要这么紧张嘛,几个山贼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儿。” 狄安娜顿了顿,继续说道:“再向北走半天就到了暮光营地边缘了,那里就不属于乌鸦岭的势力范围了,巴特·沃德曼的那些手下也不会冒着团灭的危险跑到暮光营地去截杀你们,强龙不压地头蛇,况且他们最多算些毛毛虫。”她转过头对史密斯说道,“大爷你应该回去了吧?出了乌鸦岭你的任务就完成了。” 史密斯把手中的铁剑握的更紧了,长着老人斑的枯瘦手臂上青筋突兀,对于这个小女孩,虽然有些好感,但是他知道这些都是假象,就像她表现出来的人畜无害的样子一样。对这个陌生的、看不出实力的小丫头,他没有把握一击得手,不管如何,也只能寄希望于娄乐歌了。 狄安娜小手一拍脑袋,笑呵呵道:“竟然把这事儿都给忘了,胡子大爷是在怕回去有人寻仇吧?呵呵,肯定是这样了。”她话一说完,就从兜里取出一只小指大的精致骨哨,鼓起腮帮子吹了一下,却没有声音。 下一刻,云层之上一个黑点急速下坠,离地面百米时猛地张开翅膀,化作一道黑色流光向南掠去。 狄安娜收回骨哨,又掏出一个小瓶子和一张羊皮纸递到史密斯手中,“这个你收着,巴特·沃德曼剩下的两百多号人交给你了。瓶子里是解药,羊皮纸里是配方,有五十几人中了毒,需要每个月喝这种药水,不然就会毒发身亡,那五十几个人都是骨干,控制了他们就等于控制了其余的人,具体该怎么做,不用我这个小姑娘来教你了吧?” 短暂错愕之后,史密斯将信将疑地接过药水和配方,铁剑却出鞘三分。 狄安娜笑了笑,似乎对这实质性的杀气并不感冒,继续喝着她的鲜鱼汤。史密斯迟疑了一下,问道:“你是巴特·沃德曼的手下?” 小萝莉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严格来说算不上,他能打下乌鸦岭这么多的地盘,应该都算是我的功劳,本来还想向外边扩张的,但是没想到那个没脑子的家伙就这么栽在了你们三个手上,哦,是栽在了那一位手上。”她看了看正襟危坐的娄乐歌,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 “两级英雄,还差了一百二十个进化点就成为三级了,”她笑道,“火刃氏族的血脉果然不简单。” 一语中的。 惊讶,震撼,兴奋,甚至是带着一丝敬畏,史密斯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我真是老糊涂了,早就该想到了,在艾泽拉斯,除了恩人的族人,谁有能力修好这个魔法阵啊!” 娄乐歌缓缓起身,拔出长刀,被布条缠绕的长刀隐约散发出摄人心魄的杀意和威压。 狄安娜平淡道:“你也别想着杀我,虽然我相信你有越级杀三级英雄的能力,毕竟致命一击这种刀法.”她顿了顿,“是不是手心处感觉到酥痒?右手没有那么有力了?” 娄乐歌眼角余光瞥向手心,有一个红点,“是在和我握手的时候下的毒?” 狄安娜点点头,天真无邪地笑道:“你也不傻嘛。” 三人突然同时望向南边。 幽静小道上卷起一线烟尘,急促马蹄声响起,五十披甲骑士排成一线碾压而来。 第五十三章 失落神庙 暮光营地西南有一座山,名为战斧,山势险峻,高耸入云,山顶常年积雪,山脚却是四季如春。山脚有一座小镇,依山而建,常住人口一万一千,南来北往的人群在这里交汇,外来人比本地人还要多出一成。 小镇南边有一个小酒铺临溪而建,老板是个老头儿,双鬓斑白却精神抖擞,见到客人便热络一笑,露出两排缺了门牙的黄牙。老头儿卖的是自家酿的绿蚁酒,虽然糙了点,但是便宜,也不像其他黑心商人那般在本来就值不了几个小钱的绿蚁酒中兑水,因此小酒铺里也有几个回头客,能让老头儿和他的憨傻儿子勉强度日。 今天一大早,老头儿穿了件棉内衫,外面裹了件洗的发白的粗麻布衣,取下了两道木板门,走到溪边掏出活儿撒了泡黄尿,憋了一整个晚上的尿泄洪一般有力,将溪畔湿润泥土冲出一个洞,老头儿浑身舒适的颤了颤,心满意足地走回小酒铺里。憨傻胖儿子蹲在门口打哈欠,老头儿一巴掌排在他后脑勺上,叫嚷着去搬桌子出来,憨傻儿子突地蹿起来,急匆匆跑到溪边尿了一道,再屁颠屁颠跑回来张大嘴道:“爹,俺尿的比你远!” 这时正巧有邻家卖烙饼的四十多岁的半老徐娘买菜回来,捂着嘴一扭一扭走开了,老头儿没好气道:“小烙饼笑什么笑,你男人也有尿不远的时候!”说完又转过身一脚踢在傻儿子屁股上,“尿的远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赶紧进去搬桌子,赚不到钱看哪个缺心眼的姑娘嫁给你!” 老头儿一阵毛毛躁躁的谩骂后又唠叨开来,大抵是老伴儿还健在时的美好时光,想念的同时又不忘责备她给生了这么个傻儿子,要是聪明点,单凭那能拖着牛犊子到处跑的大身板,指不定还能去兰迪大老爷那捞个侍卫当当,到时候一手银枪一身铠甲一匹大马,走到哪里都要被叫一声大爷,多威风气派!老头儿一边幻想一边干活儿,扫地摆凳子擦桌子煮牛肉,一件事儿都没落下。(..info) 邻家小铺子的“小烙饼”探出脑袋,正好迎上老头儿一边擦桌子一边流哈喇子的痴傻模样,抛过去油哒哒的抹布盖在老头儿脸上,嗔怒道:“老不正经的没羞没臊,看什么看,再看老娘让男人回来收拾你!” “迎新娘,花盖头,迎新娘,花盖头。”呆傻儿子瞧见老爹脸上的抹布,乐呵呵上蹿下跳,健壮的身子震的房顶上直落灰。 “谁看你了?看个屁看!”老头儿把抹布丢到溪水里,没好气道。 小烙饼也不示弱,转过身,背对着老头儿,拍了拍浑圆挺翘的大屁股,“你看啊,看的着摸不着,邪火烧死你。” 老头儿哪里扛得住名满小镇南溪八条街徐娘小烙饼的绝世柔情风骚?老脸一红,骂骂咧咧走到水缸里舀了一盆水洗脸降火,便再也不理会这煎烙饼煎出名声的邻家妇人。 将近正午,摆出来的七八张方桌只有一张桌子坐着客人,是四个老主顾,要了五斤酱牛肉和六碗绿蚁酒,老头儿热络的送了两盘茴香豆,招呼着上了菜就退下去了,没有打扰这四个光膀子汉子吹牛打屁。 酒过半巡,四个汉子聊开了,说着暮光营地的新鲜事儿,所谓新鲜事儿,也不过就那么一件:失落神庙。这些天老头儿耳朵都听出茧子了,这几个老主顾还是津津有味地说着,有哪个牛气哄哄的佣兵团又来了啊,某某英雄又来了啊,兰迪大老爷又派出了多少人去那所谓的遗址什么的,跟亲眼见到一般。 老头儿清楚,这几个靠帮人运货提东西的人根本就接触不到那种层面的事情,道听途说而已,也就是过过嘴瘾。这些天小镇子上的外人越来越多,热闹贵热闹,但是对他这个老头儿基本上没什么影响,但凡有资格能去失落神庙的人,都不会瞧一眼他这寒碜的小酒铺。(..info无弹窗广告) 憨傻儿子骑着板凳,脱了衣服当马鞭挥舞着,一个劲儿驾驾驾,被老头儿一脚踹下板凳,也不生气,冲老爹做了个鬼脸,乐呵呵跑到邻家看小烙饼煎烙饼去了。 老头儿笑了笑,这儿子虽然笨,但是身子骨强健的很,从小到大没得过病也没受过伤,好歹让他心里有些安慰。刚好把遮阳的棚子撑起来,迎面走过来三个人,准确的说是两个少年和一个小姑娘,走在最前面的少年个子最高,背着把布条缠绕着的长刀,大大咧咧一屁股坐在板凳上就嚷道:“老板娘上酸菜。”而身后一个长得极其俊秀的少年系好了陆行鸟,冲着他一笑,看穿着,丝毫不比兰迪大老爷的几个公子哥儿差。最后是穿着一身红色长裙的小姑娘,大眼睛小鼻子,耳旁别了朵山茶花,煞是可爱,长大了肯定是个美人儿,要是自己的傻儿子能取上这么个美媳妇. 只是一瞬间,老头儿脑海中就闪过无数杂七杂八的念头,这都哪跟哪啊,老头儿定了定神,迎了上去,“小兄弟,这里就我一个糟老头子和傻儿子,没有老板娘,请问酸菜是什么菜?” 那大大咧咧的少年愣了一下,挥了挥手,“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弄上来,刚到这里,饿的慌。” 竟然是三个金主,老头儿乐开了花,穷人家的孩子,哪里能这么霸气?坐上桌子一般都要扭扭捏捏问问价钱,断然不会这般大摇大摆的。小酒铺的生意虽说不是很好,但是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老头儿自认为识人的本领还是过硬的,说了个好嘞便笑呵呵小跑进后厨准备去了。 娄乐歌把长刀横在桌子上,问道:“说吧,你到底要怎么样?” “我不会吃了你啦,”狄安娜捋了捋耳旁的金发,“倒是你现在还差一百个进化点就能到三级了,是不是到时候就要杀了我?” 祖尔克斯拍着额头,“你们两个说来说去没完没了,小小年纪的打打杀杀多不好。” “嗯嗯,小歪哥不愧是念了很多书的人。”小萝莉笑呵呵道。娄乐歌白了他一眼一眼,“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毒死了,有这么个小妖精在身边,我可不放心。” “人家才不是小妖精呢,”狄安娜把脑袋伸过来,露出两只被金发挡住的尖尖的小耳朵,“是精灵,小精灵好不好。” “暗夜精灵都像你这样?”娄乐歌问道。 “怎么可能!”小萝莉提高了嗓门,“我可是精灵族最漂亮的小姑娘。” 娄乐歌脸一沉,“我是说用毒这件事。” “不会啊,”小萝莉笑道,“个人爱好啦,就像你喜欢吃肉,小歪哥喜欢看书一样。”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等级的?”娄乐歌问道。祖尔克斯也饶有兴趣地看过来。 狄安娜转着眼珠子,“我就是知道啦,给你说了你也不懂。” 娄乐歌转过头看着祖尔克斯道:“看吧,这种人有太多秘密,不适合做你的小伙伴。” 很快,老头儿端上了酒肉菜,结束了这场毫无营养的对话,肉的优先级永远排在最前面,娄乐歌心想道管他三七二十一,吃饱肚子再说。 狄安娜在桌子上扫视一周,夺过来一盘茴香豆,拈着吃起来。 祖尔克斯推过去一盘酱牛肉,却被狄安娜推了回来,“精灵族都不吃肉的。” 戴安娜冲着老头儿招了招手,“老板我不吃肉,有其他吃的么?” 来这个寒碜小酒馆吃饭的基本上都是五大三粗的苦力汉子,因此店里常备的就是酒肉,至于茴香豆,那也就是老头儿自个儿的爱好,后来发展成为这些个常客的爱好,也只是用来下酒解馋的,至于其他什么果菜,还真是没有,缺门牙老头儿捞着脑袋,尴尬道:“烙饼行么?” 狄安娜点点头,老头儿指了指邻家煎烙饼的摊子,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跑过去,心中一叹,真是可怜了啊,这么乖的一个娃儿,不吃肉怎么行呢?我那傻儿子就光吃肉,瞧瞧长得多壮实。不过这话他没有说出口,一想到小姑娘长得这么漂亮,估计那小烙饼拍马都赶不上,大概不吃肉就能长得漂亮吧?他听说兰迪大老爷的几个妻子为了保持身材,每天只吃点水果蔬菜,还要控制食量,大概富贵人家的女人都有富贵人家的活法,这些就不是他一个糟老头子该关心的事情了。 风韵犹存的小烙饼在这贫民一条街算是长得最精致的一个女人了,不但长得精致,而且该翘的地方翘该细的地方细,没少让过路的汉子们心生痒痒的,许多糙汉子为了正大光明瞧上两眼,都喜欢隔三差五来这里买烙饼,小铺子前经常能排着长长的队。 “漂亮大姐姐,我要买一个烙饼。” 小烙饼抬头一看,哎哟,谁家的漂亮小姑娘,踮着脚巴巴地望着锅里,十一二岁的年龄都还叫自己大姐姐,竟然还加了“漂亮”两个修饰词,小烙饼乐开了花,捏了捏小姑娘精致的小鼻子,“马上,大姐姐马上就给你烙。” 小姑娘皱了皱鼻子,嗲声嗲气道:“可是人家不能吃肉诶,连油也不能吃。” “没事儿,大姐姐这儿用的都是自家榨的花生油,可以吃的。”小烙饼忙活开了,一边煎烙饼一边问道,“小姑娘叫什么啊,从哪里来?” 狄安娜指了指隔壁小酒铺,“我叫狄安娜,和哥哥们一起出来玩儿的。” 小烙饼看过去,正好看到那缺门牙老头儿望着这边,这回不骂了,看在帮自己招揽生意的份上,看就看呗,看了又不少一坨肉。 第五十四章 伯特·兰迪 狄安娜接过烙饼,放在鼻尖上闻了闻,突然绽放出鲜花一般的笑容,“谢谢漂亮大姐姐,这饼可真香。(..info好看的小说)” 见到小姑娘要掏腰包,小烙饼连忙伸手制止,摸着小家伙的脑袋,怜爱的说道:“不就是一个烙饼么,要什么钱,大姐姐送你就是了。” 狄安娜低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张大眼睛说道:“那下一次一定要收钱哦。” 小烙饼笑着点点头,狄安娜这才捂着热乎乎的烙饼跑开了。多像啊,卖烙饼的大婶突然想起了自己十一二岁的时候,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感叹道,年轻多好啊。 “小烙饼,还卖不卖了?”一个黝黑黝黑的糙汉子斜靠在放着面粉的木桌上,挑眉问道。 “卖卖卖!没看老娘忙着啊,”小烙饼瞬间恢复了彪悍本性,挥舞着还沾着面粉的手,嚷道,“板砖的,到后面排队去,别他娘的以为长的壮实就可以插队,没看见这里还有个熊傻子吗?愣着干什么,赶紧到后面去,不然让傻子揍爆你俩卵儿。” 傻子很配合地乐呵呵一笑,浑身虬起的肌肉看的那黝黑汉子一阵发毛,慌忙跑到队尾去了。 桌子上只剩下风卷残云后干干净净的碟子,娄乐歌酒足饭饱,抚着肚子又要了两斤酱牛肉,从兜里掏出一根细树枝儿剔牙齿。祖尔克斯看了一眼娄乐歌的痞样儿,暗叹一声遇人不淑,索性转过身看他的书,眼不见心不烦。 狄安娜厌恶地剜了娄乐歌一眼,“在女士面前你就不能绅士一点吗?” 娄乐歌笑呵呵道:“你不是还是个小姑娘么?小姑娘算不得女士,等你长到十八岁,我或许会考虑一下。” 祖尔克斯暗自摇着头,作风问题是根本问题啊。 临溪坐着的那桌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四个光膀子汉子个个脸带红晕,显然喝了不少酒,都是小镇子里土生土长的,和老头儿又是熟人,说话自然没什么顾忌。其中一个脱了鞋抠着臭脚丫子,闻了闻,又去拈盘子里剩下的那两片酱牛肉,眨巴着嘴道:“不是给你们吹牛,昨儿个俺去大老爷府上搬东西,瞅见一个小娘子,啧啧,可漂亮了,虽然才十五六岁模样,但是长得跟天使一样儿,俺可是从来没有见到过那样的美人儿,光是想想就整晚睡不着觉。” “能有大老爷的五个妻子漂亮?”身旁一人问道,“我可是听说大老爷的五个妻子可都是绝美的人儿,整个镇子都找不出来一个。” 他们口中的大老爷自然是兰迪大将军――负责整个暮光营地军务的统帅。 “大老爷的妻子俺倒是没见着,但是反正就觉得再也找不着比那个女子更加漂亮的人儿了。” “就你那样还能进得了大老爷府上?”一旁一个光头鄙视道,“大老爷家几百个仆从,个个都比你壮实,干嘛还要你去搬东西?” 其余两人纷纷附和,显然不相信这家伙有这么好的运气,抠脚大汉顿时憋红了脸,“俺可没吹牛,俺有个表弟就是在大老爷府上做仆从,说出来吓死你们,签的可是终身合约,这一辈子就都是大老爷的人了。昨天找到俺说缺人手,要俺过去帮忙,这才能有幸进到大老爷府上走一遭。再说了,失落神庙那边需要这么多的人手,大老爷府上缺人也很正常。” 光头半信半疑道:“那你去搬什么了?” 抠脚大汉支支吾吾,像个害羞的小姑娘。 “哎,”光头显然是个急性子,一拍桌子道,“你倒是说啊!” 抠脚大汉便秘一般,终于说了两个字:“大粪。” 噗! 就连一旁的娄乐歌都笑喷了,他突然转过头对乐不可支的狄安娜问道:“你听过屎壳郎的故事么?” 小萝莉啃着烙饼摇脑袋。 “话说有一天,小屎壳郎和屎壳郎妈妈在吃饭,小屎壳郎就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们要吃屎啊,屎壳郎妈妈就说:吃饭的时候别说这么恶心的事。” 小萝莉瞪大了眼睛,喷了娄乐歌一脸沾着口水的烙饼,祖尔克斯笑到直捂肚子,小酒铺里的气氛顿时活跃了起来。 几人说笑之际,地面突然晃动起来,棚顶掉灰,桌子上的碟子也跟着颤动,那光头汉子慌忙压住桌子,四人面面相觑“地震?” 小老头儿连忙抱住柱子,还未回过神,却见小街尽头黑压压一片,清一色的黑马黑甲,轰隆隆碾压过来,街上行人纷纷躲避。 六十骑在距小酒铺二十米处骤然停下,动作整齐划一,地面的震动随着骑士勒马而停止。除了军队,在这号称万里大山的暮光营地再也找不出这种训练有素的骑士。 为首一名银甲将士骑白马,腰悬玄铁重剑,翻身下马后径直走向小酒铺。 小老头儿心颤的厉害,仿佛有一只手将心脏给紧紧拽住,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心中震撼变成恐惧,这位可是兰迪大老爷的二少爷啊,怎么跑我这一亩三分地来了? 坐着的四个汉子哪里见过这等阵仗?慌忙起身站到一旁,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老头儿慌忙跑过去扑通跪倒在地,那银甲骑士却径直走过老头儿身边,对着三人微微弯腰行礼,“请问哪位是月神古堡的祖尔克斯小少爷?” 有伯特?兰迪带领着,层层守卫自然不会盘查,这些日子将军府的守卫增加了一倍,很多人都是直接从守军营里直接调过来的,对这名统帅的二儿子自然认得。这些年兽族军中有军官儿子不上阵的说法,即将与人族开战的小道消息早已在军中传的沸沸扬扬,和平年代掌军不掌权,战争年代掌权不掌兵,这些年生几乎没有哪个将军愿意把自己的子子孙孙往前线送,哪怕是已经在前线的,也要想方设法弄到内陆来。 战术府将战将划分为白银、黄金和青铜战将,整个兽族军中已经记录在案的白银战将有八百人,黄金战将六十人,青铜战将八人,即使和人族的顶尖战力比起来也相差无几。 兰迪统帅是成名已久的白银战将,战术府曾经流出消息,他很可能在这几年跻身黄金战将行列。而伯特?兰迪贵为兰迪统帅的二公子,论起身份,起码要高出那些个一般普通战将儿孙一大截,可是丝毫没有架子,在十三岁的时候就放弃了恶奴恶狗嚣张跋扈的生活,毅然投身军伍,请愿到最前线,五年下来身经大小战事不下一百之数,立下不小战功,也可谓真的是身经百战了。 兽人好战,以人头记军功,这一点丝毫做不得假,伯特?兰迪从北方前线回到暮光营地已经是千人长,直接死在他手上的人怎么也不会低于两百之数。这个刚满十八岁的新一代翘楚喜欢穿白衣披银甲,是不是想要成为下一个白银战将,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若是单单看伯特?兰迪的长相,肯定想不到他是个已经在军中摸爬滚打五年的老军人,星眉剑目,挺拔的鼻梁,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副温文尔雅模样,娄乐歌看着他,像是看见了小歪长大之后的样子,不过他身上又多了一份经历沙场的锐气,内敛,却逼人耳目。 娄乐歌对小歪说道:“你得学学人家二公子,放到战场历练一番,书读多了腐气太重,不讨女孩子喜欢。” 伯特?兰迪转身说道:“小兄弟万万不可这么说,祖尔克斯是月神古堡的小主人,这种传承悠远的古老家族远远不是我们这些粗人可比的。再说我当初也是因为读书读不下去,这才央求父亲把我送到前线去混几年,我们这种人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冲锋陷阵还好。将来打败了人族,还是要祖尔克斯这种肚子里有墨水的人治理疆土。” 狄安娜猛地点头,对这娄乐歌白眼道:“伯特大哥哥是文武双全,这位才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伯特这才打量了娄乐歌一番,“说来惭愧,还不知道这位小兄弟的名号呢。” 娄乐歌一拱手,“娄乐歌。” “这是名还是姓?”伯特道,“说来惭愧,这些年一直在军中,长了个子没长见识,让兄弟见笑了。” 娄乐歌摆摆手,“是娄乐歌?格罗姆。” 伯特迟疑了一下,有些失神,但是很快笑道:“幸会幸会。” 伯特?兰迪丝毫没有一个官二代的架子,这让娄乐歌三个人很受用,到了住处,是相邻的三个房间,伯特亲自安排妥当,这才拱手道别,“我还要去迎接卡罗兰家族的人,先道个别,晚上请诸位喝酒。” “不仅人长得帅,”狄安娜看着伯特?兰迪消失在长长走廊的尽头,感叹道,“还这么绅士,要是以后能有个这样的丈夫,这一辈子也就没有别的追求了。” 娄乐歌和祖尔克斯异口同声道:“花痴。” 小萝莉剜了两人一眼,少年老成地叹道:“女人心,你们俩小屁孩懂什么懂?” 娄乐歌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你是精灵族的,还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和我们开战呢,他还敢取你?” “他不敢我就放毒,把你们兽人全部毒死,这样不就行咯。” 娄乐歌白了一眼:“神经病。” 祖尔克斯放下行李,正色道:“你们不拌嘴会死啊?都别尽扯这些莫须有的问题了,还是想想怎么到失落神庙里面去吧,这次来的人远远超过了我的估算,也不知道那些家族都吃了什么药,偏偏选择这个时候来插这么一脚。” “听说竟然还有四级的英雄?”娄乐歌试探着问道。 这一问,就连狄安娜也泄气了,祖尔克斯颓然道:“听说还有两个。” 娄乐歌拍着脑袋:“得,这下只得打酱油了。” 第五十五章 芭蕉树下论英雄 兰迪将军府坐落在战斧山半山腰,曾经是东方商人在暮光营地的总会所,亭台楼阁廊腰缦回,充满了东方色彩。[..info超多好看小说]兰迪将军进驻这里之后并没有画蛇添足再加点缀,假山活水依然是假山活水,檐牙高啄也就让它檐牙高啄,这些极土木之盛的建筑群得以保存完好,常常有达官显贵慕名而来,游园观赏,总少不了一番惊叹。 庭院深处有一棵芭蕉树,树叶亭亭如盖,绿得喜人。 树下有一张圆木桌,桌上摆着一套精致紫砂茶具,桌旁有三张木椅,一个四十出头的男子坐在椅子上,脸形是刀削斧刻的笔直线条,平日里因不修边幅而乱糟糟的胡子在这些天刚冒出头就被刮去。兴许是故意掩饰了杀伐之气,男子目光中带着柔和,端坐着,倒了一杯茶轻放在对面老人身前:“先生请。” 老人穿着紫色长袍,接过拳头大小的精致杯子,碧绿色茶水表面漂浮着两片茶叶,水汽氤氲。老头儿轻啄一口,茶香在口中弥漫,他平淡道:“这茶还未好,在黑市能炒到五十金币一克的茶叶就这么浪费了,兰迪将军你还是太急了。” 男子颓然道:“我就是一个粗人,果然不适合泡茶。” 老人笑了笑:“从来没有生而知之的人,沏茶这功夫,练习多了也就熟能生巧了。” “我现在哪里还有心思沏茶啊,北方战事吃紧,暮光营地已经派出五分之一的军力过去了,现在又摊上这么件恼人的事儿。” 老人笑道:“听说东方现在传过来一种煮茶的法子,把茶叶放入沸水中慢慢熬,老头儿现在倒是想尝尝了。” 男子说道:“等这事儿一过,老先生别说煮茶,你把我煮了都没问题。” 老人道:“将军贵为白银战将,不会这点耐心都没有吧?” 战术府将实力强大的战将分为白银、黄金和青铜三个等级,在战术府记录在案的有白银战将八百人,黄金战将六十人,青铜战将八人,这些人才是兽族真正的掌权者。 “本来有,但是快被那些世家子弟给磨光了。整天嚷嚷着要开启遗址,这些小子偏偏还是都有英雄的血脉的人,骂也不是打也不是,我没法子也不敢将他们一股脑儿撵出去,这才厚着脸皮请教老先生的。” 老人抚摸着木椅扶手上雕刻的精致龙头,闭目良久方才睁开眼,平淡道:“既然他们要急着进去,就让他们进去就是了。” 男子诧异地看着老人:“可,可是.” “月神古堡的人到了,再加上卡罗兰家的人,今晚就能够聚齐所有的钥匙,人族大军压境,我们需要新一代人快点长大,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老人顿了顿,继续道,“你别怕里面有什么危险,这种上古遗址没用危险谁也不会相信,这些小家伙能活着回来一半我们就该庆幸了,不过竟然他们的家族把他们送到这里来,就得有失去他们的觉悟,要想得到好处,总得承担风险。” “哎,”男子叹了口气,“想不通为何只有十八岁以下的人才能进入到遗址里,要不然直接派兵进去扫荡一番,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老人笑了笑:“听说这次有两个已经是四级的英雄了?” 男子点点头:“一个是卡罗兰家族的嫡系长子,这会儿应该快到了,还有一个是威尔家族的一个旁支女孩,十三岁之前不显山露水,十三岁那年只身到南方沼泽走了一圈,回来时就达到了四级。” “都是少年英雄啊,”老人感叹之后话锋一转,“你对暗影那位对墨索里安出手那一事怎么看?” 男人答道:“两家是世仇,几千年来从来如此,都是些陈年烂谷子的旧事,两家每一代家主都将吃下对方多少地盘作为衡量自己的得失标准。这一代月神古堡的城主心高气傲,但是也有傲气的资本,那位城主上位后励精图治,恐怕吃下莫索里安只是他向外扩展的第一步。这次出击也算是近百年来少有的大动作。而且我十天前得到消息,墨索里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人一刀砍成了两半。” “哦?”老人饶有兴趣地问道,“谁做的?” “这个先生你可真猜不到了,是一个叫做娄乐哥的小子,而且还是在被几十骑和一个号称族内步战第一外加一个不出世的长老的围猎的情况下。” “能做到这一点,应该有四级了吧?”老人摸着胡须道。 男子摇了摇头。 “三级?”老人有些诧异了。 男子依然摇头。 老人罕见地皱起了眉头,“你别和我说是两级。” 男子笑了笑。 老人诧异道:“能有这份能耐?怎么感觉现在天才都变成大白菜了?不过我倒是很希望能见见这小子了。” “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我马上就去通知一声,他就在府上,是和暗夜猎手那位一起过来的。” 老热摆摆手:“这个倒是不急,”老人直接说道,“若是让你带兵去灭了月神古堡,要付出什么代价?” 男人略作沉思:“单说吃下那三百风虎骑也得崩掉一颗大牙。而且这种传承几千年的家族,隐藏在黑暗处的力量才尤为可怕,如若不斩草除根,永远都是后患。” 老人点点头:“你工作倒是做的不差。” 男子笑了笑,“暗夜猎手家族虽然脱离了军部,但是毕竟是在我的辖区。难道战术府对暗影猎手有想法?” 老人摇了摇头,压低声音说道:“恰恰相反,实话告诉你吧,之前大萨满找过我,说暗影家族很可能会出现一位佐王之人。” 饶是征战沙场半辈子的白银战将也经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话语中竟然带着颤音:“是,是王?” 老人点点头。男子不可置信地摇头:“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兽族已经有三千多年没有出过王了,哪怕是大英雄格罗姆·地狱咆哮也没有达到那种境界啊!” “大萨满也不相信,所以让我顺路过来看看。” “如果是真的,那月神古堡那位城主,也就是那位灰眸人,你觉得是他?” “暗影家族几百年来凋落得厉害,现在只有兄弟两个人流着英雄的血,比起杀伐果断天赋异禀的那个现任城主,我更看好祖尔克斯那个小家伙。” “先生你认识他?” 老人点点头,将茶杯里的茶水一饮而尽:“十年前去过,那时候老城主还在。” 老人站起来,透着芭蕉叶间的缝隙看着碧蓝色的天空,喃喃道:“不管是谁,这些小家伙都是拥有英雄血脉的人,他们才是我们的将来,这些苗子要保护好,但是更需要磨练。” 男子抬头看去,这位从战术府退下来颐养天年的老人挺了挺胸,佝偻的背影似乎挺拔了很多。 晚宴在夕阳还未落山时就已经开始,一盘盘鲜美蔬果被锦衣侍女们流水般端上来,银质的餐具被擦的程亮,熏肉,烤肠,各种五花八门的食物,甚至还有奢侈的海虾,足以见将军府对这次晚宴的重视。 端着银盘的佣人穿梭在人群和美食之间,各个家族的少男少女们端着高脚玻璃酒杯应酬,各自说些奇人异事,口舌好家境好的也能博得一个满堂喝彩,这可是交流结识的大好机会。来的早的已经在之前参加过聚会了,但是都没有这一次的盛大,哪怕是从小锦衣玉食的他们都有些惊讶于兰迪将军这次的大手笔了。 不止暮光营地,整个行省几乎所有能叫的上名号的家族都派了人过来参加,毕竟上古遗址开启可不是什么小事儿。 娄乐哥换上了将军府准备的衣服,很贴身,关键是他私下里裁剪掉了宽大多余的袖口,这样抢东西吃的时候才得心应手。面对这么多好吃的,就连狄安娜也忍不住跟着娄乐哥这个吃货暴饮暴食,丝毫不顾及淑女形象。鱼肉果下肚之后,娄乐哥捂着肚子躺在草地上,狄安娜也学着他的模样,双手叠在脑后,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偶然有衣着华丽得体的同龄人走过,都投以鄙夷的目光。 一个侍女见到躺在地上的两个孩子,连忙放下手中的银托盘跑过去:“哎哟,公子小姐,你们躺在地上干什么啊,会感冒的!” 娄乐哥看着这个似乎是母爱泛滥的侍女,笑呵呵道:“没事儿,吃多了躺着才舒服。对吧狄安娜?” 小萝莉点点头,打了个嗝,捂着嘴不好意思的笑着。 “这怎么行,要是被老爷看见,就要责备我们照顾不周了。”侍女哪里见过这种丝毫不顾及体面的公子小姐?但是凡是能出席今晚宴会的人,无一不是大门大户家出生,而这两位丝毫没有架子,像是邻家兄妹俩,让人感到亲切,甚至都让她怀疑是不是混进来蹭吃蹭喝的了。转念一想,将军府守卫森严,没有通行的令牌,小孩子怎么能进混进来?她胡思乱想一阵,拿过来一张绣着牡丹花的丝绸地毯铺到草地上。两个小孩笑呵呵道过谢,也不客气,挪了挪屁股悠哉悠哉躺了上去。 娄乐哥问道:“怎么没有见到小歪?” 狄安娜破天荒地语气和善:“窝在房间里看书呢,下午叫他出去逛园子他也不去。” “这么多好吃的都诱惑不了他?” 狄安娜点点头:“真不知道那些书有什么好看的,文字像蝌蚪一样歪歪扭扭的,一个字也看不懂。” 娄乐哥笑道:“暗影猎手的蝌蚪文你当然看不懂了,我也看不懂。” “原来叫蝌蚪文啊,”小萝莉笑呵呵道,“难怪这么像蝌蚪。” 哥会告诉你这是哥自己起的名字么?娄乐哥暗笑,嘚瑟道,“还有象形文字,甲骨文什么的,世界这么大,你一个小丫头能知道多少?” 狄安娜一听来劲了,缠着娄乐歌嚷嚷道:“什么叫象形文字啊?甲骨文又是什么样子的?你会写么?” 娄乐歌打了个哈哈,借着尿遁逃开了。 第五十六章 白衣 巍峨战斧山是暮光营地西南第一高山,山势险峻,龙盘虎踞于乌鸦岭和暮光营地之间,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又因其山巅常年覆盖皑皑白雪,被誉为暮光营地的西南明珠。但是这颗明珠并不给人温润宜人之感,反而因其险峻和山巅恶劣环境让许多慕名而来的人望而却步。 曾经有不少冒险家来到战斧山,一来是为了观光现在已经变成将军府邸的东方建筑群,二是一探山巅的迤逦风貌。作为牛头人酋长和巫妖王巅峰一战之地,战斧山吸引了不知多少探险家和怀着英雄梦的少年少女,而同时也为山下小镇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收益。 战斧山有一雪线,其上积雪覆盖,其下草木葱郁,景色泾渭分明。 山间有一条石砌小路,如游蛇蜿蜒而上。小路旁有一座小木屋,屋里有个不怎么说话的小老头儿,个子不高,眼睛不亮。兴许是常年居住山上,被太阳晒多了,老头儿黝黑黝黑的,总喜欢端着碗蹲在小木屋前看着山下的小镇子,远远地看上去,就像化为了小木屋前的一块黝黑的山石。 黑瘦小老头儿年轻时常年往山上跑,据说曾经也登上过山顶,之后便有不少冒险家来找他做向导登山,虽然从未有人登上过山顶,但是依然会给老头儿一笔不菲的佣金。老头儿以此为生,虽然没有赚的盆满钵满,但是也算是老有所依。每个月初独子会带着儿媳妇和孙子上山来看他,捎来一个月的粮食蔬菜和水果,当然也不少不了老头儿爱吃的腊肉。送儿孙下山时他也总是会在床下的铁盒子里摸出几个铜板儿偷偷塞给虎头虎脑的小孙子。 本来已经清闲多年的老头儿今天破天荒收拾起来,摸出了满是灰尘的登山的绳索,再穿上鞋底镶有骨钉的牛皮靴子,最后将火石、火绒、油灯、睡囊等各种装备装满了整整一个牛皮行囊。临行前转过身看了眼这个居住了大半辈子的小木屋和木屋旁的一个空空的小土坟,咧嘴笑了笑,没见到剩下几颗牙齿。(..info好看的小说) 老头儿毅然转身,佝偻着身子向前赶去。 山路的前方有一个身形挺拔的少年,十六七岁模样,白衣白裤白靴,背后一把白色战枪,挺拔如青松,傲然如雪莲。 少年负手而立,待老头儿艰难走过来时笑着将他背上的背囊接过来背着,笑道:“舍得?” 老头儿呼吸一滞,然后漠然:“都这把年纪了,哪里有什么舍不得的。” 白衣少年点了点头,“曾经有个人告诉我,越是老的人就越舍不得死去。” 黝黑的小老头儿抬头望了眼白雪皑皑的战斧山顶,喃喃道:“有心结,便舍不得。” 白衣少年沉默了一下,像是山风过去后迎着日光沉默的雪莲花,他突然对着老头儿鞠了一躬:“老先生的心结在山上,我的心结也在山上,再次谢过老先生引路。” 做了大半辈子向导的黝黑老头儿第一次听见别人以先生这个词来称呼他,微微一愣之后笑着摇摇头,摆了摆手,越过年轻而俊俏的白衣少年率先向前走去。 长途漫漫是归途。 登上山顶那一刻,黝黑老头儿花白胡子上挂满了白雪,他微眯着眼,浑身上下骨骼像是筛子一般剧烈抖动,四十年前在山巅石缝间插入的一条拐杖几乎要被白雪淹没,只剩下一只扶手孤零零露在积雪表面。 大雪飘飘,当年年轻的妻子不慎从这里摔下悬崖,那时候依旧是雪花飞舞,心脏几乎停止跳动的老头儿喘着气,呼吸沉重,潸然落下泪来。 白衣少年矗立在山巅,望着云层之上、大雪之外几乎与自己持平的暗淡太阳,整个世界像是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天空之上白雪飘飘,触手可及的仿佛化为一把巨大斧头。 老头儿走了过去,用压过风声的嘶哑声音喊道:“老头儿我先下去了。” 行将就木的老头儿用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纵身一跃,消失于年轻妻子曾经消失的地方。 是分别,也是诀别。 下一刻,白衣少年向前跨出一步。 严格来讲,娄乐歌是个土鳖,和那群纯种贵族不一样,两者差距用小强的话来说就是天山雪莲和池塘里臭污泥的距离。所以当娄乐歌抱着不良心态溜进来参加这次晚宴时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食物身上,休息了一下之后,他摸着肚子,觉得还能接着吃,于是又扎进了形形色色的小贵族之间,开始了饕餮盛宴。 吃的正香的时候,肩膀被拍了拍,他转过头,竟然是祖尔克斯,“学霸,怎么不学习了?” 祖尔克斯看着娄乐歌口中叼着的生鱼片,揉着肚子:“饿了。也没有人送吃的过来,我就自己出来了。”说完开始四处张望,见到满满的都是吃的,突然就来了精神,放开手脚大块朵颐起来。 或许是和娄乐歌混久了,祖尔克斯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至少在吃这一方面不会有所顾忌,他的目光很快就集中到小广场中央的巨型餐桌上,更准确地说是在那些巨大的龙虾身上,那些大家伙趴在冰块上,后背打开,露出一身晶莹的白肉。在内地,特别是在这号称十万大山的暮光营地,海鲜这种食物对于普通人来讲只是一个代表着奢华的概念,更别说这种珍贵无比的大龙虾了。 两人对视之后,都发现了对方眼中的炙热,很快便一前一后挤过去。面对如此众多的美味,娄乐歌索性放弃了刀叉,搓了搓手就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娄乐歌吃的正欢,大地突然毫无征兆地震动起来,流着英雄血脉的小贵族们停止了谈话,瞪大眼睛看着手中摇晃的酒水,小心翼翼地四下张望。 “看山上!” 一个尖细的声音在人群中炸响,如刀子一般割裂空气,众人纷纷抬头望去。 战斧山顶万年积雪崩落。 第二天是失落神庙开启的日子,娄乐歌起了个大早,洗漱之后将祖尔克斯从被子里拖出来,这小家伙睡眼惺忪,黑眼圈挂在脸上,看着精神抖擞的娄乐歌,揉了揉眼睛问道:“你起床这么早干嘛?” 娄乐歌吧唧吧唧两耳光扇过去:“早毛啊,太阳都晒屁股了,还有,今天是那个什么遗址开启的日子,我们跑了这么远的路不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吗?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你却不上心了?” 祖尔克斯焉趴趴地像是一只没睡醒的小狗,“遗址不是要晚上才会开启嘛,让我再睡一会儿。” “还睡什么睡?”娄乐歌拉着祖尔克斯,道:“和我吃炸龙虾去。” 祖尔克斯眉头一皱,“还没饿,你昨晚睡着了?” 娄乐歌说道:“不睡觉干嘛?” “你居然睡得着觉?难道就不怕雪崩把将军府埋了?而且整个将军府像菜市场一样闹腾了一个晚上,你到底是怎么睡着的?” “要是那雪崩真能把将军府埋了,那号称白银战将的兰迪大将军也就真该死了,你这人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而且,”娄乐歌笑嘻嘻地从裤兜里掏出两个棉花球,往祖尔克斯耳朵里一塞,“这不就听不见了?” 祖尔克斯叹了一口气,估计全将军府也就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能睡的这么安稳了,及不情愿的穿好衣服,搓了把脸就去敲狄安娜的门,却没想到门是开着的,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人影。 两人用过了早餐,到了将军府前的汉白玉广场集合,却没有见到半个人影,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然后同时耸耸肩。 “诶!你们两个怎么还在这里啊?” 说话的是伯特?兰迪,这位刚满十八岁就成了军中千人长的少年翻身下马,一个箭步跨了过来,一左一右拉着两人就往外走。 “发生了什么事?”娄乐歌问道。 “遗址提前开启了,”伯特?兰迪一边走一边说道,“没有人通知你们吗?” “呃.”娄乐歌摸了摸脑袋,“好像早上有人敲门,说了些什么话我倒是忘记了,我还以为是叫吃早餐呢,但是你也知道,我昨天晚上吃的有点多,也不怎么饿,于是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祖尔克斯狠狠剜了他一眼,是怒其不争的表情。 伯特?兰迪也不再多说什么,挥了挥手,让两名手下将士让出了战马,三人骑着战马向遗址方向赶过去,这位已经被五年战场磨砺的沉着冷静的少年将军此刻竟然罕见的不安起来:“希望还来得及。” 失落神庙位于暮光营地南边一座无名大山下,若不是遗迹自身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也不知还要多少年才能让世人见到其真实面目,很有可能就会像其他许多的遗址一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毕竟不管什么力量都逃不过时间的侵蚀,而暮光营地这十万大山人迹能至的地方不过十之一二,其余地方到现在都还是无人踏足。 三人快马加鞭,身后是一百黑骑黑甲的将士,延绵成一条黑线,驶出小镇时引来无数人驻足观望。 看着扬起无数尘土消失在道路尽头的骑士,临溪小酒铺那缺门牙老头儿咧着嘴,“真他娘的威风啊。” 一旁的憨傻儿子骑着木板凳,扯下背心挥舞着,嘴角流着哈喇子唱道:“披黑甲,骑大马,孩儿上阵杀敌日,爹娘笑哈哈。” 第五十七章 遗迹开启 小强曾经用单线程处理器来形容娄乐歌这个人,一根筋儿,犟脾气,认准了一件事情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还非要把南墙撞破才肯罢休。很多时候小强会戳着他的小脑袋调侃:“就你这只有几kb的脑容量,哥还真不知道能装的下什么东西!” 娄乐歌突然有些想小强了,因为此刻他觉得那家伙说的话有些时候还挺准的。 娄乐歌曾经幻想过这个劳什子遗址的大门的样子,骑着陆行鸟出科尔扎勒草原时在想,到乌鸦岭遇到史密斯那个老头儿时在想,甚至昨天晚上吃大虾的时候也在想,恢宏、霸气、浩渺、威严,他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在他只有几kb存储量同时还被世间纷纷扰扰占据着大量内存的脑袋中,也只能找到这么几个词语了。但是此刻,当他看到这个所谓的失落神庙的大门时,他知道他错了,大错特错。 这里根本没有门。 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山谷,一座山峰好像凭空落下来,硬生生横亘在山谷之间,将其拦腰截断。上下左右都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巨大山峰上怪石嶙峋,雾气环绕,隐约还有野兽的叫声传来。 而就在他身前百米开外的地方,有一个直径数十米的巨大黑洞,好似这座高耸入云的巨大山峰张开了血盆大口欲择人而噬,又好似冥君的眸子,黑漆漆见不到一点儿亮光。 娄乐歌突然莫名其妙地打了一个冷战。 “好歹是赶上了。”伯特·兰迪松了一口气,这个将来注定会是一方霸主的年亲千人长翻身下马,朝娄乐歌和祖尔克斯两人拱手道别。 巨大黑洞前面站着一群少男少女,三三两两围着,也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话,但是脸上都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一个中年男子站在最前面,负手而立。男子有些黝黑,而且同他身后持刀而立的众护卫相比,显得有些矮小,但是在场没有人会因为他的个子而表现出任何轻视,哪怕他们很多人都是心高气傲的英雄后代,因为这个人的名字是格维尔·兰迪。 这位掌管一方实权的白银战将挥了挥手,场间立刻安静下来。 “各位都是英雄的后代,身体里都留着英雄的血脉,而且都是英雄或者即将成为英雄的人,我格维尔·兰迪,作为暮光营地的统帅,在此向你们以及你们身后的家族表示诚挚的敬意。” 山谷间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兰迪将军摆了摆手,“过去,你们的祖辈为兽族带来了荣誉与秩序,现在,你们的父辈和兄长守卫着我们的领土,而在将来,在明天,在下一刻,你们将接过祖先们的旗帜,担负起他们的责任与荣誉,为兽族开疆扩土!” 兰迪将军的话在空谷里回荡,这群涉世未深却在某些方面又精于世故的年轻人被充满激情的话语感染,挥舞着手臂高声呼喊。 娄乐歌淡淡一笑,这个兰迪将军还真是有鼓动性啊。不过他很快就看到了不和谐的一幕:那个白衣白靴的少年抱着一杆银色长枪,斜靠在石头上,打着哈欠,他身上的白衣在阳光下有些耀眼。娄乐歌微眯着眼睛看过去,突然就感到了一种与世无争的闲适与慵懒,隐隐约约又有一种被刻意掩盖的锋芒。 娄乐歌用肘子捅了捅面色潮红的祖尔克斯,这家伙似乎打了鸡血,紧紧拽着拳头。娄乐歌指了指那个看似极不合群的白衣少年,问道:“那是谁?” 祖尔克斯愣了一下,看过去,摇了摇头,“不认识。” “怎么感觉这人怪怪的?”娄乐哥喃喃道,但是祖尔克斯没有理会他,于是很快转过了注意力,问道:“你看见狄安娜那小妮子了么?” 祖尔克斯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低矮茂密的古树,得,那小萝莉正躲在树下乘凉呢,远远地见到娄乐哥看过来,投以微笑,然后又继续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说话去了。 这家伙,是不是特别喜欢和老头子聊天啊?娄乐哥嘀咕着,之前在乌鸦岭听史密斯那老头儿讲故事,现在又和一个老头子说的眉开眼笑,小萝莉的心思还真难猜呢。娄乐歌正想着,突然就见到那名白衣少年向自己走了过来。 天很蓝,一丝游云挂在西边,像是一条白色的丝绸。 狄安娜抬起头,阳光被头顶树叶切碎成片片斑驳洒在她白皙的脸上,她微眯着眼,感受着那一份属于属于自己和这十万大山里一棵毫不起眼苍老灌木的生命气息。 “三年没见了,没想到你还是这样。”身旁老人说话了,不过狄安娜没有回答,只是真开眼睛,看着老人眉间的皱纹。 老人继续说道:“记得三年前见你的时候,你也喜欢一个人躲在树荫下乘凉,这一点老头子总也想不通,暗夜精灵不是喜欢夜晚么?” 狄安娜笑了笑,坐在青藤缠绕的树枝上,摇晃着双脚:“树荫下是夜的另一面。” 老人愣了愣,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答案,而且这样的话从一个小姑娘口中说出来却没有让人感到丝毫的矫揉造作,他抚着胡须笑道:“你总是会给我带来惊讶。” 老人也学着小姑娘的样子坐在横着的树枝上,双脚悬空,摇摇地望着娄乐歌,道:“那个小家伙就是娄乐哥?” 狄安娜点点头。 老人沉默了一下,叹道:“时间过的可真快啊,一转眼,你就这么大了,一转眼,火刃氏族的后代也成长起来了,我们这些老头子不服老是不行咯。不过话说回来,当心火刃氏族的烈火,能焚天灭地,也能烧灼人心。” 狄安娜依然点头。 “树老根多人老话多,你也别怪我这个糟老头子啰嗦,当年老师也是我这样,我这样子算是继承了他老人家的衣钵吧?现在想起来,也只有话唠这一点算不得本事的本事学到手了。” 狄安娜问道:“为什么不继续呆在战术府了?” 老人摇摇头:“还想趁着能走的动,多到外面走走瞧瞧。” 狄安娜哦了一声。 “这次失落神庙开启,你也要进去?” 狄安娜点点头。 “那你注意两个人,”老人望着人群方向,“那个穿白衣抱银枪的,卡罗兰家族的,代号虎牙,和他手中长枪一个名字。另外还有一个女子,不用我说你应该也能知道。” 狄安娜点头一笑,两颗小酒窝爬上脸颊。 老人看着这个笑容有些出神,伸出枯瘦的手想要去触摸这个笑容,却像是有莫名的巨大阻力将其拦住,良久,才喃喃道:“真的很像啊。” 狄安娜握住老人悬在半空中手按在脸上。 老人古波不惊的心再起涟漪,末了,带着颤音说道:“一定要活着出来。” 大地震动。 黑色巨洞中突然涌出数十滴黑色粘稠液体,幻化成一个个黑色六角星芒悬浮在众人头顶。 一道道古朴洪荒气息扑面而来。 “你们,”随着一个个的六角星芒在这些年轻英雄头顶出现,兰迪将军提高了声音,像是发出最后的呐喊,“将作为兽族的利剑,斩杀任何胆敢阻碍我们前进的人!” 第五十八章 作茧自缚 格维尔·兰迪站在一块巨石上,看着那巨大黑洞缓缓变小直至消失,叹了一口气,以精力充沛著称的白银战将似乎在瞬间衰老了很多。.info[]他揉了揉额头,却抚不平岁月留下的刻痕。 他转过身,走下巨石,对身后的伯特·兰迪问道:“昨晚雪崩的事情有结果了?” 年轻的千人长按住佩剑道:“是虎牙。” 格维尔·兰迪窒了一下,然后释然,“还真是个不安分的人啊。” 伯特·兰迪张开口,却没有说话,私下相处,父子两人都变得寡言少语。 “有什么事情就说,别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看的我都心急。”老兰迪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这个亲昵动作顿时让伯特身体僵硬,他有些诧异地看着父亲,却瞥见他鬓角新生的白发。老兰迪笑道:“说吧,你在战场上可没这么婆婆妈妈。” 伯特想了想,说道:“早上接到的消息,月神古堡攻陷了墨索里安主城。” “哦?”老兰迪诧异道,“这么快?那墨索里安那老家伙逃到哪里去了?” 伯特摇了摇头,“艾泽拉斯再也不存在墨索里安这个姓氏了。” 老兰迪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屠城?” 伯特点点头,“而且早先一步,暗影家族的公使已经到了乌鸦岭,是个叫斯蒂芬的商人,我已经派人拦截了,要不要见?” “见,怎么不见!那个灰眸的家伙胃口大的很呢,”未老先白发的兰迪将军笑了,带着一股戾气,让熟悉他的儿子皱了皱眉头,“这些年那些个家族暗地里你争我夺内斗的厉害,既然那位愿意当这根搅屎棒,我们有什么理由拦着?” 见到儿子皱着眉头,这位成名已久的白银战将开怀大笑,提醒道:“既然月神古堡派来的是位商人,而不是那个老管家,这就说明了很多问题。墨索里安的领地名义上是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他费了力气打下来,自然要接手土地和生意,派一个生意人来和咱们谈自然最合适不过。你适合冲锋陷阵,别把心思都浪费在这些的事情上。” 伯特点点头,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张满是书生气的脸,他有些想不通,既然是两兄弟,为什么两人会找不出一个共同点,也许本来是有共同点的,但是他恰好没有发现? 失落神庙某处的一个山洞里,沉睡中的祖尔克斯猛地打了一个喷嚏。 老兰迪抬起头望向这座巨大山峰,“你觉得那个叫祖尔克斯的小家伙能不能活着出来?” 伯特回答道:“很难。” “是因为他的修为太低?”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伯特略作思考便说道,“这座遗址太过诡异,和以往记录的完全不一样,不管是从年代还是它散发出的能量波动来看,这些人要在里面熬过一个月,恐怕凶多吉少。这种自成一界的上古遗址,谁也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厉害的魔兽和陷阱,哪怕是卡罗兰家族百年来最天才的虎牙,恐怕也要小心翼翼。” “孤掌难鸣,但是要是他们抱团呢?” “根据以往的记录来看,传送阵的落点是随机的,谁也不知道谁能落在哪里,”伯特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这群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们不内斗就不错了,我可没指望他们能把所有人带出来。” 兰迪将军笑了笑,“一个月后,不管谁能活着出来,只要他愿意,我就给他一个战术府的名额。” 伯特满脸震撼,就听这位老而弥坚的父亲笑着继续说道,“你以为那些老狐狸凭什么把自己的血脉千里迢迢送过来,还要让我们帮忙隐瞒其中的危险和艰辛?是磨练?探宝?还是过家家?都是些人老成精的主,怎么会做赔本买卖?” “将军手中不是只有十个名额么?” “你还是不肯叫我父亲么?”兰迪无奈地笑着,话锋一转,“你觉得能活着出来多少人?” 娄乐歌揉了揉眼睛,视线逐渐清晰,等到他看清楚了周围的情况后吃了一惊,这是一个巨大的湖泊,湖水幽深,湖泊四周长满了茂密的不知名的树木。 他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但具体是哪里又说不上来,那个黑色的六角星芒在头顶亮起的时候他正在和那个白衣少年说话,但是下一刻仿佛从几十层的高楼上掉了下去,身体一个劲儿地下坠,就在他担心是不是会就此摔死的时候,他落到了地上,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是屁股着地。 传输阵么?他想着,屁股有些痛,咬着牙站了起来,摸了摸后背,幸好,长刀还在。 这里就是那失落神庙的遗址?娄乐歌朝着湖水里吐了一口唾沫,揉着屁股骂骂咧咧,娘西皮也不知道给下面铺上一个垫子。但是骂归骂,他很快便察觉到了异样,这里太安静了,不止没有人声,就连野兽或者飞鸟都没见到。他走到湖边,清澈见底的湖水里甚至没有一丝涟漪,他往水中丢了一颗鹅卵石,击起的浪花很快就消失了。 这地方没有一丝风,像是口气都凝固了一般,而且透着一股阴冷的感觉,娄乐歌皱着眉头,裹了裹衣服,开始沿着湖边往前走。四周安静的出奇,他一深一浅地在满是鹅卵石的湖边走着,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有些时候还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越来越沉重的呼吸的声音,这让他有些疑惑,体力似乎消耗的太快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阳光倾斜的照在娄乐歌身上,拉出一个长长的影子。 平静湖面倒映着岸边树木的影子,像是一模一样的两个平行世界。 终于,在太阳彻底消失于树梢的那一刻,娄乐歌看到了一个火堆。 他裹紧了衣服向那个火堆跑过去,却皱起了眉头,火虽然没有熄灭,但是周围已经围了一圈黑黑的炭灰,显然已经燃烧了很久。娄乐歌往火堆里添了些木柴,四处望了望,依然没有见到一个人影。 娄乐歌对着湖面大喊,回应他的却是一阵咯咯的瘆人的怪叫声。 饶是神经粗大的他心里都是一阵毛骨悚然,猛地抽出背后长刀,环视四周,“谁?哪个挨千刀的,出来!” 咯咯。 那声音又响了起来,娄乐歌耳朵动了动,转过身面对着岸边的林子,那声音正是从林子里面传过来的。娄乐歌一咬牙,从火堆里抽出一只燃烧着的木棍,再撕下一大块衣角缠绕在木棍上,做成一个火把,提着刀奔进了林子里。 这些树木不知长了多久,盘根错节,甚至有许多地方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缠绕着的藤蔓,像是一堵墙,别说他,估计就连老鼠都钻不过去。而头顶的天空被密集的树叶遮盖,仿佛一张厚重的被子,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娄乐歌顺着那声音的方向跑过去,耳旁是呼呼的风声,火把被风吹得只剩下一个小火苗,藤蔓和树枝像是刀子一般划在他身上,他挥刀斩断挡在前面的手臂粗的藤蔓,刚停下来喘气,那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这一次却并不远了。 这是一块空地,地上铺着干枯的杂草,杂草间凌乱地散落着白骨,空地和周围的枯树形成了一个球形空间,像是一个窝。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娄乐歌厌恶的吐了一口唾沫,缓缓解开长刀上缠绕的布条,将刀柄紧紧拽在了手里,向前探了两步。 下一刻,一个黑影从空中掉了下来,骤然悬停在娄乐歌面前,竟然是一张苍白的脸! 娄乐歌猛地向后一闪,连退四步,直到后背抵在了一棵枯树上才停下来。他心惊胆战的看过去,只见那黑影在空地上空来回摆荡,四周又响起了咯咯的叫声。 这场面怎么看怎么诡异,丫的不知道爷最害怕看恐怖片了么!娄乐歌骂了一声娘,二愣子的精气神回来了,心中恐惧变成了愤怒,提着刀猛地奔了上去。刀锋舞成了一个半圆,带着呼呼的风声,眼看着就要落在那来回摇荡的黑影身上。 “不要!” 娄乐歌一个哆嗦,险些被那突如其来的声音吓的丢了长刀,他猛地一拍刀身,刀锋让过了那黑影。 “求求你,别杀我!”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带着颤抖。 娄乐歌将长刀横在胸前,问道:“什么东西?” “不,不是东西,是人,活人啊!”那黑影动了动,像是一个即将要破壳而出的蛹。 娄乐歌将火把打近了一看,原来是个倒吊着的十五六岁少年,浑身上下都被白色的丝缠绕着,活脱脱一个木乃伊。娄乐歌松了一口气,用长刀挡住了那人,让他不再来回摇晃,“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大哥你先放我下来啊!”那人吐了吐,从嘴里吐出来一堆粘稠的白色丝状物,“放下来我才好说话啊!” “作茧自缚就是这么来的?”娄乐歌拍了拍缠绕在他身上的巨型蜘蛛丝一样的东西,险些把手粘在上面,他挥刀砍断吊在少年腿上那根拇指粗细的白丝,待到那家伙噗通一声掉在地上后七脚八手地将他从“茧子”里捞了出来。 “我是卡西,卡西·布兰德,刚进到遗址里就被这怪物给抓住了,要不是你来得及时,恐怕,我,我.”这可怜家伙还没说两句话就哭哭啼啼,鼻涕泡儿都出来了。 娄乐歌打断了他的话,皱着眉头问道:“怪物?什么怪物?” 卡西愣了愣,紧接着双腿一软,险些就摔倒在地,他颤抖着,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伸出食指颤抖着指了指头顶。 娄乐歌猛地一抬头,却见一张血盆大口向自己咬来! 第五十九章 嗜血蛛 腥风已经扑到了脸上,娄乐歌能清晰的看见这张脸盆大的嘴里那排闪着寒光的尖牙,甚至能看清楚那尖牙上挂着的一截不知什么动物的肠子。(..info无弹窗广告) “干!这家伙都不刷牙吗!”娄乐歌愤然骂道,但是说时迟那时快,他猛地抽出长刀,一刀砍过去,随着“铛”的金属撞击声响起,刀身传来的并不是入肉的感触,娄乐歌心里暗道一声不好,猛然向后一个翻滚,再抬起头定眼一看,只见刚才所站之地尘土弥漫。 “就,就是这家伙,三级的嗜血蛛!”卡西的舌头像是打了结,颤抖着连话也说不清楚,这个可怜的家伙瞪大了双眼死死盯着那嗜血蛛头顶的八只拳头大的眼睛,想要逃,却发现双脚却像是失去了控制一般,不管怎么用力,都不能挪动半步。 那嗜血蛛弹开了娄乐歌的长刀后落在了地上,即使是趴着也有三四米高,腹部和背部都有坚硬的甲壳,这只巨大的蜘蛛歪着脑袋俯视着卡西,然后伸出一只尖锐的脚戳了戳这个丝毫不能动弹的人,突然就像是失去了兴趣一般扭过了脑袋,面向那个拿着长刀的少年。 “好大只!”娄乐歌惊叹道,目光骤然一凝,三步并为两步,提着长刀就扑了上去。黑色刀锋舞成一个圆弧,狠狠劈砍而去,那嗜血蛛突然抬起一只前脚挡住了刀锋,只见一道火星闪现,娄乐歌被弹开,倒飞出去。 回过神来的卡文吓的大叫一声,终于鼓起莫大勇气――拔腿就跑。 “没良心的!”娄乐歌暗骂一声,身体震飞出去后像一颗炮弹笔直射向一颗枯树。他在半空中拧腰翻身,两腿踩在树干上,屈膝发力,整个身体如离弦之箭弹射而出,只见两人合抱的枯树瞬间碎裂倾倒。下一刻,娄乐歌的长刀狠狠砍在嗜血蛛前额,刀锋破开甲壳,刀身没入头颅,溅出红中带绿的粘稠液体。 嗜血蛛巨大身体急速向后退去,钢铁般坚硬的脚在地上划出八条深痕。嗜血蛛哀嚎一声,抬起左右两只前脚向前刺去,娄乐歌一脚踹在嗜血蛛头顶,拔出长刀向后翻滚,躲开刺向胸口的巨大蛛脚。 嗜血蛛被那砍在头顶的一刀彻底激怒了,挥舞着八条腿战车一般碾压过来,这里空间太小,哪里能施展得开?娄乐歌看了狂暴的嗜血蛛一眼,毅然转身向森林外掠去。 耳旁是呼啸的风声,娄乐歌凭借着微弱的亮光,顺着原路向湖边奔跑,身后嗜血蛛紧追不舍,这大家伙的八只脚像是钢锯一般,密密麻麻缠绕的藤蔓和树枝,要么被他蛮横的撞倒,要么被它的脚拦腰截断,所过之处竟然开出一条大路来。 终于到了森林边缘,娄乐歌脚踏倒伏树干,高高跃起,正好落在湖边那早已熄灭的火堆上,顿时溅起无数灰尘。 “咳咳。”娄乐歌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转过头,正好看见湖面上那个满是黑灰的脑袋,卡西抹了把脸,扯开嗓子嚷道:“快到水里来!那嗜血蛛是火属性的魔兽,怕水!”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有种你就一直在水里呆着!” 他转过身,正好迎上那奔袭过来的嗜血蛛,不退反进,急速前掠,长刀砍在嗜血蛛迎面刺来的前腿上,一道巨大力量从刀身传来,他手臂一震,长刀险些脱手,满心诧异之时定眼一看,却见那嗜血蛛还剩下的七只眼睛不知在何时已经变成了血红色。 “快跑!这家伙已经狂化了!”卡西在水中焦急地喊道。 “咯咯!”嗜血蛛发出低沉的吼声,片刻后,不止是眼睛,就连八条腿都已经变成了红色,而它全身都出现了如毛细血管一样的红色纹路,所有的红色纹路最后汇聚到背甲的中心处,最终形成一个巴掌大的诡异图案。(..info) “快跑啊!等等,别跑,它不是在狂化,是在进化!”卡西焦急地声音中竟然带着一丝兴奋,这个家伙拍打着水面,“进化,哈哈,它在进化啊!这下有救了。” 娄乐歌感受着嗜血蛛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的生命气息和淡淡威压,咬了咬牙,管你是狂化还是进化,砍了便是!只见他身形暴起,一个呼吸间便冲到了那嗜血蛛身前,横刀挡住了嗜血蛛血红长腿,刀身竟然瞬间变得炙热。娄乐歌忍着烧灼感,右脚猛地踏入地下三分,顺势一个转身,一拧腰,身如拧绳,长刀随着他的旋转而旋转,刀锋摩擦着那嗜血蛛的前肢,发出一阵急促而尖锐的刺耳声。 “给我断!” 娄乐歌暴喝一声,那嗜血蛛坚如钢铁的两条前肢应声而断,这招脱胎于科尔扎勒草原上郭尔巴巴的招式,娄乐歌活学活用,七分形似之外还有难能可贵的三分神似,娄乐歌咧嘴一笑,砍断嗜血蛛前肢后刀势未消,又在嗜血蛛腹部割开一道巨大口子,已经变成红棕色的血液和碎肉顺着口子哗啦啦流下来。 娄乐歌抽出右脚向后急退,再次回到湖边,卡西已经看的目瞪口呆,“你,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 娄乐歌剜了他一眼,“你也别管我怎么做到的,既然对这家伙这么了解,那你知道它有什么弱点?” “弱点?当然知道,我卡西可是号称魔兽百科全书,不止在家族里,甚至在整个暮光营地都是赫赫有名的,想当年,那.” 娄乐歌打断了这家伙的吹嘘,“有屁就放!” 卡西尴尬的笑了笑,“要是在平时,它的弱点对你来说肯定不算弱点,毕竟是一只三级的嗜血蛛,哪怕是断肢也能在短时间之内长出来,但是现在它在进化,也就是说过了今天,这家伙就是四级的嗜血蛛了,到时候恐怕我们变成青蛙潜到湖底都没用。”娄乐歌作势欲打,卡西终于停止了长篇大论,忙不迭道:“在嗜血蛛进化的时候,它的背上会出现一个巴掌大的魔纹,你看见了没?那就是它全身最薄弱的地方,如果你有办法.” 还未等卡西说完,娄乐歌就纵身一跃向嗜血蛛奔过去,就在距离嗜血蛛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从嗜血蛛口中吐出一道绿色的液体,像是利箭一般直射而来。急速奔行中的娄乐歌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改变方向,只得横刀格挡。 只听兹的一声,刀身竟然冒出了一股绿烟,娄乐歌眉头一皱,体内魔法元素通过刀柄处的魔法阵传到刀身上,长刀亮起一闪而逝的火光,粘附在刀身上的绿色液体瞬间被蒸发殆尽。 还未等娄乐歌庆幸,又是一道绿色液体从嗜血蛛口中喷射而来,他急忙一个翻身,卡西的话这才在他耳旁响起:“如果你有办法躲开嗜血蛛的毒液攻击。” 娄乐歌暗骂一声遇人不淑,也不知道这水枪一般的嗜血蛛还能喷出多少毒液,丝毫不敢再拖延,加快了速度向前奔去,一路左突右闪,虽然狼狈至极,但是终于来到了嗜血蛛身前,屈膝发力,高高跃起,重重落在嗜血蛛背上。 嗜血蛛嚎叫一声,扬起折成诡异幅度的六条腿就要把后背这可恶的家伙扎成刺猬。 娄乐歌咧嘴一笑,“别挣扎了,都结束了!” 长刀被高高地举起,再重重刺下,刀尖刺破嗜血蛛背甲上的深红魔纹,前一刻还在挥舞的六条腿僵持在半空中,湖边又安静了下来。 娄乐歌拔出长刀,从嗜血蛛背上滑下来,走到湖边,蹲下洗干净了长刀后看着依然蹲在水底的卡西,问道:“你是不是该上来了?” 卡西目瞪口呆:“你,嗜血蛛,那嗜血蛛死了?” 娄乐歌一屁股坐下,将长刀横于膝前,没好气道:“死没死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良久,卡西见到那边没动静,这才从水里钻出来,颤颤巍巍的走过去,回来后失神落魄,“是嗜血蛛啊,三级的嗜血蛛啊,就这么死了?怎么能这么简单就死了呢?没道理啊。” 娄乐歌没好气问道:“那你是不是准备让我沐浴更衣后再杀?” 卡西摇了摇头,“这倒是没必要,书上可没有这个要求。” “又是一个书呆子,”娄乐歌笑骂道,顿了顿,他问道,“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叫祖尔克斯的小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抱着一本书,走路歪歪扭扭的。” 卡西想也没想就说道:“我进入到这个遗址之后就只见过一个人,穿了件白色的衣服,武器是一把长枪。” “你在哪里遇到他的?说了些什么?” “就在这里,我哪里敢和他说话啊,当时见他长枪上挑着一个死人,差点没把我吓死,你可不知道那场面有多恐怖,他就这么挑着一个死人走在湖边,你打死我我也不敢过去找他说话,就只能远远地躲着。等他走远了之后我才生的火,没想到却把这嗜血蛛给招来了。”卡西抚着胸口,仍然心有余悸。 娄乐歌皱了皱眉头,望着头顶不见一丝星光的漆黑夜空,喃喃道:“这下有好戏看了。” 第六十章 小胖子 这不知名湖泊东南角有一个缺口,形如葫芦,平静湖水自此流出,汇聚成河,百米距离之外骤然变得湍急,目力所及之处,只见洪水滔滔,浊浪排空。 旭日初升,东方出现了鱼肚白,阳光破云而出,渐渐驱散弥漫了整片森林的浓浓雾霭。河畔古树下有七八个由树枝和芭蕉叶搭建而成的简易棚子,虽然手法粗糙稚嫩,但是好歹能够遮挡些风雨。 天色渐明,棚子里陆陆续续走出一些少男少女,生活取水做饭,满脸倦容。 见到有人醒来,守夜的那名三角眼少年松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顿时松懈下来,心里叹道还好过了一个安宁的夜晚。他两只食指放在嘴里吹想了口哨,不一会儿在不远处巡逻的一只青黄相间的小蛇顺着他的腿蜿蜒攀爬而上,钻到系在少年腰间的布囊中。他将手指伸入布囊,小蛇两颗尖牙刺破皮肤,吸噬鲜血后吐了吐殷虹信子,乖巧地钻回了布囊里,蜷缩成一团昏沉沉睡去。 三角眼少年忍住如洪水般袭来的疲倦,走到火堆旁匆匆喝了些肉汤,这才回到棚子里躺下。 雷切尔看着精疲力尽的众人,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食物的分配,前行的路线选择,队首和队尾的人员分配,天气地形,他将所有能想到的都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但是依然没有找到问题的所在,或者可以说找到了,但是这个问题不可避免。 不管怎么样,他们面对的问题不是能猎杀多少魔兽,寻找到多少上古宝物甚至不是能不能找到那传说中的上古之书,他们面对的是生存的问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下去,直到二十三天后失落神庙中的传输魔法阵再次打开。 活着,在此时此地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艰难。 雷切尔叹了口气,从锅里舀了一勺肉汤缓缓喝着,丛林野狼的肉有一股酸骚味,即使加了东方的香料也不能去除――况且他们现在并没有香料。不过现在,这些从小锦衣玉食的人毫不介意,都埋着头喝这带着酸骚味的肉汤。 “食物不够了。”一旁的艾琳平静说道,这个只有十四岁便已经是二级辅助型英雄的小姑娘往火堆里添加了两根柴火,娇好的面容却因为连日的奔逃而难掩疲倦之色。 雷切尔心中一颤,想不通这个认识不到五天的小女孩为什么总能让他心神不宁,他在这十几人之中实力最强,年龄也最大,自然而然地就担当了领导者的角色,但是他想,或许他真的不适合这个角色,十几条命,哪怕对他来说,都是个太沉重的负担。 “还能吃多久?”他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静。 “按照这个速度,恐怕最多只能坚持到明天了。”艾琳分出一部分神识进入储物戒指,顿了顿,继续说道,“如果加上娄乐歌和卡西那两人带来的嗜血蛛的肉,应该能用到明天晚上。” 雷切尔略作思考,问道:“娄乐歌说的那几种蘑菇和野菜呢?应该能找到的吧?” 艾琳摇了摇头,“要想到达失落神庙,我们需要补充能量,很多的能量。” 雷切尔想了想,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今天围猎吧。” 艾琳突然抬起了头,“可是这个地方几乎没有低等级的魔兽,而且这样做风险太大了,短短四天,我们已经失去了五个人了。” 火光在雷切尔眼中摇曳:“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艾琳望了望不远处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优哉游哉的娄乐歌。 “你信不过他?”雷切尔无奈地笑了笑,“我也信不过,但是在这里,我们又能相信谁呢?” 娄乐歌冲着雷切尔笑了笑,然后转过身看着奔腾的河流,卡西在神神叨叨地哼着调子,无奈这个家伙有些五音不全,一旁围着喝肉汤的那一男一女时不时的瞪眼过来,就连娄乐歌也跟着遭记恨。 卡西将一只火红的嗜血蛛的眼睛丢进锅里,再从兜里取出一个瓶子,倒了些粉末状的东西进去,锅里噗地一声冒出一阵白烟,卡西见状眉开眼笑,哼的更开心了。 娄乐歌看着在锅里不断翻滚的血红眼珠,饶是作为一个吃货的他也直犯恶心,“你这又是在干什么?” 卡西用勺子在锅里搅拌着,像是一个女巫:“熬汤啊,不是该吃早饭了么?” “那你把那眼珠子放进去干嘛?”娄乐歌突然见到锅里的那颗嗜血蛛的眼睛像装满了水的气球一下子爆了,鲜红浓稠的液体顿时将肉汤全部染红,还发出一阵恶臭,“浪费了一锅汤!” “哪里是浪费了?”卡西拍了拍胸脯,这家伙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处理嗜血蛛的尸体,胸甲和背甲被他一块块切割开来做成了甲胄套在身上,眼珠被挖了下来,六条腿被砍断,就连内脏也没放过,要不是他的储物戒指只有一品,容量实在小的可怜,他肯定会把嗜血蛛全部给塞进去。 卡西见娄乐歌捏着鼻子,有些尴尬道:“的确是有些异味,但是嗜血蛛的眼珠能清心明目延伸视力,要是在外面,没有三五百个金币,你想买也买不到。” 他舀了一勺吹了吹,递过去问道:“好东西呢,喝不?” “神经病!”娄乐歌白了他一眼,很坚决的扭过了脑袋,用屁股回敬他。 卡西喝着汤说道:“看来这些人不怎么待见我们啊。” 娄乐歌干脆就地一躺,双手叠加放在脑后,眯着眼,眼不见心不烦。自从在湖边碰到这一群人,娄乐歌就没吃饱过,好不容易抓来几只地子鼠,还得和别人分着吃,娄乐歌那个愁啊,“那为什么还要和他们一起?” 卡西撇嘴道:“我可不认为我能一个人活着找到失落神庙。” 娄乐歌一屁股坐起来,白了他一眼:“好歹你也是一个一级的英雄,不要说这么丧气的话好不?” 卡西无奈地笑了笑:“雷切尔还三级呢,照样不敢一个人去找失落神庙,而且在这里,也就我的实力最低。” 娄乐歌摇了摇头:“你还忘了一个人,不是还有一个英雄血脉都没有觉醒的废材么?” 卡西会心一笑,“看来我还不是垫底的。” 正说话间,一个小胖子屁颠屁颠跑了过来,怎奈腿儿太短,跑的又急,险些被自己绊倒。 娄乐歌暗道:说曹操曹操到。 小胖子小跑过来,一屁股坐下,左看看右瞅瞅,确定了没有人看这里之后,悄悄从怀里摸出来一块巴掌大的黑乎乎的东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丢到锅里。 扑通一声。 小胖子乐呵呵笑着,脸上肥肉一颤一颤。 “哎哟胖子,你给我丢的什么进去!”卡西急了,连忙拿着勺子去捞。 小胖子一把按住卡西的手,“别被人看见了,肉,是肉,俺前天偷偷留下来的。” 卡西愣了愣,到了食物短缺的今天,他恨不得把剩下的眼珠子一个个当鸡蛋给吃了,这么大一块肉可想而知有多珍贵,“你这胖子,把肉丢到我们锅里干嘛?” 小胖子笑呵呵道:“给你们吃。” 娄乐歌笑了,“那你不饿?” 小胖子挠了挠脑袋,点点头,又像想起了什么,又摇了摇头,“饿。” 娄乐歌看他这样子,叹息一声,“白白浪费了这么一块好肉。” 小胖子以为自己哪里做错了,巴巴地看着娄乐歌,小兔子一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小胖子叫戴蒙,出生于一个落魄的贵族家庭,虽然是庶出,但是体内依然流着一丝英雄的血脉,母亲生下他的时候死于难产,爱妻如命的父亲将妻子的死归结在他的身上,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的父亲就没有对他笑过。年幼的时候被别的小孩欺负,他哭着鼻子回家找到父亲诉委屈,却没想到换来的是一次毒打,满口酒气的父亲一边挥舞着鞭子一边骂道:“打死你这个畜生,如果不是你做错了事,被人怎么会打你?”自从那一次之后,这小胖子就再也没有哭过。 有些人生来就是好脾气,通俗一点说就是老好人,后来父亲又娶了一位,小胖子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就成了后娘养的,吃的穿的用的玩的都不和弟弟抢,弟弟在外面受到了欺负,他会抡起砖块报仇,被打的鼻青脸肿回来之后还要遭受父亲的毒打,他也不哭,只是咬着牙笑,等到晚上偷偷溜出去,爬到房顶上发呆。 这一次父亲用尽积攒了大半辈子人情换来了一个进入失落神庙的名额,临走时对他说:“你要是能活着出来,就把进战术府的机会留给弟弟,到时候我们全家给你摆三天三夜的宴席。” 小胖子被雷切尔从一头丛林野狼口中救下后就一直跟着他,这些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这个队伍,他也是做着最苦最累的活,而且没有丝毫怨言。 面对这个逆来顺受同时心地善良如一张白纸的小胖子,娄乐歌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好安慰道:“这肉放锅里煮,挺好。” 小胖子乐呵呵笑了,站起来道了别,又一路小跑了回去。娄乐歌远远地就见到他钻进一个个棚子又出来,抱着一大堆衣服到河边去洗了。 卡西舀出小胖子丢进锅里的那块肉要了一口,咋舌道:“还真香呢。” 第六十一章 临溪把酒 临近中午,热辣辣的太阳当头,街道上石板被晒得发烫,有大婶挎着竹篮子匆匆走过,一个鸡蛋从篮中掉落在地上,大婶抹了把脸,犹豫着是不是要找个东西把碎鸡蛋装回去喂猫,片刻之后,平时为半个铜板斤斤计较的大婶狠下心一走了之,虽然有些心疼,但是也舍不得顶着烈日去捡拾这个值不了一个铜板的鸡蛋。 临溪小酒铺里,凉棚下虽然也有徐徐清风,和这酷热天气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生意的清冷,整个小酒铺里只有临溪那一桌做了个油光满面的胖子。小老头儿端上来一瓶子绿蚁酒,再切了两盘酱牛肉,说了句先生慢用就退回到了柜台里。 这小酒铺唯一的客人小嘬了一口再普通不过的绿蚁酒,小眼睛突然放光,眨巴着嘴,又喝了一口,之后吃了一片酱牛肉,眯着眼睛回味片刻,冲破烂柜台后的老头儿竖起了拇指。 老头儿有些不明就里,是夸奖我这酒还是肉呢?不能啊,这酒是自家酿的,肉也是自家腌制的,哪里能入得了这些个富贵客人的法眼?看这胖客人的穿着谈吐都是个富贵之人,像那些个经常来小酒铺喝小酒吃肉都要掂量着钱袋子足不足的主儿可没有这份气质和气魄。那这胖客人竖起拇指干啥?想归想,老头儿动作丝毫不慢,连忙给回了个笑脸,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两排黄牙。 胖客人愣了愣,招了招手,老头儿连忙小碎步跑过来,“先生还需要什么?” 那胖客人笑道:“老哥别这么叫,我就是一个做生意的,说起来和老哥还是同一家呢,你先生先生这样叫,我听着心里瘆的慌。” 一个简简单单的老哥就让老头儿心里亲近了几分,见多了稍有权势钱财便眼高于顶嚣张跋扈的势利眼,七老八十的老头儿心中自然有杆秤,会心笑道:“俺没啥文化,见到一身富贵相的客人都这么叫,其实除了这个称呼,老头子我还真不知道该叫啥。” “一身臭皮囊罢了,”胖客人摆了摆手,“如若老哥不介意的话,就叫一声老弟得了,我也有四十好几了,要是老哥介意给我占了便宜,可以叫我斯蒂芬。” 老头儿笑道:“哪里的话。” 胖客人说道:“老哥还是坐着说话吧,也陪老弟喝喝酒,一个人喝不出酒的味道,而且显得特傻,要是我年轻个二十岁,倒是可以借酒浇愁咯。” 老头儿犹豫了一下,然后坐在了斯蒂芬对面,见这好说话的胖客人竟然双手递过来一碗酒,连忙屁股离开板凳,弓着腰接过来,“其实人这一辈子,也就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才愁,不过都是假的,等到了半只脚踏进土里,那才能体会到喜怒哀乐愁,人生百态。” “是这个理。”斯蒂芬微微一愣,举起碗和老头儿砰了一个,一碗酒下肚,老头儿打开了话匣子,问道:“老弟是哪里人?” “行商,走南闯北的,没有个定所。”斯蒂芬夹了一片酱牛肉,看了看街上被太阳晒熟透了的荷包蛋,“我是昨天晚上才第一次到这里,这里一直都这么热吗?” “哪能啊,”老头儿说道,“我也在纳闷儿呢,不说过去年年四季如春,昨天我都还穿着外套呢,却没想到突然就像是地下架着柴火在烤,今天就热成这个样子了。老弟你看看那山顶那片白的,都是积雪呐,要是一直这么热,估计山上的雪都该化完了。” 斯蒂芬疑惑了,问道:“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 “肯定没有的,老头儿我在这里活了几十年了,从来没有这么热过,而且这天气变化的太快,小镇有好多牛羊没有适应过来,都给热死了,听说北边还热死了人呢。” 斯蒂芬给老头儿满上酒,问道:“那老哥儿觉得这个是为什么?” 老头儿摇着脑袋,“这个老头儿就不知道了,我就是一个买酒的,也没那天大的本事。” “那老哥觉得会不会是那个什么遗迹的原因?” 老头儿想了想,点点头,“这个我可说不准,不过还是老弟聪明,我就没想到这个。” 斯蒂芬摆了摆手,“瞎猜的,大老远就听到这边有什么上古遗迹出现了,老哥你不知道外面现在传的沸沸扬扬呢,这不我正好有和这边有点生意往来,心里痒的不行,就过来瞅瞅,却没想到赶上这个天气。这一身肥肉都快炼成油了,要是早知道是这种天气,打死我我也不来的。” 老头儿笑道:“老哥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也没啥好看的,我这个小酒铺子里也有几个常客,就是在那边修筑防御工事,据说现在把那边围的跟铁桶一样,没有大老爷的允许,一般人根本就进去不了。” “大老爷是?” “这倒忘了给你说了,大老爷是兰迪将军,暮光营地的统帅,我们这里的人都叫他大老爷。”说这话的时候老头儿脸上都带着一丝骄傲的气息,仿佛兰迪将军是他的亲戚一般。 “本来还想去看看的,以后也可以和我的那些朋友吹嘘一下,不过这下可没什么希望了。”斯蒂芬喝了口闷酒。 老头儿摆手说道:“要是老弟你真想去,也不是没办法,现在那边修筑工事正缺人手呢,如果老弟你能吃得了一天的苦,也可以去将军府外面报名的,不过这活辛苦的很,以老弟这身形,恐怕有些.” 斯蒂芬摇了摇头,“我也就是想想,可吃不了那种苦。”说罢又倒了碗酒,两人像老朋友一般聊开了。 隔了一条街的某处二楼阳台,伯特·兰迪脱下了甲胄,只穿了一件宽大粗布汗衫,喝了口还带着冰块的凉茶,望着临溪的小酒铺,笑了。 娄乐歌一听说要围猎,顿时来了精神,屁颠屁颠跑到雷切尔那里去请缨,却没想到热脸贴到了冷屁股。看到娄乐歌焉趴趴走回来,卡西便明白了其中缘由,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咱们这种半路杀出来的危险分子,别人没有把我们绑了都是好事了,你还指望能进入别人的核心团队呢?” 娄乐歌一脚将一块小石子踢进浊浪滚滚的河水中,没好气道:“用得着这么防人?” “你体谅一下,”卡西轻声说道,有些弄不懂这个人了,几天接触下来,这家伙有些时候像是极有城府,有些时候又单纯的像一张白纸,和戴蒙那个逆来顺受的小胖子差不多,而剩下的时间,他变成了一个神经粗大的二愣子,蛮横不讲理,还一根筋儿,卡西有些弄不懂了,解释道:“在这里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活着走出去,所以如果你偷偷杀了人,也不会有人知道。” 娄乐歌诧异道:“你是说他们要杀了我们?”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卡西拍了拍额头,“他们是怕你暗中使坏,因为一旦遇到高等级的魔兽,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让一个随时都可能捅自己一刀的危险分子和自己合作,谁也不会放心的。不过我倒是希望他们没有心生歹念,要不然我们就有麻烦了。” “那你觉得他们会将什么魔兽作为猎杀目标?”娄乐歌问道。 话题可转移的真快,卡西埋怨道,“河中有灯笼鱼,味道鲜美,肉又多,一般是两级魔兽,但是这里河水太急,又是在水中,并不好捕捉。根据这几天的观察,这一带最多的是森林野狼,但是这些家伙经常是十多二十只群居,凶残而狡诈,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捕杀森林野狼并不是好选择。还有就是嗜血蛛,偶尔能发现一些等级较低的,不过你也知道这些家伙生性凶残,而且极难对付,身上可使用的部分并不多。” “你能不能说点有用的?” “难道我说了这么多都没用吗?”卡西有些恼怒了,甩开娄乐歌气冲冲往前走了。 娄乐歌在从后面追了上去,“说了和没说一样。” 队伍沿着河岸前进,在走了半天之后来到一处悬崖边上,雷切尔看着跌落悬崖的河水激起的铺天盖地的水雾,皱着眉头想了想,带着队伍绕离开了河畔,向着丛林深处走去。 离开河边就意味着没有了水源,队伍里仅有的五个空间戒指里面几乎都装满了水,人们沉默着一步步走进密不透风的丛林,心中如铅般沉重。 卡西的技能是召唤术,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藏着捏着了,他双手结印,刚召唤出一只肉呼呼的小猪,娄乐歌就拔出了长刀,流着哈喇子走过去。 卡西慌忙拦下娄乐歌,“你这家伙,这是召唤术,这小猪是魔法元素构成的,不能吃,吃了也没用!” 娄乐歌将信将疑地看着他,那小猪拱了拱大鼻子,不屑地哼哼着。 看着卡西牵着那小猪一路小跑过去,将一个小女生的行囊放到那小猪背上,娄乐歌捂着肚子叹了口气,“怎么不召唤一只能吃的猪出来?” 第六十二章 豺狼首领 娄乐哥走在队伍最末尾,距离最后一个人也有十多米的距离,有些像吊车尾的,他有些不确定是不是要继续跟着这群人走下去,既然都不知道去失落神庙的路,也就没有谁能利用谁,人心隔肚皮,还要你留一手我防一手,着实有些让他懊恼。他叼了一根狗尾巴草在嘴里,突然就莫名其妙的想起了斯蒂芬那个满身肥肉的商人,论起耍心机玩城府,娄乐哥拍马也赶不上他。 约摸到了中午的时光,队伍走到了一座小山坡前,雷切尔下令停下休整,十多个筋疲力尽的少男少女突然就像是断了气一样,一个个全躺地下了。这也怪不着他们,都是从小锦衣玉食的主儿,要和吃得苦中苦还能拿命去博取点银子的雇佣比,着实没有那个必要。 好在这些人都有过几天在森林中赶路的经历,休息片刻之后便开始搭锅做饭。 娄乐哥微眯着眼望向这个不大不高的小土坡,吸了口凉气。驻扎之地,选高不选低,这是常识,特别是这种森林野狼出没的地方,高处狼群一个府冲,这支毫无队形的队伍就得给冲个七零八乱,到时候别说反抗,就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兴许雷切尔自有他的打算?娄乐歌想,也没有自作多情的过去指出这个错误,这个队伍里有一个三级英雄和六个两级英雄,还真没有谁把娄乐哥放在眼里,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 娄乐哥寻了一株倒伏的枯树干坐下,透过头顶茂密枝叶间稀稀疏疏的空隙,太阳当空,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但是在这林子里,清凉惬意的不行,呆久了不动弹,甚至还会生出一丝阴冷之感。 戴蒙笑呵呵走了过来,这个小胖子恬着脸,一屁股坐在娄乐哥身旁问道:“过去一起吃点东西吧?” 娄乐哥摇了摇头,说道:“还没饿。” “怎么能没饿呢?”小胖子挠着脑袋,“都走了大半天了,铁打的也受不了呢,小时候我娘经常给我说人是铁肉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娄乐哥笑道:“所以你就吃的这么胖了?” 小胖子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娘死的时候我还小,也就只记住了这么一句话,不管有什么事,只要有吃的,我就不浪费,怕娘不高兴。” 娄乐哥哦了一声,看着身旁一株枯树干裂缝中倔强地的小草,沉默了。 小胖子不善言谈,见娄乐哥不说话,搜肠刮肚也找不到话题了,两个人就这么并排坐着,小胖子有些尴尬,但是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在走过来的三个人给他解了围。 两个五大三粗的年轻人围了过来,都是十六七岁模样,在这一群人之中算是年龄最大的了,其中一个身上脸上有一条疤,面无表情时也显得狰狞,那人在目瞪口呆的小胖子身上搜了搜,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 另外一名显然不满这个结果,又在小胖子身上搜了搜,灰心丧气后迁怒于这个小胖子,一巴掌排在他脑门上,骂道:“你小子是真蠢还是装傻?竟然没有偷偷摸摸藏块肉在身上,害老子白白输掉半天的口粮!今天围猎后你要把我输掉的那份赔给我,记得没?” 满头雾水的小胖子茫然的点了点头,那人骂骂咧咧往回走了两步又转身折了回来,恶狠狠道:“雷切尔说了,围猎目标定下了,是只豺狼首领,你去做诱饵!” 小胖子似乎丝毫没有察觉到其中的危险,笑呵呵点点头,那人见他憨傻模样,气还未消,转身离开时还不忘又扇了一巴掌,骂骂咧咧道:“晦气。” 见两人走远了,小胖子才捂着胸口,悬起的心总算落到了肚子里,暗自庆幸的傻笑:“幸亏上午就丢你们锅里了。” 这家伙一点没有肉块本就是他的的觉悟,这种逆来顺受的烂泥似乎根本就扶不上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放在他身上也是痴人说梦。 这种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说一篮子话都是徒劳,人各有命,娄乐哥也没打算躺这趟浑水,索性就冷眼旁观。终于等到这小胖子傻乐呵完之后,才问道:“豺狼首领是什么魔兽?” 小胖子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呢。” “那你为什么答应别人去做诱饵?” 小胖子想也不想就回答道:“我这个连英雄血脉都没有觉醒的人也干不了什么,要是让我去参加到围猎行动中,连个跑腿的资格都没有,现在让我去做诱饵,说明大伙儿需要我呢,我还是有点用处的。” 娄乐哥默然。 下午便开始了所谓的围猎。 一行人离开了小山丘向森林更深处走去,沿途都是几人合抱粗细的千百年老树,无数藤蔓从树枝上垂下,行走艰难。 那三角眼的少年手腕上缠着小蛇,望向林子深处,对一脸严肃地雷切尔说道:“发现动静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雷切尔问道:“你确定是四级的豺狼首领?” 三角眼点点头,摸着那小蛇的头颅说道:“它是我的本命灵兽,能和我共享视野,那的确是一只四级的豺狼首领,就在北边一公里外的山洞中。” 雷切尔望着森林深处,似乎是在犹豫,一旁的艾琳像是看出了他心中所想,说道:“这并不是你一个人的决定,大家都同意了。” 雷切尔想了想,问道:“能不能让你的灵蛇进到山洞里面去?” 三角眼摇了摇头,“一品灵蛇的伪装在四级的豺狼首领面前形同虚设,而且豺狼首领对领地的控制欲望极其强烈,四级的豺狼首领已经具有了智慧,我在想.” 见到三角眼欲言又止,雷切尔说道:“你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 三角眼吸了一口气,说道:“豺狼首领太过凶狠,而且会魔法攻击,我觉得猎杀豺狼首领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雷切尔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艾琳,见后者点头,这才缓缓说道:“我们现在处境比表面上还要糟糕。我每隔一段时间便用雷霆战鹰在高空侦查,南边是一片荒漠,要想继续往南,就必须要经过那片荒漠,但是我们的储备,食物,水,都不可能够支撑我们活着走出那里,而且,”雷切尔顿了顿,说道,“不光是体力,我们的魔法也不多了,四级豺狼首领的魔核中的魔法足够让我们回复到满魔了,到时候遇到危险,我们才能有一战的资本。” 三角眼皱了皱眉头,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原因让行事稳重的雷切尔兵行险着。 雷切尔问道:“那诱饵的人选?” 一旁一直不说话的高大少年说道:“戴蒙。” 雷切尔皱了皱眉头,“怎么会是他?” 那少年眼中亮光一闪而逝,但是很好掩饰住了:“我把围猎的事情给他说了一下,他就主动提出来要当诱饵,其实这样也好,我们每个人都有任务,就他一个人闲着。” 雷切尔略作沉思,便下定了决心,“那就让他准备吧,你们两人负责他的安全。” 第六十三章 战斗 天很蓝,像是一块巨大的蓝色镜子,天地间没有一丝风,群山之中,一颗巨大的千年老树盘根错节矗立在一座大山前,千年之间,青山视我不语,我看青山不厌。 雷切尔躲在树上,透过密不透风的枝桠,紧张地盯着山洞门口,手心全是冷汗,他努力让自己躁动的心平静下来,转过身对身旁的艾琳问道:“都准备好了?” 艾琳点点头,压低了声音:“周围的几只小豺狼都被清除了,有两个人受了轻伤。” 雷切尔咬牙说道:“死不了就好,让他们归队,关键时刻不要掉链子!”这群小子有多少实力他心里再清楚不过,面对这四级的豺狼首领,只要能顺顺利利地放出一个魔法技能就烧高香了,也不指望那几个一级的英雄能有多大的作为。 艾琳嗯了一声,弯腰弓背退下去了。 雷切尔突然莫名其妙地心中一颤,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对身旁的三角眼少年说道:“你吩咐下去,每三个人一个小组,一个负责进攻一个负责防守,剩下的一个辅助,不管等一下遇到什么情况,都别乱了队形!” 三角眼犹豫了一下,问道:“不用集中力量一次把它解决了?” “我们的配合还没有那么娴熟,与其冒险奢求一击致命,还不如活活耗死它!” 三角眼点了点头,望着那个巨大的洞口,阴沉道:“也不知道那里面现在是什么情况了,现在能做的,就只有祈祷戴蒙那小子能将那家伙引出来了。” 艾琳突然跳上了树,脸色涨红,气喘吁吁地喊道:“娄乐歌不见了!” 戴蒙颤颤巍巍走进了山洞,兴许是太害怕的缘故,好几次都差点被自己双脚绊倒,他抬头望了望五六米高的洞顶,石壁上有稀稀疏疏的乳白色宝石,不知道是镶嵌上去的还是本来就在石壁上的,那些宝石散发着乳白色的微光,照耀着这巨大的山洞,明亮却不刺眼。[..info超多好看小说] 他突然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有些像雨后山林间的草木香味,他从来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渐渐地,他砰砰直跳的心竟然平静了下来,是这香味的缘故?他想着,不由地大吸了两口。 很快,他走到了山洞的尽头,其实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尽头,因为一扇石门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有些犹豫,在他心中,豺狼首领的洞府应该挂满各种野兽的骨架,再不济也应该有些残肢断臂什么的,但是这个山洞干净的出奇,像是有人天天打扫。 而现在这里竟然出现了一道石门,像是有人在这里建了一个小屋子,过着隐居的日子一般。就在他进退维谷的时候,石门突然缓缓的开了。 “进来吧。”一个雄浑的声音在石门后响起。 不是说这里面住着的是豺狼首领么?戴蒙有些懵了,目瞪口呆的看着出现在门口那个中年汉子。 那中年人挥了挥手,似笑非笑道:“我这里好久都没有来过客人了,你是这么多年唯一一个,可别想就这么简单就出去。” 戴蒙脸色苍白,双脚不停使唤一般走了进去,石门没有关,他咽了口唾沫,斜着眼睛看向石门,想要找个机会跑出去。 这是一个宽大但是简单的石屋,一床一桌一椅而已,那中年人看着他,笑了笑:“你也别这么快就急着回去交差,陪我聊聊天,等一会儿自然就陪你出去。” 戴蒙脸上的肥肉颤了颤,“你,你怎么知道我.你是?” “你们不是要来猎杀我吗?”中年人坐在了石床上,笑道,“非得要我长成青面獠牙才能认得出来?还是坐下来说话,你这一身肥肉我看着都累。” 戴蒙坐在那仅有的一张石凳子上,觉得这一切都太过诡异,对面坐着的男子眼睛不大嘴巴不小鼻子不尖,长相再普通不过,不慈眉善目也和凶神恶煞沾不上边,有些像邻家大叔。 “我叫格尔。”那人说着从石桌上的木杯子中到了一小杯水递到戴蒙手中。 “我,我是戴蒙。”戴蒙接过了小木杯,之前闻到的香味扑鼻而来。 “喝了它,”中年男子说道,“生命之泉里的泉水,对你有好处。” 竟然是生命泉水!这种东西不是只存在上古时代么?戴蒙心中震撼,端着杯子的手都颤抖着,险些把那传说中的泉水洒出来,不管是真是假,他都没有选择,一口气喝光之后,他顿时觉得神清气爽,这些天的疲倦一扫而空,甚至身上留下的伤疤竟然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合,似乎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止不住地颤栗。 小胖子砸吧着嘴,两眼放光,意犹未尽。 中年男子笑了:“这东西又不是白开水,还能给你喝到饱不成?你要是真想喝,去那座神庙就行。” 戴蒙惊讶道:“你知道去神庙的路?” 男子笑道:“你们是来杀我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戴蒙顿时一窒。 “都是要死的人了,知道了也没用。”男子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我会留你一条命,毕竟杀一个英雄血脉都没有觉醒的人,有损形象啊。” 雷切尔看着出现在洞口的那个中年男子,感受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几乎要令人窒息的威压,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化形! 戴蒙实力不济,很自觉的躲到了一旁,这个诱饵当的实在有些莫名其妙,和这个长相再平常不过的中年大叔聊了足足有将近一个小时,天文地理历史风土人情无所不包。戴蒙把自己所知道的简单的说了一通,那中年大叔对历史这一块似乎格外有兴趣,他也不藏着掖着,从精灵族的分裂到亡灵天灾的出现,从联盟的缔结到灭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最后那沉默已久的中年大叔只是轻轻叹息一声。 “都出来吧,也别偷偷摸摸的,好歹也有一个三级的英雄,何至于怕我怕到这个份上?” 中年大叔径直向那颗大树上走去,挥了挥手,一道电流自他手中生成,嗞啦一声过后,好似一道离弦之箭向躲藏在树后的雷切尔激射而去! 电流转瞬即至,雷切尔慌忙祭起一道魔法护盾挡在身前,却见一道刺眼闪光过后,那电流猛地被弹开,撞向他身旁的一棵大树,满树青叶瞬间干枯,熊熊火光冲天而起! “还不出来?” 中年男子轻声一笑,双手十指微微颤动,四条电蛇在手中生成,嗖嗖嗖地射向雷切尔。 树顶传来一道震耳吼声,一道黑影应声而出,速度竟然丝毫不慢于那四条电蛇! 魔法护盾挡住四条电蛇之后,雷切尔猛然将全身魔法都汇聚到护盾上面,忍受着超出自己控制范围电击带来的烧灼感,雷切尔一咬牙,心神一转,护盾转眼间便被强行化为一杆尖枪。 雷切尔瞬间将速度提到极致,面对这个实力深不可测的对手,他没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一出手便是自己成名绝技:雷刺! 吸收了四条电蛇之后的雷刺变得更加恐怖,不断发出刺耳的尖啸声,众人只见一道亮光闪过,便看到那中年大叔所站位置升起了一团白烟,而他周围方圆十米的地方被烧成了一片焦糊。 成功了吗?众人心悸之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惊讶中带着庆幸和一丝兴奋,雷切尔竟然这么强大! 就在众人崇拜的眼光中,雷切尔身纵身疾退,直到退出二十米之外才稳住身形,却见嘴角已经渗出血丝,发出惊天一击的他捂着胸口,警惕地望着那道白烟。 白色烟雾渐渐散去,那中年男子站在焦土正中央,缓缓拔出插在胸口的拿到雷刺,他的身上有一丝丝的电流在游走,平静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并不高大的身影恍若战神。 他淡淡的说道:“就这点本事?”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单单看到那一根手臂粗细的雷刺就让人心生恐惧了,在场没有人会认为被这样恐怖的一根雷刺刺中胸口还能活的下来,而那个男子竟然能够这样轻描淡写的拔出雷刺,他的实力到底恐怖到了什么程度? “若是你们就只有这点分量,那今天就没人能活着离开了。” 男子轻描淡写地抛出这句话后又把那杆雷刺随意抛出,雷刺轻易扎穿一棵参天古树,将躲藏在树后的一个两级英雄扎了个通透。 再隐藏也没有意义了,所有藏着的人都走了出来,望着这个中年大叔,眼神中有愤怒有惊颤也有不可掩饰的恐惧。 中年大叔笑道:“是一起上还是三个三个来?” 雷切尔果断发布命令:“三人一组,见机行事!” 说完便率先向前冲去,紧紧跟在他身后的呃是艾琳和那个三角眼,两人的速度竟然只慢了半分。 雷切尔叹了口气,有些失望,要解决十几个人虽然要费些周折,但是也不是难事,神庙的魔法大阵一千年开启一次,进来的人就只有这点能量?英雄的世界果然都衰败到这种程度了么?还真是扫兴啊。 但是他的表情顿时就僵硬在了脸上,感受着背后传来的那一阵凉意,骤然转身,就看到了那把漆黑的刀和那张狞笑的脸。 第六十四章 打回原形 不管是时间的选择还是时机的选择,娄乐歌这一次偷袭都可以说是拿捏的恰到好处,若是一般人,定然不可能这么轻易的就能从这背后阴狠一刀中逃出生天,即使不死也得掉一层皮,但是这中年大叔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人。(..info无弹窗广告) 也未见他有如何复杂的动作,一个扭身,一掌排在斜向上挑来的凌厉黑刀上,再曲指成爪,狠狠爪向这偷袭者的面门。 窥视已久却一击未中的娄乐歌眼神一凛,不顾刀身上带来的万钧力道,左手乌金匕首以一个刁钻角度斜斜刺出。任谁也不会想到那极其阴狠的一刀只是一个幌子,而这一切都是为了逼那人出手,只要他一出手,必然会失去防备。 即使只有那么一瞬间,对娄乐歌来说也足够了。 乌金匕首闪着寒芒,恰如中年男子的那双眼睛。 奔行中的雷切尔看到娄乐歌时身形一滞,但是紧随其后的是更加高速的奔袭,身如长虹掠过,瞬间就将身后艾琳和那三角眼甩出一大截,速度之快,在场众人竟然只看到一道残影。 雷刺! 另一道雷刺瞬间在他手中生成。 这一次的雷刺虽然只有手指粗细,和上次相比也小了很多,但是胜在速度和出其不意。 雷切尔将手中雷刺狠狠平直抛出,身体却因为巨大反弹之力骤然停止向前。 雷刺的电芒已经触及到了那中年男子后背,娄乐哥的乌金匕首也到了他的胸前。 腹背受敌! 还要犯同样的错误?这雷刺虽然的确是个不错的技能,换做一般的四级魔兽,相信应付起来会颇为艰难,但是豺狼首领修行的魔法元素就是以雷电之力为主,雷电之力尚且不能伤我分毫,这一根雷刺是不是太过儿戏了? 就在众人惊讶之时,男子咦了一声,雷刺在接触他后背的瞬间,以刺尖为中心变成了一块盾牌,余下的雷刺不断融入,将冲击力在一个极短的瞬间源源不断的传输到盾牌之上。 似乎有一只巨大的手掌猛然拍在背上,男子身体猛地向前飞去,正好迎上娄乐哥的乌金匕首! 娄乐歌一咬牙,乌金匕首狠狠插入男子胸膛,鲜血淋漓! “呜嗷!” 男子大吼一声,以男子为中心,剧烈的声波扭曲了空气,形成一个极速向外扩散的圆,所过指出草木倒伏。 众人只觉一个闷雷在耳旁炸响,纷纷捂住耳朵,有几个修为低下的一级英雄竟然嘴角和双耳都震出血来! 离男子最近的娄乐歌首当其冲,眼前一黑,险些就要晕倒过去,知道不妙,慌忙稳住心神,丢弃匕首疾步向后退去,最后猛然砸在山洞门口的石壁上,喷出一口鲜血。 只见那男子怒吼之后,鲜血不断从乌金匕首的血槽中流出来,男子一把扯破衣衫,整个身体以肉眼看见的速度膨胀开来。他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长大,每一块骨骼都在膨胀,锋利的指甲疯长出来,皮肤表面也长出了茂密的绒毛。而他的双眼开始变得通红,尖利的牙齿突出来,完全变成了一张豺狼的脸,和之前的脸找不到一丝相同或者相似之处。 娄乐歌看着身形长大了三倍的男子,或者豺狼首领,心里暗道这家伙是狼人?尼玛这也不是月圆之夜啊! 豺狼首领龇牙咧嘴,缓缓扯出扎在胸口的乌金匕首,丝毫没有之前拔出雷刺时的悠闲淡定,他死死盯着娄乐歌,通红双眼似要吃人一般。 娄乐歌面色阴沉,电流不断的在豺狼首领胸前的伤口四周流窜,而那道恐怖的伤口竟然就在电流中迅速结疤。 “都得死!” 豺狼首领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吼声,弯下了腰,四肢着地,猛然向前一扑,锋利的爪子在地上划出数道深深的划痕。(..info无弹窗广告) 下一刻,目瞪口呆的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豺狼首领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娄乐歌头顶,利爪闪电般地劈向娄乐歌脖子。 娄乐歌看着凶神恶煞的豺狼首领,鼻子中突然涌进令人窒息的狼骚味,暗骂道这他娘的都多少年没洗澡了!猛然提刀,砍向那只爪子,却没想到像是撞上了一座大山,长刀和利爪一接触便蹦出一篷火星,长刀瞬间被拍飞出去。 娄乐歌暗道一声不妙,电光火石之间向下一蹲,余势未消的利爪擦着娄乐歌头皮而过,如刀切豆腐在石壁上划出四条沟壑。 娄乐歌再不敢丝毫大意,用尽全身力气向上一个撞肩,顶在豺狼首领腹部,将其硬生生顶出去半米,再借着豺狼首领滞空的瞬间,轰出七八拳,每一拳都砸在豺狼首领腹部的同一个地方! 娄乐歌翻滚出来,捡起被击落的长刀,疾速向后退去。 豺狼首领轰然落地。 断了一抓。 他似乎丝毫并不在意腹部被砸了七八拳,微眯着眼问道:“这是什么刀?” 娄乐歌暗骂了卡农一声,嘿嘿一笑:“西瓜刀!” 豺狼首领皱了皱眉头,舔着嘴角渗出的血丝:“啧啧,是个奇怪的名字。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打一场了,小子,咱们再打一次?” 娄乐歌摇着脑袋恬着脸:“不打了。” 豺狼首领血红双目露出疑惑的神色:“为什么?” “打不过呗。”娄乐歌说着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打了这两下才发现你是个高人,我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子哪里有资格和你动手啊?” 豺狼首领微眯着眼,只露出两条血红的月牙儿,“那你是准备休息一会儿?” 娄乐歌点点头,“这样也好,不过最好能吃点肉喝点酒,酒足饭饱才有力气打架嘛。” 豺狼首领嬉笑道:“既然要休息,那你能不能把右手的长刀还有左手偷偷藏着的那东西?你这个样子,丝毫没有要休息的样子啊。” 被豺狼首领一语道破目的的娄乐歌摇着脑袋嘿嘿笑道:“不打了,真的不打了,闹着玩儿的。”一边说着一边把玩着那只嗜血蛛的尖腿,卡西那家伙吹嘘过这东西能轻易刺穿五厘米后厚的铁甲,也不知是真是假。 见过脸皮厚的,没有见过这么厚的,就连一旁准备伺机而动的雷切尔都愣了愣。刚开始的时候这个家伙瞒过了所有人,选择了一个绝佳的时刻背后偷袭,那时候雷切尔觉得震惊,没想到这个两级的小子能有这种实力和胆量,再之后配合自己的雷刺化盾刺中豺狼首领逼迫其显出原形,这在雷切尔看来是顺理成章之事,只不过那砍向利爪的那一刀,雷切尔却连这家伙怎么出刀都没有看清楚,而且那电光火石之间的七八拳,以速度和敏捷度而在家族中出名的雷切尔自认为也做不到。 而现在,被人道明了阴险目的后依然厚着脸皮和那豺狼首领聊天,暗地里仍然不死心要找着机会偷袭,不得不说,这个几日相处下来给人大大咧咧而且似乎少了一根筋的家伙完全变了一个人,在这短短的几分钟给了他太多的惊讶和惊喜。 难道这小子隐藏了实力?但是据他所知只有高等级的英雄才能在低等级的英雄面前才能做到这一点,雷切尔打死也不相信这家伙到了四级,虎牙和那个妖女的存在就让他素来骄傲的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如果再来这么一个妖孽,他的世界观都会被颠覆的。 就在雷切尔失神的片刻,突然听到一阵狂笑,只见豺狼首领猛地奔跑了过来,每一步踏出,地面都会震动一下。 距离娄乐歌还有十多米的时候,豺狼首领纵身高高跃起,手中竟然凭空多出一根粗大铁链,而铁链的另一头挂着一个脑袋大的铁球,铁球闪着电光就向娄乐歌砸去! “都说了不打了,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娄乐歌瘪了瘪嘴,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情:掉头就跑!而且还不忘拍了拍目瞪口呆的雷切尔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雷哥啊,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先去歇会儿。” 众人心中生出的点点敬意倾刻间烟消云散。 回过神的雷切尔一咬牙,猛地迎向那豺狼首领冲了过去,这并不是娄乐歌的战斗,毕竟之前拒绝过他,他能出面帮忙雷切尔已经感激不尽了,的确不能再对他作过多的要求。 “还愣着干什么,都给老子上!”雷切尔爆吼一声惊醒了失神的众人,再高高跃起,片刻之间就将速度提高到极致,双手一合再一松,五根手指粗细的电芒在手指间生成,“雷之术?电网!” 电芒化为纵横交错的网状,被雷切尔猛地拉扯开来,形成一张巨大的电网,硬生生托住了那只闪着电芒的铁球! 电网被砸出一个巨大凹陷,雷切尔体内魔法和内脏都是一阵剧烈翻腾,喉咙里一甜,猛地就喷出一口鲜血。只见他一咬牙,双手向外一摊,电网瞬间变大十倍,恍若活物一般将豺狼首领紧紧罩住。 三角眼少年双手迅速结出一个怪异的魔法印记,沉声一喝:“唤灵之术!”随着他的声音落下,向豺狼首领奔袭过去的小蛇片刻间膨胀了不知有多少倍,化为一只水桶粗的巨蛇,轰隆隆碾压过去,将被电网罩住的豺狼首领一圈圈缠绕起来! 与此同时,众人纷纷使出攻击技能,小火球,木刺,水箭,五颜六色五花八门,场面颇为壮观,甚至卡西那只憨态可掬的小猪也哼哼着从背上发出了一根根的毛刺! 远远躲在一旁的小胖子从一颗大树后探出脑袋,看到这幅画面,兴奋的想道:“这回应该能行了吧?” 第六十五章 斩杀 戴蒙自认为是个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人,以往住在小镇子上,见过最厉害的角色也就是一个四级的雇佣兵,听说祖辈上曾经出过一个六级的英雄,但是都是将近两百多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家族风光鼎盛一时,不过又像许多流着英雄血脉的小家族一样,昙花一现便风光不再。高等级的英雄一旦死去,整个家族也会随之迅速衰败。毕竟一个小家族出一个两个好苗子就谢天谢地了,至于能不能长成参天大树,那只能看造化。 要是像紫卡罗兰家族那些个庞然大物一样每一代都有一两个高等级英雄坐镇,那也不能叫做小家族了。 记得小时候常常被祖父抱在腿上,就在小院子里那颗大柳树下,听祖父讲祖辈的英雄往事,戴蒙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新鲜感,但是经常重复地听相同的故事,耳朵都起茧子了,也就没了兴致,不是低着头数树荫下的蚂蚁就是打瞌睡,这种时候,祖父就会用那花白胡渣子蹭他白白嫩嫩的脸颊挠痒痒。 那是戴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戴蒙看着五光十色的攻击法术向豺狼首领飞去,紧紧捏住了拳头,不管何时何地,主导时代的永远都是英雄,而艾泽拉斯,永远是英雄们的艾泽拉斯。 雷切尔的目光突然阴沉起来。 一股巨大的能量波动从豺狼首领站的地方传出来,只见豺狼首领的巨大身影从前方走来,每走一步,地面都晃动一下。 它猛地扯下紧紧缠绕在身上的巨蛇,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下,巨蛇还未来得及发出惨叫就被咬成两段,殷虹鲜血喷洒而出,染红脚下大片土地,像是一朵妖异的玫瑰花。 和巨蛇本命相连的三角眼少年脸色瞬间如白纸,紧捂着胸口倒地不起。 豺狼首领身上多处了几十道大大小小的伤口,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流出来,,染红了皮毛,若是一般人,不死也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厥过去,但是它依然站立着,像是君王一般轻蔑地看着众人。[..info超多好看小说] 蚍蜉真想撼大树? 豺狼首领仰天大吼一声,声波如洪水般碾压而来,众人纷纷捂住了耳朵。 这次的吼声比之前那次的威力大了一倍不止,雷切尔强制压下体内翻滚不休的血气,扫视一周之后发现有五六个人已经直接倒在了地上,生死不知。雷切尔看向豺狼首领,却突然发现它的身体竟然通体呈现出一种妖异的红色,那种红比血更加通透并且凝重,却又像是燃烧着的火焰一般轻盈,充满了危险的味道。 嗜血术! 这种大师级萨满才能使用的用于军队的古老禁忌法术,却出现在了豺狼首领身上,雷切尔心中一寒,突地就生出无限恐惧,常规状态下的豺狼首领就非常棘手了,再加上现在的嗜血术,以他们这些人现在的实力根本没有丝毫胜算! “退开,都退开,这是嗜血术,都退开!”雷切尔一边嘶吼着一边往前冲过去,回过神来的众人抱起身旁晕厥的同伴就往后撤。 “挡下它,一定要挡下它,哪怕只能挡下一分钟时间,”雷切尔心中暗道,“不然就都完了!” 雷切尔在身前生成了一个魔法护盾,握着护盾向豺狼首领急速掠去。 艾琳咬破手指,在手心急速画出一个魔法符阵,猛然拍在地上,一道灰色暗影如游龙走蛇向前奔去,瞬间超过雷切尔,在豺狼首领脚下的地上钻出,一圈圈将豺狼首领的双腿缠住。 艾琳脸色苍白,紧咬贝齿,任由精血从指尖源源不断地涌向地底。 豺狼首领嘴角扯开一个夸张的巨大弧度,猛地踏地再提腿,缠绕双脚的灰影被硬生生扯断,再大步跨出,奔向面前这不知死活的家伙。 好快!豺狼首领的身影竟然消失在雷切尔视野之中,雷切尔心中一凉,猛地投掷出一杆雷刺,却见那豺狼首领身形一闪,凭空出现在雷切尔三十米外的地方,竟然抓住了雷刺并且反掷了回来!只是一个瞬间,豺狼首领的身影再次消失。 嗜血术能增加受术者的攻击力和敏捷度,同时也会有力量加成,但是同时防御力最为薄弱,而且这种法术以燃烧生命为代价,在短时间内获得超强的战斗力,历来被兽族军方紧紧控制,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雷切尔还来不及思索这其中缘由,便见那根雷刺笔直飞过来,竟然比自己投掷出去时的速度更快,要知道他的投掷术可是军中一个猎头者高级军官三年手把手训练出来的。这道雷刺的尾部急剧的颤动着,按理说应该会发出刺耳的嗡鸣声,但是雷切尔却丝毫没有听见那种声音,很明显,雷刺的速度已经突破了音障! 雷切尔丝毫不敢大意,双手死死抵住盾牌,盾与刺相接,雷切尔仿佛撞上了一颗巨大陨石,手中魔法护盾瞬间化为无数齑粉,只听见双手手臂上竟然传来了清晰的骨碎声,而他整个身体笔直地倒飞出去,炮弹般重重的砸在一颗古树上。 百鸟飞空,尘土飞扬。 豺狼首领再次出现在雷切尔视野之中,一脚踏烂一个倒地昏迷者的胸膛,再一脚踢在另一个身上,就见那人如弩箭般飞出,砸在一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壮实青年身上,两人飞向一旁石壁,拍成肉泥,血肉模糊。 雷切尔挣扎着坐起来,靠着古树喘息,他全身上下骨头似乎都碎裂了一般,内脏也有七八处破损,就这么就死在这里了么?他想着,无尽的疲倦袭来,他突然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梦醒了,他会从床上醒来,外面不是危险的丛林,而是板着脸的父亲和端着汤温柔地笑着的母亲,太阳依然会很毒辣,但是家里会很凉爽,而且母亲碗里的酸梅汤会加了冰块。 他猛地睁开了眼,面前却是一张毛茸茸的狰狞的红脸。 豺狼首领狞笑着看着他。 他突然松了一口气,就这样死了,似乎也是一种解脱?却没想到突然一个人影从旁边的草丛中冲了出来,张开肉嘟嘟的双手,母鸡护崽般将挡在雷切尔身前。雷切尔艰难地喘着气,咳出了血来,他失声一笑,原来是这个小胖子。 戴蒙手里握着一把短刀,刀尖指着豺狼首领,颤抖着道:“你,你别过来!” “哦?”豺狼首领弯拉长了声音,弯下腰,俯视着这个小胖子,“我过来了你能怎么样?” 戴蒙咽了口唾沫,揉了揉不听使唤的双腿,险些就要站不住了,“我,我,我手里有刀,会杀了你,真的会杀了你!” 豺狼首领凑过脑袋,巨大的头颅几乎要贴着戴蒙的面,两只拳头大的眼睛闪着妖异的红色光芒,他突然伸出爪子捏住了戴蒙的脑袋,将他慢悠悠提到了半空,“你在我面前,只是一只虫子而已。” 戴蒙拼命晃着身子,手中的短刀连豺狼首领的毛都没碰到就被弹飞了出去。他突然觉得脑袋很痛,像是要爆炸了一般,死亡的恐惧瞬间将他淹没,为什么自己这么没用呢?他想着,我还没有成为英雄啊,怎么能这么死了! 看到小胖子痛苦的模样,豺狼首领眼中的红光更盛,他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小胖子,“我只要再加大一点力气,你的脑浆就爆出来了,我都放过你一次了,你这可怜虫为什么还要跑回来呢?”它摇了摇硕大头颅,“忘了你现在不能说话了,那就安安静静死去吧!” 戴蒙闭上了眼睛。突然隐约的听到了一个声音,好像是降临彼身还是什么的,下一刻,他只觉得身体急速下坠,然后是咚的一声闷响,等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他努力睁开眼睛,面前却是豺狼首领瞪圆的血红双眼。 有人走了过来,捏了捏他胖嘟嘟的脸颊,只听那人说道:“小胖子,记得下次逞英雄前先让自己成为一个英雄。” 良久,直到那人背着黑刀消失在林子深处,戴蒙才回过神来,他晃晃悠悠地坐起来,将视线拉近,豺狼首领掉在地上的头颅正迅速地干瘪下去,颜色也由血红变为了黑色,像是干枯了千年的老尸。 娄乐歌没有再用布条裹住长刀,既然到了这个地方又碰上了这么一群都有身份背景的人,他也就不用再隐隐藏藏了,以前还怕被人识破这把刀的来历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经过这么多人和事,他也没有见过谁对这把刀动心思的,貌似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他想着,捧了把溪水洗了脸,抬头望着天空,太阳沉了下去。 斩杀豺狼首领的那一刀用去了他体内太多的魔法,两天过去依然没有恢复过来,他眯着眼感受着体内的变化,有些疑惑又有些担忧,斩杀三级的嗜血蛛得到了五十个进化点,而这一次斩杀四级的豺狼首领得到了整整两百个进化点,这让他有些意外,仔细一想之后便也了然了,等级相差一级,魔兽的实力却是几何上涨,进化点多也是情理之中。 娄乐歌叼了根狗尾巴草,扛着长刀慢悠悠向南方走去,只要找到了失落神庙,便能找到祖尔克斯和小萝莉,他歪着脑袋想,希望他们能活着走到那里。 第六十六章 地精 巨湖东南八百里有一处平坦之地,夹在丛林和南部沙漠之间,遇到多雨的夏季,往往草木疯长,最远向南延拓十里,到达沙漠里唯一的一处水源之地,也是在这个葫芦形状的水潭旁,有一个木板搭建而成的商店。 老板是个地精,有事没事儿喜欢叽叽喳喳哼着常人耳中听不懂的调子,南来北往没个正常人儿,虽然客人稀少,但是自从他有记忆开始,经年累月下来林林总总,没有百人也不下九十之数,却愣是没有一个人能听得懂他唱的是什么。 他也知道其中缘由,作为上古时期就存在的种族,地精发展至今依然是人丁不旺,它们最热衷的事情只有一样,那就是赚钱,除了赚钱,他们认为其它任何事情都是浪费时间,包括种族繁衍。而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们努力发展科技,制造各种小玩意儿和武器,据说产自矮人山丘一族手中的火药也是在一个老地精那里得到的配方。甚至可以说整个艾泽拉斯世界的科技都是由地精在向前推进的。 为了得到钱,甚至有受雇地精愿意组成地精工兵敢死队,背着一大堆炸药去炸敌人的建筑,这曾经让兽族的地洞——也就是战场后方兽族常用的居住场所一度成为比前线还要危险的高危地带。一度让战术府出来的精英们焦头烂额。 这个地精商店的老板不可避免的也是一个爱财如命的家伙,经常做些雁过拔毛的勾当,往往是三年来一客,一客吃三年。不过他还有一个爱好是探险,这一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他活了三十多年就有一半的时间在外游山玩水,最长的一次是一直往北走,两年的时间,愣是没有走到尽头过,足见这里有多大了。 今日地精老板仍然像往常一样蹲在葫芦潭边发呆,突然两只耳朵抽风似的颤了颤,猛地抬头向门口看去,却见一个兽族少年扛着一把黑刀走进了小院。 肉上锅了! 地精老板摸了摸嘴角两戳胡须,拍了拍屁股,风一样地迎了上去。 娄乐歌看到这地精皱成菊花一样的脸,和斯蒂芬那胖子宰客时一个样儿,心里就道了一声不妙,立马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所谓无商不奸,天下商人貌似都没一只好鸟。 那地精迎了上来,用菊花脸对着问道:“小哥,买点什么东西?” 他说的是艾泽拉斯通用语,不过每个字的发音都很有些冗长,导致每个发音之间的间隙都很短,一句话听起来像是每个字都连在了一起,祖尔克斯曾经说过,古通用语都是这个调调。好在他说话倒是流利,虽然娄乐歌听起来倒是颇费力气,好歹还是能听懂。 “就问个事儿,”娄乐歌说道,“走了这么远的路,也就见着你这里一个店。” 地精老板双手一摊:“一个金币。” “什么一个金币?”娄乐歌诧异道。 “问一个问题收费一个金币,”地精老板嘿嘿一笑,“你刚才已经问了一个问题了,给钱吧!” 娄乐歌一愣,显然没有料想到是这个结果,皱着眉头想了想,掏出了一张卢卡斯兄弟商行的兑换票晃了晃,“你找的开么?” 地精老板摇了摇头,“两个金币了,这是什么东西?” 娄乐歌一时语塞,转念一想,这里至少封闭了一千年,估计那时候连卢卡斯兄弟商行都没有,他认不得这兑换票也正常了,不过这样一来,这些兑换票恐怕也没有用了,于是收起了兑换票,尴尬道:“我没金币诶。” 地精老板微眯着眼上下打量一番,问道:“没有金币也可以,有没有其它值钱的东西?” 娄乐歌从兜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菱形物体,鲜红色,而且还像心脏一样有规律地跳动。 地精老板两眼放光,条件反射地就伸出手来,娄乐歌连忙缩了回去,“这可是四阶豺狼首领的魔核!” 地精老板知道这东西的珍贵,搓了搓手转开话题:“小哥是从冥湖那边过来的?” 娄乐歌惊讶道:“那个大湖叫冥湖?” “那就对了,”地精老板笑着将娄乐歌领进了屋子,一边走一边说道:“小哥你老我这里算是来对地方了,这个东西便宜卖给你了。” 地精老板递过来一个方方正正的水晶瓶子,里面装了半瓶蓝色的液体。 “这是什么东西?”娄乐歌问道,同时伸出了手,地精老板手一翻,水晶瓶子变戏法般消失,他嘿嘿笑道:“这要五个金币。” 娄乐歌微微眯着眼:“你还没说是什么东西呢!” 地精老板有些尴尬,老脸一红,说道:“解毒药水,独家秘制,外面买也买不到,”见对方一脸疑惑,他问道:“知道冥湖为什么叫冥湖吗?” 娄乐歌摇了摇头。 “果然不知道,外地来的吧?”地精老板掰了掰有四个关节的手指想了想,“到界门开启的时间了,也只有你们这些外来人才敢往冥湖边上跑,实话告诉你吧,这冥湖会散发出一种气体,无色无味,除了毒物和较高阶魔兽,吸食多了都得死翘翘,不过你能活着走到这里来,说明你没有在湖边呆的太久,是不是这几天魔法恢复缓慢?” 娄乐歌点点头。 “这就对了,就是那气体的原因,”地精老板一拍大腿:“这不就得了?这个,解毒的,药到病除,怎么着也得来一瓶!” 这些天一直困扰娄乐歌的问题这才得到解决,但是让他用魔核换一瓶不知真假的解毒药水,哪怕他缺心眼也是不肯的。他站起来环视一周,这是一间不大的房子,坐北朝南,采光很好,房间里光线充足。柜台上凌乱摆放着瓶瓶罐罐,还有很多没有见过的小玩意儿,看做工,有的很精致,有的却很粗犷。 地精老板倒过来一杯水说道:“不过你竟然能一个人从那边走过来,还能斩杀那只四阶的豺狼首领,想必实力也不弱。这样吧,我也正好要去神庙一趟,你把那只魔核给我,就当是路费了。” 娄乐歌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地精老板见状笑道:“你一个三级出头的英雄,还能怕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地精?你也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你从北边来,一路往南,目的地肯定就是神庙,要想出去,也只有神庙的传输阵才能将你们送出去,这一点谁都能想的到。而至于第二点,”地精老板竖起了三根手指,娄乐歌伸出手将多余的一根弯了回去,地精老板有些老脸挂不住,嘿嘿道,“第二点就更加简单了,这魔核有那豺狼首领的气息,对于地精一族来说,这些东西还是很好分辨的。” 娄乐歌依然警惕地看着他,但是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地精老板收拾了一下,将柜台上的瓶瓶罐罐一股脑儿塞进包里,整整装满了三个大包,让娄乐歌诧异的是并没有在这里看到坐骑,难道这家伙要扛着这么多东西赶路? 地精老板自顾自地收拾东西,嘴里还哼着古怪的调调,无头苍蝇般在店里转悠,最后又整理出来一个大包丢在地上,娄乐歌坐在板凳上看着这个小个子地精神神叨叨的在面前东走走西晃晃,最后见到他站在四个大包中间,小小的个子和巨大的包袱形成强烈的对比。 地精老板见收拾的差不多了,向娄乐歌要了那枚魔核,找了个铲子走向后院后就开始铲沙子。娄乐歌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心道这家伙莫非要挖地洞跑掉不成? 没过多久就听沙坑里传来“叮”的清脆响声,地精老板向手里吐了两口唾沫,搓搓手,更加卖力地挥动着铁铲。挖出一个齐腰深的沙坑后,坑底露出一块铁疙瘩,表面被打磨的很平滑,地精老板见到铁疙瘩后心中一喜,连忙俯下身,鼓起腮帮子吹了吹,沙土飞扬。 只见他把那枚魔核小心翼翼地塞进铁疙瘩的缝隙中,出了沙坑,三两下跑到一脸疑惑的娄乐歌身前,笑呵呵道:“你可是第一个见识到我的百足虫的人,做好心理准备,可别吓傻了!” 娄乐歌还没来得及回答,就感觉到脚下一阵晃动,沙坑陷下去,片刻后又有更多的沙子升上来,不一会儿,一只造型怪异的“虫子”从沙地下钻了出来。这家伙长约十米,高两米,除去脚,身体大约有两米宽,分成一节一节的,表面覆盖着铁皮。而它全身竟然不下一百只“脚”,密密麻麻排列着,全部都是由铁片构成。 它歪着脑袋看着娄乐歌,沙子从那夸张的嘴里流出来,像是村口端着破碗流着口水的傻子。 这东西活脱脱像一只铁蜈蚣,但是又要比蜈蚣短了一截,看着有些臃肿,娄乐歌定眼一看,这所谓的百足虫圆滚滚的脸上还画着两撮胡须,和地精老板脸上的胡须如出一辙。 地精老板见娄乐歌目瞪口呆的模样,很是得意,嘚瑟着取来包袱往那百足虫上背上一丢,然后利索地翻了上去,挥手喊道:“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 娄乐歌爬了上去,坐在百足虫的背上,地精老板在前面乐呵呵的捣鼓着,嵌在百足虫头顶的那枚魔核发出一闪一闪的红色光芒,百足虫的脚开始旋转着,扬起无数沙子。 娄乐歌看着身前摇摇晃晃向前爬去的百足虫,问道:“这东西怎么动的?” 地精老板一脸鄙视道:“魔动力学你没学过?” 娄乐歌茫然的摇了摇头。 地精老板叹了口气:“哎,现在的教学质量啊。” 第六十七章 黑衣人 天气燥热,威利恨不得哪里有个水坑一个猛子扎进去才好,但是这四周要么是光秃秃的山头要么是没烧完的黑黝黝枯树,别说水坑了,找个歇凉的地方都找不到。(..info无弹窗广告)他抹了一把汗,骂骂咧咧走着,脚下发烫,跟烧猪蹄一样,他找了个烧的只剩下半截的老树下蹲着,也不敢一屁股坐下去――怕把屁股烤熟了。 威利脱了鞋子,从鞋子里倒出一几颗细碎石子,又伸手去搓脚,闻了闻,娘的汗都给蒸发完了!他抬起头将水囊递过去,那胖子接过之后一阵猛灌,还倒了些在脸上,阳光下泛着光,也不知道是刚倒的水还是给太阳晒出来的由。在这里能卖到十个铜板一囊的水被这样哗啦啦倒来洗脸,威利也不心疼,反正不用自己掏钱。 “兄弟,”那胖子抹了把脸上的水说道,“还有多远啊?” 威利扣着脚丫子道:“再走个把小时也就到了,老板你也别急,路上都有大老爷的兵卡着呢,要想从他们眼皮子下溜过去,这也是最快的一条路了。你看这山火烧的,要不是我在这里干了做了大半个月的活计,还真找不到这条路了。” 那胖子点点头,“能体会到兄弟的辛苦,等到了那地方,就把剩下的五个金币给你,你要是怕我食言,现在给你也可以,我斯蒂芬是个生意人,向来说一不二。” 威利憨厚的笑了笑,十个金币对他来说真是不小的一笔钱了,要是天天干苦力,一年最多也就能挣上三个金币,再除去吃喝拉撒和工头扣去的,能剩下一个金币就要谢天谢地了,而走这一趟就能赚十个金币,即使是平日里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的他都冒着砍脑袋的风险走这一趟,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一点不假,他摇头说道:“瞧老板你说的,你们这种大老板,还会在乎这一两个小钱?俺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办事收一半定金完事收另一半的规矩,还是知道的,也不怕老板你笑话,俺也是个有原则的人。” 斯蒂芬笑着点点头,率先向前走去,威利连忙穿好了鞋,踩着发烫的地面跟了上去。四周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在威利的记忆力,本该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的,但是没想到两三天的功夫就被大火毁成了这样,心中难免揣揣,想着以后不得不换个地方打猎了,不过转念一想,十个金币就够他好吃好喝五六年了,还愁这卵事干嘛? 威利很快便赶上了斯蒂芬,走在身旁,也不怕热的嗓子冒烟,挑着这些年在临溪小酒铺吃喝时听来的荤段子,男人走一起,终究免不了这个话题,不过见这雇主似乎没什么兴致,只是不时望着前方渐渐临近的那座高山,显得有些焦急,他也就识趣的没有再厚着脸皮贴冷屁股。 很快便到了一处临时设立的关卡,威利拉了拉斯蒂芬,也不知是心慌还是天气太热的缘故,手心满是汗水,他说:“老板,这里就是最后一个关卡了,是山火过后临时设立的,过了这里就到了那座山了。要想绕过这里去那座山,少说得多走半天的路程。” 斯蒂芬定眼看了看,那只是一个凉棚,五六个披甲将士在凉棚下乘凉,歪歪扭扭坐着,也有干脆脱了甲胄铺在地上睡觉的,和之前见到的那些关卡表情严肃的士兵完全不一样。 “那里有我的一个远房亲戚,虽然八竿子打不着,但是他当年为了疏通关系,在俺这里借了几个钱,这些年好歹能混个脸熟。要不俺上去给说说,争取能让那几位军爷通融通融,不过恐怕又少不得老板破费了。”威利说道。 斯蒂芬点点头:“那就麻烦兄弟了。” “老板太客气了!”威利笑道,转身向那凉亭走去。 这其中门道,说起来也简单,水至清则无鱼人,哪个地方会真的就干干净净的?哪怕是白银战将手下的部队,也不能完全避免这些个龌蹉,只不过是大小多少的问题。而这一次这个临时雇佣来的抠脚大汉会不会借机敲诈一笔,斯蒂芬还真不放在心上,早在刚来到战斧山下小镇时斯蒂芬就不露痕迹的打探过,这里普通甲士的俸禄,一年也就是十来个金币,估摸着这个威利,再加上那凉亭里的五六个甲士,一百个金币就能让他们大开方便之门,要是再加个一百,能让他们改口叫你大爷,这几百个金币花出去,他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而别说斯蒂芬自己的财力,这次来的到战斧山,身后月神古堡给他的支持不可谓不大,月神古堡四分之一的资源任他调度,要拿钱喂饱这几个人,他还真不会放在眼里。 威利走上前去说了几句话,就见那躺在凉棚下的男子站了起来,远远地看了看斯蒂芬,走了过来。他显然是这几个甲士的头儿,他一走,其他人也跟着走出了凉亭。 斯蒂芬连忙走了上去,一把扯下裹在头上的湿毛巾,笑道:“军爷,外面热,去里面谈?”说着悄悄塞了一袋子金币到那人手中。那军头儿暗自掂了掂分量,就露出你懂得的笑容来,拍了拍斯蒂芬的肩膀,转身走回了凉棚。 那人坐在凉棚下的木栏子上,故作官腔的问道:“为什么要去里面?有通行的令牌吗?” “哎哟,这还要令牌啊?”斯蒂芬一抖,脸上的肥肉也跟着一颤一颤,只见他满脸的意外,“我就想去遗址看看,以后回去和我家里那娘们儿吹嘘一下,明天就要走了,没来得及打听清楚就叫威利兄弟帮忙,接过就到了这里,令牌回去一定会补上。”说着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卢卡斯兄弟商行的金币兑换票来,“一点心意,这么热的天,给各位军爷买点酒水,消消暑止止渴。” 那人犹豫了一下说道:“这不大符合规矩啊,兰迪将军大人可是下了死命令,不能放任何闲杂人等进去的。” 看来胃口不小嘛,斯蒂芬心中暗道,但是依然笑呵呵的又掏出两章兑换票,这下看的其余几人都双眼瞪直。 那人咽了咽口水,道:“不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既然兄弟你慕名而来,又是威利带过来的,就算不得闲杂人等,也是可以进去观摩观摩的。”他连忙一把将斯蒂芬手中的兑换票抓过来,生怕这不知来历的胖子会后悔似的,收好了兑换票,又一本正经道:“不过话虽然这么讲,你也不能在里面呆久了,日落之前一定要赶回来。” 斯蒂芬连忙点头:“那是肯定的,我就是在外面看看,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也不会四处乱跑,肯定不会给各位军爷添麻烦。” 那人拍了拍斯蒂芬的肩膀,会心一笑,但是他的笑容立刻就僵硬在脸上。其他人见到不对,纷纷朝着他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却见一个浑身被黑色衣服包裹着的人迎面而来,他的脸被黑色的丝巾包住了,看不清容貌,他走的很慢,风吹起他黑色的袍子,露出干瘦如枯木的手。 那军头儿转过身问威利:“这人也是你带过来的?” 威利一脸茫然的摇着头。 “对面的是谁?”军头儿向那人喊道,却没有得到回应,他又大声喊道:“这里是军机重地,命令你立刻停下来!” 那人依旧往前走着。 “娘的吃了豹子胆了!”有甲士吐了口唾沫,拔出了佩刀。 军头儿眼中闪过一抹寒意,越过斯蒂芬向那黑袍人走去,中途将佩刀拔了出来。其余人也跟了上去,纷纷拔出腰间佩刀。 也不知什么时候传出来遗迹四周有宝贝出现,不少被猪油蒙了心眼的傻子想要浑水摸鱼溜进来,要不是因为这个,兄弟几个也不会被派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儿值守,却没有捞到半点好处。这两天有两个不长眼的想从这里偷偷溜进去,给逮住打了个半死之后一看,竟然都是穷光蛋,几人心中都憋着一股怨气,见到又有人跑过来,似乎还一点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哪里还能管你这么多,逮住胖揍一顿再说。 军头儿走近一看,觉得哪里有些不对经儿,上下打量着这个人,才猛然注意到他身上的袍子竟然很厚重,这么大热的天,穿着这么厚的黑色袍子,不会给热死? 军头儿还未说上一句话,就突然觉得脖子处一凉,伸手去摸,滑滑腻腻的感觉。再转过身,手下五个兄弟的脑袋竟然全都掉在了地上! 威利惊恐的看着这一幕,却听见身旁边的雇主在喃喃自语:“怎么来的这么早?” 娄乐歌抬头望了望天空,一个黑点急速下坠。 第六十八章 魔动力学 那一道黑影速度极快,如流星般一闪而逝,娄乐歌只能看到一条黑线闪电般划过天际,像是天空撕裂了一道极细的口子,还未等他细看,天空便恢复了原来模样。 地精老板抬头向上望去,却没见到任何东西,见到娄乐歌一脸严肃,他又掏出水晶打磨的眼镜戴上,拱着手在额前挡住阳光向南边看去,依然毫无所获,“奇了怪了,这天有啥好看的?”他嘟囔着,操纵百足虫去了。 兴许是见这小子全身上下都掏不出来半块金币,地精老板最初的热情消失的无影无踪,被问到魔动力学时,打了五个金币的欠条,让娄乐歌按了手印,才一脸不情愿地从屁股下抽出一本皱巴巴的书丢了过去。 这本书的封面被磨损的厉害,图案和文字早已面目全非,像是古玩市场地摊上的古董书,想来是经常被地精老板屁股揉虐的缘故。 娄乐歌捧着书,发现比昂贵的纸质书要轻很多,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成的,翻了两页,还好是艾泽拉斯通用语,他还能勉勉强强看得懂。魔动力学是上古的玩意儿,以魔法阵或者魔核为动力源造出的能动装置,有些像娄乐歌在另一个世界时的机电装置,但是因为动力是魔法,能动装置上也要篆刻相应的魔法符阵,又让他看的很吃力。 地精老板扭过头,见到娄乐歌一会儿皱眉头一会儿喜笑颜开,有些意外,问道:“这书你能看得懂?” 娄乐歌看的刚刚看过了序章,对大体的内容有了初步认识,点点头:“才看个开头,很多地方都不懂。” 地精老板笑道:“能看懂就怪了。”他转过头,按了下百足虫脑袋上的一个按钮,头顶便慢悠悠升起一个遮阳盖来,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哼着古怪的曲子。 魔动力学自成体系,是一套极其艰深晦涩的学问。虽然给娄乐歌的是魔动力学的入门级读物,但是想要在没有任何人指导的情况下看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在地精种族中,魔动力学也是让人头脑发麻的大部头,也让无数自诩为天才的地精望而却步。地精老板当初学习的时候不知被父亲打了多少板子,几十年硬着头皮学下来,最大的成就也只是造出了这么个没有一点卖相的百足虫。 不过即使只有这点成就,也足以让他在魔动力学界成为大师了。他可不相信这个兽族小子能这么快就能看得懂。 天色渐渐暗下来,百足虫依然不知疲倦地吭哧吭哧爬着,地精老板丢过来一张厚厚的毛毯,戏谑道:“还在看呢?” 娄乐歌接过毛毯,这才发现太阳已经快没入远处沙线下面了。沙漠昼夜温差极大,白天还热气逼人,现在就已经有丝丝凉意了,不过倒也不是很冷。他把毛毯放到一旁,揉了揉眼睛,说道:“闲来无事,总比听你唱歌强。” 地精老板老脸红都不红一下,这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说他唱歌难听了,虱子多了不痒,他收起遮阳盖,把座椅调了一下,放低椅背,斜躺着,稀稀疏疏地星光落下,“我唱歌可是一绝,只是你们这些不懂音乐的外族人听不懂罢了。”他叹了口气,问道:“外面世界现在怎么样了?” “你出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娄乐歌想也不想就说道。 地精老板苦笑道:“要是能出去,还用问你么?相传卡罗兰界界门一千年开启一次,而且只有持有英雄血脉的年轻人才能进出,我们这些人就只能生活在这里。” 太阳彻底消失在地平线下面,夜空星星变得密集起来,他望着没有月亮的天空,说道:“我父亲给我说过,这一界就是一个牢笼,这里生活着的种族都是罪人,要世世代代在这里赎罪。” 温度很快就降下来,娄乐歌将毛毯盖在身上,说道:“外面也是一个牢笼,只不过要大一点而已。” 有规则束缚着,有空间和时间限制着,哪里不是牢笼?娄乐歌想着,哪怕是他努力想要回到的那个世界,即使那里有疼爱他的父母,有小强等一堆哥们儿朋友,有朝思暮想的那个她,但是又何尝不是另一个牢笼呢? 地精老板愣了愣,显然没有想到这种话会出自这么年轻的少年之口,听着很沧桑,和他的年龄显得格格不入,地精老板突然想笑,但是看到娄乐歌的眼睛,似乎深藏着某种东西――是一种不应该属于这个年纪的情感,他又笑不出来了。顿了顿,他问道:“进来了多少人?” “具体多少我倒是不清楚,八九十个应该有,但能活着走到那座失落神庙的恐怕不多。” “这倒是,”地精老板说道,“你如果愿意在这里生活的话――我是说如果,就最好别去那座神庙了。” 娄乐歌问道:“为什么?” 地精老板说道,“单不说路上的许多魔兽是你应付不了的,即使你能到了神庙,也很难活着走进神庙中心。神庙周围大小势力盘根错节,你一个外来人,冒然闯进去,骨头渣都不会剩。” 娄乐歌笑呵呵说道:“不是还有你吗?” “我可不是来给你当保姆的。”地精老板摇头道,“况且我们也不熟,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的话就说这么多,再多的,也不可能给你掏心窝子讲,你自己看着办就好。” 娄乐歌身子前倾:“这就是掏心窝子的话了,先谢过了。不过我还是要去,让我这一辈子都呆在这里,还不如杀了我,即使是牢笼,我也想要大一点的。” 地精老板愣了愣,然后无奈地摇摇头,裹紧了毛毯,不再劝说。 娄乐歌将长刀抱在怀里,学着地精老板放低了椅背躺了下去,百足虫躯干内部被掏空,空间很大,即使躺着也不显得拥挤,不过和个子矮小的地精比起来,娄乐歌整整高出了一倍,这椅子就显得太小了,只能把头枕在地精老板的包袱上。 虽然百足虫卖相不好,但是不得不说设计的很出色。哪怕是才刚开始了解魔动力学的娄乐歌这种菜鸟,都能简单的从平衡性这一块判断出这百足虫的设计有多巧妙了。 躺在上面,虽然有点摇晃,但是也能勉强入睡。最让娄乐歌感到疑惑的是这百足虫能自动绕开过于陡峭的沙丘,并且在路线上能保持在向南的方向,就好像存在某种“智能”一样。 没过多久,地精老板便打起了呼噜,娄乐歌看了大半天的魔动力学,这一闲下来就觉得很疲倦,抱着长刀匆匆睡去。 没想到这一睡就睡到而来第二天的中午,他睁开眼睛,已经日上中天。娄乐歌将心中疑惑问出来,地精老板伸出手,腆着脸笑道,“十个金币。”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还真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 地精老板乐呵呵写了欠条,又让娄乐歌按了手印,将欠条揣到兜里,这才说道:“这很简单嘛,魔核是魔兽最宝贵的东西,里面不仅存储着魔兽的魔法,而且还会有一些魔兽生前的记忆,自然能够趋利避害了。” 简简单单一句话,就要十个金币,任谁也都会觉得亏欠,娄乐歌听完后憋着怨气不理他,吃了点东西,又自顾自地看起可花了他五个金币,也不知道能够买多少烤肉了,他可不想浪费掉。 百足虫的速度要比马匹慢两分,但是比双脚走路要快很多,约莫两天半的功夫就走到了沙漠的边缘,而六个大牛皮水囊已经完全干瘪了。 四周渐渐有绿色的植被了,地精老板停下了百足虫,拉上了娄乐歌,带着铁铲走到一处凹陷的地方,扯掉上面的野草就开始挖。 “这是要干嘛?”娄乐歌大半天没有喝水了,沙漠上空气干燥,嘴唇上都裂开了口子,疑惑地问道,“挖个坑把你种下去?明年秋天收获一堆地精?不对啊,没水喝种不活的!” 地精老板白了他一眼,声音沙哑:“想喝水就赶紧给我挖,要不是你一个人就喝干了四个水囊,我们至于渴成这样?” 娄乐歌不明就里,但是自知理亏,讪讪地笑了笑,跟着一铲子一铲子地挖起来。 在烈日下挖沙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活计,特别是缺少饮水的情况下,身体水分蒸发又快,个子又小长得又瘦弱的地精老板很快便累趴下了,他也不怕沙子烫屁股,坐在地上就开始喘气。 娄乐歌抹了把汗,见缓过气来的地精老板又上来铲沙子,抢过铲子说道:“老弱病残就一边凉快去,这活儿不是你能干的。” 地精老板窒了一下,微眯着眼上下打量着娄乐歌,还果真回到百足虫上乘凉去了。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沙坑已经有一人多深,都见不到娄乐歌的影子了,地精老板正扇着风,就听见沙坑里传来一阵大呼小叫:“水!出水啦!我滴乖乖,出水啦!” 地精老板笑了,跑过去将娄乐歌拉上来,道:“再等会儿,下面的水澄清了再取水。” 娄乐歌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下面有水?” 地精老板摊开手,娄乐歌知道他又要金币了,赶紧摇着头,“我不问了还不成吗?” 地精老板笑道:“这次就免费了,常在沙漠里走的人都知道,这下面要是没水,这些野草要怎么活?” 第六十九章 黑甲蟒 被地精老板这么一问,娄乐歌这才讪讪笑道:“还是老板聪明啊。” 地精老板没有理会他,取了牛皮水囊跑过来,拉着娄乐歌的手慢慢滑下沙坑,两人取了水回到百足虫上,又慢悠悠向南走去。 娄乐歌大口灌着水,沁入心肝脾肺胃,五脏六腑都舒坦至极,喝水喝了个饱,娄乐歌这才看到地精老板僵硬的脸,以为他不满自己喝的太多,瘪了瘪嘴,说道:“不是还有这么多水嘛,又喝不完。” 地精老板抬起右手指了指前方,娄乐歌看过去,只见视线的尽头是一条绿线,再仔细一看,竟然是延绵不绝的树林。他一拍大腿,“娘西皮的,总算是出了这沙漠了。” 娄乐歌转过头,却见地精老板的脸依然十分僵硬,好像是雕刻的石像一般,心想不就是见到树林了,至于这么激动吗? 地精老板伸在半空中的手竟然微微的颤抖着,只听他带着颤音说道:“看那边,那个东西!” 娄乐歌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这是才发现前面七八百米处有个影子在动,但是太远了,也看不真切,那影子很长,像是波浪一般翻动。娄乐歌估计了一下,少说也有十三四米。 娄乐歌皱着眉头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地精老板咽了口唾沫,“我也不知道,但是看这么长,个头肯定不小。”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这么远都能看见,能小得到哪去?问道:“要不过去看看?” 地精老板回过神来,脑袋像拨浪鼓一样摇晃,“还是不要去了,沙漠里的东西,能躲远一点就躲远点。” 娄乐歌问道:“你在害怕?” “我,我有什么好怕的?”地精老板挺了挺胸,老成的说道:“你还是不了解沙漠,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了,也没有见过这东西,还是离远一点儿好。”说着便驱使着百足虫往东边走了去,想要避开那道影子。(..info)但是没想到的是那波浪一样的东西竟然改变了前进方向,加快了速度向他们飞快的卷了过来。 没过多久,那东西和两人的距离拉近了一半,娄乐歌看的更加真切了,那其实不是一道影子,而是有什么东西在沙子下面翻滚。 “是蛇?”娄乐歌脱口问道。 地精老板摇了摇头,皱着眉头道:“你见过这么长的蛇?” 看着那东西越来越近,娄乐歌突然感觉到丝丝凉意,“那这是个什么东西!” “管他这么多干嘛?”地精老板有些慌了,“赶紧跑!”说是这么说,但是看那东西的速度,远远不是这粗短肥的百足虫能比拟的,地精老板操控着百足虫,镶嵌在它脑袋上的魔核已经由血红色变成了深红,红的有些发紫了。 百足虫的节肢像不要命一般飞快转动着,扬起无数沙子,娄乐歌连忙扯起衣服的一角捂着口鼻,感受着身下百足虫剧烈的颤抖,吼道:“这东西是不是要坏了?” 地精老板没有理会他,只是不时转过头来看着越来越近的沙浪,脸色越来越苍白。 “怎么感觉像是在逃命一样!”娄乐歌吐了口唾沫,眼睛紧紧地盯着那道沙浪,突然寒光一闪,就见那沙浪露出一道黑色的鳞片,只出现了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在了沙子里。那黑色鳞片每一片都有人脸那么大,像鱼鳞一样紧密而整齐的排列着。 娄乐歌暗道:“果然是个大家伙啊!” 就在这时,突然就见到那沙浪的最前面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扬起的沙子中一闪而逝,尽管就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但是娄乐歌看清楚了那眼睛,狭长的绿色瞳孔。 他心中突然闪过强烈的不安,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哪怕是在对付那豺狼首领时也没有过这么不安,而这不安中似乎还有一丝恐惧。就像有无数的恶鬼在盯着他,甚至在这火热的沙漠中,也让他背后冒出一阵冷汗。 突然就听到“咔嚓”一声,娄乐歌猛地向一旁倾斜,幸亏他地抓住椅子才没有摔下去。 “糟糕!坏了几只脚。” 娄乐歌身体被颠簸的厉害,就听到地精老板嘶哑的声音,于是靠着扶手一晃一晃地向下看去,只见百足虫右边的十几根腿儿搅在了一起,像个瘸子一样一瘸一拐向前爬去。 这东西被地精老板称为百足虫,按理说少了十几根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是后面托着四五个大包袱,这才导致中心严重偏离。 娄乐歌一咬牙,刚提着包袱要往下丢,就被急转过身的地精老板一把拉住:“这些东西不能丢!” 娄乐歌有些恼怒,吼道:“都这个时候了,不丢就没命了!” “丢了这些东西我们死的更快!”地精老板一把抢过巨大的包袱,刚要开口说什么,脸就僵硬在那里,苍白如纸。 娄乐歌如芒在背,转过身,僵硬的扭过脑袋,就见到一只巨大的眼睛几乎贴到了自己的脸上,那狭长的绿色瞳孔中心有一道极细的黑线,像是来自九幽之底的无尽黑暗。 那只巨大的眼睛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他,一动也不动。娄乐歌被盯的心里发毛,心一横,一咬牙,拔出长刀一个横切!那只眼睛急速向后退去,但是依然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直到这时,娄乐歌才看清楚这东西的全貌,竟然是一条浑身长满了黑色鳞甲的巨蟒!脑袋和一截身体立在娄乐歌身前,少说也得有三层楼高,像是立着一根巨大的柱子。 娄乐歌一刀走空,抬起头望着这三四米粗的巨蟒,下意识地一个哆嗦,急忙转过身来到地精老板身旁,“这东西要怎么弄?要跑的再快点!” 地精老板此刻已经瘫软地坐了下去,“五阶的黑甲蟒啊,竟然是五阶的黑甲蟒啊!这得值多少金子啊?” “娘的都快没命了还想着金子!”娄乐歌一把把他拖拽起来,“这东西要怎么弄才能跑快点?” 地精老板看了看操纵盘上林林总总的按钮和把手,再看了眼镶嵌在百足虫头顶已经变成深紫色的魔核,摇头道:“没办法了,已经是极限了。” 地精老板话一说完,娄乐歌就感到脚下一阵巨大的震动传来,身子一轻就飞出了百足虫的身体,高高的飞向半空中。再一看,地精老板也飞了起来,匆匆地和他对视了一眼,却见他眼中满是恐惧。 娄乐歌往下一看,就见那百足虫像一颗炮弹一般飞了出去,然后狠狠地摔在沙地里,砸成了碎片,剩下的几条腿吱呀吱呀扭动了几下就再也不动弹了。 一个巨大的蛇头从沙子里冲了出来。 娄乐歌暗骂一声,重重地落了下去,正好迎上那黑甲蟒张开的血盆大口。 被顶出来时娄乐歌的长刀并没有脱手,在半空中一个拧腰,猛地向黑甲蟒的头顶砍去。只听铛的一声响,长刀被弹开,娄乐歌只觉像是撞上了一座大山,手腕一麻,险些就失去了知觉。他握着长刀向下落去,急速下坠间瞥到被长刀砍中的地方,别说伤口了,就连丝毫印记都没留下。 娄乐歌重重砸在地上,激起一大片沙子。他艰难地从沙坑里爬出来,刚吐了一口鲜血,视线清晰过来,就见那黑甲蟒歪着脑袋盯着自己。 地精老板从蛇身下跑了过来,倒是没有见他怎么受伤,这个留了两撮小胡子的地精拍了拍娄乐歌,问道:“这是你亲戚?怎么老是冲着你来?” 娄乐歌皱了皱眉头。 地精老板见他不解,捡起一只百足虫的脚,小心翼翼砸在黑甲蟒身上,那黑甲蟒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依然直勾勾地盯着娄乐歌。 娄乐歌顿时心中一寒,从头到脚都感觉冰凉。 “难道这家伙食谱上没有地精?”地精老板似乎松了口气,暗自庆幸道:对我没食欲就好。 沙沙的声音响起,黑甲蟒摆动着巨大的身躯爬了过来。 恐怖的威压传来,娄乐歌扶着长刀站起来,刚才那一摔伤的不轻,估计肋骨都断了两根,他捂着胸口,对地精老板说道:“既然这畜生是冲着我来的,那我把它引开,你一个人先溜!” 地精老板看了看逐渐逼近的黑甲蟒,又看了看娄乐歌,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辛苦你了!”说完便一咬牙向着树林里跑去,可是没跑两步又转身折了回来,气喘吁吁道:“不行,你还欠我金币呢!” 娄乐歌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地精老板吃不住这么大的力道,一个趔趄就摔倒在地,从沙丘上滚了下去。 娄乐歌见状也不啰嗦,拔腿就跑,那黑甲蟒在原地愣了愣,吐了吐鲜红蛇信子,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不过他见到娄乐歌跑远了,似乎有些急了,钻到沙子下面,向那个兽族少年追去。 地精老板老远就见到那巨蟒追向娄乐歌,突然想到自己的东西还在上面,于是又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沙丘,在被摔成碎片的百足虫下面拉出一个包袱,翻开一看,竟然都变成了碎片。 地精老板强压下心中悲怆,发疯一般刨着沙子,翻出第二个被压扁的包袱,再到第三个第四个,依然一无所获。 “完了,完了,都完了!” 三四十岁的地精老板一时老泪纵横。 “还剩下一个,也别这么伤心。” 一个声音在地精老板身后响起,他转过头,看到娄乐歌嘴角挂着血丝的脸,顿时愣在了原地。 娄乐歌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说道:“这一袋子东西值多少金币?” 地精老板指了指娄乐歌,又指了指黑甲蟒消失的方向,张大了嘴,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娄乐歌拍了拍身上的沙子,不咸不淡说道:“那个啊,影分身而已。” 第七十章 见白衣 沙漠之南是一片茂密丛林,林中鸟兽数不胜数,鸟语花香,和冥湖四周的死寂森林相比有如若云泥之别,端的是一片欣欣向荣景象。(..info无弹窗广告) 娄乐歌在胸前绑了一圈绷带,晃了晃手臂,一天前被黑甲蟒震伤的腕骨隐隐有些发痛,不过幸好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他喝了一口肉汤,砸吧着嘴,又想去舀第二口,却被地精老板一巴掌拍掉了勺子。 地精老板嘴角的两撮小胡子一颤一颤:“就知道吃,虽然你是伤员,但是这肉才刚下锅你就捞汤喝,是不是有点太心急了?” 娄乐歌揉着肚子嘿嘿一笑:“这不是肚子饿了嘛,再说了,肉没熟还不能喝点汤啊。就老板你这种小家子气,难成大器。” “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管他成大器还是小器?”地精老板笑道,把洗干净的野山菇丢到了锅里,盖上了盖子,看贼一样看着娄乐歌,生怕一个不注意就被这家伙偷吃了东西。相处这几天下来,娄乐歌这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也有了个大体的判断。不过对付这种脸皮厚的吃货,他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地精老板严防死守,见这小子靠着树干躺着,一副懒散模样,恶狠狠说道:“你这样吃东西,迟早被人给毒死。.info[]” 娄乐歌望着打着旋的青烟,脑海里浮现出狄安娜那张秀气的脸,不由地一时有些呆了,那个小萝莉总给他捉摸不透的感觉,每次见到她拿着毒药四处做人体实验,娄乐歌就觉得头皮发麻。 萝莉的身子里住着一个巫婆。 见娄乐歌失神,地精老板这才松了口气,至少不用提防着这家伙偷吃东西了,顿了顿,试探着问道:“你的影分身能不能再表演一次?我以前还真没听过这个技能呢。” 娄乐歌摊出手:“五十个金币。” “去抢啊你!”地精老板没好气道,“这种技能,也就能糊弄糊弄黑甲蟒这种低智商魔兽,要是遇到别人,肯定一开始就被识破了。” 娄乐歌说道:“影分身除了不会对别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其他地方你还真分辨不出来。” 地精老板微眯着眼睛,说道:“当真?” 娄乐歌笑了笑:“爱信不信。” 地精老板虽然好奇,但是他了解到的英雄技能没有百个也有七八十,断然不会为了这么一个略显新奇的技能花去五十个金币,别说五十个了,就连五个也舍不得,对地精来说,金币和空气和水一样重要。 肉香和菌菇的鲜香从铁锅里冒出来,钻进两人的鼻子,地精老板取了两个碗,盛满了野鹿肉和野山菇,他递了一碗过去,问道:“不过话说回来,那条黑甲蟒为什么只对你感兴趣?” 娄乐歌嚼着刚出锅的鹿腿肉,“你没洗澡?” 地精老板剜了他一眼。娄乐歌翻了翻白眼道,“我怎么知道,也许是地精肉不好吃。” 地精老板已经习惯了这家伙扯皮的功夫,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和他拌嘴,但是现在显然没这份心思,不由得正色道:“是不是你身上有什么黑甲蟒感兴趣的东西?” 娄乐歌想了想,将长刀和乌金匕首插在身前泥土中,说道:“就这两把刀,那家伙吃了也消化不了。” 黑甲蟒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按理说不可能会出现在沙漠里的,要是没有其他原因,就只能是冲着娄乐歌来的,地精老板摸着两撮细胡子,吸了口气,“这就怪了。” 娄乐歌大口嚼着鹿肉,含糊着问道:“哪里怪了?” 地精老板将原由分析了一遍,说道:“这黑甲蟒跑到沙漠里面,就好比鱼跑到了岸上,还能自由快活吗?” 地精老板百思不得其解,揉了揉额头,索性不再去想,端起碗开始吃东西,到锅里一捞,却只剩下几朵野山菇浮在汤上,再看斜靠在树上剔牙齿打饱嗝的罪魁祸首,叹了口气,心想幸亏还有汤喝。 两人吃了东西,熄了篝火,一前一后向南走去。娄乐歌背着地精老板的那个巨大的包袱,里面装着瓶瓶罐罐和很多小玩意儿,走起山路来难免磕磕碰碰,干瘦干瘦的地精老板走在后面看的心惊胆战,三番五次提醒这里面装着很贵重的东西,娄乐歌笑道:“这东西贵不贵我是不知道,但是很重是事实。” 地精老板也不好板着脸,毕竟是让别人在帮着自己背东西,那么大的一个包,要放在他的身上,指不定一下子就被压趴下了。这几天也是由这小子打猎,丛林狼、野兔、鹿什么的,每每出去不到半个小时就打回来了,地精老板的火都还没升起来呢。 地精老板良久才挤出一个笑脸,皮笑肉不笑:“辛苦了辛苦了。” 娄乐歌也懒得再耗费精神和他讨论这个问题,在不熟悉的丛林里赶路本来就耗费体力,同时因为害怕那黑甲蟒会找回来,他不得不分出一部分心神提放着四周动静,再加上背上还背着这么多东西,饶是他也有些吃不消。 他挥刀砍断挡在身前的一截树枝,问道:“离你所说的那个村子还有多远?” 地精老板抹了一把汗,有些不确定道:“差不多也该到了,最多还有半天的路程。”说这话时他心里也在打鼓,本来计划两天走到那个村子补给的,但是他觉得有些不对劲,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不对劲,他也说不上来。 娄乐歌放下包袱,说道:“那就休息一会儿吧,也不急。” 地精老板皱了皱眉头,说道:“还是先别休息了,我有不好的预感。” 娄乐歌疑惑地看着他,没有说什么,背起了大包率先向前走去,约莫半个小时候,两人愣在原地,脸色苍白。 茂密丛林,不管如何繁花似锦,看多了总会变成一副枯燥景象,可是在两人眼前却是满眼荒凉,触目惊心。 方圆三十千米,树木倒伏,撕裂出无数道大小不一的沟壑,触目惊心,恍若修罗战场。 娄乐歌平复下心神,拍醒失神的地精老板,后者仍是脸色苍白,伸出手指颤抖着指了指眼前如地狱般的景象,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娄乐歌神色凝重的顺着沟壑弯弯绕绕,终于来到一天深不见底的漆黑鸿沟边缘,三十多米宽的沟壑对面站着一人,白衣银枪,白色靴子下踩着一颗硕大头颅。 第七十一章 村长 两人穿过恐怖沟壑,再走到地精老板所说的那个小村庄,已经是将近黄昏的光景。金色阳光洒下,给山脚下错落有致的一栋栋木房子披上一层淡淡的金色,陆续有房顶的烟囱冒出了青烟,地精老板问道:“那个小子到底是谁?” 娄乐歌向山下走去,说道:“是卡罗兰家族的人,叫虎牙。” “卡罗兰家族?”地精老板愣了愣,“倒是和这个界是同样的名字,下次见到他时一定得问问和卡罗兰界有什么关系。那家伙也真是,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 娄乐歌想着那一袭白衣扛着长枪优哉游哉离开时的身影,说不出的潇洒,笑了笑:“高人自有高人的风范嘛。” 地精老板板着脸,像个吃醋的大姑娘吃醋:“的确是有高人风范,连黑甲蟒的魔核都看不上,抛石头一样就丢给了你,真后悔当时没有跟着他走,要不然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捡几颗别人不屑一顾的魔核,这些东西可都是宝贝,卖到那些魔法师手中,肯定能赚到一大堆金币。” 娄乐歌手中握着鸡蛋大小的圆润魔核,丝丝凉意从手心传入身体,仿佛灵魂也清凉许多,他看着如黑甲蟒瞳孔一般闪着妖异绿光的魔核,脑海中闪过虎牙将魔核掏出时,黑甲蟒巨大的身体瞬间化为齑粉的画面,仍然觉得震撼。 小村庄没有名字,娄乐歌扫视了一圈,大概有三十七八户人家,大多都居住在木房子里。村口走出来一个中年男人,皮肤黝黑,眼角有些皱纹,看着四五十岁模样,他叼着一杆磨的发亮的老烟枪,老远就挥舞着手臂。 娄乐歌瞥了一眼地精老板,没想到这家伙在这里也有熟人。 男人小跑过来,拉着地精老板的手就是一阵接见领导般的热情寒暄,娄乐歌跟着沾光,被这个满嘴烟味的男人拉着手问东问西,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的人娄乐歌还真么见过,说了两句就打着哈哈将他推到了地精老板面前。(..info无弹窗广告) 从两人的对话中才知道这位是这个小村子的村长,是个老烟枪,和两人说话时都忍不住吧嗒吧嗒抽着。 走过村头那棵不知长了多少年的古树,这村长说道:“记得戈离你上次到我们村子来的时候还是六年前的事情,那时候我的大儿子都还在呢,老嚷嚷着要和你去冒险,没想到这么一晃就过了六年了。” 娄乐歌这才知道地精老板叫戈离,是个很少见名字,只见戈离不经意间放慢了脚步,问道:“卡其他.?” 村长吸了口烟,缓缓吐出来:“前年大雪封山,村子里没吃的,就派出了十几个青壮去南边碰碰运气,你也知道那场雪有多大,野狼都饿死了,哪里能有多少食物?而且他们的实力有限的很,大型一点的魔兽也不敢猎取,迫不得已只好壮着胆子到了神庙边缘去,没想到刚看到神庙的影子,哎,”村长叹了口气,“都是命啊,这事儿不说也罢。” 村长缓缓吐出一口烟,望了望村尾的那栋木屋,戈离这才发现他双鬓白发胜黑发。 戈离刚想要出言安慰一下,却被村长拉着手说道:“走吧,也有六年没有见到你了,去我家,今晚好好吃一顿。” 村长家在村尾,沿途经过十几户人家,老人小孩儿都热情的向他们打招呼,一趟走下来,村长手里就提了一块腊肉、两尾小黄鱼和一篮子新鲜瓜果。娄乐歌顺手帮忙提着那块风干的腊肉,笑道:“没想到村长还挺受欢迎的嘛。” “恩,都是他们厚爱。”村长有些尴尬,老脸一红,不过好在他皮肤黝黑,脸再红也看不出来,僵硬的呵呵一笑,抽着烟笑呵呵向村尾走去。 山间空气潮湿多蚊虫,房子大多数都建在离开地面一两米左右的地方,既能防止地上的蛇虫也能保持屋内干燥。 村长家在村尾的一个小坡上,是个和村子里其它房子差不多大小的木屋,四周是树枝制成的篱笆,木屋下面用数十根打入地里的圆木做支架,有木梯连接着地面和木屋的木质地板,踩上去咯吱作响。 木屋前有一个正在挤羊奶的妇女,有些发福,微胖的脸上鱼尾纹尤为明显,像是一刀一刀刻上去的,见到丈夫领着两个人过来,愣了愣,随后连忙放下手中活计,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笑道:“有客人了啊,欢迎欢迎。” 她笑起来时两只不大的眼睛一个劲儿往中间挤,而眼角的鱼尾纹更加深而明显了,要不是戈离事后说起,娄乐歌根本不会相信她仅仅是一个还未到四十的女人。 四个人进了屋,妇人伸出长满老茧的手,接过腊肉和小黄鱼笑呵呵到厨房忙活去了,屋子里就只剩下娄乐歌,戈离,和村长三个人。 这座木房有两层,三个人是在第一层最中间的大房间,此时太阳已经落到了山下面,屋子里点上了两盏动物脂肪提炼的油灯,不是很明亮,也让娄乐歌打消了看那本魔动力学的念头。闲来无事,索性就脱了鞋子,坐在屋子中央的那张床塌上听两人唠嗑。 没过多久,妇人端上来一盘洗干净的新鲜瓜果,笑着招呼了两下便退了下去,村长抽着烟,眉头拧在了一起,像是有很重的心事。 娄乐歌抓起一根黄瓜就往嘴里塞,戈离白了这没规矩的家伙一眼:“还以为你只吃肉呢。” 娄乐歌没理会他的冷嘲热讽,啃了口黄瓜,香甜爽脆,对村长说道:“我说大叔你有什么事就说啊,愁眉苦脸的像是便秘一样,我看着都替你着急。” 戈离明显没有料到这家伙会这样心直口快,笑也不是怒也不是,只好巴巴的看着村长,希望他被把两人赶出去才好。 只见那村长吸着烟,烟枪上的火光一明一暗,他看了娄乐歌一眼,慢悠悠说道:“小哥你也别介意,这些天发生了点事儿,不过都是小事,就不来劳烦你们了。” 娄乐歌嘟囔着嘴,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摇了摇头,索性不理会他,自顾自对付瓜果去了。 戈离说道:“大叔,你有什么话不防讲一讲,我以前到这里几次都受了你的照顾,也不是那种拿了别人好处就拍拍屁股走人的白眼狼,要是真有什么事情能帮的上忙,我也不会推辞。” 娄乐歌突然探过脑袋上下打量着戈离,不可置信的说道:“向你问一个问题都要收五个金币,这时怎么这么慷慨了?” 戈离推开了娄乐歌,见村长欲言又止,也没有再继续劝说,他对村长这个犟脾气还是有些了解的,有些话有些事他不愿意说,你拿刀也撬不开他的嘴巴。 村长放下了烟枪,也不好将让场面太过沉闷,于是将话题转移到了别的事情上,都是村子里的繁杂琐事,像是在拉家常一般无关痛痒。 不多久那妇人就端上来一大锅鱼汤,再加上腊肉干,乳酪,鲜奶,摆满了桌子。娄乐歌毫不客气的盛满了一盘,大快朵颐起来。 村长说道:“戈离你要向这位小哥学习,瞧瞧这身子骨长的多结实,你这个瘦身板要想往远处走,还真够呛。” 戈离笑了笑,点头表示一定听从长辈教导。草草吃了些东西,村长含着老烟枪回房休息去了,妇人在收拾餐具,娄乐歌和戈离闲着没事,上了二楼的小房间,各自躺在临时铺好的地铺上。 娄乐歌双手枕在后脑勺上,心满意足的说道:“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戈离从那只巨大的背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盖子,一个拇指大小的灰影突地蹿了出来,落到地上后迅速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戈离不露声色地收好盒子,笑道:“这些天晚上光听见你打呼噜了,也没见你失眠。倒是我每天都没睡好,再不好好睡上一觉就得精神崩溃了。” 没有听到娄乐歌出声,以为这家伙是因为内疚而不好意思说话了呢,他转过头去一看,却见这没心没肺没心肝的小子竟然睡着了,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戈离无奈的笑了笑,吹了油灯,躺下睡觉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戈离听到了一阵敲门声,他撑开眼皮,揉了揉眼睛,门缝里传来了亮光,房间里很黑,几乎看不到东西,他迷迷糊糊的站起来,向门口摸去,突然就撞到了一个东西,他向后退了一步,心里打着鼓,这房间里除了他和娄乐歌还有带过来的那个包袱,几乎没有其它东西,那他撞到的又是什么? 戈离一步退到地铺上,摸了摸,没有人,再抬起头,一张绿油油的脸几乎就贴到了他的脸上! 戈离瞬间清醒过来,睡意全无,紧紧盯着这张近在咫尺的绿脸,慌忙向后退去。 只见那张渗人绿脸突然闭上了嘴,瞬间消失在黑暗中,下一刻就传来咯咯的笑声。 竟然是娄乐歌的声音,戈离一时恼怒,摸着火折子点燃,娄乐歌这小子竟然捂着肚子憋笑。 敲门声依然在响,很轻,却更加急促了,戈离跨过笑趴在地上的娄乐歌,开了门,却见到村长提着灯心事重重的站在门口。 村长突然跪了下去,拉着戈离的衣角:“戈离,你这次可的救救我!” 第七十二章 异鬼 深夜,无名小山村被黑夜笼罩,村尾小木屋窗户漏出稀稀疏疏的灯光,微弱的似乎随时会被这无尽黑夜淹没。(..info)有夜莺自树梢飞起,掠过木屋,啼声婉转。 屋内,双鬓生白发的村长竟然哭得像小孩子一般,眼泪鼻涕大把大把的流下来。娄乐歌望了一眼戈离,两人让哭的不成样子的村长坐在地铺上,等他情绪稳定下来。 房间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而这沉默像这铅块一般压在戈离心底。 良久,村长摸了一把脸,点上了烟,大口大口吸着。娄乐歌看见他点烟的时候手都在颤抖。烟叶很快变成了烟灰,他在地上磕了磕,又掏出烟叶点上,这才对戈离缓缓说道:“戈离,我们虽然没见过几次面,但是你应该也了解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戈离点了点头。 这个未老先衰的男人凝视着窗外,也不知道视线聚集在了什么地方,“你们知道异鬼吗?” 娄乐歌心里咯噔一下,转过头看向戈离,后者神情严肃,显然是被这两个字吸引过去了。 村长似乎并不在意两人的反应,自顾自的说着。 村长的大儿子叫卡其,是个胆子很肥的人,说他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好,莽撞也罢,村里很多同龄人都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出去打猎。小村子附近经常有人活动,野兽并不喜欢到这里来,不过出了五十公里的范围,到了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就连有经验的老猎人也不敢轻易尝试了,但是这小子不顾家人的劝阻,三番五次往外跑,并且还能猎到不少好东西回来。 前年大雪封山,村里储备的食物不够吃了,村民们商议着去南边打些猎物回来,但是到了决定人选的时候,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沉默了,谁都知道大雪的时候去外面有多危险,指不定一个不小心就把小命给丢了。 就在众人不出声的时候,卡其自告奋勇站了出来,二话不说就穿上钉靴背上弓箭村外走,他这一走,平日里经常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的五个伙伴也在短暂的犹豫之后收拾东西跟了上去。有六个年长的猎人觉得老脸无光,心想要是这时缩手缩脚,那以后就再也别想在村子里抬起头做人了,于是也一咬牙跟了上去。 那年雪大,五六十米外就看不清人了,村民们在村口目送着一行十二个人渐渐消失在茫茫大雪中,却没想到大多数人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人们在焦急中等待,直到两个月后看到出现在村口的四个满身鲜血的人。 村长磕了磕烟枪,从怀里摸出一个用布包裹着的东西,放到地上,说道:“这是豆子偷偷给我的,他是那四人中的一个,这两年我一直把这东西藏着,从来都没有拿给别人看过。” 戈离皱着眉头拿起那东西,解开缠绕着的布,一时僵硬在那里。 娄乐歌凑过去一看,不由得头皮发麻,那东西竟然是一只干枯的手,尽管整只手已经脱水了,但是依然要比他常人的手大上一倍不止,而且表面结了一层黝黑的蜡状物,散发着令人恶心的尸臭。 娄乐歌连忙捂住了鼻子。 戈离缓缓将那只干枯的手翻过来,娄乐歌不由的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手的手心竟然长着一只眼睛,眼睛四周和手掌相连的地方已经腐烂了,眼白是死灰色,漆黑的瞳孔毫无光泽,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娄乐歌,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战。 戈离双手颤抖着将那只长了眼睛的枯瘦包起来,放到地上,询问的看着村长。 村长点了点头,吸着烟道:“是异鬼的手。” 房间里陷入了沉默,娄乐歌见两人都不说话了,觉得背后凉飕飕的,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背后盯着他,于是不由自主的往戈离身旁挪了挪屁股,这才安心一点。 枯瘦被棉布包住后,空气中的尸臭味竟然很快就消失了,娄乐歌总觉得瘆的慌,打破了沉默:“你们两个倒是说说话啊,至少给我解释一下吧,这是什么东西?豆子呢?这么大半夜的三个大老爷们儿围着一只长着眼睛的手坐着,好玩是吧?” 村长盯着地上的枯手,直到烟枪里的烟叶烧完了才说道:“豆子是我大儿子的玩伴,两人几乎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回来后直到现在都变得沉默寡言,不管怎样都不愿意提起前年的那件事。” 娄乐歌问道:“那其他的三个人呢?” 村长叹了口气回答道:“两个中了尸毒,第二天就死了,还有一个被吓疯了。” 娄乐歌咽了口唾沫:“这么说十二个人就只剩下那个叫豆子的了?” 戈离问道:“那把这件事告诉我.?” 村长突然放下了老烟枪跪了下去:“我的儿子没有死,求求你救救他!” 娄乐歌诧异道:“你怎么知道他没死?如果他没死,那为什么不回来?” 村长被戈离扶了起来,痛心的说道:“他真的没死啊,我半个月前还看见他在村口,远远的和我挥手打招呼,还不停的喊着神庙神庙的,”他顿了顿,“不过等我跑过去的时候就没有见到人了。” 戈离问道:“那当时有旁人在吗?” 村长说道:“那天就我一个人。” 娄乐歌皱着眉头,“幻听幻视,老年人常有的毛病。” 村长坚定的摇着头,神情有些病态的激动:“我眼睛好得很,百米外的耗子都能射的中,耳朵也没聋。戈离你一定要相信我!” 村长还要说什么,这时候门突然被推开了,他的妻子走了进来,将一件外衣披在他的肩上,说道:“不早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娄乐歌瞥见她手中握着一块拇指大小的东西在村长鼻子前面晃了晃,村长眼中的亮光一下子就暗淡了下去,他点了点头,哦了一声,竟然就站起来失魂落魄的往楼下走去了。 妇人有些歉意的说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犯病了,卡其就埋葬在后山。”说完挤出一个很不自然的笑容,欠了欠身,转身拉上了门。 娄乐歌听到渐渐消失的脚步声,莫名其妙的看着戈离,却见后者眼睛直直的盯着地上,那只被村长遗忘的枯手。 第七十三章 闷豆子 天刚蒙蒙亮,娄乐歌起了床,推开窗户就见到黑压压的天空,密集的乌云像是一层厚重的棉被,将大地捂的严严实实,原本翠绿色的森林也好像蒙上了一层灰色。 戈离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正在收拾包袱,头也不抬的说道:“你准备一下,等找到豆子就出发。” 娄乐歌迟疑了一下问道:“你相信村长的话?” 戈离摸了摸两撮小胡子:“宁可信其有,再说了,去看看也不吃亏。” 娄乐歌望着黑压压的云层,有些担忧:“这天恐怕会下雨,要不然我们在这里修整一天?反正也不急。” 戈离摇着头,将那只巨大的包裹推到楼乐歌身前就往楼下走去,这个地精自从昨晚村长被妇人接走后就一直面色凝重,也不知到底睡了没有,娄乐歌将包裹背在背上,也跟着下了楼。 这时候还早,村长并没有起床,妇人在院子里忙活,见到两人背着东西下楼,明显有些意外。 戈离直接走了过去,娄乐歌只见到他问了什么,而那个妇人在迟疑了一下之后指了指村子东边的一个破旧的小房子。两人又说了几句,戈离走了回来,直接拉着娄乐歌就往东边走去,让娄乐歌给那妇人道个别的机会都没有。 见到豆子时两人都吃了一惊,在娄乐歌的想象中,他应该是一个矮胖矮胖的人,要不然就对不起这个称号了,但是当他打开破破烂烂的木门时,戈离不得不抬起头才看得见他的脸。 娄乐歌诧异的问道:“你是豆子?” 那个比娄乐歌还要高出小半个脑袋的人揉了揉眼睛,显然没怎么睡好,他身上挂着一件打了两个大补丁的破烂衣服,胡子邋遢,头发也乱糟糟的,像是几个月没洗过,散发着很浓重的汗酸味儿。这模样,再捧一只碗就能直接要饭去了。 高大的身躯堵在门口,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他点点头,声音有些嘶哑:“你们是谁?” 戈离没有回答,只是掏出那只异鬼的手,一掀开缠在表面的布,娄乐歌就闻道那股让人无比恶心的腥臭,连忙后退了两步。 豆子眼中闪过一抹亮光,微愣之后突然向后退了一步,就见木门被砰的一下关上了,震下房檐不知积了多少年的灰尘。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传出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戈离皱了皱眉,正要上前敲门,破烂的木门就被豆子吱呀一声拉开了,只见他背了个布包,一把柴刀挂在背上,说道:“走吧。”说完就大步向村子外面走去。 满头雾水的娄乐歌看了一眼戈离,“这是什么情况?” 戈离收好了那只瘆人的异鬼之手,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再追上去,豆子已经走到了村口,戈离拉住豆子的手:“等等,你这是要去哪里?” 满头乱发的豆子微眯起眼睛,看了看戈离,又看了看南方,嘶哑着声音说道:“神庙,卡其。” 他说到神庙的时候身体似乎是下意识的颤抖了一下,眼神也有些闪烁,但是说道卡其两个字时又变得平静下来,平静中似乎带着坚毅。 娄乐歌越发的不解,戈离想了想,神色平静的说道:“村长的夫人说卡其已经死了,就埋在村子后面。” “他是在坟墓里,但也在神庙。”豆子轻轻挣脱了戈离的手,很慢,但是很坚决的向前走去。 娄乐歌更迷惑了,这家伙是不是有些神经质,什么叫做在坟墓里面又在神庙?难道他还会影分身不成?不过进入这个古怪的遗迹之后,他所经历过的奇葩事情也不少,也不至于被这个神神叨叨的家伙绕糊涂了。 直到爬上最近的一座山头,豆子才转过身望着已经变成一个小点的村庄,过了片刻就毅然决然的转身走了,丢下生他养他的村子,渐行渐远。 娄乐歌直到最后也不知道他那片刻的凝视到底凝聚了多少复杂的感情,依恋,不舍,甚至是愧疚,就像他临死前的眼神,包含了太多的东西。看着豆子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密林里,娄乐歌才突然想起,豆子在离开那栋破旧小房子时并没有关门。 也不知道是不是运起太好,三人穿过一座座高高低低的山,走了九天也没有遇到高阶魔兽。不过这并不是说走的就轻松,相反的,带路的豆子瘦了一圈,不过好在他的个子高大,看上去依然要比娄乐歌壮实一些。 而戈离一路也是小心翼翼,两只小眼睛转着就没停下过,过街老鼠般不停的打量着四周,他嘴角的两撮小胡子越发长了,捋胡子的习惯性动作倒没有变过。 这一路最轻松的倒是娄乐歌了,停下休整时抓了猎物过来就由豆子和戈离忙活,他也乐得个清闲,偶尔翻看两页魔动力学,积少成多,将近十天下来,一本书已经翻过了三分之一。这套在地精中都是出了名的艰深晦涩的理论,对他来说也不过和高数的难度相当,多看多想也能应付了。 这天到了一个小溪旁,三人放下包袱,娄乐歌挽起裤腿下到溪里抓鱼,戈离去挖野菜,摘蘑菇,而豆子就生火煮东西,这个分工明确的小队伍愈发的默契,不一会儿就弄出来一顿鲜香美味的鱼汤。 围火而坐,一旁溪水叮咚作响,如果不是头顶十天都为散去的厚重乌云,倒是别有一番滋味了。 娄乐歌一边喝着鱼汤一边问道:“这么多天了,你到底要什么时候才告诉我异鬼的事情?还有,那只手是怎么回事?异鬼的眼睛都长在手上的吗?”娄乐歌伸出了手,掌心向外挥了挥,“那他们看东西就的这样?” 豆子一如既往沉默着,娄乐歌也没有指望十天就说了不到十句话的人来回答他的问题,他有时候在想,闷豆子闷豆子,应该就是指这个闷不吭声的家伙了。 戈离正埋头对付一条巴掌大的鲫鱼,两撮小胡子都染上了白色的鱼汤,他摇了摇头:“现在还不是时候,你只要知道千万别去招惹这种东西就行了。” 娄乐歌有些不服气:“难道比那条黑甲蟒还可怕?” 戈离点点头:“黑甲蟒看见他们就会远远的避开。我不告诉你是不希望你心里有阴影。” 得了,娄乐歌想着,把我当需要人呵护的婴儿了。 正此时,一旁沉默不语的豆子眼睛瞪圆,直直的盯着溪水。 娄乐歌察觉到了异样,也转过头看过去,这一看险些就让他把嘴里的鱼汤全给吐出来。只见原本清澈的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得漆黑,而且像沥青一样粘稠,还散发着一股让人恶心的臭味,娄乐歌闻了闻,竟然是和那只异鬼的手一样的味道! 第七十四章 拖着尸体奔跑的萝莉 沉默寡言的豆子突然站起来,大步向溪水边冲过去,短短几步路的距离竟然跌倒了三次。他将手伸进漆黑的溪水中,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 娄乐歌忍着恶臭将手伸入溪水,感觉像是伸进了冰水里,那突然传来的凉意几乎要将他的手硬生生冻住。他急忙缩回手,竟然发现手上沾着黑漆漆的一层粘稠的乳状薄膜,再仔细一看,上面有无数细小的黑色虫子在蠕动。 娄乐歌连忙甩了甩手,想要将黏在手上的黑色东西甩掉,“这他娘的是什么东西?” 戈离一双小眼睛紧张兮兮地打量着四周,没有见到异样,便将注意力集中到那发着恶臭的溪水里。 “异鬼的尸气,”豆子的手在草皮上蹭了蹭,只见那些黑色的小虫子瞬间钻进了草叶里,绿油油的青草瞬间变成了黑色,“你最好也找个地方把那东西弄掉,虽然只有这么一点尸气,但是侵入到身体里还是很不好受的。” 娄乐歌一看,那黑东西竟然像牛皮糖一样黏在手上,心里感到一阵恶心,于是学着豆子将那东西蹭到地上的绿草上,“这鬼东西这么邪门儿,难道有异鬼在上游洗脚?” 戈离一本正经说道:“洗脚可用不了这么久,应该在洗澡。” 娄乐歌咧着嘴说道:“看这规模,至少三十年没洗了,也不知道搓下来多少斤,这异鬼是要干嘛?把自己洗干净了出嫁?” 戈离摇摇头,“要嫁也没人敢娶。[..info超多好看小说]不过我连异鬼都没见过,只是听传闻,算道听途说,要说专业人士,还得那边那位。”他小眼睛瞟了瞟跌坐在地上的豆子,再对娄乐歌使了个眼色。 娄乐歌会意走了过去,蹲在豆子旁边,问道:“异鬼长什么样?” 豆子愣了愣,突站了起来,顺着溪水向上游走去,见娄乐歌没有动静,又转过身说道:“听着没意思,有胆子就跟着我一起去看看。” 豆子个子很大,说话时虽然有些嘶哑,但糙声粗气的。他这么一说,话和语气都带着一丝挑衅的味道,娄乐歌嘿嘿一笑,拍了拍屁股,将长刀挂在背上,“你不说我也得去,管他长什么样儿,要是敢使坏,一刀砍了便是。” 娄乐歌这话说的颇有几分霸气,大有鬼挡杀鬼佛挡杀佛的气势,不过豆子可不相信这少年能有多大的能耐,于是在他眼中,这霸气说好听一点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难听一点,就是二愣子了。那天晚上村长找到他后,匆匆说了几句话就走了,也没有把事情交代清楚,至于这两个人的实力,他心里没底,不过眼前这种情况,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待会儿要是真碰见了异鬼,一定不要惊慌,异鬼靠味道辨别事物,有了这东西,只要你离那些家伙远一点,它们就变成了瞎子和聋子。”豆子说着就取出一个布袋子,掏出黏糊糊的东西就往两人衣服上抹。 娄乐歌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骚臭味,“这又是什么?” 豆子一边给两人抹着一边也不忘给自己衣服抹上,平淡说道:“兑了水的新鲜熊粪。” 娄乐歌差点没吓的跳起来,难怪有酸骚臭,还是新鲜的!他连忙后退,却被豆子一把拉住,又被胡乱抹了两把。 戈离捏着鼻子说道:“这法子怎么看都不靠谱,这溪水已经够臭了,现在又往我们身上弄熊粪,估计还没见到异鬼,我们三个就被臭死了。” 娄乐歌鼻子难受的很,心里都有些犯恶心,对戈离说道:“别人好歹也见过异鬼,兴许这是以毒攻毒也不一定呢。” 戈离的脸都有些发白了,也没有理会娄乐歌,只是从包裹里取出一个小水晶瓶子,旋开玻璃塞子,闻了闻,**一般颤抖了一下,这才说道:“地精的嗅觉比你们灵敏的多,这些味道对我来说危害太大了。” 娄乐歌猛地抢过他手中的瓶子,“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好东西要给兄弟们一起用嘛,你一个人藏着捏着像什么话?”他猛地一吸,嘴里肺里全是清香,这清香许久都不见消散,而同时也闻不到熊粪的骚臭和溪水的腐臭了。 他笑呵呵的将水晶瓶子抛给豆子,满心欢喜向上游走去。 戈离也不如何恼怒,只是腆着脸跟了上去:“闻一下两个金币,要是你喜欢,全卖给你,兄弟价只要二十金币。” 地势越来越平缓,不像先前那般陡峭,溪水中的黑色越来越浓郁,并且表面隐约有黑气浮现,两旁的草木都渐渐染上了黑色,仔细一看,竟然有丝丝缕缕的黑色线虫往里面钻。 溪水中散发出来的腐臭味越来越明显,即使闻了戈离那种清香的药水也没有多大用处,三人知道快要到达目的地了,不由紧张起来。 前方隐约传来了哗哗的水声,透过树叶间隙,能清晰的见到不远处峭壁上挂着一条银白色瀑布。 娄乐歌对戈离说道:“看来这家伙真的在洗澡,还是淋浴。” 戈离白了他一眼,并没有接话,虽然他并没有亲眼见到过异鬼,但是听过很多这种神秘生物的传闻,凶名昭著的异鬼让他不敢有丝毫大意。豆子压低声音说道:“小声点,异鬼靠着气味辨别事物,但是听觉和嗅觉并没有完全退化,让它发现我们在这里就麻烦了。” 娄乐歌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三人此时已经走到了树林的尽头,前面是一块宽阔的空地,大小不一的石头被瀑布打磨的很光滑。 走在最前面的豆子挥了挥手示意两人停下,拨开茂密的树枝向外面望去,就在这时,娄乐歌突然听到一阵刺耳的吱吱的尖啸声,有些像猫被踩中了尾巴。 豆子突然转过身,将娄乐歌和戈离两人扑倒,并用手掌死死捂住两人的嘴,而他的双手竟然在情不自禁的颤抖。 片刻后,娄乐歌就感觉到地面开始轻微的震动起来,像是有一只成年大象从身旁跑过。 “哎呀,不就是割了你一条腿吗,又不是长不出来,干嘛这么死缠着我?”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传入娄乐歌的耳朵,娄乐歌一愣,突然就掰开豆子的手,从树枝的缝隙中看过去,只见一个浑身上下都冒着黑烟的高大巨人正顺着溪流一瘸一拐向下冲去,一坨一坨的黑色粘稠物正从它身体上向下掉落。 而在它前方五六十米的地方,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小女孩儿拖着一只比她身体还要大上两三倍的小腿灵活的在溪水中的石头上跳跃。 无论是谁看到这不和谐的一幕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娘的,竟然是这小萝莉!”娄乐歌暗骂一声,提着刀就奔了出去。 第七十五章 战异鬼 阴云依旧不肯散去,黑压压的积雨云笼罩在头顶,触手可及。偶尔有一丝光线从云缝间落下来,照在崖壁前的那道瀑布上,从戈离的位置看去,便能看到一条彩虹。 但是戈离现在丝毫没有闲情逸致去看这大自然的美景,他的目光始终聚焦在提刀奔跑的娄乐歌身上:直到被豆子蒲扇般的大手抓起来。 成年地精的个子和人族孩童差不多,而成年人族在兽人面前也要矮小半截,豆子一把抓起戈离,夹在腋下,像是夹着一个大布娃娃,甩开腿就奔了上去。虽然不知道娄乐歌为何突然不要命一般,提着刀就去追赶那异鬼,但此刻他如果有其余的选择,肯定会丢下娄乐歌逃命。 戈离被豆子粗壮的手臂夹着,像一只麻袋,摇的头昏脑涨,待到他镇定下来,就看见小溪中的鹅卵石极速向后退去,而豆子脚掌下溅起的说花打在脸上,生疼。 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娄乐歌已经冲到了那异鬼身后,身形一闪,豆子远远的就见到一道黑影在娄乐歌身前极速闪过,一个圆弧瞬间形成,弧形前端正好划在异鬼的小腿位置。 豆子还在疑惑于娄乐歌何时出刀又何时收刀,就见娄乐歌纵身一跃,砰的一声炸响后,脚下溪水溅起一篷巨大水花,而他整个身体如皮球撞上了钢板,迅速向后反弹。 下一刻,异鬼小腿处迸发出一抹令人作呕的黑水,利箭离弦般向娄乐歌射来。 娄乐歌一退再退,但终究快不过那道黑水,既然逃不过,索性不逃,双脚抵在溪水中心一块两人多高的巨石上,屈膝,发力,身如长虹掠出,黑色长刀在身前舞成一个圆,黑水击打在上面,瞬间碎为无数黑色雾气。 娄乐歌提着长刀自雾气中冲出,几个鹄起兔落,如蜻蜓点水般落在溪中突兀出的石块上,片刻便到了异鬼身后。 异鬼被砍了一刀,也不知道痛不痛,像是没有看到娄乐歌一般,依旧一瘸一拐的向狄安娜扑去,或许在它心中,这个家伙只是在自己腿上挠了下痒痒。 此刻的娄乐歌满脸诧异,周遭黑气正在向异鬼小腿处的伤口汇聚,无数黑色线虫拼了命往里钻,片刻之后,那道伤口竟然完好如初! 狄安娜恍若羊脂的玉手轻轻捏着一只巨大的腐烂的脚趾头,而那脚趾头的另一头连接着的是一只巨大的腿,正是从异鬼身上割下来的,表面的黑色尸气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露出腐烂不堪尸肉。看这分量,少说也得有四五百斤,也不知这个小丫头哪里来这么大的力气,拖着它就像放风筝一般轻松自在。 她回头看了看紧追不舍的异鬼,这大家伙身上的黑色尸气已经淡薄了些,但是偶尔从尸气中露出来的腐烂的巨大脑袋更是恐怖:苍白如石灰的双眼,七八条麻绳纵横交错,将脸上或黑或绿的肉块缝在一起,已经有一块掉落了,不断有黑色的虫子从里面钻出来,落在溪水里,发出嗤嗤的响声,而它的下巴并没有用麻绳缝合,有气无力的垂着,随着跑动而上下左右摇晃。 整张脸就像是用无数尸块缝在一起的。 狄安娜瞪大水汪汪的眼睛道:“大个,一条腿而已,用得着这么拼命吗?这不是都长出来了么?要是你觉得委屈,回头再给你弄两头鬃熊过来,不过要是你不喜欢鬃熊,豺狼首领也行,但肯定是毒死的,你也别介意,反正你这一身都是尸毒,再多一点毒也无所谓啦!” 异鬼听了狄安娜的话,不知道听懂还是没听懂,喉咙里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像是巨大摆钟里面的齿轮卡住了。它歪着脑袋,用满是白翳的眼睛看着狄安娜的方向,突然张大了嘴,喷出一股墨绿色的液体。 只见那液体炮弹一般打向狄安娜,说时迟那时快,狄安娜连忙丢了尸腿,跳到另一块岩石上,红似火焰的裙摆轻飘飘落下,像是含苞绽放的一朵玫瑰。 她拍了拍那刚开始发育,还未有如何规模的胸口:“哎呀,你这家伙太没礼貌了,好歹人家也是小美女,要是粘上一身臭哄哄的口水,还让不让我见人啊?” 回应她的是异鬼连珠炮的“口水”。 狄安娜这会儿也顾不上和这个大东西说话了,小小的身影在墨绿色的枪林弹雨中左突右闪,偶尔有液体被喷出来,落到岸边的树林里,青绿色的草木瞬间被融化成一滩绿水。 这异鬼见喷了这么多毒液都没有把这该死的小家伙喷中,少说也有两三千斤的身体猛然向前扑去,浓郁黑气中突然探出一条铁钩子,用一条锈迹斑斑的粗大铁链拉着,直直射向狄安娜。 为了躲避上一次毒液攻击而高高跃起的狄安娜还在半空,无处借力,只得眼睁睁看着铁钩子撞向自己。 这铁钩子少说也有几百斤重,速度之快,竟然带着呼呼的破空声,如果正面击中她,定然逃不过一个死字。 这一刻,狄安娜的脸上终于没有了嘻笑的表情,而是变得罕见的凝重,光洁的额头渗出了细微的汗珠,她下意识握紧了粉红小拳头。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把黑色长刀以一个诡异弧度,自下而上挑起。 叮的一声清鸣。 铁钩擦着狄安娜耳朵旁飞过,铁器的撞击声还未消散,耳朵里就被铁链撕裂空气的呼呼声占据。 娄乐歌整个身体断线风筝斜斜砸向溪畔树林,向后滑行三十多米,沿途树木倾倒。 娄乐歌单手撑刀站起来,吐出鲜血,骂骂咧咧道:“娘的,这东西好大的力气!” 铁链横落在溪水中,奔流不息的溪水竟然出现短暂的停滞! 异鬼头一次将正面迎向娄乐歌,笼罩全身的黑色尸气缓缓下沉,直到露出整个恐怖的头颅,缓缓转动着脑袋,半脱落的下巴流出暗黑色的液体,喉咙里传来吱吱咯咯的响声。 娄乐歌并没有和这家伙对视,因为它的眼睛并没有眼珠,肯定不能看到他。他此刻最在意的是它层出不穷的手段,能快速愈合的伤口和再生能力,喷出墨绿色的强腐蚀性液体,看着就让人恐怖的铁钩,能预料到的就并不是最危险的,致命的因子往往存在于未知和不可测。 而且,它的手心并没有长着眼睛。 第七十六章 鬼猴 九天之雷穿破云层,劈在异鬼铁链之上,瞬间荡开浓郁黑气。(..info)露出全身丑陋模样的异鬼抬头望天,天地间第一滴豆大雨点落在它额头。 石灰白的双眼依然看不到任何情绪。 天空黑云低垂,这场酝酿了十多天的瓢泼大雨终于落下,树梢山岩青草尖全都铺上一层浅白雨帘。 狄安娜飘然落地,脸色微白,一袭红裙如风雨中一朵飘摇欲坠玫瑰。 娄乐歌对着异鬼骂道:“活该你着遭雷劈!” 说完便身形疾掠,在雨幕中留下一条白线,提刀,屈膝,跳跃,猛地一扭腰,整个身体在空中如一只急速旋转的陀螺,而黑色长刀围绕着他矫健的身体,随着每一次旋转,速度都会快上几分! 一圈,两圈,三圈,快点,快点,再快点!娄乐歌脑海中除了这个念头,再空无一物。 青葱树木,空中的飞鸟,黑后的积雨云,下坠的雨滴,四周的景象变成一条条弧线,在他眼中,整片天地都变成了旋转的世界。 “喝啊!” 娄乐歌大吼一声,终于再次劈下那致命一击! 那道完美的弧线再次出现在天地间,仿佛来自洪荒时代的一刀呼啸着,唱着血与火的赞歌。刀身划破空气,切开极速下落的雨滴,切断震耳欲聋的雷声,最后斩断异鬼握着铁链的右手。 异鬼口中终于发出沉闷的怒吼,低沉如九幽深渊异兽在咆哮,完全不似艾泽拉斯世界的产物。一圈圈的声波向四周荡漾开去,所过之处下,坠雨滴尽数化为无数齑粉,天地是一片湖,细碎的雨雾描绘出无形声波荡开的一圈圈涟漪。 在溪畔奔跑如飞的豆子如遭重锤猛击,跌倒在地,口中喷出鲜血。 娄乐歌双耳渗出两条殷虹血液,他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再单膝跪地,双手紧握刀柄,长刀入地三分,这才勉强支撑起自己。 这异鬼的音波攻击和豺狼首领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也不知晓那是什么嗓门,竟然能发出这么巨大的能量。 狄安娜似乎并没有受到这音波的影响,秀眉舒展开来,短暂的休整让她换过了劲,嘴角翘起一个微妙弧度,身形一掠,一条红线穿破涟漪。 身上火红长裙缓缓落下。 她伸出青葱手指拈住尸腿上的脚趾,下一刻,红色长裙便落在了距离异鬼二十米之外。小小的身子和巨大的尸腿形成强烈视觉冲击,远远观望的戈离情不自禁的长大了嘴巴。 狄安娜微微卷曲的金发在风中飞舞,小丫头向前急掠之时还不忘回头喊道:“娄乐歌,谢啦,你先陪这大个玩儿吧,下次见面请你吃烤肉!” 娄乐歌差点气的吐血,冒死救了这小妮子一命,却没想到这没良心的家伙拍拍屁股就跑了,他一咬牙,也不再犹豫,抽出长刀拔腿就跑。 “喂,这里!往林子里跑!” 埋头奔跑的娄乐歌抬头望去,却见茂密树丛里探出来一个脑袋,两撮细长的胡须淋了雨,有气无力的挂在嘴角。 戈离刚喊了一声,就被豆子粗壮的手臂夹着往林子深处跑去,两旁树木极速向后退去。 娄乐歌折了个方向,也跟着钻进密林里。 这是一片很原始的森林,到处都是几十米的高大树木,恰好能有效的阻挡身形高大的异鬼。 跑了约有十来分钟,已经看不见异鬼的身影了,只是偶尔能听见渐行渐远的怒吼声,有不甘,有愤怒,就像老天爷的心情,要靠电闪雷鸣来发泄。 雨越下越大,并且没有丝毫停歇的迹象。 天空灰蒙蒙的,光线很差,而且在这片茂密的原始森林,谁也不知道暗中存在什么样的危险。 娄乐歌不得不放慢了速度,在这中原始森林里长时间高速奔跑,和找死无异。不过幸好已经逃脱了异鬼的威胁,地上的脚印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了,昏暗的光线让他很难找到豆子留下的痕迹,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大声呼喊,声音传不了多远便会被雷雨声掩盖,而且这样极有可能会引来高等级魔兽。 等到娄乐歌静下心来,这才发现脚掌到小腿处,不知在什么时候粘上了黑色的尸气,暗骂一声晦气,连忙靠着身旁一株巨大芭蕉树擦拭,那些黑色的细小虫子粘覆在芭蕉的树皮上后,摆动着尾巴钻了进去。 片刻之后,三人合抱的芭蕉树整整黑了一圈,干枯发黑的树皮像被烈日晒久了的岩石,层层剥落。 娄乐歌暗道:“幸亏发现的早,要不然还不得脱几层皮?” 他看了看渐渐枯死的芭蕉树,下意识向后退了两步。 电闪雷鸣,雨打芭蕉,声声入耳。 可是就在这雨声里,娄乐歌突然听到一声呼呼的响声,慌忙转过头,瞳孔猛的一缩,一把旋转的利刃飞来! 娄乐歌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提刀就砍,但是突然又硬生生按下了长刀。 那只利刃擦着他头皮飞过,然后是一阵钝器入肉的沉闷声,与此同时,一声尖锐的哀嚎在娄乐歌身后响起。 娄乐歌平静看向对面五十多米处,那躲在阴影里的人。那人向前走了几步,露出豆子那张颇有些憨厚的脸。 娄乐歌这才松了一口气,收下长刀,再转过头看去,只见芭蕉树上趴着一只长满了长毛的人脸猴子,整个身体被柴刀死死钉在树上。 这猴子还未断命,鼓着赤红双眼,细小的爪子握着一截管子,正试图着往嘴里送。 豆子走了过来,用另一把柴刀砍在人面猴子的脖子上,猴头应声而落,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突兀的两颗交叉龅牙加上血红色双眼,更加让人觉得恐怖。 豆子拔出插在人面猴身上的柴刀,在地上抹去鲜血,这才说道:“这是鬼猴,两级魔兽,但如果你因为只有两级而掉以轻心,你就走不出这片林子。” 戈离捡起鬼猴手中的那根管子,用匕首小心翼翼切成两半,只见那管子中躺着一条小指长的墨绿色尖刺,戈离皱着眉头,说道:“这东西有剧毒,刺破皮肤后,几分钟就能要人命。看来确实鬼猴,可是我以前也见过鬼猴,只有巴掌大小,”他疑惑的看着豆子,“为什么这家伙的个头都快赶上我了?” 豆子砍下几片巨大芭蕉叶当伞,这才回答道:“这片鬼林子里什么东西都透着诡异。”他看了看密林深处,有一座突兀的小山,说道:“鬼猴一般都是成群结队行动,这一只是探哨,附近一定有一群鬼猴,我们得尽快离开,要不然,只能成为这些家伙的盘中餐了。” 娄乐歌吐了口唾沫,“娘的,这些畜生组成了军队了不成?” 豆子无奈的笑了笑:“军队也不敢轻易招惹这些东西。” 大雨滂沱中,三片芭蕉叶在茂密森林里缓缓移动。 眼前是一座无名小山,山势较为平缓,山上绿树成荫,偶尔会有久未归巢的飞鸟,经受不住密集雨势,扑腾着湿哒哒的翅膀,降落在枝叶繁茂的树上。 半山腰有一块光秃秃的崖坪,上面有一个山洞,那是这座山唯一一块没有被树木覆盖的地方。三人走到山脚,抬头望着那刀削斧刻一般的笔直峭壁,便停下了脚步。 戈离和豆子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犹豫,不过还未等两人开口说话,娄乐歌已经率先向前走去。 对平常人来说,在下雨天攀登百米多高的峭壁无异于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但是这对娄乐歌来说就像是喝酒吃肉一般简单。小时候被老猎人赶到大山里,饿慌了的时候,他也没少攀悬崖掏鸟蛋。 他在山脚割了十几根手臂粗细的藤蔓,一根一根接在一起,最后将一头绑在自己腰上,右手长刀左手乌金匕首,轮流插入峭壁的山岩中就向上攀去,乌金匕首削铁如泥,长刀就的锋利和坚韧程度就更不用说了,以娄乐歌现在的力量,别说山岩,铁板也能给他扎个窟窿。只用了不到十分钟,他就到翻上了崖坪。 将藤蔓缠绕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绕了三圈才打了个结。 他调整好呼吸,猫着腰向山洞里走去,接着昏暗的光线,他发现这个山洞只有十多米长,但内部有八九米高,显得有些空空荡荡的,山洞里有些干枯的杂草和树枝,像是一个熊窝,不过他可不相信什么熊能够爬上这么陡峭的悬崖。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地上铺满了灰,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东西进来住了。 娄乐歌这才点燃了火折子,借着火光仔细打量了之后才放下心来,最怕的就是这里住着豺狼首领那种高阶魔兽,到时候又少不了一场恶战。 娄乐歌出了山洞,走到崖坪上,对山下的豆子和戈离挥了挥手,示意这里没有危险,然后将两人拉了上来。 雨依然在下,娄乐歌用山洞里的树枝生起了火,又架起衣服在火堆旁烘烤。尽管夏日余热还未褪去,但是这一场大雨下来,气温骤然下降不少,靠着火堆才暖和一点。 经过同异鬼的搏斗,消耗的体力极大,这一消停下来,疲倦就像海水一样瞬间涌了上来,娄乐歌草草吃了些东西就睡下了。 第七十八章 sos 密林深处。(..info好看的小说) 茂密枝叶遮挡住来势汹汹的暴雨,雨水在树梢汇聚,然后顺着下垂树叶流下,变成一串水帘子,而整片森林目力所及之地,挂着无数这种晶莹剔透的水帘。 连日暴雨冲刷着巨大的原始森林,饥饿和寒冷让许多影藏在黑暗中的生物失去了耐性,它们不再等待云开见昊日,而是走出了黑暗,对猎物或者敌人伸出了尖牙和利爪。 原始森林像一头刚刚苏醒的猛兽,终于露出它凶狠的本来面目。 祖尔克斯伸手擦去额头的水珠,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了。这片林子给了大伙儿太大的压力,每个人的神经都崩的紧紧的,随时都会断裂。 这是一个用芭蕉叶和树枝搭建的简易棚子,雨水顺着芭蕉叶的边缘流下,滴在混着血水的泥地中,细碎的啪啪声像是无数小鬼在窃窃私语,而天空的雷鸣,则为这些小鬼的鸣唱打响夺命取魂的节拍。 这片天地间,正奏着死亡的乐章。 祖尔克斯缓缓吐出一口气,轻轻抚上憔悴男子满是痛苦和恐惧的双眼,“鹦鹉死了。”他说,像是全身力气都被抽空了,突然就跌坐在地,双手传来冰凉的触感,他知道,那是鹦鹉尚未凝固的鲜血。 一个全身肌肉虬起如老树盘根的壮汉走了过来,低头看了看,那名叫鹦鹉的男子的十指弯曲,狠狠勾入地下,那是垂死之前的挣扎,直到那一刻,这个平时总是像鹦鹉一样喋喋不休的男子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壮汉轻轻抱起同伴的尸体,被掏空内脏的尸体瘫软着,手脚有气无力的垂下。他将尸体放进挖好的坑中,然后和其他人用双手捧着泥土,堆起一个土堆。他在上面踩了两脚,将土堆夯实,然后对其余四个人说道:“该干嘛干嘛去,别他娘的在这里杵着,又不是死了你儿子,绷着脸干嘛!” 四个人依然不肯动弹。.info[] “耗子,”壮汉冲一个精瘦精瘦的男子吼道,“爬到树上盯梢去,要是再让半只食尸鬼出现在老子眼前,老子一定让它把你内脏吃了,然后和鹦鹉一起埋了!都还没见到那劳什子神庙的大门呢,就他娘的死了这么多兄弟,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不然都得玩完!” 叫耗子的精瘦男子迟疑了一下,捏着拳头咬着牙,转身离开,两步三回头,最后消失在密林里。 其余三人虽然有所不忍,但是都各自散开了。 壮汉绰号狗熊,是这个小队伍的一把手,虽然大家平时都以兄弟相称,但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还是会服从他的命令,并不是因为畏惧,而是信任。 狗熊眼中凶光缓缓暗淡下去,雄壮的身子缓缓蹲下,抓着新翻的泥土,机械的重复着,一把一把丢向林子深处。 祖尔克斯看着芭蕉叶边缘流下的一串串水珠,心里空空荡荡的,他很失落,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渺小,人死灯灭,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也会这样死去,只是不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会有谁捧几抔泥土将他掩埋。大哥会来么?自己这么不争气,他一定很不高兴吧。他想着,在自己的葬礼上,阿尔杰会来,还有那个总是嘻嘻哈哈,战斗起来又像换了一个人的娄乐歌,他会来的吧? 还有狄安娜,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她是个好人,祖尔克斯知道,是刀子嘴刀子手豆腐心的那种,她应该会来吧? 有些可悲呢,能参加自己葬礼的人,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了,祖尔克斯想起了娄乐歌的那句话,人生寂寞如雪崩啊。(..info) 一个圆脑袋圆脸圆眼睛圆嘴巴的男子走了过来,将祖尔克斯扶起来坐在较为干燥的一截木桩子上,这个人长的很有特点,两只圆眼睛、肥厚嘴巴、再加上一张圆脸,四个圈圈构成了一张不管是谁见过一面就能永远记住的脸。 他就这么蹲着,呆呆的看着祖尔克斯,手一会儿揣在兜里,一会儿放在膝盖上,一会儿又挠着圆圆的脑袋,很局促。没过多久,张开嘴,却似乎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和祖尔克斯一样发呆。 “呆子,”祖尔克斯问道,“离失落神庙还有多远?” 叫呆子的男子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很久才知道是在问他,挠了挠脑袋,“按照现在的速度,最多还有三天,但是也只能够到达神庙的外围,再往里,部落里就没有人去过了。” 祖尔克斯看着黑漆漆的丛林,问道:“那剩下的人呢?什么时候能到?” 呆子摇了摇头,“俺刚才听狗熊大哥说了,那些人在半路就折回去了,这场雨估计还得下大半个月,到时候神庙的门就关闭了,来了也没有用,而且村子的安全也要有人保护。” 短暂的沉默后,呆子又继续说道:“其实俺也不想让他们来,我们死了这么多人,他们来了会很危险。” 祖尔克斯笑了笑,呆子是个老实人,很单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当初被这几个人救下的时候,也是他极力劝说狗熊收留自己,这才让他活到现在。 这个捡到雏鸟,都要爬上几十米高的古树,小心翼翼将雏鸟放回窝里的男人,兴许见到同伴死去才是最大的折磨吧。 祖尔克斯说道:“会好起来的,我们都会进神庙,也都会活下去,到时候如果有机会,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呆子想了想,说道:“是你经常说起的娄乐歌吗?” 祖尔克斯点点头,“要是有他在,我们的情况会好很多。” 呆子笑了笑,满口白牙,“俺可不相信那小子有这么厉害,我们这里可是部落里最厉害的人,他一个和你这么大点的娃娃能有什么办法?” 祖尔克斯突然想起娄乐歌在月神古堡神殿看到的神像,想起娄乐歌面对墨索里安家族爪牙时的镇定,想起在乌鸦岭和佣兵巴特·沃德曼对峙时高大的背影,突然发现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站在他身后,自己的心就能安稳下来。 祖尔克斯笑了笑,呆子并不明白这笑容的含义,不过既然祖尔克斯在笑,说明他必然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于是他也跟着笑起来。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见到别人高兴,自己也能跟着乐呵。 就在两人发笑的时候,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传来“砰”的一声炸响,紧接着又是“砰砰”的两声,震的两人耳膜发疼。 呆子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这是耗子发出的信号,一声炸响预示着危险,必须要全力防范。两声则表示极度危险,只能逃命了。而接连三声,呆子从未遇到也从未想象过那种情况。从小到大,他从未听到过连续三声的警告。 狗熊骂骂咧咧走过来,吐了口痰,“娘的,这耗子是手抖了还是脑子抽了?呆子,你过去把他揪下来,老子今天要活埋了他!” “砰砰砰!” 又是三声炸响! 狗熊微微一愣,这才知道不是意外,慌忙扯开嗓子吼道:“快跑!都他娘的快跑!逃命!” 粗犷的声音在众人耳旁炸响,其余两人立刻向棚子外奔去,狗熊一手拖着呆子一手拽着祖尔克斯,一溜烟就蹿了出去。 耗子看着脚下如潮水漫过的密密麻麻的食尸鬼群,双腿颤抖,死死抱住树干,几乎就要窒息过去。 娄乐歌将一只倒霉松鼠放血剥皮,就着雨水洗净,再切肉成片,穿到树枝上,在火堆上烤着,不一会儿,肉香就塞满了整个山洞。 “可惜没有盐和香料了,”娄乐歌砸吧着嘴,望向山洞外的瓢泼大雨,向豆子问道,“我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豆子靠在岩石上,痴痴的望着灰蒙蒙的天空,这家伙这几天除了吃饭睡觉,剩余的时间几乎都在望着这片天。娄乐歌想着,即使天上有个大美女,也应该看的厌烦了吧? 他拿了片松鼠肉在豆子眼前晃了晃,“闷豆子,你是不是准备把这天看个窟窿,让雨水一下子都倒下来?” 豆子不搭理他,依然痴痴的望着天空。 闷豆子就是闷豆子,娄乐歌嘟囔着,戈离这几天也开始全心全意捣鼓他的那些小玩意儿:会发出吱吱声的小虫子,能在空中飞半天的长着翅膀的金属球,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最让娄乐歌惊讶的是一只金属做的大嘴巴青蛙,敲一下就会张开嘴巴,从嘴里射出一道强光,差不多能透过雨幕看到三四百米开外的地方。 这些都是依靠魔动力学做出来的东西,按照戈离的说法,这是地精伟大的智慧。 戈离对这些小东西修修改改,全神贯注时像是孩子玩着心爱的玩具,完全陶醉其中,很多时候就连吃饭都顾不上。 娄乐歌成了最闲的人,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翻魔动力学那本书,无聊的时候就去附近逮两只松鼠或者兔子回来烤了吃,偶尔也会厚着脸皮,从戈离那儿讨来那只青蛙,敲一下,捏住嘴巴,再敲一下,再捏住嘴巴。 或长或短的强烈的光束,通过那只青蛙的大嘴巴,射向森林深处或者天空,那是摩尔斯电码,sos,不过在这个世界,谁也看不懂。 第七十九章 那一刀销魂 密林深处。 茂密枝叶遮挡住来势汹汹的暴雨,雨水在树梢汇聚,然后顺着下垂树叶流下,变成一串水帘子,而整片森林目力所及之地,挂着无数这种晶莹剔透的水帘。 连日暴雨冲刷着巨大的原始森林,饥饿和寒冷让许多影藏在黑暗中的生物失去了耐性,它们不再等待云开见昊日,而是走出了黑暗,对猎物或者敌人伸出了尖牙和利爪。 原始森林像一头刚刚苏醒的猛兽,终于露出它凶狠的本来面目。 祖尔克斯伸手擦去额头的水珠,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了。这片林子给了大伙儿太大的压力,每个人的神经都崩的紧紧的,随时都会断裂。 这是一个用芭蕉叶和树枝搭建的简易棚子,雨水顺着芭蕉叶的边缘流下,滴在混着血水的泥地中,细碎的啪啪声像是无数小鬼在窃窃私语,而天空的雷鸣,则为这些小鬼的鸣唱打响夺命取魂的节拍。 这片天地间,正奏着死亡的乐章。 祖尔克斯缓缓吐出一口气,轻轻抚上憔悴男子满是痛苦和恐惧的双眼,“鹦鹉死了。”他说,像是全身力气都被抽空了,突然就跌坐在地,双手传来冰凉的触感,他知道,那是鹦鹉尚未凝固的鲜血。 一个全身肌肉虬起如老树盘根的壮汉走了过来,低头看了看,那名叫鹦鹉的男子的十指弯曲,狠狠勾入地下,那是垂死之前的挣扎,直到那一刻,这个平时总是像鹦鹉一样喋喋不休的男子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壮汉轻轻抱起同伴的尸体,被掏空内脏的尸体瘫软着,手脚有气无力的垂下。他将尸体放进挖好的坑中,然后和其他人用双手捧着泥土,堆起一个土堆。他在上面踩了两脚,将土堆夯实,然后对其余四个人说道:“该干嘛干嘛去,别他娘的在这里杵着,又不是死了你儿子,绷着脸干嘛!” 四个人依然不肯动弹。 “耗子,”壮汉冲一个精瘦精瘦的男子吼道,“爬到树上盯梢去,要是再让半只食尸鬼出现在老子眼前,老子一定让它把你内脏吃了,然后和鹦鹉一起埋了!都还没见到那劳什子神庙的大门呢,就他娘的死了这么多兄弟,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不然都得玩完!” 叫耗子的精瘦男子迟疑了一下,捏着拳头咬着牙,转身离开,两步三回头,最后消失在密林里。 其余三人虽然有所不忍,但是都各自散开了。 壮汉绰号狗熊,是这个小队伍的一把手,虽然大家平时都以兄弟相称,但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还是会服从他的命令,并不是因为畏惧,而是信任。 狗熊眼中凶光缓缓暗淡下去,雄壮的身子缓缓蹲下,抓着新翻的泥土,机械的重复着,一把一把丢向林子深处。 祖尔克斯看着芭蕉叶边缘流下的一串串水珠,心里空空荡荡的,他很失落,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渺小,人死灯灭,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也会这样死去,只是不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会有谁捧几抔泥土将他掩埋。大哥会来么?自己这么不争气,他一定很不高兴吧。他想着,在自己的葬礼上,阿尔杰会来,还有那个总是嘻嘻哈哈,战斗起来又像换了一个人的娄乐歌,他会来的吧? 还有狄安娜,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她是个好人,祖尔克斯知道,是刀子嘴刀子手豆腐心的那种,她应该会来吧? 有些可悲呢,能参加自己葬礼的人,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了,祖尔克斯想起了娄乐歌的那句话,人生寂寞如雪崩啊。 一个圆脑袋圆脸圆眼睛圆嘴巴的男子走了过来,将祖尔克斯扶起来坐在较为干燥的一截木桩子上,这个人长的很有特点,两只圆眼睛、肥厚嘴巴、再加上一张圆脸,四个圈圈构成了一张不管是谁见过一面就能永远记住的脸。[..info超多好看小说] 他就这么蹲着,呆呆的看着祖尔克斯,手一会儿揣在兜里,一会儿放在膝盖上,一会儿又挠着圆圆的脑袋,很局促。没过多久,张开嘴,却似乎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和祖尔克斯一样发呆。 “呆子,”祖尔克斯问道,“离失落神庙还有多远?” 叫呆子的男子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很久才知道是在问他,挠了挠脑袋,“按照现在的速度,最多还有三天,但是也只能够到达神庙的外围,再往里,部落里就没有人去过了。” 祖尔克斯看着黑漆漆的丛林,问道:“那剩下的人呢?什么时候能到?” 呆子摇了摇头,“俺刚才听狗熊大哥说了,那些人在半路就折回去了,这场雨估计还得下大半个月,到时候神庙的门就关闭了,来了也没有用,而且村子的安全也要有人保护。” 短暂的沉默后,呆子又继续说道:“其实俺也不想让他们来,我们死了这么多人,他们来了会很危险。” 祖尔克斯笑了笑,呆子是个老实人,很单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当初被这几个人救下的时候,也是他极力劝说狗熊收留自己,这才让他活到现在。 这个捡到雏鸟,都要爬上几十米高的古树,小心翼翼将雏鸟放回窝里的男人,兴许见到同伴死去才是最大的折磨吧。 祖尔克斯说道:“会好起来的,我们都会进神庙,也都会活下去,到时候如果有机会,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呆子想了想,说道:“是你经常说起的娄乐歌吗?” 祖尔克斯点点头,“要是有他在,我们的情况会好很多。” 呆子笑了笑,满口白牙,“俺可不相信那小子有这么厉害,我们这里可是部落里最厉害的人,他一个和你这么大点的娃娃能有什么办法?” 祖尔克斯突然想起娄乐歌在月神古堡神殿看到的神像,想起娄乐歌面对墨索里安家族爪牙时的镇定,想起在乌鸦岭和佣兵巴特·沃德曼对峙时高大的背影,突然发现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站在他身后,自己的心就能安稳下来。 祖尔克斯笑了笑,呆子并不明白这笑容的含义,不过既然祖尔克斯在笑,说明他必然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于是他也跟着笑起来。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见到别人高兴,自己也能跟着乐呵。 就在两人发笑的时候,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传来“砰”的一声炸响,紧接着又是“砰砰”的两声,震的两人耳膜发疼。 呆子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这是耗子发出的信号,一声炸响预示着危险,必须要全力防范。两声则表示极度危险,只能逃命了。而接连三声,呆子从未遇到也从未想象过那种情况。从小到大,他从未听到过连续三声的警告。 狗熊骂骂咧咧走过来,吐了口痰,“娘的,这耗子是手抖了还是脑子抽了?呆子,你过去把他揪下来,老子今天要活埋了他!” “砰砰砰!” 又是三声炸响! 狗熊微微一愣,这才知道不是意外,慌忙扯开嗓子吼道:“快跑!都他娘的快跑!逃命!” 粗犷的声音在众人耳旁炸响,其余两人立刻向棚子外奔去,狗熊一手拖着呆子一手拽着祖尔克斯,一溜烟就蹿了出去。 耗子看着脚下如潮水漫过的密密麻麻的食尸鬼群,双腿颤抖,死死抱住树干,几乎就要窒息过去。 娄乐歌将一只倒霉松鼠放血剥皮,就着雨水洗净,再切肉成片,穿到树枝上,在火堆上烤着,不一会儿,肉香就塞满了整个山洞。 “可惜没有盐和香料了,”娄乐歌砸吧着嘴,望向山洞外的瓢泼大雨,向豆子问道,“我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豆子靠在岩石上,痴痴的望着灰蒙蒙的天空,这家伙这几天除了吃饭睡觉,剩余的时间几乎都在望着这片天。娄乐歌想着,即使天上有个大美女,也应该看的厌烦了吧? 他拿了片松鼠肉在豆子眼前晃了晃,“闷豆子,你是不是准备把这天看个窟窿,让雨水一下子都倒下来?” 豆子不搭理他,依然痴痴的望着天空。 闷豆子就是闷豆子,娄乐歌嘟囔着,戈离这几天也开始全心全意捣鼓他的那些小玩意儿:会发出吱吱声的小虫子,能在空中飞半天的长着翅膀的金属球,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最让娄乐歌惊讶的是一只金属做的大嘴巴青蛙,敲一下就会张开嘴巴,从嘴里射出一道强光,差不多能透过雨幕看到三四百米开外的地方。 这些都是依靠魔动力学做出来的东西,按照戈离的说法,这是地精伟大的智慧。 戈离对这些小东西修修改改,全神贯注时像是孩子玩着心爱的玩具,完全陶醉其中,很多时候就连吃饭都顾不上。 娄乐歌成了最闲的人,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翻魔动力学那本书,无聊的时候就去附近逮两只松鼠或者兔子回来烤了吃,偶尔也会厚着脸皮,从戈离那儿讨来那只青蛙,敲一下,捏住嘴巴,再敲一下,再捏住嘴巴。 或长或短的强烈的光束,通过那只青蛙的大嘴巴,射向森林深处或者天空,那是摩尔斯电码,sos,不过在这个世界,谁也看不懂。 第八十章 肉球儿 闪电像扎在阴云里的无数条根须,抛出黑暗中震耳欲聋的滚雷,整片森林都在黑暗中咆哮。 娄乐歌踏着泥泞前行,皮靴踩踏泥草,清脆作响,他抬头看树叶流下的串串水珠,喃喃道:“这老天爷是尿崩了么?下这么多雨干嘛?” 豆子沉默的走着,没有搭理他,戈离也不理会,只是用两只小眼睛警惕地望着四周,一只蹿出来的兔子也能让这家伙心惊胆战。 娄乐歌自识无趣,也就不再自言自语,自己不高兴不说,还惹人厌烦。此时此刻,他有些想念小强了,那个陪他一起流着哈喇子看妹子,一起欣赏小片儿,一起翘课的家伙,现在应该工作了吧?应该会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挤公车,被肥头大耳的老板指着鼻子骂,或者看见别人都抱着大美妞,便会习惯性的搓着裤裆说些当下和档下都很忧郁的酸话。 娄乐歌想着,要是这些东西能够拿到原来的世界去,岂不是要钞票数到手抽筋?而且要是小强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估计会吓尿吧?于是乎不由的又有些得意了,叼着根够尾巴草,哼了起来,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但是他这么一唱,刚好透过树缝的间隙,看到天空低垂的乌云,叹了口气,唱不下去了。 雨一直下着,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也档下忧郁了,好在三人穿着“雨衣”,虽然这种透明的东西薄如蝉翼,但是能很好的避雨,而且韧性极好,即使挂在树枝上也不容易划破。 戈离说了,这东西叫千向膜,是他发明的,其稀缺程度,能和精灵眼泪媲美。 将这雨衣拿出来时,面对娄乐歌和豆子诧异的目光,戈离非常得意,但是依旧摆出一副鄙夷的脸色:“两个土鳖,懒得和你们解释,解释了你们也懂不了。” 娄乐歌一路都在盘算着要得到这东西的配方,出去了指不定能够卖个好价钱。无奈这地精抠的要死,要让他把这东西的制作方法交出来,比割他两斤肉还难。(..info) 娄乐歌屡败屡战,凑过去给戈离柔肩,恬着脸,问道:“戈离大师,这个。” 戈离头也不回的说道:“不要和我扯犊子,也别叫我大师,虽然我配得上这个称号,但是我首先是个生意人,生意人就有生意人的原则,你想要千向膜的制作方法,行,两百个金币。” 得,又要钱,娄乐歌还真没办法了,他身上就只有一叠软妹币,要是在外面,还是能兑换成金币的,但是在这个与外界隔绝不知多少年的地方,谁也不认这东西,现在说来,他算是一个穷光蛋了,而且是穷的叮当响那种。 见娄乐歌不说话,戈离想了想,安慰道:“要不我吃亏点,把你的那枚魔核给我也行。” 娄乐歌下意识就捂住了口袋,这家伙,原来一直在打黑甲莽魔核的主意,但是让他用一枚魔核换千向膜的制作方法,娄乐歌一百个不愿意。 黑甲莽魔核在他手中越发圆润,娄乐歌能察觉到,这东西能增强肌肉的韧性和骨骼的强度,而且似乎对体内那股嗜血魔念有克制的功效。 娄乐歌摇了摇头,然后厚着脸皮问道:“要不咱再打个欠条,我按个手印?” 他也是虱子多了不痒,这一路下来,没少在戈离那儿弄些好东西,但是都打着欠条。这个满脑子被金币塞满的地精终于察觉到了异常,摸着两撮小胡子,斜斜的看着娄乐歌:“你打了这么多欠条,是不是到时候赖皮不还啊?” “哪能啊!”娄乐歌连忙摇头,信誓旦旦的说:“我是个信誉良好的人,信誉对我来说比生命还重要!” “你的命也值不了几个金币。”戈离头也不回就走了。 这片茂密丛林,貌似永远也走不到尽头。.info[] 娄乐歌叹了口气,开始怀念那只百足虫了,虽然长的难看了一点,但不得不说很实用。 雨依然在下着,厚重积雨云遮蔽了阳光,森林里光线不好,灰蒙蒙的,稍微不注意就会被被绊倒或者树上挂着的东西,往往是毒蛇。 娄乐歌不知从哪里抓来一个肉呼呼的小东西,拳头大小,圆圆的,托在手里,一个巴掌刚好握住。这东西也看不见手脚在哪里,只有一个嘴巴和两只圆圆的小眼睛,不管娄乐歌怎么用力,扯过来扯过去,这肉球儿也会在松手之后恢复原状。 娄乐歌一巴掌把它从肉球拍成了肉饼,这小家伙发出吱吱的叫声,仿佛是在抗议。 戈离见娄乐歌一个人玩的不亦乐乎,放慢了脚步,走过来一看,眉头拧在了一起,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娄乐歌捏了捏肉球儿的脸:“你也不认识?” “我又不是百科全书,哪能什么都知道?”戈离疑惑道:“那这东西从哪里来的?” 娄乐歌把那肉球儿搓成条状,说道:“树上掉下来的,当时我在吃东西,这家伙就落到我肩膀上了,巴巴的望着我手里的烤肉,直流口水,我给了它一块,这东西就粘着我不走了。” 肉球儿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儿,咧着嘴笑,像是在同意娄乐歌的话。 豆子也走了过来,仍然是满脸疑惑,伸手戳了戳这肉肉的东西,没想到这肉球儿反应很强烈,张开嘴,露出几颗细小但是锋利的牙齿,龇牙咧嘴的叫着。 豆子有些尴尬,说道:“这小东西还认人呢。” 那肉球儿一弹,跳到了娄乐歌肩膀上,身上突然冒出数十根尖刺,刺尖全向着豆子,活脱脱一只生气的刺猬。 “我还是去前面探路吧。”豆子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个情况,抖了抖身上的雨水,悻悻的走了。 戈离说道:“看来这小家伙喜欢你,如果你要把它带在身边,记得别让它发出太大的声音,这林子里不怎么太平,而且,”戈离顿了顿,又说道,“还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走出鬼猴的领地。” 那肉球儿吃了两片松鼠肉后,钻到娄乐歌裤兜里去了,娄乐歌一看,这家伙包饺子一样,正抱着那枚黑甲蟒的魔核睡觉呢。 森林南边有一棵大树,根据周围那些古老部落的说法,这棵树在部落迁徙到这里的时候就有了,而且千百年来,从来没有改变过样子。无论春夏秋冬,都是青绿色的枝叶。因此有人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常青。 常青树枝叶繁茂,覆盖直径两百多米的地方,无论是多么炎热的夏天,只要再这株常青树下,便会感觉到丝丝清凉。 这里已经接近神庙遗址的外门,这几天常常有来自天南海北的人从这里经过,附近最大部落的人已经在这里摆起了桌椅,买些酒水食物或者武器,往往能赚到不少好东西。 但凡能活着走出魔鬼森林的人,都是有些真本事的。 树荫下有三四十个摊位,分别来自附近不同的部族,摊位之间间隔很大,泾渭分明,守着摊位的兽人也都没有相互给好脸色。 这片森林虽然很大,但是安全区域很小,这就限制了这里兽人的生存空间,尤其是这些年鬼猴和食尸鬼在拼命扩张,兽人们不得不龟缩在常青树以南和遗址以北的小片区域。直接结果就是部落之间常常为了领土而相互攻击。 不过在这棵树下,空间还是很充足的。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在地上铺了几张茅草编织的垫子,一旁七八岁小孙子连忙接过老头儿的背篓,将里面的东西小心翼翼一件一件拿出来,摆放在草垫子上。 老头儿欣慰的看着他,爱怜的揉了揉孙子的小脑袋,抽着烟,干瘪的嘴里啪嗒啪嗒响。 孙子忙活完,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微的汗珠,盘腿坐在老头儿身旁,托着下巴,看着一个个烟圈儿从老头儿嘴里吐出,细声细语问道:“爷爷,这棵树为什么不老啊?” 满头白发的老头儿抽了口烟,咳嗽着,孙子连忙在他佝偻的背上拍着。老头儿拿开孙子的手,佯怒道:“去去去,爷爷还没这么不中用,抽个烟就能把我呛死?” 孙子嘿嘿一笑,脸上有两个小酒窝。 老头儿说道:“这树啊,是神树,万年不老万年常青,我们这十多个部族,可都是它在保佑着呢。狗娃,你知道世界之树吗?” 一只憨头憨脑的小狗从背篓里钻了出来,伸着舌头,汪汪叫了两声。小男孩一把按在小狗脑袋上,“没叫你呢,进去睡觉。” 叫狗娃的小男孩养了一只小狗。 小男孩儿将小狗塞进了背篓里,嘟着嘴说道:“爷爷,你都讲过八百遍了。” “哦?”老头儿有些意外,又不好意思的笑着,“那就不讲了,反正那棵树被精灵族守护着,也不关我们兽人什么事情。” 小男孩儿说道:“即使和我们有关,我们也出不去啊。” 老头儿乐呵呵一笑,“出去了又怎么样?外面能活着,这里也是一样活着。” 小男孩儿不说话了,兴许是生闷气。 不断有人从森林里走出来,但是大半天过去了,没有谁看得上老头儿摆出来的东西。偏居一隅的小摊子生意冷清,这时越发门可罗雀了。 又要空手而归了,小男孩儿想着,有些生气,又有些委屈,老头儿做的额东西都便宜的很,而且又实用,怎么会没有人光顾呢? “小家伙,这东西卖不卖?” 小男孩儿抬起头,看见一个背着长刀的大哥哥,正拿着一只骨哨,笑呵呵的问自己。 第八十一章 老头儿的烟圈 见到有生意上门,老头儿乐呵呵凑上去,也不管口中烟味,张口就说:“小哥,这骨哨可是个好东西,你去打听打听,方圆几百里,能做出这种哨子的,仅此一家。(..info无弹窗广告)” 老头儿也没吹牛,这是一种低音哨,发声部位结构复杂,而且容不得半点瑕疵,因此这种制作繁琐,成功率又低的出奇的东西,还真没几个人能做出来,况且会做的也不一定劳神费力去做。 小男孩儿见客人将骨哨放了回去,以为好不容易上门的生意又要黄了,连忙将骨哨塞到客人手中,“大哥哥你看看啊,这骨哨是爷爷花了整整五天时间做出来的,做废五个,最后用去一整只牛角,才得到这么一个好的。” 娄乐歌见小孩儿一脸无辜样子,像是自己不买就对不起他爷爷的辛勤劳作一般,有些好笑,于是说了实话:“我就是看着好玩儿,没想到有卖哨子的,不过这东西,我买来好像也没用啊,你还指望着我有事没事儿吹哨子不成?” 男孩儿仰起脑袋,天真无邪问道:“大哥哥你养狗吗?” 娄乐歌有些诧异,这怎么扯到狗身上了?他摇了摇头。就见男孩儿有些失望,但最后还是说道:“那大哥哥你吹一下。” 娄乐歌吹了吹骨哨,但是没响,又鼓起嘴巴吹着,但是骨哨的几个出气孔只有气流,没有声音。 “坏的。”娄乐歌说。 小孩儿倔强的摇了摇头,示意娄乐歌再吹一下。娄乐歌吹了第三次,就看见那背篓里钻出来一只小狗,歪着脑袋,疑惑的看着他。 小男孩有些得意的说道:“这是低音哨,很多动物都能听得到,甚至有些魔兽也能听得到,但是我们听不到。去年我的狗在林子里走丢了,最后还是靠这种哨子的声音才找回来的呢。而且这声音,在一百里外都能听得见。” 娄乐歌又鼓起腮帮子吹了两下,那小狗不知道听到了什么,冲着他汪汪叫着,却被老头儿塞回了背篓。 老头儿觉得有些可惜,抽着烟,一脸惋惜的说道:“不过你没有养狗,也就没什么用了。” 小男孩瞪了老头儿一眼,有些埋怨他自己给自己拆台,将这好不容易上门的客人赶走了。 他说:“不养狗也没关系嘛,以后指不定会养些猫啊蛇啊魔兽啊什么的。” 小男孩的小动作被娄乐歌看在眼里,与斯蒂芬和戈离这两个混成人精的生意人打过交道之后,一个闪烁眼神,一次轻微挑眉,再细微的变化都会被娄乐歌察觉到,也不挑开个有些精灵古怪小家伙的小心思。要把东西放回去。 却不料肉球儿猛的从兜里钻了出来,从一身软软的肉探出两只手来,死死抱住那骨哨,大有一副天打雷劈也不放手的视死如归气势。 “这个是?”小男孩瞪圆了眼睛,见着肉球儿,觉得可爱,刚伸手去摸,就见到那肉呼呼的小家伙身上突然就长出几十根肉刺来,扎在指尖上,他一吃痛,连忙把手缩了回来,指尖冒出了小血珠。 背篓里突然传来了呜呜的声音,老头儿一看,那平日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狗竟然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仿佛见了让它特别恐惧的东西。老头儿皱着眉看着那团肉的小东西,脸上皱纹如越发明显深刻。 娄乐歌有些尴尬,试着将骨哨从肉球儿手里夺下来,但没想到这小家伙竟然像牛皮糖一样粘着骨哨,蹦哒两下后,顺着衣角钻到裤兜里去了。 娄乐歌无可奈何,只得笑道:“那我就买了吧。” 前一刻还因为以为卖不掉东西而失望难掩的男孩儿,这一刻雨过天晴,笑的阳光灿烂:“嗯嗯,本来要一个半金币的,但是大哥哥你也看见了,我们这里生意都被别人抢去了,卖一件少一件,总比空手而归好,这骨哨只要半一个金币。” 小男孩儿说完看了看老头儿,眨巴着眼睛。看着老头儿怒气冲冲的表情,娄乐歌知道这价格肯定是超出两人的期望了。不过他平时大手大脚惯了,也不会为了这一个金币讨价还价。于是厚着脸皮,从不远处优哉游哉瞎逛的戈离身上借来了五个金币,将两个金币塞在男孩儿手里:“一个是这骨哨的钱,另一算个是医药费。” 男孩儿仿佛过意不去,说什么也不肯收下:“什么医药费啊,就破了点皮,不碍事,我爬树上掏鸟蛋还被母鸟嘬的头破血流呢。” 娄乐歌愣了愣,小时候也没少干上树掏鸟蛋下河捉泥鳅的勾当,漫山遍野都是脚印,看来男孩子的童年大多如此。 看来这小家伙虽然爱财,但是还是很有原则的嘛,娄乐歌想了想,拿了一个做工精致的玲珑球,说买下了,小男孩这才勉强笑着将两个金币收下。 豆子和戈离还在树荫下转悠,不知道买了些什么东西,偶尔和摆摊的小老板争的面红耳赤,显然在讨价还价。 娄乐歌等着也是等着,闲来无事,和爷孙两扯皮来了,树老根多人老话多,老头儿对待这个出手就是两个金币的少年颇有好感,也觉得那只骨哨,再加上玲珑球,最多也就值一个半的金币,心中有些愧疚,但是也不好表现出来,于是对娄乐歌格外的热情。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一串串的出来。 男孩儿受不了爷爷的话唠,打过招呼之后,报出小狗,自个儿一边玩儿去了。那狗被男孩儿领着,不是地回过头来看一眼,水汪汪的眼睛里有些疑惑,但是更多的是畏惧。 常青树下滴雨不漏,干燥的喜人,老头儿扯开来就收不住,小到部落里鸡毛蒜皮小事,大到图腾传说,一个个故事跟着一个个烟圈儿从老头儿嘴里吐出来,颇有些味道。 相逢的时间总是很短暂,换了三四次烟叶儿的功夫,戈离和豆子两人笑呵呵走过来,背囊里塞的鼓鼓的,算是满载而归了。娄乐歌向老头儿道了别,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末了,再次进入林子里的时候,娄乐歌回过头,远远的就见到老头儿在朝他挥手,烟圈儿却看不见了。 天还在下着雨,娄乐歌披上了千向膜制成的雨衣,靴子上沾满了泥土,向后看了一眼那棵高大的常青树,喃喃道:“要是这林子里所有的树木都像那棵树一样,哪里还用穿这雨衣?” 走了大概小半天时间,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乌黑的积雨云几乎触手可及,让人觉得无比压抑。 带路的豆子突然停了下来,悄悄拔出了柴刀。 娄乐歌顺着豆子视线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 第八十二章 那些人 大雨滂沱,豆大雨滴打在树上,像千万只木槌敲击鼓面,发出窸窸窣窣的密集响声。.info[] 那人躺在泥草堆里,一双灰色眼睛诡异的凸起,像是要爆炸开来。他的脸色苍白的可怕,像是有人在上面刷了一层厚厚的石灰。 娄乐歌三个人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不约而同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人,确切的说是那具尸体,胸膛上开了一个巨大窟窿,心脏已经不见了,而肚子上也被什么东西撕破,带着血的筋肉将断未断,内脏被掏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一些残碎的内脏碎肉零散的散落在四周。 娄乐歌也杀过人,而且不止一次两次,但是看到这场景,也皱起了眉头,取出匕首上前蹲下,在将要腐烂的尸体上翻了翻。 豆子警惕的打量着四周,死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的人,或者活着的东西。 戈离扭过头,不想多看那尸体一眼,他拍了拍娄乐歌肩膀,问道:“你这是在干什么?还是快走吧。” 他感觉到娄乐歌站了起来,转过头去,却猛地一惊,胃一抽,猛地扭头,哇的一声呕吐了。 娄乐歌匕首上挑着一截肠子,说道:“是咬痕,而且破口面很不整齐,说明吃他的东西有尖牙,但是只吃了内脏,而四肢和头颅却完好无损,这就有些奇怪了,有什么东西只吃内脏的?” 娄乐歌看了看闷豆子,后者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显然也很疑惑。 娄乐歌又问戈离,这个在三人之中年龄最大的人慌忙后退了几步,直摆手:“我不知道,离我远点儿!” 娄乐歌说道:“一般的魔兽或者野兽,也不可能专吃内脏,至少我没有见过口味这么独特的东西,如果换做是我,一定先吃大腿上的肉,肥而不腻,而且嚼着有劲道。” 戈离吐的胃里直冒酸水,刚缓过劲来,听娄乐歌这么一说,又想吐了。 娄乐歌细细看着那小半截肠子,笑道:“这东西胃口很好,这肠子装着新鲜粪便呢,都被啃了大半了,我还没见过这么重口味的畜生呢。(..info)”娄乐歌感叹着,似乎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奇葩,连大便也吃。 豆子瞟了一眼闲情逸致的娄乐歌,心道你这也挺重口味的。 戈离哇的一下又吐了,强烈的呕吐让他弯下了腰,像一只烤熟的大虾,五脏六腑都在剧烈的抽搐,险些就喘不过气来。 豆子有些疑惑的看着娄乐歌,突然觉得这个少年有些让他看不透了,不过似乎从两人见面一来,就一直没有看透过。 娄乐歌擦拭干净匕首,收好,蹲下来,在戈离背上拍了两下:“别吐了,再吐连肠子都吐出来而来。”说完征询的看向豆子,这位算是这片森林的半个土著了,多少也应该了解一点。 豆子却摇着头,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我知道的不比你多。” 娄乐歌有些失望,但是本来就没有报太大的期望,这里应该算是无人区了,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奇怪。 他站起来,削了树枝,将尸体盖住,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他现在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娄乐歌对着尸体沉默了一会儿,眯着眼,像是葬礼上对死者表达默哀,他的手按在了黑色长刀上,喃喃自语:“卡西,对吧?卡西·布兰德,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呢,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我,不过没关系了,你已经死了,如果这个世上真有灵魂的话,希望你得到安宁。” 一串串雨滴从树上流下来,豆子只看到娄乐歌嘴里唠唠叨叨的,像是在对一个熟人说话。 卡西是娄乐歌进入遗址以来见到的第一个人,那时在湖边,靠他的提醒,娄乐歌斩杀了正在进阶的嗜血蛛,后来遇到了雷切尔一行人,在娄乐歌杀了豺狼首领之后,和这个小队伍分开了,而卡西留在了队伍里。 这个只有一级的家伙,自称魔兽百科全书,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在这险象环生的原始森林,显然要打不少折扣。 雨水滴在身上,虽然隔着千向膜和衣服,但是依然能让人感觉到寒冷,这雨水凉在身上,可有些东西,会冷入心里和灵魂。 娄乐歌对卡西谈不上朋友,甚至连熟人都算不上,来到这个世界,见多了生离死别人心险恶之后,娄乐歌的心越发的冷而静,他突然觉得需要一些东西来温暖甚至燃烧自己,要不然总有一天,从里到外,他会变成一坨冰块。 他想到了将他丢进深山老林里锤炼的老头子,想到了一心想要创出名堂的娜迦,想到了总是捧着一本书的祖尔克斯,想到了行事彪悍却内心善良的喀秋莎大婶,想到了那个把小羊羔当弟弟养的艾伦,想到了乌鸦岭拿着生锈铁剑的倔强老头子史密斯,想到了戴蒙那又呆又萌任人欺负的胖小子,这么多人,这么多面孔,像幻灯片一样在他眼前闪过。 他睁开眼睛,嘴角挂起了微笑。 不管这雨下的有多久,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 娄乐歌问道:“是不是鬼猴?” 豆子摇摇头:“如果是鬼猴,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堆白骨了。” 两人沉默了,等到戈离缓过神来,三人这才脚步沉重的离开。 十分钟后,尸体旁的草叶微微摇晃,齐腰深的草丛中探出来一只花斑豹,它警惕的看了看四周,觉得没有危险后,爬了出来,张开嘴咬住尸体的脚,将其拖入了草丛里。 雨依然在下,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卡西·布兰德这个人。 战斧山,兰迪将军府。 东方人形容宅子大,往往用的是几进几出这个词,但是建在战斧山下的这巨大建筑群,可就不好用这个词来形容了,因为它只有一扇门,要说一进一出,就和山脚下寻常人家几十平米的住宅一样了,难免闹笑话。 将军府龙盘虎踞在战斧山山脚,面积有山下小镇三分之一大,其中男女仆人就多至三百二十,再加上兰迪将军近卫营三百名甲士,和临时雇佣的壮丁仆人,林林总总算下来,少则也有八百人,管理这么多人,没少让老管家头疼。 西南一处凉亭下,留着花白胡须的老管家看着账本,眉头又拧在了一起,他下意识的摩挲着拇指,一旁负责审核这个月府上花费开销的中年人战战兢兢。尽管天气已经转凉,但是他手心手背都是汗水,自然不是热,是吓的。 月末报上来的账单和审核下来的有很大出入,他自然不敢有丝毫怠慢,这里面的细枝末节要不要深究,如何深究,都不是他能做的了主的。 他跟着老管家已经十一年,这位人老心不来的老家伙生气时总会摩挲着拇指,又因为他掌握着府上三百二十仆人的生杀大权,行事总是狠辣不留情面,仆人们私下里都叫他拇指魔头。 老管家终于放下了账本。一旁垂首而立的中年男子大气也不敢出。 老管家平静问道:“这事你怎么看?” 中年男子不敢不答:“账面上缺了一大块,遗址四周的防御工事是一个原因,但是府上偷腥的猫也不少。” 他不说了,这些偷腥的猫几乎都和兰迪将军沾亲带故,七大叔八大姑九大爷,不少人家中甚至还有在暮光营地掌握着实权的人物。哪怕将军大人给了他军令,他也不敢下狠手,一刀子连精带肉砍下去,痛快是痛快,后果就太过严重了,他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哪里能承受的起? 老管家又问:“治还是不治?” 中年男子只是低着头,不敢说话了,只觉得老管家的眼神像是刀子一样刮在他身上。 老管家沉默了,良久,叹了口气:“我已经向将军推荐你,但是你这样束手束脚,又让我怎么放心!” 中年男子一个激灵,险些就要跪倒下去。 老管家站起来,转过脸不去看这个自己一手带出来的管事,而是看向水池那垂钓的紫袍老人,“这件事,等那位先生走了再做。” 老人穿了件紫色袍子,鱼线垂在飘满水草的水面上,水上倒映出一枝青竹竿。老人身旁有一个竹编小方台,摆有精致一杯一壶,内有香茶。 有风起,池面波光粼粼。 闲情逸致的老人拿过茶杯,却发现杯中无茶,刚要伸手去倒茶,茶壶就被另一人抢了过去,一个中年男子笑呵呵倒了杯茶,没有倒满。 男子无事献殷勤,老人也不点破,任由清香茶水倒入杯中,看着并未倒满的杯子,笑道:“你这小子越来越圆滑了。” 男子笑呵呵说道:“先生讲过,茶倒七分满,留三分余地,我可不敢忘。” 老人没好气说道:“你不敢的事情多了,但是却样样都做了。” 男子也不辩解,只是厚着脸皮说道:“迫不得已,迫不得已。” “说吧,有什么事情?”老人也了解这家伙的无奈性子,都是成名已久的白银战将了,还改不过来,“就冲着你这好茶,我也不会藏着捏着。不过,”老人话锋一转,“要是你问我军队里的事情,就别想了,很多事情,不管对错,还是需要自己去琢磨的。” 有不经意路过的仆人,远远的见到畏惧多于尊敬的主人,也不敢多看一了速度,几乎是跑着离开。 中年男子,也就是兰迪将军,有些憋屈的说道:“人族大军压境,精灵族蠢蠢欲动,先生怎么能不管不顾呢?” 老人喝了口茶:“我老咯,还有很多老家伙都应该会渐渐退出舞台,把艾泽拉斯留给你们。” 兰迪将军被这个借口堵的心里发慌,千难万难终于打消了继续问询的念头,这老头子,他要是不想说,你用刀子也敲不开他的嘴。 “那问另一件事情吧,”兰迪说道,“有人闯进卡罗兰境,也就是神庙遗址了,这件事情怎么办?” “怎么办?等呗,”老人很不负责任的笑了,“老头子都等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在乎再多等几天。” 第八十三章 和气生财 这个世界很大,大到超过了想象的极限,哪怕曾经的洛丹伦王国图书馆里,大学者洛伦·维尔斯花费一生所著《艾泽拉斯地理志》,那套书用了一个独立房间来摆放,但是里面洋洋洒洒数百万字和数万张图,也仅仅只记录了艾泽拉斯的三分之一,而另外三分之二,对四大种族来说,依然是未知世界。 即使亡灵天灾攻陷了洛丹伦,将艾泽拉斯最繁华的城市一把火付之一炬,但是巫妖王仍然事前派人,将整座图籍一本不少的运走。不管对谁,知识都是能增强自身力量不可或缺的源泉,强大的亡灵也不例外。 但是这个世界有时候却又很小,因为某些巧合,又让某些注定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再次邂逅。比如精灵族的族长爱上的男子变成了恶魔;比如东部王国偏远山区小镇的一名侩子手处决了犯人,最后发现那人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比如娄乐歌在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再一次碰到那爷孙两。 老头儿佝偻的背上有一只背篓,两根麻绳挂在他纤细消瘦的肩膀上,勒出两条深深的印痕,也不知道是背篓的原因,还是因为老头儿的疲倦,背部弯曲出一个巨大弧度,如铁锅上的一只烤虾。 老头儿的背佝偻着,靠在一块青石上歇气,小男孩儿看着挡住去路三个青壮,笑呵呵的说着:“普辛大哥,你看东西还没有卖出去呢,实在没有钱孝敬三位了,要不先通融通融?等几天生意好,自然会连今天的份一起补上。” 小男孩不慌不忙的说着,面对凶神恶煞的三个人,不但没有躲在老头儿的背后,反而站了出来,显示出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勇气。 站在三人中间的那个粗壮汉子笑了笑,丝毫不掩饰戏谑神色,三人在这一带做拦路打劫的勾当也有些年头了,但是因为遗迹开启,附近部落许多人都来到常青树下做生意,来往人多了,油水足了,小日子过得越发舒坦起来。 但是不管哪个部落里的人,他们都是不会做的太过分,这种事情一旦闹大了,就不是抢几个金币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十多个部落,都很报团,一旦知道自己部落的人被抢了,部落几十几百的青壮都会站出来,那时候可就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了。 这三人常年混迹在这一带,抢过东西杀过人,在这个行当也算小有名声了。 普辛双手环抱在胸前,俯视着这个情理之中应该吓的屁滚尿流的小子,不说话,就这么微眯着眼看着他。 一旁贼头鼠脑的青年心里一个哆嗦,普辛是两人的老大,哪怕忽略掉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浑身彪炳气焰,单单这射着寒光的眼睛,寻常人根本不敢和他对视。 小男孩儿结巴着说道:“普辛大哥,这,我们是真没钱啊,这背篓里的东西也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要是能有拿的出手的东西,小弟早就双手奉上了,能结识普辛大哥,在这条路上,我们爷孙两也能够走得安全。” 普辛岿然不动,只是眼神变得更加凌厉了些,刀子一样刮在男孩儿身上。要是平常人说这些话,普辛肯定不会怎么为难,谋财不害命,这是他定下来的规矩,毕竟谁也不想因为几个金币被整个部落的人追杀。 但是这个小子表现出来的不符合他年龄的冷静和聪明,他说不出来由的厌恶。这小子表面服了软,甚至害怕的连说话也变得结巴,但是毕竟有年龄限制,演技实在不怎么好。 普辛没有说话,一旁贼眉鼠眼的精瘦男子说说道:“你小子,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老子亲眼见到那年轻人将两个金币塞到你手里的,这会儿还想要狡辩?” 小男孩儿眼神突然闪烁了一下,这一瞬的动作被普辛看在眼里,也证实了精瘦男子的话。做他们这种行当,雁过还拔两根毛呢,更甭说这荒山野岭路过孤苦无依的爷孙两了,蚊子再小也是肉呢。 普辛使了个眼色,精瘦男子会意,撸上袖子,露出两只竹竿一样的手臂,走过去就在小男孩儿身上搜了一番,可是上上下下摸了个遍,甚至连鞋子也脱了,仍然没有找到那两枚金币。 精瘦男子也不气馁,又走过去将老头儿背着的背篓扯下来,老头儿不松手,挨了两巴掌,被一脚踹翻在地,胸膛一起一伏,拉风箱一般喘气。 精瘦男子将东西倒在地上,挨着翻看,却愣是没有找到那两枚金币。 他有些气馁,要是连这小事也搞不定,少不了被普辛穿小鞋。于是气冲冲走过去,拎着老头儿的领口,恶狠狠道:“老东西,快说,把金币藏哪里了?” 老头儿扶着胸口,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一双满是皱纹的脸渐渐变得苍白,精瘦男子不由的就松了松了手,要是为了两枚金币就得罪一个部落,用膝盖想也知道不划算。 小男孩儿慌了,跑过来,一口咬在精瘦男子手上,挥舞着小拳头拼命砸在他身上,支支吾吾道:“你放开,快放开我爷爷!” 蛇打七寸,龙有逆鳞,小男孩儿再也没有之前镇定自若的模样,看来这七寸就是他的爷爷了。 精瘦男子手背吃痛,下意识的就松开了手,恼羞成怒,捏着小男孩儿的脖子将他举在半空,狞笑道:“小杂种,知道慌了?” 不远处,躲在树后的戈离说道:“不上去帮忙?我记得你在那爷孙两那里买了东西的。” “做买卖而已,又不熟,为什么要冒险搭救两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 娄乐歌小声说道,收起了骨哨,暗中却把右手按在了刀柄处,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 戈离突然露出惊讶的表情,向娄乐歌要了那只骨哨,放在眼前仔细观看了许久,最后喃喃说到:“这是好东西啊,这年头,能做低音骨哨的人凤毛麟角,而且做工这么精致,你看这骨纹,是不是和一般的骨头有些不一样?” “我又不是研究骨头的,哪里知道什么骨纹?”娄乐歌说道,注意力仍然一直在那个叫做普辛的壮汉身上。 不过戈离这自以为是的家伙,除了自己做的东西,很少有东西能得到他的夸奖。 娄乐歌见那边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转过头来问道:“这是牛骨头,有什么不一样?” “呵呵,”戈离冷笑道,“这种骨头,要是在一些古老的部落里,肯定会被人放到祭坛上,每天供奉祭拜。 闷豆子也被勾起了好奇心,问道:“这到底是什么骨头?” 戈离说了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龙骨。” 闷豆子不由倒吸了口凉气:“不,不可能吧?龙这玩意儿,不是早就灭绝了么?” 戈离笑道:“要是真灭绝了,那倒是好事。”说着也不理会豆子了,转过身看着娄乐歌,问道:“这骨哨恐怕没这么简单,按照材料和做工,至少也有四品,这种好东西,哪来的?” 娄乐歌望了望被提在半空中挣扎的小男孩儿和躺在地上喘气的老头儿。 戈离脱口而出:“不可能吧?” 小男孩儿挣扎了一会儿,被精瘦男子丢在地上,握着脖子直咳嗽。 “这些东西可以给你们,但是,咳咳,金币真的没有了。” 小男孩儿指着洒落在地上的那些东西,说着,被精瘦男子一脚踹在胸口:“你个狗娘养的,还骗老子,你这些破铜烂铁,能值几个铜板?也就只能骗骗那个毛都没干的小屁孩,要想骗老子,你还太嫩了!” “别废话了,”一旁的普辛放下手,说道,“不要浪费时间。” 精瘦男子丢掉男孩儿,又朝老头儿吐了口侬痰,又将地上散落的几件小玩意儿踩烂,这才稍微解气。 却没想到普辛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精瘦男子一时不明所以,愣了愣。 “荒山野岭的,这么多野兽,走丢两个人也很正常。”普辛提醒道,“处理好尸体。” 虽然精瘦男子不知道普辛为什么突然动了杀念,但是也并没有妨碍他手上的动作,扯出插在靴子里的匕首,走了过去:“小子,这事儿也怨不得我,你爷两早死早超生,路上也有个伴儿。” 说着眼中寒光一闪,挥着匕首就向男孩儿胸口捅去。 突然,一个白色的东西猛的撞在他手上,接着就是一阵钻心疼痛,他条件反射的丢掉了匕首,定眼一看,却是一只憨头憨脑的小狗咬在了自己手腕上,尖牙都嵌入了肉里! “你这畜生!” 他伸出另一只手,掰开小狗的嘴,然后捏着脑袋,猛的将它丢了出去。 小狗砸在树干上,然后掉下来,嘴角流着血,眼神凶恶地盯着精瘦男子,一个劲的叫着,却是再也站不起来了。 “娘的,老子是得罪了谁?倒了八辈子霉运了。”精瘦男子骂着,捡起匕首,再次向小男孩走去。 老头儿爬了过来,挡在孙子前面,却被精瘦男子一脚踹开,刚缓过气来,又被一脚踢的背过气了。 精瘦男子吐了口唾沫:“老东西你别急,马上就轮到你了。” 他眼角余光瞥见普辛愈发阴冷的眼神,不由的打了个寒颤,不再啰嗦,提着匕首就向男孩脖子上抹去。 寒光闪过。 匕首还在手中,手还悬在半空,是一个马上要挥砍的姿势,精瘦男子头上凭空出现一个窟窿,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向外涌。 娄乐歌从树后走出来,对着普辛拱了个手:“普辛大哥,打打杀杀多不好,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嘛。” 第八十四章 演戏 普辛微眯着眼,刚才那一道寒光,他背着身,因此没有发现,但是有人竟然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自己身后,在丛林里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他知道这种事情的可怕,森林里最危险的不是高头大个的猛兽,而是蛰伏在阴暗处窥视猎物的毒蛇。 但是自己竟然对对方没有丝毫察觉,这让普辛觉得背后一寒,要是那道寒光是射向自己的,他甚至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避开。 他用眼角余光看去,一株古树上插着一把匕首,刀身已经没入了树干,甚至连一部分刀柄也没了进去,足见力道之大。 娄乐歌见普辛戒备的看着自己,不说话了,背着手,逛市场一般悠闲自得的走过去,取下匕首,擦掉匕首上温热脑浆和鲜血,复又插入刀鞘,绑在小腿上,布条一圈一圈缠上去,绑的很认真。 直到这时,精瘦男子的尸体才轰然倒地,渐渐失去灵气的双眼看着树上繁茂枝叶,到死也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 普辛身旁那名方头方脑的男子愣了愣,显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为这样,他下意识的看向普辛,却见后者紧握着拳头,指关节发白。 “这位小哥是?”普辛强压下心中怒火,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道。 “哦,一个无名小卒而已,说出来普辛大哥你也不认识。”娄乐歌笑着,像是在对一个熟人说话,他这张笑脸,洋溢着青春活力和天真无邪,如果放在大街上,少不得博来少女倾心笑,但是偏偏是在这片危机重重的原始森林,而且还是刚杀了一个人的情况下,这笑容,就让人觉得瘆的慌。 “那你来这里是?”话刚一出口,普辛就后悔了,答案很明显,总不可能是吃饱了撑着出来游山玩水的吧,他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掉进了某种圈套里。 娄乐歌笑道:“刚好路过,看到豆子也在,就过来看看。”娄乐歌转过头,看了一眼男孩儿,冲他眨了眨眼,将豆子的称呼用上了。似乎是怕普辛不了解,又补充道:“地上躺着那小子就是豆子,我的远房亲戚,这些年没少给我找麻烦,要是有什么对不住普辛大哥的地方,小子先在这里替他陪个不是了。” 娄乐歌说着鞠了一躬,诚心诚意,丝毫看不出矫揉造作。说完,他又转过身,将老头儿扶起来,靠着青石块坐下,将散落在地上的破烂小玩意儿一件一件捡起来,重新放回到背篓里。 他给老头儿揉了会儿肩膀,话家常一般:“老爷子,你怎么就不听劝呢,都这把年纪了,还是闲不住,大老远跑来卖什么东西,这钱有这么好赚么?你看看,钱没赚着,还摔了一跤,亏了吧!” 说着又走过去提起男孩,放在老头儿旁边,还未等男孩说话,他就训开了:“你个臭小子,说过多少次了,让你别出来胡闹,你还不听,见别人拉屎屁股就痒痒,你以为金币这么好赚的?别人身强力壮,有经济头脑,但是你呢?小屁孩一个,脑子一发热,还要拖累老爷子跟着受罪。哎,你爸妈死得早,就这么一个爷爷,要是把他的老命也搭进去,到时候我也不理了,看你怎么办!” 娄乐歌碎碎念,爷孙两听的目瞪口呆,这才见过一面,现在就能这么投入的演戏,要是不知情的人,还非得被蒙在鼓里不可。 娄乐歌说到口渴了,解下水囊灌了一口,这才想起正主还在一旁呢,于是转过头,对普辛说道:“哎呀对不住啊,这爷孙两实在让人揪心的很,一时说的兴起,倒把普辛大哥给忘了。” 普辛嘴角抽了抽,演戏能演到这个份上,也难为他了。 他心中暗自衡量着,这凭空冒出来小子的实力,单看投掷匕首那一招,肯定不是一个好惹的主,但是到底有多厉害,普辛琢磨不透,思来想去,损失一个手下,远远不值得让自己冒险,只得见机行事。 拿定了主意,普辛翻脸比翻书还快,搓着手,笑呵呵道:“哪里的话,倒是没耽搁小哥办正事吧?” “哎,”娄乐歌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鸡毛蒜皮,哪里正事不正事的,让大哥见笑了。”这下连名字都省了,直接改叫大哥了。 两个人你来我往的说起来,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在街上偶遇,那称兄道弟的模样,就差拉到酒馆里喝几瓶了。 普辛拍了拍娄乐歌肩膀,“这也不早了,我还有事儿,咱们就先聊到这了吧,回头大哥请你喝酒。” 娄乐歌眼里写满了不舍,这场闹剧似乎就要这么仓促着结尾,两人说了大半天,对死去的精瘦男子,一个字都没有提及,不得不说是个莫大的讽刺。 普辛转身离开,娄乐歌看见一个东西从普辛身上掉下来,招呼着东西掉了,献殷勤般连忙跑上前,弯腰去捡东西。 普辛嘴角勾起一个微不可见的弧度,这是你自己找死!只见他猛地转身,袖口里滑出一根十多厘米长的钢针,被他紧握在手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向娄乐歌头颅,势必要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子扎个通透。 钢针碰到这小子的头发了,却没想到又是一道寒光闪过,一把黑色长刀横在娄乐歌头顶,硬生生将钢针挡了下来。 普辛暗道一声不妙,一击未中,警惕的向后一退,这般小心翼翼让他捡回一条命,那把黑色长刀在娄乐歌头顶划出一个圆,锋利的长刀划破普辛的衣服,并且在两条大腿上各割开一道血口。 普辛恶向胆边生,另一只袖口又滑出一只钢针,针尖呈现出妖异的绿色,显然有毒。可是钢针还未落入手中,一把柴刀就扎进了他的后脑勺,刀尖从眉心钻出来,鲜血顺着刀锋一滴一滴向下滴落。 雨依然在下,普辛的尸体倒在泥地上,溅起雨水,鲜血从破裂的脑骨间流出来,染红了大片青草,像是一朵妖艳的红花。 娄乐歌冲着树后的阴影竖起了大拇指,豆子提着另一人的脑袋走了出来。 这一切都发生电光火石之间,戈离张着嘴巴,似乎还未反应过来,两人也不理会这家伙,对丛林的生存法则,显然是豆子和娄乐歌更加心有灵犀。 娄乐歌坐到老头儿和男孩之间,男孩往旁边挪了挪屁股,显得有些生分。 老头儿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小哥,要不是你,我们,我们两恐怕就交代在这了。” 娄乐歌嘿嘿笑道:“你早就算计着我呢,要是我不出现,你这场戏能收场?” 听的云里雾里的豆子挠了挠脑袋,不说话了,但是又下意识的摩挲着柴刀,这老头儿和男孩,总让他不自在,但是具体什么地方有问题,他又说不清道不明。直觉告诉他,在精瘦男子面前毫无招架之力的爷孙两,似乎隐藏着什么东西。 老头儿皱着眉头问道:“小哥你这话我怎么越听越糊涂呢。” 娄乐歌将长刀收回刀鞘,横放在膝前,“老爷子你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是个直白人,不喜欢拐弯抹角,与其费这些心思,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能把肉烤的好吃点。” 男孩儿有些诧异的看了娄乐歌一眼,但是也只有一眼,便走到树旁,抱起了那憨头憨脑的小狗,一人一狗一边玩儿去了。 老头儿下意识摸了摸下巴,却没有摸到胡子:“哦,你说说,要怎么个直白法?” 娄乐歌取出那只骨哨,平淡道:“还是要我把事情都说个通透?一个能做出四品骨哨的人,实力能弱到哪去?即使退一万步,你没有什么实力,但是怎么会连保命的法宝都没有?你们这种大师级别的人物,对付两三个拦路打劫的小毛贼,还不跟玩儿一样?” 这话说出来,老头儿异样的看着娄乐歌,像是注视着一个宝贝,他想了想,有点像一块稀有的龙骨,虽然还未雕琢成形,但是已经有了独特的韵味儿。 娄乐歌被看的发毛,很不自然的站了起来,将长刀绑在背上,自顾自走了。戈离听的一惊一乍,想要上前去和老头儿搭话,却犹豫着,最后还是放弃了。 老头儿看了一眼戈离,这才恍然大悟,一拍脑门,自言自语道:“原来是有个地精啊,能认得出这骨哨,也就不奇怪了。看来是真老咯,竟然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老头儿看着三人渐行渐远的背影,站了起来,腰杆挺的笔直,像是一根标杆,随着腰杆这一挺,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提起来了,和之前判若两人。他音如洪钟,朗声道:“小子,你就不想知道我是谁,又为什么盯上了你?” 娄乐歌摆了摆手,也没回头,“你想说自然会说,要是不想,小子我也没这个本事逼你,而且,还是尊老爱幼一些才好。” “还是个古怪性子。”老头儿心里叹道,又喊道:“那你是不是把那只骨哨还了我再走?” 娄乐歌转过头,双肩微微抖动着,贱笑道:“那怎么行,我一个金币买来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骨哨,还是我帮老爷子你保管吧。” 老头儿愣了愣,这话意思他是听懂了,但是周瑜和黄盖是谁,他活了这么大的年纪,还真没听过。 男孩抱着小狗回来,对老头儿吃瘪,很是喜闻乐见:“这次失算了吧?碰上这么个厚脸皮,你的骨哨肯定要不回来咯。” 老头儿嘿嘿一笑,双手揣在袖子里。一把四品的哨子而已,他还真没放在眼里,只是对这个叫娄乐歌的小子,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第八十五章 鬼猴石像 多日阴雨终于停歇,积雨云散去,天开一线,阳光如瀑布倾泄而下,整片石群都沐浴在金色光幕之中。 娄乐歌抬头望着高达五六十米的巨大鬼猴石像,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一丝衔接的缝隙,这些石像显然是用一整块巨石雕刻而成的,放眼望去,满目都是巨大的鬼猴子,少说也有上千个。喜怒哀乐愁,每一座石像都有独一无二的表情。 阳光洒下来,整片石像群都铺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豆子感叹一声:“我的乖乖,这么多的石像,要用去多少石料啊?” 戈离伸手触摸身前一座眉开眼笑的鬼猴石像,丝丝清凉意传入掌心,他眉头拧在一起,说道:“应该在这里了,但是这些石像是怎么回事?” 娄乐歌摇了摇头,走了过去,取出乌金匕首,对着石像狠狠扎过去,叮的一声金属清鸣后,削铁如泥的乌金匕首出人意料的被弹开。以匕首撞击处为中心,石像表面出现一道道暗金色波纹,如水中投入了石头,一圈圈涟漪向四周荡漾开去,很快便消失殆尽。 豆子抬着头,失声喊出来:“快看,看头像!” 娄乐歌抬头看去,只见原本眉开眼笑的鬼猴变成了面目狰狞。 戈离连忙拉着两人后退一步,但是过了三四分钟,依然没有看到有任何异样,那座石像除了对三人怒目而视,并没有多余的动作。 娄乐歌抽出黑色长刀,插入地上,说道:“这东西,古怪的很啊。” 豆子对这片林子里的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试探着说道:“要不我们进去看看?在这里也没有头绪,闲着也是浪费时间。” 娄乐歌问道:“村长让你跟着我们来到底是干嘛来了?” 豆子突然沉默了,似乎这个问题让他很不自在,这个平时寡言少语的闷豆子望着高大的石像群,像陷入了某种沉思,良久,他叹了一声:“既然都到了这里,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info超多好看小说]其实卡其,也就是村长的儿子,他没有死。” 戈离这才想起这件事情,取出那只干瘪的异鬼的手,枯手掌心处那只眼睛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闭上了。他皱着眉头问道:“你当初说他死了,但是又没有死,到底是怎么回事?” 豆子低声说道:“他,变成了那东西。” 娄乐歌一惊:“异鬼?” 豆子点点头:“所以说他没死,但是又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村长让我找到他,要么将他带回去,要么将他杀死,”他顿了顿,几乎每个字都是从牙齿里挤出来:“彻底杀死!” 娄乐歌有些佩服豆子,如果自己的朋友某一天变成了异鬼,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痛下杀手,短暂的沉默后,他问道:“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变成那种东西?” “他吃了异鬼的肉。”话刚一出口,豆子像是被抽空了力气,软瘫瘫的靠在石像上,那石像像是感受到了他的悲痛,表情又在瞬间变成了极度的哀愁。 娄乐歌想到在溪畔见到的那只异鬼的模样,黑漆漆的尸气,腐烂的尸肉,也不知道一个人到底要被逼迫到怎样的绝境,才回狠下心吃那种东西。娄乐歌不再问这个问题,单是回忆这一幕,已经让豆子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娄乐歌转过身问道:“戈离,现在怎么办?” 戈离忧心忡忡的看着石像群,然后从牛皮背包里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盖子之后,娄乐歌看到一个拇指大小的金属球,于是说道:“也好,反正也找不到入口,我们三玩蛋珠也能打发点时间。” 戈离白了他一眼,拿起金属球,嘴里神神叨叨的念了几句,就见那小球儿伸出一对翅膀来,扑腾了两下,竟然飞了起来,绕着戈离飞了两圈后,迅速没入石像群中,几秒钟就不见了踪影。(..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感叹道:“尼玛高科技啊!” 戈离没有理会这话唠,干脆盘腿坐下来,开始整理东西。 乌云渐渐散开,太阳已经落向西边山头,余晖将残云烧成火红色。 娄乐歌合上魔动力学那本初级入门读物,揉了揉眼睛,这才发现那只金属小球东倒西歪的飞了回来,降落在戈离肩膀上,两片翅膀趿拉着,像是疲倦归巢的飞鸟。 戈离小心翼翼的将金属小球装进盒子里,抬头望向石像群,皱着眉头,然后摸出一张纸,在上面点点画画。娄乐歌有些急了,问道:“你这是在干嘛?总不会是在这时候来了雅兴,要写诗作画了吧?” “不对啊。”戈离喃喃自语,又换了一张纸,娄乐歌凑上前去,只见笔尖在纸上游走,发出沙沙的声音,不一会儿,一张七星芒魔法阵便跃然纸上。 娄乐歌对魔法阵之类的东西完全是个门外汉,当然看不懂戈离这家伙画的是什么,于是问道:“哪里不对了?” 戈离想也不想就答道:“这是一个内尔斯魔法阵,至少是以内尔斯魔法阵为原型的阵法,你看这魔法核,”戈离指了指魔法阵中心的一个骷髅头形状的图案,“这魔法核叫黑鬼,是黑暗魔法最常见的魔力源泉,这也就是内尔斯魔法阵为什么是一个黑暗系的魔法阵的原因。” 娄乐歌一知半解的问道:“这又有什么关系?” 戈离指了指图案上几个小圆圈,“而圆圈圆圈代表太阳。这是魔法阵的势,势在魔法阵中相当于某种渠道,而祈祷文可以借这个渠道向神灵祈祷。” 娄乐歌有些莫名其妙:“这又有什么关系?” “用你的脑袋想一想!”戈离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内尔斯魔法阵是黑暗系的,而太阳代表光明,两者水火不容,根本不可能存在于同一个魔法阵中,即使勉强把这两个元素凑在一起,魔法阵也会崩溃。” 娄乐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呢?” 戈离对这家伙已经快要绝望了,但是又很奇怪,以这种智商,竟然能看得懂魔动力学,要知道魔动力学可比魔法阵难了不知多少倍。 戈离耐着性子解释道:“这个魔法阵是根据这里的石像画的,每一个点代表一个石像的位置,讲所有的位置描绘下来,再根据特定的规律连起来,就构成了这个魔法阵。” 娄乐歌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戈离你可真是个天才,但是然后呢?” 戈离差点被气晕过去。 豆子接过话道:“然后,然后就有问题了,这个魔法阵不应该能运作,也就是这些石像不应该有变化,因为它们没有魔力源泉。” 戈离冲着豆子笑了笑,暗道终于有一个正常人了,继续解释道:“只要研究透这个魔法阵,我们就能找到入阵口,也就是这个失落神庙的入口。”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娄乐歌不依不饶的问道。 “这个,”戈离有些结巴了,“都是我的推测,现在也就只有这一条线索了。我们也不可能硬闯进去,这些石像少说也有一千座,要找到入口,谈何容易,而且只要走错了路,触发到机关,恐怕就连小命也得搭进去。” 戈离说着,埋头继续对付那个内尔斯魔法阵,娄乐歌闲着无事,问道:“需要我帮忙?” 戈离白了他一眼,不耐烦道:“你要真想帮忙,就把帐篷搭好,再弄点吃的,点上篝火,这些天每天淋雨,再不烤烤,人都要生锈了。” 娄乐歌说了句好嘞,就提着长刀钻进了林子,对娄乐歌的实力,戈离还是放心的,而豆子警惕的盯着四周,做起了护卫的角色,这个三个人的小团队,配合愈发默契了。 夕阳余晖尽褪,天色渐渐暗下来,繁星闪烁,天空如镶嵌着无数宝石的盘子。娄乐歌抬头望去,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清凉夜。 豆子往火堆里加了根木枝,被雨水浸润而尚未干透的树枝在烈火的烘烤下,发出噼噼啪啪的清脆响声,有火星被炸起,随着热气飘飘忽忽升上高空。 戈离草草吃了些东西,就一头扎进了帐篷,寻找入阵口去了,火堆旁只有娄乐歌和豆子两人,高大的背影被拉的老长。 豆子不爱说话,这个性格有些内向的汉子,盯着跳跃的篝火,神色严峻,远远的看一眼,还真不能确定是个活人。 娄乐歌也不在乎这沉默间的尴尬,自顾自吃着烤兔肉,鲜美的油脂从烤肉表面渗出来,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娄乐歌正拿着一只兔腿,就感觉到裤兜传来一阵动静,肉球儿钻了出来,更确切的说,是它的小鼻子率先钻了出来。 肉球儿在这几天的时间整整长了一圈,但是娄乐歌思索着,这些天都没怎么给它吃东西,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抱着黑甲蟒的魔核睡觉,他想来想去也想不通,这小家伙到底是怎么长的肉。 娄乐歌捏着它的鼻子,讲它提了出来,放到大腿上。这小家伙皱了皱只有两个小孔、陷下去的鼻子,眼巴巴的望着娄乐歌手里的兔腿,嘴角挂着一串亮晶晶的哈喇子,狗儿一样,伸出粉嫩粉嫩的舌头。 “一到饭点,你就知道出来了?”娄乐歌扯了扯那条嫩舌头,笑道。 肉球儿吱吱叫了两声,突然猛地弹起来,整个身体变成了一张饺子皮,而那只兔腿,成了馅儿,被他整个吞了下去。 本来还想把好东西留着最后慢慢享用呢,没想到做了他人嫁衣,娄乐歌看着撑的鼓鼓的肉球儿,哭笑不得。 第八十六章 入阵口 帐篷外很快就起了雾,整片石像群都被淡淡的雾气包裹着。(..info无弹窗广告) 娄乐歌看着在雾气中若隐若现的面孔,有些疑惑了,赶路这几天下着雨,也没有见到过起雾啊,而且现在才刚刚进入秋天,这个时节,不应该有雾才是。 帐篷里的光依然亮着,戈离撑着额头的影子被印在帐篷上,娄乐歌没有进去打扰他,就在外面靠着火堆,打起瞌睡来,准备先睡一觉再和豆子换班。 夜晚很安静,除了四周的虫鸣,便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不过娄乐歌知道,现在有数不清的夜行魔兽在这片林子里活动,但他也不是很担心,这一路上走过来,豆子已经取得了他的信任,至少作为猎人这一点,如果他再努力一点,也是很有可能赶上自己的。这样想着,娄乐歌有些自我陶醉,借着这雨过天晴的美妙夜色,很快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娄乐歌被摇醒了。 一只手捂在他的嘴上。 娄乐歌下意识拔出绑在小腿上的乌金匕首。 “嘘!是我,豆子!”豆子压低声音说道。 娄乐歌回过神来,这才将匕首缓缓插回刀鞘,篝火不知在什么时候灭了,帐篷那边也是漆黑一片。 “跟我来。”豆子摸黑爬上一株大树,娄乐歌虽然满心疑惑,但是依然跟在豆子身后,小心翼翼的爬上了树。 借着微弱的星光,娄乐歌看到一个黑影,猫着腰向这边走来,但是光线太暗,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只能大致判断出是个男子,而且走过来时悄无声息,像是游荡在森林里的一个幽魂。 那人隐藏在树荫里,只有走出来时才能勉强看见,显然是一个心细之人。他走了没多久,站在一棵树下,停了一会儿,像是有些疑惑,然后转身折了回去。 “豆子,”是戈离的声音,“那人走了没?” 娄乐歌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只见戈离躲在一旁的茂密草丛里,豆子嘘了一声,戈离不说话了,又把自己埋在齐腰深的草丛里。 过了十多分钟,那道黑影又回来了,看来这人只是在不远处躲着,要是娄乐歌以为他走了,冒然出去的话,肯定会被发现。那人四处望了望,很快就离开了。 直到这时,豆子才松了口气,娄乐歌碰到他的后背,发现汗水已经浸透了衣服。 两人下了树,戈离弯腰弓背从草丛里钻出来,头上还顶着一大堆青草,娄乐歌笑道:“你这是伪装么?” 戈离贼眉鼠眼的问道:“现在安全了?” 豆子点了点头,“但是暂时不能生火了。” 戈离有些疑惑的问道:“又不是要吃人的猛兽,我们干嘛要这么怕他?” 娄乐歌说道:“但是你也不能保证他就是好人,眼看着就要进入遗迹了,所有出现在这里的人都是竞争对手,甚至都是敌人,我们必须要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别人,其他人也是一样的。” 豆子正色道:“娄乐歌说得对,这不是过家家,而且那人明显是个探子,如果是两三个人的话,发现什么异常,一定会联合行动,而不是独来独往,他身后,恐怕至少也有六七个人,我们不能冒这个险。” 戈离低着头暗自思索着,现在的情况的确不像之前那样,大家可以相安无事。他抬起头,看着满天繁星,甚至觉得这片天空下,到处都是杀机。 娄乐歌让豆子和戈离去休息,自己爬上了树盯梢,果然,一个小时后,南边出现了五六个连成一串的微弱光点,而光点前进的方向,正是石像群。夜晚的森林危机四伏,要想赶路,必须要有光源,看不清道路是一个原因,踏入猛兽的地盘,特别是高阶魔兽的领地,这才是让所有人都畏惧的地方。(..info无弹窗广告) 天渐渐亮了,虽然整个后半夜都将神经绷的紧紧的,但是娄乐歌依然精力充沛。他叼着狗尾巴草,哼着歌,生了火,将昨天没吃完的野兔和一只倒霉的小野猪剥皮洗净,丢进了锅里,再找了些蘑菇,熬了一大锅鲜香肉汤,美美的吃了一顿。 收好东西之后,三个人钻出林子,再次来到了鬼猴石像群的边缘。 娄乐歌看着那些巨大石像,问道:“现在有没有办法?” 戈离有些迟疑,想了想才说道:“内尔斯魔法阵其实并不难,这个由石像群组成的魔法阵虽然改动不小,但是并不违背魔法阵基本构成法则,当然,我昨天给你说的那一点不包括在内。” 娄乐歌有些不耐烦道:“得得得,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了,能不能等进去了,再给我们讲课?” “恩,这个,”戈离咳了两声,“简单来说。” 娄乐歌摆了摆手,“说结果。” 戈离无奈道:“结果就是,考虑那个不符合常理的因素,我找到了两个入阵口。” 豆子皱着眉头问道:“那我们去哪一个?” 戈离试探着问道:“要不我们分开,你和娄乐歌分别去一个?” 豆子问道:“那你呢?” 戈离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嘛,我在外面等你们。” 娄乐歌白了他一眼,“你这是拿我们当枪使啊?”说着摇了摇头,“我们现在不能分开,三个人在一起还能相互照应,一旦分开走,遇到危险,便很有可能就挂掉。” 豆子再一次问道:“那我们去哪一个?” “听天由命咯,”娄乐歌很不负责的掏出一枚金币,“正面朝上就去最近的入口,反面就去另一个。”说完拇指一弹,金币被高高抛入空中,极速旋转着,金光闪过,啪的落在手里,是正面。 “最近的,”戈离喃喃道,“怎么感觉这么不靠谱呢。” 三人从南边一个头上长角的鬼猴石像旁走了进去,娄乐歌走在最前面,黑色长刀已经拔了出来,豆子断后,两人将实力最弱的戈离护在中间。 娄乐歌拿着戈离画的魔法阵图纸,上面标记了行进路线。 尽管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但是石像群里的雾气依然迟迟不肯散去,雾虽然不大,但是视线只能看清在七八十米的距离。 四周很安静,娄乐歌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下意识地放慢了速度,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在将要到达标记的终点时,娄乐歌突然停下了脚步,戈离正战战兢兢的看着四周,一个不注意,冷不丁的撞在娄乐歌屁股上,被吓了一条,扯开嗓门嚷道:“到了?这么快就到了吗?赶快过去,我再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一分钟了!” 豆子察觉到了异样,一把捂住了戈离的嘴。定眼看过去,只见前面大概九十米的距离处,站着十来个人,但是因为站的太远,又有雾气的干扰,看的并不是很真切。 豆子望着娄乐歌,他猛然发现,凡是遇到情况时,总是会情不自禁的看向这位年轻的出奇的少年,他身上似乎有某种力量,能让人去信任。 娄乐歌转过身,压低了声音说道:“豆子,你保护好戈离,我过去探探,要是遇到什么意外,你们不要管我,顺着原路返回。” 说着将长刀插回刀鞘,猫着腰,贴着石像往那些人的方向探去。 豆子和戈离躲在一块巨石后面,豆子探出脑袋,警惕的盯着那十来个人。 娄乐歌蹑手蹑脚走到了一块巨石后,探出脑袋,一个照面又迅速的退了回来。回忆着眼睛看到的短暂画面,娄乐歌数了数,刚好十个人,都佩戴着武器,有刀有剑,也有魔法杖。那些人面朝着一座石像,围成一个半圆,兵器都对着圆心处的石像,好像在防御着什么。 但是依然没有听到声音,按理说,十个人在一起,不可能一句话也不说。娄乐歌越看越觉得诡异,整整半分钟,那十个人都站着,一动也不动,像是雕刻的石像一般。 就在这时,肉球儿突然从裤兜里钻了出来,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蹦跳着就往那十人身后跑去。 娄乐歌暗道不妙,暗骂了一声,不过踪迹已经被发现,那无形的压力也随之消散。娄乐歌如释重负,深吸了口气,反手握住了长刀刀柄,双脚蹬地,身如长虹掠过,直奔那十人身后。不管怎么样,只要能抓到一个当人质,就不会太过被动,能活着走到这里的人,他可不相信会有普辛那些小毛贼那般好对付。 肉球儿已经冲到了最外围的那人身后,兴奋的唧唧叫着,顺着那人衣服,直接爬到了头顶,然后向上一跃,皮球一样高高弹起,三两下就落在了最前面那人身上。 娄乐歌猛地扑了上去,右脚踏地,踩出一个坑,硬生生止住了上前冲势。下一刻,他的长刀已经抵在了最后那人的脖子上,只要稍微用力一拉,这个人的脑袋就会掉下来。 娄乐歌的心脏咚咚咚的跳动着,他拉着那人向后退了两步,和人群拉开距离。但是片刻后,他发现这个举动完全是多余的。 所有人都像石像一般呆立不动。 娄乐歌这才感觉到异样,被挟持的人,浑身冰冷!他摸了摸那人的脖子处,竟感觉不到脉搏跳动。 所有人都死了。 肉球儿钻进最前面那人的背囊里,片刻就钻了出来,嘴里叼着一只牛眼珠大小的乳白色魔核,哽咽几下就吞进了肚子里。 下一刻,九个人毫无征兆的瘫倒在地上。 第八十七章 入阵 “这些尸体都还很新鲜,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一天,很有可能是昨天晚上的那批人。.info[]”豆子将最前面的那具尸体翻过来,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皱着眉头说道:“而且每一具尸体上都没有发现伤痕,这里也没有打斗的痕迹。” “那是什么原因?让活生生的十几个人全部站着死去?”戈离有些不解的问道。 “而且还是在同一个时间。”娄乐歌补充道,看着戈离满脸疑惑,他解释道:“你想想啊,要是有人发现了不对劲,其他人肯定会有所防范,那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豆子试探着问道:“会不会是中毒?” “集体中毒吗?”娄乐歌摇了摇头,“能有什么毒能将这么多人瞬间毒死,而且,我没有发现任何中毒的迹象。” 戈离小心翼翼的说道:“我们还是先离开吧,既然这些人都死在这里了,那这里肯定就不是正确的入阵口,而且,我感觉这地方阴森森的。”他说着,望了望四周,时间越来越接近中午了,太阳升入中天,但是透过雾气,只能看到一个隐约的光球轮廓。 娄乐歌眉头拧在了一起,“我也感觉有些冷了,早上都没这么冷的啊。”娄乐歌看了看手臂,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夏天才过去,温度不至于会这么低。他看向豆子,后者点点头。 娄乐歌四下望了望,发现哪里不对劲了,除了雾气和温度,还有什么地方,和之前不一样了。他靠在鬼猴石像的脚下想着,立马打了个寒战,猛地抬起头,扫视一圈,“是石像!”娄乐歌大吼一声,“娘的,这些鬼猴子的表情都变成一样的了!” 豆子和戈离听到这话,迅速抬头望去,只见五六十米高的鬼猴子都低着头直勾勾看着他们,赤红的双眼中满竟然显露出一丝怜悯,而交叉的两颗大龅牙之间正流出淡淡的白色雾气。 “果然是这些畜生在作怪!”娄乐歌暗骂一声,喊道,“都别愣着了,赶紧离开这地方,出去再说!” 娄乐歌说着,拔腿就跑,但是他突然愣住了,因为他使不出丝毫力气,甚至就连动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仿佛全身每一条肌肉都疲倦不堪。[..info超多好看小说] 豆子和戈离也同样僵直在原地。豆子颤抖着说道:“这,这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娄乐歌说道:“或许真的是中毒了,戈离,你有什么办法?” 并没有听到戈离的回答,娄乐歌在最前面,背对着两人,甚至不能看到戈离的表情。娄乐歌有些慌了,四周的温度越来越低,这样下去,他们三个人很快就会变成三具尸体。 他不由自主的打着冷颤,上牙和下牙打架,清脆作响。 雾气越来越浓,也越来越冷,整片石像群被冷雾笼罩着,几米开外就看不清了。 “完了。”豆子叹了一声,“没想到都到这里了,却要无功而返。” “什么无功而返,”娄乐歌苦笑道,“能活着就谢天谢地了。戈离,你怎么不说话?不会是吓傻了吧?” “你才傻了。”戈离冷不丁的说道,“你有没有闻到这雾气里有一股清香?” 娄乐歌没好气道:“还清香?我就是给我一盘香喷喷的烤肉我也没兴趣,不过,”他转念一想,“要是真有烤肉,说不定还能恢复一点力气。” 戈离直接忽略掉娄乐歌的话,“要是我猜的没错,这些气体里应该混合了黑甲蟒之类的毒汁,黑甲蟒遇到太难缠的对手时,往往会向对方体内注入这种毒汁,同等级甚至高等级的魔兽中毒后,会浑身瘫软,使不出力气。而这种毒液药效很大,我曾经做过实验,只用了一滴,就让一只两千斤的雷霆蜥蜴趴下了。” 娄乐歌打断了这家伙的夸夸其谈,“你再不想办法,趴下的就是我们了!” “办法倒是有,我的背包里有一瓶解毒药水,应该有用。”戈离说道,“可是,别说拿解毒药水了,我现在连指头也不能动一下。” “唧唧” 娄乐歌感到裤兜里动了动,肉球儿胖乎乎的身体探了出来,两只小眼睛盯着娄乐歌,瑟瑟发抖,看来这小家伙也被冷到了。 “肉球儿!”娄乐歌一喜,连忙喊道,“去把戈离包里的解毒药水翻出来。” 戈离有些好笑,但是在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刻,他又笑不出来。肉球儿这个小东西,应该是没有被记录过的低阶魔兽,甚至很有可能连品阶都算不上,怎么可能听得懂话? 娄乐歌见肉球儿不动弹,急忙说道:“一块烤肉!” 肉球儿小眼睛转悠着,张大嘴,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 “十块烤肉,再加一枚魔核!”娄乐歌一咬牙,有些肉痛的说道。 戈离和豆子同时一愣,都到了这份上了,这两家伙,还在讨价还价! 肉球儿似乎有些心动了,伸出小爪子,好像是在数着十块烤肉到底有多少,不过他的爪子显然不够了,小东西晃了晃脑袋,像是要摆脱某些麻烦的东西。大约过了五六秒,它嘴角扬起,露出两排尖尖的小牙,扬起脑袋,顺着衣服爬到娄乐歌的肩膀上。 四周的温度在不断的下降,这会儿恐怕水都会结冰了。也不知是兴奋还是被冷的,娄乐歌带着颤音问道:“戈离,装着解毒药水的瓶子是什么样子的?” 戈离有些疑惑的看着娄乐歌,肉球儿趴在他肩膀上,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块破布,裹着在身上,冷的鼻涕泡都出来了,小东西瞪大了小眼睛,直勾勾盯着他。 “方形的,药水是紫色的,很容易就找到了。”戈离说道,到了现在,他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虽然他打心里根本就不相信这肉球儿能听得懂。 可是下一秒,戈离就目瞪口呆了。 只见那肉呼呼的小家伙从娄乐歌肩膀上跳了下来,在地上滚了两圈,又顺着戈离的衣服,爬进了背包,大约过了一分钟,肉球儿钻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枚魔核。戈离一看,竟然是驱动百足虫那枚豺狼首领的魔核。 小家伙当着戈离的面,就一口把魔核吞了下去,打了个嗝,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 戈离叹了口气,那最后一丝侥幸也彻底消失了。 “怎么样?东西拿出来了没?”娄乐歌问道。 戈离无奈的说道:“这小东西把我的魔核吃了,但是没有。”话还未说完,戈离就看见肉球儿拖着一只方形的蓝色水晶瓶子。 它旋开瓶塞,闻了闻,然后抱着瓶子往嘴里灌了一口!然后猛地摇晃脑袋,显然,那东西的味道并不怎么好。 “那个,”戈离说道,“肉球儿,能给我喝一点吗?” 肉球儿抬起小脑袋看着戈离,小眼睛转了转,然后抱着水晶瓶子猛地就跳到了戈离肩膀上,一脸嫌弃的将瓶口塞进了戈离的嘴。 皓日当空。 死里逃生的三个人围着火堆,过了半个小时才暖和过来,回想起之前那一幕,仍然心有余悸。 戈离紧紧裹着衣服,往火堆处靠了靠,看了看在火堆旁熟睡的肉球儿,问道:“这小东西为什么对毒气没有反应?” 娄乐歌耸了耸肩,“我也不清楚。”他拿出黑甲蟒的魔核,“不过这小家伙一直抱着这魔核,会不会和这个有关系?” 戈离接过了魔核,端详着,皱着眉头说道:“已经没有魔力和生命气息了。” 娄乐歌诧异了,这些天光顾着赶路了,也没有注意到魔核的变化,“难道是被这家伙给吸收了?” 戈离点点头,幽怨的看着肉球儿:“恐怕是这样,不过这小家伙现在的胃口恐怕更好了,不用吸收,直接开吃了。那枚豺狼首领的魔核就是被它直接吞到肚子里的,你看它现在胀鼓鼓的,恐怕还在消化呢。” “有什么东西会吃魔核?” “没有,”戈离顿了顿,“至少我不知道。” 肉球儿不知梦见了什么好吃的,嘴角挂着一串亮晶晶的哈喇子,鼻涕泡随着呼吸一大一小变化着。 魔核这东西,拥有独特的印记和特质,人们对魔核的研究最广泛,也最深入,但是从来没有听过有什么魔兽能直接吞噬魔核的,戈离虽然很疑惑,但是现在显然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问道:“什么时候再去?” 娄乐歌想了想,“今天吧,等体力恢复了就去,这件事情不能拖下去,等的越久危险越大。” 豆子不说话,算是同意了。 半个小时后,三个人再次进入了鬼猴石像群,这一次没有遇到什么意外,等到了入口,伴随着轰隆隆的响声,一只巨大的鬼猴从地下升了起来。四周数十座鬼猴的石像,像是活过来了一般,低着头,像是在对那只鬼猴行礼。 鬼猴缓缓张开大嘴,黑洞洞的嘴里突然扬起恐怖的旋风,毫无防备的三人瞬间就被卷了进去。 于此同时,一个老头儿走了过来,烟斗在巨大鬼猴石像的脑袋上敲了敲,鬼猴缓缓闭上了嘴。 老头儿重新塞上烟叶儿,啪嗒啪嗒抽着,很享受的模样,一个个的烟圈儿从他嘴里吐出来,融到雾里,石像群里的雾气又浓上了几分。 一旁的男孩爬上鬼猴的脑袋,坐下,摇晃着双腿,憨头憨脑的小狗汪汪叫了两声,钻进男孩的怀里,蜷缩着,睡着了。 男孩咧嘴一笑,看着天,说道:“老头,都进去快一百人了,还要开门吗?” 老头儿抽了口烟,笑呵呵道:“人多才热闹嘛,这儿沉寂了一千年,烟叶儿都淡出鸟来了,热热闹闹多好,喜庆!诶,你别瞪我,不管这些小子在里面捣腾出什么花样来,谁也翻不了天!” 第八十八章 拓荒者 夜色铁一般坚硬。 失落神庙的巨大黑影矗立在大道尽头,哥特式尖顶直刺夜空,像是巨大的铁甲骑士竖起密集如林的骑枪。 三天之前,一个白衣白战靴的少年站在大道中轴线上,身形如手中银枪笔直挺拔,刀削斧刻的下巴微微抬起,棱角分明,如野兽般的眼神中却有一股淡然的忧愁。他有精灵族的俊美相貌,有兽人的挺拔身躯,也有人族深邃的眼神和飘逸的长发。他被誉为卡罗兰家族的天才,也被人称为神的弃子。 远远地,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走了过来,黑色披风也遮挡不住让男人血脉喷张的曼妙身材,偶尔从黑色帽檐下露出的光洁额头,即使只是看一眼,也会让人惊叹造物主的神奇。 在这座拥有上万年古老历史的神庙前,男子抱着枪站了一夜,女子也站了一夜,来自两个家族中的天之骄子,就这么沉默着,直到凌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中轴大道上。 白衣男子拾级而上,缓缓走向那扇巨大的青铜门,来自血脉的力量突然如决堤的洪水,在他体内掀起惊涛骇浪,而每一根神经,每一丝肌肉,每一个细胞,都在这力量的冲撞下,不停的向大脑发出疼痛的信号。 无边的疼痛瞬间将他淹没。 就在他失去知觉的前一刻,他伸出了手,轻轻按在青铜巨门上。 三万六千六百道细小血柱喷涌而出,白衣变红衣,银枪碎裂成无数齑粉,如雪花般洒下。 有风起,浓厚乌云碾压而至,在神庙上空形成一个巨大漩涡,四周温度骤降,酷暑变寒冬。 天空再也见不到丝毫阳光。 “何苦。” 女子朱唇轻启,音如天籁。 三天之后,神庙的大门依然紧闭着,而在大门之前,已经聚集了数百人。 天空黑云低垂,大雪纷飞。 刚刚经过夏天的酷暑,转眼间就要面对飘飞的大雪和凛冽的寒风,经过了短暂的休整后,巨大的温差带来的不适消失了,在穿过那片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并且从鬼猴石阵进来之后,在卡罗兰界第一战力拓荒者?汉弗莱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加入到对方圆十公里内魔兽的清扫工作中,之后便在神庙的中轴大道上扎起了帐篷。 卡罗兰界很大,经过无数年的时间,这个和艾泽拉斯世界相互隔离的地方,渐渐演化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里没有军队,没有四大种族的种族战争,甚至连大规模的纷争也很少出现。 和烽火连天战争不断的艾泽拉斯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但是不管在哪里,强者为尊的准则永远不会改变。 能容纳二十匹马并驾的宽阔大道上,驻扎着数十个大小不一的帐篷,粗略一眼看去,很像一个小型的军营。 而在正中央的帐篷最为巨大,不知用去多少上等犀牛皮缝制的篷布,被巨大的木架作为骨架支撑着,帐篷里面有五十多平米的巨大空间,堆积如山的食物和许多制作优良的兵器,会让外面任何人眼红,但是不管是谁,也只能眼红而已。 因为这个帐篷属于拓荒者?汉弗莱--这个在卡罗兰界只手遮天的人物。 以中央的巨大帐篷为中心,一圈圈帐篷向外衍射开来,越靠外的人,实力越弱,一旦遇到高等级的魔兽袭击,也是他们首当其冲。但是没有谁会担忧这个问题,因为一旦到了那个时候,汉弗莱肯定会冲在最前面。 娄乐歌打了个喷嚏,一长串晶莹剔透的鼻涕从鼻孔里喷出来,坐在一旁靠着火堆的肉球儿一脸厌恶的挪了挪屁股,看那样子,像是遇到了种族敌人,恨不得马上划清界线。.info[] 娄乐歌一把将肉球儿拽了过来,指着它的小鼻子:“你这小东西,才吃了我的那份口粮,这就嫌弃主人了?你知道找这么点吃的有多不容易?这方圆十几公里的魔兽都被清理了,连只耗子都找不到,老子低声下气好不容易才要回来这么点吃的,就有一半填进了你的肚子里。别人都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倒好,丫的吃饱了拍拍屁股就嫌弃我了,养你这白眼狼,还不如养条狗呢。” 被娄乐歌喷了一身口水,肉球儿似乎觉得理亏,瘪着嘴,两只眼睛水汪汪的,像个犯错的孩子,要请求原谅一般。 虽然这小东西饭量很大,但是也只是相对于它的个头来说,而且它在关键时刻救了三人一命,豆子和戈离两人也宠着溺着,任由它敞开了肚子吃。 娄乐歌只是开了个玩笑,看着这小家伙委屈的样子,还真生出了恻隐之心,招了招手,让肉球儿钻到了自己怀里。 小东西往娄乐歌衣服下蹭了蹭,贴着他暖和的身子,又把两只小爪子埋到脖子下,咧着嘴笑着,看着满天飘飞的鹅毛大雪,突然打了个喷嚏,把鼻涕泡喷出来了。 娄乐歌找了块破布裹到肉球儿身上,火光摇曳中,小东西打着呼噜睡着了。 这有些温馨的画面,只是营地边缘的一个小场景,当然不会有任何人放在眼里或者心上。 数十个堆篝火被点燃,雪花纷飞,七八个壮汉走出了营地中央的巨大帐篷,手里都抱着食物,按照汉弗莱的吩咐,将这些在此刻珍贵无比的食物分发到在场每个人手上。 哈伦笑呵呵接过一只鹿腿,对那人表示感谢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小帐篷里,生火剥皮切肉下锅,很快,整个简陋的小帐篷就飘满了肉香。 这个正值壮年的男子掀开帘子,将娄乐歌、豆子和戈离三个人叫了进来,四个人围着火堆,喝着热腾腾的肉汤,将冷风和大雪都挡在了外面。 兽人尚武,但是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客。朋友来了有好酒好肉,敌人来了有猎刀,这句话,来形容兽人,再合适不过。 哈伦对这三个小伙子很有好感,尤其是豆子,这个和自己村庄仅仅只隔了一座大山的小子,那略微饶舌的口音,听着就让他觉得亲切。 娄乐歌是个自来熟,小半天时间,就和哈伦打成了一片,喝着鲜美的肉汤问道:“大叔,你觉得我们什么才能进去?” 哈伦抹了把沾在乱糟糟胡子上的肉汤,“这可说不准啊,汉弗莱都没办法预料到的事情,你让我这么一个比上不足比下依然不足的猎人说出个门门道道来,这不是难为我嘛。” 哈伦看到了娄乐歌眼中一闪而逝的急切,安慰道:“这事情急不来的,虽然传说神庙每隔一千年开启一次,但谁也不知道确切的日期,只能从以往零零散散的记录中推测出个大概来。而且,不管是你要找的那个祖尔克斯还是狄安娜,也不一定能进入到遗址里面。” 娄乐歌笑着摇了摇头,祖尔克斯不可能这一辈子都呆在这个和外界隔绝的地方,他还背负着暗影家族的命运,还背负这他大哥的期望,从这两点上,娄乐歌相信,祖尔克斯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到这里,因为这里,是他唯一的机会。而狄安娜,那个曾经拖着一只异鬼的腿在溪水中跳跃的精灵,那个内心住着女巫的小萝莉,也不可能在这个地方止步不前。 帐篷外的风呼呼的刮着,简陋的帐篷发出吱吱的响声,寒风从破洞中灌进来,吹着火舌乱舞。 哈伦知道娄乐歌不是卡罗兰界的人,而且传闻只有英雄才能进入卡罗兰界,他上下打量着娄乐歌,有些不太确定这个认识才不到一天的小家伙,和汉弗莱一样流着英雄的血脉。 “大人昨天派出去了十几个人,在离这里十公里处巡逻,或许你要找的人就在里面。”哈伦说道,“不出意外,今天就会有另一对的人去换岗,你可以在这里等着,也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去。” 娄乐歌想了想说道:“我还是自己走一趟吧。” 哈伦点了点头,“巡逻小队的人都是由大人亲自任命的,我需要把你的情况向他汇报一下,至于大人会不会同意,我就不能保证了。” 哈伦在说到大人两个字时,全身竟然都在不经意间轻轻的颤抖了一下,娄乐歌疑惑的看了戈离一眼,后者对他笑了笑,便埋头对付肉汤去了。 吃饱喝足后,娄乐歌走出了帐篷,对戈离问道:“大叔口中所说的大人是谁?” 戈离指了指营地中央的巨大帐篷:“在卡罗兰界,有一个公认的战力第一,名字叫拓荒者?汉弗莱,我们习惯性的叫他大人。” 娄乐歌疑惑道:“怎么以前没有听你们说过这个人?” 戈离苦笑道:“说了又能怎么样?这种站在卡罗兰顶端的存在,我们这种小角色,丝毫都没有见他的觉悟。” 娄乐歌问道:“他很厉害?” 戈离抬起头,看着雪花之中一只艰难飞行的灰蛾,“看见那只蛾子了吗?估计在大人眼中,我们和那只灰蛾没什么区别。神庙开启这种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大事,但对大人来说,应该和小孩过家家没什么两样,让我诧异的是大人竟然会亲自来到这里。” 第八十九章 后浪推前浪 一个看着四五十岁的中年汉子半蹲着,正用一块锋利的匕首剔牙。脑袋上顶着一篷乱糟糟的暗金色卷发,漫天飞舞的雪花飘落发间,没过多久,金色头发上便铺上了薄薄的一层白色。 汉子裹了裹破旧皮衣,这身衣服也不知是用熊皮还是狼皮缝制而成,连接处露出乱七八糟的线头,显然当初那个兽人裁缝手艺不怎么好。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有钱,谁愿意找粗手粗脚的兽人做这种针线活儿? 这衣服也不知有多久没有洗过了,被汉子这么一裹,直接喷出一股臭味儿,不过好在汉子每天都闻着这股味道,也早就习惯了。 汉子身旁有一个黑袍老头儿,脸被烧伤的严重,看着很是吓。 黑袍老头儿微微抬头,望了望纷飞的大雪,问道:“还能活多久?” 汉子从牙缝中剔出一条肉丝,放回嘴里细细咀嚼,笑道:“没这么快死。” 黑袍老头儿望着神庙说道:“这神庙的青铜之门一旦开启,就会对你,对这里所有人,甚至对卡罗兰界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到了那时,艾泽拉斯三千界又会多上一界。而你们,将会被撕开上万年的伪装,彻底暴露在所有人面。你不怕?” 汉子站起来,拍了拍屁股:“怕他个球,要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把主意打到我们头上,乱剑砍了便是!我就在想了,难不成外面的人都像你这样畏畏缩缩的?难怪兽族会被欺负的这么惨。” 两人在这之前只见过一次面,老人将外面的情况简单的给汉子介绍了一下,汉子变能从中推断出很多不为寻常人道的东西,不过这一次,黑袍老头儿摇了摇头:“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两百年前,有人闲来无事弄了一个英雄榜,将艾泽拉斯所有英雄按照实力进行排名,一直流传到现在。虽然我对几个排名还有些不同的看法,但即使你是卡罗兰界的第一战力,最多也只能挤进前五十。” 老头儿转过身,想从汉子眼中找到一点预料中的神色,但是他失望了,汉子的眼神依然如深山湖水般平静,甚至带着一点呆滞。 面对黑袍老头儿的凝视,汉子笑呵呵道:“说吧,又是破坏卡罗兰界封印大阵,又是给我敲警钟,你想得到什么?据我所知,暗影猎手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被一语道破身份的黑袍老头儿眼中闪过一抹寒光,但是很快就消散无踪。他抬起头,看向天空,声音嘶哑:“只求你未来十年,守护一个人的周全。” 汉子眼睛微眯:“这是让我去当保镖啊?这人什么来头?” 黑袍老头儿说道:“祖尔克斯,继承了暗影猎手血脉的最后一人。” 汉子犹豫了一下,老人用言语打消了他的顾虑,“只需要尽力而为,真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用你拼命,而且他也没有这么多仇人。”说完弹了弹飘落在肩膀上的雪花,离开了。 黑袍老头儿消瘦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风雪中,汉子很没形象的用小指挖了挖鼻屎。 身后走来一名浓妆艳抹的女子,伸出粉嫩香舌舔了舔猩红嘴唇:“真是个有意思的老头子。” 汉子忙不迭说道:“你可别打他的主意,暗影猎手这些人可不是好惹的,即使我们两人联手,也不一定能将他留下。到时候抓不到狐狸还惹来一身骚,这种亏本的买卖,我可不干。” 浓妆艳抹女子捋顺耳鬓碎发,妩媚一笑:“在卡罗兰界还有你拓荒者?汉弗莱怕的人?” 汉子双手揣进袖口,蹲着细看脚下从雪中冒出来的一截青嫩草尖,活脱脱一个乡村老农,他丝毫不顾忌这个妩媚女子作何感想,说道:“人外有人,在卡罗兰我能说的上话,也只是因为卡罗兰界被大阵封闭,可是你想过没有?一旦守护大阵被打破,有数不清的凶神恶煞等着吃肉呢,我这个土包子,能不能把自己这一亩三分地守好都成问题,也不指望能掀起几朵浪花了。” 女子捂着嘴笑道:“你刚才对那老头儿可不是这么说的。” 汉子说道:“他是外人,我没必要全说实话,而你,作为盟友,我觉得吧。该坦诚相待的地方就没必要掩饰。而且你在一旁偷听,那老头应该发现了,至于为什么没有猜穿,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在卡罗兰界不显山不露水的女子,自认为在隐身术方面无人能及,但没想到会在被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儿猜穿,有些意外的看了看老人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道:“这个,应该是不屑吧。” 营地走出来一个背着长刀的少年,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哼着古怪的调调走了过来。 女子玩味说道:“你不是才发了命令,禁止走出营地吗?这么快就有人挑战你的权威了呢。” 汉子扭过披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脑袋,笑道:“万一是傻子呢?” 女子反问道:“傻子能活着走进遗址?” 识破女子小心思的汉子无奈一笑,拍了拍粘在屁股上的雪:“你这人,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应该改一改了,要不然真的出了卡罗兰界,惹出大麻烦,我可保不了你。”说着看向迎面走过来的少年,不由的露出笑意。 这位卡罗兰最威猛霸气的男子今天三番四次示弱,是对她隐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真的心有所觑,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望着汉子微微翘起的嘴角,问道:“是你常挂在嘴边的那小子?” 汉子笑了,不打自招:“我常提起他?” 女子摇头,不再继续这话题,小步走向营地,和那少年擦肩而过时,得到一个灿烂笑脸。 娄乐歌走到汉子身旁,很自然蹲下,朝手心呵了口气,搓搓手:“大叔,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 汉子微微一笑,递过来一张烙饼:“我可没在你脸上见到任何意外的表情” 娄乐歌拿过来烙饼就咬,一边咬一边指着自己的脸:“这鬼天气,脸都冻僵了,你还想要看什么表情?等暖和了,喜怒哀乐愁,只要一个金币,我让你看个够。” 汉子双手一摊,“你看大叔像是有钱的人吗?” 娄乐歌上下打量一番,邋遢胡子,脏头发,破布衣服,鞋子也破了,露出一只大脚指头,难民似的,要多可怜有可怜,“得,还真不像是有钱人,不过大叔,这个我就不得不说了你了,”娄乐歌拍了拍汉子的肩膀,“行走江湖,再怎么也要置办一身行头,哪怕饿两顿饭也值得。这年头,第一印象犹为重要,没个卖相,谁愿意雇佣你啊!” 曾经谎称佣兵的汉子反驳道:“大叔还有剑呢,实力才是王道,哪个不开眼的敢抢我生意,乱剑砍死!” 娄乐歌一拍额头,怒其不争:“哎哟我的叔,你这是流氓行为,到时候生意没捞着,不但把雇主吓跑了,而且还得罪人,行走江湖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敌人多一份危险。再说了,你也不能每次都把那把重剑带在身上,遇到人就掏出来威风威风不是?” 汉子不可察觉的笑了,表面上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哎,”娄乐歌叹了口气,掏出一枚金币塞到汉子手中,“在家靠兄弟出门靠朋友,我身上也就只有这么一枚金币了,大叔你也别嫌少,先收着,等我回来再去别人那弄点。” 汉子是个爽快人,也不犹豫,接过金币揣到了兜里,问道:“你要去哪里?” “去前面,那个叫汉弗莱的派了一小队人在那边巡逻,我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我的兄弟。” 汉子微微一窒,提醒道:“汉弗莱才下了禁令,不能走出营地。” 娄乐歌说道:“这也没办法,我去找过那人,结果人没见到,还被他手下给了无数白眼,要不是被两个同来的人拉着,估计就要干起来了。后来回去一想,也对,别人不是这里的第一战力嘛,凭什么见我这种无名小卒?” 汉子听到娄乐歌话中明显的酸味儿,憋着笑,问道:“然后呢?” “然后?”娄乐歌说道,“然后我就偷偷溜出来,管他什劳子禁令,我又不是卡罗兰界的人,他还管得着?不过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你,能不能再让我见识见识那把重剑?对那把风流的剑,我可是日思夜想呢。” 汉子摇摇脑袋,“在帐篷里,下次见面再说吧。不过我要提醒你,神庙周围二十公里被清理干净了,这以外的区域,可是魔兽出没的地方,你一个人去,就不怕遭遇到什么不幸?先不说你找的人在不在那里,即使在,找一大圈,你也不一定能够找到。万一,我是说万一,你把命搭进去了?” 娄乐歌拍了拍胸脯:“我命长着呢,死不了。” 汉子愣了愣,有些失望的说道:“如果能走的开,我倒是愿意陪你走一趟。” 娄乐歌哦了一声,两人又唠嗑了一会儿,娄乐歌起身告辞,两排脚印渐渐消失在雪地的尽头。 汉子搓了搓手,喃喃道:“新雪覆旧雪,后浪推前浪。” 第九十章 穷途 二十公里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一路都是茫茫白雪,娄乐歌花了小半天时间走完这片安全区域,再往前,就要面对隐匿在白雪中的魔兽了。(..info无弹窗广告) 魔兽有极强的领地意识,一般不会轻易侵犯别人的领地,这片区域被清理出来之后,尽管原来的魔兽已经消失不见,可是残存的气息依然存在,因此几乎不会有其它魔兽贸然闯进来。 娄乐歌望着看不见边的雪地,感受着几道若有如无的魔兽气息,一叹一转身,沿着一个二十公里半径的巨大圆弧行走,冰天雪地,只有一个人和两行脚印。 这样寻找虽然说不上大海捞针,但是其中艰难也可想而知,不过或许是机缘巧合,没走多久,便见着一块裸露巨石后升起袅袅炊烟,在这满是雪花飘飞的天地间虽然不显眼,但是格外让人亲切。 娄乐歌踩着齐膝深的积雪走过去,还未到巨石后,便见到七八个汉子走了出来,手中都握着兵器。 巨石后,一只牛角大弓已搭上了箭,对着自己,持弓者手臂青筋暴露,将近两米的巨大牛角弓被拉出一个夸张弧度,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凌厉杀机。 这几个人身上有血腥气,隔了老远就能闻到,而且看他们的动作,显然准备一言不合便刀剑相向。 娄乐歌不再犹豫,双手一摊,示意并无敌意之后,说出早已想好的说辞:“汉弗莱大人派了一个小队来换班,我这人闲不住,就先过来了。” 直到这时,那七八个汉子才松了一口气。这个巡逻小队主要任务是提防高阶魔兽,而不是防止外人作乱,而且他们相信,在卡罗兰界第一战力汉弗莱眼皮子下,要是还有谁出来捣乱,那真就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了。 七八个汉子收好兵器,回到巨石后围着火堆坐下。 一个彪形大汉冲着娄乐歌挥了挥手,示意他自便,然后自顾自坐了回去。七八个糙老爷们围着一个火堆,十多双眼睛是不是盯着火堆上架着的那个脑袋大小的铁锅,足见他们的条件有多寒碜了。 那彪形大汉抓了把干净积雪放入锅中,再丢入肉干,又放上些许干菜,小火慢熬。 娄乐歌扫了一眼,没有见到祖尔克斯,难免有些失落,不过待到细看之后,才发现这七八个人身上都有伤,有三个人正在处理伤口,鲜血还没有干透,显然才经历过一场恶战。 那彪形大汉对娄乐歌伸出拳头,这是兽族战士见面时的礼节,娄乐歌屈指成拳和壮汉的拳头碰了碰。那汉子说道:“小哥,你们有多少人?什么时候过来?” 这会儿,恐怕来顶班的那只巡逻小队还没出门呢,娄乐歌想着,说道:“十个人,如果不出意外,今天晚上应该能赶到。”娄乐歌说完,就见到这些汉子眼中都露出了不可掩饰的失望。 那汉子叹了口气,“我叫狗熊,”他看出了娄乐歌眼中的疑惑,继续说道,“这只是个绰号,并不是真实名字,不过你也别想问我真名,我那对还没见过一面就入土为安的父母可没告诉过我。”汉子沉默了一会儿,补充道:“随我来的本来还有几个兄弟,可惜都死了。”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娄乐歌问道。 狗熊摆了摆手,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小事儿,遇到只魔兽,打了一场。” 狗熊不愿多说,娄乐歌也不好再问,这种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指不定还死了人,显然没有什么好结果。 吃过了东西,几个人的身子慢慢暖和起来,狗熊看了一眼抱着铁锅,津津有味的喝着剩汤的娄乐歌,心中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心酸情绪,但是现在显然不是同情他人的时候,对着其他人沉声说道:“现在就决定吧,去还是不去?” 所有的人都低下了头盯着火堆,不愿意去看狗熊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 狗熊愤然说道:“我知道你们都不待见我,也不待见我的兄弟,可是你们不要忘了,他们两人是为了你们才冲出去引开那畜生的,你们都欠他两一条命!” 这话一出口,那几个人的头埋的更低了,像是要钻进雪地里去。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轻轻抬起了头,眼角余光瞟了一眼这个名义上的队长,支支吾吾说道:“可是,可是我们这几个人,去了也只是送死啊。要不然,我们先在这里等等,和下一个巡逻小队汇合后再做打算?” 狗熊强制压下心中怒火吗,叹了一声:“先不说那个巡逻小队今天能不能到,这鬼天气,我们在这里都冻成这样了,两个兄弟被困在那山洞里,都受了重伤,还有一只四级魔兽守在洞口外虎视眈眈,你还要我怎么打算?你摸着良心问问,要是换做是你被困在山洞里朝不保夕,而被你救的人却在安全的地方围着火堆吃肉喝汤,你心里会作何感想!” 年轻人本就对狗熊有些畏惧,又听到这一番语气不善的话,顿时像只秋霜过后的茄子。 他身旁一个汉子接过话说道:“狗熊,话也不能这么讲,我承认我们对他两是有亏欠,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我这条命去换他两的安全,但是你让我们就这样匆匆赶过去,不是把大伙儿往火坑里推么?”那人语气一缓,“狗熊,我知道你心里急,可是这里的兄弟们哪个不急?心都是肉长的,没人不会心痛,要是我们就这样去了,恐怕人没有救出来,还会让那两个小兄弟的苦心都白费了啊!” 见到众人纷纷点头附和那人的话,狗熊沉默了,火堆映着他没有丝毫表情的脸庞,没有人知道这张脸的僵硬表情中潜藏有多大的愤怒和力量,也没人看到他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因为太过用力,指甲已经嵌进了手心。 “懦夫!” 狗熊从牙缝里喷出两个字,猛地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队长!”那年轻人站起来想要上前拉住狗熊,却被身旁的人制止了。众人沉默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雪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等众人回过神来,才发现刚才那个背着黑刀的少年也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 娄乐歌搓了搓手,伸进裤兜里,对狗熊套着近乎:“这鬼天气,撒尿都要小心翼翼的,一个不注意就把作案工具给冻住了。” 狗熊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着这小子,正在气头上的他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娄乐歌嘿嘿一笑,“狗熊你也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嘛,你这是去哪里?捎上我,路上也有个伴儿。” 狗熊瞪了一眼这明知故问的臭小子,但是这张嘻嘻哈哈没个正行的笑脸又让他生不出半点气,虽然个子大,但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是一个未成年,狗熊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得再瞪一眼。却没想到这家伙更来劲了,腆着脸说道:“行走江湖,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嘛。” 生的一声蛮肉的狗熊虎背熊腰,当真对得起他这名字了。狗熊皱着眉头问道:“江湖是什么?” 娄乐歌故作玄虚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狗熊没有理会这小子的胡搅蛮缠,平淡道:“你跟着我,就是去送死。” 娄乐歌嘿嘿一笑,“你不是也去送死吗?我以前跟着一个老头儿生活了很久,他是个猎人,心那个狠呐,常常把我丢到山里,我当时是个小屁孩儿,刚开始的时候被吓得尿裤子,后来被欺负多了,二愣子心思就上来了,索性和那些畜生拼命,虽然每次都被打的头破血流,还有好几次差点就歇菜了,但是三年之后,你猜怎么着?那些魔兽一见到我就被吓的尿裤子,也不用我招呼,逃的比我还快。” 娄乐歌顿了顿,说道,“其实你想死,哪有这么容易的。” 狗熊愣了愣,无奈一笑,不管别人如何劝说也不管用,其实从这一点来说,他们是同一类人,只要认准了一条路,就会走到黑。 娄乐歌把手搭在狗熊肩膀上,毫无生分的说起来:“那只魔兽是什么品种?其实跟你走这一趟也不为别的什么,只是我最近手里有些紧,欠下一屁股债,想弄枚魔核卖点钱。”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话一点不假。狗熊直到这时才琢磨清楚这小子的真实意图,要不是为了那东西,谁会在这大冷天把脑袋挂裤带上出来瞎晃荡?他会心一笑,想起曾经的属下和朋友,那个叫耗子的家伙,为了让村长的女儿刮目相看,明知道凶多吉少,还要豁出性命走这一趟,途中每次被他们拿这事调侃时,那家伙也总是这么腆着脸,让人无可奈何。 可是现在,从村子里带出来的十个人,除了生死未知的呆子,就只剩下他一个了。 如稚童手掌大小的雪花飘着,将那些熟悉的面孔淹没。狗熊再一次选择了沉默,甩开步子向前走去,他走的那样坚定,那样豪迈,像视死如归的死士,又像那一年,亡灵军团兵临城下时,洛丹伦王国骄傲的骑士发出的最后冲锋。 一个男人的背影,可以很沧桑很弱小,也可以很豪迈很霸气。 娄乐歌突然就从这个叫狗熊的汉子身上看到了,那属于英雄的穷途末路。 第九十一章 末路 神庙往东三十公里有一座无名小山,虽然高不足百米,但是在一望无际的平地就显得出类拔萃了。大雪纷飞,只过了三天的时间,整座山便尽数被积雪覆盖,恍若一个拔地而起的冰雪巨人。 祖尔克斯紧紧靠在石壁上,身体因为寒冷而不停的颤抖着。呆子已经睡着了,但是这张挂满汗珠的圆脸已经苍白如纸,没有丝毫血色,他的手慌乱的抓着,似乎想要抓住什么东西。 祖尔克斯抓住他的手,轻声说道:“呆子别怕,我在这里,在这里。” 良久,呆子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呼吸也变得平缓了很多,但是祖尔克斯知道,以他现在的情况,如果不及时救治,恐怕撑不过今天晚上了。 该死!祖尔克斯暗骂了一声,骂自己,也骂守在洞口的那只雷霆蜥蜴。 因为刚才的躁动,鲜血从呆子腹部的伤口流出来,染红了刚缠绕上去的布条,祖尔克斯眉间满是寒霜,一咬牙,又从残破不堪的衣服上撕下来一块布条,也不管干不干净,直接裹在了伤口处,一朵血腥的红花再次盛开。 呆子被疼痛惊醒,祖尔克斯将他扶起来,抱在自己怀里,瘦小的身子抱着一个比他大了一倍的大汉,这画面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呆子微眯着眼,深吸了口冰冷的空气,虚弱的问道:“祖尔克斯,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 祖尔克斯正色道:“呆子,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我们会活着出去的,你要相信我,也要相信狗熊。” 呆子咳嗽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在山洞里回响。雷霆蜥蜴听到了咳嗽声,再次伸出利爪往里面探,但是它的身体太大了,不管如何努力也挤不进来,爪子也够不着两人,只得在山洞外面怒吼。 呆子干笑了一声:“你不要安慰俺了,俺虽然傻,但不蠢,俺们没有机会逃走的。小时候和村里的小伙伴们出去打猎,他们都提着猎物回家了,甚至邻居家一个比俺小一岁的家伙还捕到一只陆行鸟,可是俺连一只兔子都没有逮到。他们都笑话俺,说俺是蠢货,还用石头砸俺。俺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砸俺,俺的脑袋上出血了,也不懂什么是蠢货,像逃兵一样抱着头跑回家。姆妈知道这事的时候脸都变颜色了,气冲冲摔门出去。俺从来没见到过她发这么大的火,当时吓坏了,蹲在桌子下不敢出去,不一会儿就听到姆妈和别人吵起来了,她的声音很尖,像是刀子刮在水晶玻璃上,俺把耳朵捂住,一个人藏在桌子下哭,哭啊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到门开了,姆妈把俺从桌子下拖出来,一把抱到怀里,使劲的揉着俺的脑袋,说呆子你不是蠢,你是傻,蠢和傻是不一样的。” 呆子笑了笑,眼中满是怀念,“其实俺也不知道傻和蠢有什么不一样,不过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人骂俺蠢货了,也没有人用石头砸俺了。” 祖尔克斯静静听着呆子的话,他不知道这个呆呆傻傻的大个子竟然会有这种经历,顿了顿,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蠢和笨有什么区别,但是我相信,你和这两个字都沾不上边。” 呆子有些无奈的笑了笑,没有继续这个问题,他本来连话都不愿意多讲,这次一下子说了这么多,只是因为腹部很疼,钻心的疼,这疼痛几乎将他全部吞噬,如果不说说话转移注意力,恐怕他真的会疼的晕过去,到时候也许就再也醒不来了。 雷霆蜥蜴收回了爪子,用血红的眼睛死死瞪着两人,突然张开血盆大口,一道雷电从口中激射而来! 伴随着电流刺破空气的兹啦声,整个山洞瞬间充斥着白色的亮光。祖尔克斯的心脏仿佛被巨大的手紧紧捏住,呼吸都随之一窒。瞬间的亮光让两人眼中出现短暂的盲视,不过好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了之前的经验,两人见到雷霆蜥蜴张开嘴时就下意识的闭上了眼,但是尽管这样,电光仍然像是无数细碎针刺一般刺的眼睛发痛。 光芒过后,等到视力恢复了,祖尔克斯向外看去,那雷霆蜥蜴见到两人在自己电击之下依然安然无恙,像是疯了一般不断的咆哮着,腥臭的风从口中吹出来,祖尔克斯朝雷霆蜥蜴竖起了中指。 呆子呵呵一笑:“祖尔克斯,这家伙可看不懂你这手势。” 祖尔克斯笑问道:“为什么?这手势可是在艾泽拉斯通用的。” 呆子喘了口气,然后一本正经道:“先不说这里和艾泽拉斯沾不上边,你看看那畜生的爪子。”祖尔克斯看过去,雷霆蜥蜴每只脚上只有四只指头,顿时明白了呆子想表达的意思,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雷霆蜥蜴被这笑声激怒了,拼命向山洞里放电,但是所有的电击都被两人身前的一道几乎看不见的薄膜挡住了。 呆子也对那只怒至癫狂的雷霆蜥蜴竖起了中指,哈哈笑着,但是他的笑容很快便僵在脸上。他望着怀里那枚阿爹临终前交到他手上的青纹鱼魔核,已经由青色变为了灰白,他知道,这枚在千钧一发之际拯救他们两人性命的魔核中的魔法已经接近枯竭,而释放出来的薄膜防护球也岌岌可危了。 “祖尔克斯,”呆子突然拉住祖尔克斯的手,“帮俺向狗熊说一声谢谢,如果他能活着回去,请他一定要告诉俺姆妈,俺没有给村子丢脸,没有给部落丢脸,也没有给她丢脸。不过俺还是觉得对不起她,这么多年了,也没能好好留在她身边陪她。” 祖尔克斯双手颤抖,一股强烈的不安涌上心头,这个平日里呆头呆脑的呆子,眼中竟然流露出如此坚决的神色。 还未等祖尔克斯回过神来,呆子便化作一道流影奔了出去。 祖尔克斯突然觉得这个保护膜是一个壳,给予保护的同时也带来了束缚,而在这一刻,这个相处不到半个月的呆子破壳而出,所有的呆滞木讷在一瞬间全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无比的艳丽。 十年前,那个小小的部落,那个只有三百多人的小村庄,老族长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叩响了村尾一栋破旧茅屋的木门,门开了,是一个面容憔悴却双眼清澈如水的女人。 破旧茅屋里一张床榻就占据了大半的空间,床榻上躺着个男孩,蜷缩成一团,嘴角流着哈喇子,而床尾摆着一只木盆,屋顶漏下来的雨水滴进木盆里,叮叮咚咚清脆作响,像一支曲子,唱出这个家庭的贫穷和艰辛。一张油漆斑驳脱落的木桌上摆着一只油灯,摇曳灯光印在老族长苍老的脸上,他不可察觉的低下了头,有一丝愧疚。 女人穿着破烂却洗的分外干净的棉袄,捋了捋额头的碎发,满脸意外的将老族长请进了屋子。 那一夜,老族长在那栋房子里呆到了第二天凌晨,将族长代代相传的秘密告诉了女人。第二天,那个总是被人欺负的憨傻男孩开始学习部落的秘术。 他的姆妈再三警告他,这个秘术只能使用一次,因为一旦使用了,恶魔就会吞噬他的身体和灵魂。 他只是战战兢兢的学着,并不期望能有多大的成就,他的动力,只是让姆妈高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有进步时,姆妈在笑过之后都会一个人躲起来,不让他看见。 而在这一刻,他明白了,老族长之所以让他学习这个部落中的最难的禁术,只是因为这个法术只适合他,适合他这种呆头呆脑的傻子,适合他这个愿意燃烧生命来换取一瞬间耀眼如流星的傻子。 生命在迅速消失,而每一丝生命力都转化为十倍的力量,转眼之间,这个舍弃了一切的人化成了一道能量流,耀眼的光芒亮起,恍若一个小太阳,从雷霆蜥蜴口中喷出的电芒被瞬间淹没。 脚,小腿,膝盖,大腿,直至脖子,由下而上,呆子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碎裂,然后化成无数齑粉。他回头看了眼目瞪口呆的祖尔克斯,是这个小家伙,偷偷在新挖的坟墓前插上野花,而里面埋葬的人,对他来说远算不上朋友;是这个小家伙,明明知道会没命,还要引开雷霆蜥蜴;也是这个小家伙,耗尽了所有魔法帮助自己疗伤,在寒冷的山洞里,将仅有的衣服盖在自己身上。 呆子觉得他是个好人,除了姆妈和狗熊,他是第三个真心对他好的人。为了这个理由,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哪怕一丝可能的机会,让他能逃离出去,至少不用死在这凄冷的山洞里。 只是还没有见到他口中所说的那个叫娄乐歌的小子呢,呆子想着,外面的世界可真大啊。 最后一刻,他嘴角微微翘起,那恍若来自洪荒时代的咒语从他的空中被鸣唱出来:“停留在天地中的烈火之渊,流连于岁月中的记忆之尘,我以我血侍君主,请将黑暗,降临此身。” 无尽黑暗袭来。 雷霆蜥蜴七孔流血,四肢突然向外崩开,重达两吨的身体轰然陷入积雪。 山脚下两道黑影极速前掠。 狗熊将速度提高到了极致,耳旁的风呼呼作响,他抬头望向半山腰的山洞,那一个巨大的银白色光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成了黑色,恍若一个巨大漩涡,而飘飞的鹅毛大雪正向那一个巨大的黑色球体汇聚。 狗熊突然想到了那个古老的传说,顿时生出强烈的恐惧。 一道灰影从身旁掠过。 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便听到山洞前一道沉闷吼声炸响。 娄乐歌激射到半空,面目狰狞,双手相叠,紧紧压在呆子仅剩的头颅上,暴喝一声:“给我出去!” 第九十二章 恶魔 狗熊是个务实的人,从来只相信亲眼见到的东西,作为村子这一代的领军人物,他曾经当面顶撞老族长,就是因为族长说这世间有灵魂。鬼神之说对他来讲,和村中妇人口中的八卦还来的不切实际。 不过这一刻,他怀疑他是不是错了,他见到了他一直嗤之以鼻的东西。 在娄乐歌接触到呆子头颅的那一刻,悬停在山洞前的巨大黑洞瞬间变为一个恶魔的身体,黑色的光从呆子的口鼻中喷射出来,而他的双眼变成了漆黑一团,再也分辨不清眼白和瞳孔,那双眼睛是那样的空洞,即使隔了几十米远的狗熊,不经意间瞥那了双漆黑眼睛,整个身体都随之一颤。 化身黑暗恶魔的呆子双肘向后一缩,再向前一捅,两只漆黑手掌向前平推过去。 “冥顽不灵!”娄乐歌暴喝一声,猛地抽出黑色长刀,向前一划,刀锋接触黑色手掌后,并没有预料之中刀锋入肉的触感,娄乐歌暗道一声不妙,连忙弯腰低头,躲过轰向自己头颅的那双手掌。 失去冲势的娄乐歌重重落地,砸在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雷霆蜥蜴上,在向后一翻,悄然落地。 黑暗恶魔还保留着呆子的面孔,但是祖尔克斯知道,那再也不是那个憨头憨脑的呆子了。 他看向神色戒备的娄乐歌,两个自从进入卡罗兰界就再也没有见过面的朋友相视无语,却又一切尽在不言中。 祖尔克斯很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躲回了山洞,他现在没有哪怕一丁点的魔法,硬着头皮上去也只能添乱。 “呆子,你不是想认识娄乐歌吗?他就在你面前啊。”祖尔克斯对飘然落地的黑暗恶魔默默说道。 黑暗恶魔向前走着,在纯白积雪上印出两行漆黑脚印,那双漆黑如墨又冰冷如霜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少年,喉咙里发出嗡嗡的沉闷响声。 它缓缓伸出手,对着十米之外的娄乐歌,微微弯曲着指头,作成一个握杯的手势,突然一拧,嘴里发出“咯”的一声。 娄乐歌吐了口唾沫,“娘的想掐死我,你还太嫩了点!” 话刚说完,身体猛地前倾,大步上前,脚下齐膝厚的积雪没猛然炸开,短短五米的距离,娄乐歌便将速度提高到极致,就在刚要触及到那只还悬在半空中的手时,以一个违背常理的方式折了一个方向,娄乐歌以极快的速度,围着黑暗恶魔转了一圈,眨眼间挥刀十八次,最后由于离心力,狠狠被甩出去。 黑暗恶魔转过身看着这个一瞬间就在自己身上留下十八刀的少年,看不出神色的漆黑双眼微眯着,嘴角突然咧开一个妖异弧度。 还在惊愕娄乐歌刀法的狗熊终于回过神来,要是那只黑暗恶魔换成自己,他拼尽全力,恐怕也未必能全部接下,心中震撼时,突然见到更加诡异的一幕:只见黑暗恶魔似乎在一瞬间变成了烟雾,而那十八道几乎镌刻在它身上的刀痕突然化作一道道无形的力量流,向四面八方激射而去,随之而来的是四周雪地上,出现十八道深浅大小不一的沟壑。 狗熊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他潜意识里不相信部落里那个古老传说,甚至觉得这一次出动这一代的精英,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失落神庙,本来就是一个错误,,但是现在,当他看到呆子燃烧生命,化身恶魔的时候,当他看到恶魔展现出来的实力之后,他突然觉得自己很蠢,因为这一切,只是神庙里那个巨大秘密的冰山一角。 “呆子,别人说你蠢,说你笨,其实最笨最蠢的,一直是我啊!” 狗熊自嘲一笑,缓缓取出一把匕首,侥幸心理终于要面对现实时,他不得不拿出这把曾被自己嘲笑为稚童玩具的匕首,咬破手指,鲜血滴在这把桃木匕首上,瞬间化为无数细如头发的血丝,顺着一某种特定的路线,在匕首上游走。 当所有血丝再次汇聚到一点时,狗熊感觉到了匕首上传来的如心跳一般的脉动,“老族长,你还真给了我一个好东西啊。”他自言自语着,猛地向前踏出一步。 娄乐歌感受着手中长刀传来的那丝莫名亢奋,更加疑惑了,自从得到这把刀,经过这么多时间的相处,他自认为比任何人都更加了解这把刀,但是现在,他不确定了,这把刀在他手中,像是有生命一般,以往还察觉不出来,但是现在,这个黑暗恶魔像是某种呼唤,将沉睡中的长刀唤醒了。 而之前清晰的听到那句咒语,竟然和自己使用致命一击时所用的咒语有一模一样的开头,恐怕这一切,都不只是偶然了。 不过他现在没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来想这些问题了,不先把眼前这家伙解决掉,恐怕连小命都保不住! “娄乐歌,这家伙是灵魂形态,物理攻击不管用!”祖尔克斯扯开嗓子喊道,这一句提醒了娄乐歌,难怪这家伙被砍了这么多刀都还一点事都没有。 物理攻击不行,那就只能用魔法攻击了,但是娄乐歌一想,自己似乎并不会什么魔法攻击啊!正犹豫间,黑暗恶魔竟然消失在原地。 娄乐歌眼中闪过一丝寒光,条件反射般举起长刀横在身前。 “叮!” 金属撞击的清鸣声在娄乐歌眼前炸开。 娄乐歌森然一笑,黑暗恶魔的手掌被长刀弹开后,身体向后一退,娄乐歌欺身上前,长刀平推而出,割在黑暗恶魔的手掌上,这一次,伴随着金属划在玻璃上的刺耳声音响起,黑暗恶魔的手掌被撕裂开一道小指宽的口子,黑色的烟雾从伤口处喷涌出来。 娄乐歌战斗时是一个得理不饶人的性子,哪里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刀锋锯开手掌后猛地一停,刀尖反方向以一个诡异弧度向后斜斜一刺! 黑暗恶魔突然张嘴巴,吐出一股黑色烟雾化成的尖刺,顺势一扯,手臂长的尖刺被硬生生从嘴里扯出来,迎着长刀刀尖一个猛刺。 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响起,娄乐歌一咬牙,另一只手按在刀柄底部,猛地向前一推,黑刺被硬生生从中破成两半,黑色长刀以不可阻挡的攻势扎向黑暗恶魔。 但是在一瞬间,黑暗恶魔再一次恢复了灵魂形态,长刀走空,娄乐歌抽身疾退,下一秒,如有千斤重锤砸在他背上,五脏六腑都在翻腾不休,他闷哼一声,吐出一口猩红鲜血,整个身体像是断线的风筝,飞出十多米,重重砸在地上,炸开一个大坑。 还未等娄乐歌从雪地里爬起来,黑暗恶魔手中尖刺便化为一只巨大重锤,它奔向大坑,在距离大坑五六米处高高跃起,举着重锤狠狠砸下。 祖尔克斯惊吓的瘫软在地上。 大雪纷飞,重锤炸开的无数碎雪还未落下,一个身影就蹿了出来,祖尔克斯看过去,心中突然扬起劫后余生的兴奋,但是很快,这兴奋便转变成了深深的担忧。 只见娄乐歌肩膀诡异的扭曲着,而双手挂在肩膀上,无力的低垂着,两行鲜血顺着手指流到地上,染红大片雪地,像是一条鲜红的彩练。 他嘴里衔着的黑色长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缠绕上了丝丝黑气。 “老子就算断了两只手,也能用脚踢死你!”娄乐歌嘴角因为痛苦而抽搐着,不退反进,猛的向前冲去。 黑暗恶魔化身灵魂形态时对物理攻击免疫,但同时也不能使用物理攻击,而想要伤害到娄乐歌,它只能变为实物形态,而且,显然这两种转换很耗费体力,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它已经转换过了三次,速度和力量都比不上刚开始的时候,要不然娄乐歌断的就不只是双手了。 黑暗恶魔爬出巨坑,歪着脑袋望着这个双手已经废了的少年,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的勇气和力量,一个人的奔袭竟然有千军万马冲锋的气势,它漆黑的双眸中终于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神色,但是仅仅那么一瞬间,又恢复了如千年寒霜般的冰冷。 你要战,便陪你战! 同一时刻,黑暗恶魔怒吼一声,迈开双腿向前奔去,身前积雪翻飞炸开,形成一条白色雪幕。 刀身传来一股嗜血的冲动,这是使用出致命一击时才会有的感觉,但是此刻,这种感觉比使用致命一击时还要强烈,在娄乐歌眼里,雪是红的,山是红的,整个世界变成了血红色,而那个迎面冲过来的黑暗恶魔,在娄乐歌眼中,只是一颗跳动的血红色心脏! 奔行中的娄乐歌突然咬牙狞笑,吐出衔在口中的长刀,一拧腰,猛然翻身,双脚在前夹住长刀刀身,头在后,靠着惯性,身体呈水平状态,与此同时,他整个身体在急速的旋转着,带着长刀也跟着旋转,像是一只被抛出去的尖锐陀螺。 黑暗恶魔手中的巨大黑色重锤融化再凝固,最终化为一面厚重盾牌,直直挡在身前,它的双手紧紧抵在盾牌后,猛的向前一推。 终于,旋转的刀尖刺在了黑色盾牌上。 火光四溅! 恐怖的冲击波随着这绝对的力量撞击四散开去,空气撕裂了,冲击波炸开的雪花变成无数齑粉,从上往下看,以刀和盾的交点为中心,一个由白色碎雪组成的圆突然升起,并急速向四面八方推去。 在这个瞬间,在娄乐歌心里,时间静止了,他的脑海里和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前进,前进,再前进! 黑暗恶魔连续向后退了五步,右脚猛然向下一踏,脚下积雪炸开,露出裸露的山岩,余势未消,脚又向下陷入山岩三尺,硬生生止住向后退势。 它黑色双手平铺,尽数碎裂的盾牌再次化为黑色烟雾,然后变成无数条黑色丝线,游龙走蛇般顺着黑色长刀缠绕而上,短短一个呼吸时间,便形成一个黑色巨茧,将娄乐歌团团包住。 黑暗恶魔咧嘴,似笑非笑。 一切终成定局。 第九十三章 圈套 神庙那扇青铜之门已经开启,一眼望不到头的巨大走廊铺满了白色大理石,走廊两旁是一坐坐数十米的巨大英雄雕像,人族,兽人,精灵,甚至不死亡灵,艾泽拉斯千万年前四大种族最杰出最伟大的英雄们在这与世隔绝的神庙中留下了他们的身影。.info[] 娄乐歌抬头看去,这数十具栩栩如生的雕像要比外面那些鬼猴的好看多了,至少不会让人瘆的慌。他伸出缠绕着绷带的手贴在一个精灵族英雄脚上,打磨光滑的大理石触感十分细腻,丝丝凉意从手心传到心里。 “这是月神之女·影歌,三千年前带领精灵族和森林巨魔抗争的英雄。”祖尔克斯解释道,“也是她,发明了月之井。” 娄乐歌疑惑问道:“什么是月之井?” 祖尔克斯回答道:“是精灵族的魔法源泉,不仅可以恢复魔法,还可以恢复生命力,月之井的井水,可比我的治疗术管用多了。如果现在有一小瓶井水,你的双手也不用缠着绷带了。” 娄乐歌想了想,说道:“那我们出去也开发几口出来,到时候专门卖给雇佣兵,那些人特别容易受伤,小歪你再开发开发,让这什么月之井的井水也能治治风湿感冒心脏病什么的,到时候我们可就是数钱数到手抽经了。”他顿了顿,想起了什么,补充道,“要是前期没什么资本,可以让斯蒂芬那死胖子投资,到时候给他干股,这种赚钱的买卖,他肯定屁颠屁颠就过来了。到时候我们一人四成股,给他两成,让他给我们干活儿,我们就只管收金币就是了,这小日子,想想都舒坦。” 第一次听到月之井就想出这么个赚钱的法子来,还在推敲细节,恐怕整个艾泽拉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吧? 祖尔克斯想笑,但是看着娄乐歌一本正经的样子,又笑不出来,没好气道:“你以为这么容易?这种井水不是普通的水,严格来说连水都算不上,它们是精灵族的信仰之力,没有得到精灵族的认可的,别说缺胳膊少腿儿,哪怕只是风湿感冒的人,即使得喝到撑死也没用。” 娄乐歌闹了闹脑袋,眉头拧在一起,似乎心有不甘,又想要打什么歪主意,祖尔克斯无奈一笑,指着他被绷带缠绕的双手,转移话题提醒道:“你的手?” 娄乐歌良久才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擦了擦嘴角不知什么时候流出来的哈喇子,摇摇头说道:“不碍事,骨头错位了而已,又不是真的断了,”他握着拳头,指骨间传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再说了,这不是还有你这个治疗高手在嘛,一路上没完没了的给我治疗,我这双手,比之前还要便利呢。” 娄乐歌咧着嘴笑着,拍了拍祖尔克斯的肩膀,对这个刚刚恢复一点魔法就用来给自己疗伤的小弟笑了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着了看一直沉默不语的狗熊,自从这大个子抓住黑暗恶魔对付娄乐歌的空隙,将那把符文匕首插入黑暗恶魔头颅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话了。 这个男人,似乎比闷豆子还要闷,豆子偶尔也会说上一两句,他倒好,屁话不说,索性装起了哑巴。 不过只有祖尔克斯知道,亲手将呆子杀了,这件事对狗熊的打击太过沉重。至于那把插入黑暗恶魔头颅里便让其蹦离解析的符文匕首,他不说,祖尔克斯和娄乐歌也不好问,毕竟每个部落甚至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秘密。 直到三人狼狈的回到神庙前的营地,才发现这里已经空无一人,从还带有余热的火堆来看,营地里的人并没有离开多久。 但是即使是青铜大门开启,也不应该所有人什么都没收拾就进去吧,三人思前想后,得出唯一的可能,就是出现了什么突然的变故,让所有人都没有时间准备。 三个人进了青铜之门,便看到了走廊两旁的英雄雕像,再小心翼翼继续往前走,没过多久便到了走廊的尽头,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上到处都是大小不一的碎石,各种残破兵器七零八落的散落在广场上,显然这里在曾经经历过一场恶战。 广场正中央有一座巨大雕像,是一个人族男子,身覆铠甲,星眉剑目,相貌俊逸。 男子头上带着银白色头盔,隐匿在铁甲阴影后的双眸直直盯着前方,而他的左手按在挂于腰间的剑柄上,右手则水平伸直,掌心对着前方,似乎是在阻止来者。 娄乐歌从这座巨大雕像下面走过,阳光照耀下,雕像表面染上一层淡淡的金黄。 外面还是鹅毛大雪,而里面则是阳光灿烂,娄乐歌越来越弄不懂这座神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他望着眼前这座高不下百米的巨大雕像,再转过头询问的看向祖尔克斯,后者低头沉思,良久才摇了摇头:“这个人我不认识。” 娄乐歌有些失望,但是也仅仅一点而已,祖尔克斯不是百科全书,不可能谁都认识,而且能在失落神庙里出现的雕像,至少也得有千年的历史了,对这么久远的老祖宗英雄,哪怕是最博学的学者,也未必敢说都认识。 他转过身,抽出一把插入碎石缝中的锈迹斑斑的残破铁剑,祖尔克斯想要阻止,却也来不及了。娄乐歌挥了挥铁剑,剑身平拍在巨大雕像的脚上,片刻之后,雕像表面如亿万年风化岩石般层层剥落,两人极速向后退去,剥落的碎片砸在地上,扬起数十米高的烟尘。 尘埃还未消散,巨大雕像不知为何竟然晃了晃,险些就倒向两人。 娄乐歌连忙拍着胸脯,对着雕像又是鞠躬又是道歉,“老祖宗诶,我这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您老人家这么不经拍啊,这才轻轻拍了一下你就晃成这样,一定是当初建造你的那些人偷工减料,这事情可怨不得我。” 祖尔克斯看着这家伙诚惶诚恐的模样,一时又好气又好笑。 在不远处四下探寻的狗熊闻声向这边看过来,见到这一幕后,眼中不可察觉的闪过一抹寒光,但是很快,又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在碎石堆间翻腾着什么。 娄乐歌接下随身带着的水囊,仰头灌了一口水,余光不经意间看到了那只插入剑鞘中的长剑,皱起了眉头。 祖尔克斯见娄乐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不是哪根筋又搭错了,问道:“怎么,有什么发现?” 娄乐歌疑惑道:“那把剑,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祖尔克斯看过去,那是一把长剑,按照比例算下来,大约有两米,放在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八九的人族身上,的确是很长了,从剑鞘来看,剑身显然也不窄,是一把古代战场上才会出现的重剑,要是全部都是用铁打造,少说也的有七八十斤。 这种重剑现在很少,但是在上古时代还是很常见的,那时候的人族几乎和现在的兽人一样高大。 祖尔克斯说道:“如果在七八千年以前,算不上有什么特殊的。” 娄乐歌喃喃道:“是剑柄的刻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过了一会儿,他甩了甩脑袋,“算了,想不起来,一把剑而已,哪怕想起来了,估计也没什么用。”话说完,迈开步子离开了这座巨大的雕像。 待到三人离开了广场,巨大的雕像头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穿着一身红色长裙的小女孩,坐在雕像的头盔上,两只修长的小细腿儿调皮的晃荡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三人离开的方向,狡黠的笑着。 从神庙外面看去,神庙只是一座巨大的哥特式建筑,但是自从走进青铜之门的那一刻开始,三人就知道这座神庙没有这么简单,里面的空间太大了,甚至比战斧山下的那座小镇还要大,而且这里似乎自成一个独立的空间。 从艾泽拉斯世界,通过传送阵来到卡罗兰界,再从鬼猴石阵来到神庙的外面,最后穿过青铜之门来到神庙内部,这一切,像是三个嵌套的独立世界。 娄乐歌弄不清楚其中的原理,祖尔克斯解释道恐怕和魔动力学有关,因为只有以魔动力学为源泉,加上魔法阵,才有可能产生这么复杂的结构和这么巨大的动力。 娄乐歌下意识的摸了摸背包里的那本魔动力学入门读物。 莫名其妙的被选中,来到艾泽拉斯世界,得到这把刀,又因为机缘巧合认识了祖尔克斯,再跟着祖尔克斯来到战斧山,进入卡罗兰界,碰到戈离,得到这本魔动力学,又刚好听到呆子念那句咒语,娄乐歌突然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又或者,他掉进了一个某人精心设计的圈套里,这圈套环环相扣,其中的精细和巧妙,再加上其中牵扯到的人物和势力,直到现在,他依然不肯相信这是人力能达成的。 而几次生死存亡的时刻,他也只能拿命去拼。 但是,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一个圈套,他知道,自己直到现在依然还在圈套中,被别人一次又一次的算计,而能做到这些的人,只能是她。 第九十四章 猜测 娄乐歌沿着青石板前行,两旁是两层或三层的居民房,肉铺,菜场,铁匠铺子,滴水的龙头,如果不是所有房子都关着门,而四周又没有人声,他甚至会怀疑这里到底是不是已经千年无人踏足的神庙内部了。(..info) 一行三人穿过满是战争伤痕的巨大广场,这才发现先前当做小镇的地方,其实只是这些巨大建筑群的冰山一角。整片建筑覆盖在一座巨大山峰表面,鳞次栉比仿佛满山的树木,到了中午,烈日当空,刺眼的阳光驱散了浓雾,这才将整片巨大的建筑群展现出来。 从山脚到山顶,一层一层的房屋众星拱月般簇拥着山巅那座大部分都隐匿在云层里的哥特式建筑,一道山泉从山顶顺流而下,泉水由数百条支流引向两旁,整个水系像是一只巨大的蜈蚣,山泉的主干道是蜈蚣的身体,而支流则是它的腿,也正是这山泉,养育着曾经存在过的无数居民。 这是一座城,山城。 祖尔克斯抬头望去,山顶云雾袅绕,虽然已经过了这么久,但是看到几乎没入云端的那巨大哥特式建筑,他依然会感觉到震撼。 “那才是真正的神庙。”娄乐歌喃喃道,“没想到这里面竟然这么大。本来以为穿过鬼猴石阵见到的就是神庙了,谁知道那依然只是一个入口,如果有人把那道走廊封住,恐怕谁也到不了这里。这些人隐藏的这么深,当初建造这座神庙,或者这座城的人,到底又有什么心思?” 祖尔克斯怪异的看着娄乐歌,说道:“没想到你也会思考。” 娄乐歌嘿嘿一笑,丝毫不在意他话中明显的讽刺,反问道:“你觉得呢?” 祖尔克斯问道:“觉得什么?” “这座城的设计者,或者说失落神庙的设计者,”娄乐歌拾级而上,“为什么要把这里涉及的这么隐蔽?而且这里明显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要想开辟这么大一个空间出来,还要维持这里和外界的通道,恐怕没这么简单吧?” 祖尔克斯想了想,说道:“是不是为了抵御外敌?” 娄乐歌摇了摇头,“可能性不大,你想想,有开辟空间的能力,在卡罗兰界,还会有敌人?现在的卡罗兰界公认的战力第一拓荒者?汉弗莱,恐怕也没开辟空间的能力吧?” 祖尔克斯沉默了,这个问题似乎并不好回答,他看着奔涌不休的清澈山泉,感叹着,不止是开辟一个空间,还在这片空间里构筑了如此雄伟的建筑群,这种人物,恐怕在如今的艾泽拉斯也找不出几个了,更别说在这封闭了千年的卡罗兰界了。他突然愣了愣,一丝亮光划过脑海,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是这想法却又一闪而逝。 娄乐歌看着祖尔克斯纠结的表情,笑道:“想到什么了?” 祖尔克斯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娄乐歌一脸玩味的提醒道:“对于艾泽拉斯世界来说,这里是独立的。”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妇孺皆知,祖尔克斯想着,一道闪电瞬间劈过脑海,几乎要下意识吼出来:“艾泽拉斯,你是说艾泽拉斯!果然是这样,可是不对啊,”祖尔克斯摇了摇头,突然觉得脑袋里被某些东西给绕住了,“要是真的那样,那就太不可思议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旁许久都没有说话的狗熊眉头拧在了一起,听着两人扯来扯去,这么久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却越听越糊涂了,终于开口问道:“你们这是在说什么?” 娄乐歌笑道:“狗熊,这一界是叫做卡罗兰界吧?” 这不是明知故问么?狗熊想到,但是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没有娄乐歌,他不肯能将呆子化身的黑暗恶魔这么轻易的斩杀,从这一点上,他欠娄乐歌一个人情。他老实大道:“是。” “那你知道为什么叫卡罗兰界么?”娄乐歌笑着问道,他的眼中有越来越浓的玩味,但是越是这样,祖尔克斯心中越是惊讶,甚至震撼。 “这个,”狗熊伸出蒲扇一般的大手,摸着下巴的青胡渣子,“我还真不知道,不过这有什么奇怪的?一个名字而已。” 娄乐歌笑道:“你叫狗熊,因为你长得虎背熊腰,做事情也生猛,我有时候管祖尔克斯叫做小歪,是因为那家伙估计营养不良,走路的时候总是歪歪扭扭的,这些不都有原因的嘛,而至于卡罗兰界,会不会是因为创建它的人姓卡罗兰呢?” 狗熊下意识的倒吸一口凉气,创建一个界,开玩笑吧? 娄乐歌刚说完,祖尔克斯就忙不迭打断道:“不可能,这不可能,怎么会有人能开辟出一个界的空间?而且这卡罗兰界的大小,放在艾泽拉斯也不算小!” 娄乐歌笑道:“我也没说一个人啊,小歪,记得在兰迪将军府的时候,你给我说过虎牙的身份吧?卡罗兰家族的天才,年纪轻轻就是四级的英雄了,恐怕来这里不只是单纯的探秘那样简单。而且,你说过,卡罗兰本来是一个上古姓氏,曾经是艾泽拉斯数一数二的顶尖豪族,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就突然没落了,后来渐渐淡出所有人的视线,到了现在,哪怕是在兽人中,也只能勉强算得上二流家族。” 祖尔克斯嘴巴半张着,想要说些什么,但是他说不出来,也不知道应该怎样说,这个想法太胆大了,甚至用异想天开来说也不为过,开辟一界,不管放在哪里,恐怕都没有人会相信。 如果娄乐歌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恐怕他也想不到这一点,他下意识的摇摇头,似乎从怀疑卡农开始,不管什么事情,都会用猜疑的眼光去看待,他变得多疑了,也变得没这么大大咧咧了。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到底是不是这样,我们只有一个办法知道,那就是找到虎牙。”娄乐歌说着,抬头看向山巅云雾袅绕的神庙,笑了笑,恐怕虎牙应该早一步进入神庙,而现在,恐怕已经在那里面了吧? 那个白衣白雪银白长枪的俊逸少年,不知道现在又在做什么事情了,娄乐歌想着,喃喃自语:“不管怎么样,黑甲蟒是你帮我杀的,我还欠你一枚魔核和一条人命呢。” 祖尔克斯回过神来,下意识问道:“那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还能去哪里?”娄乐歌说道,“当然是去山顶那座神庙了,我们要找的答案都在那里,而且,你们家族,或者说你大哥让你到这里来,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只能在那座神庙里。不过我很好奇,卡罗兰家族和你们月神古堡的人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你大哥让你到这里来,到底是图个什么?” 这些事情被祖尔克斯一直隐瞒着,虽然他信任娄乐歌,但是他以前不能说,现在到了这里也不能说。 见祖尔克斯露出挣扎的神色,娄乐歌安慰道:“我也就随便问问,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你也没必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们这些大门大户出来的人,就是这么矫情。” 三人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讨论,毕竟这些都是猜测,说来说去也不可能有个结果。他们唯一能做的,便是尽快赶到山顶的那座神庙,只有到了那里,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祖尔克斯心里装着月神古堡的重任,狗熊肯定也有部落里的任务,三人之中,倒是娄乐歌一个人最为悠闲自得,脚步轻快,显得很是悠闲自在。本来问了狗熊关于咒语的事情,但是被这个高大个用“不可以说。”四个字拒绝了,干脆直白,丝毫不拖泥带水。 但是似乎是心中有些愧疚,这个不善言辞的汉子又说了些部落里的传闻作为补偿,,比如神秘失踪的羊群,从天上掉下来的野牛,长了三只角的的梅花鹿,大多都是这些在娄乐歌眼里狗屁倒灶之类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价值,不过也不想让这个心性彪悍又淳朴的汉子有什么芥蒂,又不得不耐着性子听他讲,就这样,讲故事的人语不搭调,听故事的人心不在焉,两个人还要时不时的对都不怎么了解的故事本身讨论一番,以显热络,旁观者清的祖尔克斯一个劲儿的憋着笑。 看山跑死马,这话改成看山爬死人,放在这里分外贴切。三人走了大半天路,却连半山腰都没到,这让娄乐歌好不气馁。等到了夕阳作余晖,将山巅的神庙渲染的金碧辉煌,娄乐歌叹了口气,“恐怕要明天一大早出发,才能在晚上之前赶到山顶了。” 三人来到一间不大不小的房屋前,这房子是被锁着的,但是看着样子,恐怕都几百年没人住过了,长满了铜绿的锁被狗熊一巴掌拍掉,再一推,吱呀一声,门开了,满屋的灰尘落下来。 尽管脏了一点,但是比起之前在原始森林里过夜,要好了不知有多少倍,生活做饭,水源也很近,娄乐歌顺便打水洗了个澡,好不惬意。 夜幕将领,在神庙的第一天,似乎就这么平平安安的过了。 第九十四章 恶魔猎手 巨大山峰半山腰有一座肉铺,卖的是牛肉,在这间铺子里生活着的祖祖辈辈数十代人,几千年来,不管是人丁兴旺到占据了整个小巷子人口的一半,还是家族落魄潦倒到要靠着别人救济为生,都从来没有人想过要关闭这个间肉铺。 牛肉铺子的老板换了一代又一代的人,高矮胖瘦男女老少,不管是赌徒还是奸商,也不管是君子还是小人,他们都严格的遵循一个祖传的规矩,那就是只要是那个老头儿或者小男孩来到铺子里买东西,就一律免费。 其实即使没有这条祖训,他们也不会收取两人任何费用,不敢收,也不愿意收。相传山巅的神庙还未建成的时候,这一老一小就每隔几年就跑到这里吃牛肉了,到如今几千年过去了,这里的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但是这爷孙两依然活着。 这家铺子的主人,将他们视为神灵。 但是现在,这里人去楼空,只剩下空荡荡的牛肉铺子,还有门前的布幡没精打采的低垂着。 万籁俱寂时,牛肉铺子前走来一老一小两个人,老头儿嘴里衔着烟斗,火星一明一暗,映着他上了年纪却不显衰老的脸,他一只手扶着烟斗,一只手牵着一个小男孩儿,走到牛肉铺子前,抬起头借着月光望了望那条布幡,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领着小男孩儿,推开门进去了。 两人从屋子里搬出来桌椅,打了水擦拭干净,又从屋子里拿出一盏油灯点亮挂在墙壁上,做完这些后,老头儿满意的点点头,拍拍屁股,在桌子旁坐下,打了个响指,老气横秋的喊到:“牛犊子,干嘛去了,有客人呢,赶紧出来,不然砸了你的店!” 这夜晚很安静,几乎都能听得见两人的呼吸声,老头儿这没来由的一嗓子,声音都刺四周的空旷和宁静,连向来好脾气的小男孩儿都有些受不了了,他埋怨的看了老头儿一眼,但是只是埋怨,也没有感到诧异。(..info好看的小说) 如果娄乐歌在这里,肯定会笑骂这老头儿老糊涂了,这里方圆几公里都没一个人影,更别说卖牛肉的了。 这座城,是一座死城。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十年没有人居住的牛肉铺子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穿衣服的声音,有一个男子粗着嗓子回应道:“喊什么喊啊,大半夜的,谁他娘的鬼吼鬼叫的!狗日的大半夜不睡觉,跑老子这来找死呀!” 老头儿手指微微弯曲,使劲敲着桌子:“是你大爷,你个犊子再不出来,可别怪我不留情面了!到时候掀了你的摊拆了你的房,再到对面你一直偷着喜欢却不敢上门提亲的那姑娘家里,把你的丑事说上添油加醋说上一通,保准让你一辈子打光棍!” 铺子里的人似乎听出了来人是谁,安静了几秒钟的时间,紧接着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还夹杂着盆罐摔在地上的声音。 不一会儿,门被人从里面扯开了,提着裤子跑出来一个低矮但颇为壮实的汉子,一看果然是这两位,忙不迭的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老头儿很受用,可是这小男孩儿就不搭理人了,冷眼看了牛犊子两眼,自顾自的一旁逗狗去了。 老头儿见牛犊子一脸进退维谷的尴尬,踹了他一脚:“滚去切两盘熏牛肉来,再来一碟酱牛肉,最好能弄两瓶小酒,不过丑话先说在前头,要是你往酒里兑水,老头子依然会砸了你的店。” “哎哟我的老祖宗,”牛犊子连忙作揖,“你这不是扯犊子么,我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往您老人家的酒里兑水啊!我那死去的老爹可说了,要是得罪了您,他非得从坟堆里爬出来抽我!” 老头儿一脸受用的点点头,挥了挥手将这家伙打发下去,要是再和他扯,他能扯出他的八辈祖宗来,那牛肉估计等到天亮也吃不上了。 老头儿吧嗒吧嗒抽着烟,吐着烟圈儿,哼起了小曲儿,显然心情颇好。 男孩儿白了他一眼,冷淡道:“有意思吗?” 老头儿一愣,笑呵呵道:“什么有意思没意思?你是说我这样对待牛犊子啊?这有什么好想不通的,他们家六十七代人,换了八十二个老板,就这个和他那老老老老祖宗我看的顺眼,其他人呐,啧啧,见了我们不是像见了神就是像见了鬼一样,能让我欢心?” 男孩儿白眼道:“自欺欺人。” “诶,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没大没小呢?”老头儿坐直了,在桌子上磕了磕烟灰,“我好歹是你爷爷,尊重点行不行?” 男孩儿一严肃:“如果你不是我爷爷,我还懒得搭理你,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的,每天到处跑,去忽悠别人?你忽悠人就算了,演技还这么差,剧本又烂。” 老头儿吹胡子瞪眼道:“好,好,你给说说,我的剧本哪里差了,我演技又哪里差了!你可别忘了,我可是把卡罗兰界第一战力拓荒者·汉弗莱都给弄进来了。” 男孩儿轻蔑一笑:“就那劳什子战力第一,我一只手就能把他揍飞了。” 老头儿瞪了他一眼。 男孩儿道:“得得得,不说我,咱也不说他,就说娄乐歌吧,那神经大条的和麻绳一样的家伙,还不是轻易就识破了你?” 老头儿一时语塞,咬着牙翻动着嘴皮子,但是支支吾吾就是说不出一句话。 男孩知道这老家伙是个火爆的犟脾气,把他堵久了,要是真发起火来,能把这座山给掀个底朝天。那几十人遭殃他倒不怕,关键是他看好的那个卡罗兰家族的小子也会被殃及鱼池,那自己多年的苦心就白费了。于是缓了缓语气,说道:“所以说,我让你别再纠结这些了,牛犊子都死了几十年了,你还拿别人寻开心。” 老头儿眼神一暗,松弛了下来。 他望着月光下的叮咚山泉,朝着四周虚空轻轻一抹,四周原本空空荡荡的屋子里亮起了灯光,无数人凭空出现在巷道里,小贩的叫卖声,小男孩小女孩的嬉闹声,铁匠铺的打铁声,婴儿的啼哭声,狗吠声,安静的四周瞬间变得喧嚣起来,而这里,变成了闹市,一如多年前那样。 老头儿眼神迷离:“这样不是挺好吗?” 男孩儿心中一软,将稚嫩的双手按在老头儿张满了老人斑的手背,轻声说道:“都过去了。” 老头儿看着巷子说道:“你两岁大的时候,我去那家铁匠铺给你打了一把小剑,但是你吵着闹着,非要铁匠铺对面的糖果。我去杂货铺子买烟叶,你就偷偷抓着老板的胡子不放,非要让人家给我们钱。我们去看杂耍的人喷火,你却偷偷把别人的烈酒倒了,在里面撒尿,害的那人将尿喝到嘴里又喷到观众身上,钱没赚到,还白白挨了别人一顿打。我们去菜场买菜.” “够了。”男孩儿使劲捏着老头儿的手,“够了,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老头儿愣了愣,哆嗦着嘴唇,从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记忆中醒过来,突然老泪纵横。 刚刚端着酱牛肉走出来的牛犊子歪着脑袋,看着老头儿眼泪哗哗的流,还以为是错觉,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定没有看错,以为哪里得罪了这老家伙呢,连忙小跑过去,安慰道:“老头,老祖宗,您这时怎么啦?哭的根泪人似的,老伴给别人跑啦?也不对啊,你老伴不是死了几千年了嘛!” 老头儿缓缓说道:“对啊,都死了啊。” 这是老年痴呆了。牛犊子想着,老爹啊,这可不是我得罪了他。 东边云层燃烧起来,一丝朝阳亮光刺破夜的黑。 桌上的酱牛肉消失了,牛犊子消失了,铁匠铺里烧的红彤彤的炉子冷了,沿巷追逐嬉戏的孩童化成了齑粉。 所有的一切都消失在阳光中,恍若一个梦,醒来时,一切又终归寂静。 晨光中,从山上走下来一个白衣白靴少年,白衣上刺目鲜血如一朵朵妖艳红花盛开。 少年沿着引水渠旁的石阶走下,来到老人和男孩之前,轻轻跪下。 老头儿收起了戚容,背过头,不让这从子从孙看到这几这个样子。 男孩问道:“东西拿到了?” 向来冷傲却又有冷傲资本的少年轻轻点头,却不敢站起来。 因手持银枪虎牙而被称作虎牙的他手中多了两把弯刃。 男孩微微一笑,手指在手心轻轻一划,鲜血顺着划痕流出,他抬起了少年的头,将鲜血涂抹在少年的双眸上:“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一个瞎子,也是恶魔猎手,你将肩负屠戮恶魔的重任。而你的名字,也不再是虎牙,而是伊利丹,恶魔猎手·伊利丹,希望你能让这个名字响彻艾泽拉斯。” 男孩站起身,轻轻拍了拍少年颤抖不止的肩膀,转身离开时留下了一句话:“去找娄乐歌吧,有机会带他去一趟世界之树。你们本不是敌人,至少在大时代开启之前还不是。” 等到一老一小离开了大半天,少年依然跪在原地,他低垂着头,阳光照不到他的眼睛,但是他能从手中那两把弯刃上感受到外界的所有东西,甚至比用眼睛看时还要清晰。 他握紧了手中的弯刃,默默念着朔望魔刃这个在不久的将来让所有人都恐惧的名字。 第九十五章 符兵 失落神庙第一层。 青铜之门敞开着,数十人站在巨大而空旷的大厅里,都沉默着,面对眼前凭空出现的数十具铜甲符兵,所有人都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好不容易才破开神庙的大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竟然是同等数量的铜甲符兵,每一具都散发出凛冽的杀气。 符兵这东西,在艾泽拉斯虽然谈不上赫赫有名,但是在兽族军中,那可是噩梦般的存在,百年前和人族那场持续十年的全面战争中,人族曾经用五百具铁甲符兵硬生生撕裂了由五千兽族步兵组成的防御线,再突破狼骑军团的封锁,纵深两百公里,直接打到了战术府设立的第三军团统帅营,要不是坐镇的黄金战将亲手将残余的两百多符兵斩杀,恐怕这些战争机器还会直奔兽人内地大本营去。 这件事情被当做兽族的耻辱,尽管军方对此事发布了禁口令,但是在场的这十几个来自艾泽拉斯的小贵族们,哪个身后的家族没有和军方沾亲带故?这些削尖了脑袋往战术府挤的人,怎么会不认识符兵?要知道战术府可是将怎么对付符兵作为了必考科目之一。 因此在看到这么多符兵站在一起时,来自艾泽拉斯,并且艰难存活下来的小贵族们齐刷刷倒吸凉气,全都露出惊讶甚至恐惧的神色。 哈伦看着聚在一团,像耗子见到猫一样的小子们,吐了口浓痰,鄙夷道:“软蛋!” 为首的一个看着满壮实的少年突然转过头瞪了他一眼,眼中闪着寒光,像是一只择人而噬的小豹子。哈伦心里一咯噔,没想到还有一只与众不同的软蛋。他挑了挑眉,说道:“不服气?再不服气也还是软蛋!” 他的声音不小,四周的人都听见了,在卡罗兰界出生的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翘首以盼,一个背着牛角巨弓的汉子唯恐天下不乱,朝着哈伦竖起了拇指。 大家打心眼里都不怎么喜欢这群来自外面的小娃儿,兽人好战尚武,骨子里都有一股狠劲儿,在这一点上,与世隔绝数千年的卡罗兰界中的兽人尤为突出。但是再看看这些小子,眼高于顶,实力平平,还他娘的脾气大,而且一旦遇到危险就畏畏缩缩大姑娘一般,怎么看怎么让人厌烦。 要不是拓荒者汉弗莱发了话不要内耗,指不定早就把这些渣子胖揍一顿丢出去了。 那个长得壮实的小子依然面无表情的看着哈伦,并没有反驳,这群人中唯一一个少女站在他身后,神色淡然,仿佛这里发生的事情都和她无关一般 正主没有发话,倒是一旁的几个小子像是被拔了两根毛的小公鸡,伸长脖子说道:“老家伙,你骂谁呢?” 哈伦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老吗?不老吧,是你们太嫩了,毛都没干呢。怎么,想要在小姑娘面前表现出一点大男子气概?别做梦了,从见到你们起,就围在别人旁边叽叽喳喳,但是也不照照镜子,个个都长得娘们一样,哪个女人看得上你们?” 被一语道破心思的几个少年顿时面红耳赤,急忙要说些什么辩解,那个冷眼旁观的少年走了出来,对着哈伦弯腰行了一礼:“小子雷切尔,请前辈收回刚才的话。” 哈伦笑了笑:“你见过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么?” 雷切尔不卑不亢说道:“那请问前辈,为何如此辱骂我们?” 哈伦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道:“辱骂,这是辱骂吗?那你倒是说说,两天前汉弗莱大人派遣巡逻小队的时候,让你们也派人出力,但是为什么一个个都躲在一个消瘦小子的背后?我看你们的实力都不比那小子差嘛!还是说那小子隐藏了实力,你们自愧不如?一个个长得这么娘气不说,胆子也这么小,见到符兵就腿软,你说这不是软蛋是什么?”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真不知道外面的人长的什么脑子,把你们这些娘炮放进来,难道兽族没有男人了?” 他微眯着眼扫视一圈,冷声道:“还是说你们这些小贵族背后的势力已经控制住了兽族的政权?” 雷切尔紧咬着牙,双拳紧握。 哈伦得寸进尺道:“兽族本来没有贵族,但是壮大之后非要学人族那一套狗屁的血统优势论,搞得不伦不类,要是外面真的是这样,老子还不如一辈子在卡罗兰界呆着,免得出去受你们这些娘炮的气。” 十多个少年起刷刷看着他。 这神庙中的传送阵不是只有他们才能通过的吗? 反应过来的哈伦自知失言,连忙闭嘴,转过头慌张看向冷眼旁观的拓荒者汉弗莱,后者笑了笑,示意并无大碍。哈伦悬着的心这才落下。 汉弗莱走了过来,围观的人自动让出一条通道。 这名衣服破烂胡子邋遢的中年汉子丝毫没有第一战力的形象和觉悟,他拍了拍哈伦的肩膀,后者身体轻轻一颤,向后退了三步。 汉弗莱对雷切尔说道:“在勇气这一点上,你们的确比不过祖尔克斯那小子,至少我敢肯定,将来的成就,你们拍马不及。” 十几个少年丝毫不畏惧那个叫哈伦的人,还能和他叫板,但是在汉弗莱面前,全都有意或者无意的低下了头,此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压,甚至比兰迪将军不知强了多少倍,如果单打独斗,他们丝毫不怀疑兰迪将军在此人手中撑不过一招半式。 汉弗莱笑了笑:“神庙通道会被打开,但并不是一天两天时间,也不是只有你们才能通过,在这之后,卡罗兰界将和艾泽拉斯相连通,我们也将不再拘泥于这小小的一界。” 丢下这一个对十几个少年来说不啻于重磅炸弹的消息之后,汉弗莱语不惊人死不休:“在这之后,卡罗兰界会和月神古堡结成同盟,希望你们回去的时候和家里的老头子说一下,免得到时候惹上不该惹的麻烦,不过前提是你们能活着回去。” “你们的事情我不会管,也懒得管,还有卡罗兰界的小子们,你们也别想从我这里得到帮助,如果连这座神庙都闯不出去,也就没有资格跟着我了。”说完,汉弗莱转身走出神庙,留下十几个还在震惊中的少年,和一群兴奋的发疯一般的男人。 埋头登山的娄乐歌突然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抬头望去,百米之外的神庙中猛然刺出一道灰影,闪电般划过巨大水渠上空,极度震撼之时,那道灰影扎到半山腰,便不见了踪迹。 随后隔了足足有两秒钟,一道冲击波骤然炸开,携着千钧之势向山下奔坠的成千上万吨溪水瞬间碎裂成无数水雾! 娄乐歌一眨眼,遮天蔽日的水雾又重新凝聚,竟然化为一把百米长的重剑,极速颤抖着,化做一道流光,向半山腰上奔去。 祖尔克斯和狗熊脸色瞬间苍白,只有娄乐歌死死咬住舌头,保持着一丝清明,重剑无锋,却能刺破苍穹! 娄乐歌脑海中一直重复着那一剑的细节,怎样的颤动又遵循着什么样的走剑路线,他望着半山腰轰然炸开的数百米宽的巨大坑洞,喃喃道:“大叔啊,你让我看就看嘛,为什么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不过话说回来,还是谢谢你这霸气一剑。” 卡罗兰界第一战力汉弗莱的成名招式:破山! 祖尔克斯回过神来,见娄乐歌一个人喃喃自语,疑惑道:“吓傻了?你一个人在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娄乐歌嘚瑟道:“有高人相助啊。” 祖尔克斯白眼道:“刚才那高人?怎么没一剑刺死你!” 三人来到神庙前,里面的人似乎并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三两个聚在一起,在激烈的讨论着什么,不少人争的面红耳赤,整座大厅里闹哄哄的,唾沫星子乱飞。 这些人明显分成了两片,一方约有五六十人,年轻的二十来岁,年长的四十五六岁,而另外聚在一起的,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两堆人之间隔了七八米,泾渭分明。 娄乐歌看到雷切尔时善意的挥了挥手,后者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娄乐歌,愣了愣之后,回以不矫情却也不热情的一笑。 娄乐歌也懒得去揣摩这笑容中的异样味道,除了对那个想要过来打招呼却又被艾琳一把拉住的戴蒙还有点好感外,其他人,充其量也只能算是面熟而已。 他老远就在见远离人群的角落看到戈离那猥琐的两撇小胡子,走了过去,在戈离身边一屁股坐下,捅了他一拳道:“戈离,你这家伙,怎么不留个消息就跑了!” 戈离白了他一眼,继续捣鼓手中的小玩意儿。 娄乐歌咬牙切齿道:“怎么变哑巴了?还是觉得把兄弟一个人抛弃了理亏,没脸说话了?” 戈离没好气说道:“别给我扯犊子,你也一个人溜了,不是也屁都没放一个?” 娄乐歌一愣,搓着手嘿嘿笑道:“你还记得这事啊?那行,我们算是扯平了,两不相欠。” 戈离放下手中的活计,看着娄乐歌说道:“谁跟你两不相欠啊,你小子还欠着我五十六个金币!别想耍赖!” 娄乐歌鄙视的看着他,又指了指身后的祖尔克斯,说道:“瞧见了没?我小弟,土豪,家里的金币堆成山了,还会在乎这几个小钱?” 戈离看了看站在原地哭也不是笑也不是的祖尔克斯,投过去一个遇人不淑的怜悯表情。 娄乐歌问道:“这些人在说什么?闹成这个样子,不是说传送阵在这里吗?怎么大家都还不走?” 戈离说道:“传送阵在最顶层,而这里被符兵挡住了去路,他们都在想办法对付这些符兵。” 娄乐歌看着那些全身覆盖着铁甲,雕塑一般的人,问道:“就是那些东西?” 戈离点点头:“你可别小瞧了那些个符兵,虽然铜甲符兵在符兵之中只比铁甲符兵高阶一点,但是也很不好对付。” 娄乐歌撇了撇嘴,笑道:“管他什么铁甲铜甲,一刀砍了便是!” 第九十六章 玫瑰 祖尔克斯疑惑的看着娄乐歌,说道:“难道你连符兵都不知道?”但是他转念一想,符兵在各个大家族中几乎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但是对娄乐歌这种偏远乡村走出来的人,不知道也很正常。于是耐心解释道:“符兵由矮人打造,再经过人族法师篆刻符文,并且由女巫施以咒语,最终才能成为符兵,可以说是不知疲倦也感受不到伤痛的战斗傀儡。按照材料大体可分为铁甲符兵,铜甲符兵,银甲符兵,和金甲符兵,等级依次升高,实力也依次增强。相同的,更高一级的则是符将,也大体可分为铁铜银金四个等级,和战术府划分的战将相类似。” 娄乐歌想了想,问道:“那这些铜疙瘩的实力怎么样?” 祖尔克斯说道:“这么给你说吧,若单论个人战斗力,铁甲符兵相当于一个三级的树魔猎手,可是一旦他们成群结队,那就是一股可怕的钢铁洪流。而这里的铜甲符兵,一个相当于两个你在乌鸦岭杀死的树魔首领。” 娄乐歌疑惑,问道:“虽然有些棘手,但是对这些人来说,也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才对。” 祖尔克斯笑着摇了摇头:“若是单打独斗,这里的人之中,除了辅助型的,其他人估计赢面很大,毕竟能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是软柿子。但是恐怕这些铜甲符兵是结成了某种战阵,才让这些人在这里止步不前。” 戈离意外的看了祖尔克斯一眼,这个比娄乐歌还要年轻的少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仅仅通过看了几眼,就能将事情猜测出七八分,看来还真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他有些期待的问道:“还有呢?说说你的想法。” “还有?”祖尔克斯疑惑的看了戈离一眼,看样子这个地精和娄乐歌的关系还蛮好的,不过不知道娄乐歌是怎么和地精混在一块的,要知道地精是极其排外的种族,他们和外族人,几乎全是纯粹的金钱关系。(..info无弹窗广告) 祖尔克斯放下心中疑惑,有些尴尬的挠了挠脑袋:“我只是随便说说。”他看了看那些吵的面红耳赤的人,继续说道,“这些人单人的实力很强,在卡罗兰界虽然算不上顶尖战力,但是我想,应该也能排进中游偏上的水平,不过看样子是是来自不同的地方,也不熟悉,看眼下的模样,恐怕是谁都不服谁。所以才会乱成一锅粥。” 娄乐歌有些不耐烦了,问道:“这又有什么关系?” 戈离白了他一眼,示意祖尔克斯继续。 祖尔克斯一语道破玄机:“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单人能力再强,不能团结起来,这样乱糟糟的一窝蜂冲过去,怎么能从以战阵著名的符兵手中讨到便宜?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人闯过去,恐怕也就是这个原因。” 一语中的。 戈离忍不住鼓了鼓掌,不过掌声很快便被大厅的嘈杂声淹没。只有离这里较近的哈伦听到了掌声,看过来,却发现娄乐歌也来了,他对这个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兄弟的小子颇有好感,过来打了声招呼,戈离将祖尔克斯的分析大致说了一遍,哈伦爽朗一笑,拍着祖尔克斯的肩膀道:“英雄少年啊,有勇气,脑子也灵活,不像我们这些莽夫,就会使蛮力。” 祖尔克斯羞涩一笑:“我也只是瞎说的,大叔过奖了。” 哈伦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别谦虚,至少你比那群软蛋强多了。我们之前对这些铜疙瘩发起过两次冲击,但是那群软蛋全他娘的躲在最后。” 娄乐歌看了那些人一眼,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挂着伤,衣服又破又脏,显然这一路走来并不容易,而且进入卡罗兰界的时候有七八十个人,现在只剩下十几个,恐怕这群从小生长在家族庇护下的小贵族们真心被打击到了。好不容易保着小命逃窜到这里,谁还会拿命去搏? 人各有志,娄乐歌也不好评论别人什么。 哈伦继续说道:“汉弗莱大人之前还夸过你呢,要不出去后你考虑一下,愿不愿意跟着大人,大人说要和那个什么月神古堡结盟,正是用人的时候,我相信大人肯定会用心培养你!” 祖尔克斯一惊,震撼和疑惑同时袭上心头,汉弗莱在卡罗兰界说一不二,和界主没什么两样,他说要和月神古堡结盟,那就代表整个卡罗兰界都会成为月神古堡的盟友。科尔扎勒草原虽然自成一界,但是物资极度匮乏,而月神古堡也只是占据着小半的地域,论掌握的资源和实力,月神古堡和卡罗兰界比起来,完全不在同一个级别上。那又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庞然大物屈尊和自己结盟?祖尔克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反过来一想,如果这是真的,那月神古堡无疑将会强势崛起。 见到祖尔克斯失神的模样,哈伦以为这小子高兴傻了,要知道,这里所有人都削尖了脑袋,想要跟着汉弗莱做一番大事业呢。 娄乐歌见哈伦一脸得意的样子,轻声道:“大叔,你可别想岔了,他是不会和汉弗莱混的。” 哈伦猛然一惊,问道:“这是为什么?” 娄乐歌贱贱一笑:“因为他是我小弟啊。” 哈伦一白眼,娄乐歌继续说道:“而且,他就是月神古堡的少爷。要是他到汉弗莱手下当个打杂的,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哈伦瞪圆了眼,惊讶中带着尴尬。 戈离对结盟什么的没什么兴趣,地精唯一关心的是怎么出去,然后大把大把的赚金币,要知道,艾泽拉斯三千界,对他来说,到处都蕴藏着无数商机。光是想想就让他迫不及待了,他提醒道:“你们就别相互吹捧打击了,还是想想怎么出去吧,让这些人这样吵来吵去也不是个办法。” 回过神来的哈伦无奈一笑:“我这脑袋要是能想出办法,也不会混的这么差了,戈离你又不是不知道,连住个帐篷都漏风。” 他转身向祖尔克斯问道:“那个,小子,哦,少爷,你说说该怎么办?” 连称呼都变了。 “大叔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或者就叫小子也行,”祖尔克斯笑道,他想起了老管家阿尔杰,在城堡里,只有他才会当着面叫自己少爷,也只有他才会和自己说说话。出来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了,下雨的时候膝盖还疼么?还会三更半夜偷偷到地下陵墓,坐在父亲的棺材前自饮自斟么?能让与世隔绝的卡罗兰界和月神古堡结盟,恐怕他也知道什么的吧。 祖尔克斯想了想,收了回思绪,说都:“对战阵,我了解的不多,所以也没什么办法。” 哈伦有些失望了,不过转念一想,人又不是万能的,祖尔克斯能推测出这么多东西,这里恐怕没几个人能做到。 “我,我想,我想我有,有个办法。” 一个断断续续的声音响起,几人转过身去,只见一个圆呼呼的小胖子拘谨的站在一旁,见众人盯着他看,慌忙低下头,看着脚尖。 “哪来的小子?一边玩儿去。”哈伦他面生,年纪又这么小,显然是那堆软蛋里的一员。 小胖子大姑娘一般扭捏着,依然倔强的看着脚尖,支支吾吾道:“我,我过来对娄乐歌大哥说,说声谢谢。” 哈伦望着娄乐歌,说道:“找你的。” 娄乐歌走过去,捏了捏小胖子的圆脸,自己从豺狼首领手里就过他一命,这小子到现在还念念不忘呢。于是他玩笑道:“戴蒙,想要谢我,可不只是说一个谢谢就够了的吧!”他手掌张开,说道:“五十个金币,不贵吧?” 戴蒙一时有些懵了,五十个金币对雷切尔那些贵族子弟来说显然不是大数目,但是他的家族已经没落,整个家族每年的收入也只有十来个金币,而且他还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悲催地位,就是把他卖了也值不了这么多钱啊!他甚至有些后悔当初被娄乐歌救了。 单纯的像张白纸的小胖子涨红着脸,嘴唇颤抖着,最后还是咬着牙,说道:“我,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但是以后会慢慢还上的。” 娄乐歌见这小子竟然当真了,笑道:“我出去了又不会呆在同一个地方,到时候天南海北的,你要到哪里去找我?再说了,万一你要是耍赖怎么办?” 小胖子咬咬牙,坚定的摇着脑袋,“我,我可以立下契约,还可以做你的仆人,直到还完五十个金币为止!” 娄乐歌见他一脸认真的模样,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这家伙一根筋,要是继续在这个话题上说下去,恐怕能将这个小家伙给活活逼死,于是转移话题道:“咱们先不说这个了,你不是说你有办法对付这些铜甲符兵吗?你给说说是个什么法子,不过丑话先说在前头,要是你拿我们开涮胡扯一通,到时候就不是五十个金币的事情了。” “可是,”小胖子还想说什么,却被娄乐歌狠狠瞪了一眼,只好作罢,看了看那些纹丝不动的铜甲符兵,说道:“这些符兵所用的战阵叫做玫瑰。” 第九十七章 老牛 “噗。” 哈伦笑喷了,“还玫瑰呢,烙饼都比这个名字强,饿了还可以啃几口,得得得,你也别说了,该干嘛干嘛去,不要打扰我们商量正事儿。”说着就上前推了推小胖子,却被祖尔克斯拉住了,“大叔你在这里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让他把话说完。” 祖尔克斯是月神古堡的少主人,既然是盟友,那怎么也得给面子,哈伦还没成为汉弗莱手下呢,就开始未雨绸缪了,松开了手,笑呵呵道:“那个,既然少爷这么说,那我们就听听看吧。” 小胖子感激的看了祖尔克斯一眼,后者回以一笑。小胖子心中一暖,说话终于不再结巴,用匕首在地板上画了一个方框,又在方框的一边画了七八个连成一排的三角形,说道:“这战阵的名字叫玫瑰,三个符兵一组,相互配合,一旦前方迎敌一人受伤或者体力不支,就由他左后方的一名队员补上,他则退回去顶替空位,如此循环,能将三个人的力量两倍甚至三倍的发挥出来。” 他也不管旁人越来越紧皱的眉头,找来一块碎木片,用匕首削成三角形, 一边旋转者三角形木块一边说道:“这是三角阵,一旦旋转起来,会形成一个有效的杀伤半径。而且,”他在圆圈后面又画了一排圆圈,继续说道,“一旦有一个三角阵支撑不住了,后一排的会自动替补而上,由此循环,一旦有人陷入到这个战阵中,除非退出去,只能面对永无止境的缠斗。其结果,只能是力竭而死。而这些三角阵一旦旋转起来,剑锋上,甚至身上,都会带着敌人的鲜血,腥红而妖艳,就像一朵旋转着的带刺的玫瑰,因此又有玫瑰血杀阵之名。” “他娘的!”哈伦喷了口唾沫,恶狠狠道,“难怪这铜疙瘩明明只有这么几十个,却怎么打也打不完,害得老子每次都因为没力气了被丢出来!” 他看了眼蹲在地上的小胖子,语气柔和了很多:“那个啥,小子,也不管你把这该死的战阵叫做什么,你说的的确有些门门道道,我这个人脑子不好使,刚才那么说你是我的不是,我只是没想到那群软蛋里面还有你这种人。[..info超多好看小说]” 娄乐歌笑道:“哈伦大叔,你还是别说了,都不知道你是在夸人家还是在损人家了。戴蒙,你既然知道这些,那有没有什么破阵的法子?” 小胖子挠了挠脑袋,说道:“法子倒是有,但是凭现在这种情况,效果怎么样,我也说不准。” 戈离诧异的看着这个小胖子,又看了看娄乐歌,琢磨着和娄乐歌这小子打交道的怎么都这么另类。 娄乐歌笑道:“没事儿,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司马当活马医。” 小胖子是一个存在感很弱的人,一时适应不了这么多人盯着他看,但是都到了这个份上了,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那个,对付这种牛皮糖一样的战阵,只有一个办法,一刀切。” 娄乐歌嘿嘿一笑:“我就说嘛,管他什么狗屁符兵,一刀砍了便是。” 戈离鄙夷的看了娄乐歌一眼,说道:“要是真的这么简单,也不会等到现在了。” 小胖子点点头说道:“的确不是这么简单,想要破玫瑰战阵,最好的办法是使用一个锥形,锥尖能够撕破防御,并且靠着后面的有生力量将裂口撕大,将其分割为两块,这样我们所面临的压力会减半。到时候再由两翼各自形成一个锥形,向两旁突围,将符兵切割成无数块,这样问题就不大了。” 哈伦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就这么简单?” 小胖子点点头:“是这么简单,但是也不简单。之前两次对符兵发起攻击,我自知没实力,上去也是给大家添乱,所以就远远的躲在后面,这样就清楚的看清楚大家的状况,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战,就像一巴掌拍在棉花上,有气却没地方使,而如果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一个点上,并且源源不断的向前方输送压力,这样的效果不是拳头,而是一把匕首,一把尖刀!但同时,我担心的是没有顶在最前面的人选。” 众人都低着头沉思着,这个想法很可行,但最最前面的刀尖一旦折了,后面的人也将会陷入泥沼中,其结果,依然是毫无所获。而作为刀尖的人,将要面对的是最重的担子和最大的危险,在场的,也不知道谁可以胜任。 戈离懂的一点阵法,触类旁通,对这个所谓的玫瑰战阵理解的也较为深刻,尝试着问道:“要不然我们也组成个什么玫瑰战阵,让几个实力好一点的人轮流当做刀尖?” 小胖子略微思索片刻,说道:“恐怕没这么容易,要想形成一个成熟的战阵,少不了成千上万次的演练,而玫瑰战阵要求成员之间实力相差不大,而且要有很高的默契度,这两点,恐怕在场找不出这样的人。” 哈伦骂骂咧咧道:“娘的,这要求这么高,那这些铜疙瘩怎么做到的?难道在我们来之前,它们每天都在这里演练战阵?” 小胖子说道:“这些符兵只有一个人在控制,而且要想同时操控这么多符兵,那个人至少有白银战将的水平。”说着,他两眼放光,脸上竟然露出跃跃欲试的兴奋表情。 这话一出口,几人都“啊”了一声,显然没想到背后还有这么一个厉害的角色。 “那岂不是把控制这些符兵的幕后黑手揪出来,这些符兵还不就任我们摆布了?”娄乐歌说道。 一直沉默的豆子开口了:“我们来这里也有两天了,连一个人影都没看到,即便是有,也肯定在上面。” 娄乐歌一拍额头,幽怨的说道:“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这可怎么办?”说着猛地抽出黑刀,往地上一插,再一弹刀身,急促的金属清鸣声响彻整个大厅,娄乐歌说道:“既然这里都没男人了,我上!” “是哪个小子在叽叽喳喳的?” 一个低沉却又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众人循声望去,却没有见到说话的人,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整个大厅回荡着着那个低沉的,好像雄狮一般的声音。 娄乐歌眯眼望去,视线越过层层人群,落在了大厅另一头那个躺着的那个个子大的出奇的男人身上。 只见那男子站了起来,脑袋几乎快要触及到天花板了,他头发散乱,遮住了脸庞,裸露在外的肌肉虬起如老树根,青铜色的皮肤散发着慑人的光泽。 他向着这边走着,或许是因为身材太过巨大,挡在他前面的人都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留下一个三四米宽的空道。不过走到一半的时候,身前一个接近两米的汉子因为一时愣住了,没有反应过来,直接被他一脚踹在胸口,整个人像一只断线风筝飞了出去。 那倒霉蛋的两个朋友“嗖”的拔刀上前,却被身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拉住:“你们两个想死,可别把我们也连累了!” 魁梧男子转过脑袋看了那络腮胡子一眼,轻轻笑了笑,如虎入羊群,大摇大摆走了过来。 祖尔克斯见到这男子的第一眼,想到的只有两个字:牲口! 他走到娄乐歌面前,将手中巨斧丢到身前,“铛”的一声,大理石地板被砸出一个巨大窟窿。 他从上往下俯视着娄乐歌,张嘴露出满口黄牙:“小子,是你说这里没男人了?” 娄乐歌感受着无形的压力从这个男子身上迸发出来,再看看遍布他全身的伤口,触目惊心,想不通一个人为什么会受这么多的伤。 见这口出狂言的小子不说话,这个长得像牲口一般的男人捏了捏拳头,骨节处传出一连串如爆竹一般的瘆人声响,他弯着手臂,露出比娄乐歌大腿还粗的肱二头肌,咬牙切齿道:“草你娘的,这还不算男人?” 话刚一说完,只见寒光一闪! 魁梧的只能用变态来形容的男子浑浊的眼中闪过一抹寒光,猛地向后一缩脖子。 下一刻,一道黑影从他脖子前掠过,冰凉的触感从脖子的皮肤上传到脑海中,这个以一个蛮横姿态出场的魁梧男子只觉得脊背一凉,头皮发麻。两只瞪圆如牛眼一般的眼睛斜斜向下瞟着,却没见到那道黑影。 就在所有人的惊呼中,娄乐歌手中长刀刀锋扫过魁梧男子脖子,刀锋划过一道圆弧,撞在威猛男子身前巨大战斧上,那斧头本来嵌入大理石石板中,被黑刀一撞,开土破石,向前滑去,平整的大理石地板上被撕开一条半米宽的狭长沟壑! 男子三秒之后,男子脖子上才出现一条极细的血线,面前几缕零散的头发被刀锋齐齐削断,缓缓飘落地上。 男子的面容由诧异变为惊讶,再变为恐惧,再由恐惧变为兴奋,最后竟然由极度兴奋变为病态的狂热! 娄乐歌看着比他高了小半个身子的男子,冷淡说道:“以后不要提我娘!” 男子嘿嘿一笑,声音竟然带着一丝颤抖:“小子,和老牛来过两招?” 第九十八章 前行 称呼自己老牛的男子其实也不过十八九岁,之前名声不显,几乎没有人听过这么一号人物,但是自从进入到鬼猴石像群之后,这个家伙就在入阵口守了整整五天,向入阵的人收“过路费”,这种行为,和拦路劫掠没什么区别了。 凡是能闯过那片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到达鬼猴石像群的人,自然都有两把刷子,不说心高气傲,自信还是有的。这个提着把巨斧的家伙,虽然看着高头大马,但这又不是多一斤肉就多一分实力的世道,因此大部分人都敢于拔刀相向,而结果,谁也没想到,无一不是被这家伙胖揍一顿,再从身上掏了金币,给一把丢进入阵口。 因此,大厅里的大部分人,对这个实力高的过分的家伙都保持着畏惧的心态。 而现在,竟然有人敢挑衅这家伙,那不是活腻了么? 被一群铜疙瘩整整阻碍了两天,这些盼着能通过神庙考验而得到汉弗莱认可的汉子憋屈的难受,心里就像装满了炸药,被扭头这一句“陪老牛过两招”给彻底点燃了。 整整两天的愤恨,不甘,甚至一丝屈辱,在这一刻全都爆发了出来,他们呼喊着,叫嚣着,场面瞬间被点燃了。 娄乐歌静默着,手中黑刀微微颤动,但是黑刀传来的不是杀意,而是战意,一股滔天的战意! 和黑暗恶魔战过一场之后,黑刀像是活过来了一般,时不时就能感觉到它不规律的脉动,而现在,它似乎越来越不受控制了。娄乐歌心道决不能任由它这样继续下去,不然到时候很可能受其反制。他一咬牙,将黑刀插回刀鞘。 见这家伙竟然将黑刀收了起来,称呼自己老牛的男子挑衅道:“怎么,不敢了?” 娄乐歌不置可否的笑了笑:“问我的刀,要先问过我。” 一语激起千层浪。 狂妄,绝对的狂妄。[..info超多好看小说] 老牛双手握拳,指关节噼噼啪啪作响,猩红双目瞪圆,如一头猛兽撞出,直直扑向这个自不量力的小子! 娄乐歌一个侧身躲过老牛凌厉一拳,被拳风扬起的头发遮住了他微微翘起的嘴角,他碎步急退,在离这牲口五米处停下,上下打量着他。 老牛一拳扑空,猛地在地上踏出一个大坑,止住向前冲势,“喝啊!”老牛怒吼一声,反手握住巨大战斧,一拔,一挥,战斧带着千钧之势向后横扫过来。 五米,六米,七米,娄乐歌大致估算出这头牲口的攻击范围,向后退了三步,战斧在他喉咙前三毫米的地方划过。 同样的情形出现在一分钟之前,那时娄乐歌的黑刀刀锋在老牛脖子上留下了一条血线,并且斩断了他的散发。而这一刻,黑刀变成了战斧,娄乐歌却丝毫无损,同样的事情发生,结果却不尽相同,这一点,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但是,让娄乐歌没有想到的是,战斧带来的风,竟然让他的整个身体向一旁平移了整整十厘米! 战斧无锋,却能带来劲风,这风像是重锤一般,能让石块碎裂。 娄乐歌挡在脖子处的手掌微微发麻。 老牛不老。 他将战斧扛在肩上,笑问道:“为什么不用刀?” 娄乐歌不答反问:“为什么留三分力?” 两人静默着,就在围观的人莫名其妙的时候,不用刀的娄乐歌和以力破万法却留有三分余力的老牛相视一笑,哈哈大笑。 娄乐歌走上前去,伸出了一只手,紧握成拳,老牛也伸出拳头,两只拳头狠狠撞在了一起。就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祖尔克斯像是明白了其中缘由,嘴角微翘。 这就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或许直到这个时候,兽族的传奇才正是开启。 一场好戏落空,所有人都满心失望,他们心中的怒火还未消散,但是又不能找谁发泄,不敢找这个叫老牛的牲口,也不敢找这个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小子,正憋着一肚子邪火,就听到一个让人兴奋的消息,让所有人都浑身颤抖。 玫瑰战阵,破阵术,刀尖,哈伦将小胖子的一系列推测都说了出来,并且将破阵的关键点罗列出来,尽管许多人都相信了,但是仍然有人将信将疑的看着哈伦。 那个兜着肉干小酒的尖嘴猴腮走了出来,尖着嗓子说道:“哈伦,你就别吹牛了,就你这脑子,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么多东西?” 哈伦本来想趁机炫耀一番的,能在这么多人面前长长脸,这种机会,他怎么会放过,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人鄙视了,他嚷嚷道:“贱猴,你以为就你这小脑袋能想法子?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兜着东西卖钱,你这家伙,这一辈子也只能有这么点出息了。” 那尖嘴猴腮气的直喘气,旁边一个背着巨大牛角弓的汉子解围道:“大家都少说一句,这种事情哈伦你还是老实交代吧,你说的法子听着似乎也可行,但是若是别人出的馊主意,趁我们和这些铜疙瘩干架的时候背后捅刀子,那可就有的看了。” 那人说完,众人纷纷附和。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矛头直接指向了来自艾泽拉斯的十几个外来小子。 哈伦有些怀疑的看向那个小胖子,只见那小胖子低下了头,不知是不是做贼心虚。 就在这时,祖尔克斯上前一步,挡在了那小胖子前面。他说道:“这办法是我想出来的。” 那尖嘴猴腮一看是个毛头小子,不由得有些不相信,说道:“你他娘的是谁,肯定和那群软蛋是一伙的吧!” 哈伦上前两步,一巴掌拍在那人脑门上,后者正要发难时,哈伦粗声粗气骂道:“你丫的嘴巴放干净点,这位是月神古堡的小少爷,也是我们将来的盟友,汉弗莱大人都看好的祖尔克斯少爷!” 一听这话,那尖嘴猴腮就乖乖闭嘴了,他知道自己的实力,也就能钻空子赚点小钱,也没指望能在汉弗莱大人手下捞个一官半职,你就是借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得罪和汉弗莱大人扯上关系的人,别说什么月神古堡的少爷了,就是一个小佣人,他也得罪不起。 众人对哈伦的话还是相信的,毕竟大家都是卡罗兰界的,这种事情,没有必要骗人。 后面的事情就水到渠成,由老牛担任所谓的刀尖,毕竟这活儿,除了把这里大部分人都打趴下的老牛,还真没有人能顶替的下来的,而且这也是最危险的位置,很多人根本就不愿意去。 出人意料的是哈伦口中的那群软蛋,这次居然主动提出要上来帮忙,也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心里和目的,众人依然没有同意让这群艾泽拉斯来的小贵族们参与进来,毕竟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这些看着就不靠谱的小子。 一切安排妥当,所有来自卡罗兰界的人组成一个锥形,缓缓来到符兵阵前,整个大厅寂静无声,四处弥漫着肃杀的气氛。 那尖嘴猴腮的精瘦男子的位置处于锥形的最后,能将全场看的一清二楚,但是他长得有些矮,即使是踮起脚尖也只能看到前面黑压压的后脑勺。不过最前方的那个高大的背影倒是能看的清清楚楚。 他正跳起来看前面的情况呢,却被旁边一个背着牛角巨弓的汉子给扯住了,那汉子沉着声说道:“贱猴,你他娘的是兔子变得?老是这样蹦蹦跳跳干啥?” 贱猴扯了扯嘴角:“太安静了,咱们之前两次冲阵,不都是呼啦一片就冲过去了吗?这样才畅快呢,可是这一次,怎么感觉有些上沙场的味道?” 那人小声说道:“我也觉得压抑,但是这一次,大家心里都憋着一股气,我相信能成功!” 贱猴露出了怀疑的神情:“你真相信那个叫祖尔克斯的家伙?” 那人说道:“你有更好的办法?”见贱猴摇到,他说道,“那不就得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之前冲了两轮,死了八个,虽然我和那些人都不熟,但是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恐怕我们连第一层都过不了。更别说接下来的三层了。” “呃,”贱猴说道,“其实我也觉得这样比之前要靠谱,至少这一次有老牛那个牲口顶在最前面,听说不少人在他手里吃过大亏呢。” 那人惊讶的问道:“你没有被他揍过?” 贱猴连忙摇着脑袋:“哪能呢,他不是在入阵口收过路费嘛,我一见那比我大腿还粗的手臂,就直接给钱了,他还夸我识实务呢。” 那人鄙夷道:“软蛋!” 正在这时,前方的老牛举起了右手,蒲扇一般的手掌像是一面旗帜。 人群开始缓缓向前移动,贱猴的声音颤抖中带着一丝兴奋,随着人流缓缓向前走去,他突然察觉到身旁少了一人,转身一看,就见那人在原地对他竖起了拇指。 “你这狗日的,”贱猴气急败坏道,“是想要当逃兵吗?” 那人摇了摇头,从背上缓缓摘下那把巨大的牛角弓,说道:“弓箭手这种远程兵种,怎么能跟着你们,和那群铜疙瘩贴身肉搏呢?” 他说完跳上一个高台,取出铁箭搭在弦上。 微眯着眼看过去,这群之前还各自为战的人凝聚在了一起,还真有一点百炼之军的味道了。 第九十九章 战斗 前任牛头人酋长曾说,但凡有大勇气大气魄的人,从不会畏惧任何人,哪怕明知会有一死,也绝不退缩,这种人,也会畏惧三分。 牛头人酋长已经逝去,但是他的事迹依然在兽人之间流传,尽管牛头人部落已经凋零,但是作为曾经的陆地终极兵种,他们依然给三大种族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噩梦。 这个自称为老牛,并且和曾经的牛头人酋长一样使用巨大战斧的家伙,在卡罗兰界的失落神庙里,正有意或是无意的执行着牛头人酋长的那一句话。 对他来说,神庙的大厅,并不是考验之地,而是战场,这些铜甲符兵也不是阻拦者,而是敌人! 这里的战斗,刚开始便进入了白热化。 老牛的银白色战斧挥舞着,密集的金属撞击声在耳旁炸开,他恍若战神一般的巨大身体屹立在最前面,所过之处,不断有铜甲符兵被打退,随之又有新的符兵涌上来挡在他面前。 他就像一辆勇往无钱的雷霆战车,不管铜甲符兵还是铜甲符将,只要挡住他的去路,那他便会毫不留情的碾压过去! 老牛的分担了最大的压力,锥形战阵两翼的攻击则要弱很多,但是依然有人脱离阵型,被卷入那所谓的玫瑰战阵之中,刚一开始还能凭借着实力稍微占点便宜,但是面对铜甲符兵延绵不绝的攻击,最终还是会倒下。 一个倒霉的家伙被一个符兵用铁钩钩住脖子,猛地一下拉出了锥形战阵,还未等他做出反应,另一个符兵手中的铁剑就刺破了他的肚子,在他挣扎的时候,第三名符兵将剑扎进了他的嘴里,带着鲜血和白色脑浆的剑尖从他的后脑勺钻出来,那人四肢一软,断气了。 战阵后方,雷切尔领着五个人扎向了铜甲符兵的右边,艾琳带着剩下的人奔袭向左边。现在中间的战况最为激烈,符兵们不可能有太多的力量分散到两旁,而这些历尽千辛万苦来到神庙的小子们要想有所最为,向两翼突围,是最好的选择。 戴蒙看着两队人极速向符兵两旁冲去,并没有阻止,他知道,以他在这个小队中的位置,不会有任何人相信他。 在别人奋力拼杀的时候,他却被排出在外,像是整个大厅最悠闲的人。 但是,他并没有这么想,他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战场上,这些人因为他的意见而行动,他知道,他必须做点什么。 他睁大双眼,将整个大厅所有人和铜甲符兵的位置映入脑海中,每一个符兵都是一个红色的点,这些点不断交替变换着位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红点变成了一条条的红线,这些红线就是铜甲符兵的一动轨迹。而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勾勒出了七十六条红线,而这正好是大厅里符兵的数目。 七十六条线向内凹陷出一个三角形,在内凹的三角形尖端,正是老牛站立的位置。他将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个凹陷处,心里默默想着,这个老牛,还真厉害啊。 突然,一根红色线条从内凹的三角形中出来时,和其它线条的流动速度相比,要慢了一点,尽管只是那么一点,但是在他眼里,那一丝缓慢,变得如此清晰! 他咧嘴一笑,似乎看到了加速破局的法子。 他爬上了石台,走到那个持着巨大牛角弓的男子身旁,指向一个位置。 男子下意识用眼角余光瞟过去,只见那个地方,三个一组的铜甲符兵迅速移动着,他有些有些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这个不知从哪里跑出来的小胖子,却见后者仍然固执的指着那一处,只是手指在轻轻移动。(..info无弹窗广告) 男子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些符兵行云流水般交替移动着,不管是改变位置还是接替交战,配合都十分默契,甚至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但是那里似乎有些阻塞的感觉,像平静水流下有一颗石头,在这畅通无阻的水流中激起了一个浪花。 男子出身卡罗兰界西南偏远山区的一个小部落,但是和喜欢蛮力的普通兽人不同,这个部落的男子从小就要学习箭术,而他们的训练方法很简单,每天至少射出一千支弓箭,并且要达到五百米距离。这是一个恐怖的数字,射箭对臂力的要求很高,一天上千次拉弦,不管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这样训练的结果,是让部落里几乎所有的男子都能成为出色的弓箭手,所以即使这个部落很小,周边的部落也没有一个敢主动招惹。 男子被誉为部落第一弓箭手,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那一朵细小浪花,瞬间被他敏锐的双眼捕捉,那个符兵的左腿不知被什么东西砸了,略微弯曲,这让它的行动有所迟缓。 这是一个破绽! 男子呼吸随之一窒,全身的肌肉在一个呼吸的时间调节到最佳状态。 他将牛角弓对准了那个跛脚符兵,搭箭拉弦松手,一连串的动作在一瞬间完成。 铁箭化作一道黑色流光,穿过一人腋下,再穿过一个奔跑男人的双腿之间,随着叮的一声金属清鸣响起,铁箭锋利的三棱箭尖破开那具铜甲符兵略微碎裂的左脚,斜向下的铁箭余势未消,透脚而过,入地三分! 奔行中的铜甲符兵一个咧切摔倒在地,两旁符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拖出战阵,但是不管它们如何迅速,终究也给畅通无阻的战阵带来了一点扰动,这一丝不协调如平静水面上出现的涟漪,迅速向四周扩散开去。 戴蒙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男子一箭威力竟然如此恐怖,他本想利用这一箭试探一下幕后指挥符兵的人,但是没想到这一箭竟能让一个受了轻伤的铜甲符兵直接报废! 他并不知道身旁男子心中的震撼丝毫不比他小,男子知道,自己这一箭,已经让这看似完美的玫瑰战阵出现短暂的滞留,而战场上的破绽,哪怕是短短一瞬间,都可能是致命的。 他看了一眼这个胖嘟嘟脸颊上印着潮红的小胖子,压下心中兴奋,竟然隐约想要这小家伙再伸手指点了。但是他很快便发现自己的期望落空了。 小胖子身体纹丝不动,笑了。 黑压压的锥形战阵中,少了一个人,而铁箭射中的地方,凭空多出来一个人影。 不可能!男子下意识脱口而出,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有这么快的反应速度,哪怕是汉弗莱大人,也不可能在这么快的时间,跨过将近五十米的距离。 除非.除非那人已经在自己射箭之前就开始往那边跑动了,那如果真的是这样,需要多么恐怖的洞察能力?又或者,那人和身旁这个小胖子有某种默契? 男子强压下心中震撼和疑惑,望向涟漪中心那个反手握黑刀的少年,后者嘴角翘起一个妖艳弧度,对他一笑,然后开始旋转。 黑色长刀反射着天花板宝石散发出的光芒,刀锋过处,似乎连空气也被卷起,形成一道气漩。 从男子的角度看,黑色气旋中心突然出现了无数把刀影,一片紧邻一片,每一片都那么美,那么妖艳,所有的刀影叠成一个圆,恍若黑色莲花盛开。 男子知道,根本不可能凭空出现这么多的刀,那只是旋转的速度太快,在眼中形成的错觉。 一身黑衣的娄乐歌,站在这朵黑色莲花的中心。 旋转,旋转,再旋转,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他的手紧握着刀柄,任由刀身处传来的密集冲击,他如一只极速旋转着的陀螺,将身旁铜甲符兵一一撞开。 只要不能近身,管你铜甲符兵还是天王老子,能奈我何! 陷入无穷无尽符兵缠绕的老牛突然感到压力一松,暴喝一声,一斧挡开斜挑向自己下巴的一剑,再一拳轰出,石头般的拳头狠狠砸在那铜甲符兵的胸口,符兵身体表面一圈圈符文如涟漪荡漾开去。 一击未果的老牛森然一笑,重拳微微向后缩回三厘米,右脚弓步上前,全身肌肉瞬间绷至极限,力量从右脚向上引导,至小腿,再到大腿,最后从腹部传至臂膀,将拳头猛地向前一送。 “当”的一声,拳头轰击在符兵胸膛,符兵胸口一圈圈的符文再次亮起,但是这一次,这家伙显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像被重锤击中,整个身体像一只出膛炮弹向后飞去。 短短三厘米,竟然就把所有力量全部爆发出来,老牛身后一人不经意间看到这一幕,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没有人发现,老牛发出这么骇人听闻的一击之后,拳头上沾满了粘稠的血水,混着破碎的皮肤,血肉模糊。 老牛将那具符兵击飞之后,一手提着一具无头尸体挡在身前,直到这时,才终于有空闲转过脑袋去看导致这些符兵出现短暂时间停滞的源头,不看不要紧,这一看,老牛乐呵了,只见娄乐歌那小子在玫瑰战阵中舞刀成圆,刀身砍在四周符兵身上,溅起无数耀眼火花。 第一百章 幕后 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有源源不断的体力和精力,哪怕能够吸收天地间生命力和魔法元素的英雄们,在这样高强度的消耗体力的情况下,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就像被黏住的老牛,就像此刻的娄乐歌。.info[] “你小子,山穷水尽了吧!这不是打肿脸冲胖子吗?”老牛喃喃自语,突然话锋一转,嘿嘿笑道,“不过这样,老牛很喜欢!” “嗷!” 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从战阵中炸开,如远古猛兽的怒吼,又像洪荒时代巨龙的咆哮,神经稍微脆弱的人,恐怕会被这吼声给硬生生吓死。 老牛身后的几人头皮一麻,只觉得有人在旁边猛敲闷鼓,耳朵里只剩下嗡嗡声。 “小子,老牛来助你!” 喘过气来的老牛扯开嗓子一喊,后面的人就突然见到他的身体瞬间胀大了一圈,本来就恐怖的肌肉变得更加狰狞,像是有无穷的力量要从中喷发出来! 老牛猛地一步踏出,战斧挥成一个半圆,斧头带着千钧之势向身前铜甲符兵狠狠砸去,不是砍也不是削,是砸,毫无花哨和技巧可言,完全凭借力量,粗暴,简单,直接的砸过去! 那具铜甲符兵似乎察觉到了异样,长刀挡在身前,但是转眼间,精钢打造的两百多斤的长刀被砸弯,还未等他有任何反应,战斧带着长刀直接撞击在他身上,如果有人将这一瞬间定格,就会发现那把七厘米厚的钢刀已经变成了一块极薄的钢片! 不管是刀砍剑刺都难以留下伤痕的铜甲符兵,胸腔向下凹陷出一个巨大弧度,整个身体变得极度扭曲,而他身体表面的符文只亮了一下,便失去了作用。 铜甲符兵向后倒飞出去,撞开身后两个符兵之后炮弹一般飞向娄乐歌,沿途的符兵反应迅速,躲瘟疫一般自动散开。 娄乐歌前一刻才听到老牛那粗嗓门的震天吼,下一刻就见到一个铜疙瘩向自己飞来,暗骂一声,便再也顾不上其它,向上一跃。躲过铜疙瘩之后落在地上,急速旋转的身体在地上留下了一个大坑,这才硬生生止住旋转的力道。 他定眼一看,却见刚才那坨铜疙瘩飞来的方向出现了一条缝隙,想来这些符兵躲开之后还未来的及回到原位,于是不再多想,沿着缝隙向前跑去。 他从老牛身旁一头扎进锥形战阵之间,彻底松了一口气。 喘过气之后抬起头,一眼就见到老牛拳头般的猩红色的大眼睛,脱口而出道:“嗜血术!” 老牛龇牙咧嘴笑了笑,笑的夸张,笑的豪迈,大有千军万马莫能挡我之势。 “不带你这么搞的吧?”娄乐歌埋怨道,“要是我一下没有反应过来,那岂不是被你给活生生砸死了?”说完看了一眼墙壁,那里被符兵给砸出来一个大洞。 阳光从洞中斜射进来,烟尘还未消散,出现瞬间停滞的玫瑰战阵再次运转起来。 老牛并未理会娄乐歌的埋怨,只是怒目扫视全场,看了一眼几乎被黑刀拦腰砍断的四个铜甲符兵,暗骂一声娘的,比老子弄的还要多! 老牛像是受到了莫大屈辱,这屈辱又转变为愤怒,他的双目转变成更加艳丽的红色,像是有无穷的鲜血在眼中涌动。 他突然暴喝一声,吼声如雷霆一般在众人耳旁炸开。紧接着,他屈膝发力,如发狂的野牛一般冲上前去,前面挡着的铜甲符兵一个接一个的被他撞翻在地,一道道符文亮起,倒地的符兵再次站起来,握着兵器向老牛围去! 两旁停滞了片刻的铜甲符兵又重新移动起来,更多的符兵开始向中间汇聚,如一条暗金色的钢铁洪流。 站在石台上的小胖子下意识握紧了拳头,他眼中的红色线条开始杂乱无章的移动起来,但是他知道,这些符兵的移动并不是表面那般散乱,它们必然遵循着某种规律,只是他现在还没有发现。 数十道红线交叉穿行,最终都汇聚到冲击在最前方的老牛身前,纵横交错,形成一张巨大的网,而一往无前的老牛,正被这张网一点点缠绕,过不了半分钟,这些网就会在他的面前打成一个死结,将他彻底困住,到时候,哪怕有嗜血术,等待他的也只有死路一条了。 老牛一往无前的气势像是一个导火索,身后数十人的血性完全被点燃,所有人都呼喊着,叫嚣着,挥舞着兵器向前冲击。前一刻在刀剑之下丝毫不退的铜甲符兵,接二连三的向后退去,人们以为这些符兵怕了,更加肆无忌惮的向前冲去,甚至有受伤躲在一旁的人也捡起了武器跟了上去。 娄乐歌突然感到一阵快意,似乎血液在沸腾,让他想要拿起刀剑冲锋,身体里也传出来一阵阵的悸动,似乎每一丝肌肉都在颤抖,兴奋的颤抖!他下意识的握了握拳头,力量竟然比平时增加了一分! 难道是嗜血术?他想了想,马上就否定了这个想法,没有见到施术者,也从来没有听到过能在瞬间让这么多人同时有嗜血效果的东西。 事出不常必有妖! 娄乐歌强自压下内心冲动,看着那些符兵迅速往后败退,疑惑袭上心头,虽然刚才他和老牛让这些符兵吃了苦头,但是也没有到伤筋动骨的程度,而且符兵是没有感情的,更不可能存在畏惧这种可能。 陷阱,一定是个陷阱! 娄乐歌头皮发麻,后背一寒。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石台上的戴蒙,后者举起了右手,手掌展开成手刀,狠狠向下虚空一砍。 神庙顶层镶嵌着无数宝石的巨大石椅上,一个小男孩儿发出“咦”的一声,紧闭的双眼微微睁开,有些疑惑的看向脚下,一层层的厚重地板在他眼中化成透明,第一层的所有情况都映入他清澈如水的眸子。 小男孩看到那个手持黑刀,跃进玫瑰战阵乱砍一通的少年之后,平静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他的视线在为首的那个恍若小巨人一般的年轻人身上停驻片刻,又看了眼混迹在锥形战阵中,走路歪歪扭扭的少年,最后将视线落在站在石台上的那个小胖子身上,嘴角微微向上勾起。 厚重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阳光照进昏暗的石室,空气中无数微尘如一只只精灵,在阳光下忘情舞蹈。 迎面走来一个双鬓斑白的老头儿,拿着杆老烟枪,啪嗒啪嗒抽着,或许是常年抽烟的缘故,老头儿的牙齿有些发黄,但是很整齐。 老头吐出一个烟圈儿,说道:“小子这么高兴,看什么呢?” 小男孩儿像是怕被人抢了心爱的玩具,连忙抬起头,没好气说道:“干你什么事?” 老头儿板着脸道:“你再这样没大没小的,看我不收拾你!” 小男孩儿嘟了嘟嘴:“你这话都说了几千年了,也没见你拿我怎么样,下次能不能换个新鲜点儿的?总是说这样的话,和这千年不变的生活一样,你不觉得特别无趣吗?” 老头儿烟枪放在嘴前,忘了抽。 他思索良久,说道:“其实我也觉得无趣,不过你是守护大阵的阵眼,你死不了,我也死不了,我们都是被关在囚笼里的人,也没有多少事儿能做,除了这样干耗着还能干什么?” 小男孩儿说道:“你也别抱怨,当初可是你自愿留下来的,我可没有拉你。” 老头板着脸道:“你不是也是自愿的吗?” 小男孩儿沉默了一下,看着门外翻滚的云海,老气横秋的叹息道:“活着真他娘的没意思。” 老头儿点点头,几千年来都不怎么相对付的爷孙两,终于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 长生术,这个四大种族无数人花费无数时间和精力追求的东西,却被两人嗤之以鼻,要是被别人知道,恐怕真的会笑掉大牙。 只要大阵不蹦离解析,作为护界大阵的阵眼,以灵魂形态存在的小男孩儿,就会一直活下去,但是同时也让他不能离开大阵。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牢笼,是空间的牢笼,也是时间的牢笼,在这里,他几乎是无敌的,是至高无上的,但同时也是可悲的。 他卡罗兰界的神,是卡罗兰界的主宰,也是卡罗兰的囚犯。 但是更多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活了几千年,想死也死不了的孩子。 石室陷入了良久的沉默,爷孙两以前吵架过后,也经常这样沉默着,因为几千年来,他们之间说的话太多了,该说的都说完了,能说的,也终究只是那些重复的话,说与不说,都索然无味。 很多时候两人都不想说话也不需要说话了,只要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他们便能明白对方的心意。 有人说日久生情,就算是两个没有感情的符兵,也会心生感情,但是他们没有,这么漫长的时间,似乎把所有东西都锈蚀了。剩下的,只是习惯。 良久,小男孩儿打破了沉默:“你觉得娄乐歌这个人怎么样?” 老头儿轻轻摇了摇头:“这个人,我看不透。” 看人面,观人行,识人心,这是老头儿的长处,也是他不可多得的嗜好之一,所以他才会在卡罗兰界搭建了这么多舞台,将别人放到舞台上,看他们如何表现如何发展,然后观察他们揣摩他们,将他们的伪装一层层剥开,最后直达他们的本来面目。 地精戈离,祖尔克斯,虎牙,那个威尔家族的女妖孽,小胖子戴蒙,老牛,娄乐歌,拓荒者?汉弗莱,很多人,不管是卡罗兰界的还是来自艾泽拉斯的小贵族,老头儿都给他们搭建了一个台子,让他们在上面折腾。 而他,则抽着老烟枪,在一旁津津有味的观看。 地精戈离内心深处的贪婪,祖尔克斯面对同伴死去时的哀伤,虎牙在黑暗和仇恨火焰中的煎熬,威尔家族女妖孽的执着,老牛对战斗的狂热.每一个人,哪怕不是深入内心,也绝不会仅仅停留在表面。 但是遇到娄乐歌时,老头儿看到的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人,一个错综复杂的集合:嫉恶如仇,冷漠,张狂,拘谨,善良,嗜血,贪婪,豁达,这些完全相反的词汇都可以放在他身上,这是一个太复杂的人,老头儿对他连个大体认识都没有。 他很疑惑也很震撼,为什么同一个人会有这么复杂的性格和行为。因此当他说出看不透这个人时,小男孩儿感受到了这个倔强而好强的老头儿心中的无计可施。 男孩笑了笑:“你也别琢磨你的那些什么人心理论了,世界这么大,总有你看不透的人。” 老头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服气啊,遇到了这么多人,就这个小子我看不透,不止看不透,连一个大概都没看出来,有时候甚至怀疑,这家伙到底是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 小男孩说道:“他本来就不是我们世界的人。” 老头抽了口烟,“不是这个意思,我指的这个世界,不是卡罗兰界,也不是艾泽拉斯。” 小男孩愣了愣,然后摇摇头:“你想多了,顺其自然吧。” 老头儿缓缓吐着烟,整个石室都是烟味儿,他说道:“那你也别整这些幺蛾子了,搞什么考验嘛,没事找事,还把这些破铜烂铁都搬出来了。要我说,直接让他们上来,月神古堡那个老家伙不是打通了个缝隙吗?好歹几千年前我们私下里还是有点交情的,送个顺水人情,把这漏洞给捅大一点。也让他觉得亏欠,这老家伙,绝不允许自己欠人情,到时候得到好处的还是你选中的那小子。而且这老家伙命比我们长,给伊利丹那小家伙留下张保命符,也算是我这个做老祖宗的给他留下的香火情了。” 男孩沉默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老头儿的话,问道:“还有一个精灵族的小鬼,你准备拿她怎么办?” 老头抽了口烟,缓缓吐出:“能怎么办?精灵族的隐匿术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小妮子像影子一样躲着,即使是你去找,也颇费力气。与其花这么大的力气去找这么个无关大局的小丫头,还不如把心思放在遗落在艾泽拉斯的后辈们身上,这样也不至于让心里这么愧疚。” 男孩想了想,走下了那个镶嵌着宝石的巨大石座,不着边的说道:“这狗屁的神座,没一点儿人情味儿,冷的我屁股都麻了。” 说着,男孩手掌向下轻轻一抹,像是抹去桌面上的灰尘,神庙第一层的场景尽数展现在眼前。 “战况不容乐观啊。”他轻声说道,左手食指虚空一划,五指缓慢颤抖,残破的铜甲符兵被迅速清理,剩下的将近五分之四的铜甲符兵迅速移动起来,速度比之前还要快上一倍! 老头皱了皱眉头,“你这是要把那牛小子往死里整?这可是个好苗子哦。” 第一百零一章 风暴 老牛突然察觉到符兵的攻击如潮水般涌上来,身后的家伙显然没有反应过来,被符兵的长枪透胸而过,接着那符兵右手握着长枪中部,左手按在长枪底部,向下一压,那倒霉蛋双脚离地,被抛入空中,狠狠砸向锥形战阵中央。(..info) 战阵中传来一阵骚动,前一刻还势如破竹,眼看着就要切开符兵防线了,而没想到片刻之间,像是拳头打在了钢板上,整个锥形战阵突然停了下来,陷入了符兵更加凌烈的攻势。 到现在已经死了十多人了,比之前两次加起来的人数还要多,不少人已经心生退意。 娄乐歌沉默的看着这一切。 高端的嗜血术能在短时间内激发身体的潜力,但是代价是燃烧血液,而后果,就是嗜血术的效果过去之后,整个人会陷入到一种疲倦的状态,浑身无力。这种状态持续时间因人而异,而低端的嗜血术则是以燃烧生命力为代价,一旦使用过度,受术者会当场死亡。 想到这里,娄乐歌不由的感到一阵强烈不安,不止是因为对老牛的担心,还幕后操控者布下的陷阱。 幕后那人似乎很了解老牛,从老牛嗜血狂化那一刻开始,铜甲符兵就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后退,表面看起来和老牛战的火热,但是娄乐歌知道,这些符兵并没有用尽全力。他们一触即退,等到老牛去打另一个,之前退下去的又扑了上来,这样即使嗜血狂化后的老牛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不知不觉中,铜甲符兵交织了一张网,这张网不断的消耗着老牛的体力,不断的收紧,控制着这些符兵的人,似乎知道老牛会狂化,会踏入他所布置的陷阱,而此刻,在老牛显示出疲倦的时刻,他收网了! 对这个刚认识不到两个小时的高大个,娄乐歌没来由的感到亲切。这个人耿直爽快,没有一点城府。虽然见面时,因为这家伙骂娘,两个人起了争执,但是娄乐歌很快便发现这一点也不影响他对这个人的好感,甚至连那一句骂娘的话,也让他感到亲切,就像两个多年未联系的老朋友,一见面就你一拳我一脚的表达着那份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间隔而产生生疏的感情。(..info好看的小说) 这种感觉,好像很熟悉啊! 娄乐歌想着,提着长刀冲了上去。 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速度竟然要比平时快上一分。 一个符兵发现了贴着人群边缘急速穿行的娄乐歌,二话不说便挥着铁剑砍来。 娄乐歌横刀挡住劈向面门的一剑,手腕一翻,长刀展平,左手推在刀背,脑袋向左一偏,再疾步上前,铁剑擦着他的脖子划过,而长刀被横推向前,切在符兵握剑的手上。 他松开左手,长刀猛地向外一抽,刀锋锯过符兵手指,情理之中的符文亮起,但是娄乐歌突然咧嘴一笑,意料之外的递出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左手的乌金匕首,闪着寒光的乌金匕首直刺向符兵胸口。 又是一圈符文亮起。 但是这一次,乌金匕首刺破了符兵胸前铜甲。 符兵颤抖着,决然的放弃了铁剑,手刀刺向娄乐歌腹部。 娄乐歌急速向后退了两步,躲开了符兵临死一击。 他没有猜错,不管符兵身上的符文再厉害,也不可能同时让每个地方都坚不可摧,就如在科尔扎勒草原上遇到的巴扎所习皮肤硬化术,也只能照顾到一小块区域,只是这符文更加灵活一点,能够在遇到袭击的瞬间,将所有的防御力量都集中到被袭击处。 但是于此同时,其他地方相应的就会脆弱很多,这就是这些铜甲符兵用玫瑰战阵这种战术的原因。 想通了这一点,娄乐歌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击杀一具铜甲符兵,但是这种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这只是一个落单了的符兵。 娄乐歌几个冲刺来到最前面,只见满地都是鲜血和碎肉,空气中混杂着浓重的血腥味。 突然一声怒吼传来,只见血肉模糊老牛向上高高跃起,如小山一般的身体恍若战神一般俯视全场。 “咚”的一声响起,老牛落了下来,双脚踏地,粘稠的鲜血和碎肉被溅飞。一颗溅起的血珠被钢刀砍成两片,钢刀迅速落下,砍在老牛的战斧上,刀刃卷曲裂开。 同时,无数钢刀和铁剑落下。 老牛怒嚎一声,单脚踏地,这一次,地板裂开,碎石翻飞。 下一刻,娄乐歌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围困着老牛的十多具铜甲符兵像是生了锈一般,全身僵硬,动作迟缓,举在手中的刀剑以几乎可以忽略的速度缓慢落下。 老牛张口一笑,露出沾满鲜血的牙齿,他望了望奔过来救援的娄乐歌,突然摇了摇头,然后提着战斧开始旋转。 一圈,两圈,三圈. 一场风暴在老牛周围方圆十米的地方形成。 娄乐歌的头发随风飘飞,死尸和伤者的衣服被风吹起,新鲜的浓稠血液被风卷起,一时间以老牛为中心,飞沙走石,不少碎石击打在眩晕的符兵身上,发出密集的清脆响声。 战斧激发出的旋风如此猛烈,娄乐歌猛地将长刀插入地上,才能勉强稳住身形。 老牛更加快速的旋转着。 当的一声,一具符兵飞了出来。 紧接着,如爆竹炸响,十多具符兵接二连三的飞了出来。 风暴消散之后,只有老牛一个人还站在原地,高大挺拔的身躯恍若战神。 “何苦呢,何必呢,”娄乐歌喃喃道着,“我在你脖子上划一刀,你就在我脖子上来一斧子。我舞刀成圆斩符兵,你也这么转两圈,这样有意思么?” 威猛如战神的老牛应声倒下。 大厅里还残留着二十一具符兵,潮水般涌过去。 这已经不是防御了,娄乐歌知道,仅仅靠这二十多具符兵,根本不可能守得住大厅了。 现在,幕后那人似乎动了杀心。 怒极反笑的娄乐歌面目狰狞:“你要战,便战吧!” 提刀,奔跑,身形一掠如长虹。 站在石台上的小胖子心情越来越沉重,本来兴奋而躁动的神经渐渐冷却下来,毕竟这一次不是在沙盘里推演,也不是在纸上涂抹,他脑海中那些红线全部往一处汇聚。 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大厅里泼洒的鲜血,翻飞的残肢,被踩在脚下的内脏,一双双带着血的眼睛,这一切都如此鲜活的展现在他面前。 几乎有一半的人死去,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 都是因为我啊! 他闭上眼,不敢去看那如炼狱般的战场,他捂住耳朵,不敢去听伤者的哀嚎。 老牛的身体轰然倒地,生死未知,而整个大厅里,能站着的人还不到一半,那些苍白的面孔一张张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那些愤怒的脸,哀伤的脸,痛苦的脸,无数脸围绕着他,他拼命的挥着手,想要摆脱这一切。 男子站在小胖子身旁,从箭篓里迅速抽出一支铁箭,搭在牛角弓上,再拉弦,蓄势的铁箭却迟迟没有射出去。 因为他没有看到小胖子伸出的手。 他疑惑的转过头,疑惑的看着蹲在一旁瑟瑟发抖的小胖子,良久,叹了口气,心想你即使拥有近乎妖孽一般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即使能在短短两分钟内找到十二个铜甲符兵的破绽,但你终究是个小孩子。 男子看着从四面八方奔向老牛的铜甲符兵,努力寻找着带伤的,但是他绝望的发现,不管如何努力,也找不到半点破绽。铁箭的威力很大,但是面对完好无损的铜甲符兵,铁箭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突然在血水斑驳的地上看到了那张尖嘴猴腮的脸,一支铁剑从脸的额头穿过。 是那个躲在人后,没有追求,兜着肉干酒水贩卖的贱猴。 他这是才明白,这里不是冒险的地方,这里是战场。 他心中一凉,撕心裂肺的吼道:“退吧!” 大厅里很安静,像是他村子旁那块倒映着蓝天白云的湖泊。 所有人都停了下来,除了那二十一具急速奔向老牛的铜甲符兵,除了那个提长刀如闪电的少年。 神庙顶层石室。 目瞪口呆的老头儿直摇头。 小男孩收回了思绪,看了看老头儿,样子有些得意:“这的确是一个好苗子。” 老头喃喃道:“没道理啊,他的潜力我估算过,没这么大。” “只要他们的图腾还在,你就永远不知道这些牛头人的极限在哪里。”小男孩笑了笑,“怎么样,我的这些幺蛾子还是有一点观赏性的吧?” 良久,老头儿吸了口烟,说道:“那你为什么又在最后一刻收手了?” 男孩笑道:“娄乐歌这小子,我不知道他会搞出什么动静来。” 老头微微一愣:“你怕了?” 男孩白了他一眼,“你觉得我会怕一个到三级没多久的小英雄?” “那又是为什么?” “因为你看不透他。”男孩回答道,“而且我也看不透,这个人,或许真的是我们等了这么久人。” 早已天崩地裂而不动声色的老头倒吸凉气,“你是说.” “我可没这么说,这种事情,没有谁知道。”男孩耸耸肩,话锋一转,“不过你知道拓荒者?汉弗莱为什么会答应月神古堡的那个老头子,屈身做保姆吗?” 答案很明显,老头想了想,但是越是明显的答案,他就越怀疑,特别是从这自己的孙子口中问出来,他知道,答案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怎么不说话了?”男孩狡黠问道,“你不是知道这事情吗?你的老朋友不是答应打通护界大阵,并和卡罗兰界结盟吗?难道这两个理由还不充分?” 老头静静凝视着男孩,良久,腆着脸说道:“乖孙子,你就给爷爷说吧,别我吊胃口了。” 男孩愣了一下,没想到老头竟然这么快就服软了,顿时觉得了无生趣,便懒洋洋说道:“现任大祭司说,月神古堡会出现一位王佐之才。” 第一百零二章 阳光 篝火升起,云海翻腾,偶尔有风吹过,便能透过云海缝隙看到山下若隐若现的密集房屋。 这一次的冲阵仅仅用了十五分钟,死了将近一半的人,但是没有谁把愤怒转移到祖尔克斯身上,毕竟来这里的人都做好了豁出性命的觉悟。如果没有这个破阵方法,恐怕在场人都死光,也不一定能突破铜甲符兵的防线。 极度紧绷的神经一旦松弛下来,整个人都会陷入一种惰性的状态,因此谁也没有提出要现在就上第二层。 这座神庙到底有多少层,没有人知道,幸存者们都有意或无意的避开了这个太过沉重的话题。 众人在神庙外面挖了个大坑,将死者掩埋。 祖尔克斯看着堆成一座小山的新坟,看了很久。 娄乐歌在他身旁坐下,嘴里嚼着肉干,递过去一块,祖尔克斯没有接,娄乐歌摇了摇头,说道:“人各有命,既然这些人选择了来这里,生死便都捏在自己手里,谁也不用对谁负责。收起你的这份泛滥的同情心,这世界上,每天死的人多的去了,要是每个都去同情一下,你这一辈子也就不用干其它事情了。” 见祖尔克斯不说话,娄乐歌继续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在担心这些人会因为见宝起杀心,不过大厅天花板上镶嵌着这么多的宝石,也没见谁爬上去撬过,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了。都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些人拼了老命来到这里,却不是为了财,那是为了什么?不会是单纯的冒险吧?当然,戈离那个地精除外。” “什么叫我除外?” 戈离一屁股坐下,白了娄乐歌一眼:“难道地精就只会盯着宝物看?他们的眼里就没有其它东西了?” 娄乐歌疑惑的问道:“还有什么?” 戈离信誓旦旦道:“金币!” “呃.” 戈离正色道:“其实我之前也纳闷,这些人本来就是冲着神庙的好东西来的,你想想,名字都叫神庙了,还能少了宝贝?不过后来发现汉弗莱也在这里时,我就想通了,这叫大人物的王霸之气,把这些宵小给震慑住了。[..info超多好看小说]” 娄乐歌一听,想通了,说道:“狗屁的王霸之气,他是第一战力,所有人都怕他,才不敢拿这里的东西。不管他说没说,这神庙里的东西甚至整个神庙都是他的囊中物了,这些家伙都把他当做偶像,当做终身追随的目标,谁还敢在这上面动手脚?” 戈离摇了摇头道:“如果有一堆金币放在我面前,哪怕汉弗莱把剑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要拼上一拼。” 娄乐歌心中一阵恶寒,地精果然都是要钱不要命的家伙,比亡命徒还亡命徒,要不然怎么会有地精工兵敢死队呢?他想着,不说话了,一旦扯上金币这个话题,地精的脑袋就会出问题,很难和人正常交流。 祖尔克斯突然疑惑道:“你们地精不是还喜欢研究科学吗?” 戈离拍了拍排骨胸:“那是!整个艾泽拉斯的科技可都是我们地精推动的,不过我们研究科技,其实也只是因为它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的金币。” 得,又绕到这个问题上了。 为什么艾泽拉斯会有这么多地精商店,祖尔克斯这时终于想明白了:在地精的信条中,金币至上。他们将商店开到了极北的严寒之地,开到了极南的茂密丛林,开到了不定时喷发的克罗多啦活火山山脚,开到了艾泽拉斯的各个角落,多么伟大的一群人啊! 娄乐歌向祖尔克斯递了一个眼色,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祖尔克斯会意,连忙跟了上去,戈离还准备说说他出去之后发家致富的宏伟蓝图呢,定眼一看,两人影儿都没了。(..info无弹窗广告) 两个没远见的小子,他嘀嘀咕咕暗骂了一声,举目望去,所有人都三三两两的,似乎只有自己一个人落单了。 短短小半天时间,老牛的伤势竟然已经好了七八分,尽管有祖尔克斯不遗余力的治疗,但是这一身的伤再加上体力透支,要是放在普通人身上,没有七八天是好不起来的。这位倒好,中午受的伤,到了下午,已经举着一块小半吨重的石头进行力量恢复了。 他每一次举起巨石,一旁来瞻仰战神的七八个手粗腰宽腿大的汉子便呼喊一声,同时不遗余力的鼓起掌来。经过和铜甲符兵一战,所有人都认识这个战斗力彪悍的老牛了,这些崇尚武力的兽人,心中都佩服的不行。 尽管这老牛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但是仍然不妨碍一些三四十的汉子叫一声牛哥。 老牛又举了一下,围观的汉子齐声呼喊着:“一百九十九!” 老牛咧了咧嘴,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臂膀肌肉再次鼓起来,巨石缓缓落下,再一次被举到空中。 “两百!” 汉子们乐呵了,吹着口哨,大声喊着牛哥再来一次!这场景,比大街上见漂亮姑娘还要让他们兴奋。 老牛双手一松,向后一退,巨石轰的一声落到地上,砸出一个大坑,所有人都感觉到脚下大地颤了颤,我的姥姥,这石头,好像比想象中还重啊! 老牛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一个精瘦精瘦的汉子忙不迭的跑上前去,又是倒水又是擦汗的,那样子,恨不得变成个姑娘,直接扑到老牛怀里了。 精瘦汉子被老牛随手一推,向后连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老牛骂骂咧咧道:“你擦汗就擦汗,摸老子胸干嘛!” “噗。” 汉子们笑喷了,那精瘦汉子低声细语说道:“我就是想看看,牛哥这肌肉是不是真的。” 其实这也怨不得他,毕竟老牛这胸肌,比窑子里那些靠奶吃饭的姑娘的胸脯还要来的壮硕,再加上这黝黑黝黑的皮肤,怎么看怎么像假的。 “你他娘的,”老牛抹了把汗,“老子一个大老爷们,弄什么假胸脯!你要捏,回家捏你女人的去。” “猴子,”有个手臂上绑着绷带的汉子喊道,“看吧,把牛哥惹恼了,还不快把屁股撅起来!” 那精瘦汉子正疑惑的看着他,后者做了个收腰挺胯的动作,淫笑道:“让你把屁股撅起来,让牛哥爽爽!” 又是一阵哄笑。 老牛一挥手,赶走这些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汉子,“你们这些家伙,身上都还挂着伤呢,又经历了一场恶战,就有闲情逸致拿这种事情开涮了。” 众人这才哄闹着离开。 那精瘦汉子走在最后,看着其他人都走远了,突然转过身来,支支吾吾说道:“那个,牛哥,你现在可是我心中的偶像了,要是你真的憋着了,可以.” 话还未说完,他屁股上就挨了一脚,往前一扑,摔了个狗吃屎。 打发走这些吃饱了撑着的家伙后,老牛草草吃了些东西,就看到娄乐歌和祖尔克斯一前一后走了过来。对娄乐歌,他很有好感,至于为什么,他还真说不上来,反正就觉得亲切。 而对祖尔克斯,老牛心中只有感激,如果不是他那个锥形战阵的法子,恐怕他们到现在还被符兵挡在大厅,而且事后没有他不遗余力的给大伙儿疗伤,他们这些伤号也不会好的这么快。 娄乐歌压低了声音,对祖尔克斯说道:“如果真要在这里选择一个交付后背的同伴,我会选择这家伙。” 祖尔克斯轻声问道:“是因为他蛮横的实力?” 娄乐歌摇了摇头,压低声音说道:“是信任,我对这家伙放心,他这种人不会抛弃同伴。” “可是,”祖尔克斯疑惑道,“你们才认识不到一天,你就能这么确定他是什么样的人?” 娄乐歌笑道:“有些人,你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把他看透。”顿了顿,又问道,“我们蹲在一旁看了十多分钟了,你发现了什么?” 从老牛在那里举着大石头开始,两人就躲在一旁,看那些汉子给老牛拍手叫好。对祖尔克斯来说,这实在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与其有这些闲情逸致,还不如多读两本书,多给两个人疗伤。 祖尔克斯想了想,说道:“他们很无聊。” 娄乐歌拍了拍额头,得,一番苦心算是白费了,本来指望这伤春悲秋的家伙能够自己体会到一点什么呢。他提醒道:“他们的确很无聊,但是你想过没有,这几个人,在对战符兵时受了伤,而那堆新坟里很有可能就埋着他们的同伴,朋友,甚至是兄弟。” 祖尔克斯皱了皱眉头:“他们很无情。” “是有些无情,”娄乐歌说道,“但是你能要求他们怎么办?跪在那土堆前面痛哭?还是找那些没有感情的符兵们报仇?” 祖尔克斯想了想,似乎都不怎么好。 娄乐歌说道:“死了就死了,都不重要了,好好活着才好。” 娄乐歌笑着,迎向了张开双臂走过来的老牛,阳光照耀下,两人的笑脸似乎比阳光还要灿烂。 内心那块阴暗冰冷的地方游过一丝温暖,春日的阳光开始融化残冬的冰雪。 祖尔克斯回头看了看那个埋藏着数十人的巨大坟堆,视线继续往前,翻滚的云海竟然如此宽广。 第一百零三章 圆月 黄昏,夕阳下坠,最后的一抹鲜红似血的落日余晖消失在天际,翻滚的云海消失在夜幕之中。 几乎占据整个山头的巨大神庙如矗立在夜空,哥特式的尖顶如人族圣骑手中的骑枪直刺苍穹,神庙的辉煌和神圣已经被时间腐蚀,光辉照耀下的信徒早已不见了踪影。 神庙顶端,风很大,小男孩盘膝而坐,一如君王俯视自己的领土,一如孩童观赏自己的最喜爱的玩具。 日月星辰,时光流转。男孩睁眼闭眼间便蹉跎了岁月。 他活了几千年。 眯着眼感受夜风的男孩猛然睁开了眼睛,夜空中,一抹血红如流星般砸下,又似飘蒲公英般轻柔飘落。 女孩坐在男孩旁边,娇柔双手垫在大腿下,纤细双腿悬空摇晃。 “我一直在找你。”男孩说。 女孩也不回头,微卷的金色长发在风中舞蹈,像是调皮的精灵。 她是精灵。 暗夜的精灵。 “我也一直在找你。”她说。 男孩愣了愣,“我是守护大阵的阵眼,我无处不在。” “所以我才要找你,真正的你。”女孩依然不回头,只是看着云海边缘的稀稀疏疏的星星。 她不回头,男孩便看不到她的正面,也看不到她的双眼。 “你在找我,或者不是你,而是你们在找我,都几千年了,为什么还要找我呢?”男孩轻声说道,他有些哀伤,但是并不是为自己伤心,而是为了这个女孩,或者那些为了寻找他而终其一生的精灵,她们从女孩变成女生,再从女生变成女人,最后变成老婆子,一代又一代,殚精竭虑,都是为了找到他。 而眼前这个女孩,如果没有在这里找到他,也会重复祖辈的人生,一生都在寻找,直到双鬓斑白,直到牙齿脱落,直到化作破碎的月光,照耀在森林的草木花水上。 可是她找到了。“我叫狄安娜,我来杀你。”她说。 男孩轻轻笑道:“我也想死,但是我死不了,你也杀不死我。而且以我现在的力量,不用调动护界大阵,也能够轻易的将你杀死。[..info超多好看小说]” “现在是月圆之夜。”女孩提醒道,西边有银白色圆月升入天空。 月光照耀在她的身上,金黄色的卷发披上一层淡淡的银白轻纱,比东方商人运贩卖的最薄最漂亮的丝绸还要美。 她说话时很平静,仿佛在讲述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情,别人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她会提到月亮,但是男孩知道,因为他曾经和她一样,是月亮的孩子,是夜的宠儿。 夜晚赋予了暗夜精灵族以生命,月亮则赋予他们以灵魂。 他曾经是月神的儿子,他的父辈和祖辈带着他背叛了整个种族。 但是他相信,他们并没有背叛。 夜晚有月亮有星星有光,但是更多的是黑暗,无穷无尽的黑暗。 他们从黑暗中汲取力量。 他们是被暗夜精灵族社会排斥的黑暗战士。他们和黑暗力量立下契约,要用自己可怕的力量于混乱的力量对抗到底。 虽然恶魔猎手可以算得上是暗夜精灵族中最强大的战士,但他们无私的牺牲却不被自己的同胞理解。 男孩想了想,说道:“我杀不死你,你也杀不死我。” 狄安娜点了点头,第一次转过身,看着男孩的眼睛,但是从那双眸子里,她没有看到光。 “既然杀不死你,等到能够杀死你的时候,我再来杀你。”狄安娜说道。 男孩笑了笑,“你杀了我也没用,我现在并不是瞎子。” 这话说的莫名其妙,但是狄安娜懂得其中的意思,她摇了摇头:“即使不是瞎子,很多东西你也看不见,因为你的眼睛里没有光。” “我能看见你。”男孩说道。 狄安娜愣了愣,摇摇头,“我要从你这里拿走一些东西。” “朔望魔刃已经不在我这里了。”男孩说道,“我把它们送给别人了。” 狄安娜问道:“虎牙?” “世界上不会再有虎牙了,他叫伊利丹,恶魔猎手?伊利丹。” “是你父亲的名字。”狄安娜有些意外。 男孩点点头,漆黑的双眸看向无尽的夜空,“父亲拯救了暗夜精灵族,我希望这个名字能为你们带来希望。” 狄安娜说道:“你父亲的确拯救了种族,但是同时也让先辈们损失惨重。” “恶果是长老会种下的,父亲只是在它在尚未成熟之时把它摘了下来,虽然会痛,但比灭族好。” “过去的事情我不知道,也不会有人告诉我真实的情况,长老们不会,族长也不会,所以我不会再追究过程,我只关心结果。但是这个伊利丹,我会亲手杀了他,暗夜精灵绝不能够允许叛徒活在这个世界上。” “你的力量只对我有用,现在的他,你根本伤不到分毫。” “那就等我杀的了他的时候再杀,就像我会杀了你一样。” 男孩看了看身旁这个杀机四溢的女孩,眸子深处的漆黑深渊闪过一丝微弱亮光,很快便熄灭了。 夜空中有流星划过。 男孩不说话,就这样看着狄安娜,看着这个来自故土的人,荒芜了几千年的心中,似乎有一株嫩芽破土而出。在这一刻,冷寂的世界,变得有些温暖和温柔。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突然希望这一刻能定格,从此不再有变化,他能一直看着她,看着这个来自故土的人儿,看着这个和自己喝过同一口井井水的人,同样的,也能看着自己的过去。 狄安娜捏了捏裙摆,转过头去。 夜风荡过,一切又恢复如初。 神庙顶层石室,老头儿缓缓吐出一口烟圈儿,眼神涣散。 “你和娄乐歌那几个人在一起?”男孩问道。 狄安娜显然没有想到会被问及这个问题,点了点头,“我是跟着他来到这里的。” “他很可能就是我们等待的那个人。”男孩说道。 一道闪电划过脑海。 狄安娜捏紧了拳头,贝齿撞击的咯咯作响,她极力不让自己的身体颤抖,但是她似乎要失去对身体的控制了。 “不,不可能!”她颤抖着说出这句话。 “有什么不可能呢?”男孩笑道,“这么多年了,我什么事情都能接受了。所以哪怕兽族大祭司预言中的王和我等待的是同一个人,我也坦然接受了。” 夜风吹过,众星拱月,月光落在狄安娜身上,她紧咬的唇如月光一样苍白。 古老世界之树上的迷雾终于露出冰山一角时,她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所期盼的背道而驰。 男孩微笑着看着狄安娜,他很满意这句话带来的效果,因为他希望看到女孩的表情,哪怕是愤怒,是恐惧,甚至是绝望,他觉得,都比板着脸好。起码这些表情会让这张脸生动起来,而不是像他如一潭死水的内心。 他站了起来,笑着,好像完成了夙愿的老人,安详而平静的微笑。 他的身体缓缓裂成无数碎片,消失在晚风中。 狄安娜抬起头,圆月映入双眸,无穷无尽的月之力潮水般涌进她纤细的身体。 她跺脚,尖塔随之坍塌。 一袭红裙落入神庙顶层阴暗石室。 千万年来,月光第一次照在那镶嵌着无数珍贵宝石的石椅上。 以神庙为中心,一股不可见的能量波动向四方散去,数千米云海被瞬间扫荡一空。 老头儿挥了挥手,咳嗽着,说道:“脾气这么大,和你那老娘一个德行。” 一个精瘦精瘦的汉子正撒着尿,就看到深不见底的云海突然消失不见,他揉了揉眼睛,没有见到翻滚的云气,再揉眼睛,又看到天边亮起了一条银白色的线,在这夜空如此明显。 他连忙收起了那活儿,慌慌张张的跑回去,来到一个火堆旁边。 七八个汉子正围着火堆吹牛打屁,见到那精瘦汉子提着裤子跑了回来,嘴里叼着肉干的汉子一愣,随即淫笑道:“哟,猴子,了不得了啊,你还真去牛哥那献身了?爽不爽?” 有人起哄道:“肯定爽翻天了,牛哥这么猛的人,肯定有只大鸟。猴子,反正一个是弄,两个也是弄,要不你让兄弟们也爽爽?” 精瘦汉子似乎没有听到他们调戏的话,仍然一只手提着裤子,一只手指着天边,“出,出事啦,出大事啦!” 有汉子笑道:“没事,能出什么事儿,最多也就痛两天,你好好休息就行。”说着他就感觉到异样了,身旁汉子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天边,嘴巴能塞进鸡蛋了。他转过头看去,脑子里顿时嗡的一下,反应不过来了。 半个小时候,消散的云气再度汇聚到神庙四周,去而复返的云海依旧在夜空下翻滚不休,但是出现在天际的那条亮线已经渐渐散开,化作光幕,将整个夜空遮挡,抬头望去,满目都是薄如蝉翼的光幕。 光幕不断变幻着,或明或暗,如一个巨大的半球形盖子,将整片大地笼罩着。 冥湖之畔,数百只嗜血蛛破壳而出,吃掉了卵壳之后,这些新生的小魔兽全都看着夜空的光幕,觉得这景象真美。 冥湖向南两百里的小村庄,村子正中央的那颗老榕树下燃起了巨大篝火,村民围着篝火坐成两圈,掉了门牙的老祭司围着篝火歪歪扭扭的跳着古怪的舞蹈,他的手脚已经不灵活了,跳的舞很难看,但没有人敢笑话他,因为天神生气了,要降罪下来。村长向南方看了眼,心里依然想着自己的儿子。 从悬崖落下的瀑布前,那只巨大的异鬼歪着脑袋望向天空,他看不到天上的光幕,但是能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良久,他摸了摸用棕熊肉缝制的新腿,觉得这条腿似乎比之前的那一条好用一点。 鬼猴石像中,一只误入石像群的鬼猴惊呆了,因为他看到了很多比自己大了不知多少倍的同类,他手脚并用的逃窜了两个多小时才逃出来,不停的唧唧叫着,食尸鬼群正在向它们的领地进攻,必须要战斗了,它想着,折了根不知什么植物的茎秆,将带毒的骨刺小心翼翼放到茎秆里,向林子里奔去。 这一晚,卡罗兰界的很多人都失眠了。 祖尔克斯望着渐渐消散的光幕,心中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不良预感,他觉得有些压抑,下意识转过头看向娄乐歌,面对这天地异象,这家伙竟然睡着了。 第一百零四章 那山村 黄昏渐近,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不时有军马奔过,扬起的尘土在落日余晖下变成金黄色。 不少从田间地里劳作归来的农户听到马蹄声便手忙脚乱的站到一旁,板着脸看着这些疾驰而过的军骑,待到军骑走远了也就开始骂上了,这些田间地里的粗糙汉子也识不得几个字,骂过来骂过去也就是一些问候老娘生儿子没屁股的话,和被锄头铲子磨的手掌一样粗糙。 前些日子有军骑踩死了路边嬉戏幼童,亲眼见到小儿子被活生生踩死的农妇提着锄头跑过来要拼命,却被那彪形大汉的甲士给一刀削掉了脑袋。连杀两人,甲士依然骑在高头大马上,优哉游哉的用在农妇身上擦拭干净军刀,这才慢悠悠离开。义愤填膺的村民敢怒不敢言,都咬着牙看着杀人凶手扬长而去。 在这些嚣张跋扈的甲士眼中,杀这些毫无缚鸡之力的村民和杀一两只低级魔兽没什么区别。 这次一下子疾驰而过七八个军骑,小路旁的田地都抖动的厉害。 扛着锄头往家走的约翰只觉得背后一阵颤动,慌忙往路边躲闪,但是他右腿在年轻时受了伤,落下残疾,到现在走路还很吃力,一个躲闪不急,给一匹疾驰的战马擦肩而过,猛的摔倒在地里。 庄稼汉子只觉得一阵头晕脑胀,隐隐约约就听到一阵战马的嘶鸣,等到他缓过气站起身时,已经有一把铁剑架在了自己脖子上。 哎呀我滴娘呢!约翰暗呼一声,看着一个壮实的年轻骑兵正凶神恶煞的瞪着自己,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了。 扑通一声,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跪倒在地,求爷爷告奶奶,要让这位年轻的军爷饶了他一条贱命。 人命贱如草,特别是他们这些没势力没钱没背景的小民,更是命比纸薄,哪里经得起这把利剑划上一刀? 剑锋抵在脖子上,冰冷冰冷的,约翰心中那个凉啊,和大冬天光着身子躺在雪地里一样。半个月来不断有士兵从这里经过,少的一两个,多的十几个,都是彪悍生猛的主,杀人事件之后,这些人借道路过村子的时候小孩子吓哭了不说,连狗都不敢叫。 对这些人,村民们总会躲的远远的,比见到魔兽袭击村子还要害怕。 约翰颤颤巍巍的跪着,好说歹说也只有那么求饶的几句话:“军爷饶命啊,小人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吃奶的娃儿,要是我死了,孤儿寡母的没人照顾啊!” 他肚子里没什么货,这几句话还是从一个游鸣诗人嘴里听来的。从小到大最远一次出门就只是翻过了三座山,这种头发短见识也短的人能有什么见识? 这话说了四五遍了,那军爷依然没什么反应。约翰以为自己要完蛋了,心里后悔着还没有生个带把的娃儿传宗接代。但是就在这时,小路上另一个骑士骑马奔了过来,说道:“马没问题,速速归队,不要耽误了时间!” 那人说完便调转马头走了,这年轻士兵收了铁剑,快步跟了上去。 约翰几乎要瘫软了,他摸了摸后背,全是冷汗。看着那几骑消失在羊肠小道上,他这才彻底松了口气,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兽族的士兵骑的都是战狼,什么时候变成骑马了? 这个疑问只停留了短短几秒钟就被他抛出脑海了。那些都是官老爷军老爷惦记的事,他一个庄稼汉,想这些莫须有的事情干嘛? 约翰晃了晃脑袋,捡起锄头,走上田地间的羊肠小道,没走几步就被人叫住了。 他转头一看,是个背着一个狭长黑木匣子的少年,微卷的头发有有些散乱的披着,身材高大,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少年身后有一个男孩,看着年纪要小两岁,全身上下都裹在一件灰扑扑的袍子里,偶尔能见到一张俊俏的脸。 少年笑着问道:“大叔,能在您家借宿一晚么?” 约翰挠了挠脑袋:“借宿是啥?” 那少年一愣,说道:“就是在您家住一晚。”他又补充道:“当然不是白住,我们可以付钱。” 说着,少年拿出一块拇指大小的东西,金灿灿的,竟然是一块金子!这穷乡僻壤的,别说金子,就是铜版都难见到,想要吃家里没有的东西,只得用其它动西去换。拇指大小的金子,其贵重程度就可想而知了。约翰对门屠夫的婆娘,有一只金戒指就成天在村子里东走走西逛逛,逢人就摇晃着她那张肥白的手,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一只金戒指。 要是把这块金子融了做成个金圈圈儿,往自家婆娘指头上一套,那她肯定不会再戳着自己脑袋骂没用了吧! 想到这里,约翰搓了搓手,接过金块,小心翼翼的放到袋子里。 回家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要是在平时,太阳刚落在山头的时候往家里走,看不到路时刚好能到家,但是今天,这个庄稼汉显然急切了些,几乎是一瘸一拐跑回家的,只花了平时一半的时间,就见到了自家婆娘弯着腰给猪喂食。 女人三十五岁,比约翰要小两岁,但是脸上皱纹和黑白相间的头发,看起来恐怕四十五岁还不止。靠种庄稼过活的女人,大抵是这个样子,农忙时下地干活,回到家养猪喂鸡织衣服做鞋子,常年劳作,样子能好到哪去? 约摸是听到了脚步声,女人转过头,见到汉子竟然现在就回来了,天还没黑呢! 女人端着装着猪食的木盆子,劈头盖脸骂道:“你个死鬼,这么早就回来了,玉米地的草都清理完了?天还没黑,也不怕刚长出来的玉米被村子里的熊孩子给偷了!老娘每天忙里忙外累死累活,还要管你,老娘容易吗!还愣着干啥,赶紧把手脚上的泥巴洗了做饭去,偷懒回来这么早,还指望等着吃现成啊!” 约翰眼珠儿转着,压低了声音道:“婆娘小声点,老子带了客人回来!” “客人?”女人将木盆往地上一放,尖着嗓子吼道,“你个死鬼还有客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老娘嫁给你这么多年,乡里乡亲的都知根知底,能把你瘸子约翰放在眼里的能有几个人?你这草棚子,哪个缺心眼的愿意来?” 女人嚷着,收活回来的邻里都憋着笑,这村子零散也就五十几户人家,就属瘸子约翰的房子最寒碜,就连村尾寡妇家都盖起了木板房,可他现在还住着有三十多年悠久历史的草棚。 村子就巴掌大一块地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成为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谈资,因为草棚子这事情,两人没少被取笑过。 约翰突然上前扯住女人的手:“你给老子消停点,真的有客人!” 女人定眼一看,这才发现站的老远的两个少年。 约翰将女人拉到一旁,摸出那块金子,女人双眼顿时瞪的比牛眼还大。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了,女人从水缸里捞上来一条巴掌宽的鱼,再加上些刚从地里摘的青菜,熬了美美的一锅鱼汤,再割了块兔肉干切成小片,再加上一盘刚从地里摘的西红柿混点奶酪,最后切了片烤面包,摆了一桌,这算是今年最丰盛的一餐了。 约翰本以为这两个轻易就能拿出金块的少年会吃不惯这些粗糙的东西,但是看到他们狼吞虎咽的时候,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去。 他还真怕人家一个不满意,把金块又要了回去。 吃过了晚饭,女人很自觉的收拾餐具,回到和牛圈相邻的厨房洗东西去了。临走时还望了一眼这两个小家伙,心想到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娃,不然也不会长的这么俊俏。 小屋子里只剩下约翰和两个少年,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没来由的拘谨起来,找不到话说,又怕自己说的话糙的很,别人不爱听,总觉得心里堵的慌。 高个子的少年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了一本书,借着油灯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约翰瞟了两眼,那书破破烂烂的,看样子,比他这草棚子还要老呢。 少年察觉到约翰在看他,抬起头笑道:“大叔,你识字?” 约翰连忙摇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呢,哪能识什么字?我们这村子里,就屠夫家的儿子跟着一个游鸣诗人学了两年,还认得几个,其他的人,还不如我呢。” “又往自己脸上贴金。”厨房里竖起耳朵偷听的女人嘀咕了一声,“都不识字,凭啥别人就不如你了?” 那少年笑了笑,放下破烂不堪的书,问道:“今天在路上见到七八个军骑,好像都很匆忙,这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约翰说道:“之前听说在抓捕两个逃犯,但是现在,是要打仗啦。” 看两个少年眼中露出疑惑的表情,约翰又解释道:“这是屠夫说的,他有个妹妹嫁给了镇上一个守军,能得到些消息。不过两年我们这里也不是很太平,离前线只有一百多公里,曾经有人族的斥候潜到镇上,杀了三个狼骑士呢。不过打过来打过去,还是两边的平头小民倒霉。这不今天我就差点被一个骑马的兵给杀了。这里路不好走,有些时候那些大兵会直接从地里抄近道,一个运气不好,玉米小麦什么的都要遭殃,到时候找人哭都找不到。” 这个庄稼汉子打开了话匣子,但是说了几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有些心痛的看着油灯,这东西,平时都不舍得用。 好在两个少年并没有多聊天的意思,说了两句就睡下了。 草棚子被一块破布从中隔开,约翰劳累了一天,又差点丢了小命,身心疲惫,一躺床上就睡着了。大半夜了,整个村子都安静了下来,女人躺在床上,透过草棚顶的一条缝隙看过去,只见满天繁星,亮晶晶的,就像她手中紧紧拽着的拇指大小的金块。 把这块金子送到镇上的金铺里融了,打出来的戒指,肯定比屠夫的婆娘那只还要大。等她死了,就传给媳妇,等媳妇死了,就再传给孙媳妇,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家里每个女人都可以带着金戒指从村头走到村尾,让那些别人羡慕死! 一想到这里,心里乐开了花,想着想着,竟然咯咯的笑出了声来,她连忙捂住嘴,不让自己把那两个少年吵醒了。 她扭过脑袋,看着熟睡男人胡子邋遢的脸,第一次觉得这死鬼竟然还挺有男人味的,于是偷偷摸摸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波。 第一百零五章 那小镇 天刚放亮,草棚子前的小院就坐着两个人,两个外乡来的少年。 娄乐歌看着朝阳东升,轻抚着黑色木匣子,问道:“君临城还有多远?” 祖尔克斯轻轻裹了裹灰色袍子,这件袍子对他来说有些大,但是自从两人逃亡到这里,一路艰难险阻,能有件保暖的袍子他就很满足了。 他翻出地图,看了看,说道:“以我们现在的速度,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差不多就能到了。” 一个月,他们已经逃亡了一个月,现在还要继续逃亡一个月,这种生活对娄乐歌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祖尔克斯这个身体单薄的家伙,可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娄乐歌想了想,说道:“如果我们走官道呢?都过了一个月了,那个什么兰迪将军派出的人恐怕差不多也该放弃了吧?” 祖尔克斯摇了摇头:“搜捕还会继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前线和人族战况激烈,搜捕我们的人会少一些,但是绝不会没有。” 顿了顿祖尔克斯,静静凝视着娄乐歌,半响才说道:“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 从出了失落神庙被一大群士兵追捕开始,这句话就一直埋藏在他心里,但是他知道,简简单单对不起三个字远不能和娄乐歌所受的伤相比。很多时候这份愧疚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龟壳,压在他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 “嗯,你的歉意我接受了,”娄乐歌正色道,“但是只有这一次,记住,你是我小弟,我会罩着你,也应该罩着你,这是行走江湖的规矩。” 祖尔克斯无奈的笑了笑,每次他一严肃起来,娄乐歌就会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太阳冒出了山头,阳光洒在薄薄的秋雾上,鸡鸣声响起,接着就是村前村后一阵狗吠,宁静而空旷的小山村瞬间变得热闹起来。 祖尔克斯说道:“你这个大哥似乎要比兄长还好些。” 娄乐歌愣了愣,想起那个对阵上千甲士依然面不改色的男人,若不是他,恐怕自己和祖尔克斯两个人就彻底交代了。 娄乐歌摇着头道:“我不如他。” “论实力,你的确不如他,恐怕十年之内你依然赶不上他,但是我相信你的成就会比他大。”祖尔克斯说道。 娄乐歌也不知道这家伙对他哪里来的这么大的信心,说道:“你哥那种霸气外露的男人,我可比不上。敢一个人面对上千甲士,哪怕身后有五百风呼骑,需要吃多少颗雄心豹子胆?你没看到兰迪那个矮子当时的表情,跟便秘了一百年没什么两样。我呢,就想赚点小钱,在大城市买套房子,最好能带个院子,然后取个漂亮贤惠的老婆,有事没事在院子里喝喝茶,和你们这些兄弟吹牛打屁。要是有人被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欺负了,一帮兄弟就去揍他!不过咱们还是先不说这个了,接下来的又要往哪里走?” 祖尔克斯想象着这种将来,似乎也不错。 他看着地图说道:“不能走直线,不能走官道,尽量避开有驻军的地方,可以选择的路还是不少,但是绕一绕吧,恐怕这一路上还有追兵。 娄乐歌说道:“早知道就把老牛一起叫上,有那家伙在,我们三人联手,管他什么追兵,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斩一双。” 祖尔克斯摇了摇头,要是真这样,恐怕和兰迪将军的仇会越结越深。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大哥在科尔扎勒草原的一系列行动,再加上凭空出现的卡罗兰界这一强悍实力和月神古堡结盟,显然会触动到兰迪将军所代表的贵族们的利益,如果失去了贵族们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兰迪将军的军团只能成为一支孤军,在暮光营地也会寸步难行。 兽族的军团并不像人族那般由国王和议会指挥,虽然表面上由战术府统一调度,但是每一支军团背后都有数个甚至十多个势力在支撑,贵族们养着军团,而军团则保护他们的利益以及对外扩张,这是一个互惠互利的模式,谁也离不开谁。即使战术府的命令触及到了军团背后势力的根本利益,很多情况下也得不到执行。 这是体制的问题,就像有一颗毒瘤长在了心脏上,却从未有人敢去割。 哪怕是战术府也身在这个体制中,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让整体实力最强的兽族在数次稳赢的战争中败退。 这些弯弯绕绕,不在其中难谋其政。 祖尔克斯想了想,说道:“下一个镇子是风车镇,戴蒙的加就在那个镇上。” 戴蒙那个小胖子,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回想七十多人进入失落神庙,活着出来的竟然只有六个人,也不知道兰迪将军怎么和那些家族交代。不过这些都不是娄乐歌关心的事情,那个小胖子的家,他倒是想去看看。 于是娄乐歌点点头:“如果顺路,我们可以去看看。” 祖尔克斯想了想,“我正好需要药剂,也不知道那里有没有。” 两人正说着,就听到草棚子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穿衣服的声音,祖尔克斯连忙收好了地图。 约翰起了床,舀水洗脸之后依然睡眼惺忪,看着两个小客人这么早就起床了,顿时有些愧疚,叫醒女人,两人在厨房乒乒乓乓忙活了小半个小时,总算是弄出来点吃食。 饭后,祖尔克斯问道:“大叔,这里到风车镇还有多远?” 约翰说道:“要走一天半时间,两个小兄弟要去买东西?” 祖尔克斯问道:“也不妨老实告诉大叔,我们两个是逃难来的,一个将军看上了我的姐姐,但是他是有妻室的人,我姐姐不肯嫁给他,于是那丧尽天良的畜生就派兵抄了我们家,我们两兄弟连夜逃出来.我们,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只好去投奔风车镇的一个远房亲戚。” 祖尔克斯这话说的声情并茂,说着说着就掉下泪来了,可谓是声泪俱下,将一个刚遭遇灾难,孤独无助的小孩的形象活脱脱展现出来。 娄乐歌看的目瞪口呆,要不是他知道实情,恐怕也会被这家伙骗了,他暗道,没想到祖尔克斯还有这本事。 “又是这些人,上梁不正下梁歪,军中这些人就他娘的没一个好东西!”老实巴交的约翰一听这话,气愤了,一拳砸在石桌上,但是石桌太硬,一下把他的拳头给震痛了。 庄稼汉子咧了咧嘴,也不知道是痛的还是气的,见祖尔克斯还在泪水还躺个不停,他摸了摸这可怜娃娃的头,“小兄弟你别哭了,既然给我碰上了,我不帮忙还算男人吗?你放心,我这就带你们过去。” 祖尔克斯掏出碎金块,约翰却说什么也不肯收下了,其实昨天收那金块时他就觉得占了两个小家伙的便宜,心里很是过意不去。现在,哪怕陪他们走个五六趟也不亏,再加上这两个小家伙这么可怜,他哪里还好意思再收别人钱? 约翰从后院里拉出来一辆板车,给牛套上绳子,系在板车上,他想了想,觉得这两个娃儿肯定经不住一路颠簸,又弄了点干草在板车里。 临走前,女人又塞了两筐瓜果和新鲜玉米在车上,说道:“既然去一趟镇上,把这些东西卖了,再买点家什回来,省的将来再多跑一趟。” 牛板车缓缓上路了,沿途青山绿水,田地房舍,美不胜收。 娄乐歌和祖尔克斯坐在牛板车里,随着板车一起摇晃,看着沿途美景,紧绷了一个月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 这里已经出了暮光营地,不可能再有之前那种几乎是地毯式追捕,两人放下心来,感受着秋高气爽的好天气,竟然说不出的惬意。 坐牛车要比走路快很多,黄昏时到了风车镇前,远远的就见到一个巨大的风车,四片十多米长的旋转着。 巨大风车身后是十多米宽的护城河,河岸的对岸则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城墙,十米高的城墙在这平坦复地格外显眼,城墙顶部铺有石板路,可供三马并驾齐驱,十米一箭阁,三十米一兵库,兵库里有刀剑长枪燃烧油火榴弹等一应守城军械。城墙东南西北四面各开有一座主城门,各自连接南北和东西两条十字贯通风车镇的主干道,南来北往的商贩车队行人将附近的货物运输进来或者倒卖出去,尽管已经将近黄昏,但是车马行人依然多如滔滔河水。 这里不是镇,而是一座城。 约翰往前走着,见两个小伙子还呆在原地,转过头问询缘由,娄乐歌皱着眉头问道:“那里怎么有这么多士兵?” 约翰说道:“不是说要打仗了吗?镇长大人请了些雇佣兵守卫这里的安全,你们就不要担心被认出来了,不要看那些家伙穿的人模狗样的,但是都是些好吃懒做的家伙,而且胃口大着呢,我们这种蚊子肉,他们瞧都瞧不上。” 两人这才放心下来,跟着这庄稼汉子大模大样的进去了,过城门的时候那几个守城的雇佣兵一看到那只脏兮兮臭烘烘的黄牛,直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 第一百零六章 落魄的人 卡兹莫丹。(..info无弹窗广告) 这是兽人最大的堡垒,也是整个兽族最核心之所在,人族大举进犯的消息一经通过魔法阵传到了这里,无数愤怒的兽人军团开始从卡兹莫丹涌向前线,一条又一条的命令从这里发出去,通过魔法传输阵传到各个将领的手中,兵器,粮食,战士,在不断的向边境线上运输。 今晚乌云压城,不安的情绪笼罩着战术府的高级会议,议会里的核心成员也因此齐聚天空之厅,讨论此事。 之所以起天空之厅这个名字,是因为会议房间没有墙壁围绕,只是一块变幻莫测的半球形天空,云彩,光明和黑暗时隐时现,在与会人员身旁飞驰而过。整个世界的时光似乎都在急速流转。而只有黑色的石块砌成的地板,以及战斧和圆盾组成的图腾浮雕,才使得整个会议室具备了一点真实性。 共有九个人出席了会议,他们之中任何一个都是一踏脚,大地便会震两震的角色,黄金战将这四个字,足以说明太多的问题。 半球形的天空中星月和太阳交替出现,让人感觉时间流逝的很快,睁眼闭眼间便失去了岁月,这也提示着这九个人,时间似乎不多了。 会议厅沉默了许久,直到第一个人打破了沉静:“人族的第一骑士军团已经穿过了火焰洞穴,在巴尔莫丹发现了人族的侦查飞机。”一张蓄着胡须的脸的模糊影像闪了一下就消失了,他的整个身体又影藏到了黑暗中。火红色的太阳从他的头顶飘过,却没有照亮他的脸。 这九个人都不在这里,会议厅里只是他们的影像,如果他们不愿意,没有谁能看清楚他们的脸。 “这个我们都知道。”一个女人粗声粗气的说,她的身体看着并不比男子小多少,凹凸有致的身材令人垂涎,但同时似乎也隐藏这无与伦比的巨大力量。有无数星辰组成的图案从她的身上飘过,光线透过她黑色的斗篷,能看到一双狼一样的眼睛。“人族的飞机在在战场上随处可见。兴许卡兹莫丹的上空还有地精的飞艇,只是我们看不见而已。(..info好看的小说)” “没有侦查,我们就是瞎子。”蓄着胡子的人愤愤的说道。头顶的太阳喷薄出无数刺眼的光线。 “我们本来就是瞎子。”另一个声音在大厅里响起,散漫而沙哑,像是生锈的战斧在相互摩擦,他的头顶没有星辰,没有月亮没有太阳,没有流云,也没有光,一切都影藏在黑暗中。“但是即使是瞎子,我们也要打这场战争。” “打?用什么打?你愿意把你的秘密军队调出来?不要总想着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没人会抢你的肉。”粗声粗气的女人很快接过了话,“到现在为止,我们都还没有准备好,都过去十一年了,雷霆计划依然还只是一堆废纸!” 大厅陷入了沉默,所以人都知道,这一次会议又会像之前无数次会议一样,讨论来讨论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有人的影像渐渐模糊,然后消失,那个隐藏在黑色斗篷中的女人重重的冷哼了一声,消失了。 所有人都消失了。 空空荡荡的大厅变成了一片漆黑,良久,响起了一声轻叹,从黑暗角落里缓缓走出来一个胡须花白的老者。 他低头看着脚下双斧和圆盾的图腾浮雕,眼睛像秋日的夜空般深邃。 风车镇并没有实行宵禁,因此哪怕现在已经月上中天,大街上也行人如梭,街道两旁店铺挂着油灯,灯光透过玻璃罩子,将店铺门前照的恍若白昼。 街上不断有小贩沿街叫卖,大多兜售酱牛肉,炒豆子,瓜子花生之类的东西,不过更多的,则是卖的一种叫啤酒的酒水,这种源自矮人的酒,从一出现便风靡艾泽拉斯世界,不管是人族还是兽人,甚至包括一些暗夜精灵,都对这种酒爱不释手,因为其金黄色,被好酒的人冠以黄金液体的美称。 独眼蒂姆是推着一个小木车在街上走着,车轴有些天没上油了,吱吱作响。他仅剩的一只眼睛四周是黑眼眶,显然是劳累过度了。其实这两天他都没怎么睡觉,一来没空,而来赚不到钱,他心慌的很,也睡不着。(..info好看的小说)这 如果木车里的啤酒再卖不掉,他就只有卷铺盖回山里了。一想到这里,他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些多事的女人没完没了的聒噪,这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于是他继续推着车,更加卖力的吆喝着。 他被叫住了,是一个高大的少年,背着一个狭长的黑色木匣子。 有生意了!独眼蒂姆一个机灵,连忙堆着笑迎了上去:“小兄弟是要啤酒吗?我独眼蒂姆的啤酒可是风车镇最好喝最纯正的。你可别不信,不管这些街上推着车卖的还是小酒馆里的,都兑了水,而我这啤酒,虽然贵了一点点,但可是自家酿的,绝不兑水!喝起来就一个爽字!” 娄乐歌一听,招呼祖尔克斯过来。独眼蒂姆连忙将木车推到一旁,从车里麻利的抽出两只小板凳和一张折叠小木桌子,放了两大杯啤酒笑呵呵端过去。 娄乐歌笑了笑:“大哥你还是别笑了,你这样子,笑起来就让人渗的慌,你这幅尊容,往船上一站,也不用说话,就能把那些个水手乘客给吓趴下。” 独眼蒂姆知道自己的样子,板着脸便能吓哭小朋友,不过他没办法,自己当过兵杀过人,身上总带着煞气,再加上坏了一只眼睛,别人一看到他就躲的远远的,谁还会来买他的啤酒? 不过这个落魄的汉子显然没想到这个小客人会这么直接,有些尴尬的挠挠头,又搓了搓手,一副笑也不是说也不是的扭捏模样。 娄乐歌没想到在艾泽拉斯还能喝上啤酒,他喝了一口,气泡在最终炸开,冰爽,味苦。他有些迷离的看着街灯下来往如梭的行人,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的世界,晚上叫着宿舍几个哥们去学校附近的小摊一座,一打啤酒,再点上烤肉串,两盘盐水花生,美美的吃上一顿,喝酒吃肉天南海北聊天打屁,那种生活,说多美就有多美。 可是,或许他再也回不去了。 娄乐歌回过神来,又让独眼的老板切了两碟酱牛肉,和祖尔克斯有滋有味的吃开了。 他两的穿着着实有些朴素,也不像是大富大贵家出来的孩子,自然和这个小摊主没那么多的距离。娄乐歌这个不管和谁都自来熟的家伙很快就和他聊开了。 娄乐歌嚼着酱牛肉,很没有客人觉悟的从小木车里扯出一只小板凳,又接了一大杯啤酒放到桌子上,让独眼蒂姆坐下来一块吃,“这杯算我请了,喝酒嘛,人多才热闹。” 为了把东西卖出去,一直都低声下气点头哈腰讨客人欢心的落魄小摊主哪里得到过这种待遇?受宠若惊的连忙摆手:“这是哪里的话,要是小兄弟不嫌弃我这个人说话唠叨,我就坐下来陪小兄弟唠嗑唠嗑,哪里还能让小兄弟请我?” 却没想到这小客人二话不说就把自己按在了板凳上,独眼蒂姆好歹也在军中混过几年,虽然这些年身体每况愈下,但是也不应该是一个普通少年就能一下子给按下的,他有些诧异的看了看这个少年,除了长的高大点,脸好看一点,也没看出有其他不一样的地方。或许只是力气大一点吧,他想着,再寻思着这会儿估计也不会有其他客人会来了,于是安安稳稳的坐下,想了想,又站起来去切了两盘酱牛肉,这才和两个少年吃开了。 “我以前是个当兵的,”啤酒不醉人,但是喝了两口之后,独眼蒂姆打开了话匣子,伸出手掌,“五年,整整五年,也不怕小兄弟你们笑话,我当了五年兵,杀了十九个人族步兵和一个火枪手,但是到头来依然是一个斧头兵。和我一同进去的升的最快的都已经是千人长了,而我,还他娘的是个斧头兵。” 祖尔克斯问道:“这又是为什么?虽然我对军中的事情不是很了解,但是大哥你这种军功,升个百人队长也应该没问题吧?” 独眼蒂姆笑道:“我也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后来还是我的同乡偷偷告诉我,我才知道的,你猜怎么着?我的军功一直被压着,从来没有被报上去过。就是因为我光杆子一个,没关系也没钱走关系,连找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他喝了一口啤酒,继续说道:“后来找小队长理论,好说歹说才得到允诺,说是要向上级轻视,让我等着,我等啊等,最后等到的却是一张调度的军令。就是调到这鬼镇子里戍守城防。” 娄乐歌问道:“然后呢?” “然后?”独眼蒂姆说道,“然后就从战士变成了镇长家的打手,再然后,和两个同僚被拉去陪同镇长的公子外出打猎,去了才发现他娘的哪里是打猎,分明是那小子看中了一个落魄贵族的老婆,拉着我们去抢人呢!”他指了指眼睛上戴着的黑色布罩子,“结果那女人倔的很,拿着菜刀和我们对峙上了,毕竟她一个柔弱的女人,也不是敌人,我不忍动手,就远远的躲着,却没想到那女人胡乱砍着,菜刀一脱手,正好飞来砍破了我的眼睛。你说这事情怪不怪?祸从天降啊!不过还有更怪的呢,那个落魄贵族当时就在一旁,一个劲儿劝说他老婆放弃抵抗,从了别人。” 祖尔克斯和娄乐歌沉默了,军队里的尔虞我诈,地方作威作福,家里家外的人情冷暖,他们除了表示愤慨,也毫无办法。 独眼蒂姆笑了笑,笑的有些无奈和落寞,再也看不到当初在军中杀伐果断的锐气,“没想到在战场上活了下来,却栽在自己守护的人手里。后来我再也没办法做那个狗屁的守军了,拿了两块金币的伤残费,再加上以前节约下来的钱,做起了小生意。不过我这人脑子笨,就连酿酒卖酒这种小事情都做不好,半年时间没到,小店铺就变成了手推车。” 他说着,两个少年听着,一杯啤酒很快就见底了。 “老实说吧,我很久没有和人说这么多话了,不是我不愿意,是没人肯听我说,以前在军中我就是个话痨子,走到哪说到哪,这些年过的和狗一样,憋屈的很。如果当初的那些战友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肯定会笑的屁滚尿流的。” 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可悲。 三个人就这么聊着,慢悠悠的喝着酒,吃着酱牛肉,不知不觉到了大半夜,街道两旁的店铺关了门,街道上也没有人了,整个镇子就像睡着了,而直到这时,在那些阴暗的角落,行走在黑夜的人才露出真实面目。 娄乐歌擦了擦嘴,看了醉眼惺忪的独眼蒂姆一眼。 寒光闪过,突然出鞘的乌金匕首划了破夜的宁静。 第一百零七章 我去杀人 独眼蒂姆眼中闪过一抹寒光,醉意瞬间消散,多年战斗生涯养成的对危险的敏锐嗅觉救了他一命。.info[] 千钧一刻之际,他脖子猛的一缩,整个身体向后翻滚五六米,等他定眼一看,只见一把匕首已经穿过了木桌,半截插入地上青石板,半截露在外面。 要是再慢半秒,他的脑袋毫无疑问会被钉在地上。 一抹寒意瞬间袭向独眼蒂姆心中,他凝神望着那个到现在依然笑呵呵的少年。再联想到之前他将自己一把按在凳子上的力道,心中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并不简单。 他努力回想着自己这些年来结下的仇人,但是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出来到底是谁要至自己于死地,而且以他现在的实力和境遇,如果真的是在无意中得罪了某个权贵,别人捏死自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也犯不着让两个少年来杀自己。 蒂姆越想越糊涂,索性不再去想,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个少年是要下杀手的,这样,他就是敌人,生死敌人。 蒂姆依然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眼紧紧盯着身前两个少年,同时也凝神听着四周的动静,他没有发现到异样,看来是他想多了,要杀自己,并不需要大动干戈,他于是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这两个少年身上。 前一刻还喝酒吃肉的三个人,现在却要拔刀相向,很奇怪,也很讽刺,就像他刚才说的,自己没有死在战场上,却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划瞎了眼睛,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出人意料。 在没有摸清楚对方实力之前,蒂姆从不会主动出击,他现在没有交付背后的同伴,没有配合默契的战友,只有他孤身一人。先发制人对他来说只能是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但是在这一刻,他心里没底,贸然攻击和寻死无异。 但是对方的耐心显然没这么好。 五米之外的少年瞬间消失不见,蒂姆心里一凉,只听到那少年站立的地方发出噗的一声,他知道,那是鞋子于地面急剧摩擦时发出的声音。 到底要多恐怖的力量和速度,才能达到这种效果? 震撼之余,一只拳头狠狠砸向他的胸腔。 那双眼睛平静如水,但是微微勾起的嘴角带着一丝玩味。 蒂姆猛的将双手叠放在胸前,随后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双手传来,再传到胸骨,震的他五脏六腑一阵翻腾。 蒂姆极速向后退了两步,一错身,让过余势未消的拳头,再一转身,右手弯曲,肘臂挥成一个半圆,忍着剧痛击向少年腰肋,那里是人体全身几处防御最薄弱的地方之一,而且从那里打过去,又能伤及到体内的主要内脏。 但是他的肘臂还未出到一半,就被一只手轻轻托住,压上了全身力气的一击像是打到了柔软的棉花里! 蒂姆心知不妙,急忙向后退了两步,但是还是迟了,他的后腰被踢了一脚,整个身体直扑出去,砸在石墙上。 他喉咙一甜,猛的吐出一口鲜血,短短几秒钟的时间,他出了三招,但是三招都被那少年破解了,他这时才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 蒂姆狠狠瞪着那少年:“你们是谁?为什么杀我?” 但是他失望了,少年答非所问:“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才重要。不过我先说一下,你这啤酒的确蛮好喝的。” 蒂姆怒极反笑:“不用这么假惺惺的夸人,你是来杀人的,还会在乎啤酒有没有兑水?我就一直在奇怪了,为什么两个素不相识的小子会大半夜听我半个瞎子唠叨,但是现在更加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你这种人会盯上我。” 娄乐歌缓缓弯腰抽出插在地上的乌金匕首,笑呵呵问道:“我这种人怎么了?” “年少有成。”蒂姆说道,“这么年轻就有这种实力,要么是来自某个大家族,要么从小苦修,前者不可能盯上我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后者不是到军中就是成为雇佣兵赚取钱财,更加不会找上我。” “然后呢?”娄乐歌再一次问道。 “很多事情没有这么多然后。”蒂姆缓缓站直了身子,“我们的实力相差太大,我知道我今天会死在这里,到了明天天亮就会被清道夫丢到镇外的荒郊野岭,也许过不了两天就被野狼野狗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但是我不甘心。” 娄乐歌又坐回到了板凳上,碟子里还剩下两片没有吃完的酱牛肉,他拈了一片丢到嘴里:“你不甘心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只是想知道原因,在战场上我会死在敌人手中,我知道是谁杀了我,在战场下,我不希望我连自己的仇人是谁都不知道。” 娄乐歌招呼祖尔克斯坐下,问道:“为这又是什么?” 蒂姆喘了口气:“不知道自己的仇人,就像在战场上被人从背后杀死,那是对一个战士的侮辱。” 娄乐歌想了想,平静道:“你的确是一个战士。” 他在陈述一个事实,却又像是对眼前这个落魄潦倒但实力依然不弱的小摊贩的一个肯定。 娄乐歌想了想,问道:“换过起来了?力量也积攒的差不多了吧?怎么还不动手?” 下一刻。 独眼蒂姆身形掠出,如一只蛰伏已久的豹子,等到猎物终于发现了自己,他不得不选择出击。 十一米的距离,他只用了两秒,这是在整个步兵军团也无人打破的记录,从静止到达到最高速,他只需要零点六秒的时间,并且在十米的距离完成最强力的冲刺,这是他军旅生涯最引以为傲的地方,也正是这一点,让他成功击杀了这么多的人族步兵和火枪手,也让他从危机四伏的战场上活下来。 但是这一次,他失败了。 他拼尽全力轰出的一拳被少年很轻松的破解了。 少年只是身体后仰躲开拳头,然后脚尖在他的胸膛轻轻一点,巨大的冲击惯性带动下,他的整个身体像一颗失去了原来轨迹的炮弹,狠狠的撞在少年身后的墙上。 他用双手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但是依然被撞的头晕目眩。 娄乐歌坐直了身体说道:“有时候答案就在你眼前,但是你却忽略了他。” 蒂姆摇摇晃晃的坐起来,斜靠在冰冷的墙壁上,他知道,自己输了,一败涂地。 听着少年的话,他愣了愣,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你们听我说了这么久的话,是想知道什么?” 娄乐歌说道:“我们想知道的,你已经都说了,剩下你没有说的,我来帮你补充吧。那年你被那个落魄贵族的妻子无意中砍破眼睛后,放弃了戍守防军的职务,租了个店铺,做起金银手饰小生意,即使没有赚个盆满钵满,但是能很轻松的维持你一个人的生活。直到后来你无意中知道那个女人生了重病,你非但没有记恨她,反而对她很同情,每个月都会买药去填那个无底洞。后来那个镇长少爷知道了这件事,告诉你他有一种药能治好那女人的病,但是需要很多钱。于是你一狠心把店卖了,到那个狗屁少爷手里买了药,送到女人手上,结果那女人还是死了。” 娄乐歌顿了顿,说道:“我以为这么狗血的桥段只有小说里才有,但是没想到真的被我碰到了。” 蒂姆眼中寒光闪过:“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到底是谁!?” 娄乐歌笑了笑,“还记得那女人的儿子吧,就是帮你送药的那小胖子,也就是那女人的儿子。” “戴蒙!”蒂姆脱口而出,“你把他怎么样了!” 娄乐歌笑道:“我可不能把他怎么样,这么说吧,我救过他一命,他也帮过我,我们呢,勉强还算的上是熟人,正好这一次路过,就顺道过来看看。” 蒂姆将信将疑的看着这个坐的歪歪扭扭没个正行的少年,尽管有些不相信他的话,但是心中已经放松了不少。“那你为什么要杀我?” 又是两道寒光闪过。 这一次,蒂姆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他以为那是两把匕首,但是当他听到玻璃碎裂的响声时,他知道他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娄乐歌说道:“如果我要杀你,你早就死了,我也不会陪你喝酒吃肉,还说这么一大堆话。” 蒂姆甚至都没有见到这个少年什么时候出手,又是怎样将两个大号的玻璃酒杯砸过来的,如果一开始就要杀他,那把匕首显然不会插在地上。 他们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了。 娄乐歌站了起来,伸出了右拳,蒂姆明白其中的含义,但是他并没有伸出拳头,他的心中有太多的疑惑和不信任。 娄乐歌收回了拳头,无奈的笑了笑,“我需要有个人帮我做一件事,放心,不是什么抢女人的龌龊勾当,也不会让你去坑蒙拐骗,只是去暮光营地接一个人,或者更加准确的说,是一个地精,名字叫戈离,并且将他安全的送到君临城。” 蒂姆警惕的问道:“为什么是我?” 娄乐歌无奈的耸耸肩:“我也没办法,没有其他的人选了,我们两个可怜虫现在都还在逃难呢。再说了,你是一个战士,一个真正的战士,没有谁比你更加适合这个任务了。” 蒂姆思索了片刻,说道:“如果我不去呢?” “你会去的,”娄乐歌站了起来,“如果你答应了,我会帮你杀一个人,只要你他现在在风车镇,不管是谁,我保证提着他的头颅来送给你。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之所以你在军中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还只能当一个小小的斧头兵,这一切,都和那个狗屁少爷脱不了干系。怎么样?我的这个条件不赖吧?” “不可能!”蒂姆下意识的反驳道,“这些事情哪怕在军中都是机密,你一个外人怎么可能知道?” “我的确不知道,但是自然有人告诉我。” “是戴蒙?” “除了他还能有谁呢?”娄乐歌笑了笑,脑海中浮现出那小胖子任劳任怨给别人洗衣做饭时的身影,“你可别小看了那个小胖子,他可没有你想象中简单。” 其实我也小看了他。娄乐歌心里想着。他抬头看了看夜空,一切都是那么平静而美好。 即使到了现在,独眼蒂姆依然不能完全相信这个少年,但是无奈的是,他没有任何资本和理由拒绝,他无从选择。 第一百一十章 肮脏交易 风车镇。 天亮了,镇外的巨大风车慢悠悠旋转着,从睡梦中醒来的居民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躺在牛板车上睡了一夜的约翰下意识去摸贴着胸口放置的那颗碎金块。 直到指间传来那硬邦邦的触感,他才松了口气。 他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又去一旁小水渠洗了把脸,吃着又硬又没味道的烤面包,想着回去要让女人在烤面包的时候放些糖才好。 他拉着牛车没头苍蝇一般逛了三条街,最后还是一个烤面包店的老板告诉他哪里有做金银首饰的店。 又问了好几个人,才来到科伯尔街这家叫做戴蒙首饰的店铺,但是这家店还没有开门,他只得拉着牛车站在一旁等候。 太阳驱散了薄薄的秋雾,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多了,约翰这架臭哄哄的牛板车就格外不招人待见,那些穿着华丽的小姐夫人们都捏着鼻子远远的绕开,但是风车镇的街道很宽,能容纳的下三两马车同时通过,因此巡街小队那些高高在上的临时雇佣兵也没有怎么为难他。 首饰店的门终于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前凸后翘的女人,细腻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发出白净的光泽。约翰暗自咋舌,城里女人的皮肤就是好,光是看一眼就能感觉到其中柔软和光滑,不像自家女人的皮肤,摸着都膈应手。 约翰迎了上去,那女人像是大清早见鬼一样躲着。女人退回到了店里,抽出一把剪刀对着约翰:“你干嘛,胆子太大了,大清早就来抢东西,你可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要喊巡街队了!” 约翰愣了愣,看来是被当成抢劫的了,他笑着说:“夫人,那个,我不是抢东西的,我是想让您帮忙做一个戒指。”说着左看看右看看,直到确认没有人注意到他之后才小心翼翼摸出了那拇指大小的金块。 什么时候这种乡下来的穷鬼也有闲钱做金币了?女人鄙夷的看着这个满身散发着汗臭和牛粪味道的男人,见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拇指大小的金块时不由得一愣,莫不是在哪里捡的吧? 但是不管这金块是从哪里来的,她也不会过问,虽然是小生意,但是也总比没有强。女人翻脸笑了笑,将这个还卷着裤腿的向下汉子领进了铺子。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街角除站着三个人,一直看向这里。 独眼蒂姆转过身,娄乐歌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那个叫做戴蒙首饰的店铺曾经是他的,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个阴谋。 那个落魄的贵族新娶的女人现在打理着曾经属于蒂姆的店铺,就能说明很多问题,或者至少提供了很多线索,而其间有隐藏着多少龌龊,独眼蒂姆不会去追究,娄乐歌这个旁观者也不会去追究。 对蒂姆来说,知道让他五年军功变成一张铺满了灰尘的白纸的罪魁祸首是谁,就够了,用五年激情燃烧的岁月换一条命,他觉得不亏。而娄乐歌要做的,只是去杀人。 镇长的办公厅在风车镇的正中央,一个镇的大小事务都集中在这里处理,但是更多的,比如人情世故,都放在一个叫做血玫瑰酒馆的地方。 风车镇六万多人,虽然算不上大,但是因为距离边境不远,过往的军队辎重都在这里中转,再加上南来北往去前线做生意的商人,这里面的油水,即使是一个中小规模城市的掌舵者也要眼红。 自从上次人族刺客在镇上暗杀狼骑士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军方又增派了一个百人小队来加强防御,后来又修筑了护城墙,这使得小镇已经坚固如铁桶一般--至少镇长大人顿切尔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欢送宴在血玫瑰酒馆举行,顿切尔坐在玫瑰色的皮革沙发里,肥白的手细细摩挲着扶手,他整个臃肿的身躯的陷入沙发中,慵懒的看着在他胯上卖力劳作的半裸女郎。 大厅的中央摆放着一张方形血木桌子,八个男人围坐着,喝着啤酒吃着肉和新鲜水果,银盘子和刀叉撞的叮当作响。他们大多都体态臃肿,也不在意喝酒吃肉时的粗鲁动作弄脏了身上穿着的华丽而考究的衣服。 血玫瑰酒馆尖嘴猴腮的老板亲自守在门口,防止哪个不长眼睛的家伙莽莽撞撞走错了房间,打扰了这几位贵客的雅兴。为了这一顿饭,他可算是费尽了心思,从一千多公里外的运送来的新鲜瓜果,这些东西,在这里可是连听也没听过的,光是保鲜的冰块就用了整整一船。 这些人中多数都是常客,只有那个身形壮硕的男人从未见过,老板琢磨着,应该就是这次输送辎重的后勤官了。(..info) 这一餐的主食是一头双角犀幼崽,这些人吃腻了鸡鸭鱼牛羊猪,碰到这嚼劲十足却又肉香浓稠的野味,肯定会满意的,老板想着,听到大厅里传来的笑声,心中忧虑一扫而空。 那七八个肥胖的男人频频向坐在正位的壮汉举杯,壮汉也来者不拒,啤酒像白开水一样灌到肚子里,作为后勤官,烈酒都能当水喝,更别说啤酒了。 他偶尔会扭过头看一眼陷在沙发上的臃肿男人,眼神玩味。 过了两分钟,大厅里响起一阵低沉而急促的呼吸声,只见顿切尔身上的肥肉颤抖了两下,坐在他身上的漂亮女人夹紧了双腿,很配合的高调的叫着颤抖着。 良久,顿切尔挥了挥手,女人麻利的将现场清理干净,光着半个身子小跑了出去,掩上门时还不忘扭头对顿切尔眨了眨眼。 门被关上了,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让人恶心的腥臭味。 后勤官忍着恶心笑着向顿切尔举杯,后者回以一笑,站了起来,裹上一件白狐皮制成的毯子,拿起一杯啤酒,和后勤官砰了杯。 “顿切尔大人威猛啊,一个小时,我看那女人都快累死了。”后勤官说道。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一个后勤官的基本素养,哪怕他再看不惯这位镇长大人的作为,也要和他一起喝酒吃肉玩女人。如果是一个普通的镇长,他完全不会放在眼里,但是要想在这个风车镇这个地方稳坐镇长位置十八年还不挪屁股,其中的门门道道就值得让人玩味了。 顿切尔家族属于雄鹰家族的一个旁支,而雄鹰家族是玫瑰血界实际上的掌控者,即使玫瑰血界在艾泽拉斯三千界中只能算末流,但是雄鹰家族可是在战术府常规议会中拥有两个席位的,光凭这一点,他一个小小的地方后勤官也得厚重脸皮去贴别人的屁股。 顿切尔喝了口啤酒,摇着头,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老啦,没年轻的时候管事了。大人你要是有这份心思,一个晚上玩七八个女人也不成问题。前天叫那臭小子给您送过去的那几个女人怎么样?大人不会还留着没开苞吧?” 后勤官一脸淫笑道:“镇长大人的美意,我怎么会推辞呢?还别说,虽然都是没有经历人事的雏儿,但是也很会服侍人。风车镇山好水好女人好,这可都是镇长大人的功劳。”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顿切尔有个习惯,就是将用过的女人送给别人,或者是下属或者是合作伙伴,十多年过去了,送出去的女人没有三百也有两百,混迹在风车镇上层的人物,几乎都会收到他送过来的女人,势力越大,越受顿切尔的器重,收到的女人也就越多。 在场的都是风车镇有头有脸的人物,能出席这种场合的,少说也收到四五个女人。 而这一次直接送雏儿,这种事情还从未发生过。 酒过三巡,桌子上的那头双角犀幼崽已经变成了一堆骨头。啤酒劲道不足,但是喝多了也能醉人,血木桌子上已经趴下了四个。 正在这时,响起了敲门声,微醺的后勤官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人来敲门,但是这血玫瑰酒馆的老板亲自在门口守候,也知道规矩,这时候敲门,显然是等的正主到了。 有人过去应了门,一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走了进来,穿着一身劲装,看着还壮实,但是后勤官见他脚步虚浮,眼圈有些发黑,显然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这顿切尔父子,恐怕迟早都会死在女人肚皮上。 来人正是镇长唯一的一个儿子。 顿切尔拉着后勤官的手,后者一个激灵,这死肥猪,难不成还喜欢男人? 镇长感到后勤官的手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也不多想,说道:“这是我不争气的儿子,想必大人也认识了吧?今天把大人请过来呢,其实是有一件事情想请大人帮忙。” 又是送女人又是吃山珍海味又是送金币,弯弯绕绕这么久,到现在才露出本意,这个头肥猪的耐心也真好。后勤官想着,故意没好气道:“镇长大人你这是说什么话呢!什么帮不帮忙的,大家都是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这就好,这就好。”顿切尔还担心这家伙装清高呢,“是这样的,我的这个儿子前些年也在前线打仗,表现也可以,杀了十九个人族步兵和一个火枪手,本来要论功行赏升迁的,可是他娘突然重病,他也受了重伤,我就派人把他接了回来。能不能请大人帮忙让他复职。” “令郎少年英雄啊!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必然不是凡人。”后勤官说道,“我虽然是管后勤的,但是在文部那边也说得上话,这没什么难处,不过恐怕令郎这么显赫的战功就这么被人遗忘了,不得不说是个遗憾啊!” 虽然嘴里这么说着,但是后勤官的心里却觉得无比的恶心,站在他面前的年轻人,细胳膊细腿的,别说上战场和人族士兵打仗了,恐怕连一把战斧都挥不动。 那年轻人脸上浮现出一抹病态的红晕,双手都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了起来。 顿切尔摇了摇头:“这个无妨,只要能让他恢复原职就好,大好儿郎为了部落而战,那才对得起青春年华嘛。”他说着,话锋一转,“不过,我这里也有以前记录他战功的文书,不知道这个有没有用。” 顿切尔说着拿出了一叠羊皮纸铺到桌子上,后勤官看了看,的确是军中的文书,上面还加盖了特有的魔法印记,这一点,谁也做不了假。只是上面立功人的名字是蒂姆,只有一个名,却没有姓。不过这一点也无关大雅,军中有名无姓的人多了去了,甚至还有不少把狗熊,红龙头这样奇葩的绰号当做名字的人。 后勤官一份一份的看过去,看来这又是一次冒名顶替捞军功的老把戏了,这几年常见的很,对这种事情,大多数人也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有能量做到这个份上的人,要比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可怜家伙让人忌惮的多。 想通了这一点,后勤官笑了笑:“这样的话就完全没问题了,镇长大人也不用怕令郎这个人才被埋没了,我回去把这些文件上报过去,镇长大人就等着军中的调拨令下来吧。” 听到这一句话后,那年轻人竟然浑身都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现在,辉煌的未来已经向他敞开了大门,从此以后他的名字就是蒂姆,蒂姆?顿切尔了,虽然他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是这种事情,混进军队里,还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一切终成定局,皆大欢喜。 直到一把匕首穿过了厚重的桃木门,再穿过他的头颅,最后扎到墙壁上。 第一百零九章 一颗头颅 年轻人的身体缓缓瘫软在地,鲜红的血中混迹着白色的脑浆,顺着前额漆黑的洞涌出来,他的身体抽搐着,每一次抽搐都会涌出来更多的血。.info[] 实木地板上出现了一朵由鲜血绘成的妖异的红色玫瑰。 整个大厅陷入了死寂。 醉酒的人依然趴在木桌子上昏睡,清醒的人则望着这一幕,许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顿切尔肥白的身躯一动不动,直到头顶上那把匕首流下的鲜血滴落在他的鼻子上。 他眨了眨眼睛,似乎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眼前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群肥头大耳的商人也懵了。 空气中弥漫着鲜血和啤酒的味道,偶尔还会问道顿切尔留下的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个背着狭长黑色木匣子的俊逸少年。 透过半掩的门,能看到门外躺着的昏死过去的酒馆老板。 少年看了眼躺在地上的死尸,绕开了浓稠的鲜血,然后径直走到方木桌前,一探手,抽出了插在墙壁上的乌金匕首。 他用裹在顿切尔身上的那张白狐皮制成的名贵毛毯擦干净了匕首上的鲜血,然后上下打量一番,饶有兴趣的说道:“诶这是好东西啊,做一张恐怕要用掉上百只白狐吧?而且这看这纹路,是精灵族的手艺呢。你儿子也有一张吧?我去了他住的地方,不过没找到人,后来一打听,原来跑到这里来了。” 少年轻声细语的说着,用的是在大街上碰到熟人,说着今天天气真好那种扯淡话的语气。 但是接下来的,是高分贝的尖叫。 整个大厅似乎都在这刺耳的尖叫声中颤抖。 那少年,也就是娄乐歌,皱了皱眉头,突然一个侧身,肘臂向后一撞,偷袭的后勤官断线风筝般砸到墙壁上,挣扎着站起来,摇晃了两下便晕了过去。(..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看了他一眼:“不管怎么壮实,也改变不了你体内蛀虫的本质,既然是蛀虫,那又怎么能够经得住一击?” 他转过身面对着顿切尔,后者像是见到了恶魔一般,慌忙后退,但是被椅子卡了一下,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连滚带爬向后逃去。 空气中突然传来一阵尿骚味,这胖子吓尿了。 娄乐歌转过头对目瞪口呆的三个人说道:“我和镇长大人有点事情要处理,各位回避一下如何?” 三个人连一个字都没说,一溜烟跑了。 患难见人心,在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管你是镇长还是雄鹰家族的旁支,都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 娄乐歌对吓得屁滚尿流的顿切尔说道:“其实我和你无冤无仇的,只是答应别人要取你儿子的一条命而已,本没有想过要杀你。但是今天很不凑巧的,你们这些交易被我碰上了,那也顺便把你的命一起收了。” “饶,饶了我,你要多少钱都行!”顿切尔慌慌张张的说道。 娄乐歌摇了摇头,像看着笑话一样看着他,“我的钱够花了。” “那,那我给你女人,给你权利,我把整个风车镇都给你,只要你今天放过我一命,哪怕你让我做你的仆人,我也愿意!”顿切尔一边说着一边慌乱的往回退,直到肥胖的身躯抵在了墙壁上。 娄乐歌笑道:“我可没那么大的野心。而且你这个样子,肯定要吃很多东西,再说了,你隔几天就换一个女人,我又不是人贩子,你让我哪里给你找去?好了,也别多说废话了,既然说了要取你的命,那怎么会出尔反尔呢?要知道,我这个人向来说话算话。(..info好看的小说)” 娄乐歌一步上前,顿切尔紧紧贴在墙壁上,恨不得把墙钻出一个洞逃出去。他突然听到一阵清脆的响声,然后眼前一黑,就再也没有知觉了。 扭断了这死胖子脖子的双手上满是油腻腻的一层,娄乐歌皱着眉头擦了擦手,这他娘的要收刮多少民脂民膏才能长成这副尊荣? 大厅外的走廊里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娄乐歌没再犹豫,割下顿切尔儿子的头颅,用那张毛毯包裹好,翻过窗户跳了下去。 等到惊慌失措同时又愤怒至极的扈从冲到窗户前,小酒馆外面已经见不到一个人影了。 十分钟后,整个风车镇的响起了急促的钟声,居民房里的人打开了窗户望向钟声传来的方向,街道上的行人停下了脚步,风车镇所有居民全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儿看着钟声传来的方向。 直到一队队雇佣兵和守军从四面八方潮水般涌出来。 镇长被刺杀的消息从营长传给百人长,再从百人长传给十人小队的队长,消息一级一级的传递下去,整个风车镇的一千两百驻军和临时雇佣来的五百雇佣兵全部都投入到了搜捕的工作中。 这一次刺杀带来的影响,比上一次人族刺客潜入小镇刺杀狼骑士还要恶劣。 而作案者,仅仅是一个少年。 半个小时后,当四面城墙的城门全部关闭时,娄乐歌已经在风车镇外的一个卖瓜果的小凉亭吃东西了。 娄乐歌把那颗头颅交到独眼蒂姆手中,后者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竟然掉下两行泪来。 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然哭的不成样子,小摊的女老板好心问道:“小兄弟,你这位朋友是家里死了人?” 娄乐歌笑道:“大姐,瞧你说的,哪里能呢,他是高兴,高兴的哭了。” 被一个少年叫做大姐,这个将近半百岁数的女人心里美滋滋的,更加客气了,“遇到什么事了,竟然高兴的哭了。” 娄乐歌说道:“这人容易满足的很,捡到两块铜板也能高兴成这样,大姐你也别见怪,这年头怪人怪事多了去了呢。” 女人笑了笑,“的确是见怪不怪了,听见刚才镇子上响起的钟声了吗?听说有个少年把镇长大人和他的宝贝儿子给一起杀了呢,也不知道哪里蹦出个这么有能耐的主,镇长大人每次出门都带着七八十号人呢,明的暗的,个个都是一顶一的厉害家伙。” 娄乐歌故意问道:“那个刺客抓到了吗?” 女人回答道:“哪能呢,要是这么容易就被抓到了,又怎么能这么容易就杀的了镇长?不过我可不认为那小家伙是罪犯,杀了镇长父子,是给风车镇做好事呢,小兄弟你们是外来的吧?不知道这些年这个狗屁镇长做的荒唐事也正常。不过如果你们要进镇,恐怕得等上几天了,镇长被刺杀了,这可是大事儿,少不得又要封闭城门挨家挨户搜查。” 娄乐歌还要问,可是女人不说了,一大队骑兵奔过,卷起的尘土迎头盖脸的扑过来,女人连忙用布把瓜果遮住。这里离水源远,打个水也不容易,要是这些瓜果铺上了灰尘,打水清洗又要耗费不少精力。 祖尔克斯吹了吹桌上的灰尘,又继续研究他的地图,还有一个月才能到君临城,再加上沿途靠近边境,恐怕这一路上没这么容易。 了却了一桩心事的娄乐歌又变得悠闲起来,啃着苹果,将肉球儿拿出来,这小东西从出了卡罗兰界之后就一直陷入了沉睡,到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有醒过来。 娄乐歌将肉球儿放到桌子上,阳光照射下,这小家伙身体表面竟然浮现出一层淡淡的金黄色。 娄乐歌戳了戳它软软的肚子,嘀咕道该不会是要变成金子了吧? 等到独眼蒂姆情绪稳定下来,娄乐歌将在血玫瑰酒馆的所见所闻大概讲了一遍,然后又掏出那一叠厚厚的文件交到他手中,“看来戴蒙说的没错,这背后的确是这两个家伙捣的鬼,不过让我奇怪的是他当时仅仅是一个小孩,又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些消息?” 蒂姆将文件一张张撕成碎片抛到风中,“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会遵守约定,除非我死了,否者我一定会将那个叫戈离的地精平安的带到君临城。” 他说着站了起来,对娄乐歌说了句谢谢,然后径直往暮光营地的方向走去。路面上被军骑激起的灰尘还未消散,他就这样一头扎进灰尘里面。孤单的背影中带着一份毅然决然。 娄乐歌看着那个背影,一时有些失神:“怎么感觉像是让他去赴死一样?” 祖尔克斯抬起头瞥了一眼,没有说话,又继续研究他的地图去了。 娄乐歌又自言自语说了些话,祖尔克斯也不理会他,这些日子光是路线选择的事情就弄得他头晕脑胀了,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心思想别的事情了。 闲来无事的娄乐歌将肉球儿收回了兜里,看着一队又一队的骑兵冲过官道进入风车镇,再怎么想也想不通为什么区区一个镇长死了就惊动这么多的人。 娄乐歌并不知道其实在他杀了顿切尔后的第三分钟,这个消息就通过一个魔法传输阵传送了出去,而接受消息的另一头,负责看守传输阵的老头儿正打着瞌睡。 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旁支家族族人的死亡,竟然会让整个雄鹰家族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 第一百一十章 月夜诡刺 夜晚很快来临,风车镇西南二十公里处的一株古槐树下,三个全身被黑色披风笼罩着的人围着火堆坐着。 秋日的气温渐渐转凉,傍晚时分,即使靠近炽热火堆也并不热。 三个人一路上都沉默不语,但是到了现在这个时刻,终于有一个人憋不住了:“这两个小子到底是要去哪里?我们绕了大半个月,他娘的连他们一次面都没有见到!” 这是一个有些尖细的声音,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满。 “诡刺”是由战术府直接负责的组织,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组织有多少人,也很少有人知道这些擅长追踪和暗杀的人潜伏在哪里又盯上了谁。他们的行动和处事原则和整个兽族刚猛的传统背道而驰。因此被几乎所有的兽族所鄙夷,但是人们又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实力,以及他们带来的巨大战果。 兰迪将军通过私人手段向战术府进行了请示,得到的结果是诡刺派来这三人追捕娄乐歌和祖尔克斯。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他们只能够凭借着蛛丝马迹远远的跟着两人,而对方还是两个毛都没干的小子,这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十八,我们是新人,新人受点挫折也没有什么不好。”说话的是一个女人,但是她的身体和面容都影藏在黑色的披风下面,看不清楚样貌。 诡刺每一个小队队员的名字都以数字代替,第一个说话的人的代号是十八,就说明他所属的小队至少有十八个人,这在人数精简的诡刺队伍中算是特例了。 十八笑了笑,“就是因为是狗屁新人才这么窝囊,第一次出任务就是找两个小鬼,还不如去科尔扎勒草原找两头羊呢。” 第三个人说话了,他的声音很粗犷,很配他壮实的身材,“十八,注意的你言辞。” “我也就是说说。”十八的语气柔和了一点,面对十号这种牲口,哪怕他的尾巴再翘,也只能夹起来。 女子是十九号,在诡刺小队中,数字就代表了实力,数字越小,实力越强。女子比十八号要大一号,因此如果十号不幸阵亡或者失踪,她必须听从十八号的安排,但是她对十八号明显不满意。没好气道:“是让你来抓这两个小鬼,可是你抓着了吗?还被别人骗的团团转。” 十八号有些急了,“这怎么又怪到我的头上了?不要忘了我只是负责分析,你才是负责追踪的人!” 十九号不屑的说道:“错就错在让你负责分析,给了这么多情报,从娄乐歌那小鬼刚走出阿诺会馆直到他出了失落神庙,给你的资料都可以写一本书了,你却连他性格和背后的势力都没有摸清楚,你倒是说说这应该怪谁?当初上情报分析课的时候你都干什么去了?” 粗犷的声音再次响起,十号显然有些恼怒了,“都闭嘴!要内斗等到把那两个小鬼抓住了再斗,现在,都给我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他们在风车镇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又是为了什么?” 十八号细声细说道:“是不是为了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这两个小子机灵的很,从不按照常理出牌,指不定就是故意告诉我们,他们在风车镇。如果按照一般人的思维,肯定会顺着风车镇去追,不会想到他们其实就躲在原地不动呢!” 十九号说道:“就你弯弯肠子多。从这一路的大致方向看来,他们的目的地应该是君临城。” “君临城!”十八号脱口而出,“那鬼地方,这两个小鬼跑去干嘛?” 十九号轻柔的笑了笑,女人的笑声在这样的夜晚有些瘆人,而且十八号对这个每天相见却又从未见过脸的女人有一丝莫名的恐惧,感觉她像是一条蛰伏的毒蛇,浑身上下都是冰冷的气息。 “人族有个说法,如果你爱他,就带他去君临城,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也带他去君临城,因为那里是地狱。天堂和地狱的概念我想我不用解释吧?”十九号说道,“君临城几乎囊括了艾泽拉斯所有已知的种族,论面积来说,相当于一个中小的界。而且里面鱼龙混杂,完全不受一个单一的势力管辖,他们一旦逃到那里,我们要想再去找,跟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 寡言少语的十号点了点头,“据我的估计,应该是君临城,对他们来说,那里才是最好的归宿,至少在月神古堡和卡罗兰界的联盟战胜兰迪将军之前,他们也必须躲藏在那里。” 十八号有些想不明白,问道:“那如果他们混进君临城之后再逃亡别处呢?” 十号说道:“不会了,君临城是他们的保护壳,也是他们的囚笼,我昨天接到了密信,战术府已经发了黑鬼令,目标就是这两个人!” “黑鬼令!”两人同时倒吸凉气,战术府的追击令分为五个等级,而黑鬼则是最高的一级,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出现过黑鬼令了,两个人甚至怀疑是不是搞错了,但是转念一想,发布追击令要经过战术府议会的讨论和同意,而最高等级的黑鬼令则要通过战术府最高议会投票表决,那里面坐着的人可全部都是黄金战将啊! 十号说道:“我当初接到命令的时候也以为是弄错了,但是我后来问过了,这消息是通过战术府元老直接发出来的,现在,艾泽拉斯所有的诡刺都得到了这个消息。” 十九号问道:“仅仅是为了两个小鬼?” 十号回答道:“仅仅是为了两个小鬼。” 十八号突然跳了起来,被十号一瞪,又乖乖的坐了下来,他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带着一丝颤抖:“那我们岂不是要出名了?想想吧,战术府从成立到现在已经三千年,而诡刺也存在了将近一千年,发出的黑鬼追击令也才不过十一道,那些人无一不是震撼艾泽拉斯的重量级人物,但是这一次竟然是两个小鬼!而且这任务竟然还落到了我们身上!” 诡刺中有个规矩,就是一旦接到任务,只要接受任务的诡刺不主动提出放弃,其它的诡刺便不能参与对目标的追捕。 而这一次,一旦将这个任务完成,他们将直接走向作为一名诡刺生涯的巅峰,也能够在战术府常规议会上占据一个席位,而那里每一个席位,都是权利的象征。 十九号虽然也很兴奋,但是她到现在依然保持着冷静:“如果战术府那帮老头子没有同时傻掉的话,我们追捕的这两个小鬼恐怕不会这么简单。不止他们自身不简单,隐藏在他们背后的势力也应该不简单。我想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恐怕很难有所作为。” 当头一盆凉水浇下,十八号的表情瞬间僵硬在脸上。 十号看了看十八号,说道:“不过你也不要灰心丧气,小队的支援已经在路上了,只要我们跟住这两个小鬼就行。” 夜空繁星璀璨,娄乐歌抬头望去,却没有见到记忆中的那条由无数星辰组成的天河,他就这么斜斜的倚靠在山岩上,呆呆的望着天空,直到祖尔克斯将他从神游中惊醒。 这些天一直走在荒山野岭,许多地方甚至连路都没有,娄乐歌不得不用长刀在密林间砍出通道。 过了七八天野人般的生活,娄乐歌脸上长起了青胡渣子,身上的衣服也被沿途的树枝划的破破烂烂,再看祖尔克斯,恩,活脱脱像一个乞丐,不看也罢。 山洞一旁有一处山泉,清澈泉水击打在岩石上,叮咚作响,两人到溪畔洗干净了衣服,又用乌金匕首刮干净了胡渣子,好歹有了个人样。不过他怀疑再这样走下去,过不了十天半个月,他们两个人就会变成野人。 火光照在两人身上,将两个巨大的影子投射到山洞的岩壁上。 没过多久,山洞里便弥漫着烤肉的香气,娄乐歌扯了一只山鸡腿嚼着,“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君临城?” 祖尔克斯不耐烦的说道:“今天已经问了十九遍了,哦不,加上这一次,已经有二十遍了。你烦不烦?” 山鸡还没有烤熟,娄乐歌又找来一截树枝,用乌金匕首削尖,将山鸡腿插上,又放到火堆上继续烤。“我也没办法,再这样下去,我怕我会死在这荒郊野岭。” 祖尔克斯异样的看着他,“从你这几天的表现看来,你那一身的本事,别说在这种魔兽都见不着几只的地方,就是把你丢进魔兽堆里,你也能活下来。又怎么会死呢?” “就是因为没有魔兽。”娄乐歌拿出了那本魔动力学的入门读物,但是翻了两页就没有兴趣耐心看下去了,“现在还真是怀念在卡罗兰界的那些日子,那片原始森林,到处都是魔兽,也到处都是魔核,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这么急着赶到那个劳什子失落神庙了。莫名其妙的和一群铜疙瘩打了一架,然后什么都没得到就被丢了出来。冒险冒到这个份上,我们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祖尔克斯笑了笑:“估计只有你一个人才会把那当做是一次冒险吧,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从进入到卡罗兰界就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小妹妹?” “小妹妹?是狄安娜吗?”娄乐歌乐呵了,“你竟然叫她小妹妹,够亲切的啊,怎么,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祖尔克斯脸一红,连忙摇晃着脑袋,不过幸亏火光也是红色的,没让娄乐歌看出来。 娄乐歌用拳头捅了捅他,“喜欢就说出来嘛,我又不是外人,要不下次见到那小妮子时哥帮你说说,看看那小萝莉怎么想的,不过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那小萝莉恐怕不容易搞到手。” “没,没有那回事,”祖尔克斯急了,“你不要瞎扯。” 娄乐歌可不管这个,八卦精神来了,没有的事也能给扯出事来。他绕过了询问环节,直接开始出招了,分析了小萝莉的嗜好和性格特点,又给祖尔克斯讲解了文艺路线,普通路线和二逼路线,然后制定了一个计划,不过说着说着又被自己给推翻了。 泡妞作战计划到了深夜还未讨论出个结果来,当然,所谓的讨论,只是娄乐歌自相情愿的说法,因为他考虑着要尊重当事人,还几次摇醒上眼皮和下眼皮打架的祖尔克斯。 等到祖尔克斯终于精疲力尽倒下睡着了的时候,娄乐歌看着天上那抹狼牙月,思绪又回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大学时代,很多个晚上,小强站在阳台上抽着烟,在月光下对影成三人的孤单背影。 似乎只有想到那个时候,想到那个世界的点点滴滴,那些渐渐模糊的记忆,娄乐歌才能觉得内心深处有一丝安全感。 到了这个时候,他还是未能找到能够陪他去极北冰原的人,或许他永远也找不到,然后只能被困在这个世界。 又文艺了,娄乐歌想着,打了个哈欠,靠着岩壁睡着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山丘之王 风车镇以东一百八十公里。 行至半山腰的时候,山中的黄昏已经快要降临了,落日余晖正从崖壁和树枝间的缝隙中滑落,将翻滚的游云铺上一层燃烧的颜色。 绿油油的树荫被火红色的阳光穿透,有些刺眼。 虽然才刚刚进入秋季,但是山中也有树叶开始发黄,再等上两个月,到了黄叶纷飞的季节,这片山谷就会变成一片黄色的海洋,不过这种美景,注定只会存在于山间,不被世人看到。 土拨鼠看了看浓郁的天色,轻不可闻的发出叹息。黑暗已经钻入林间,前途不可辨析,看来今天是翻不过这座山头了。纤瘦的身体跳上一块突兀的巨石,冲着山下吹了吹口哨,嘹亮哨音透过层层叠叠的灌木树枝,回荡在脚下山谷中。 山谷下的一个扛着环首大刀的壮汉听到了哨声,抬头望了望山顶,在那块巨石上看到了同伴的身影。他放慢了脚步,粗壮的手臂挡开灌木树枝,不经意间露出的胸膛上,一道三指宽的巨大伤疤斜切二过,分外狰狞。 土拨鼠在巨石下收拾出一块空地,盘腿而坐,把肩头的短弓和行礼卸下,准备稍作休息。 前途漫漫,祖尔克斯留下来的记号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隐蔽,他知道,恐怕小少爷已经察觉到有人跟在他们身后了,那些人不是他们,便是敌人。 高大威猛的麦尔斯行走在树丛间,如同一头巨大的棕熊。这个月神古堡主人的贴身扈从竟然出现在离月神古堡数千里之外的荒山野岭,就连他自己都想不通其中缘由。 月神古堡和卡罗兰界联盟,不说外界如潮水般的敌意,光是卡罗兰界那头与世隔绝数千年又重见天日的猛虎,就已经让很多人终日提心吊胆了。与虎谋皮,稍有不慎便会落得个尸骨不存的凄惨下场。 而现在,作为古堡的主人,不将可用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反而派出数十人的精锐四下寻找小少爷的下落,这在麦尔斯看来,这非但不是至情至性的表现,反而愚蠢之极。.info[]但是他也没有丝毫办法,因为他欠下那个男人的一条命,已经被那个男人转接到了小少爷身上。 因为这一点,他甚至可以在祖尔克斯陷入死局的时候以命换命。 麦尔斯走到土拨鼠身旁,躺在还带着阳光残热的巨石上,问道:“还有多久?” 土拨鼠略微思索了一下,露出那两颗招牌式的大门牙,“两到三天的时间,但是小少爷的行踪越来越飘忽不定了,你也知道,我们这几天就在这一带兜圈子,恐怕那拨人离他们不远了。” 麦尔斯看着天空火红云彩,“这是你的领域,你的眼睛鼻子和脑袋都比我好使,这事情你说了算。” 土拨鼠放下心来。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落日不见弯月西升,夜幕悄然来临。 借着火光,土拨鼠从行礼中取出一个表面刻有风虎头颅浮雕的木盒,从木盒中取出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了些东西,然后将白纸折叠成一只鸟的形状。他用匕首划破了手心,紧捏拳头,鲜血一滴一滴落在纸鸟身上,如水滴入了海绵,瞬间被吸收殆尽。紧接着在两只鸟眼上发出火红色的微光,光芒按着特定的纹路向整个鸟身发散开去。 纸鸟仿佛活了过来,扑腾着翅膀,悄然飞向云霄。 麦尔斯饶有兴致的看着土拨鼠做完这一切,“你这家伙,总是能给我惊喜。” 土拨鼠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小打小闹而已,我最大的本事还是在冲锋队帮你们补刀。” “是因为这样捞功劳最快吧?”麦尔斯笑道。(..info无弹窗广告) 土拨鼠笑了笑,算是回答。 娄乐歌从未想过在这群山密林见还会有人居住。 即使有人,他也只会把他当做野人,而不是什么隐居的世外高人。不过按照祖尔克斯的说法,这地方穷山恶水的,指不定四周还有猛兽出没,能在这里活下去的人,只能是高人。 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个二十多米高的小瀑布,溪水坠下山崖,激起无数水雾,水流再顺着一条沟渠流下,直到进入一个小水潭中。水潭旁边有一个小院子,院中种有野菜瓜果。 小瀑布前是一个用石块堆砌而成的矮小屋子,烟囱里正冒着烟。 石屋面前站着一个长着长长胡子的矮人,没错,就是矮人,娄乐歌看着他时,那矮人也看着他,两只眼睛瞪得老大,张开的嘴巴都能塞进一只鸡蛋了。 娄乐歌愕然的转过头,看着祖尔克斯,两人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出了惊讶。 但是更加惊讶的是那个矮人,更准确的说,那矮人并不是惊讶,而是惊恐。他突然发出一声高分贝的尖叫,然后转身就跑,不过跑的太急了,被拖到地上的胡子给绊了一跤。矮人骂骂咧咧爬起来,将长胡子胡乱揉成一堆抱到怀中,又手忙脚乱的向那栋矮小的石头房子里跑去。 咚的一声,门被关上了。 啪啪,两扇窗也关上了。 屋顶一块石头被震了下来,在地上咕噜噜滚了几圈,扑通滚进了小水潭里。 娄乐歌和祖尔克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两人的嘴角同时抽了抽。 大约过了两分钟,两人还在风中凌乱,石屋的木门被人从里面猛地推开了。那矮人刚跑到门口,咚的一声响,一颗拳头大小的石头又被震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矮人的脑袋上。 短手短脚短的矮人显然吓坏了,叽叽咕咕叫了两声,丢下了手里的东西,忙不迭又连滚带爬回了石屋里。 娄乐歌看了看地上掉的东西,是一个小榔头。 又过了两分钟,木门再一次被打开了,矮人出来时抬头望了望一米五的屋顶,确定不会有石头落下来之后,手里拿着一把十厘米长的小刀哇哇哇的叫着,又冲了过来。 不过这一次,他显然忘了系好他的长胡子,再一次被自己的胡子绊倒,手中的匕首割破了脸皮,矮人唧唧咋咋叫了两声,丢下了小刀,拖着长胡子又跑了回去。 娄乐歌看了看祖尔克斯,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第三次,矮人终于安全的冲到了娄乐歌面前,娄乐歌做了个恶狠狠的表情,再摊开了双手,矮人这才注意到,这一次自己忘了带武器!“呜啊呜!”他叫了一声,卷起胡子跑了回去。 “呜啊呜?”娄乐歌猜想着,大概是我靠,草,shit之类的意思。 矮人第四次冲出来时手里拿了块鹅卵石,这一次他没有被房顶掉下来的石头砸到,也没有被自己的胡子绊倒,而且还带了武器,但是却被娄乐歌一巴掌拍翻在地上。 矮人心灰意冷的逃回了小小石屋里。也不知道在捣腾些什么,反正有快半个小时没有出来了。 娄乐歌和祖尔克斯闲着无聊,在地上画了九个格子,用石头和树枝下起了六子棋。 “这是矮人?”娄乐歌一边下棋一边问。 “是矮人,”祖尔克斯想了想,走了一步,打掉了娄乐歌边线上的棋子,“矮人的个人战斗力的确不是很高。” “这哪里是不高,这根本就是菜鸟嘛!怎么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拿着石头就过来敲人了。”娄乐歌有些失望,这六子棋是昨天闲着无聊教祖尔克斯的,没想到才过了一天,自己这个老手就败下阵来,“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些问题?” 祖尔克斯想了想,没有回答,因为他也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矮人,这个种族和人族结成了联盟之后就很少出现了,虽然他们在以前也很少出现,因为他们的城市在地下。 下了八盘棋,娄乐歌输了八盘,这实在太打击自信心了,伤心欲绝的娄乐歌再也没有勇气和这家伙下六子棋了,他想着,什么时候再教这家伙下象棋,到时候赢面应该能大一点。 他站了起来,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腿,向小石屋里喊道:“里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出来投降!”娄乐歌想了想,又改口了,“放下石头出来投降!” 过了一分钟,石屋里依然没有半点回应。 娄乐歌继续喊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给你三分钟,如果你再不出来,我们就防火烧房子了!” 时间限定的最后一秒,木门被推开了。 “吱吱,挤压唔,哇嘎!”矮人说。 娄乐歌一阵头大,没想到在这里还会遇到这种奇葩,“好好说话!” “雅蠛蝶,哇嘎哇嘎!”矮人又说。 “叫你好好说话,说通用语,通用语你会吗?”娄乐歌没好气问道。 “会,会一点。”矮人说道。 终于能正常交流了。 娄乐歌问道:“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老老实实回答我的话,还有,把你手里的榔头丢在地上,别藏了,我已经看见了。” 矮人吱吱呜呜说了些什么,见这个长得凶神恶煞的家伙似乎真的发火了,吓的一个激灵,连忙把铁榔头丢在地上,想了想,又把别在裤袋上的那只也取出来丢了。 “你,你们,你们不要打我,我招,我什么都招!” 第一百一十二章 兵行险着 这个矮人的通用语说的并不怎么好,带着浓重的口音,但是好在并不影响交流。 矮人举起手投降,胡子便掉在了地上,想要去捡胡子,但是又怕眼前这个兽人误会了他的动作,于是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就这么纠结着,委屈着,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娄乐歌好气又好笑,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把胡子捡起来,矮人这才如释重负,慌忙一圈一圈的将胡子裹起来。 “好了,有什么就说吧,不过事先声明,一旦我发现你说谎,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娄乐歌恶狠狠的说道。 这个战斗力只有五的矮人胆子似乎也不怎么大,被娄乐歌这么一吓,竟然双腿都忍不住的打颤,忙不迭的说起来。 他叫穆拉丁,认识他的人都称呼他为穆拉丁?榔头,更多的时候省略了穆拉丁这三个字,直接叫他榔头。而原因,只是因为他喜欢使用榔头,不管是打铁魔剑捣鼓小玩意儿还是打架,都是用的铁榔头。 榔头,哦不,穆拉丁,出生在铁炉堡的蛮锤部落,但是后来高山之王莫迪姆斯去世后,生活在铁炉堡的三个矮人部落为了争夺对铁炉堡的控制权而爆发了战争,铜须部落成了最后的胜利者,蛮锤部落和黑铁部落被驱逐出了铁炉堡。穆拉丁作为蛮锤部落的一员,也被驱逐出境,和族人迁徙到了洛丹伦王国境内,最后阴差阳错的加入了人族联盟的飞行编队。 而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根据他的交代,是在一个月前的一次侦查任务中遇到了雷暴雨天气,飞机上的仪器失灵了,他迷失了方向,又和同伴失去了联系,最后飞了两天,就莫名其妙的栽进了这深山老林里。 大致的经过就是这些,而至于其它的,虽然娄乐歌没有问,但是这家伙也不知道是说上瘾了还是天生就是个爱唠嗑的人,将前前后后里里外外一股脑抖了出来。比如人族联盟有多少军队,骑士军团在哪里,火枪营在哪里,每个营地又有多少女巫,作为先锋的骑士军团的将军叫什么,喜欢吃什么菜,又有什么癖好.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听的娄乐歌头都大了。 祖尔克斯眉头拧在了一起,他将娄乐歌拉到一边,“如果情况真的像他所说的,恐怕我们会很危险。” “我们?”娄乐歌瞪着眼睛,“他们打他们的仗,关我们什么事?那些骑士火枪手什么的玩意儿还会看上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 祖尔克斯一时无语,这家伙,丝毫没有一点为部落前途担忧的觉悟,和他说部落的生死存亡这么宏大的话题,即使听进去了,也会被当成耳边风,过不了两分钟就给忘了。但是祖尔克斯又转念一想,哪怕月神古堡加上卡罗兰界这个强有力的同盟,两者将所有的力量都投入到这场战争里,恐怕连一朵浪花也掀不起来。自己一个无名小卒想这些问题,似乎也是自寻烦劳了。 娄乐歌见祖尔克斯又在发呆,估摸着这家伙的老毛病又犯了,指不定又在杞人忧天呢。他转身打量着这个叫做穆拉丁的矮人,个子矮,手臂和双腿却很粗壮,前额宽大,满脸爬着长胡子,大鼻子像草莓一样,脸上镶嵌着小黑斑,像是一只草莓铺平了。 这家伙,还没用刑呢,就一五一十全招了,如果不是娄乐歌打断,他恐怕还会滔滔不绝的说上一整天,甚至把中午吃的什么都告诉你。 看着这家伙欲言又止的样子,娄乐歌想了想,问道:“既然你是人族联盟的士兵,那你为什么不回去?” 矮人穆拉丁说道:“这里深山老林的,到处都是危险,我这么一个小矮人,没有人保护的话,肯定会被野兽吃掉的。你还不知道这山里的野兽有多凶,它们尖利的牙齿能轻易的撕开你的皮肤,穿透你的肌肉,刺破你的血管,再一扯,整块肉就掉下来了。” 矮人绘声绘色的说着,仿佛眼前就浮现出了那种血淋漓的画面,他继续说道,“我刚才说过那件事情吗?嗯,我想想,肯定说过了,那件事情对我来说印象太深刻了,就像在大半夜看见太阳出现在头顶,那种震撼,你一辈子都忘不掉。你这么看着我干嘛?难道我没有说?那好,我现在再说一遍,你肯定想听的。那一年我被赶出铁炉堡,和一千个,不,一万个,嗯,也许是两万个族人,迁徙到南边,我们一路走啊走啊,走到了黑暗沼泽.” 娄乐歌拍了他脑袋一巴掌,“说关键的!” “关键的?”穆拉丁疑惑了,“我说的都是关键的。”娄乐歌作势又打,穆拉丁忙不迭的双手抱头,“关键的,我说关键的!关键的就是,嗯,在经过黑暗沼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只耗子,你一定想不到那耗子有多大,说出来吓死你!”他咽了口唾沫,双臂张开,“至少也有这么大。那时我和我的伙伴饿的不行了,就脱离了大部队去找吃的,你也知道,被驱赶出来时大家都走的匆忙,也没有时间收拾东西,所以也没什么吃的,我们一大群人啊,还真的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走一路吃一路。到了沼泽因为行动不方便,就没这么多吃的了,还有人饿死在半路上。我们两个就在这样的条件下看见一朵午夜晶,就是沼泽上那种很常见的花,嚼起来很甜的那种。那玩意儿有屁股那么大一朵,也够一个人吃一顿了。当时明明是我先看到的,尼古尔偏要说是他看到的,我们谁也不让谁,于是就吵了起来,你知道我这个人虽然话多,但是不怎么会吵架。我吵不过他,就给了他一榔头,没想到他还了我一拳,把我给揍的晕晕乎乎的,然后就得意洋洋的跑过去摘那朵午夜晶。” 一口气说了一大段话的穆拉丁喘了口气,“你猜怎么着?” 娄乐歌咬着牙,恨不得给这话痨子一榔头。 “不知道了吧!不过你可以猜猜,呃,看你这便秘的表情,肯定是猜不到了。”穆拉丁得意的笑了笑,然后又神神叨叨的说道,“就在他刚要摘到那朵午夜晶的时候,呀!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只巨大的老鼠,一口咬住他的手臂,猛地一撕,就扯下来一大块肉,怎么着也得有一磅!不过你不要怕,我们后来才发现那其实不是老鼠,而是全身都裹着泥浆和烂草的食尸鬼。” “我怕你妹啊我!”娄乐歌想着,没好气道:“这和我最开始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吗?怎么会没关系呢?”穆拉丁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哦,对了,你最开始的问题是什么?” “我的问题?是,是.我怎么知道!?” “是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回到人族联盟。”祖尔克斯对矮人道。 穆拉丁想了想,说道:“原来问的这个啊,你看看这里深山老林的,到处都是危险,我这么一个小矮人.” 又是一段毫无营养的矮人演讲。 娄乐歌恶狠狠道:“如果你长的再矮一点小一点,我会毫不留情的捏死你。” 矮人穆拉丁立刻闭上了嘴,捏紧了不知什么时候捡起来的铁榔头。 这场对话以一个威胁结束。娄乐歌幽怨的掏了掏耳朵,轻声对祖尔克斯问道,“我们要不要把这个烦人的家伙一刀宰了?” 祖尔克斯瞥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杀心这么重了?” 娄乐歌嘿嘿一笑,“你不觉得这家伙很烦吗?唠唠叨叨的没完没了。” 祖尔克斯将娄乐歌上上下下细细的打量了一番,“你不知道你以前也是这个样子吗?你也别瞪我,事实就是这样。不过不管怎么说,杀了他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而且,他不是说是飞过来的吗?让他把那架飞机弄出来,我们直接飞去君临城,这样岂不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娄乐歌一愣,拍了拍脑门,自己怎么没想到这档子事呢?于是做了个凶脸,过去一问,穆拉丁也毫不含糊,直接带两个人走了一公里的山路,来到一棵三十多米高巨大灌木下。 矮人向指了指头顶,两人抬头望去,只见树腰上挂着一堆破铜烂铁,有弹簧挂着铁块儿掉在上面。这东西从外形看,勉强能够看出一个飞机的形状。 一只松鼠似乎被树下的声音惊动了,钻出飞机残骸,对着树下的三个人唧唧叫了两声,跑了。 有风吹过,树枝轻轻摇摆,飞机的残骸发出咯吱的声音。 “就这堆破铜烂铁?”娄乐歌很失望。 穆拉丁点点头,“这里全是大山,也没有一块平整的地方,而且当时也没有燃料了,我来不及多想,稀里糊涂就一头撞到了这棵树上。我也试这把飞机给弄下来,但是这飞机对我来说的确太沉了些,而且我也不会爬树,就只能让它在树上挂着了。” “你想要这东西?”娄乐歌问道。 穆拉丁点点头。 娄乐歌愤愤的走到树下,抽出长刀,对着大树一阵猛砍,然后奋力的踢了一脚,三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树发出一阵嘎嘎的响声,轰然倒塌。 祖尔克斯不明所以的看着娄乐歌,后者指了指从大树上掉下来的飞机,“这玩意儿太小了,别说我,就是你坐上去,它也飞不起来。” 穆拉丁连忙跑过去,又拆又卸,将他认为能够用的着的东西一股脑儿装了起来,乐呵呵的看着两人,说不出的高兴。 没指望飞去君临城了,捣腾了大半天,却什么也没得到,两个人好不扫兴。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也不能继续前进了,三个人回到小瀑布前,娄乐歌看到那栋矮小石屋,在这荒山野岭的,竟然生出了一丝温馨的感觉。 小水潭里养着十几尾鱼,一半被串在了木条上做成了烤鱼。穆拉丁又很主动的去小院子里摘了些野菜,再加上娄乐歌身上带着的肉干,熬了一锅肉汤,虽然这矮人的厨艺不怎么样,但是用石锅熬出来的肉汤别有一番风味,也算是娄乐歌和祖尔克斯走进这深山老林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了。 三个人吃完了烤鱼,又喝了肉汤,吃饱喝足,都躺在地上,舒服的舍不得起来了。 透过树枝间的缝隙,稀疏星光若隐若现,祖尔克斯想着,如果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不用考虑家族部落那些烦躁的事和责任,能活的清静悠闲。 闲着无聊的穆拉丁又开始“泄密”了,或许是太久没有人和他说话了,看着这两个兽族的年轻人,竟然生出了一分亲切感来。就像飞行编队里流传的很有名的那句话:单身久了,看见一头棕熊也会觉得眉清目秀。 将他在人族联盟中遇到的狮鹫骑士,龙鹰骑士,女巫,形形色色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有趣的无聊的聪慧的呆滞的,一个个罗列出来,让娄乐歌和祖尔克斯选,不管想听谁的故事,他都能说得上来。 如果人族联盟有保密局,这家伙被抓后死一百次都不够。 娄乐歌想着晚上也不能赶路,听故事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让他挨着讲,自己则撑着下巴听着。 “这个狮鹫骑士啊,你见过狮鹫吗?很大只那种.” 一个半小时过去了,这家伙还在讲狮鹫的驯化史呢,别说龙骑士了,连狮鹫骑士都还没上场。娄乐歌甚至觉得要照这样讲下去,这一辈子也听不完了。于是有些不耐烦了,也没了听下去的兴致,忙不迭的要把这聒噪不停的家伙轰走,但是没想到这家伙似乎是看出来两人并没有敌意,厚着脸皮粘着不走了。 娄乐歌无奈一笑,缓缓抽出了长刀,黑色的刀锋散发出冰冷的气息,恍若实质的杀气弥散开来。 穆拉丁大叫一声,握着榔头飞一样的奔回了石屋。 哐当一声,简易的木门关上了,接着又是咚的一声,屋顶上又滚下来一块石头。 再这么来几下,恐怕这房子都会垮塌。 娄乐歌望着夜空中那一弯被云层遮挡住一半的狼牙月,嘴角扬起一个微弱弧度。 世界都清静了。 瀑布的水声并不大,即使在这万籁俱静的夜晚也传不了多远。 幽暗的树丛间,三个黑色影子悄无声息的掠过。 十八号很亢奋,哪怕知道这种情绪很不利于接下来的行动,他也控制不住,就像当初第一次知道自己会成为一个诡刺时,全身每一丝肌肉都在颤抖,每一个细胞都在跃动,那种情不自禁的激动,经过了十多年的磨砺,他依然不能控制。这种冲动似乎是深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一旦遇到触及到他神经的事情,他就忍不住的产生这种情绪。 奔行中的十八号从拇指上的精钢戒指中抽出一条比头发还细的丝线,很巧妙的在手指上打了一个结,然后缓缓紧了紧细丝,一阵钻心的刺痛从手指处传到脑海。他猛地一个激灵,微微低头看了眼被细丝勒出的血丝,激动而亢奋的情绪瞬间消失无踪。 只有疼痛才能让他保持冷静,这是他到现在唯一一种能够让自己平静下来的办法,而这个办法的代价是隐藏在他身体上的无数伤痕。 现在,他必须保持着平静这种状态,亢奋,激动,所有的这些情绪都会干扰他的判断。 作为一个精通情报分析的诡刺,他的作用尤为重要,情报分析,战术制定,时机选择,这些都要通过他的头脑来完成。甚至可以说,现在他才是这个三人小分队的核心。 支援的小队已经被阻拦在了半路上,十八号想不通竟然有人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挡住十七人规模的诡刺,这在他的潜意识里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每一个诡刺都是一个影子,也都是一把刺刀,他们是军中挑选出来的天才,而且经过了最严格的训练,那些贵族所谓天才在他们看来,只不过是一群自吹自擂和相互吹捧的低能儿而已。 过人的天赋和严酷的训练,让他们成为了艾泽拉斯黑暗世界里一只恐怖的力量。 而这一次,整个超编制的十七人小队一起行动,这还是一百年来都未发生过的事情,可见上面对这次任务的重视程度了。 但是现在,十八号接到的消息竟然是被人挡住了,整整十七个诡刺都被挡住了! 通常情况下联合一旦十七个诡刺加起来依然斗不过那个人,他们便会化整为零,每个人都单独行动,从而绕开那人。所以以十八号的经验和认识来看,想要一个人牵制住十八个诡刺,这完全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一定是哪里弄错了,十八号想着,看了一眼在五十米外的树丛中若隐若现的十号,恐怕他也没有想到吧?要不然不会拍板风险这么大的捕杀计划。 不过目标的援军已经到了,而他们的援军却被挡在了半路上。 也只有兵行险着了。 不管成败如何,他们三个人都没有退路,这关乎前程,关乎荣誉,关乎生死的一战,注定要在这个银月如钩的夜晚拉开序幕。 山林间渐渐起了薄雾,绿叶上凝聚出了水滴,初秋夜晚的凉气吸进肺中,一切都很静,就像他此刻波澜不惊的心。 十八号松开了丝线,平静的看向瀑布前的那座石屋。 第一百一十三章 云蛇细丝 卡利多姆大陆极西的云匿森林中生活着一种魔兽,它们长着细长的身体,全身覆盖着细小鳞片,因为长的像蛇,因此人们管它们叫做云蛇,但是这种魔兽远远比蛇更加可怕,即使是艾泽拉斯最毒的蛇也不敢闯入它们的领地。 最小的云蛇还不到十厘米,但是最大的却可以达到六米,它们能够从嘴里分泌出一种极其纤细的透明四线,这种丝线一旦遇到空气便会变得坚韧无比,甚至能够轻易的承受一头野牛的重量而不崩断。 因为云蛇丝很细,再加上其坚韧的程度,上品的云蛇丝甚至比矮人族打造的匕首还要锋利,能够轻易的切割肌肉和骨骼。一旦有猎物或者入侵者闯入到云蛇的领地,一个不注意,便会被这种丝线切成碎块。 但是云匿森林太过遥远,而且危险,即使最勇敢探险队也不敢深入到那里。近百年来,也只有一个由二十六名各个种族精英组成的探险队去过一次云匿森林,并且以牺牲十八人的代价得到了总共二十米长的云蛇丝。而其中五米,现在落到了十八号手中。 十八号指尖在精钢戒指上缓缓摩挲,“黑鬼令呢,希望不要让我失望啊。” 一个娇小的黑影几个跳跃,悄无声息的跃上了一棵高大灌木,反手从背上取下了黑色短弓,她身上并没有箭矢,但是随着弓弦被缓缓拉开,一道比黑夜还要黑的箭状的影子缓缓出现。 那道若有若无的黑色箭影对准了石屋外那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小棚子,即便她用法术强化过视力,但是她毕竟不是暗夜精灵,不能在夜晚隔着两百米的距离看清楚那两个人。 但是只要能看见那两个轮廓,就已经够了。 将近一个月的追捕,到现在,终于能够得到回报了。 十号猫着腰潜行者,他的个子很大,同时速度也很快,在诡刺的新人中,他是唯一一个能同时通过力量和速度两个高等级测试的人。甚至战术府已经将他作为这个二十人小队的下一任队长来培养了。他此刻躲在一块巨大的山岩后,全身的肌肉紧绷着,同时调节着呼吸和心率,像一只潜藏的猛虎。 情报上显示,这两人中实力最强的是娄乐歌,这个身份神秘的少年出现在阿诺会馆时只是一级的英雄,但是进入失落神庙之前就已经达到了两级,而根据他在失落神庙中的表现来看,很有可能已经到达了三级。一级到三级,用了还不到一年的时间,这只能用妖孽两个字来形容了。 虽然也有未满十八岁就成为三级英雄的人,而且还不少,但是这种进阶速度,在兽族甚至整个艾泽拉斯,恐怕比云蛇丝还少。这种人物,一旦让他成长起来,用好了,对兽人是一个强大的助力,但是用不好,很有可能就是一场灾难。 莫非是因为这个,才让战术府发出了黑鬼令?十号想着,幸亏他现在只是三级,他的心中生出一种侥幸,对付一个只有三级英雄,对他们三个,不会很难。 他转过头看了看隐藏在灌木上的十九号,后者在黑暗中轻轻的点了点头。他再看向十八号,却没有发现那个家伙,难道已经行动了?十号心里一惊,连忙向瀑布前的小院子里看去,除了溪水流动,那里死一般安静。 夜幕中没有留下他的身影,但是他已经潜入了院子里。 这小子的隐匿术,越来越娴熟了,十号想着,不由的有些佩服起这家伙来,虽然脑袋不是很够用,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情报分析员,但是在潜伏和刺杀这一块,两个十号都拍马不及。这家伙才是名不副实的诡刺,仿佛就是为了刺杀而生,难怪队长将宝贝一样使用了多年的云蛇丝都送给他了。 十号小心翼翼的从阴影里向前推进十米的距离,一旦十八号行动失败,自己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上前接应。 他微眯着眼看过去,石屋中想着呼噜声,在瀑布哗哗的水声中也这么明显。小院子中临时搭建的棚子里依然没有什么动静,但是此刻十号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经了,他努力思索着,将所有的情报一一的回想了一遍,但是依然没有想出来是什么地方不对劲。发现这两个人的确切位置后,他们三人并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在远处躲到了天黑,这么远的距离,这两人不肯能擦觉的到。现在是凌晨,太阳还有三个小时才升起,这个时间段人最疲惫,也是最容易放松警惕,时间的选择没有错。十九号擅长使用魔法箭攻击,能够提供长距离的猎杀,自己的优势是力量和速度,因此能在十八号失手后的第一时间进行支援,现在的行动是最佳的方案。 十号将事情前前后后和方方面面都捋了一遍,依然没有发现有什么漏洞。是自己想多了吗?他想着,看来自己还是疑心太重了,虽然是黑鬼令,但是目标毕竟只是一个三级英雄和一个两级英雄,就算被发现,也翻不了天! 他死死盯着小院子里的那个棚子,棚子里两个模糊的人影依然一动不动,恐怕还在做什么美梦吧?其实死在梦中要比死在现实生活中轻松的多,至少感觉不到死亡的恐惧和疼痛。 十八号几乎不可看见的影子出现在了小棚子外面,他缓缓抽出了精钢戒指中的云蛇丝。 两个目标依然一动不动。 传说艾泽拉斯最厉害的刺客,喜欢使用云蛇丝作为武器,他仿若幽灵,总是杀人于无形之间。在目标举杯喝酒时,沉醉温柔乡时,或者在营帐中指挥成千上万的军团时。他以为皮肤碰到了蜘蛛丝,但瞬间云蛇丝的网收紧,细丝切入皮肤,割断肌肉,划开骨骼,血珠在下一刻缓缓冒出来,还来不及滴到地上,目标的身体就会在瞬间变成血肉的碎块,每一块肉都会有整齐的切口。他的眼珠被切割成几十份,终于睡着迸发而出的血珠,与乳白的脑浆混在一起,骨碌碌滚落在地。 英雄,法师,国王,领主,只要有人付的起足够的金币,那名刺客便会完美的完成任务,一时间整个艾泽拉斯人心惶惶。 自从那名刺客销声匿迹后,云蛇丝便渐渐出现在各种刺杀行动中。 十八号无疑是其中一员,而且他的技艺丝毫不弱。 十号紧紧的盯着十八号的影子走进那个小棚子,心中的疑虑在这一刻更加的凝重起来,两个目标依然保持着之前的睡姿。十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心中的疑虑到底来自什么地方呢?战术方案是最合适的,两个目标到现在依然在沉睡,下一刻十八号手中的云蛇丝就会切断他们两人的头颅,这一切都按着计划发展。而他们三人完成任务后会回到诡刺总部,接受奖励和战术府议会的席位,然后个子开始自己的权利生涯,从见不得光的无名诡刺直接变成受到所有人敬仰的战术府议会议员,然后享受权利带来的美妙滋味。 然而,等等!他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是那两个目标,那两个一直在熟睡中的目标,他们一直没有动过!一个人哪怕睡的再熟,也不可能这么久都不动一下! 这是一个陷阱! 十号突然头皮一麻,像是有一道闪电从脑海中劈过,他大喊着撤退,但是已经迟了,十八号的云蛇丝已经缠绕到了躺着那人的脖子上了,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穿着目标衣服的一个用野草扎的假人! 只见十八号的身影闪电般的向后退去。 一道闪着寒光的匕首从他脖子旁划过。 十号心中一凉,还未等他回过神来,身后便传来了一声女人的惨叫。 是十九号! 他转过身,只见那株高大灌木上站着一个人影,冰冷星光下,隔着这么远,十号依然能够感觉到那人在嘲讽的笑着。 那人突然弯下了腰,提起一个半穿着黑色袍子的女人,那女人没有挣扎,也没有任何动作,也不知是昏厥过去了还是死了。 那人将一动不动的女人丢了下去。 一个毫无知觉的人从二十多米高的地方摔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那人笑了笑,他在赌,赌十号不会放弃这个女人。 十号想也不想,多年严酷甚至残忍的训练让他第一时间向下坠的十九号冲过去。十九号是三人之中近战实力最弱的,而且同时也肩负着医疗的角色,一旦十九号死了,别说杀不了这两个人,甚至很有可能还会搭上他们自己的性命。从一开始追查到目标的下落的时候,他们就掉进了对方布置的陷阱里,只是当时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追查,再加上得知后方的支援被阻挡后,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是对方故意留下的线索,为的就是来这一次瓮中捉鳖! 到现在,十号才发现,他们一直小看了这两个小鬼。如果单单从之前得到的情报来看,哪怕是光明正大的打,他也不会有任何畏惧,但是现在,他不知道到底还有多少陷阱在等着他们。因此,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也不能让十九号就这么死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 所谓阴谋 十号瞬间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快速奔行中如一头身形矫健的豹子,他猛地一跃,凌空借助了下坠的十九号。(..info) 就在他抱住十九号的一瞬间,他只觉得背后一凉,猛然转过头,就看见那个咧嘴而笑的少年,而少年手中,正握着一把黑色长刀。一人一刀极速下坠,正好落在十号头顶。 这一刀下来,恐怕会把自己给捅个通透!十号明知道这是一个陷阱,但是依然奋不顾身的冲了过来。从这一点看,这个少年不管是时机的选择还是对人心的把握,这人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依然跃起在半空中的十号没有借力的地方,眼睁睁的看着就要被闪着寒光的长刀刺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十号眼中露出一抹凶狠之色,把怀中的十八号狠狠向前一推,自己也借着反弹之力向后推了一米距离。 但是尽管这样,那一把黑色长刀刀锋还是接触到了他的肩膀,隔开了一条至少有三厘米的口子,深可见骨。 娄乐歌落地后毫不迟疑的冲向那昏迷不醒的女人。十号暗叫一声不妙,连忙冲了过去。他手中没有武器,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武器,并不需要外物来加强自己的攻击力。 愤怒的十号发狂野牛一般冲了过去,奔行途中双拳紧握,齐齐向前轰出。但是他猛地发现那少年竟然突然抓起了十八号的身体,将她挡在身前。 “阴险!”十号怒骂一声,强自收了双拳,但是这却有见到那只长刀从十八号腋下直直刺了过来,十号连忙闪躲,但是他冲击的速度太快了,依然没有躲过那一刀。 黑色长刀在他腹部割开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巨大冲击惯性下余势未消的十号撞在一株灌木上,体内五脏六腑翻腾不休。 十号阴狠的看着娄乐歌,咬牙切齿说道:“竟然这么阴险,拿一个女人做挡箭牌,算什么英雄!” 娄乐歌平静道:“我打不过你。” 十号没想到是这个答案,也没有想到这家伙会这么直接,一时之间愣住了。 “我不止打不过你,也打不过那个想要割我脑袋的人。”娄乐歌依然保持着平静,他的语气很冷,“这不是玩游戏过家家,你们是来杀我的,要想光明正大的打,我没有一丝胜算,等待我的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他看着十号,“但是我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这里,也不能让我的小弟死在这里,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而且我相信以你们的能力,不用潜伏偷袭这些手段,也能杀了我和祖尔克斯。” “看来是我们多此一举了。”十号靠着树干说道。 “并不是多此一举,如果你们不这样,我不可能伤得了你。”娄乐歌看着他,“有一句话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 十号叹了一口气,“谁说不是呢?不过,”他的呼吸忽然像凌烈的风一样,“谁聪明反被聪明误还不一定呢!” 说罢,十号突然咧嘴一笑,森白的牙齿在夜晚变得分外狰狞,“你以为这样就能伤得了我?!” 他身上突然亮起无数符文,肩膀上和腹部的刀伤以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疤,短短三秒钟就恢复如初!他猛地向后退了一步,竟然一下就拔出身后灌木,然后猛地一喝,将水桶粗细的灌木投标枪一般掷了过来。 这里已经是树林的边缘,树木并不多,那株灌木因此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阻碍,来到娄乐歌身前时竟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带着呼呼的风声。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娄乐歌虽然震惊于这家伙的蛮力,但是心中毫无畏惧,将长刀立于身前,迎着携万钧之势而来的灌木冲了过去。 长刀切豆腐一般将灌木破成两半,碎屑纷飞中,娄乐歌只见一双拳头向自己头顶砸过来,连忙横刀抵挡,只听铛的一声金属撞击响声,娄乐歌连人带到被狠狠撞了出去。 疾退中的娄乐歌将长刀插入地上,止住向后退势,双眼依旧紧紧盯着十号,这两拳,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都不是之前那两拳能够比拟的,娄乐歌心中疑惑了,明明是受了伤,哪怕通过身上那种古怪的符文给治愈了,也不应该能够增加力量和速度啊,难道又是类似嗜血术的东西? 单单是这么一个人就这么难缠了,等到祖尔克斯托不住另外的那个人,恐怕到时候的情况会更加糟糕。必须要想办法先把这个家伙给解决了! 娄乐歌想着,紧紧的盯着对方,似乎想要寻找到一丝破绽,但是他失望了。 十号的身体瞬间消失了,娄乐歌知道,对方并不是消失了,而是速度太快,再加上夜晚视线不好的原因。 既然看不见,那就不看。 娄乐歌闭上了眼睛,四周所有景象被关在外面。 有瀑布流水声,有夜莺啼叫声,有风声,有树枝折断的声音。 娄乐歌突然笑了笑,猛地睁开了双眼,挥刀向左横切。 那一双拳头已经近在咫尺。 当的一声清脆声响,刀锋切在拳头上,却没有入肉破骨的感触。 娄乐歌心中一惊,下意识向后退了两步,刚好躲过踢向自己腹部的一脚。 他定眼一看,只见一股金色的液体缓缓在那人身体表面游走。而刚才刀锋切在他拳头上的一瞬间,就是那种金色的液体挡住了长刀。 魔法符文,伤口愈合,游走的金色液体,这家伙到底还有多少招数? 那一抹狼牙月影藏在了云层背后,星光也暗淡起来,山林间的雾气越来越浓,这个初秋的夜晚,注定不会这么平静。 娄乐歌将余光望向小瀑布前,祖尔克斯正在和那个是用云蛇丝的人周旋,看样子也坚持不了多久了,而这里,他甚至自身难保。 他轻轻一叹,希望那个小矮人不要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才好。 穆拉丁是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和蛮锤部落的人呆在一起时没有人会注意到他,而蛮锤部落加入到人族联盟之后,在联盟更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他太普通又太渺小了,他走在大街上,下一秒就会淹没在人群的海洋中。他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子,也像巨大无尽之海中的一滴海水,有谁会注意到一粒沙子或者一滴水呢? 蛮锤部落每隔三年就会举办库格大会,并且从会中选举出新的库格议会议员,穆拉丁从三岁开始就满怀热情的去投票,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都不记得投过了多少次票了,他支持的人一次也没有被选中过。 他以为这幕后有黑幕――他问了他的令居,都都说把票投给了村子里铁匠,但是铁匠却没有被选入议会,这怎么可能没有黑幕呢?!于是他拿着铁榔头冲进库格会议闹事儿,当时恰好老族长也在,就问他:“穆拉丁,这里可是库格大会,你拿武器进来捣什么乱!呃,我们暂且把榔头看做武器。” 穆拉丁吹胡子瞪眼道:“这里面有黑幕,我穆拉丁要来拆穿他们!” 库格议员们都坐不住了,一张张长满胡子的脸气得通红,满天唾沫星子喷向穆拉丁。而穆拉丁就像一个为了公平和正义而威武不屈的斗士,拿出铁榔头就要和他们干起来。 大厅里一片嘈杂,在老族长的示意下,两个矮人武士一左一右把穆拉丁架了起来。 “你为什么认为库格议会有内幕呢。”向来慈眉善目的老族长板着脸问道。 “怎,怎么不会有内幕?”穆拉丁扬了扬小拳头,“我们村子里都给吁吁科尔投票了,但是他为什么没有被成为议员?” 老族长一听,让负责统计票数的人把接过拿了出来,在一连串长长的名字中,老族长终于找到了吁吁科尔的名字,他抚了抚啤酒瓶底一样的水晶眼镜,问道:“你们村子有多少人能投票?” 穆拉丁想了想,“五十一个,加上我五十二个。” “刚好有五十二张票投给了吁吁科尔。”老族长把那张记录着统计结果的羊皮纸放在桌子上,“穆拉丁,你知不知道库格会议选举有多少人投票?想来你也不知道,有四万两千八百一十三个!要从这四万两千八百一十三个人中选出八个人,你觉得这八个人能够得到多少票?除了你们村子的人,谁还会认识这个叫什么吁吁科尔的家伙?” 库格会议的大厅里响起了一阵嘲讽的笑声,穆拉丁从一个为了公平而战的战士变成了一个没有见识的乡巴佬,拿着榔头跑开了。 穆拉丁的生活圈子很小,嗯,小到以为整个世界就是铁炉堡,而铁炉堡就是他所生活的村子和相邻的几个村庄。 他的朋友不多,来到联盟后认识的那个骑着撇脚水元素人四处兜售自酿魔法药剂的落魄法师算一个。如果不是那个家伙东奔西跑走动拉关系,穆拉丁也进不了联盟的飞行编队――尽管后来穆拉丁知道飞行编队这个高危行业根本招不到人,而那个法师朋友做着类似妓院老鸨的角色,因为将他弄到里面而得到了两个金币的抽成。 但是穆拉丁一点都不怪他,真的,谁叫他们是朋友呢? 第一百一十七章 毒蛇苦卫 穆拉丁双脚抵在巨大木弓上,用上了吃奶的劲儿拉着大拇指粗的牛筋弓弦,然后将铁箭放在木槽里,再扭动着屁股改变方向,将铁箭对准外面那个黑衣人,但是光线太暗了,那黑衣人又蹦哒的比兔子还要快,穆拉丁瞄了半天也没能瞄准目标。 “该死的,这活儿干不了了!” 穆拉丁咒骂了一句,一气之下把比他身体还要大上一号的木弓丢在一旁,转身在石屋子里转悠起来。娄乐歌那个兽人小子的计划太不靠谱了,他的确是个神射手,但他没有说出来前提是面对巨大蝙蝠或者角鹰兽,而且还要用上飞机上的瞄准系统。 穆拉丁连弹弓都没玩过,现在就直接给一个把木弓,也就别指望他能够有什么作为了。而那个穿着黑衣服的刺客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而且实力还远在他之上,单凭他这点斤两,哪怕给他一支火枪,也别奢望他能够伤到人家分毫。 要不然趁着外面一团乱逃跑?穆拉丁想着,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拿起铁榔头就要往外跑,但是刚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外面黑洞洞的,不说能不能逃出去,即使真的逃出去了,指不定又有什么凶狠魔兽在哪里等着呢! 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穆拉丁像热锅上的蚂蚁,一个劲儿的在屋子里乱蹿。 又一根云蛇丝被拉出精钢指环,十八号双眼眯成一条细缝,黑色的帽檐遮挡住了他的脸。 在这一刻,他笑了笑,露出森白的牙齿。 祖尔克斯双眼紧紧盯着那一团飘忽不定的黑影,严格意义上来讲,这是他第一次对付敌人,以前在月神古堡众多守卫保护着,也几乎没有刺客能够走近他的身旁,而在来到失落神庙的路上也有娄乐歌给他遮风挡雨。但是现在的情况显然不同了。 雏鸟总有独自高飞之时。 有风起,灌木枝叶沙沙作响。 树荫下的黑色人影一闪而逝,再一次消失在这漆黑的苍穹之下。 祖尔克斯双手持续不断的颤动,有什么东西被风吹散,继而弥漫在空气中。 淡淡的气味传入十八号的鼻腔中,他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这种气味似曾相识,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闻到过。 他警觉的绕开了祖尔克斯,但是过了将近半分钟,目标依然疑惑而盲目的寻找着他的身影。 十八号心中的顾虑在慢慢消失,高速奔行和夜晚的黑暗能够很好的隐匿他的行踪,但是同样也迅速的消耗着他的体力,不能再等了,哪怕真的还有什么陷阱,也不用畏惧这个小子! 十八号身形一掠,像一只猛然扑向猎物的豹子。 黑夜中一块灰色的圆形金属向自己飞过来,急速奔行中的十八号瞳孔骤然紧缩,下意识的扭过脖子,躲过了那块飞向面门的圆形金属。但是下一刻,第二块圆形金属接踵而至。 闪躲不及的十八号慌忙抽出云蛇丝挡在面前,圆形金属意料之中的被割裂成两半。十八号还未来得及庆幸,便又见两块圆形金属向自己双脚飞来,千钧一发之际,他猛地向上跃起躲开两片圆形金属,落地后急速向后退去。 十八号强自压抑住心中突如其来的恐惧,终于开口问道:“你怎么看得见我?” 接连射出四片风雷刀,祖尔克斯手臂险些脱臼,尽管很痛苦,但是他依旧面无表情的说道:“你能使用隐形术,自然应该知道我用了什么东西。” 十八号愣了愣,说了实话,“我可不会什么隐形术,这种法术对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太难了些。” 祖尔克斯双手背在身后,缓缓摩挲着那一片风雷刀,“即便不是隐形术,也和隐形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而我用的是显影之尘,一旦被这种东西附着在身上,哪怕是暗夜精灵的弓箭手也不能隐藏。” 十八号有些吃惊,说道:“这东西可是地精的宝贝,很不好弄到手,我也只是见过一次,你哪里来的?” “一个朋友送的,”祖尔克斯活动者手腕,又补充道,“其实也收了钱。” 黑色披风的衣摆随着夜风轻轻飘舞,十八号裹了裹披风,“这玩意儿是好东西,虽然不能被风吹散,但是最多也就只能够持续五分钟的时间,那五分钟之后,你再也不能捕捉到我的踪迹,那你要怎么办?” 祖尔克斯看着隐藏在黑色帽檐下的那张脸,似乎像是在月神古堡时的无数个挑灯夜读的夜晚,看着那一本本古老的书籍和更加古老的文字,平静而坚定的说道:“如果五分钟之内我杀不了你,那么只能被你所杀。” 十八号有些意外的看着他,“小子,你不怕死?” “怕,”祖尔克斯猛地投掷出一片风雷刀,紧随其后疾速向前奔跑,“但是恐惧这种情绪对我没有什么帮助。” 这是猎物临死前的最后挣扎了。 略微失神的十八号突然咧嘴一笑,云蛇丝游龙走蛇般穿过飞来的风雷刀中心的小孔,失去原有轨迹的风雷刀围绕着十八号转了一个大圈,然后猛地飞向奔袭而来的祖尔克斯。 另一片风雷刀从祖尔克斯手中激射出来,两片风雷刀电光火石间撞击在一起,瞬间碎裂成数十块碎片。 风雷刀像子弹一般从祖尔克斯手中激射出来,十八号双眼微眯,几不可见的云蛇丝恍若活物一般在身旁游走。他不清楚这个看似温婉柔弱的小子为什么能突然爆发出这么强大的攻击力,每一片风雷刀中所蕴含的力量,哪怕是以力量作为主修方向的十号都要惊叹了。 “难道远程攻击只是一个幌子,而近战才是这小子所擅长的?”念头划过脑海,十八号立刻意识到不妙,连忙急速向后退去。 云蛇丝在他身前结成一张无形的网,一片又一片的风雷刀撞在网上,瞬间被切割成无数碎片。 但是仍然有风雷刀穿过了网中的缝隙。 那抹狼牙月从云层后钻了出来,丝丝清冷月光洒下,云蛇丝竟然发出一阵阵的银色光芒。 十八号摸了摸腿上被风雷刀割裂开的一道口子,“没想到就连云蛇丝也躲不过,这显影之尘果然是好东西。” 祖尔克斯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刚才的突袭对他孱弱的身体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但是不管怎样,能够伤到这个人,让他心中多少有一些安慰,至少确定了两人间的差距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大。 “你伤了我,”十八号说道,“但是又能怎么样呢?这种皮肉伤,对我来说和被蚊子叮一口没什么区别。而你,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还有什么招数没有使出来?” 祖尔克斯缓过气来,“我会的并不多,不过有时候会这么一两招就够了。” 十八号将云蛇丝收回到精钢指环中,云蛇丝一旦被显影出来,便失去了它作为暗器的价值。 这小子,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好对付啊,他想了想,看来这事儿没这么容易解决了。 “还有两分钟,你依然杀不了我。”十八号沉声道。 “但是你受伤了,”祖尔克斯竟然笑了笑,“而且是被我所伤的,这就够了。” 天快亮了,但黎明前的时刻最是黑暗。 无穷无尽的黑暗压来,远处青山的轮廓被这浓郁到透不过气的黑暗所吞没,一株株高大的灌木像是黑暗中的恶魔,在夜风中张牙舞爪。 一只夜莺从天空飞过,凄厉的叫声回荡在群山之间回荡,更给这黑暗增添了些许诡异而沉闷的气氛。 十八号突然感觉到心头涌上一抹恐惧,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他不知道这恐惧来自什么地方,是因为这少年单纯的笑容中多了一丝诡异,还是因为这无边的黑暗扰乱了他的心神? 那一丝莫名其妙的恐惧像是毒舌一般缠绕在他的心中,他摸了摸腿上的那处刀伤,心脏骤然一窒! 祖尔克斯取出一张面具,缓缓带在脸上,他的动作是那么温柔,就像当初擦拭古堡里那些尘封无数年羊皮卷上的尘土,又像风轻轻拂过月神湖漆黑的湖水,他就那样缓缓的、轻柔的带上了那张面具。 面具触脸生根,像是活物一般伸出无数触手,蠕动着扎进祖尔克斯略显稚嫩的脸庞,两颗森白的长牙缓缓从面具下长了出来,两只细长的耳朵钻出,面具的前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前突起,衬托着那双深陷下去的眼眶。 这是一张让人感到恐怖的面具。 祖尔克斯睁开了双眼,灰色的瞳仁和血红的眼白,如嗜血的恶魔探出了漆黑的魔巢。 那是巨魔的眼睛! 这一刻,十八号瞪圆了双眼,甚至忘记了呼吸。随着那双眼睛的睁开,他大腿上的那道伤口开始酥痒,紧接着已经止住的鲜血开始从那道伤口涌出来。十八号慌忙用双手去堵住,但是让他绝望的是这些鲜血像是活物一样从他的指缝间喷涌而出,然后顺着他的身体向全身各处攀沿而去。 “这,这是什么鬼东西!”十八号扯开了嗓子向带着恐怖面具的祖尔克斯吼道,但是回答他的却是一阵吟唱。 像来自洪荒时代的古老颂歌,又像是来自古老森林中巨魔的低鸣,时而嘶哑时而尖锐时而低沉的声音从祖尔克斯的口中发出来,这声音像是有魔力一般,哪怕百米外躲着的矮人穆拉丁也感觉到这声音中的异样,他捂着耳朵,也不敢去看祖尔克斯。 那声音让穆拉丁觉得恐慌,他闭上了眼睛,却看见了森林巨魔恐怖的獠牙,他堵上了耳朵,却听到了巨魔震动山岳的咆哮。 不管对人族还是精灵,森林巨魔都代表着绝对的血腥与恐惧,代表着那个黑暗的残酷时代。 但是此刻,森林巨魔仿佛再一次苏醒。 在一个兽族少年身上。 古老的鸣唱响起,祖尔克斯开始挥手,踢脚,扭动脖子,身体的动作看着如此怪异,但却能让人感受到一种潜藏的韵律美。 四周的黑暗越来越浓了,如铅般沉重的黑色压过来,让人呼吸都变得艰难起来。 交战正酣的娄乐歌和十号两人同时退后十米,不约而同的看向行为怪异的祖尔克斯。 娄乐歌心中一凛,祖尔克斯所跳的舞蹈他在科尔扎勒草原见过,但是当时祖尔克斯并没有带这张面具,也没有这种诡异的感觉。 极端的恐惧涌上心头,十八号慌张的脱了衣服一看,险些叫出声来。只见他全身上下都布满了从伤口处涌出来的血液,那些新鲜的带着温热的血液逐渐汇聚成一条一条的红色小蛇,数十条小蛇又汇聚成一条大蛇,最终缠绕在他的身上。 狭长的蛇眼一动不动的盯着十八号,后者只感觉心脏被一只有力的手紧紧的握住,再也不能跳动,而他带着精钢指环的手指在止不住的颤抖。 十多年中的无数次生死存亡的经历,无数次从死神手中逃脱,让他清楚的知道,如果再不有所作为,一切就都结束了,不止是作为诡刺的生涯,也不仅仅是战术府议会的席位,这所有的一切,都将结束,他将不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哪怕一丝一毫的痕迹。 不得不做时,于是他选择了放手一搏。 胜负还未见分晓。 娄乐歌骤然握紧手中刀柄,缠绕在刀柄处的布条经过无数次磨合,已经能够和他的手形完美契合,对他来说,这一把长刀就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此刻,长刀正不停的颤动,娄乐歌分辨不出这颤动究竟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畏惧,那种陌生的感觉再次从他的意识里激发出来。 那是如极北之地千万年的冰封,他的世界正逐渐被这种意识所侵蚀。 四周空气瞬间静了下来。 黎明降临的那一刻,终究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 第一百一十八章 我是粗人 茫茫群山间一个无名山谷。 山风呼啸,汉弗莱裹了裹身上破旧棉衣,蓬松乱发间藏着两片树叶和散乱碎枝丫,再加上邋遢的胡子和脏兮兮的脸,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大人物。 但是他身前的十几人可不会这样认为。 小队代号夜莺,虽然在诡刺中名不见经传,但是因为人数超出普通诡刺小队建制,实力也不容小觑。诡刺小队行动时注重精简,因此每一个诡刺都是军伍中挑选出的精英,再经过系统的训练,这些人不管放到哪个常规军团中,往往都可以充当尖兵的角色。 诡刺常规行动小队通常为六到八人,撑死了就十个人,但是夜莺小队竟然有二十人,这已经脱离了精简这个原本的宗旨,但是这样一来,其战斗力就远不是一般诡刺小队所能比拟的了。 对这种改编的缘由,就连一号这个刚刚接任队长的人都不知道,但是自从接受到了那异常让人胆战心惊的黑鬼令之后,他这才有了一些模糊的猜测。这些年战术府发起了很多大行动,在兽人的领地掀起的无数腥风血雨,数十个大家族被连根拔起,又有十多个古老的家族乘机崛起。 领土,财富,和军力的交接替换,往往是要付出无数人的性命。 尽管很多真相都被掩盖,但是作为这些行动的实际参与者,一号知道的肮脏而血腥的内幕,恐怕比很多战术府议会的议员还要多。 而这支超编制夜莺分队,是在那一系列大动作之后才建立的,这种二十人规模的诡刺小队,在诡刺成立的整个历史中也绝对是前无古人了,其中蕴含的潜在含义,他这个小小的诡刺分队长也只能推测出一个模糊的方向。 这种编制上的改变,恐怕是诡刺从幕后走向前台的征兆。 难道战术府那些老头子在怕什么? 一号下意识的轻轻摇了摇头,似乎是要甩开缠绕在他脑海中的那些疑问。 黑鬼令,这三个字从来只存在于传闻中,没想到却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一号深深吸了口气,重新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这个看着和一个偏远山村出来的农夫没什么两样的男子身上。 再翻过一座山就能见到目标了,但是谁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被拦下来,而且是被一个人拦下来。 一号的心分外压抑,并且带着一丝丝恐惧。 汉弗莱见这些人不动,索性找了块石头坐下,搓着脚丫子,透过头顶那层几不可见的薄薄魔法结界看着月亮,本以为艾泽拉斯的月亮会不一样呢,可是还是和卡罗兰界没什么两样,让他不由得有点失望了。 自从出了卡罗兰界,汉弗莱跟着两个小家伙一路东奔西走,也顺道见识了这个世界,不过这里的兽人还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巴,和卡罗兰界也没什么区别。 中途遇到个来自东方世界的游鸣诗人,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后来一起喝酒时那人说了句望月思乡,让汉弗莱眼睛一亮,这时再看夜空的那弯细勾月,并没有体会到那种思乡的情绪,悄然一叹,自己这个粗糙汉子,果然学不来文化人。 他脱下磨穿了两个洞的草鞋,倒出里面的碎石子,然后取下悬挂腰间的重剑,轻轻一弹剑身,重剑发出一阵急促的嗡鸣声。 看着身前如临大敌的十几个黑衣人,这个不像高手的高手不耐烦道:“还愣着干什么?不上了吗?” 一号心中微微一颤,这人身上没有散发出丝毫的威压,而且不管是魔法波动还是力量波动,他都没有感觉到,但是越是这样,一号的心中越是没底。 能够布下结界并且围困十二个诡刺的人,怎么可能不会魔法? 他心中坚信此人是一个法师,但是他从未听过使用重剑的法师。这个人给了他太多的疑惑和惊讶,小队两次冲击,甚至连此人一块衣角都没有沾到,更别说伤到他了。 如果是普通的任务,一号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撤退,毕竟对这个实力深不可测的男子,在没有足够的情报的情况下,整个夜莺小队很有可能会全军覆没。但是在黑鬼令面前,他们并没有退路。 一号微微上前一步,双手按在了两柄月牙飞刃上,带着一丝恭敬问道:“请问先生为什么阻拦我们?” 汉弗莱丝毫没有高人的觉悟,穿好破草鞋,把重剑扛在肩头,又掏了掏鼻屎,“不要叫我先生,我就是一粗人,至于说为什么要拦着你们,这个你们自己心知肚明。我也不是吃饱了撑着和你们这群小鬼玩过家家,你们要想从这个结界出去,我给你们两条路。” 汉弗莱的话说得很目中无人,如果是别人听到,恐怕以兽人的火爆性子,二话不说就会抄家伙干上了,但是这些人不同,他们是诡刺,心中早就没有了愤怒这种情绪。 一号眉头微微一皱,问道:“还请先生指点。” 汉弗莱瞟了一眼身前隐藏在黑色披风下的男子,外型上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黑色的帽檐挡着了大半张脸,浑身上下都透着冰一般的冷寂。 “说了不要叫我先生,这两个字我听着都烦,你们这些人,明明做的是追踪偷袭刺杀这种见不得光的勾当,手里也不知沾了多少血,还要装着文化人,有意思吗?”汉弗莱不耐烦道,“两条路,一是在这里等着,到了天亮我自会解除结界让你们出去。第二条路,”他拍了拍没有剑鞘的重剑,“问过我的剑,再把脑袋留下。” 一号躬身退了一步,紧握月牙飞刃的双手指关节苍白如雪。 “终究是性子阴狠的蛇,一口一口先生的叫,也还是忍不住露出獠牙了。”汉弗莱说道,轻轻挥了挥手,打着触目惊心补丁的破烂棉袖卷起一阵劲风,赶苍蝇一般扇开从身前黑衣人袖口处激射而来的两枚淬毒钢钉。 一击不中的一号双腿翻飞,身形暴退,配合远算不上默契的属下却在电光火石之间迅速行动起来。 一时间数十道暗器从各个角度向汉弗莱激射而去。 汉弗莱嘴角扯起一个微小幅度,轻拍重剑,一圈圈能量波动荡漾开去。 第116章 生死相搏 金色液体在十号周身游走不歇,似一只凌空飞舞的精灵,而他身体表面的魔法符文随着他的心跳和呼吸一明一暗的来回闪烁,这些魔法符文,有些像在失落神庙见到的铜甲符兵身上的符文,但是要精密繁复很多。 感受着十号身上急剧攀升的威压,娄乐歌下意识握紧了刀柄。 这种魔法符文能疗伤,又能防御,和这种人干耗着绝对和自寻死路没什么区别,娄乐歌不再犹豫,提刀奔了上去。 眼前这少年先前一系列动作,让十号认识到这个小子不止是心狠手辣,而且颇有心计,同时临危不乱,又有大将稳重之风,这些似乎都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少年身上,而此刻,这小子竟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明晰战况,并且毫不犹豫的行动,总总迹象表明,这小子恐怕没有情报中所说的那么简单。 不过再不简单又有何用?碰到了我,也只能怪你命不好了! 十号屈膝发力,整个身体利箭般射出,主攻速度和力量的他,能够在两米之内将速度提高到极致,再加上那爆炸性的蛮力,无数次让敌人猝不及防。 电光火石之间,楼乐歌手中黑色长刀砍在十号肩膀,后者轻蔑一笑,左肩一顶,无数符文亮起,光芒大盛,黑色长刀如砍在了一块钢板上,瞬间反弹回去。 楼乐歌用双手握住刀柄,这才没让长刀被震飞开去,一咬牙,自动忽略掉砸向自己面门的狠辣一拳,腰如拧绳,挥刀成圆,长刀划出一个巨大弧度,向十号横切过去! 十号显然没有料到这小子竟然会使出这种你死我活的打法,稍微一犹豫便丢失了先机,如果面对的是同他实力相当的人,十号恐怕还会有一丝畏惧,毕竟这年头不要命的人和八九阶的魔兽一样少的可怜。 但是他现在面对的终究不是旗鼓相当的对手,而是一个少年,仅仅是一个少年,哪怕他接二连三的给了自己这多惊喜,但是两人的实力终究还是相差的太远了。 应该说你自不量力还是傻呢?就凭你的力量,给你砍一刀又何妨? 十号不退反进,出拳速度快上三分,“这一拳,赏你一死!” 必杀的一拳,楼乐歌情理之中没有躲开,这种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买卖,不管怎么想,似乎都不是一个正常人会做出的举动 楼乐歌倒飞出去,撞在一株巨大灌木上。 整个人贴在树上,殷红鲜血染红了树干,又流淌到地上。鲜红的血和苍白的面孔,再加上那双已经毫无生气的眼睛,就像某种古老的活人祭祀。 死了?十号心想,这种情况下,也别指望能活下来了。拳头上由金色液体凝结而成的尖刺正滴着浓稠的新鲜血液,这一拳砸在脑袋上,别说拳头本身的力道,就是金色液体化成的尖刺也能刺入头颅,将任何人毙命。 十号松了口气,虽说有些小波折,但是好歹有所收获,剩下的,收拾掉那个叫祖尔科斯的小家伙就算完事了。 他转过身去看那边的战况,他相信,只要不出意外,十八号已经讲那小子拿下了,至于是死是活,这并不重要,黑鬼令可不管目标生死。 但是就在他扭头的瞬间,古老而低沉的咒语在他耳旁响起,那声音像是来自洪荒时代猛兽的怒嚎,又像古老部落祭司的低鸣,强烈的不安瞬间塞满他的脑海,无数次生死存亡的经历让他在此刻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他猛的退后一步。 一个巨大的,完美的圆弧在他身前划过。 空气被割裂开来,甚至空间似乎也出现了裂痕。 十号一阵后怕,看这阵势,如果这圆弧划在自己身上,即使有魔法符文作为护盾,他也只能命丧当场。 但还他还是高兴的太早了。 这道圆弧是那把黑色长刀砍出来的痕迹,但是刀势并不是只有刀身的长度。 黑色长刀在火刃氏族中,名字并不是开玩笑的西瓜刀,而是以整个氏族的名字命名。 火刃刀,这把火刃氏族代代相传的刀,到了此时此刻,才终于恢复了一丝本来模样。 刀刃上闪过一线鲜红的火。 八米宽的火线弯成一个细微弧度,和空气急剧摩擦,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掠向急退中的十号。 这是火刃刀射出去的刀刃,比射出去的箭矢还要快上三分,哪怕十号的速度再快,又怎么能真正快的过飞箭? 火线瞬间即至。 如深山幽静水潭中荡起的那一抹涟漪。 十号惊恐的看着这一幕,看着那条看似平淡无奇却又让他心惊胆战的火线穿过自己的身体,再穿透,或者说切割开一颗颗巨大灌木,最后消失在森林深处。 他再转头看向明明应该已经成为一具死尸的楼乐歌,后者苍白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然后轻轻拍了拍手中黑色长刀。 有鸟惊飞。 火线所经过的地方,无数灌木多米诺骨牌般层层叠叠轰然倒塌,密集森林空出一条八米宽的空荡区域,如一条大道通向山林深处。 就在这一刻,十号身上符文骤然亮起,然后被拦腰截断,无数符文瞬间闪烁,恍如一轮太阳掉落山林,数以万计的炽热刺目光线喷薄而出,整片树林亮若白昼。 十号身体表面符文随着亮光消失殆尽,露出被整齐切割的衣衫和一条横贯整个腹部的细小口子,伤痕很小很深,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但奇怪的是伤口处并没有流出鲜血来,反而有一层薄薄的焦糊的灰黑色物质。 十号根本不去理会腹部的伤势,眼前这小子能够一刀破去自己的魔法符文,这足以让他瞠目结舌,但是最让他疑惑的并不是这小子的实力,而是本该死去的热敏怎么会突然活过来,并且从自己背后偷袭。 他看着杵着长刀喘息的楼乐歌,眼角余光却落到了贴在巨大灌木上的那具依然血肉模糊的尸体。 尸体和鲜血在瞬间化作一团灰白色雾气。 “幻术?”十号饶有兴趣的问到。 楼乐歌喘着气,依然不见半点血色的脸上浮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不回答,算是默认了,其实影分身算不上幻术,但是他现在连站着都要强撑着,哪里还有力气和精神做讲员? 不过,好在先后使用了影分身和致命一击两个技能之后没有晕过去。 十号平静问道:“什么时候?” 到这种时候还这么平静,要么是心灰意冷,要么是有所胸有成竹。 楼乐歌很无奈的发现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