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渐近,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不时有军马奔过,扬起的尘土在落日余晖下变成金黄色。
不少从田间地里劳作归来的农户听到马蹄声便手忙脚乱的站到一旁,板着脸看着这些疾驰而过的军骑,待到军骑走远了也就开始骂上了,这些田间地里的粗糙汉子也识不得几个字,骂过来骂过去也就是一些问候老娘生儿子没屁股的话,和被锄头铲子磨的手掌一样粗糙。
前些日子有军骑踩死了路边嬉戏幼童,亲眼见到小儿子被活生生踩死的农妇提着锄头跑过来要拼命,却被那彪形大汉的甲士给一刀削掉了脑袋。连杀两人,甲士依然骑在高头大马上,优哉游哉的用在农妇身上擦拭干净军刀,这才慢悠悠离开。义愤填膺的村民敢怒不敢言,都咬着牙看着杀人凶手扬长而去。
在这些嚣张跋扈的甲士眼中,杀这些毫无缚鸡之力的村民和杀一两只低级魔兽没什么区别。
这次一下子疾驰而过七八个军骑,小路旁的田地都抖动的厉害。
扛着锄头往家走的约翰只觉得背后一阵颤动,慌忙往路边躲闪,但是他右腿在年轻时受了伤,落下残疾,到现在走路还很吃力,一个躲闪不急,给一匹疾驰的战马擦肩而过,猛的摔倒在地里。
庄稼汉子只觉得一阵头晕脑胀,隐隐约约就听到一阵战马的嘶鸣,等到他缓过气站起身时,已经有一把铁剑架在了自己脖子上。
哎呀我滴娘呢!约翰暗呼一声,看着一个壮实的年轻骑兵正凶神恶煞的瞪着自己,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了。
扑通一声,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跪倒在地,求爷爷告奶奶,要让这位年轻的军爷饶了他一条贱命。
人命贱如草,特别是他们这些没势力没钱没背景的小民,更是命比纸薄,哪里经得起这把利剑划上一刀?
剑锋抵在脖子上,冰冷冰冷的,约翰心中那个凉啊,和大冬天光着身子躺在雪地里一样。半个月来不断有士兵从这里经过,少的一两个,多的十几个,都是彪悍生猛的主,杀人事件之后,这些人借道路过村子的时候小孩子吓哭了不说,连狗都不敢叫。
对这些人,村民们总会躲的远远的,比见到魔兽袭击村子还要害怕。
约翰颤颤巍巍的跪着,好说歹说也只有那么求饶的几句话:“军爷饶命啊,小人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吃奶的娃儿,要是我死了,孤儿寡母的没人照顾啊!”
他肚子里没什么货,这几句话还是从一个游鸣诗人嘴里听来的。从小到大最远一次出门就只是翻过了三座山,这种头发短见识也短的人能有什么见识?
这话说了四五遍了,那军爷依然没什么反应。约翰以为自己要完蛋了,心里后悔着还没有生个带把的娃儿传宗接代。但是就在这时,小路上另一个骑士骑马奔了过来,说道:“马没问题,速速归队,不要耽误了时间!”
那人说完便调转马头走了,这年轻士兵收了铁剑,快步跟了上去。
约翰几乎要瘫软了,他摸了摸后背,全是冷汗。看着那几骑消失在羊肠小道上,他这才彻底松了口气,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兽族的士兵骑的都是战狼,什么时候变成骑马了?
这个疑问只停留了短短几秒钟就被他抛出脑海了。那些都是官老爷军老爷惦记的事,他一个庄稼汉,想这些莫须有的事情干嘛?
约翰晃了晃脑袋,捡起锄头,走上田地间的羊肠小道,没走几步就被人叫住了。
他转头一看,是个背着一个狭长黑木匣子的少年,微卷的头发有有些散乱的披着,身材高大,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少年身后有一个男孩,看着年纪要小两岁,全身上下都裹在一件灰扑扑的袍子里,偶尔能见到一张俊俏的脸。
少年笑着问道:“大叔,能在您家借宿一晚么?”
约翰挠了挠脑袋:“借宿是啥?”
那少年一愣,说道:“就是在您家住一晚。”他又补充道:“当然不是白住,我们可以付钱。”
说着,少年拿出一块拇指大小的东西,金灿灿的,竟然是一块金子!这穷乡僻壤的,别说金子,就是铜版都难见到,想要吃家里没有的东西,只得用其它动西去换。拇指大小的金子,其贵重程度就可想而知了。约翰对门屠夫的婆娘,有一只金戒指就成天在村子里东走走西逛逛,逢人就摇晃着她那张肥白的手,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一只金戒指。
要是把这块金子融了做成个金圈圈儿,往自家婆娘指头上一套,那她肯定不会再戳着自己脑袋骂没用了吧!
想到这里,约翰搓了搓手,接过金块,小心翼翼的放到袋子里。
回家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要是在平时,太阳刚落在山头的时候往家里走,看不到路时刚好能到家,但是今天,这个庄稼汉显然急切了些,几乎是一瘸一拐跑回家的,只花了平时一半的时间,就见到了自家婆娘弯着腰给猪喂食。
女人三十五岁,比约翰要小两岁,但是脸上皱纹和黑白相间的头发,看起来恐怕四十五岁还不止。靠种庄稼过活的女人,大抵是这个样子,农忙时下地干活,回到家养猪喂鸡织衣服做鞋子,常年劳作,样子能好到哪去?
约摸是听到了脚步声,女人转过头,见到汉子竟然现在就回来了,天还没黑呢!
女人端着装着猪食的木盆子,劈头盖脸骂道:“你个死鬼,这么早就回来了,玉米地的草都清理完了?天还没黑,也不怕刚长出来的玉米被村子里的熊孩子给偷了!老娘每天忙里忙外累死累活,还要管你,老娘容易吗!还愣着干啥,赶紧把手脚上的泥巴洗了做饭去,偷懒回来这么早,还指望等着吃现成啊!”
约翰眼珠儿转着,压低了声音道:“婆娘小声点,老子带了客人回来!”
“客人?”女人将木盆往地上一放,尖着嗓子吼道,“你个死鬼还有客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老娘嫁给你这么多年,乡里乡亲的都知根知底,能把你瘸子约翰放在眼里的能有几个人?你这草棚子,哪个缺心眼的愿意来?”
女人嚷着,收活回来的邻里都憋着笑,这村子零散也就五十几户人家,就属瘸子约翰的房子最寒碜,就连村尾寡妇家都盖起了木板房,可他现在还住着有三十多年悠久历史的草棚。
村子就巴掌大一块地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成为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谈资,因为草棚子这事情,两人没少被取笑过。
约翰突然上前扯住女人的手:“你给老子消停点,真的有客人!”
女人定眼一看,这才发现站的老远的两个少年。
约翰将女人拉到一旁,摸出那块金子,女人双眼顿时瞪的比牛眼还大。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了,女人从水缸里捞上来一条巴掌宽的鱼,再加上些刚从地里摘的青菜,熬了美美的一锅鱼汤,再割了块兔肉干切成小片,再加上一盘刚从地里摘的西红柿混点奶酪,最后切了片烤面包,摆了一桌,这算是今年最丰盛的一餐了。
约翰本以为这两个轻易就能拿出金块的少年会吃不惯这些粗糙的东西,但是看到他们狼吞虎咽的时候,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去。
他还真怕人家一个不满意,把金块又要了回去。
吃过了晚饭,女人很自觉的收拾餐具,回到和牛圈相邻的厨房洗东西去了。临走时还望了一眼这两个小家伙,心想到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娃,不然也不会长的这么俊俏。
小屋子里只剩下约翰和两个少年,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没来由的拘谨起来,找不到话说,又怕自己说的话糙的很,别人不爱听,总觉得心里堵的慌。
高个子的少年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了一本书,借着油灯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约翰瞟了两眼,那书破破烂烂的,看样子,比他这草棚子还要老呢。
少年察觉到约翰在看他,抬起头笑道:“大叔,你识字?”
约翰连忙摇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呢,哪能识什么字?我们这村子里,就屠夫家的儿子跟着一个游鸣诗人学了两年,还认得几个,其他的人,还不如我呢。”
“又往自己脸上贴金。”厨房里竖起耳朵偷听的女人嘀咕了一声,“都不识字,凭啥别人就不如你了?”
那少年笑了笑,放下破烂不堪的书,问道:“今天在路上见到七八个军骑,好像都很匆忙,这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约翰说道:“之前听说在抓捕两个逃犯,但是现在,是要打仗啦。”
看两个少年眼中露出疑惑的表情,约翰又解释道:“这是屠夫说的,他有个妹妹嫁给了镇上一个守军,能得到些消息。不过两年我们这里也不是很太平,离前线只有一百多公里,曾经有人族的斥候潜到镇上,杀了三个狼骑士呢。不过打过来打过去,还是两边的平头小民倒霉。这不今天我就差点被一个骑马的兵给杀了。这里路不好走,有些时候那些大兵会直接从地里抄近道,一个运气不好,玉米小麦什么的都要遭殃,到时候找人哭都找不到。”
这个庄稼汉子打开了话匣子,但是说了几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有些心痛的看着油灯,这东西,平时都不舍得用。
好在两个少年并没有多聊天的意思,说了两句就睡下了。
草棚子被一块破布从中隔开,约翰劳累了一天,又差点丢了小命,身心疲惫,一躺床上就睡着了。大半夜了,整个村子都安静了下来,女人躺在床上,透过草棚顶的一条缝隙看过去,只见满天繁星,亮晶晶的,就像她手中紧紧拽着的拇指大小的金块。
把这块金子送到镇上的金铺里融了,打出来的戒指,肯定比屠夫的婆娘那只还要大。等她死了,就传给媳妇,等媳妇死了,就再传给孙媳妇,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家里每个女人都可以带着金戒指从村头走到村尾,让那些别人羡慕死!
一想到这里,心里乐开了花,想着想着,竟然咯咯的笑出了声来,她连忙捂住嘴,不让自己把那两个少年吵醒了。
她扭过脑袋,看着熟睡男人胡子邋遢的脸,第一次觉得这死鬼竟然还挺有男人味的,于是偷偷摸摸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