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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夜杀人

    喀秋莎看着骑着马到了一个小土坡上,环视一圈,依旧没有看到一点光线,突然一阵心慌意乱,调转马头,奔回了回去,这个队伍有二十几个人,见到喀秋莎回来,急忙问道:“看见没有?”


    喀秋莎摇摇头,“影儿都没啦!”


    “那他们会去哪里了?不是说好了不能离开视线的吗?”


    “是不是火把烧完了?”


    “都拿了备用火把的,况且不可能三个队伍同时把火把用完了吧!”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人群七嘴八舌嚷起来,最后一个声音让所有人顿时沉默了。


    “不会是遇到埋伏了吧?”


    说话的是尼亚,老族长安东尼的女儿,正在郭尔巴巴的马上,焦急地望着四周。


    话刚说完,就突然感觉到身后的郭尔巴巴身体抖了一下,她转过头,看着郭尔巴巴闪烁的眼睛,问道:“你也这么想?”


    郭尔巴巴愣了愣,沉声对大伙儿说道:“大家不要急,呆在这里,等我们回来!”


    他点了两个随行的玩伴,眼神示意之后,三个人骑着马分别向三个方向跑去。


    “我总觉得这事儿有蹊跷,”喀秋莎的丈夫诺川凑过来,小心翼翼说道,“但是总想不通是哪里出了问题。”


    喀秋莎皱了皱眉,“这么害怕?果然是个耗子。”


    严格来说,诺川不是个大老爷们,至少和人们心目中的大老爷们这个词所形容的人不一样。他是个小个子,小时候被小伙伴们教唆去偷羊奶,被主人逮住后就是一顿暴打,还不敢把主谋供出来,有时候一群小孩骑着小马驹去围猎离群的老狼,也总他做诱饵,记得有一次老狼被四五个小伙伴团团围住,但是余勇犹在的老狼奋力反击,他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一个个骑上小马驹逃命,就剩下他一个孩子吓的屁滚尿流,后来幸亏正值壮年的安东尼恰巧路过,救了他一条小命。


    诺川的个子小,胆子也小,经常受到别人欺负,就连比他小的孩子也敢和他对着干,后来也就得了个耗子这么个称呼。


    取了彪悍的母老虎喀秋莎之后,他做人愈发小心翼翼。


    诺川看着郭尔巴巴骑着大黑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幕里,说不上的诡异,我果然不够爷们啊。


    众人也不再呼喊老族长的名字,而是呆在原地焦急地等待,已经快要到黎明了,一个晚上的寻找让众人都有些疲倦,但是都没有睡觉的心思,老族长没找到,三个队伍又无缘无故走散了,人们的心都被提了起来,睡意全无。


    诺川摸了摸小艾伦怀里的小羊羔,却被艾伦用手臂挡住,“伍迪不喜欢别人摸他。”


    “还有名字了?”诺川悻悻地收回手,挠着脑袋,却又被喀秋莎一巴掌拍在手上,“瞧你这德行!”


    喀秋莎压低声音问道:“艾伦,告诉婶婶,那两个小子是哪里来的?”


    小男孩儿顺着喀秋莎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不远处的娄乐歌和祖尔克斯两个人正交头接耳的说着什么,小男孩说,“你是说大哥哥啊,十几天前来过我们家一次,那次还有一个叫斯蒂芬的大叔叔和两个护卫,大叔叔还送给我一把匕首,父亲说是矮人做的呢。”


    艾伦举着匕首,颇有些炫耀。


    “那另一个小子呢?又是谁?还有,他们为什么今天又出现了?”


    “婶婶你的问题可真多,”艾伦嘟着嘴,“另外一个,恩,我也不认识,大哥哥说是他新收的小弟,叫小歪还是什么来着,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呢。”小男孩顿了顿,又说道,“前些天父亲喝多了酒,说什么大哥哥是要去月神湖,还说回不来了。”


    诺川猛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像有一只手把自己的心脏捏住了,他良久才缓过神来,却见天不怕地不怕的妻子哆嗦着,他伸手去摸,满手冰凉。


    艾伦拉着喀秋莎的衣角,“婶婶你去过月神湖吗?我只见过河,还没见过湖呢,那儿肯定很好玩儿的。”


    喀秋莎回过神来,严重闪过一抹厉色,“你把艾伦看好!”她对丈夫丢下一句话,猫着腰走到了队伍里,不一会儿三个年轻健壮的半兽人男子闲逛一般走出了队伍。


    “真的要这么做?”其中一个男子压低了声音说道。


    “宁肯犯错,不能放过,”喀秋莎咬着牙,“其他人恐怕已经遭遇不测了!”


    “那,那万一,我是说,万一他们真的是月神古堡的人,那我们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啊!”


    喀秋莎猛地转过头,“她要是真的是那地方的人,把他抓住,我们还有一条活路!”


    那人想了想,一咬牙,掏出腰间的马刀,“行,我干!”


    “我去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喀秋莎深吸了口气,“你们三个抓住机会把他捆了,麻利点!”


    喀秋莎大大咧咧走过去,拍了拍娄乐歌的肩膀,“小兄弟,刚才是大婶的不对,错怪你了。”


    娄乐歌笑了笑,“大婶说哪里话了,你是为了艾伦好,我挺喜欢这小子的。”


    “看来还是我这个做长辈的小人之心了,真要陪个不是了。”喀秋莎欠了欠身,微微发福的水桶腰都被她硬生生压弯了。


    “真要道歉的话,”娄乐歌看着喀秋莎的脸,好像要找到某些情绪,“还是不要来抓我的好。”


    喀秋莎瞳孔猛地一缩,下意识就握住腰间的柴刀。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这么莽撞。”娄乐歌懒洋洋道,“后面三个人最好也不要动手,我今天心情不好,老实告诉你吧,我不是月神古堡的人,旁边这位才是。但是和你们族长失踪没有关系。”


    他从怀里掏出厚厚的一叠人民币,“卢卡斯兄弟商行的金票,见过吧?谅你也没见过,但是我告诉你,光这一叠东西就能把你们族里所有的牛羊马买下来,还得剩一半,我小弟给的孝敬钱都这么多了,还要绕着弯子杀人抢东西?”


    娄乐歌的样子很严肃,一旁的祖尔克斯看到喀秋莎目瞪口呆的样子,强忍着憋着笑,娄乐歌的话多半都是吹嘘的成分,但是他还是能说的道貌岸然理直气壮义愤填膺,他挥舞着金票,像是将军做最后的动员时挥动手臂。


    看来这家伙演技也不差呢。


    喀秋莎皱着眉头,手在背后摇了摇,示意身后的三人不要过来,的确,自己这么个百来人的小部族,就连招惹那个地方的资格都没有,别人怎么会花心思拐弯抹角?直接派一个十人队的风虎骑就可以碾平自己。


    “那,”喀秋莎犹豫道,“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我可没空陪你聊天。”娄乐歌换换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


    风起。


    他伸出一只手,虚空一抓。


    喀秋莎定了定神,借着微弱的火光,这才发现他手中多了一支弓箭,铁箭头闪着寒光。


    “敌袭!”


    喀秋莎扯开嗓子,高分贝尖叫起来。


    祖尔克斯捂着耳朵,感叹道:“这大婶的嗓门可真大。”


    “咻!”


    又是一支铁箭飞过来。


    屈膝,发力,娄乐歌高高跃起,抓住了那支箭,飘然落地,他看着手中的铁剑,冷笑道:“偷鸡摸狗的把戏。”


    “熄了火把!”喀秋莎大吼一声,“该死,都熄了火把!”


    回过神来的众人这才慌忙将火把丢在地上,用脚踩灭。黑夜的光线不足,打着火把的他们就成了敌人的活靶子。


    下一刻。


    咻咻咻”的破空声响起,铁箭撕裂夜幕,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向人群扎去。


    “哆哆哆!”


    沉闷的撞击声后,有惨叫声响起。


    “散开,都给我散开!”喀秋莎吼着向发出惨叫的地方奔去,受伤的是一个小伙子,铁箭穿透了他的小腿,喀秋莎猛地将木制的箭身掰断,抱着他躲到马后。


    黑暗中,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的心猛地一跳,条件反射的拔出柴刀。


    “是我!”那人一把按在了她握刀的手上,“是我,诺川,你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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