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很大,大到超过了想象的极限,哪怕曾经的洛丹伦王国图书馆里,大学者洛伦·维尔斯花费一生所著《艾泽拉斯地理志》,那套书用了一个独立房间来摆放,但是里面洋洋洒洒数百万字和数万张图,也仅仅只记录了艾泽拉斯的三分之一,而另外三分之二,对四大种族来说,依然是未知世界。
即使亡灵天灾攻陷了洛丹伦,将艾泽拉斯最繁华的城市一把火付之一炬,但是巫妖王仍然事前派人,将整座图籍一本不少的运走。不管对谁,知识都是能增强自身力量不可或缺的源泉,强大的亡灵也不例外。
但是这个世界有时候却又很小,因为某些巧合,又让某些注定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再次邂逅。比如精灵族的族长爱上的男子变成了恶魔;比如东部王国偏远山区小镇的一名侩子手处决了犯人,最后发现那人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比如娄乐歌在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再一次碰到那爷孙两。
老头儿佝偻的背上有一只背篓,两根麻绳挂在他纤细消瘦的肩膀上,勒出两条深深的印痕,也不知道是背篓的原因,还是因为老头儿的疲倦,背部弯曲出一个巨大弧度,如铁锅上的一只烤虾。
老头儿的背佝偻着,靠在一块青石上歇气,小男孩儿看着挡住去路三个青壮,笑呵呵的说着:“普辛大哥,你看东西还没有卖出去呢,实在没有钱孝敬三位了,要不先通融通融?等几天生意好,自然会连今天的份一起补上。”
小男孩不慌不忙的说着,面对凶神恶煞的三个人,不但没有躲在老头儿的背后,反而站了出来,显示出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勇气。
站在三人中间的那个粗壮汉子笑了笑,丝毫不掩饰戏谑神色,三人在这一带做拦路打劫的勾当也有些年头了,但是因为遗迹开启,附近部落许多人都来到常青树下做生意,来往人多了,油水足了,小日子过得越发舒坦起来。
但是不管哪个部落里的人,他们都是不会做的太过分,这种事情一旦闹大了,就不是抢几个金币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十多个部落,都很报团,一旦知道自己部落的人被抢了,部落几十几百的青壮都会站出来,那时候可就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了。
这三人常年混迹在这一带,抢过东西杀过人,在这个行当也算小有名声了。
普辛双手环抱在胸前,俯视着这个情理之中应该吓的屁滚尿流的小子,不说话,就这么微眯着眼看着他。
一旁贼头鼠脑的青年心里一个哆嗦,普辛是两人的老大,哪怕忽略掉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浑身彪炳气焰,单单这射着寒光的眼睛,寻常人根本不敢和他对视。
小男孩儿结巴着说道:“普辛大哥,这,我们是真没钱啊,这背篓里的东西也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要是能有拿的出手的东西,小弟早就双手奉上了,能结识普辛大哥,在这条路上,我们爷孙两也能够走得安全。”
普辛岿然不动,只是眼神变得更加凌厉了些,刀子一样刮在男孩儿身上。要是平常人说这些话,普辛肯定不会怎么为难,谋财不害命,这是他定下来的规矩,毕竟谁也不想因为几个金币被整个部落的人追杀。
但是这个小子表现出来的不符合他年龄的冷静和聪明,他说不出来由的厌恶。这小子表面服了软,甚至害怕的连说话也变得结巴,但是毕竟有年龄限制,演技实在不怎么好。
普辛没有说话,一旁贼眉鼠眼的精瘦男子说说道:“你小子,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老子亲眼见到那年轻人将两个金币塞到你手里的,这会儿还想要狡辩?”
小男孩儿眼神突然闪烁了一下,这一瞬的动作被普辛看在眼里,也证实了精瘦男子的话。做他们这种行当,雁过还拔两根毛呢,更甭说这荒山野岭路过孤苦无依的爷孙两了,蚊子再小也是肉呢。
普辛使了个眼色,精瘦男子会意,撸上袖子,露出两只竹竿一样的手臂,走过去就在小男孩儿身上搜了一番,可是上上下下摸了个遍,甚至连鞋子也脱了,仍然没有找到那两枚金币。
精瘦男子也不气馁,又走过去将老头儿背着的背篓扯下来,老头儿不松手,挨了两巴掌,被一脚踹翻在地,胸膛一起一伏,拉风箱一般喘气。
精瘦男子将东西倒在地上,挨着翻看,却愣是没有找到那两枚金币。
他有些气馁,要是连这小事也搞不定,少不了被普辛穿小鞋。于是气冲冲走过去,拎着老头儿的领口,恶狠狠道:“老东西,快说,把金币藏哪里了?”
老头儿扶着胸口,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一双满是皱纹的脸渐渐变得苍白,精瘦男子不由的就松了松了手,要是为了两枚金币就得罪一个部落,用膝盖想也知道不划算。
小男孩儿慌了,跑过来,一口咬在精瘦男子手上,挥舞着小拳头拼命砸在他身上,支支吾吾道:“你放开,快放开我爷爷!”
蛇打七寸,龙有逆鳞,小男孩儿再也没有之前镇定自若的模样,看来这七寸就是他的爷爷了。
精瘦男子手背吃痛,下意识的就松开了手,恼羞成怒,捏着小男孩儿的脖子将他举在半空,狞笑道:“小杂种,知道慌了?”
不远处,躲在树后的戈离说道:“不上去帮忙?我记得你在那爷孙两那里买了东西的。”
“做买卖而已,又不熟,为什么要冒险搭救两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
娄乐歌小声说道,收起了骨哨,暗中却把右手按在了刀柄处,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
戈离突然露出惊讶的表情,向娄乐歌要了那只骨哨,放在眼前仔细观看了许久,最后喃喃说到:“这是好东西啊,这年头,能做低音骨哨的人凤毛麟角,而且做工这么精致,你看这骨纹,是不是和一般的骨头有些不一样?”
“我又不是研究骨头的,哪里知道什么骨纹?”娄乐歌说道,注意力仍然一直在那个叫做普辛的壮汉身上。
不过戈离这自以为是的家伙,除了自己做的东西,很少有东西能得到他的夸奖。
娄乐歌见那边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转过头来问道:“这是牛骨头,有什么不一样?”
“呵呵,”戈离冷笑道,“这种骨头,要是在一些古老的部落里,肯定会被人放到祭坛上,每天供奉祭拜。
闷豆子也被勾起了好奇心,问道:“这到底是什么骨头?”
戈离说了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龙骨。”
闷豆子不由倒吸了口凉气:“不,不可能吧?龙这玩意儿,不是早就灭绝了么?”
戈离笑道:“要是真灭绝了,那倒是好事。”说着也不理会豆子了,转过身看着娄乐歌,问道:“这骨哨恐怕没这么简单,按照材料和做工,至少也有四品,这种好东西,哪来的?”
娄乐歌望了望被提在半空中挣扎的小男孩儿和躺在地上喘气的老头儿。
戈离脱口而出:“不可能吧?”
小男孩儿挣扎了一会儿,被精瘦男子丢在地上,握着脖子直咳嗽。
“这些东西可以给你们,但是,咳咳,金币真的没有了。”
小男孩儿指着洒落在地上的那些东西,说着,被精瘦男子一脚踹在胸口:“你个狗娘养的,还骗老子,你这些破铜烂铁,能值几个铜板?也就只能骗骗那个毛都没干的小屁孩,要想骗老子,你还太嫩了!”
“别废话了,”一旁的普辛放下手,说道,“不要浪费时间。”
精瘦男子丢掉男孩儿,又朝老头儿吐了口侬痰,又将地上散落的几件小玩意儿踩烂,这才稍微解气。
却没想到普辛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精瘦男子一时不明所以,愣了愣。
“荒山野岭的,这么多野兽,走丢两个人也很正常。”普辛提醒道,“处理好尸体。”
虽然精瘦男子不知道普辛为什么突然动了杀念,但是也并没有妨碍他手上的动作,扯出插在靴子里的匕首,走了过去:“小子,这事儿也怨不得我,你爷两早死早超生,路上也有个伴儿。”
说着眼中寒光一闪,挥着匕首就向男孩儿胸口捅去。
突然,一个白色的东西猛的撞在他手上,接着就是一阵钻心疼痛,他条件反射的丢掉了匕首,定眼一看,却是一只憨头憨脑的小狗咬在了自己手腕上,尖牙都嵌入了肉里!
“你这畜生!”
他伸出另一只手,掰开小狗的嘴,然后捏着脑袋,猛的将它丢了出去。
小狗砸在树干上,然后掉下来,嘴角流着血,眼神凶恶地盯着精瘦男子,一个劲的叫着,却是再也站不起来了。
“娘的,老子是得罪了谁?倒了八辈子霉运了。”精瘦男子骂着,捡起匕首,再次向小男孩走去。
老头儿爬了过来,挡在孙子前面,却被精瘦男子一脚踹开,刚缓过气来,又被一脚踢的背过气了。
精瘦男子吐了口唾沫:“老东西你别急,马上就轮到你了。”
他眼角余光瞥见普辛愈发阴冷的眼神,不由的打了个寒颤,不再啰嗦,提着匕首就向男孩脖子上抹去。
寒光闪过。
匕首还在手中,手还悬在半空,是一个马上要挥砍的姿势,精瘦男子头上凭空出现一个窟窿,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向外涌。
娄乐歌从树后走出来,对着普辛拱了个手:“普辛大哥,打打杀杀多不好,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