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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夜黑黑

    两日前,科尔扎勒草原东北,墨索里安主城外三百公里。


    数百帐篷将一辆巨大的车辇围住,每一个帐篷外都有照明的火把。


    入夜,战士们点燃了火堆,营地里恍若白昼。


    七八个战士围坐一团,身旁是巨大的祖利安猛虎,在主人身旁就像一只只温顺的猫,但是没有谁会怀疑它们的战斗力,这里的士兵们不会,墨索里安主城的人更加不会,因为这一只军队一路攻城夺寨,已经有四处墨索里安的据点被拿下。


    尼尔是个大个子,即使在大块头扎堆的冲锋队也排的上名号,他脱了铁甲和内衣,露出满是胸毛的坚实胸膛,猛地在胸膛上一拍,咚咚作响,“大伙儿说说,这像不像是战鼓?”


    “像个屁!”一个精瘦精瘦的小个子钻了过来,对一旁的两个大个子嚷嚷“让开点,给留个空。”


    他叫土拨鼠,真名不详,两个大个子笑呵呵挪开屁股,土拨鼠一屁股坐下,摘下头盔放到身旁,埋怨道:“这该死的铁甲,老子快累成狗了。”


    “就你这瘦猴儿样,不累才怪,”尼尔灌了一口酒,“实在扛不动脱了就行。”


    平日里大伙儿嘻嘻哈哈个没完,但是休斯?暗影治军很严,只要有任务在身,虎不卸鞍人不卸甲剑不离身,这是铁律,没人敢不从。


    土拨鼠往火堆里吐了一口痰,扬起几颗火星,飘飘忽忽飞上天了,“老子还要巡夜呢,不要以为谁都像你这家伙一样不长脑子,蛮牛一样!”


    “大伙儿想知道我为什么说尼尔拍胸膛的声音不像战鼓吗?”土拨鼠环视四周,很多人都跟着起哄。


    “想啊,怎么不想!”


    “不像战鼓像什么?”


    土拨鼠个子小,但是身体灵活,脑子也好使,冲锋队杀入敌阵,五大三粗的袍泽们撕开敌阵的口子,就由他负责清理伤而未绝的敌人,战场上往往是他拿到的首级最多,休斯的队伍按照人头数记军功,每场战斗下来,他往往是功劳最大的,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冲锋队的队员嫉妒他,因为他补刀之余也盯着暗箭冷刀。


    他就是冲锋队的眼睛,在座的或多或少都被他救过。


    气氛被掉了起来,土拨鼠突地蹿起来,双手放在身前虚空一握,来回挺动胯部,一边动一边邪恶地叫道:“啪啪啪!啪啪啪!”


    大伙儿一看这个男人都懂的姿势,乐开了花,笑的前扑后跌,就连当事人尼尔都忍不住噗地笑了出来。


    男人聚在一起,话题总是少不了女人,况且是这一堆牲口。尼克止住了笑声,说道:“我真想不通,为什么攻占了这么多城池,老大就是不让我们动女人,钱是有了,可是这一堆钱也没地方花啊。”


    身旁一个冲锋队的小队长发话了:“有这等精力去磨老二,还不如把刀剑磨亮一点,不然上阵杀敌,你能指望你的小尼尔能捅死墨索里安的兵?”


    小队长沉默寡言,但是不言则已一语惊人,一句话让尼尔的脸憋成了猪肝色。


    大伙儿又乐呵了,土拨鼠恭恭敬敬递过去一只酒囊,“还是小队长牛逼啊,我这种都是哗众取宠,为了这一句话,当浮一大白!”


    “哈哈,”众人举起酒囊,对着小队长,“敬小队长!”


    “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来人全身罩在铁甲里,铁甲上的符文在火光中若隐若现,像是一幅古老而复杂的图腾。


    众人慌忙要站起来行礼,却被铁甲人拦住,“现在是休息时间,大伙儿别这么拘谨,土拨鼠,你说,是什么让你要敬泰伦,你小子向来心高气傲的。”


    泰伦是小队长的名字,三百风虎骑,还有后续的两百马骑兵,甚至连辎重营的粮草官、厨子,他记得每个人的名字,而且知道绝大多数人的特点,这就像一根无形的绳子,将所有的人都连在他身上。


    大家都叫他老大,有点像雇佣军或者市井流氓帮派的称呼。


    “老大你问他呗,当事人才说的清楚。”土拨鼠指了指泰伦。


    铁甲男子转过去,小队长只好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用余光瞥了一眼老大,只见后者矗在原地,愣了好久,才喷出一句话:“哈哈哈哈!果真当浮一大白啊!”


    平日滴酒不沾的他破天荒的举起了酒杯,经过的巡夜兵也围了过来,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难道要见到老大的真面目了?一辈子都影藏在铁甲后面的男人要展露真颜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众瞩目中,男人拍了拍铁面具,嘴前突然就露出一个小洞,酒水顺着洞流了进去。


    尼尔一边扯胸一边说道:“老大你就不能配合点么?让大伙儿看看你长什么样儿。”


    男人笑了笑,“又不是女人,有什么好看的,”他顿了顿,扫视一圈,看着这帮每次都和自己冲在最前的手下,眸子中的灰色暗淡了很多,“等以后吧,有机会会看到的,这次不是敷衍你们了。”


    他坐下去,往火堆里加了柴火,火光印着大伙儿的脸,红彤彤的,只有他的铁甲依旧如寒冰,“尼尔,泰伦,土拨鼠,你们三个各自挑十个人,跟着麦尔斯去一趟,他沿途会告诉你们任务。”


    麦尔斯!


    老大的贴身护卫,刀疤从肩膀划到腰上的战斗机器!


    ***


    娄乐歌很不喜欢这个叫郭尔巴巴的年轻人,不喜欢他说话时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不喜欢他看着尼亚时毫不掩饰的渴求,甚至不喜欢郭尔巴巴这个名字。


    部落里十三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人都参与到了对老族长的搜救行动中,长得最壮实,骑术也最好的郭尔巴巴俨然成了众人的主心骨,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举着火把高呼:“大伙儿都听着,老族长遇到了狼群,我郭尔巴巴是老族长看着长大的,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老族长,哪怕豁出去我这条命!”


    他振臂一呼,几个青壮半兽人摇着手中的火把呼应。


    “救回老族长!”人群也跟着呼应,还穿着围裙的大妈,喝的半醉半醒的中年汉子,腰间配着木刀的十七八岁青年,双鬓斑白的老者,都跟着喊了起来。


    艾伦的手被姆妈拉着,只觉得被捏的生疼。


    阿尔巴巴眼中闪着光,像极了一匹野狼,他点了几个平日和自己走得近的年轻半兽人,开始下达命令:“威尔克姆,你带着十个人去东边,伍迪,你带着十个人去西边,”他有指着一个光头,“达莱尔,你们家的狗鼻子最灵,分出来,每个队伍两只,再给你十个人,顺着河流寻找。”他扫视着众人,“剩下的人都跟着我走,每个队伍都要保持在能看到别的队伍火把的距离,不能走远了!”


    阿尔巴巴大手一挥,众人骑马散开,他驱马来到娄乐歌一行人身前,对着尼亚俯身伸出手,小姑娘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姆妈,妇人点点头道:“跟着阿尔巴巴,我们的马匹不够了。”


    小姑娘犹豫了一下,握住了阿尔巴巴的手,被一把拉上马,向东边奔去,娄乐歌隐约看到阿尔巴巴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


    “小歪,”娄乐歌转身对祖尔克斯说道,“我们也去帮忙!”


    两人骑上陆行鸟,艾伦却扯住了娄乐歌的裤脚,眼巴巴看着娄乐歌,“大哥哥,艾伦也要去找父亲!”


    “艾伦别闹!”妇人一把扯回小男孩,对娄乐歌两人鞠了一躬,“谢谢两位小兄弟了,请一定要把安东尼找回来。”


    她的手中还握着老族长的佩刀,刀身的鲜血凝成了一红的发黑的斑点,那血或许是野狼的,或许是别的部族的人的,或许是老族长自己的。


    她心中没底,只盼着丈夫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才好,要不然.。


    娄乐歌伸出了手,看着妇人已经满是泪花的眼睛,“我知道没有父亲是什么样的感觉,把艾伦交给我,我带他去找他父亲。”


    不知为何,她从这个兽人少年的眼中看到了一些不应该这个年龄应该有的东西,很深沉,像是夏夜天空那般深邃,眼泪终于决堤,像暴雨季节的古戈河的河水一般奔涌而出,她松开了手,望着三个人离开,火把最后的光线消失在夜幕下。


    她捂着脸,跪在草地上,青白相间的长发在夜风中飞舞。


    艾伦回过头,帐篷变成了白点,消失了。


    娄乐歌将斯蒂芬送给小男孩的匕首取了出来,扭过他的脑袋,将匕首放到小男孩手中,出奇的沉静。


    祖尔克斯从来没有见到过娄乐歌这个样子,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不苟言笑,言语不带有任何起伏,像是一个冰冷的机器,一个陌生的娄乐歌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就连一直和他作对的陆行鸟也变得无比顺从。


    “是因为那把匕首么?”祖尔克斯仰起头看着云层缝隙之间露出来的月影,呼吸突地一窒。


    带血的匕首,被扯破的衣襟,过早出现的郭尔巴巴,分散开来的小队。


    迷雾缓缓散开。


    祖尔克斯蹬了蹬鸟肚子,加快了速度,一望无际的草原只有星星点灯的亮光,如铅般沉重的黑暗压过来,这黑暗远比月神湖的湖水还要黑,仿佛要吞噬所有的东西。


    “真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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