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王者荣耀手札》 第一章完美是最无情的禁锢 “victory” 伴随着那声高亢的声音,安乔的手机上出现了金光闪闪的胜利二字。 “恭喜你获得本场mvp。” 安乔随意的按下了继续,看了看自己的战绩十五杀,零死,二十一助攻。 揉了揉眼睛,慵懒随意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 用大乔拿下十五杀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绕是安乔的大乔胜率已经早就保持在百分七十以上,熟练也达至圣的贤者。 但是大乔的定位毕竟是辅助和团队增益,拿十五个人头并不轻松。 不过,大乔改版后只要队友不太浪,大乔宿命之海可以带在法阵内的所有队友满血回城。 这一点,安乔甚是满意。 自从王者荣耀出大乔之后,安乔在第一时间就买下了大乔,并且矢志不渝的玩了下去。 除了刚开始为了熟练大大的坑了队友几把之后,安乔的大乔已经可以带你飞。 没出大乔以前,安乔的必选英雄是恋之微风乔妹。 安乔绝不承认她弃了乔妹是因为沧海之曜大乔有白皙笔直的大长腿,还有一双温柔的让人心疼的眼神。 清澈空灵仿佛来自遥远天际的声音,让安乔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英雄。 “可还喜欢?”对于安乔来说,这道声音熟悉非常,分明是…… 安乔猛的转身,不可置信。 一身红的有些凄凉的短裙,胸前的三缕薄纱好似鱼尾,在微风下,海浪中轻轻摇摆,手中的那盏璀璨的明灯仿佛是她心中唯一的光亮,也是她的坚持所在。 “怎么会?”安乔失声,喃喃自语。 是啊,她曾经朝思暮想,想要真正的见大乔一面,问问她疼吗? 可是,这样一个在她手机里几乎每天都要出现三小时的女子此刻活生生的站在面前,还带着海浪的淡淡水汽和腥味。 在大海上,大乔有无与伦比的天赋,她仿佛天生就是属于大海的。 “安乔,可还喜欢。”大乔的声音犹如无风时的海面,温柔,平静,却也轻灵如水,像是有一把小扇子一样在轻轻的浮动着人的心。 让人心痒,但也让人心疼。 “喜欢。” 这是安乔的真心话,安乔喜欢一切美的事物,刚开始玩王者荣耀这款游戏也是因为看到了几款颜值不错的英雄。 比如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青莲剑仙,比如必将百倍奉还的国士无双,比如天下如棋,一步三算的绝代智谋…… “那随我离开可好?”大乔的白皙手掌向着默璃伸开,声音柔和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握住。 安乔晃了晃神,离开?又要去往哪里? “不好。”安乔有些底气不足的拒绝了。 紧接着安乔幽幽的接了一句“我喜欢男人。” 大乔始终微启的红唇勾勒出一抹迷人的笑意,海蓝色的瞳孔犹如一望无际的海洋,似是要把人溺毙其中。 “我知道,在你一日复一日的操作之中,我已然了解你的心思。” “只要是你在玩游戏的时候,你的想法通过你的操作传递给了我。” 听到大乔的话,安乔忍不住想要爆粗口,但是粗口没有出现之前,她的面颊反倒是先一步绯红。 这岂不是说她当初那些龌龊,不,那些粉红小心思被大乔洞察了个遍? 洞察人心,明察秋毫不应该是诸葛孔明和狄仁杰的事情吗?大乔小姐姐你为什么要代劳。 虽然她确实是个颜狗,如果队伍里有貌美的小哥哥她都会奋力保护,如果对方的队伍里有,那么她当然是想法设法的杀了啊。 现实中男神是别人的就算了,游戏里怎么可以也是别人家的呢? 所以,安乔就是这么心安理得。 曾经她杀得对方的韩信和李白小哥哥都开始泉水骂她了,不为其他,只是因为只要一瞅见韩信或是李白,安乔就会放大招。 韩跳跳闪的再快,白白的剑再锋利,也抵不过大乔针对的心啊。 遇上安乔的貌美小哥哥,只要阵营不同,想要发育起来真的是难如上青天啊。 很多时候安乔宁愿损失一个塔,也要把对方的小哥哥给灭了,千万不要问她这是什么心理。 “大乔姐姐,你不会是那些人派人寻仇的吧?” 安乔警惕的退后一步,美人再美,都没有小命要紧,她可不想做那牡丹花下死的第一个女人。 大不了以后她看到漂亮小哥哥就高抬贵手,网开一面,不,见到不太丑的小哥哥也不杀,人头也决不抢。 哼,她不杀,队友也可以补最后一击啊,大不了不拿人头,只拿助攻。 反正小哥哥不可以是别人家的。再说了,她凭本事杀人,为什么要说她针对呢? “有一个词应该叫做表里不一,就比如你现在的行为。” “你真的不想去看看一步杀十人,千里不留行潇洒自由的李白吗?不想去看看红发银甲,一诺一生的韩信吗?” 大乔一边说着,手中一边光华流转,一个个貌美只存在于游戏中的男神就这样凭空出现在她面前。 温柔的笑着,或洒脱,或坚毅,或淡然,或睿智,但是无一例外都是美美的。 安乔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在砰砰砰的跳个不停,对于安乔来说,这绝对是一次大诱惑。 色胆包天的安乔,伸出自己的手想要碰碰男神,碰一下就好。 可是没想到还不等安乔靠近男神就碎了,化成了一个个小小的光影,与阳光融合在一起。 安乔的心在滴血,世界上最闹心的事情就是男神在你面前,你竟然没伸手摸一摸。 “真的不要去看看吗?”大乔的声音犹如她的红唇一般诱人,话语中体现出的邀请更是诱人。 “真的只是看看,很快就回来吗?”色迷心窍的安乔星星眼的问道,心中却在想着看到了怎么也要摸摸吧。 不让亲还不让摸吗? “真的只是看看吗?”大乔红唇轻抿,淡淡的笑声滑落而出,让安乔又一次闹了一个大红脸。 安乔装傻,大乔你学坏了。气质高贵,完美无暇的名门贵女竟然会开玩笑了。 淡淡笑着的大乔,美得让人忍不住晃神,本就不怎么坚定的安乔,就这样被大乔姐姐的美色蛊惑,心神失守。 迷迷糊糊间,根本不知道自己应下了什么。 等等,怎么可以只看看呢?如果可以一定要抱抱亲亲举高高啊。 第二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一)李白 大河之剑天上来(一) 一叶轻舟于漫漫江水中自由漂泊,银白色的月光笼罩着大江两岸。 悬崖峭壁,枯松倒挂,时不时有几声不知名的鸟叫,听起来颇为悲伤。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在孤崖峭壁之下,湍急水流之中,一道自成风流洒脱肆意的声音不断回荡。像是一把利剑穿透了荒凉的景色,让人升起无限的豪情。 李白慵懒随意的坐在舟头,硕大的酒壶握在手中,时不时仰头俯首,醉饮佳酿,任这一叶扁舟随风飘荡。 栗色的头发,长短适中,随意披散着,虽然凌乱却不邋遢,反而会让人觉得好一个洒脱不羁的俊俏小郎君。一袭随性白袍,上绣惊艳的红色花纹,一白一红,一冷一热,两种极端的颜色相交在一起,和谐,俊逸。 右手边放着一把剑,铮铮清亮远看如玉沼春冰,近看似琼台瑞雪。 李白把酒壶放在一边,双手执起了剑,双目如炬,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他的剑可不是什么五陵少年附庸风雅的装饰之物。 一口美酒顺着喉咙滑下,万千豪情澎湃而生,借酒消愁可不是他的作风。 李白嘴角挂起肆意的笑容,狂妄但又理所应当。 一句句足以传唱千年的名句从他口中随意吐出,一句诗,一式剑招。 夜色寂静,鸟鸣悲怆,空谷回声 李白很是习惯这样的生活,手中的长剑舞的越发快了。 李白好酒,微醺舞剑,天风海涛挥洒自如。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 仿佛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 李白寄情山水,无论是大唐,北夷还是西域他都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写下了自己的诗篇。 酒入豪肠,三分才气,七分剑气,绣口一吐,半个盛唐。 不知何时,青莲剑仙的美名传遍了大江南北,四方诸国。一人执剑,周游四海。 一道破风声由远及近,李白的嘴角依旧带着淡淡的弧度,没有丝毫变化。 长剑在手,斜空一刺,淡淡的血腥气萦绕在鼻尖,但长剑不染血迹。 绕是如此,李白都擦拭了长剑,然后才看向了刚才的袭击者。 没错,对于李白来说,那就是袭击者。 “兔子?” 饮酒不少的李白,眼神清明,嘴角挂着不羁的笑容,只是这只小白兔,现在状况貌似不太好。 以李白的剑术,就算是随手一剑,都带着恣意狂放,洒脱随性的力量。 李白挑眉,这小东西是从哪里掉下来的,从天而降吗? 恰巧不巧,正好又掉在了他的一叶扁舟上。 安乔这个时候疼的直想骂人,但奈何发出的声音不是咕咕咕就是嘶嘶嘶…… 安乔自己听到嘶嘶嘶的叫声都自己烦躁的想死,谁来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剧烈的失重感之后,就是被利器刺伤的疼痛,她甚至能够听到鲜血一滴一滴落在地面的声音。 嘤嘤嘤…… 她这是被她亲爱的大乔小姐姐给坑了吗?果然,美色误人。 安乔艰难的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个慵懒的背影,只是这背影为什么那么熟悉。 李白觉得有趣,那剑挑起了安乔,四目相对。 “啊……”安乔心中巨大的惊喜掩盖了被剑挑起的害怕,原来真的是李白小哥哥啊。 “你说想要亲亲抱抱举高高,虽说如今没有亲亲抱抱,但这也算是举高高了。”清澈空灵的声音在安乔身边想起。 听到这个声音,默璃差点儿热泪盈眶。 大乔小姐姐,小的知错了,小的不想做牡丹花下死的风流鬼。 原来传说中的举高高就是被剑挑着啊,冰冰凉,不小心就一命呜呼。 青莲剑仙的剑是那么好见的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以前觉得威风凛凛,现在只觉得心惊胆战。 “安乔,该回去的时候自然会回去,如今你该做的是如何在李白剑下活下来。” “忘记告诉你,你需要完成随机触发任务,方可离开。” 大乔的声音依旧温柔似水,带着不属于人类的空灵。 呵呵哒,安乔现在就是这副表情。 虽然她一直操纵着大乔在王者峡谷大杀四方,让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跟一群汉子硬碰硬是她的错,但你不能这么狠心啊。 大乔小姐姐,我可是你的死忠粉,你这样是会失去宝宝的。 “王者荣耀是一片广阔的世界,说起来每个英雄都有一方自己的时空,欢迎有一天你到江东。” 说完这句话,大乔的声音就消失了,安乔一脸生无可恋。 这兔子的一双眼睛,情绪还真是丰富,红宝石一般,让这皎洁明亮的月色都黯淡了几分。 “正在想着喝酒过于单调,却个下酒菜,没想到就有兔子送了上来……” 李白托着下巴,做冥思状。 “是该火烤,还是清蒸,亦或者是水煮呢?” 不羁洒脱,轻灵潇洒,带着微微的醉意,喉腔喑哑着不明显的笑意。 安乔不仅是个颜控,还是个声控,说到底看她的痴汉脸就知道了。 就算明明听到李白是在想着烹食她的法子,安乔都忍不住晃神。 好听到爆的声音,让人忍不住想要更多。 不过,被蛊惑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毕竟安乔并没有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气度。 她喜欢美人儿,但是更爱自己的小命儿。 安乔摇头,剑身太滑,通的一声掉在了小舟上,疼。 李白的眼睛微眯,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只兔子刚才眼里先后闪过惊讶,痴迷,然后才是害怕。 显然,这兔子能够听懂他的话。 有趣,有趣,这个世界寂寞太久了,有趣的事情也太少了。 这样一想,或许他暂时可以不用去偷关羽的赤兔,庄周的大鲲了,这只小兔子也能逗个趣儿。 安乔打了个滚,面对面看向了李白。 她不知自己红宝石一般的眼睛清澈明亮,清晰的映照出天上的明月,甚至两相比较下,明月都稍稍失了颜色。 李白爱月,欲上青天揽明月,上不去青天,他便想江中捞月。 江中独酌,镜花水月,他一直都知,可他依旧在想办法揽明月入怀。 第三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二) (二) 这样一双眼睛取悦了李白,本就是潇洒如风,随心所欲的一个人,喜恶全看心情。 他喜月,她的眼睛正好有月,这就足够了。 “小东西,你究竟是兔子还是狗?兔子的尾巴有这么长吗?” 对于安乔来说,李白的声音就是一种诱惑,岂是一个苏字了得。 安乔眨眼,她哪里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东西。不过,李白小哥哥,你是不是先应该治治伤啊,流血会死人的。 安乔伸着自己的小爪子指了指肚子上涓涓流血的伤口,可怜巴巴的看着李白,还勉为其难的挤出了几滴眼泪。 眼泪莹莹,使得宝石般的眼睛更加明亮,那一轮月仿佛化成了满天星辰。相比星辰,他更爱月。 “不准哭。”李白板起脸有些凶巴巴的说道,一脸严肃的李白多了几分禁欲美。 冷静自持,带着骨子里的狂放不羁,诡异的迷人。 只见李白打开酒壶,烈酒倒在安乔的伤口上,渍渍渍的响声伴随着安乔的鬼哭狼嚎。 “聒噪。”这一刻李白觉得方才该有趣无比的小兔子有些不识好歹了,他的酒世间难寻。 安乔被凶神恶煞的李白吓到了,下一秒就拿爪子捂住了自己的嘴。 ~(>_<)~ 李白小哥哥好凶,把她潇洒如风的李白小哥哥还给她。 李白行云流水,手脚利索发把安乔的伤口包扎了起来,嘴角一挑,邪气凛然。 “别一副生无可恋,若我不想让你活着,你觉得我的剑下会有活路?” 李白是傲气的,那种傲气散发光芒,但却不会让人心生厌恶。 安乔郁卒。 虽然她想亲亲抱抱举高高,但是实在不想这样狼狈啊,连人都不是,拿什么征服李白小哥哥。 大乔小姐姐,你出来,我觉得我们需要谈谈人生。 “小东西,你叫什么名字?”许是李白一人太久了,也寂寞了太久。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安乔翻白眼,她倒是想说话,你能听懂吗? 回应李白的是安乔肚子咕咕咕的叫声,嗯,安乔饿了。 本来打排位就耽误了吃饭的时间,紧接着又被大乔小姐姐一扔,然后就成了这样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嗯,她饿很正常。 安乔想的理所当然,反正脸上长毛,谁也看不出她有没有脸红了。 破罐子破摔就是安乔的打算,她可不觉得自己这样一副样子能够让李白小哥哥青睐。 “饿了?” 李白挑眉“可惜,我这里只有酒。” “江中有鱼,你吃吗?” 安乔忙不迭的点头,鱼啊,怎么不吃,绿色天然无污染,不吃白不吃。 李白嘴角勾起一抹笑,一只吃鱼的兔子还是兔子吗? 站起身来看似踉踉跄跄,实则稳重至极。 世人皆知,李白千杯不醉。 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剑尖一挑,几条活蹦乱跳的小鱼便出现在小舟之上吐着泡泡,不停地翻滚。 李白仰头,酒顺着喉咙流下。 喝酒的李白是恣意的,也是自由的。 安乔清楚的看到李白的喉头滚动,该死的迷人。 “如此看着在下,可觉得好看?”李白长身玉立,手执长剑,眼眸弯弯,嘴角挂着不羁的笑容,气质飘逸非凡。 恍惚间,竟不似红尘之人,恍若谪仙降世。 背后的一顷江水,头顶的满天星空,四周的连绵青山,仿佛在这一瞬间彻底成了陪衬。 安乔呆呆的点头,在她眼里,李白一直都是好看的。 李白失笑,世间奇异之事万千,何须一一分辨明晰,这兔子他就当做是这一江春水,一座深山送他的礼物了。 “好看就好,毕竟在今后一段时间你需时时看。” “吃吧。” 带着笑意的声音听起来格外的温柔,月光也为李白披上了一层银纱,白袍红纹愈加有了几分仙人的气质。 安乔傻眼,人不可貌相,这么气质干净洒脱的人怎么就学不会同情弱小呢。 吃吧? 就这样生吃活蹦乱跳的鱼?如果生成一只猫,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在这一叶扁舟之上,如何烹食?” 李白慵懒的躺在小舟上,头枕在双臂上,仰望着星空和那一轮明月,眼神微眯。 “明月,你唤明月可好。” 你的眼睛中有月,这名字极为衬你。 这是李白的未竟之语。 安乔有些怔愣,明月?不知为何她竟然有几分受宠若惊的感觉。 不过,这氛围被肚子的咕咕叫给打破了。 李白皱眉“我这里有酒,不如你小酌两口?” 李白支起身子,一只手托着脑袋,另一只手则是拿着葫芦,不由分说对着安乔灌了进去。 酒水顺着安乔的毛发流下,配着未净的血迹,看起来狼狈不堪。 但安乔丝毫不知,因为她醉了。 酒量本就不行的安乔被李白这么一通猛灌,彻彻底底的醉了。 眼睛里似是蒙上了一层薄纱,水水润润,惹人心怜,但也让人看不真切。 李白喜欢喝酒,以酒会友也不在少数,所以醉酒之后的千姿百态也是见了不少。 安乔的酒品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唠唠叨叨的叫个不停,偏生李白一句都听不懂。 说着说着,安乔就哭了起来。 盛着明月的眼睛,一滴一滴的泪水流了下来,很快,哭的稀里哗啦。 “……” 李白挑眉,他怎么感觉他这是捡了一只麻烦精。 向来独来独往,仗剑走天涯的李白对于这种事情并不在行,于是李白本着省事的目的,给本就喝的晕晕乎乎的安乔罐起了酒。 声音停止了,眼泪也消失了,安乔醉的不省人事。 嗯,终于安静了,李白觉得还是如此让他觉得舒服。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李白站起身来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执剑。 月光下,一挥手就亮出盛唐高朗宏大的气象,不惭世上英,丽而不俗,出人意表,立现第一快剑。 酒喝的越多,李白的眼睛就越清亮,剑也就越快。 在这空无一人的大河之上,李白奇诡绝艳的身姿剑法,令山河沮色,海县清一。 第四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三) (三) 葫芦里的酒终有尽头,李白脚步虚浮,看着河中的明月,指尖一碰就碎了一地。 明月,对,他有明月。 李白看着在舟头一身狼狈的安乔,明月呢? 闭上眼睛,明月便消失了。 李白勾唇一笑,倒在安乔的身旁,睡了起来,任这一叶扁舟随风飘荡。 李白是诗人,是剑客,也是浪子,生来洒脱爱自由,四海为家从不觉得孤苦。 夜渐渐深了,月亮越越爬越高,越来越柔和,为这舟上的二人盖上了一层银白色的棉被。 仿佛海风都放轻了,唯恐吵醒美梦中的两个人。 旭日东升,雾气渐薄。雾在微风的吹拂下,似蓬莱仙境,海市蜃楼。 天边渐渐的出现了一轮红晕,红晕的范围越来越大,越升越高,穿透了薄雾照亮了天际。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 温热的阳光,李白微眯着眼睛,这海上的日出原来也是极美的。 日出东方隈,似从地底来。历天又复入西海,六龙所舍安在哉? 其始与终古不息,人非元气,安得与之久徘徊? …… 吾将囊括大块,浩然与溟涬同科! 李白的诗一如既往的大气磅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而安乔此时此刻只有一个想法,聒噪,大早晨的扰人清梦,还真是不人道。 哼,声音好听了不起吗? 等等? 闷声抱怨着的安乔终于记忆回笼,她被大乔小姐姐蛊惑来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见到的李白白,还被刺了一剑,然后被灌醉了。 那这个吟诗的人是,李白? 再次提到李白,安乔心里直发抖,李白凶残的一剑,记忆犹新。 呵呵哒,凶残?如果安乔见识到了李白昨晚的舞剑,就会知道李白对她有多么手下留情了。 “醒了你不要再装了,怪辛苦的。” 李白踢了踢安乔,说实话安乔现在的卖相极差,雪白的毛发脏兮兮的,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也难怪李白会嫌弃了。 安乔睁开眼讪讪的笑着,但是身子却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她怕那把剑。 李白嗤笑,看这小东西怂的。 这世上之人能饮他酒的屈指可数,无一不是名震天下的豪杰。 就这么一个小东西,喝了他那么多的酒,竟然还怂成这样。 李白挥洒着剑气,驱使着小舟靠岸, “小东西,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要随我离开?”李白看着仍旧在小舟上躺尸的安乔,淡淡的说道。 “不对,在下已为你取名为明月,既然是明月,那当然是随在下一起离开了。” 李白微微停顿,自问自答。 本是有些搞笑的问答,但在李白做起来却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优雅从容,尽显自由洒脱,不拘泥于外物。 李白这个人天生就是一道光,只要是他,所过之处就会夺走所有人的目光,让人忍不住的跟随着他。 或许这不是历史上的大唐,他也不是历史上那个李白。 但是,不论怎样,盛唐百年也仅仅出了一个李白。 独一无二。 安乔看了看四周不见一个人影,这完完全全就是传说中杀人抛尸的好地点,荒郊野外,指不定还有野兽出没,连尸体也给分食了。 想到自己可能出现的情况,贪生怕死的安乔怂了。 (鬼知道安乔是怎么想到杀人抛尸这一点上的……) 于是,根本不需要李白开口,自己就迈着小短腿揪住了李白的白色长袍。 因为这几步小跑,伤口又疼的让安乔直冒汗。 其实,安乔是想抱大腿的,但是看看这高度差,就默默的选择了识时务。 人啊,要有自知自明。 抱不抱大腿无所谓,最怕的是惹怒了李白小哥哥,再赏她一剑,那就一点儿都不好玩了。 李白看着自己脚踝处脏兮兮,灰扑扑的小兔子,心中分外嫌弃。 昨晚一定是眼花了,脑袋也晕了,才会觉得她的眼睛中有明月。 不过,此刻,没有明月,眼中却有他。 晶莹剔透如宝石的眼睛中倒映着他的身影,这个认知让李白微微忍住了心中的嫌弃,没有把安乔一脚踹下小舟洗的冷水澡。 “瞧你这没用的样子。” 李白虽然口中嫌弃着,但还是弯腰伸手揽起了安乔。 他揽的不是一只废材兔子,而是属于他的明月,李白在心中不断的安慰着自己。 而安乔呢,则是晕晕乎乎的,她被李白小哥哥给抱了…… 抱了…… 怎么感觉这就像是一场梦呢? 亲亲抱抱举高高,貌似就差亲亲了,是不是亲亲之后她就可以离开了呢? 至于李白那句嫌弃的话对于安乔来说无异于就是挠痒痒,压根儿够不成伤害。 王者荣耀她已经被骂的习惯了,泉水骂人都见识过了,哪里还会在意这些小风浪。 再说了,安乔觉得李白小哥哥说的有道理极了。 这可不是长得帅说的都对,而是跟李白相比,她确实没用。 没有机关的师承,没有魔道的秘法,没有魔种的血脉的李白,仅仅依靠自己和手中的剑,成为大唐强者中的第一人,乃真正的天纵之才。 这样的李白,可望不可即。 这是一处人迹罕见但景色秀丽宜人的深山,遮天蔽日的参天古树,枝枝杈杈藤条相互缠绕,如同罩上了层层叠叠的大网,也极似暗绿色的海底,一丝阳光也透射不进来。 明明是白日,却凭空多了几分阴冷和静谧。 李白恍如未觉,脚步坚定不忐忑,穿过重重树林,越过神秘危险的沼泽,古老神秘的峡谷丛林,溪瀑纵横的奇山俊岭,梦寐以归的人间仙境就这样出现在了安乔面前。 安乔为这样的风景心中赞叹,也惊奇,原来大自然才是真正的鬼斧神工。 李白把安乔放在柔软的草地上,捡了些无毒的野蘑菇为安乔煮了一锅热腾腾的蘑菇汤。 嗯,确实热腾腾的,只是安乔所能找出的唯一优点。 不过,饥肠辘辘的情况下,有一杯热水都是好的,更何况是李白小哥哥亲自熬的蘑菇汤。 锅是石头,碗也是石头,这对剑法天下之一的青莲剑仙来说并不难。 第五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四) (四) 安乔吹了几口气,让汤看起来不是那么烫,然后伸出舌头轻轻的舔着。 如果安乔会说话,真想说一句这汤还真不如白开水好喝。 当安乔看到李白从小溪里捕了两条鱼,剃鱼鳞,挖内脏,清洗开始烤的时候,口水忍不住泛滥。 两相比较下,面前这碗清汤寡水的蘑菇汤就更加寒碜了。 于是安乔装模作样的喝了一小口,然后神神叨叨的咬着自己毛茸茸的尾巴绕着李白打转,刷存在感,让李白不要忘记还有她这个存在。 两条鱼分她半条就好,她一点儿也不贪心。 不得不承认,李白做汤的水平虽然不好,但是烤鱼绝对是一流。 油盐姜椒层层抹,颜色金黄,香气扑鼻,还夹杂着淡淡酒的香味,更加的吸引人。 李白低头,轻轻一嗅,味道不错。 这里的鱼鱼刺很少,吃起来很是方便,至于安乔火热的眼神,李白假装看不到。 眼看着两条鱼已经少了一条,安乔急得抓耳挠腮,上蹿下跳。 大乔小姐姐一定是在折腾她,就算是穿越,你也要让我当个人啊。 一只兔子每天萝卜,白菜吃不停是要死人的。 安乔厚着脸皮爬上了李白的膝盖,然后先李白一步,在烤鱼上留下了自己的牙印。 外焦里嫩,肉酥味足,好吃的要把舌头咬下来了。 这样一来,安乔就更加鄙视刚才那锅蘑菇汤了。 那哪里能称得上汤,顶多是清水洗蘑菇。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我李太白还能见到一只想要吃鱼的兔子。” 李白看着安乔内心戏丰富才眼睛,不禁失笑。 这从天而降究竟是降下了一只什么动物。 李白嘴角带着淡淡的戏谑,恶作剧一般把鱼抢了过去,举的高高的。 正吃的津津有味的安乔一下子扑了个空。 安乔鼓起腮帮,忿忿不平的看着李白,后腿一蹬,扑向了李白。 唔…… 好滑,好软。 安乔下意识的伸出自己的舌头舔了舔…… “……” 安乔惊恐脸,她刚才是舔了什么? 李白小哥哥的脸? 啊…… 她竟然舔了李白的脸,是不想活了吗? 看着李白脸上泛着油光的口水印,安乔心里直打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安乔越想,也就越蔫儿,最后可怜巴巴的掉在了地上。 烤鱼是很美味,但是她也得有命吃啊。 真当她没有看到李白小哥哥的手已经扶上的剑柄,蠢蠢欲动的想要给她一剑吗? 想想自己身上狰狞的伤口,安乔还是退缩了。 她不仅贪吃,还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 于是,安乔松开了袭自己揪着李白衣服的爪子,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而李白则是有一瞬间的怔愣,他这是被强扑了,并且还是一只兔子。 是啊,他的第一想法就是拔出剑把罪魁祸首大卸八块。 不过,看着安乔那胆小鬼一般的表现还是忍了下来,他好不容易冠上了明月二字,哪里能够死的这么快呢? 鬼知道他昨晚是不是脑抽了,才会给这样一只脏兮兮的兔子冠上明月二字。 安乔偷偷的瞄了李白一眼,李白小哥哥这是脸红了吗? 嘻嘻嘻…… 真是没想到李白小哥哥竟然这么纯情,好……可爱这么办? 安乔那颗爱好美人儿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安乔一生只有两个爱好,一个是美食,一个是美人儿。 恰好,举着美味烤鱼的李白小哥哥两样都占了。 色迷心窍的安乔第一次觉得美人儿远比美食更有吸引力,喏,看看李白粉嫩微红的薄唇,让安乔想到了果冻。 于是,脑子不太清醒的安乔做了一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动作。 亲了李白的嘴唇…… 这下,李白是真的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这些人,一人一剑一酒壶一明月陪着他走过了大江南北,他骄傲,但也孤独。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他这样的性子,就注定了他不会有朋友,更不要说这样亲近的举动了。 安乔的两只脏兮兮的小爪子捧着李白的脸,亲的很是认真,嘴唇上还带着烤鱼未散去的香气。 青莲剑仙,战无不胜的李白,就这样被一只名唤明月的小兔子夺走了初吻。 慌乱中,李白挥手便把安乔推了下来,整个人很是不自在,耳根,面庞,布满了火烧云。 没错,“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的李白害羞了。 落地撞击的安乔也终于清新过来,刚才那个强扑李白小哥哥的人一定不是她。 李白一声轻啸,手执长剑,看似潇洒超凡的向远方飞去,实则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至于那条香气四溢的烤鱼,已经在李白愣神的过程中掉落在枯草树叶上,捡起阵阵灰尘。 安乔眨巴着自己的眼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青莲剑仙,大唐的第一高手就这样被她吓跑了…… 是的,吓跑了…… 想到这里,安乔哧哧的笑了起来,圆圆的眼睛眯成了小小的月牙形。 若是李白在这里,定然会觉得不是你的眼中有明月,而是你本来就是明月。 笑的得意忘形的安乔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肚子,又看了看在灰尘里打了个滚的烤鱼,实在说服不了自己。 虽然她现在是一只巴掌大的兔子,但是她明明就是个如假包换的人啊。 饿着吧,反正一顿不吃又饿不死人。 可是,她不是一顿没吃了。 安乔揉着自己的肚子,委屈的想到。 她要的亲亲抱抱举高高都有了,为什么大乔小姐姐还不接她回去呢? 安乔数着自己爪子上的毛发,百无聊赖的想着。 究竟得有多无聊,才能够干出自己数毛发的事情。 …… 安乔亲眼看着烤鱼失去温度,又看着穿过层层树荫撒下的阳光消失殆尽,都没有等到李白回来。 风起了,夜深了,露水重了,她已经到这里一天了…… 茂密的树林,高耸入云的山脉遮住了月光,使得山谷中静谧漆黑。 白日里,惊艳了安乔的美景此刻却让她害怕。 奇怪恐怖的动物叫声,阴冷潮湿的清风,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第六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五) (五) 这种种的种种,让安乔胆战心惊。 时不时窜出的小黑影,更是让安乔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天知道,此时此刻,她多么想撒腿跑。 很可惜,现在的她是个受伤的残废,只能勉勉强强的趴着了。 害怕与惶恐紧紧的揪着安乔的心,她这是被李白抛弃了吗? 还是说,她太彪悍,吓跑了纯情的李白小哥哥? 李白小哥哥,我错了…… ~(>_<)~ 河水里跃出水面的鱼,草丛里跳出的蛐蛐,都成了恐惧的来源。 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夹杂着她呜呜哭泣的声音,在这个空旷的山谷显得格外诡异,就好似带着脚镣的幽灵在飘荡。 藏在暗处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李白,也呆不住了。 身为男子汉大丈夫,不就是一个吻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事实证明确实非常大不了。 面前突然出现的黑影吓了安乔一跳,直到熟悉的酒香钻入鼻孔,安乔一颗噗噗噗乱跳的心才慢慢安下来。 酒香,千杯不醉,这是李白独特的味道,沁人心脾又难以忘怀。 这一刻,安乔觉得这个世间再没有这样让她难忘的味道。 也就是这一刻,她爱上了这种特殊的酒香。 在很长很长时间内,作为一只滴酒不沾,一沾即醉的小白兔,安乔沉迷于这种酒香。 “唉……”李白看着眼睛中蓄满泪水,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下气的安乔,无奈的叹了口气。 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 浣纱弄碧水,自与清波闲。 皓齿信难开,沉吟碧云间。 被亲吻就算不是诗中清波悠闲,碧云低吟的西子,但也不该是脏兮兮的兔子啊。 这一点,李白是拒绝的。 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 两相比较下,涕泗流的兔子实在谈不上一个美字。 古语言,有美一人,清扬婉兮,而他这里却是,有丑一兔,蓬头垢面。 此时此刻,李白依旧想不明白昨晚为何会把明月二字赠与她。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一轮明月。 在极致的自由和潇洒中追寻一种极致的美好。 李白是个浪漫的人,喜欢不含杂质的美好。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又疑瑶台镜,飞在白云端。 自幼时至现在,他都在追月,是光明,是高洁,也是自由。 安乔就这样傻傻的看着李白,任由眼泪哗啦啦的留着,甚至还吐出了几个泡泡。 有时候,一眼万年是真的存在的。 倒不是说安乔把李白的俊逸潇洒,高大挺拔的身姿记在心头。 而是光风霁月的李白小哥哥把现在邋里邋遢,流着眼泪,吐着泡泡,饿着肚子咕咕叫的安乔记在了心里。 李白从不觉得,这个世上还会有如此狼狈之物。 安乔则是在以后的无数个日子里懊恼,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可为什么她最邋遢,最狼狈的模样都被李白小哥哥看在了眼里。 并且,十分不幸的记在了心中。 在安乔不知道的时候,她又多了一个小名,泡泡。 没错,就是为了纪念她是一只会吐泡泡,且还吐的十分欢实的兔子。 鬼知道才气十足,斗酒百篇的诗仙为什么起名字会如此俗气,如此写……实。 所以,安乔总觉得,在她面前的李白多了几分烟火气,说不好听点儿就是俗气。 嗯,就是俗气。 虽然这只是安乔一个人的想法…… 在所有人眼里,青莲剑仙依旧潇洒自由,不拘一格。 安乔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突兀,李白看着漆黑一片的山谷突然有些碍眼。 剑尖轻指,刷刷几下,一个空旷的地带被隔离出来,篝火晕红了一方空间,散发着浅浅的金光。 淡淡的火光,足以驱散安乔心头的惶恐和不安。 其实,安乔没有察觉的是,比篝火更让她安心的是身旁一身白衣的李白。 篝火之上,一条喷香四溢的烤鱼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吃吧。” 山一程,水一程,风一更,雪一更,兴之所起,心之所至,无所求,无所怨的李白罕见的动了下恻隐之下。 安乔傻愣愣的看着李白,再一次确认李白小哥哥确实要比烤鱼美味。 可是一想到纯情的李白小哥哥被自己的彪悍一吻吓跑,安乔就蔫了。 人生地不熟,抱大腿最重要。 王者荣耀的世界,李白小哥哥身为青莲剑仙,大唐的第一高手,这个大腿应该是很粗的。 也不知道李白小哥哥的身材怎么样…… 吃着烤鱼的安乔,在性命无忧的情况下又开始浮想联翩了。 而坐在篝火另一边的李白被这种眼神看的尴尬,看来太通人性的宠物也不太好。 李白很是好奇,庄周每日是如何与那只传说中的鲲相处的,还是说真的化成蝴蝶飞走了。 巴掌大的小白兔,吃了整整一条鱼,这胃口着实好。 ……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李白在这个山谷再呆了数日,见过了日出,欣赏过晚霞,尝遍了美食,终于觉得兴趣淡了几分。 安乔身上的伤口已经大好,李白揪着她长长的耳朵,扔在河水里洗澡。 天知道他对这只脏脏的兔子已经忍受了多久。 不知道泡了多久,安乔都觉得自己全身冰凉,四肢僵硬的时候,终于被李白捞了上来。 这一辈子,她都不想下河。 凉风吹过,本以为自己冻僵的安乔打了个寒颤,好冷啊。 安乔上下牙齿不停的碰撞,整个兔子身抖成了一个筛子。 一阵温热的力量包裹着全身,湿漉漉的毛发不一会儿就干了,简直要比电吹风还要管用。 这就是传说中神奇的内力吗? 安乔觉得自己很亏,莫名奇妙成为一只兔子也就算了,还是一只没有任何记忆的兔子。 就好似她来之前,记忆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画面。 安乔下意识的抖了抖毛,松松软软,像雪球,似云朵。 还是这样舒服,哪个姑娘不爱干净呢? 以前看着脏兮兮的自己,安乔都不忍往河边站,还真是难为了玉树临风,光风霁月的李白小哥哥。 “夜月丝千缕,秋风雪一团。” 第七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六) “倒是没想到洗漱一新竟然大变样子。” 李白轻轻的碰了碰安乔柔软的毛发,眼睛微眯,带着不易察觉的笑容。 嗯,触感还不错。 这是养了安乔几日一来,李白第一次觉得那晚醉的还不算太厉害。 只是这里山太高了,树太密了,挡住了太阳,遮住了月光,也使得他的明月眼中再无明月。 因着这个原因,李白突然有些倦了这个地方。 确实清幽雅致,适合练剑适合饮酒适合白日做梦,不过这里没有明月。 安乔的身子僵了僵,被男神又抱又摸是什么感觉呢? 如果李白小哥哥知道她其实是个人,还会这样亲近她吗? 想到李白那个纯情的小模样,安乔就微不可查的撇了撇嘴,不用想,李白小哥哥一定会落荒而逃。 这样一想,安乔突然觉得大乔小姐姐还是蛮靠谱的。 “明月,不如我们离开这里可好?” 我们? 这是李白第一次把他和安乔当成一个团体,我们。 安乔摇头,在这里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微风不燥,阳光不热,一路繁花,还能时不时,吃吃李白小哥哥的豆腐,逗逗纯情可爱的李白小哥哥,为什么要离开呢? 最最重要的是,这里深山老林,只有他们二人,那她就不怕李白小哥哥被抢走。 虽然她不知大乔口中那个随机任务是什么,但总归与李白脱不了干系。 人越多,就越危险。 对于安乔的激烈反对,李白视若无睹,名字都收他起的,自然要听话一点儿。 你看,庄周的那条大鱼就很听话。 明月这么爱吃鱼肉,也不知庄周的那条大鱼味道怎么样?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 一个秘制,一个麻辣,来瓶雪花,带你勇闯天涯。 若是安乔知道李白在打那条大鱼的主意,定然会把后世这句传遍了大街小巷的文章说给李白听。 不过,就算是安乔口不能言,以李白的才情定可以想出更加洒脱的诗句。 若乃足萦虹蜺,目耀日月。连轩沓拖,挥霍翕忽。喷气则六合生云,洒毛则千里飞雪。 想要捉了那条大鱼,可不太容易。 说起来,李白肖想庄周的那条鱼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不过以前绝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鲲鹏一直都是壮志凌云,气吞山河,狂傲自在的,所以他想亲眼看看。 什么时候开始,一想到庄周的那条鱼第一个想法却是吃了呢? 李白微微愣神,然后嘴角溢出一缕微笑,笑着的李白更是多了几分肆意。 “我想出去看看明月,多日不见,不知月是否还是那月。” 李白含着淡淡笑意的声音灌入安乔的耳朵中,狂傲不羁中多了几分酥软和慵懒,让她的心苏苏麻麻的,就好似被电击一般。 不过,被蛊惑的安乔还是下意识的翻了个白眼,月当然还是那个月,大小多少不同罢了。 嗯,她这个人只能欣赏的来简单粗暴的美。 想要看月,把树叶枝蔓劈开一个缝隙就是,有必要兴师动众再离开吗? 安乔是绝对不会承认,她的犹豫和退缩,是对未知的环境下意识的恐慌。 于是安乔伸出自己的爪子,指了指茂密的树林,指了指被遮挡的天…… 偏偏李白懂了安乔的意思,只是要让他劈开这遮天蔽日的枝叶吗?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侠客行是诗亦是剑招,普普通通的攻击,却又强大的破坏力。 安乔眨眼,听着李白吟诵着侠客行,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繁密的枝叶刷刷的落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 吟诗的李白是矜傲的,执剑的李白是不羁的,喝酒的李白是狂妄的…… 那么,既吟诗,有喝酒舞剑的李白是什么样子呢? 安乔只知道,直到最后一片树叶盖住她的身躯,她的眼睛都不曾离开过李白。 这仅仅是侠客行啊,若是李白使出了将进酒,神来之笔,青莲剑歌,又是何等的煊赫耀眼。 安乔想说,这是个自带特效的男人。 或许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仅仅是说说而已,青莲剑仙李白真的有这个能力。 李白洒脱,不寄托于高堂的庄严,不艳羡那官场的利禄,站在大唐的江山上,站在诗人的位置上,站在剑仙的名声下,任清风涤荡心胸,随月辉起舞弄影。 他舍弃了钟鼓馔玉,成就了真正傲然独立的自我。 一诗一酒半仙人,一吞一吐伴盛唐。大唐的江山史册上因为有了李白二字,多了几分厚重、灵动的神气。 世间只此一人,能与一个盛唐平分秋色。 被埋在厚重树叶下的安乔,听着头顶因为舞剑带起的风声,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句在武侠小说中最常出现的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李白的剑很快,在王者峡谷中,快的只能让人看到残影,至于他的人谁都不知道。 风声停止了,吟诗的声音停止了,周围好像一切又重归寂静。 只是,温度慢慢暖了,黑暗逐渐散了。 安乔就算是被埋在厚厚的树叶下也知道,李白真的一人一剑让这片原始的森林峡谷见到太阳,星光,还有明月。 “明月?”李白的声音中有微微的喘息,极淡,微不可查。 安乔轻声的哼叫着,下一秒就被冰凉的长剑挑了起来。 安乔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不是都抱抱了吗?为什么又沦落到了被一把长剑举高高。 她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是她不敢动,生怕长剑不小心要了她的小命。 刀枪无眼,必然是有道理的。 刚刚洗白白的她,现在身上都是灰尘和枯枝,灰扑扑的,就好似变了个样子。 当李白收起了长剑,然后用手指提溜着她的耳朵时,安乔才松了一口气。 “明月,看了今晚的月亮我们就动身离开。”李白真是嫌弃死了安乔这副小怂样。 第八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七) (七) 可是,谁让她叫明月,然后又强吻了他呢? “……”安乔无语,您老人家刷刷刷的把树叶都割下来,就只看一天。 你这样做对得起这漫山遍野化作春泥的枝叶吗? “明月,你那样的眼神会让我想拔了毛做烤兔子的,你也知道在下烧烤技术不错,想来味道会极其鲜美的。” “正好可以换换口味。” 李白的嘴角带着不羁的笑意,眼睛深处却是察觉不了的戏谑。 无趣的时候逗逗小兔子,怎么也算的上是一种调剂了。 闻言,安乔立马低眉顺眼,柔软可爱,温顺的不像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哼,她这叫战略。 李白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大,最终化为了爽朗的大笑,惊散了一树鸟儿。 安乔在心中吐槽,有那么好笑吗? 其实,对于李白,安乔还是十分有好感的,虽然时不时会吓吓她,但是这段时间对她真的很好。 安乔有一种在李白身边,那么她就一定会安全的感觉。 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但却异常强烈。 因此,这也就愈发的坚定了安乔要死死抱住李白大腿的想法。 在安乔心里,所有比大乔小姐姐靠谱的人,都是好人。 好歹咱们名字里都带了个乔,你这样坑我真的好吗? 归根到底是她心智不坚,美色误人啊。 这是安乔心底最深切的想法。 夕阳西下,山谷中的天暗的格外早,但月亮出来的格外迟,明月皎皎,星光璀璨。 许是几日都没有见到这样的夜空,所以安乔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而李白更是觉得今晚的月亮格外明亮,虽不够圆,但足够皎洁。 闲窥石镜清我心,绿萝开处悬明月。 李白一口酒,一句诗,出口成章。 安乔在心中佩服不已的时候又想到了当初上学时的苦楚,李白杜甫,苏轼王安石,上学时候多少人背诵的噩梦。 没了他们,背诵绝对少一半。 李白小哥哥,为了后世天下苍生,莘莘学子的身心健康,您还是庸俗一些吧,出口成章诗百篇的事情一两次就够了。 李白今日的心情格外好,仰头躺在松软的草地上,专注的看着月光,当然也会时不时的逗逗安乔。 这个时候,李白渐渐有了一种认知。 月光普照万物,但他的明月眼中只有他一人。 明月不再是镜花水月,天上楼阁,而是实实在在呆在他身边,有温度有生气的她。 李白抱着安乔,一会儿把安乔的眼睛对着月亮,一会儿对着他,有月有他,千杯不倒的李白笑的像个孩子。 安乔怔了怔,她见过才华横溢的他,见过狂放不羁的他,也见过剑法超神的他,但是就是从未见过这样笑容干净的李白了。 不由的,安乔就有些看痴了。 李白栗色的头发此刻略微凌乱,看起来颇为孩子气。 李白手一松,安乔吧嗒一声正好掉在了李白的怀中,硬硬的胸膛,撞得她鼻子发疼,眼睛里因为疼痛,生理性的出现了几抹泪花。 龇牙咧嘴,配上泪眼婆娑,有趣极了,明月失色,天地间唯她。 安乔渐渐发现了李白的恶趣味,仿佛她越惨,李白就越开心。 别自己的兴奋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样真的好吗? 一夜漫长,寂静无声,唯有微微火光与天上明月交相辉映,温暖一方空间。 安乔醒来后已经在一叶扁舟上了,对小舟,安乔是有心理阴影的,差点儿丧命的地方能不害怕吗? 不过,让安乔更恐惧的是外面的世界。 “你怕什么,在下再不济亦是可以护你周全的。”李白从来没见过这么怂的小东西,还真是让他苦笑不得。 安乔的眼里闪过一丝亮光,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青莲剑仙会不济吗?当然不会。 安乔为自己紧紧的抱住了一条镶金的粗大腿暗自开心。 小舟随风飘流,根本没有方向而言,李白恍如未见,任由小舟自行飘荡。 …… 离开与世隔绝的深山,安乔才真正体会到李白青莲剑仙,大唐第一高手的威名有多盛。 一路上,有人之处,皆有李白的传说。 无数人千里迢迢来寻李白,为求一败。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能够胜过青莲剑仙李白,他们所求的不过就是李白为失败者独一无二所吟的诗罢了。 李白的剑很快,李白的诗也大气磅礴,天马行空,价值千金。 不,应该说,李白的诗是无价的。 世俗金银对于李白来说,是种亵渎。 李白是浪子,没有人能够让他停下脚步,他天生是属于天下属于山川湖泊的,他是自由的。 跟在李白身边,安乔见识了大江南北的风土人情,欣赏了整片王者大陆的鬼斧神工,也亲眼见证了他大唐第一高手的威名。 女帝的旨意一次次到来,很可惜一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便推辞了。 嗜酒如命、放浪不羁。 而安乔也随着李白渐渐被更多的人所知晓,毕竟以往的李白只有一把剑,一个大葫芦,如今却多了一只软萌的小白兔。 一个潇洒如风的人怀中常年窝着一只可爱娇小的兔子,视觉上的反差不可谓不大。 对于安乔窝在怀里李白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谁让他养了一只女流氓呢。 不给抱抱,就给亲亲。 自觉这兔子亲了自己,就只能是自己的,所以李白黑着脸允许了安乔窝在了自己怀中,以此为家。 久而久之,李白也习惯了。 一个肉乎乎,软绵绵的小身子让他感觉生命都多了几分温暖。 他的家是天下山川,而安乔的家就是李白。 李白在哪儿,安乔的家就在哪儿。 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乔小姐姐终于再次露面了。 安乔以为大乔会开启传送技能把她带走的,可是事实证明她实在想太多。 “安乔,你就准备一直做一只兔子吗?”大乔空灵的声音中多了几分隐隐的笑意,让人听不太真切。 安乔翻了个白眼,不是来送她回家的,她拒绝回答。 难道不做兔子,还能做一只狗吗? 第九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八) (八) “安乔,你是可以化形的。” 大乔的声音犹如平地一声雷炸响在安乔耳边,化形啊,这个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本以为是混吃等死的米虫人兽恋,没想到现在才知道是荡气回肠的人妖恋。 “大乔,人妖殊途,这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乔板着一张脸,一本正经的在脑海中跟大乔沟通的。 安乔这副模样像极了当年非要拆散白娘子与许仙的法海。 “安乔,现在你是妖。”大乔巧笑嫣兮,美眸中调侃的意味让安乔微微红了脸。 咳咳…… 安乔轻咳一声,让脸上的绯红退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她是堂堂大总攻,可不是纯情的李白小哥哥。 “大乔小姐姐,咱们商量件事情好不好,好不好吗?……”安乔捏着嗓子,嗲嗲的说道,简直都要把自己恶心到了。 “不好。”大乔摸着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嫌恶的看了安乔一眼。 不适合装可爱,就千万不要自掘坟墓。 “……”被大乔嫌弃,安乔心中总有一种复杂的情绪。 当初玩王者荣耀的时候,每次选大乔都要被鄙视一番,最后再秀翻全场,嗯那叫逆袭。 但是现在被大乔本人鄙视是种什么感觉。 哼哼哼,本姑娘以后再也不要玩大乔了,前提是她能回去。 不过,看样子大乔小姐姐是不会让她这么轻松回去的,也罢既来之则安之,她是个随遇而安,适应水土的人。 安乔绝对不会承认她是有些舍不得李白了。 有句话说的很好,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痴于肉体,迷于声音,醉于深情。 李白有颜有声有才华,朝夕相处人品也不错,舍不得这样一个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更不要说当初玩王者荣耀时,安乔就是李白的忠实粉丝了。 不对,安乔是个颜控,每一个长相可圈可点的英雄,安乔都是迷妹。 “怎么化?”安乔其实有千张面孔,卖的了萌耍的了帅,也是个性情如风之人。 “接收记忆啊。” 大乔话音落下,身影消失,安乔的脑海中平白无故的多出了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 嗯,那是属于小白兔的。 作为一只出生没多久,巴掌大的小兔子你能指望她有多少记忆,嗯,安乔反正是什么都没有看懂。 除了得到了化形的诀窍,连家住哪里都没有看到,隐约是有个庞大的家族。 呵呵哒,这这也叫记忆吗? 果然大乔小姐姐是越来越不靠谱了。 如果能够像某宝购物一样给差评该多好。 接收了记忆后,安乔就一反常态的安静了下来,不再对着李白的盛世美颜发呆,也不再对着美食留口水。 简单描述一下就是从一个逗逼进化成了一个高冷女神。 这样的安乔让李白很不适应,他软萌的明月哪里去了。 不过,不会说话的安乔给不了李白答案。 潇洒如风,坦然骄傲的李白不淡定了,再怎么说也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明月啊。 不过,面对李白层出不穷的笑话,安乔只是淡淡的翻个白眼。 本姑娘要化形,要做人,这么高大上的理想怎么能够被美色和美食所迷惑。 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安乔一门心思卯足了劲儿想要化形,她实在是受够了作为一只小白兔每天哼哼唧唧的模样。 于是,日复一日突然化形的安乔吓到了纯情的李白小哥哥。 骑马吟诗走四方,山高水长不回头的李白小哥哥发现自己怀里的小白兔竟然化成了一个美人儿。 嗯,一个毋庸置疑的美人。 潋滟多情的桃花眼,眼角微微上挑,说不出的风韵和诱惑。 小巧玲珑的身躯包裹在雪白的长衫下,可爱清雅。 一双娇小白皙的玉足裸露在外,红色的线绳上过着几颗银色的铃铛,微风拂过,清脆悦耳,好似动听的笑声。 纯白无害的长相配上那双桃花眼,多了几分浑然天成的风流和妩媚。 本是窝在李白怀中的,这样一化形就横躺在了李白的臂弯间,曲线明显。 “砰……”响亮的落地声。 李白小哥哥的第一想法就是松手,然后把怀里的美人儿推下马。 他也确实这样做了,虽说松手后就后悔了。 安乔揉着自己被摔的四分五裂的小屁屁,幽怨的看着李白。 她化形不开心也就算了,把她推下马这么狠心的事情是怎么做出来的。 只是桃花眼把幽怨表达的温柔缱绻,一汪春水,眉目含情。 桃花眼四周略带粉晕,眼型似若桃花,水汪汪的,笑起来则像月牙一样下弯,给人一种似醉非醉的朦胧感。 不得不承认,桃花眼有一种勾魂摄魄的魅力。 迟钝的李白小哥哥非但没有接收到安乔的不满和幽怨,反而在眼神的注视下红了脸,耳朵,脖子。 没错,李白小哥哥害羞了。 安乔叹了一口气,自己站了起来,双腿直立行走还真是有些不适应呢。 所以,安乔还没站稳,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呵呵哒,这下子安乔真的想骂人了。 一个纯种的人类连路都不会走,说出去会笑死人的好吗? 或许是这次安乔摔的太惨了些,扬起的灰尘快要把人盖住了。 李白小哥哥终于良心发现,翻身下马,向安乔伸出了手。 尘土飞扬中,安乔无比的想把这一幕想象成英雄救美,很可惜现实不允许。 灰尘呛的她不停的咳嗽,眼泪鼻涕呼啦啦的流着,还喷了李白小哥哥一手的口水。 原谅她,这样说场景真的让她联想不打开英雄救美这个词。 李白是英雄没错,至于美,安乔只看到了一个邋遢鬼。 搭着李白的手,安乔终于站直,走平稳了。 看着一旁小心翼翼的李白,安乔真想大呼一声“小李子,给哀家侍寝。” 化形为人的感觉真棒,就算是夹杂着尘土的空气闻起来都是那么新鲜甜美。 最终还是李白看不过安乔那猥琐龌龊的模样,就近找了条小河,一脚把安乔踹下了河。 毫不拖泥带水,就是那么干脆。 没错,就是一脚踹了下去。 第十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九) (九) 先是被呛了一嘴灰尘,然后现在又被灌了一嘴河水,安乔觉得人生黯淡,生无可恋。 别人都是怜香惜玉,到了她这里就是拳脚相向,连轻拿轻放的待遇都没有。 好像连个贵重的物件都比不上,哼。 当初作为兔子就被粗鲁的扔下了河,现在化为人形待遇更加不好,变成了踹。 李白小哥哥,难道你的良心一点儿都不会痛吗? 不对,难道是自己丑的惨觉人寰了吗?所以李白才会这么粗鲁吗? 一想到这种可能,安乔不淡定了。 身为一个颜狗,怎么能够容忍自己丑呢? 安乔停止了扑腾,等水面平静下来后,看着河水里的倒影,闪了闪神。 一双桃花眼似水含情,眼波像一汪春水雾气昭昭,笑起来很勾人,不笑时,又似含烟泣露。 黛眉轻扫,远山暮景,皮肤白皙,端端是个勾人的小美人儿。 安乔觉得自己身为一个女人都要被那双眼睛迷住了,李白竟然能狠心把她踹下河。 不是瞎,就是不行。 或许李白小哥哥是真的不行呢…… 安乔笑的猥琐,真真是白瞎了那一副好容貌。 在岸边的李白打了个喷嚏,这是谁又念叨他了…… 安乔知道以李白小哥哥的纯情模样定然是不会做错偷看她洗澡的事情的,所以她放心大胆的舒舒服服洗白白了。 可是,谁来告诉她穿什么? 明明是一只妖,都化成人形了连个小术法都没有,世界上哪有她这么悲催的人。 刚开始在水里是舒服的,时间一长腿都开始抽筋了,冷的安乔直打哆嗦,一张白皙的小脸登时成了铁青色。 “李白……”安乔牙齿上下打架,声音本来就是甜软娇媚型的,如今更是不自觉的多了几分楚楚可怜。 简简单单的一声呼唤,酥软人心,甜如浸蜜,就好似情人间的撒娇和呢喃。 背对着安乔的李白身子僵了僵,一种陌生的情绪席卷了全身。 就好似那宜嗔宜喜的李白二字打开了一扇陌生的大门,诱惑着他一步一步向前。 见李白没有动作,安乔不禁有些气恼。 “李白,李白,本姑娘要冻死了,给我衣服穿。”本是懊恼愤怒的声音,但却因为特殊的声线和腔调听起来像是在撒娇。 不过,这下李白当真是听清楚了。 衣服当然有,至于能不能穿就不得而知了。 李白转身,袅袅水汽中安乔披散着头发,许是因为不耐,面颊上多了几抹红晕。 世人皆知女人如水,那女子真正碰上水之后又该是何等的美景。 追过风,逐过雨,看过花开,见过叶落的李白有些别扭。 只见他匆匆把自己未穿的崭新衣服整齐的放在岸边,然后又不知所措的转过身去。 看着这样的李白,安乔觉得不逗逗他有点对不起自己。 天知道安乔这样的恶趣味是如何养成的。 安乔换上干净的衣服,头发散着水汽,蹑手蹑脚的朝着李白走去。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宽大不合身的长袍让安乔还没走几步就绊倒了自己,还是李白感觉到背后的风声转过了身。 温香扑鼻,软玉在怀或许就是李白此刻最直观的体会。 云里雾里,千杯不醉的李白此刻好像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因为惯性和闪身,李白非但没有抱住安乔,反而被她压在了身下。 女上男下的姿势,还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安乔滴落着水滴的头发打湿了李白的胸前的衣襟,冰凉的触感让李白回神。 红霞布满面颊,耳尖,脖子…… 所有能够露出来的地方都是红红的,仿佛被火烧一般。 本来还有些气恼的安乔,看着李白秀色可餐的娇羞模样,眼睛都直了。 天啊,李白小哥哥这么纯情该如何是好? 安乔觉得自己任重道远,路漫漫其修远兮,调教李白小哥哥是个漫长的过程。 不过,这也只是安乔一个人的想当然罢了。 不要忘记,李白是个天才。 天才呢,最是擅长举一反三,无师自通。 安乔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态度,往上蹭了蹭,然后娇艳的红唇印在了李白的面颊上。 她能说,其实她是想吻嘴唇的吗?但是她生怕李白小哥哥恼羞成怒,又把她丢下了。 有贼心没贼胆的日子,着实有些揪心啊。 柔软的触感,天然的香气,让李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 湿漉漉的头发交缠在李白的面颊上,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不动声色的李白,最是让安乔紧张。 于是胆小又惜命的安乔从李白身上爬了起来,然后小媳妇儿模样的站在了一旁。 李白叹了口气,他究竟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捡到一只兔子就算了,兔子还能化成人? 他是不是该找个时间问问庄周,他的大鱼是不是也是这么事多还爱吃豆腐。 “李白,你亲了我,是不是就该对我负责?” “人们常说,男女授受不亲,我们抱也抱了,亲了亲了,你必须对我负责。” 安乔深谙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道理,然后恬不知耻想开始恶人先告状。 李白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但是面上却是眉头紧皱,甚至手中的剑都开始轰鸣作响。 ~(>_<)~ “呜呜呜,李白小哥哥好可怕。”安乔哭丧着一张脸,生怕李白忍无可忍一剑解决了她。 “可是我怎么记得是某些人强扑了在下呢?”李白把玩着手中的剑,语气随意洒脱,甚至面上的红晕还没有落下。 强扑? 听到这个词,安乔差点儿一口老血吐出来,哪里是强扑了? “明明是你抱住了我,然后我才摔倒,然后才不小心亲了你,归根结底都是你的锅。” 安乔颠倒黑白这一招用的甚是娴熟,明明是李白救了她,如今却被反咬一口成了耍流氓。 李白挑眉,肆意的笑了起来,真没想到他的明月倒是伶牙俐齿啊。 在李白的笑声中,安乔越来越心虚,直至一点儿底气都没有。 好吧,从始至终都是她在吃李白小哥哥的豆腐,她有罪,她认错。 第十一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 (十) 安乔一闭眼,一咬牙,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李白,是我亲了你,你放心,我是不会始乱终弃的,一定会为你负责的。” 负责?这个字不错。 李白看着安乔滴水的头发觉得分外碍眼,嗯,替她擦头发不是担心她受凉,而是怕她脏了自己的衣服。 (啧啧啧,李白小哥哥你这么傲娇是会打脸的知道吗?) 本来心惊胆战的安乔感受到头发上传来的温热,有些傻眼。 李白小哥哥这是该走邻家小哥哥的路线了吗?看起来感觉还不错啊。 他这是魔怔了吗?李白出神的望着手中的柔软青丝,怎么想都不是自己会做的事情。 不论心中想些什么,李白手上的动作都没有停。 静静的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溪水涓涓流淌,微风徐徐吹拂,凭空的多出了几分旖旎和缱绻。 暧昧的气氛总是用来打破的,否则鬼知道会酝酿成什么模样。 “阿嚏”安乔打了个喷嚏然后吸了吸鼻子,不要告诉她洗了个冷水澡她就感冒了? 她可是堂堂的妖啊,这么弱不禁风真的好吗? 作为一只能化形的妖不是应该大杀四方,扬名立万吗? 说实话,安乔自从知道自己是一只能化形的妖之后就在做一个美梦,那就是把李白打趴下,霸王硬上钩。 哼╭(╯^╰)╮ 可是,现实总会狠狠的给安乔一巴掌,顺带再泼一盆盐水。 手无缚鸡之力也就算了,竟然还这么弱。 哎,这得猴年马月才能拿下李白小哥哥啊,漫漫征途,前途无亮啊。 “安乔,你负责貌美如花就好,至于大杀四方,扬名天下,李白已经替你做了。” 大乔的突然出现,让安乔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神出鬼没,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不过,大乔说的是事实,青莲剑仙李白的美名,世人皆知。 李白倒是没有多想,只以为安乔是冷了。 “……” “明月……” 不知为何,对着化为人形的小白兔,李白突然对明月两个字有些羞涩。 明月,明月,安乔除了一开始有些受宠若惊外,更多的是嫌弃。 好俗的名字啊,安乔不止一次吐槽道。 哎,谁让李白小哥哥就独爱明月呢。 “说。”安乔本是想表现一下高冷,但是那含糖量极高的声音让她有些不伦不类,无论说什么都像是在撒娇。 “过了这片树林,有座小城,可以找一间客栈住下。” 李白看着一匹骏马有些犹豫,抱着一只兔子和抱着一个人完全是两个概念好吗? “李白,你可不能把我丢下。”十分有眼色的安乔紧紧的抱着李白的手臂不撒手,一双桃花眼一眨一眨,不停的在放电。 李白必须承认,安乔很美,但是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锦上添花,精华所在。 “你如果把我丢下,我就,我就,我就哭……” 这荒郊野外的,怎么能把她这么一个弱女子留下呢,装可怜什么的,一定时候是可以救命的。 “哇哇哇……”安乔不顾形象的扯开嗓子大哭,至于眼泪或许是被风吹散了,被阳光蒸发了,反正李白是没看到。 李白一阵儿头疼,这么浮夸的演技他还必须假装相信,实在是难为他了。 “上马。”李白吹了一声口哨,在一旁吃着草的白马就跑了过来。 安乔作为一个初次骑马的人士,不负众望的摔了下来,摔在了李白的怀里。 她发誓,她绝对不是故意的。 不过,必须承认,还是李白小哥哥的怀抱舒服啊。 “你不上来吗?”安乔看着牵着马的李白,下意识开口问道。 “不了,我牵马。” 牵马?这样都行? 安乔看着李白故作镇定的侧颜,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首歌“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噗嗤,笑喷了有没有,把李白当成猪八戒也只有安乔这么一个活宝了。 “你笑什么?”对于安乔的笑点,李白不明所以,只觉得自己的明月傻了。 安乔笑而不语,装了一把矜持。 …… “李白,白白,小白白,咱们什么时候能进城啊。”安乔毫无形象的趴在马背上,有气无力的问道。 在马上颠簸了这么久,她都快要吐了。 李白不是说就是一小片树林吗?一小片你能走一个时辰? 她数学不好,千万别骗她。 “快了……” “白白,我饿了……” “白白,我要吐了……” 安乔就像是个话唠一般,说个不停。 “李白,你给我上来。”忍无可忍的安乔伸出手揪住了李白的耳朵,怒吼道。 安乔的话音才落下,李白就翻身上了马,把安乔搂在了怀里。 动作一气呵成,就好似在心里演练了无数遍。 安乔自己都是一愣一愣的,“李白,你是不是早就在等着我让你上马了?” 李白颜色不改,一本正经“明明是你再三要求在下,在下才勉为其难上来的。” “李白,你抱我了,这可是你主动的,你不能不认账。” 安乔就像是个狗皮膏药一般,粘上李白就不撒手。 “没有,在下这是怕你掉下去。” 听到李白的话,安乔真想开口骂人了,李白大大,注孤生。 安乔冷哼一声,怄气的不再说话。 李白弯了弯眉眼,还是白白比较好听一点儿啊。 亲昵的称呼,让李白有种想为一个人停下流浪脚步的想法。 虽然只是一瞬间,但也足够让李白的心微微悸动。 骑马自然是要比牵马走着快,之前还仿佛看不到尽头的树林,眨眼的功夫便被抛在了脑后。 小城并不繁华,城门有些破旧,人影稀少,就连守城的士兵都是懒洋洋的。 “白白,咱们为什么不去长安呢?” 安乔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不生气的时候,她就会唤李白一声白白。 “你想去长安?” 李白鲜衣怒马,策马扬鞭进入了小城内,至于城门上那两个字,安乔这个文盲不认识。 “都说长安是第一大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第一女帝武则天,还有京城治安官狄仁杰……” 安乔掰着指头如数家珍一般点着长安的名人,风景。 第十二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一) (十一) 李白的瞳孔里闪过一道暗芒,安乔对长安城的熟悉让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很多亲自去过长安城的人,知道的都不一定有她多。 “你对长安很熟?”对于长安,李白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只能说他在那里有挫败。 他出生在西域,剑试天下,青莲剑仙,荣耀归来。 可是那时才发现故乡已不是故乡,西域的繁华城池被唐军铁骑攻破,不复存在。 他为讨一个说法,一人一剑只身闯入长安。 那一夜,长安风云变色,大明宫也在剑仙之剑下黯然无光。 可是,他依旧败了。 在他最巅峰的时候,他败了,除了剑之外,他有了酒。 从那之后,他再也未入过长安,或许是时机未到吧。 安乔讪讪的笑了笑,果然一嘚瑟就露馅儿。 对于安乔的掩饰和不自然,李白看在眼里。 但他从来不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强人所难并不是他的习惯。 顺其自然吧,终有一天她会说,他会听。 也幸亏安乔第一个碰到的人是洒脱如风,狂放不羁的李白,否则无论是碰到韩信亦或者是刘邦都不会这么轻飘飘的被揭过。 “想去长安啊,先把你这副小身板给养好吧,一个冷水澡就成了这副德行。” 李白随口说道,他保证他这不是在嘲笑。 “这里与长安相隔数千里,一路上风餐露宿,山一程,水一程的,在下真怕你倒在半路。” 安乔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她绝对不是在垂涎青莲剑仙的剑法。 “白白,小白白,李白……” 安乔变着花样的把李白叫了一遍,本就软糯的声音这下更是酥软的让人硬不下心肠。 “说。” 李白不知道别人家的宠物是什么模样,但是像他这样的应该少有吧。 但是,不管怎样,有了明月,他总归是不再那么寂寞了。 所以,他愿意多纵容明月几分。 “教我剑法好不好,大家常说习武强身健体,你这么厉害,就做我师父好了。” 安乔明亮的眼神滴溜溜转着,扭头渴望的看着李白。 李白凝眉,剑法,他的剑法自成一脉,如何教他还真不知晓。 “明月,你不会是想提升的身份吧,主仆然后变为师徒?” 李白在脑海中想象了一下明月叫自己师父的模样,貌似还不错。 闻言,安乔翻了个白眼,主仆?这李白小哥哥还真是敢想。 “白白,你如果不教我的话,我就喊非礼了。”安乔搂紧了李白的手臂,无赖的说道。 “……”李白看着一脸理直气壮的安乔,有些无奈。 这座小城所小,但是集市上也就不少人,鲜衣怒马,娇俏的少女本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白白,你不会真的是想当渣男吧,抱也抱了,亲也亲了,就教我个剑法你就不肯了。” 安乔忿忿不平的说道,仿佛只要李白一开口说不,就坐实了渣男这个名号。 不得不说,安乔这是在恃宠而骄。 作为一只小白兔的时间里,安乔一步一步在试探着李白的底线,然后肆无忌惮的折腾着他。 于李白而言,他在意的东西很少,有剑有诗有酒,天下何其大,四海五洲皆可为家。 渣男?李白秒懂了这个词。 嗯,他不是渣男,再说了明月不是说要多他负责吗? 自己的所有物,教教剑法也无可厚非,太弱的话,说出去也丢人啊。 “在下说不教你了吗?”李白弯了弯嘴角,痞痞的样子,看起来坏坏的。 安乔高难度的转身,吧唧在李白脸上留下了一个唇印。 嗯,吃李白小哥哥的豆腐是她不遗余力做的事情。 “白白,你最好了。”撒娇卖萌乃是生存之道。 “你该叫师父。”李白拍了拍安乔的脑袋,对于安乔的亲近他已经渐渐有些习惯了。 一本正经的李白还是有几分师父模样的,不过他本就是潇洒不羁的。 一个人的本质,无论如何都很难改变。 “师父。” 安乔觉得自己拿到的剧本貌似又变了,这是要变师徒恋的倾向吗? “师父,我能不能提个小小小小的要求?”安乔伸出手小心翼翼的问道。 每次李白唤她明月,她就觉得有些出戏。 “嗯。”对于自己的第一个,也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徒弟,李白觉得还是应该和蔼一些。 “我可不可以改个名字?”安乔一边低声说着,一边观察着李白的神色。 “你不喜欢明月二字?”李白猛的勒住马,停了下来,就近走进一家客栈。 安乔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这样的李白小哥哥实在是太可怕了。 呜呜呜,她错了,一个名字而已。 明月多好,圆圆的既好看又好吃,她认了。 “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明月皎皎,仙子居住……” “原来你是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两个字啊,无需担心,在下说你是,那么你便是。” 听着李白小哥哥霸气十足的话,安乔咋舌,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青莲剑仙。 不过,正因为他是李白,所以他有这样说话的底气。 李白不需要任何凭侍就可以站在巅峰,俯视众生。 “在下觉得明月二字极为衬你。”李白故作镇定,面不改色的说道。 他不需要慌,这是实话,李白在心中偷偷的安慰自己。 这一刻,安乔突然对明月二字没有了抵触。 她清楚,在李白心底明月二字的特殊意义。 ……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向来一人一剑走天下,一酒一月赏美景的李白罕见的在这座边陲小城住了下来。 就好似他真的安下心来教导安乔的剑术。 青莲剑仙定居小城的消息不胫而走,随着传开的就是身边多了个钟灵毓秀的美人儿。 世人皆称,英雄难过美人关,就连不可一世的青莲剑仙都不能免俗。 李白听到只是淡淡一笑,不解释,不拒绝。 对于剑法安乔是一时兴起,所以难免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在李白的打击和刺激下,安乔终于打定主意好好学习剑法了。 可是她发现,在武学方面她好像真的没什么天赋。 第十三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二) (十二)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听到这句经典的台词,安乔心中真是五味杂陈,就好似打乱了调料瓶子一样。 “白白,我有你啊。” “天赋是你的,剑法是你的,但你是我的。” 跟李白相处的时间越久,安乔就越是喜欢逗李白。 她喜欢狂放不羁的他红了耳根的模样,也喜欢他故作镇定的模样。 仿佛他不需要睥睨天下,不需要笑傲众人,就这样普普通通的他也有无尽的魅力。 听到安乔近乎于一种表白的话,李白眼睛微微闪烁,说不出的愉悦。 内心深处的悸动和不安很是陌生,但却不讨厌。 你是我的,世间最动听的话。 “明月,在下记得是我捡到了你,按理说应该说你是我的。” 一个捡字,让安乔黑了脸,你以为本姑娘喜欢那样的出场方式啊。 “白白,罚你不准吃午饭。”安乔恨恨不平的抱着自己的剑走了出去。 剑要比李白的小巧精致的多,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是缩小版,剑柄的位置刻着龙飞凤舞的明月二字。 剑由李白亲手锻造打磨,字由李白亲手所提,可以说这是李白送给安乔的礼物。 一直以来,安乔也把这把剑当成了宝贝。 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在保证了锋利的前提下更加的小巧美观,也更加适合女子。 身后传来李白爽朗悦耳的笑声,犹如黄河之水泛起的浪花,也如春天里柳叶吹出的哨声。 李白这个人是不羁的,也是纯粹的,所以他的喜怒哀乐不会掩饰,一直都是最真实的他。 李白的笑声让安乔脚步微微顿了顿,甚至心脏在不受控制的跳动。 嗯,本姑娘是要做大总攻的人,怎么可以因为个笑声怯场呢。 “白白,你笑的再好看也没用,本姑娘不接受美人计,依旧不准吃午饭。” 踏出门槛前,安乔转身轻哼一声,说不出的娇俏可爱。 冷艳高贵实在不适合这副容颜,别说李白信不信,就说安乔自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会心软成一团。 自从某一天安乔在厨艺上露了一手后,李白就心安理得的对安乔委以一日三餐的重任。 掌握了厨房,就掌握了一家的话语权,安乔是这样认为的。 不是有一句至理名言吗?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嗯,她就是要把李白小哥哥紧紧抓在手中,放在心底。 看着安乔的身影消失,李白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愉悦。 是啊,天下不只有山川美景,还有他的明月。 如今看来,他的明月也可媲美秀丽风景。 不过,他的明月好像笨了一些,心随所至的剑法学了两年都是磕磕绊绊,他该说什么好呢。 也罢,天才有他一个就够了。 明月笨点也无所谓,她有他。 拿起葫芦,一口醇香的美酒顺着喉腔一点一点滑落,让李白生出了一种今夕是何夕的错觉。 世人皆称美人如玉,可是他为什么觉得他的明月如酒呢?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 清酒清亮透明,芳香宜人,口味纯正,绵柔爽口。 一如他的明月,纯白无害,带着娇俏的美感。 两年的时间,李白习惯了身边有安乔的存在,可以说他真真正正的安乔当成了我们。 刚开始安乔还会客气的唤李白一声师父,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称呼就成了白白了呢? 是他一次一次嘲讽她的天赋时,还是一次一次指点她的剑法时。 日久天长,两年的时间,她是他的明月,他是她的白白。 明月,白白赠你一世月明风清,快意安稳可好? 他从不曾想过在一座简陋的小城可以呆两年,七百多个日夜,再是秀美的景色也会看倦。 但是,每一天,明月都会带给他新奇的体验,再平淡无趣的风景也可以散发出夺目的魅力。 或许他的明月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也不一定呢。 醇馥幽郁的美酒,爽朗不羁的笑声,一下一下撞击着安乔的感官。 她爱酒却不饮酒,唯爱酒香罢了。 仿佛在那个万籁俱寂一片漆黑的山谷中,李白从天而降的那一刻,安乔就深深迷恋上了独属于李白的味道。 他的酒中仿佛都带着睥睨天下,形象仗义的狂傲和侠义。 安乔想喝,但却不敢喝,作为一个一杯倒的人,鬼知道喝醉后会发生什么呢。 虽说安乔口中说着不让李白吃午饭,但是午饭一好就屁颠屁颠的去喊李白。 大乔当初总结的没有错,安乔就是个心口不一,口是心非的人。 安乔脚腕上的银铃铛随着她的脚步一下一下的响着,李白嘴角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世间铃铛何止万颗,声音何止万响,风情何止万种,但是李白记入心底的只有这一个身影,这一种声音。 “怎么,这是又接受美人计了吗?”李白的一举一动都带着行云流水的洒脱和美感。 就算是朝夕相处两年,安乔都不能免疫。 “……” 试问自己打自己的脸是什么感觉。 不过,安乔的脸皮很厚,打就打两下的,不碍事。 身为大总攻,烈女怕缠郎,她就是要缠着李白。 “白白,我得提醒你一下,你这话貌似说反了。” “要说美人计也是本姑娘使美人计,你说呢白白。” 安乔猛的靠近李白,氤氲着香气和温热的呼吸,没有任何遮掩,安乔在光明正大的使美人计。 “白白,你有没有被迷倒呢?”潋滟的桃花眼一汪春水,眉目含情。 看着你的时候,目光专注,仿佛这个世界只有你一个人,你就是她的全世界。 不过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在这里,李白是她的衣食父母,她的全世界。 似是为了放电,安乔的眼睛一眨一眨,眼角弯弯,微微上挑,带着天然的风情和蛊惑。 李白忍住笑意,一本正经的把那张人比桃花艳的脸蛋移开,不动声色,坐怀不乱的问道“安乔,你的眼睛是抽筋了吗?” 第十四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三) (十三) 略带关切的声音,让李白的话多了几分可信度。 抽筋了…… 安乔听着李白不解风情的话,愣住了,这下不抽筋也变得抽筋了。 不停的抽搐,根本不受安乔的控制。 抽抽抽……安乔现在只想一个大嘴巴子抽李白脸上。 好不容易使一次美人计,你就说本姑娘眼睛抽筋,她那是放电好吗? 没文化,真可怕。 安乔想起李白这两年的坐怀不乱,冷静自持,又想起她刚化形时,李白狠心把她这个娇滴滴的美人踹下河,那个忽略了两年的想法汽又一次浮上心头。 李白小哥哥怕是真的不行…… 与其怀疑自己的魅力,不如怀疑李白小哥哥不行。 作为大总攻,安乔怎么能够怀疑自己呢。 安乔诡异的眼神让李白有些发冷,同情?怜悯? 这么多年李白从来没有接收过这样的视线,就像安乔所说李白是一道光,站在别人可望而不可即位置受人仰望。 青莲剑仙,大唐的第一高手,既是剑仙也是诗仙,这一重一重的光环加之在李白身上,恍如谪仙。 不,即便没有光环,李白依旧是李白。 “明月,你能告诉为师你在想什么吗?”李白刻意放低了声音,本就飘逸潇洒的声音对了几分低醇酥麻。 “白白,不,师父,你是不是不行?”安乔狠狠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让眼皮不再乱跳,悲天悯人的问道。 安乔觉得自己此刻浑身一定在blingbling发着光,嗯她是个善良的人。 如果李白小哥哥真的不行的话,她可以勉为其难的跟李白小哥哥做闺蜜啊。 亲近的关系也不一定是男女关系啊。 想想这两年来时不时撩拨李白小哥哥,安乔心中无端的有了愧疚。 “师父,以后徒儿一定好好孝敬您老人家。”安乔一把热泪,说的动情。 发乎情止乎礼,绝对不做不该做的事情。 而李白则是满头黑线,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他不行,不行…… 师父您老人家,他很老吗? 自家徒儿好不容易学会了尊师重道,可是师父这两个字怎么听起来这么刺耳呢? “师父……” 吧啦吧啦,安乔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一遍一遍纠正着这两年来慢慢模糊的师徒关系。 樱桃小嘴鲜艳欲滴,让人看了莫名有食欲,只是为什么难么聒噪呢? 李白隐晦的咽了口口水,潇洒不羁的面庞上多了几分魅色,人面桃花不仅仅是形容女子的。 李白长臂一揽,本就娇小玲珑的安乔就被李白搂在了怀中,蜻蜓点水,唇齿相依,呼吸缱绻,暧昧的纠缠在一起。 安乔登时愣在原地,忘记了呼吸,也忘记了回应,只是傻傻的睁着潋滟的眼睛,一动不动。 怎么有种做梦的感觉呢?还是说这就是在做梦。 安乔似是为了验证真伪一般,拿牙齿咬了咬李白的嘴唇,等她听到抽气的声音时,才安心。 原来,这不是做梦啊。 “笨蛋。”李白松开安乔轻轻的点了点她的额头,纵容的说道。 不知为何,安乔的脑袋里出现了欲盖弥彰四个字。 李白小哥哥平日里是多么纯情腼腆的人啊,这个时候为了他的名声竟然都主动吻她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鬼知道安乔的脑子是怎么转了这么多的,连李白故意做戏都能想到。 “师父,您放心徒儿是绝对不会往外说的,所以您也不必为难自己。” 安乔一脸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表情,简直时空快呕死了李白。 怎么平常就没有见安乔这么善解人意呢,他好不容易主动一次还被曲解了。 好气哦。 一口一个您,李白突然真的有了一种早生华发,暮年来临的感觉。 “明月徒儿,不知道你准备往外说什么?”李白喝了一口酒,压下心头的各种念头,眼睛微眯,整个人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 杀人灭口? 这是安乔唯一能够想到了理由,要知道就不这么嘴贱了。 “师父,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放过徒儿吧,徒儿以后一定对您不行的事情守口如瓶,除了你我绝对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安乔扑通一声坐在地上,抱着李白的大腿,声泪俱下的哭诉保证。 李白满头黑线,太阳穴位置跳个不停,他这是收了个什么徒弟。 他感觉自己心中的明月字字句句在透漏出一个信息“师父,您老了,您不行了……” 管她是真心不知还是欲拒还迎,李白都觉得自己该重振雄风,证明一下身为男子的尊严了。 李白起身弯下腰,捧起安乔的脸蛋,双唇贴上,不同于方才的蜻蜓点水,一触即退。 反而是狂风暴雨,多了几分急切和热烈。 李白的口腔中还带着美酒的醇香清冽,这是安乔最喜欢的香味。 安乔下意识回应着李白,想要更多,房间内的温度节节攀升,暧昧,火热…… 咚咚咚…… 安乔觉得自己的心不受控制一般一下一下激烈而又快速的跳动着。 陌生,惶恐,害怕,还是期盼,忐忑,种种的情绪交之在一起。 安乔觉得自己醉了,这一次仅仅闻到酒香便醉了。 “明月,可还是觉得在下不行?”李白松开安乔,一双白净但因为练剑而布满茧子的手摩挲着安乔鲜红欲滴的嘴唇。 李白的声音沙哑慵懒,迷人温柔,像是要融化整个冬天的积雪,带来万物苏醒。 不行二字被李白咬的很重,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淡淡的暧昧和缱绻。 安乔眼神躲闪,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让你说什么不行,非说李白小哥哥不行。 “您老人家光风霁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怎么会不行呢?” 安乔这个时候才发现两人的姿势是多么引人遐想,瘫坐地上,她整个人都在李白怀里。 双颊绯红,眼神迷离,心跳加快,这要说没发生什么都没人相信。 可是,天地良心,他们真的就只是亲了亲,什么都没做啊。 安乔尽可能的讨好着李白,各种能夸人的词她通通都用了一遍,但是只能是做无用功了。 第十五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四) (十四) 因为她的拍马屁从一开始就错了,您老人家? 李白松开自己的手指,笑的风华绝代,贴近安乔的耳朵,低沉又有磁性的问道“在下很老吗?” “……”觉得被使了美男计的安乔一脸懵逼,一个男子这么在意年龄,脸呢? “不老,不老,徒儿只是想说您德高望重,人人钦佩……” 李白看着安乔狗腿的模样心中失笑,但是面上确实不动声色。 “明月,方才你是怎么夸为师的,为师年纪大了有些记不清,要不你再说一次吧?” 李白慵懒的靠在椅背上,拿起酒壶就是一口,吞咽间又是一种迷人的魅力。 安乔眨眼,她刚才夸了什么? 她如果说刚才那都是信手拈来的根本没有过脑子,更不要说走心了,会不会被打? 安乔看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名剑,瞬间蔫了,青莲剑仙她还是不去招惹了。 朝夕相处两年,无数的人来挑战,都没有人能够试探出李白的底线和最后的实力。 唯恐有所遗漏,安乔只好按着顺序夸,万一有的蒙对了呢。 “面如冠玉、目如朗星、鼻若悬胆、唇若涂脂……”安乔绞尽脑汁把所有能够想到的溢美之词都说出来。 不过,李白的脸却越来越黑。 安乔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小心翼翼,什么时候李白小哥哥这么难伺候了,请把那个洒脱不羁的李白还给她。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安乔认命的机械般说道。 “人见人爱?” “在下在明月眼中真的有如此魅力吗?” 看着李白的脸上重新出现了笑容,也终于不再面色沉沉的看着她,安乔差点激动的热泪盈眶。 安乔忙不迭的点头,生怕李白小哥哥再出什么幺蛾子。 “那你呢?”李白的手慢条斯理又优雅至极的绕着安乔柔软乌黑的发丝,浅声问道。 “什么?”安乔的疑问脱口而出,等脑子转过来的时候才知道李白想要表达的意思。 不怪安乔反射弧长,只能说李白小哥哥平日里绝对是个不近女色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她这是被李白小哥哥套路了吗?如果是的话,安乔只想表示她这辈子走过最长的套路就是李白的套路。 原来套路别人表白可以用这招啊。 可是,被套路了心跳还这么快是什么鬼,安乔,你作为大总攻的威严何在? 作为大总攻怎么能够被步步紧逼呢,就算是紧逼她也应该是主动方啊。 嗯,能不能翻身农奴把歌唱就看这一朝了。 “师父,你这是承认喜欢徒儿了吗?”安乔清了清嗓子,从李白的怀里爬出来,往旁边微微挪了一小步,恶趣味的点明了师徒关系。 没有那么浓重的独属于李白的味道,安乔那颗小鹿乱撞的心终于可以稍稍平复一二,脑子也就可以转的快一些了。 李白故作疑惑,一本正经,声音清冽的问道“师徒?原来在下的明月喜欢这种调调啊。” 明明是污污的话,但是李白偏偏说的犹如高山雪莲,让人生不出半分亵渎之意。 这段位,安乔只能表示甘拜下风。 “师父说什么,徒儿听不懂。”安乔一脸无辜的装不懂,她还小。 “师父,你为什么问徒儿爱不爱你呢?”安乔言归正传,笑眯眯的说着,脸上的一片酡红看起来分外娇媚惹人爱。 “明月说在下人见人爱,在下不过就是随口一问罢了。” “明月,你呢?”李白不遗余力的套路的安乔,偏偏面上正经的不像话。 “……”安乔觉得自己绕不过李白。 不仅仅是脑子不够用,更重要的是脸皮没有李白厚。 “师父自然是人见人爱的,可是徒儿不是人啊。”安乔眨巴着桃花眼,一脸真诚。 “师父,您是不是忘了徒儿其实是一只兔子。” “师父,你刚刚耍流氓了哎。” “如果您不对徒儿负责的话就是渣男了,依徒儿看,做渣男也不错。” 安乔并不知道嘴唇红润,面色绯红,烟波流转的她具有怎样的魅力。 “在下自然是会负责的。”李白一反常态的没有狡辩,而是直接应了下来,就好像是早早在等这句话了。 果不其然正经不过三秒到李白又开始犯抽了。 “若是他日有人问起,在下是不是可以回一句逼不得已,被霸王硬上弓了呢?” 安乔满头黑线,这个问题重要吗? 本姑娘倒是想霸王硬上弓,但是奈何脸皮比不过,武力值更加比不过啊。 大总攻的威严现在十不存一了。 “嗯,这下可以说霸王硬上钩了。”安乔猛的扑向李白,胡乱的啃了他两口。 任人蹂躏的李白小哥哥,实在是可爱极了。 “乖,本姑娘去吃午饭了。”安乔志得意满的拍了拍李白的面庞,看着李白惊讶的眼神,嚣张的笑了起来。 “徒儿,不唤为师师父了吗?”李白邪魅的一笑,绣着红色花纹的白色长袍有些凌乱。 胸口微微敞开,潇洒不羁的他此刻奢靡,慵懒。 “……”安乔脚下踉跄,请不要提这个关系,否则她幼小的心灵会有罪恶感。 “白白,我听不懂。”安乔转身娇滴滴的说道,就好像刚才那个时时刻刻提醒两人师徒关系的人不是她。 信誓旦旦说不再撩拨李白,要做闺蜜的不是她。 这一次也不是没有收获啊,最起码白白学会主动了。 本以为自己脸皮又一次厚出新境界的安乔还是高估了自己,因为跟李白坐在同一饭桌上,她害羞了。 怎么感觉阵势大转变了呢,以前的李白小哥哥是多么纯情,现在这个面不改色调戏她的人一定是被调包了。 “明月,虽说在下人见人爱,但也不能充当美食啊,秀色可餐这个词就是骗人的。” 明明是骚包到极致的一句话,经由李白的口说出来却让人觉得犹如山涧清澈甘甜的泉水,晨间凉爽宜人的微风…… 安乔做了一个干呕的表情,然后开始吃饭。 经过刚才那么一段互撩的时间,饭菜已经有些凉了,失了本来的滋味。 第十六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五) (十五) 安乔拿着筷子挑挑捡捡,但是半天也并没有吃多少。 而李白则是靠在椅背上,随性的喝着酒,时不时看安乔一眼。 清冽的酒香刺激着安乔的嗅觉,让她的口水忍不住泛滥,只可惜这具身体沾酒即醉。 好想喝,怎么办? 安乔那双明亮的眼睛清楚的表达了这一想法,明晃晃又灼热的眼神让李白根本忽视不了。 李白嘴角抽搐,千杯不醉的人体会不了沾酒即醉的感觉,实在无法感同身受。 “要喝吗?”李白朝着安乔扔过一个酒葫芦,大大的酒葫芦差点儿要把安乔砸成重伤。 安乔如获至宝的把酒葫芦抱在怀里。 李白的酒葫芦,大小,雕刻,都是一模一样的,就好像是被批量生产出来的一般。 拿开酒塞,酒香再也无法抑制,飘满了安乔的鼻腔,五官。 就喝一口,一口应该不碍事的安乔在心里稍稍安慰了自己一句,就忙不迭的灌了一口酒。 安乔吐了吐舌头,喝起来并没有闻起来的味道好,似是不信邪一般,安乔又拿起酒葫芦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口。 慢慢的,那股涩味压了下去,香醇的味道慢慢浮现。 安乔的眼睛亮了,嘴角弯弯,笑眯眯的模样像极了得到宝贝的小狐狸。 至于什么只喝一口的话,早就被安乔抛在了九霄云外。 李白反应过来想要阻止的时候,安乔已经喝了小半葫芦了。 “好好喝。”安乔瘫坐在地上,眼神迷离,就像是个孩子一般抱着酒壶不撒手。 “咦,李白,白白?” 想要把酒壶拿去的李白,被安乔一个熊抱抱在了怀里。 “白白竟然是有温度的……” 李白吐槽,没有温度那还是人吗? “乖,明月不喝了。” 李白满头大汗,想当初那些与他拼酒的人,就算是醉酒之后也无需他多操心。 可是娇滴滴的明月不同于那些糙汉子啊。 “明月?谁是明月,我不是,我是安乔……”安乔听到明月二字下意识的反驳。 李白的眼神暗了暗,没有再听安乔的嘟嘟囔囔和喃喃自语,而是抱着她向闺房走去。 李白下意识的忽略自己的听觉,以防听到更多他不该听到的东西。 世人常说酒后吐真言,明月的真言又是什么呢? “白白,我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似是想起了什么恐怖的回忆一般,安乔打了个冷颤“举高高不是被剑挑着……” 就算是喝醉,提起这件事情,安乔都有些心有余悸。 李白有些内疚,那个晚上伤她实在是惯性使然,若不是即使收回剑招,明月怕是当下就会变成一只死兔子了。 “亲亲。”安乔嘟起嘴,做出亲亲状。 李白苦笑不得,这样的明月幸亏是在他面前,看来以后明月还是不喝酒为好。 李白加快了脚步,抱着一直安静不下来的明月,对于自己来说也是种挑战。 美人在怀,还是朝夕相处,早就放在心底的美人,不动情怕是真就如明月所说的那样“师父,您是不是不行……” 李白的武功很好,剑法很快,娇小的安乔抱在怀里并可以太多重量。 但是李白的额头上却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汗珠,可偏偏安乔还在茫然的点着火。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李白终于把安乔放在了的床上,脱下鞋子,为她盖上了被子。 只是,还不等他松一口气,一时不查,就被安乔拖倒了。 好巧不巧,正好砸在安乔的身上。 安乔顺势双手攀在李白的脖子上,然后嘀嘀咕咕说个不停。 泡了白白…… 睡了白白…… 泡了?李白满脸疑惑,但是等下一句出现,李白稍作联想也能隐约猜透是什么意思。 “明月喜欢白白吗?” 两人贴的很近,所以呼吸可闻,开口说话温热的气息也在慢慢弥漫。 热气喷洒在安乔的面颊,让她觉得微微有些发痒。 “啪。”响亮的毫不留情的一巴掌把李白的脸扇到一旁,然后推了推李白。 “重。” 安乔眼神迷离,红唇微起,说话间浓郁的酒香飘散而出。 李白的上半身完全的压在安乔身上,不管怎么说,李白都是个身材健硕的男子。 猝不及防的李白被推开了,脸上的火辣在清楚的告诉他刚才经历了什么。 安乔依旧在床上不安分的扭动着,本就轻透的长裙此刻凌乱,透着香艳。 “明月喜欢白白吗?”李白仍旧有些不死心,一边在心中喃喃自语着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一边想听安乔的真心话。 “谁是明月,我是安乔。” 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李白依旧只是云淡风轻的笑了笑,除了微微紧缩的瞳孔让人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白白,白白,喜欢白白。” 安乔醉眼朦胧,发丝散乱,提到白白二字的时候,迷蒙的眼睛中才会有一丝光亮。 李白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心满意足了,他也不知为何会如此执着于这个答案。 不管明月是谁,在他眼里,都是独一无二的。 “不准走……”在李白转身想要离开这个活色生香的房间时,突然从后被抱住。 不需回头,就知道耍酒疯的安乔崛起了。 “白白不准走。”安乔喃喃自语说个不停,一双手紧紧的抱着李白,表情执拗。 安乔长相娇小,与高大挺拔,长身玉立的李白相比,堪堪到了肩膀的位置。 安乔除了在吐槽这娇小玲珑的长相有损她大总攻的威严时,其他情况还是很满意的。 后世很多人推崇的最萌身高差不就是这样吗? 呸,毛线最萌身高差,接个吻都得九十度仰望天空,跟吞剑自尽似的。 就算李白有个白衬衫,安乔穿上也不是偶像剧女主。 女主会露出一双大白腿,而安乔只会连脚都不知道跑哪里,摸头杀什么都更别提了好吗? 就比如现在,抱住李白就凭空的生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只能看到背,其余什么都看不到。 嗯,安乔是有怨念的。 “白白,你蹲下,太高了,脖子疼。”安乔说话磕磕绊绊,晕晕乎乎的。 第十七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六) (十六) 松开李白,就用手手指戳着李白的背,不满的嘟囔着。 李白叹了一口气,为什么有一种在养女儿的感觉呢。 转过身去,就看到了嘟着嘴,孩子气的安乔。 其实,这个时候的安乔与平日里大相径庭。 一般安乔就是披了一张软萌的外表,但是整个人却雷厉风行,该做的事情并不会含糊。 嗯,包括时不时强扑他。 李白是绝对不会承认,他被扑着扑着就习惯了,乐在其中啊。 醉酒的安乔是从内到外的萌,软萌可爱,孩子气的模样让人心肠硬不起来。 鲜艳的红唇,含着滴滴泪光的迷蒙桃花眼,一举一动皆是自成风情。 “白白,蹲下。”安乔插着腰,想象中自己是拿着皮鞭的女王在指点江山。 没错,李白就是她的江山,她此生所求。 李白眼里氤氲着笑意,就好似一个听话的小宝宝一般依言蹲在了地上。 只是一双手还是环在安乔背后,以防醉醺醺的他倒在地上。 谁说李白目中无人,只能说之前无人入了李白的目。 眼看着安乔靠近,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得美人香吻一个,没想到却被一只兔子咬了一口。 “哼,让你这么难扑倒,就咬你,就咬你……”安乔一边孩子气的忿忿不平着,一边犹如被小狗附身一般啃着李白的面庞。 人人都知打人不打脸脸,但偏偏安乔就是只咬脸。 一会儿的功夫,李白白净俊逸的面颊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牙印,不重,但格外影响美观。 “好丑。”安乔双手掰着李白的脸,呜呜呜大哭起来。 面前这个丑八怪是谁,把她帅帅的李白小哥哥还给她。 “你个丑八怪还敢穿李白小哥哥的衣服,脱下来不准穿。”安乔像是捍卫主权一般,死死的揪着李白的长袍。 本就有些松散的外袍,在一个喝醉酒不可理喻的女子面前是根本没有抵抗力的。 李白苦笑,跟一个醉酒的人没有道理可讲。 不过李白小哥哥这个称呼不错,比白白好听多了,他喜欢。 “咦,你还有八块腹肌?”隔着里衣,安乔醉眼朦胧的摸着李白的腹部。 滚烫的手心让李白的身子忍不住颤了颤。 “原来丑八怪的身材都这么好了啊。”安乔迷迷糊糊的摸了两下,终于没了折腾的力气。 看着突然倒在自己肩膀上的安乔,李白只能叹气。 果然,平日里安乔不饮酒是个正确的决定。 把安乔重新抱会床,但谁能想到安乔四仰八叉如同章鱼一般盘着他就是不撒手。 没有办法,李白只好忍着面颊上的刺痛陪安乔躺在床上。 回想起来,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的脸真是多灾多难。 又打又啃又咬,不需要考虑,万一他毁容,他的明月定然会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想起丑八怪这三个字,李白就郁闷的呕血。 安乔这一觉睡了整整三个时辰,睡醒之后看着面前的一张伤痕累累的脸,一脚就踹了下去。 妈呀,好可怕…… 浑身都有些僵硬的李白又悲催了。 “师父?” “白白?” 安乔慢慢记忆回笼,整个人都被不好了,那个撒酒疯的疯女人是她吗? 她到底对她的李白小哥哥做了什么? 头发乱了,衣服消失了,难道她趁着醉酒把李白给彻底扑倒了…… “白白,这是谁咬了你?”安乔十分心虚,连忙从床上跳下来蹲在李白的身边,默默的装傻。 “……”李白斜睨了安乔一眼,高贵冷艳的站起身来穿上长袍走了出去。 至于安乔,给你一个眼神自行体会。 安乔捂脸,怎么办,要不跑路吧?万一李白小哥哥回过神来,刷刷刷两剑灭了她该如何是好。 看吧,白白连话都不想跟她多说了。 都说酒壮怂人胆,为什么喝了那么多酒非但没有扑倒李白,反而还把李白给毁容了。 难道她内心深处的想法不是扑倒李白小哥哥,而是吃了他? 安乔,真没想到你是这样重口味的人。 安乔一只手拿着铜镜,指着镜子里眼睛也不知道是哭肿还是睡肿的自己骂道。 桃花眼成了蜜蜂眼,真正够丑的。 安乔用牙咬了自己胳膊一口,怪疼的。 想到李白满脸的牙印,安乔怂了,越发的坚定了逃跑的想法。 先避避风头,等李白小哥哥火气下去了再回来。 安乔作为李白眼中的小怂货,是没有一个人仗剑走天下的勇气的。 她所谓的离家出走顶多就是找个客栈住几天,好吃好喝等着李白小哥哥消气。 虐待自己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她非但不傻,反而聪明着呢。 而在房间处理牙印的李白,半晌都没看到安乔过来负荆请罪,有些疑惑。 这小东西是胆子肥了还是酒没醒。 好奇心的驱使下,李白再一次敲响了安乔的房门,只是已经人去楼空,唯余一张纸条压在桌子上。 “白白,实在无颜面对你,所以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纸条的末尾还画了一个栩栩如生的颜表情,一只哭泣的兔子,看起来可怜兮兮。 房间里并没有少什么,看样子明月就是带了点儿银钱走了。 李白淡笑着把纸条折起来,握在手心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房间。 脚步沉稳有力,面上肆意风流,看不出任何异样。 他在等着她认错,她却溜之大吉,摸着面庞上交错纵横的牙印,李白眼神莫名。 饭桌上的残羹剩饭在晚风中发挥着余香,不知为何李白竟然觉得有些凄清。 要知道他再人迹罕见的地方都去过,从不曾觉得一人会孤单。 习惯啊,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酒香弥漫,坐在屋顶醉饮佳酿,明月皎皎,撒下一地银辉,犹如漫步水中。 有酒有剑有诗有圆月,但却少了身边叽叽喳喳的明月。 “喂,美人儿在这里,看天干嘛?” “那月亮圆咕隆咚跟个烧饼似的有什么好看的。既没烧饼酥,也没烧饼香……” 娇娇糯糯的声音含着让人拒绝不了的甜意,就算埋怨都带着深深的撒娇,这是属于明月的声音。 第十八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七) (十七) 李白转头,只有一缕清风,几声虫鸣。 不知为何,安乔总是不愿他把心思放在明月上。 “李白着宫锦袍,游采石江中,做然自得,旁若无人,因醉入水中捉月而死。” 这句记载深深的放在安乔心中,依他看,清风明月般追寻光明与美好的李白,水中捞月这种脑残事情也是有可能做出来的。 虽说此李白不一定是彼李白,但是安乔还是不得不小心。 所以,化为人形之后安乔总是在不遗余力的监督着李白。 想到过往的种种,李白颓唐一扫,他的明月怎能照亮在别处呢? 李白嘴角氤氲着狂妄不羁的笑容,美酒佳酿仰头灌下,心中志在必得。 这才是真实的李白,意气风发,自由风流,世间真正的自在人。 …… “你听说了没,青莲剑仙要离开我们小城了……” “我也听说了,这几天我还看到有陌生人跟剑仙把酒言欢,甚是开心呢。” “可不是嘛,剑仙这两天的诗早就被贴了出来。” 正在听曲儿品茶吃糕点的安乔听到这话,糕点吧嗒一声掉在了桌子上。 白白要离开了的吗? 说实话安乔这段时间过得是恣意潇洒,说不出的风流快活,就连青楼都乔装去了好几次。 小城虽小,但是美人儿也别有风味。 美人儿唱歌,婉转悠扬。 美人如玉,呢喃软语,让人胃口都好了不少。 于是,安乔本打算蹲点儿看着李白,但是美人美食早就把她的魂儿勾没了。 哼,这才半月不到,白白竟然根本别人把酒言欢了。 “跟白白把酒言欢的人是男是女?”安乔凶神恶煞的朝着那两个人走去,流氓气息浓重的一脚踩在椅子上问道。 手中的明月剑插在桌子上,那模样像极了江洋大盗。 “你,不是剑仙的徒弟?” 安乔一副痞子的作态,与她那副软萌的外表着实不般配。 “看身形应该是个女子,娇小玲珑……” 女子,还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 一听这话,安乔怒了。 她离家出走,白白一不担心,二不寻找也就罢了,竟然还跟别的女子又是风花雪月,又是喝酒谈心的。 她就知道白白就是嫌弃她没文化,所以两年来别说是谈心了,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她追在白白身后跑。 她也可以有文化的,诗词歌赋只要白白喜欢,那么唐朝之后的所有名家诗篇她亦可以出口成章。 说不定诗仙之位就是她的了。 难道就因为她不能陪他喝酒,白白就嫌弃她了吗? 安乔觉得自己的玻璃小心脏此刻碎成了渣渣,拼不起来了。 要不要回去看一眼呢?安乔心中纠结的要死。 白白都打算离开这里了,可却依旧没有派人寻她,想来是不喜见她的。 这样一来,安乔瞬间觉得自己三年的美味佳肴是喂狗了。 哼,不想让姐姐我回去,姐姐偏要回去,大总攻的威严别人怎么可以践踏。 灰溜溜的离开,才不就是她的作风。 安乔是绝对不会承认她是身上的银子快要见底了,也绝对不会承认她是想看看跟李白把酒言欢的女子是何等的倾城之色。 安乔拔出剑,雄赳赳气昂昂的就走出了茶楼。 大步流星的豪爽真是白瞎了她那一副甜美可爱,魅惑天成的样貌了。 潋滟含情的桃花眼如今满是怒火,亮晶晶的,但却依旧没有半分威严,只会让人觉得人面桃花相映红。 茶楼距离李白的院子并不是很远,再加上安乔心中有一股怒火在支撑着她,所以眨眼的功夫就推开了院子精致的木门。 青松之侧,繁花之旁,一袭白衣,头发随意披散的李白背对着安乔。 李白对面坐着以为长相精致,肌肤娇嫩,神态拘谨,一身水蓝色衣衫的少女。 看样子,两人相谈甚欢,就连安乔推门而入都没有得到李白半点回应。 安乔觉得她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亏她这些天还在内疚。 要知道李白是这个德行,那天她就应该咬死他。 哼,咬死总比跟了别人好。 “明月。” 经由李白口中而出的明月二字,醉了安乔的耳,迷了安乔的眼。 只要李白愿意,那洒脱不羁的声音可以顿时变得低沉性感,魅惑磁性。 对于这样的声音,安乔一直以来都是没有抵抗力。 安乔的脚步顿了顿,然后又一鼓作气向李白扑了过去,一口咬在了李白白净的面庞上。 这一次可不只是深深浅浅的牙印那么简单了。 李白吃痛,一声痛呼,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的明月是不是胆子太肥了。 离家出走,他还没算账,竟然自顾自开始撒泼了。 “夫人?”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的声音在安乔背后响起。 夫人?夫人是什么鬼? 安乔松开李白,看着李白再一次狰狞的面庞舒了口气,哼,盛世美颜只能是她的。 “明月,这是在下新收的书童。”李白的脸上有丝丝鲜血流淌,多了几分邪魅。 只是眼角含笑,嘴角弯弯,又生生的把这份邪气压了下去。 “你先下去吧。” 安乔愣了愣,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呢? “白白,你收书童为什么要收个女书童,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安乔这语气像极了一个正室在责问流连花丛的夫君,说不出的理直气壮。 哼,幸亏那个书童刚才唤了她一声夫人,如果叫她姐姐,她真不知道自己能干出什么过分的事情。 看多了古装宫斗宅斗影片小说,安乔对姐姐妹妹这种关系膈应极了。 表面上的姐姐妹妹,背地里的拔刀相向,阴死人不偿命,她实在是敬而远之。 不过,安乔实在是高估她的声音了。 本来是不满,是生气,但是经由她的口中说出就成了撒娇卖萌求关注。 “女书童?” 李白手指轻轻的沾了沾面颊上渗出的血丝,口中反复呢喃了几遍。 安乔的眼神随着李白的手指一晃一晃,心虚的不行。 刚才她就是气疯了,所以才不管不顾咬了白白一口的。 呜呜呜,她错了。 “谁跟你说他是女书童的?” 第十九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八) (十八) 李白的声音轻飘飘的,就好似春风中的柳絮,风微微一吹,就会散去。 “茶楼里好些人都说了,他们都说你不要我了。”安乔可怜兮兮的吸了吸鼻子,像极了一个受尽委屈像靠山告状的孩子。 虽说后面那句话是她自己加上去的,但是依旧说的理所当然,毫不心虚。 不过,她是不是搞错了对象,如今让她觉得委屈的可是李白啊…… 或许是这两年来的习惯使然,李白在,安乔则无恙。 “等等……”正当安乔絮絮叨叨拉着李白的袖子说着茶楼中那些话时,突然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打呼道。 谁跟你说他时女书童的,这句话的意思反过来是不是就是说那是个男子…… 不是女书童等于是男书童。 这么说,她竟然跟一个男子,不对还是个没长成的少年郎争风吃醋? 这个念头一出,安乔如遭雷劈。 防了两年女子,竟然忘了防备俊俏的少年郎。 “白白,你是男女不忌吗?”安乔觉得自己的嗓子有些干哑,短短的一句话说的有些艰难。 男女不忌? 对于安乔口中时不时冒出的话,李白总是秒懂。 但是他懂不了安乔话语中隐隐的兴奋是什么意思? 安乔内心:嘿嘿嘿,你怎么能够懂一个腐女的心呢,除非…… 李白觉得这个时候他应该义正言辞的解释,否则的话一定会有更大的不幸在等着他。 “那日也不知是谁对着在下的脸又咬又啃,让在下面目全非。” “不能游山玩水,不能拔剑比武,只好看书写诗,小徒弟走了,总得收个研磨的人啊。” 随着李白的话语,安乔越来越心虚,她本来就是畏罪潜逃的。 “对了,明月你能够在下解释一下男女不忌是什么意思?”李白指尖带着血液,在安乔的额间印下一个好看的印记。 鲜红欲滴,配上白皙娇嫩的脸蛋,瀚如星海的眼眸,说不出的迷人。 安乔支支吾吾,绞尽脑汁想要找一个合适的解释,毕竟她知道她是误解了。 还好,李白小哥哥清白还在。 “不忌是说不受传统约束,敢于打破传统,向往自由生活。加上男女也就是说无论男女都比不上你。” “嗯就是这样,你是世间最自由,最洒脱的人。” 安乔陪着笑脸,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那虔诚的模样让李白看了都忍不住相信。 “是吗?”李白面色坦然的看着安乔胡诌,疑惑的问道。 “是啊,是啊,白白,你看脸都破了,我给你擦擦吧。”安乔拿出帕子狗腿的给李白擦干血迹,稍稍清洗一番,抹上了药膏。 感觉到伤口位置传来的丝丝凉意,李白摸了摸安乔头。 “你的问题问完了吗?”李白面无表情,目光幽深。 闻言,安乔摇头又点头,泠泠然的李白小哥哥最可怕了。 呜呜呜,她这个没出息的又被吓到了,大总攻的焰火又暗了一点儿。 “既然你问完了,现在就该在下好好追究追究了。” “下来。”李白指了指身边的石椅,示意安乔坐下来。 “花魁好看吗?曲儿好听吗?小倌俊逸吗?香粉好闻吗?” 李白一开口就是四个问题,吓得安乔魂不守舍。 天啊,李白小哥哥怎么知道的,就连她去看了小倌都知道。 安乔脊背发凉,她知道这次没有那么容易过关了。 “白白,不对,师父大人,弟子知错了,弟子也是懵懂无知,才会误入啊。” 李白喝了一口清茶,弯了弯嘴角。 “是吗?” 安乔的那个是字还来不及说出口,就听到李白接着说道。 “在下听说小城中最近出了个一掷千金的豪门小姐,连续几日流连与花魁房中。” 李白想起自己那天看到的场景,就不由的生气。 小城这么大点儿个地方,安乔怎么可能真的藏起来呢。 幸亏当日去小倌馆,明月也只是看了几眼,然后就慌慌张张的跑了出来。 否则,他真不介意用剑拆了那座小楼。 安乔在花魁房间里的每一晚,他都坐在屋顶饮酒,这小东西难不成真的以为自己能跑了。 “师父,弟子只是觉得花魁娘子有些可怜,所以……” 安乔现在已经失了狡辩的心思,不用想也知道李白对她的行踪掌握的清清楚楚。 这个时候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说不定她坦白,李白小哥哥还能从宽处理。 “明月,在下是不是也应该送你四个字,男女不忌。” 呵呵哒,听到李白说的这四个字,安乔有一句mdzz不知当讲不当讲。 明明知道,还让本姑娘绞尽脑汁狡辩了半天。 “师父,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放过小的这一次的,小的下一次再也不见花魁了。” 安乔变成了一只小兔子,跳在李白的膝盖上,眨巴着红宝石一般的眼睛,卖萌装可怜。 嗯,这个没出息的怂货不是安乔,而是一只叫明月的兔子。 安乔在心中不断的催眠着自己,于是卖起萌来更加的没有节操,就差跪下叫李白爸爸了。 柔顺的毛发,软糯的声音,让李白的心情好了不少。 说起来安乔这段时间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但是一声不响离家出走的事情不能纵容。 小城地窄人少,所以他可以很快找到,但若是去了长安呢? 身为王者大陆第一大城,繁荣鼎盛,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届时,他又该哪里去寻。 “啪啪啪……”三巴掌打在了安乔的身上,安乔老脸羞红。 像她这么大的人,挨打还打的是小屁屁,实在是羞耻啊。 “为何不辞而别。” “亲了在下,咬了在下,睡了在下,不辞而别就是你的方法吗?” “你说在下亲你要负责,那你睡了在下这回事儿又该如何解决?” 安乔听的心惊肉跳,李白小哥哥,你说话能不能不要用排比,怪吓人的好吗? 口口声声睡了在下,睡了在下,她什么时候睡了他…… 虽然她日思夜想的想要泡了李白,睡了李白,但是她就是有贼心没贼胆啊。 第二十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十九) (十九) 那天顶多是盖着棉被纯聊天,什么都没有发生好吗? 被李白小哥哥追着负责,这种感觉…… 哈哈哈,真是爽啊。 安乔摇身一变又成了一个眉目含情的佳人,斜躺在李白怀中,画面妖娆艳丽。 桃花眼一眨一眨,一汪春水,让人心动。 “白白是在暗示我要懂得负责吗?”安乔是个顺杆往上爬的人,这不,称呼就从师父变成了白白。 “白白,我没有不辞而别,就是怕你生气。”安乔看着李白的眼睛,严肃认真的说道。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离开李白。 有人说,这样的角度看一个人的脸很是刁钻,说不定看到的除了鼻孔还是鼻孔。 但是,李白还是一如既往的帅气,威风吹过,李白发丝飘乱,落在安乔的面颊上痒痒的。 两年时间,李白的头发长了很多,也比之前柔顺了不少。 “我生气的就是你的不辞而别。” 李白移开视线,美人计他不接受,甜言蜜语他不听。 哼哼哼╭(╯^╰)╮ 白白,你这么傲娇迷妹们知道吗? 安乔的温柔小意仅仅持续了几秒钟,看着李白通红的耳尖,故作正经的面庞 安乔的恶趣味就泛了。 “白白,明明是你离开要离开小城去长安都不通知我,我那至多是出去玩乐散心,你这才叫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 不知为何,此刻安乔觉得离家出走这四个字有些暖心。 首先得是家,所以才有离家出走这个词。 不过,白白想要抛下她去长安这件事情不能原谅。 安乔把李白的长发握在手心里,一圈一圈打着转转,怎么办,长发的白白好像比初见时更好看了。 暧昧的姿态,气氛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李白不自在的动了动腿,他感觉自己整个人就好像着火一般,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必须得承认,明月是此生他最亲近之人,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 “白白,你说对不对”安乔直起身子,双手圈着李白的脖子,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际,让李白的羞涩再也止不住。 安乔愉悦的笑了起来,谁能肆意风流,洒脱不羁的李白还有这样简单纯情的一面。 李白轻咳一声,布满红霞的面颊有些僵硬,手却不由自主的环着安乔的身子,以防安乔摔下去。 “若是在下不想你知道,你觉得可能有这种流言传出去吗?” “明月,你的脑子呢?” “果然,不能对你抱太大期望。” 李白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紧张,但是又故作坦然。 只是遇上安乔这么一个死皮赖脸不按常理出牌的主,李白凶多吉少。 “原来,白白是在专门等我回来啊。” “白白,你方才是不是在夸我长得漂亮,又胸大呢?” 闻言,李白一怔,几日不见,怎么感觉他的明月越发豪爽了呢?还是说花魁娘子把他的明月带歪了呢。 呵呵哒,白白,你太小瞧你的明月了。 或许这句话你应该换个方式说,那就是你的明月把花魁娘子调教的更歪了。 “这两者可有必然关系?”李白隐晦的睨了一眼安乔胸口的位置,大吗?还好,一掌可握。 呸,他这是在想什么。 李白的脸又红又烫,他虽生性洒脱,狂放自傲,但是在男女之事上其实就是个小白。 明月是第一个这般亲近他的人,也是他第一个亲近的女子。 “白白,难道你没听过胸大无脑这个词吗?”桃花眼微微一勾,波光潋滟,顾盼多情。 明明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白眼,但是看起来确实勾人的很。 再加上明月天生软糯可爱,甜美呆萌的嗓音,让这一句轻嘲化为了撒娇,甚至是情人间的呢喃。 “……”李白觉得自家明月的脸皮越来越厚,连他都甘拜下风。 “依在下看,明月自恋的程度确实不小。” 安乔觉得坐怀不乱的白白好玩极了,真是让她止都止不住呢。 说到此处,安乔已经完全放下了心,白白没有扔下她,也没有生她气,是不是说在白白的心中已经有了她的位置呢。 想到这种情况,安乔带着微微粉晕的眼角更加的魅惑,像极了极致盛开的桃花。 “白白,你不需要书童,真的,如果你需要人跟你饮酒谈心,诗话古今,笑谈山川,我也可以的。” 长安啊,真正的富贵风雅之地,大家闺秀,才子文人,遍地都是。 爱才,爱酒,洒脱随性,一切皆看心意的李白心中还会有她的存在吗? 两年的相处,她把李白看的透彻。 李白无悲无怨无恨,大江南北的秀丽山川,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剑招的高超绝妙以及未知前路的自由欢喜,使得他的心很满很满。 金银,权势,美人儿,江山,在李白眼中甚至不及惊鸿一瞥的美景,一句文采斐然雄奇飘逸的诗句。 他的心中没有阴霾,没有秘密,只有诗剑前方和未来。 安乔是个俗人,这一点她自己知道,甚至当初被李白留下都是走了狗屎运。 她知道,明月二字就是她被留下的原因。 在那个繁星点点,明月皎洁的夜晚,她的某个地方,或是某个神情让他想到了明月。 所以,一直以来明月二字让她受宠若惊,但也让她分外排斥。 “饮酒?你确定?” 李白想到了明月醉酒后的情形,嘴角的笑意慢慢溢出,眼睛之中流光溢彩。 “……”安乔泪目,她也想喝酒,可是奈何身体不允许。 “白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看着你喝就好。” “除了饮酒,至于诗词,你想听什么类型的,沉郁顿挫的,还是雄起伟岸,亦或者是婉约雅致的,我都可以。” 说起来,诗词歌赋她并不喜欢,她也不想盗用那些人的成果。 可若是白白真的喜欢那样的女子呢? 李白注视着安乔的眼睛,发现了眼底深处的委屈不安甚至是勉强。 “乖,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剑法招式有我就好。”李白伸手覆上安乔的眼睛,嘴唇轻轻扫过安乔的嘴角,面颊。 第二十一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二十) (二十) “你说过,我是你的,自然在下的一切都是你的。” 安乔的眼睑忍不住颤动,就连整颗心都在不按频率的砰砰砰跳个不停。 当日,她只是开玩笑的,没想到白白放在了心上。 安乔觉得,世界上最美的情话莫过于我是你的,自然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李白依旧捂着安乔的眼睛,怕她看到自己的失态,声音中慵懒但却浓厚的情意让他自己有些不习惯。 “明月,做你自己就好。不喜欢的东西不需要去学,不想做的事情不需要去做。” “山河再美,明月再亮,那都不是你。” “你比他们更重要。” 李白另一只手捂着自己胸口位置,一次性没有耽搁把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种情绪很是陌生,让他有些害怕。 他知道,他想把明月留在身边。 一开始是因为他有一双明月皎皎的眼睛,后来则是因为她是她,是他一直追寻的。 终于把话说完,脸如同着火一般滚烫,但是心中却是格外的熨帖。 蜻蜓点水一般,吻过安乔的嘴唇,然后又慌乱松开。 李白拿起自己的手,安乔依旧闭着眼睛,不敢相信她刚才听到的一切。 刚刚是李白小哥哥向她表白了吗?表白了吗? 惊喜来的太突然,她有种白日做梦的感觉。 睫毛微微颤动,像是一只不安的小兽,半开半眯偷偷的观察着李白,却被李白逮了个正着。 安乔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她是大总攻,怎么能够被一句表白吓到呢。 可是,事实就是她被吓到了。 本姑娘是大总攻,目标是星辰大海,雄起雄起。 “白白,你刚才是在跟我告白吗?是吧,是吧。”安乔的心中就好似在蜜里滚过一般,甜甜的。 果然,这样的李白小哥哥最好看。 安乔的喜形于色让李白咽下了那句告白是什么,而是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他是个男人,他是青莲剑仙,喜欢就是喜欢了,有什么好遮掩,好害羞的。 从不做亏心之事,他的感情自然也是干净纯粹坦然的,没有任何能被攻讦的地方。 这就是李白随心而行,无愧天地。 不再别扭,不再傲娇,想通了的李白,浑身的气质都改变,大大方方的接受安乔的注视。 只是安乔那一双水汪汪快要溢出来的眼睛威力太大,让他猝不及防。 不对,应该是防也防不住。 安乔的嘴角漾着笑容,或许这就是遇见爱情,来日可期的模样。 你念着的人,给了你回应,甚至他的万千情意要远远深于你,这种感觉让安乔晕乎乎的。 “白白,我真的不需要学诗词歌赋那些吗?那我不学你也不许跟别的大家闺秀又是看雪又是看星星谈心的。” “白白,你要相信我比他们都有才,只要你想看到。” 安乔掰着李白的脸,格外认真的说道。 有些原则性的问题,还是提前说好比较好。 “你这么粘人,这么凶悍,在下哪来的胆子敢沾花惹草呢?”李白指了指自己面颊上的咬痕,意有所指的说道。 他的明月究竟是什么爱好,咬人只咬脸,这以后可该如何是好。 安乔嬉皮笑脸的笑了笑,捍卫自己的主权凶悍一点儿又何妨,她不在意。 “白白,你要记住哦,不准沾花惹草。”安乔格外强调了那个草字,毕竟雌雄莫辩的少年郎也太多了些。 就比如那个书童,长相精致,不止一个人认错。 任是谁看了那娇小的模样,都会觉得是个未张开的姑娘。 李白的嗓子中带着低醇的笑意,眉眼弯弯,好看极了。 “明月,那是一位挑战者的小儿子,在下只是替他照看几天罢了。” “男女不忌这句话确实是荒诞无稽了些。” “明日或许就会离开,所以你的心可以放下了。”李白打趣着说道,笑意盈盈。 “……”呵呵哒,又一个大乌龙,需要一遍一遍重复吗? 白白,你可是刚刚才跟本姑娘表白啊,这样是会失去本姑娘呢。 怎么办,兔子牙又痒痒想咬人了。 “白白,身为一个有责任心的男子,要少笑。” 安乔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着。 笑的这么好看,还让不让其他人活了。 李白感觉自己有些跟不上安乔的脑回路,笑与责任有何关系。 “白白,你一笑,小姑娘都会失了魂,不娶何撩。乖啊……”安乔一副老司机的模样拍了拍李白的肩膀。 李白眼波流转,嘴角的笑意更是肆意风流,较之平日里光风霁月的他多了几分让小姑娘家移不开眼的邪气。 “明月可是在说在下笑的风华绝代……” 安乔傻乎乎的点了点头,只要美人儿开心说什么都对。 吧唧,安乔又亲了一下李白,反正是自己的,不亲白不亲。 安乔窝在李白怀中腻腻歪歪了半天,直到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响起。 果真是秀色可餐啊,看着貌美如花的李白小哥哥都忘了吃饭这回事儿。 饭桌上,安乔直勾勾的盯着那个雌雄莫辩的小书童,只要不是来抢李白小哥哥的,那么安乔那颗爱美之心就蠢蠢欲动了。 嗯,她就只是单纯的欣赏。 李白看着自家明月三百六十度大转变的态度,无奈的同时都有些吃味。 明明少年的碗都要跟小山一样堆起来了,还是一门心思的给少年夹菜。 “明月喜欢孩子吗?不如我们生一个吧。”本来纯情的李白小哥哥就这么大喇喇的把话说了出来。 美少年跟孩子有毛线关系啊。 李白确实是把他跟明月放在了一个长辈位置上,不管怎么样,长辈总不能对晚辈下手吧。 不得不说,李白确实是良苦用心啊。 安乔夹着菜的筷子一松,见鬼一般看着李白,刚才那个说要跟她造小宝宝的人是她的李白小哥哥吗? 要知道,她的李白小哥哥曾经被亲了一下就被吓跑了。 还是说她的调教太成功了一些,把一个纯情的剑仙调教成了老司机? 安乔呆呆傻傻的模样让李白看了很是愉悦,至于一旁用饭的少年郎眼观鼻口观心。 第二十二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二十一) (二十一) 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大口大口把饭菜吞进肚子,然后匆匆离开。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大名鼎鼎的青莲剑仙是这个模样。 不如我们生一个吧…… 这样的话当着他一个少年的面说真的好吗? 安乔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本正经的吃饭。 别看她平时口口声声的大总攻要睡了李白,但若是真来那么一出,她比谁都怂。 李白安安静静的在一旁看着安乔,时不时喝一口美酒,就是不说话。 沉默中暧昧缱绻的气息不断的流淌,让安乔的心不受控制的一下一下跳个不停。 “明月可是吃饱了,不如再喝一些吧。”李白长臂一揽,把呆呆傻傻的安乔揽进怀中,喝了一口酒,对着安乔的嘴唇吻了下去。 安乔下意识的吞咽着,佳酿的味道十分香醇,是她最喜欢最依赖的味道。 一时间,她有些分不清醉了她的是美酒,还是美人的吻。 在李白的吻下,安乔晕晕乎乎,分不清今夕是何夕。 “明月,在下做好了被睡了的准备,你呢?” 李白眼角眉梢都带着浓浓的情意,声音喑哑,似是在刻意压制着什么。 他本就是的随性洒脱之人,一切皆看心意。 明白自己的心思,他就不再遮掩对安乔的情愫,他的一切都是正大光明的。 李白的声音犹如平地一声雷炸响在安乔耳边,睡了李白吗? 想想就觉得好心动,可是她还是怂了。 说实话,她并没有做好把自己交给另一个人的准备。 安乔猛的推开李白,就好似受惊的小兔子跳出李白的怀抱,落荒而逃。 只是滚烫的面颊,砰砰砰跳个不停的心脏,都告诉她,她其实是被李白撩到了。 安乔把自己猛在被子里,口中念念有词。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美人儿都是浮云。 很久很久,日暮西山,月光洒满大地,可是安乔的心还没有静下来,门却被从外推开了。 沉稳的脚步,独特的酒香,让猛在被子里的安乔动也不敢动。 李白低醇的笑意,一下一下冲击着安乔的耳膜。 床微微下陷,身边多了一个人,被子掀起一角,李白躺了进来。 安乔的手指不断的交缠着,就好似她此刻的心情一般。 李白看着安乔乌黑的发丝叹了口气“乖,睡吧。” 每天叫嚣着要把自己变成她的人,如今却比任何人都要怂。 罢了,他等着就是了。 李白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抱着他,呼吸浅浅,月光柔和。 “现在可以放过你,但是大婚之日可就没有这么便宜了。” 没错,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安乔的眼睛微微有些酸涩,她一直以为李白是个浪子,就算是为什么人停留也只是短暂。 从没想过,李白会动了娶她的念头。 难道李白不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一旦二人成婚,那么李白再没有可能做回那个了无牵挂,天地为家的浪子了吗? 许是知道了安乔的想法,李白抱着安乔的手微微紧了紧,轻声说道“天地那么大,你在哪里,哪里就可为家。”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李白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安乔的头顶,她清晰的听到自己心的一角好似有什么打开了一般。 安乔露出的头,倚在李白的手臂上,小胖手在李白的胸口画着圈圈。 “白白,你说我们的孩子会不会也是一只兔子,或者是半人半妖呢?” 安乔能够问出这样的问题,证明已经从内心深处接受了李白的话。 她是要跟李白小哥哥结婚的,大婚之后会有自己的孩子,会有人甜甜的叫她娘亲。 “无论是什么,我都可以护你们一生无忧的。”说这话的李白霸气狂妄,却没有人绝对不对。 “乖,睡吧。” 安乔本以为自己心绪不静,定然很难入睡,却没想到听着李白的心跳,很快便睡着了。 一夜无梦,睁眼看到的便是你心中所想之人,这样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幸福呢。 推门相携而出,就看到少年与一位中年男子坐在院子里,眼神奇怪的看着安乔二人。 “剑仙,这位不是您的徒儿吗?”男子犹豫半晌,还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李白青莲剑仙的美名传遍天下,师徒相恋必然会让李白名声受损。 “这是在下的未婚妻,至于师徒一说,不过是有人以讹传讹罢了。” “在下精心娇养的妻子,教几招剑法又何妨?”李白的嘴角噙着温润的笑意,但是说出的话却威严不已,不容置疑。 “一无拜师礼,二无师徒名分,何来师徒一说。” 听着李白明显不善的言语,中年男子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 就算真的是师徒又如何,这天下只要李白愿意,又有何人能阻了他。 “感谢剑仙这几日对小儿的照顾,他日后会有期。” 少年郎在一样松了口气,终于可以离开了的,冰冷的狗粮撒在脸上还不得不吃的感觉真不好。 或许,他也该让父亲大人为他订一门亲事了。 …… 送走中年男子二人,李白和安乔也踏上了前去长安之路,一匹骏马上面坐着两个人。 男子小心的把女子环在怀里,呵护备至。 学会骑马的安乔本打算自己独骑一乘,体验一番策马扬鞭,鲜衣怒马的滋味,但却被李白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呵呵哒,李白小哥哥,你变了。 想当初您老人家可是宁愿牵着马走路,都不想跟本姑娘同骑一匹马的。 安乔本以为自己的剑法真的很菜,但是当她一人挑了一个土匪窝毫发无损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无所不能。 原来不是自己弱,而是李白小哥哥太强了一些。 不过,此刻的安乔信心爆棚,以前她可是连李白的衣角都沾不到,现在一定可以的。 “李白,我要向你提出挑战。” 安乔手执李白亲手打造的明月剑,得意洋洋的看向李白。 李白挑挑眉“明月,你忘了你的剑法是我教的吗?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对你刀剑相向。” 第二十三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二十二) (二十二) 他忘不了安乔醉酒窝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的说着不想被剑挑着,所以从那以后就算是教安乔剑法,与安乔切磋他都再没有动过剑。 安乔愣了愣,怎么感觉李白小哥哥的这句话那么像是在说情话呢。 不会再对你刀剑相向,怎么办,她被撩到了。 “哼,白白,就知道你是怕自己打不过我,既然这样本姑娘就勉为其难的绕过去,以免让你青莲剑仙的名声扫地。” “唉,本姑娘实在是太善良了,白白,你是不是更爱本姑娘了?” 安乔抱着自己的剑,呲牙咧嘴的看着李白,仿佛只要李白摇一下头,安乔就抱着剑刷刷刷教教他怎么做人。 “是,更爱了,一直都很爱。”李白向安乔伸出了手,把他拉上马。 从小城到长安,一路上都留下了二人的传说和足迹。 谁都知道,青莲剑仙身边有一剑法高超的女子,名唤明月。 长安城近在咫尺,隔着不近的距离,安乔就看到了长安城墙上潇洒肆意,大气磅礴的一句诗。 “欲上青天揽明月。” 难怪女帝会惜才,高超的剑法,飘逸的诗句,大气的书法,这样的李白很难让人不注意。 “揽明月?白白,你就这么喜欢我啊。”安乔厚着脸皮,把明月二字贴到了自己身上,谁让她现在就是白白的明月呢。 李白失笑,说实话当初在城墙上刻下这句话,不过是因为那天酒喝的有些多,长安那晚的月又格外亮。 看着安乔亮晶晶,狡黠的眼睛,李白点了点头。 明月就在怀中,何须在上青天,下深海。 安乔其实就是故意在逗李白,李白刻下这句诗时她还不知道在哪里。 剑仙到长安,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尤其是安乔的名字传了出去。 明月啊,原来青莲剑仙的欲上青天揽明月是这个意思啊。 于是,不少人看向李白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揶揄。 李白淡定的受下了也不解释,女子爱浪漫,这就算是他给明月的告白吧。 初到长安城,安乔心中难掩激动,吆喝声,叫卖声络绎不绝,商品美食鳞次栉比,远不是小城所能比的。 最最重要的是,长安城中的花魁样子更好看。 安乔爱美人,不仅仅是爱男色,长得漂亮的女子她也会欣赏。 于是,在李白不知道的地方,安乔成了青楼里的常客,甚至在最大的青楼中有了属于自己的包房。 至于花魁娘子,成了安乔的私有物。 不要问安乔的银子从哪儿来的,当然是李白小哥哥的。 反正李白小哥哥说千金散尽还复来,她这是在替李白小哥哥解决麻烦。 当李白从女帝宫中出来后,大街小巷都在流传着安乔的传说。 “剑仙大人的明月是花魁娘子的座上宾,一掷千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听说侍郎大人和将军大人家的公子为了请明月姑娘喝一杯酒大打出手。” “怪不得剑仙大人都为了明月姑娘折腰呢,这不长安中的公子少爷们不也是一个个被迷的晕头转向。” …… 这种传言,李白自从宫中出来就一路听了过来。 他不过就是向女帝提出了挑战,一战之后他的明月就名满长安了? 李白坐在屋顶,看着屋内的情形,半醒半醉的明月一脸娇憨,花魁娘子则是在一旁抚琴烹茶。 这里的酒不如他的烈,所以明月小酌几杯并不会醉的那么厉害。 但正是这种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姿态,使得往常那双灵动的眼睛迷离飘渺,似一潭深不可见的泉水,让人看不透,白皙的脸颊微微染上红晕,原本整整齐齐的发丝也零零散散的飘落,整个人魅惑妖娆。 本就是潋滟多情的桃花眼,此刻更是眉目含情,让人移不开眼。 就连一旁姿容倾城的花魁娘子都有几分失色。 时不时响起的软软糯糯的声音,像是一片羽毛在不断的撩动着李白的心。 至于明月对面坐着的男子眼睛一眨不眨,失魂落魄的看着她。 李白咬牙,告诉自己不气不气,可是没有用,他确实很气。 “喂,酒也喝了,你该走了吧。”安乔单手拖着下巴,另一只手指着对面锦衣华服,玉佩欢身的公子哥,没好气的说道。 只是软萌可爱的声音就像是在撒娇一般,没有半点威慑力,就连话语中的嫌弃也被对方解读成了欲拒还迎。 安乔身上有属于妖族的柔美妖娆,也类似于李白的潇洒不羁,当然也有她自己的外强中干。 表面大总攻,内里小女人。 这样的安乔,有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魅力。 华服公子痴痴的看着安乔,手不自觉的想要抚上她的面颊,看看是不是肤若凝脂,白璧无瑕。 他本就是青楼里的常客,否则也不会偶遇了安乔,然后穷追猛打,非要得美人一笑。 青莲剑仙的人吗?本来他还有几分忌惮的。 但是看着明月接连几日流连于青楼都不见剑仙露面,他也就放下了心。 也是,剑仙那样的浪子,怎么可能为一女子停留呢。 说不定,这女子只是青莲剑仙的一时兴起。 男子的手快要摸上安乔的脸时,一道剑气从天而降,屋顶上的瓦片粉碎,月光洒满了整个屋子。 一身白衣的李白,冷傲的看着男子,似是一言不合就要把对方的手割下来。 “李白?”男子吞了口唾沫,颤颤巍巍,磕磕绊绊的说道。 “既是知道在下,那你方才的举动是在向在下发起挑战吗?”李白把晕晕乎乎的安乔抱在怀里,冷眼看着华服男子。 李白一袭简单的白衣,头发随意的披散着,身上只有一个葫芦,一把长剑,再无其他配饰。 但是,对上锦衣华服,又是玉佩又是玉环的长安贵公子豪不逊色。 安乔早就说过,厉害是个自带特效的男子。 “挑战?”华服男子战战兢兢的问道,然后疯狂摇头,他就是个普通人,喝酒遛鸟逛花楼,打情骂俏寻花问柳还可以。 至于挑战,与其还是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青莲剑仙,他是脑子抽了才会答应。 第二十四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二十三) (二十三) “明月是在下的未婚妻,你方才之举难道不是冒犯吗?”随着李白的话音落下,长剑发出凛冽的轰鸣声,让华服男子的脸又白了几分。 “你不能杀我,我父亲是当朝侯爷,你乃一介布衣。” “再说了青楼之地本就是肆意风流,喝酒寻花有何错,再说了本世子也只是陪明月姑娘小酌了几杯,以酒会友罢了。”男子叫嚣着,虚张声势。 就算他心中肖想着安乔,此刻也不能有丝毫表露,反而还得一本正经的自证清白。 “白白,白白……”安乔窝在李白的怀中,仰起脸傻傻的笑着,全身心的依赖着。 方才与华服男子喝酒时,安乔还努力保持着清醒,明月剑也在身旁,如今李白一出现,安乔压下的酒劲此刻全都上来了。 至于清醒那种东西,好像是真的喂狗了。 只要白白来了,这个脚步虚浮的公子哥她也就不放在眼里了。 安乔全身心依赖的模样,眷恋的声音,让李白心头的怒火一滞,果然是克星啊。 华服男子再一次被眼前的娇憨,浑然天成而不自知的魅惑迷花了眼。 李白轻哼一声,长袍一挥,把安乔结结实实的包了起来,也阻绝的男子的视线。 “侯爷之子吗?”李白嗤笑着,看了华服男子一眼,往桌子上扔下一锭银子,抱着安乔便从破损的屋顶一跃而出。 安乔醉的并不厉害,如今被冷风一吹,吐了几次,倒也清醒了几分。 “青楼就那般吸引你吗?”二人坐在长安的高塔上,月亮近在咫尺,似乎真的手可摘星辰。 坐高处,俯瞰长安,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 夜风吹过,安乔打了个寒颤,也不知是冷的,还是被吓的。 “白白,大家都说秀玉楼的花魁娘子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人儿,无聊所以我就去了。” “白白,我发誓,除了喝酒听曲儿,真的什么都没做。” 安乔欲哭无泪,她真的很清白,连花魁娘子的手都没有牵到,顶多是调戏了几句。 “为什么在下感觉你这么委屈呢?” “没有,没有……”安乔疯狂的摇头,就算是委屈也不能说啊。 天地良心,她真的没有寻花问柳,脚踩几条船的想法。 再说了,她取向正常啊。 李白想到刚才那个男子看向明月时觊觎猥琐的眼神,心中就有一股发泄不出的怒火。 明知道不胜酒力,却还应下别人喝几杯。 “刚才那侯爷之子是怎么回事?”拐弯抹角,顾左右而言他从来不是李白的风格。 安乔一愣,侯爷之子,那是谁? “白白,他们说一酒之后就再也不在面前晃,然后,然后……”安乔揪着自己的衣角,低下头,不敢看李白一眼。 浓浓的捉jian感是怎么回事?明明她行的正坐得端啊。 “白白,我也是为了不惹麻烦。”安乔可怜兮兮的说道,去青楼实在是她太无聊了些。 入长安,李白留下一句话就去寻女帝,她人生地不熟也很无奈的好吗? “明月,这么说在下还得感谢你吗?”李白喝了一口酒,随意的把酒壶扔在塔顶,站起身来,看着长安城繁华的夜色,人生的千姿百态。 或忙碌,或悠闲,或风花雪月。 长安啊,的确是天下第一大城,你所想要的一切这里都有。 夜风吹过,李白的衣袍猎猎作响,滑过安乔的面颊。 不由得,安乔心中一慌。 摇摇晃晃站起来,从背后抱着李白,小脑袋紧紧的贴着他。 “白白,你这是吃醋了吗?”安乔奶声奶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让安乔一阵儿晃神。 吃醋吗?他不清楚。 他只知道看不得别人暼到明月的娇态,他想那样的明月是他一个人的。 他喜欢明月那双如月的眸子,但是更爱那双眼睛里完完全全都是他。 见李白不开口,安乔转到李白身前,踮起脚尖,揽着李白,笨拙的稳着她。 酒壮怂人胆,说的就是安乔这种情况。 李白反客为主,用自己的酒气驱散了安乔口中不知道是怎么酒香的味道。 安乔被吻得晕晕乎乎,然后,然后…… 睡着了…… 安乔恐怕是接吻过程睡着的第一人吧。 李白无奈的叹气,抱起安乔离开高塔,回了京城临时置办的小院。 没有任何心里负担,未过门的妻子,同床共枕再正常不过。 想到方才对明月志在必得的侯爷之子,李白眼中闪过一道莫名的光华。 …… 没有人知道李白做了什么,两日后女帝的执意到了李白的小院。 御史大夫,监察百官…… 武则天封李白这样一个自由散漫,心无权贵的人为御史大夫是不是脑袋抽了。 最让安乔惊讶的是,一直不屑权势官位,不愿入庙堂的李白此次竟然接下了女帝的旨意,做了这御史大夫一职。 宣旨的内侍一走,圣旨就被李白随意的放在一旁,等待着安乔的提问。 “白白,这次怎么同意做官了呢?”安乔拿起圣旨左看看右看看,像是非要盯出一个洞不可。 “想着还没做过官,所以就接下了啊。”李白仰头一口美酒,随意的说道。 李白是绝对不会承认那个小心眼记仇的人是他的。 长安城官员遍地,富饶繁盛,最重要的是美食美人众多,看明月的样子对长安还有颇大的兴趣,短时间内也不会想着离开。 御史大夫这个官位多合适,监察百官,直面女帝。 监察百官以及权贵的私生活也算的上的尽职尽责吧? “……”对于李白的答案,安乔无言以对,李白任性,女帝也任性,可是这关她什么事情呢? 白白看着她的眼神实在让她难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青莲剑仙任御史大夫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几多欢喜几多愁。 李白这个异类,从不上朝,但是既然担着了这个名头,李白也不是什么都不做。 他足够强大,无所畏惧,也不需依靠他人。 这样一个官位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公子哥们渐渐息了心思。 美人固然重要,但小命儿更重要。 第二十五章大河之剑天上来(完) (二十四) 在江湖,他有大唐第一高手青莲剑仙的美名。 居庙堂,他有御史大夫监察百官的权利,更不要说女帝甚至给出来带天巡察的旨意。 无论是实力,还是地位,李白都可以牢牢的护着安乔。 对于这一切,安乔并不知晓,她除了刚开始觉得李白接受官位有些诧异外,并没有多说什么。 她清楚李白是有能力的,只有他喜欢还是不喜欢。 她看李白这两天做官还颇为自在,于是所有的疑问都压在了心底。 长安再美,再大,物产再丰富终有赏完,品完的一天。 当安乔走遍了所有的大街小巷,再也寻不到新的美食,新的风景时,终于歇了兴致。 雄伟壮阔的古城墙,闭目聆听那古老的钟鼓楼的钟鼓声,厚重的文化,丰富的物产,使得长安坐稳了第一城的位置。 安乔必须承认长安雍容华贵,庄严大气,有着别处不具备的美。 但是,这种美,她已铭刻于心,就算是离开也不会忘记。 让她真正下了离开决心的是李白,在长安的几年里,李白就好似是被束缚的雄鹰一般。 在她眼里繁华富庶的长安,在李白眼里或许就是一个囚笼,一个华丽的笼子。 但是因着她,李白在长安留了几年,不曾有一句怨言,甚至还挂着御史大夫的官位,时不时为女帝处理一些事情。 她知道,李白从不曾怪她,甚至只要是她想要的,白白都会尽可能的成全。 她喜欢美人,李白便在女帝大选时带着他潜入皇宫,坐在枝头喝着果汁看着美人。 她喜欢美食,所以李白也成了女帝皇宫中御厨房的常客,很多女帝都来不及畅鲜就进了她的嘴里。 她喜欢美酒的香气,李白便想方设法降低了美酒的度数,留下香味。 她不喜他痴迷于与明月,所以近几年来,李白再没有彻夜看过明月,更不要说醉酒江上捞月。 …… 他喜她所喜,忧她所忧,虽然有时候还是有些小傲娇,小毒舌,但是日久见人心,她知道,在他心中,她是特殊的。 他爱酒,爱月,但是现在可以为了她不痴迷于月,她该知足了。 李白是属于天下山川,星辰日月的,他的脚步,他的诗不该拘泥于长安的繁华酥软,外面还有很大的世界在等着他。 庐山,蜀川,瀛洲,瀑布…… 大江南北,海内海外,或婉约,或雄奇,都应该留下他脍炙人口的诗篇,潇洒不羁的身影。 不论是长安,还是她,都不应成为束缚李白的理由。 “白白,我们离开长安吧。”小舟上,安乔看着布满荷花灯的湖面,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可是,这一刻她却有些想念刚来时的那个夜晚,那个江面。 万籁俱寂,枯松倒挂。 正在饮酒的李白愣了愣“怎么,明月这是看厌了这长安城中的美人儿吗?” 李白声音揶揄,但是深处又夹杂着认真和紧张。 安乔呲牙咧嘴,她好不容易装一回犹豫的美男子,想要文艺一把,李白这个扫兴的家伙。 不过,她确实是看厌了长安城中的美人儿。 几年来,她不知道爬了多少次墙,几乎只要有点儿美名的人,她都去看了两眼。 “嗯,厌了,世界那么大,咱们出去看看吧。”安乔咬了一口鸡腿,神神叨叨的说着。 作为一只爱吃肉的兔子,她很自豪。 “明月,再这么吃下去,真的与天上的明月无二了。” “脸大……” 说话间李白喷洒着醇香的酒气,正等着李白夸她的安乔被脸大二字刺的体无完肤。 完全是暴击好吗? 别人形容脸大不是盘子就是大饼,她的李白小哥哥就是这么有才,骂人都这么清新脱俗,不拘一格。 呸,你才脸大,你全家都脸大。 安乔在心中唾弃着,然后猛的亲上李白的面颊,鸡肉的油光沾满了李白棱角分明的脸,这下安乔觉得圆满了。 大总攻的威严,触犯了是要付出代价啊。 李白脸一黑,他的明月愈发的长胆子了,想想以后的生活,李白欲哭无泪。 …… 确定了要走,李白即日便辞了御史大夫的职位,当初是为了护明月周全才接下这个官位,被女帝奴役了几年。 如今,明月要走,这个官位终于可以卸下了。 拒绝了女帝的再三挽留,李白带着安乔离开了久负盛名的长安,开始周游天下。 习惯了长安的饮食,安乔竟然有些水土不服,上吐下泻,瘦了一圈。 看着安乔这个样子,李白甚至生了就这样回长安一直住下的念头。 娇俏可爱,爱耍赖的安乔躺在床上,难得的多了几分西子捧心的柔弱感。 在安乔的再三阻拦下,二人没有回长安。 但是,李白却做出了味道纯正的长安口味,这让安乔又默默感动了一把。 其实,一直以来李白都做的很多,但是洒脱不羁的浪子外表让人忽略了他内心的柔软和安稳。 天下很大,美景很多,足够二人用一生的时间去欣赏,去踏足。 两人的婚礼没有十里红妆,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没有轰轰烈烈,就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小桥流水,大漠孤烟,五岳山川,逶迤江流都留下了李白与安乔的足迹。 李白的剑更快了,李白的诗更加飘逸了,但是李白的人却更暖了。 他喜欢身边有明月,不是羁绊,只是眷恋。 天下之大,何处为家,明月在的地方皆为家。 几十年如一日,安乔的容貌没有丝毫变化,纯白无害,年轻貌美,就连那双眼睛都一如初见,波光潋滟,亮如明月。 或许这是安乔身为妖唯一的好处,寿命悠长,容颜不老。 可是,安乔宁愿没有这个好处,她想伴着李白慢慢变老,实现那句白头偕老。 可是,她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好看的人就算是岁月不饶人那也是好看的。 秋风清。秋月明。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 “我以笔墨书尽这万里江山盛世美景,却书不尽你眉间娇俏眸中风华。” “我知你名安乔,可在我心中明月二字极为衬你……” 安乔泪如雨下,一夕白发,容颜老去。 第二十六章必将百倍奉还(一)韩信 (一) 森然罗列的高大石柱,气势傲然,挑高的天穹仿佛接通了天堂,让人的感官亦幻亦真。 石柱两侧的墙壁上是描写圣经故事的七彩窗花彩绘。 阳光隐在玻璃窗外,让每一幅玻璃图案色彩缤纷。 烛光摇曳,圣歌阵阵,教徒们虔诚地向心中的上帝祈祷着、忏悔着。 祭台上,燃着千余支大蜡烛。蜡烛分作八排,每排之间,用鲜花间隔着。 安乔睁开眼睛,看着这诡异的一幕,有些不解。 前一秒还沉迷于大乔小姐姐的美色不可自拔,下一秒就出现在了这阴森森的地方。 其实,安乔是拒绝的。 手中的长剑好生熟悉,仿佛是在哪里见过一般,只是明月二字有些俗气罢了。 安乔抬手,摸着自己心口位置,空荡荡的,就好似有什么东西她忘记了一般。 “安乔,欢迎来到王者荣耀的世界。”仿佛只是初见,大乔的声音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这是属于韩信的世界,一诺一生,必将百倍奉还的韩信。” 大乔的声音一如既往地空灵缥缈,带着无法言说的忧伤,让人忍不住心疼。 而此刻,安乔的心确实堵堵的,就好似有什么悲伤无法宣泄一般。 祈祷声,圣经福音,袅袅入耳。 “尘归尘,土归土,让往生者安宁,让在世者重获解脱。” “免我痴,免我苦,免我无枝可依,免我颠沛流离。” 随着信徒长诵圣经,安乔觉得一股玄妙的力量在周身盘旋,暖暖的,犹如光明。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 安乔站起身来,像是不受控制一般脱口而出。 圣女赐福,信徒跪拜叩首,然后有序离开。 短暂的时间,安乔就确定这个个奇怪而又陌生的世界。 “大乔小姐姐,我来这里干嘛?”安乔可不觉得红发银枪,战必胜胜必取的韩信会来这个神神叨叨的地方。 韩信是个能屈能伸的人,忍得下胯下之辱,自然能够承得住皇冠之重。 那是个信封我命由我不由天,渴望胜利的人物。 “随机进入,我也没办法啊。” “安乔,此次的任务对象便是韩信,韩重言。” 大乔小姐姐一如既往地神出鬼没。 可是,为什么要用一如既往呢?安乔也不懂。 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疯狂的涌入脑袋,因着剧烈的疼痛,使得安乔面色惨败,嘴唇也无血色。 听诺,听君一诺,许君一诺,一诺一生。 这是原主的姓名,只是她的诺是对上帝,天使所许,终生信奉上帝。 她是这教廷的光明圣女,驱散黑暗,赐福万民,恩泽大地。 在众信徒心目中,光明圣女就是与神同行的人。 原主并不知道她来自哪里,也不知道该去往哪里,只知道她是与生俱来的圣女,信仰上帝是她的责任。 一直以来,她都在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身为圣女该做的事情。 原主没有怨恨,没有遗憾,只是觉得有些无趣罢了。 她预知未来,具有与神交谈的能力,也可以用光明之神的力量赐福信徒。 然而,她注定只能独自一人,不能生情,不能有欲。 在接收原主记忆之后,安乔也拥有了属于原主的能力。 安乔有些傻眼,原来还真有传说中的圣女。 “大乔,大乔,战无不胜的韩信将军在哪里?”安乔觉得如果等在这里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够登上韩信。 “韩信将军?”大乔的声音中多了几分玩味。 “忘了告诉你,韩信此刻还不是将军。” 安乔愣了愣,还不是将军,那就是布衣了。 记载中“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好带刀剑。” 可以说,幼时,少时的韩信家境贫寒,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百家饭,百家衣。 母亲双目失明,过得尤为艰难。 她记得王者荣耀的背景故事中提到,当年轻的霸者举起长刀羞辱自己,他选择了从对方的胯下钻过去。 当未婚妻被带走成为祭品,他选择了沉默。 当更强大的权力者出现,他选择了屈从,自己为自己套上牵狗的锁链。 认真说起来,韩信的一生足以称的上一句完美逆袭。 不过未婚妻被当做祭品带走是什么鬼?难道韩跳跳已经名草有主了吗? “安乔,你可以选择与韩信相伴一生,自然也可以选择最后分道扬镳。” “但是,前提是你必须攻略韩信。” 想到大乔说过的话,安乔就一阵儿头疼,万一真的名草有主怎么办,她真的做不出什么翘墙角的事情。 算了,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找到韩信再说吧,到时候随机应变。 …… 原主在教廷身份极高,所以外出也并没有什么人敢置喙。 一声令下,交代几句,安乔就握着自己的那一把莫名其妙出现的长剑踏上了去淮阴之路。 她身份特殊,地位尊贵,注定了她就算外出也必定是仆从成群,否则不能保证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教廷是不会让她出来的。 洁白华贵的马车绘着信徒祈祷的图样,红日镶金,闪闪发光。 马车周围跟随着二十八名身穿红衣的骑士,武器各异,但服侍上都绣着红日的花纹。 初次之外,还有六名专门伺候她饮食起居之人。 安乔不知道,这么兴师动众真的好吗? 韩信是个市井中长大的人,身上不自然的带着些流氓的气息。 对于正统的大家闺秀,韩信并不喜欢,甚至是排斥的。 如今她贵为教廷圣女,远不是世俗界的大家闺秀,名门贵女可比,确定韩信看到她不会掉头就走吗? 安乔手中握着长剑,不断的摩挲着上面的花纹,仿佛这样可以让她安静一些。 山南水北是为阳,山北水南则为阴,淮阴就是淮水的南边。 淮阴是座小城,水绿相依,城市交融,这是一座远离喧嚣的雅致小城,有独属于江南的婉约和静谧。 淮阴的风景安乔很喜欢,不对,应该是只要不是教廷那种满是壁画,圣经不绝于耳的幽深诡异环境她都可以接受。 “淮阴,我来了。” “韩信,我来了。” 第二十七章必将百倍奉还(二) (二) “停车。”平稳行走的马车骤然停下。 “外界何事喧哗?”安乔这个时候说话不自觉的受到了原主的影响,就连声音都是柔和圣洁,让人升不起任何亵渎的心思。 “回圣女大人的话,前方人群拥堵,道路不通。” 安乔挑起车帘,心神却被周围人的谈话所吸引。 “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 “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 熟悉的话语,岂不就是韩信曾经所受的胯下之辱? 难道她紧赶慢赶还是迟了吗? “住手。”安乔连忙阻止道,走下马车,穿过人群,看到了被围在人群中的韩信。 这个时候的韩信没有战甲,没有银枪,身材高挑,但略显瘦弱。 一身粗糙还打着布丁的布衣,发丝凌乱枯黄,一看就是长期的营养不良。 此刻的韩信,被一帮淮阴城中的恶少围在中央,因为尴尬,面红耳赤。 骨节分明的手掌紧紧握着,另一只手却抱着剑,眼神晦暗的看着面前的屠夫。 屠夫身材壮硕,络腮胡子显得人狂野非常,手中拿着锋利的剔骨刀,上面还有未干的血迹,浓重的血腥气让安乔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原主身为教廷的光明圣女,对于黑暗,对于暴虐血腥,有种下意识的厌恶和反感。 手心不自觉的出现了白光,抚平了人们心头的暴躁和野蛮。 就连韩信,都诧异的看了安乔一眼。 韩信能够在后来被誉为“兵仙”,虏魏、破代、平赵、下燕、定齐、潍水杀龙且,垓下破项羽,不是运气使然。 他天生就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卓越的军事能力,否则的话怎么可能凭空战必胜,胜必取呢。 “怎么,你这小妇人是想美女救英雄吗?” “也不看看这是英雄吗?” 一旁的粗野屠夫上下打量着安乔,眼睛里垂涎意味十足,让人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放肆,不得对圣女无礼。” 不需要安乔开口,一旁的二十八骑士,六名侍女就出言厉喝道,甚至长剑已经架在了那人的脖子上。 安乔嗤笑一声,面纱轻轻飞舞。 “他何须我救,生来贫苦又如何,笑到最后,才是赢家。” 这个时候,一直波澜不惊的韩信才正眼看了安乔一眼,眼睛里划过一丝光亮,但很快又沉寂。 他不得不承认,面前的女子矜贵,骄傲,高洁,柔和的声音像是有净化黑暗的力量,让人忍不住心生向往。 虽然全身都包裹在金色刺绣的长裙中,面颊也被白纱覆盖,但是曼妙的身姿足以证明她有倾城的容颜。 笑到最后才是赢家吗? 与他而言,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到达胜利之前,无法回头。 韩信虽然穷困潦倒,但是他的眼神依旧是锐不可当。 “起来吧。”安乔向韩信伸出了手,他合该是顶天立地的,一个屠夫如何担得起他的一跪,更遑论是胯下之辱呢。 韩信看着面前这只十指纤纤,白皙如玉还泛着莹莹光泽的玉手,心中罕见的多了几分紧张。 这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犹如价值连城的美玉,不见一丝瑕疵。 想到自己沾满灰尘,甚至满是伤口的手,他有些不敢伸出。 安乔叹了口气,历经磨难长大的韩信在极度自信的外表下掩盖着的是极度的自卑。 他没有优渥的生活,没有书香门第的家室,也没有功名在身,这样的他人人嫌弃。 安乔弯了弯腰,把韩信拉了起来,满是冻疮,还渗着血,看起来甚是可怖。 安乔的眼睛有些泛酸,在玩王者荣耀的时候,多少人觉得韩信那句忍无可忍,无需再忍霸气十足。 可是,又有谁想过,在无需再忍之前,他究竟忍了多少。 “我知你在忍,也知你迟早会一鸣惊人,如今这些嘲笑你,看不起你的人到时都会对你俯首称臣。” “可是,忍着不辛苦吗?不累吗?不痛吗?” “我可以双手奉上江山如画,只要你想要。可惜,我知道你不需要,你不依靠任何人也可以站在顶端,笑傲他人。” “一介屠夫而已,杀了又如何,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么一个欺软怕硬的人不值得你跪拜。” 安乔声音一如既往的柔和安宁,但说出的话却与她光明圣女的身份不符。 一介屠夫,杀了又如何? 韩信的脑海中不断的回荡着女子掷地有声的话,明明是个娇弱温柔的女子,却是这般的果断。 “辱骂本圣女,合该永堕黑暗,被光明所弃。”安乔被白纱遮掩的嘴唇轻启,一句声调没有任何变化的句子便决定了屠夫的命运。 “我不是在救谁,只是维护我的清誉。” 安乔依旧一脸坦然的说着,教廷骑士和侍女也没有觉得不对。 光明圣女本就是不容沾染的,再严厉的惩罚都不足为过。 只有面对面的韩信,看到了她微红的耳尖,有些闪烁不定的眼神。 看来,她不擅长撒谎啊,欲盖弥彰的一句话便这般慌张。 安乔松手的瞬间,一颗宝石落入了韩信的手心,她眨了眨眼睛,然后看了看那二十八骑士,显得有些俏皮。 韩信秒懂,只是觉得这颗宝石有些烫手。 安乔并没有与韩信多交流,她身为教廷圣女不能动情,不能有欲,此时韩信还没有成长起来,亲近反而会害了他。 在安乔转身之际,一直未曾开口的韩信问道“敢问姑娘芳名。” 韩信略显冒犯的问题,惹得二十八骑士怒目而视,圣女大人的名讳也是一个草民可以问的吗? 安乔弯了弯嘴角,只是没有一个人看到。 见安乔只是微微停顿,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韩信嗤笑一声。 他看着那道窈窕圣洁的身影踏上马车,车帘放下的那一刹那,耳中出现了那道柔和纯净的声音。 “听诺。” 车轮向前缓缓滚动,嘈杂的街道陷入静谧,二十八骑士忠诚的守护着马车上的人,六名侍女亦步亦趋。 不管马车多块,他们都脚步都不急不缓,犹如闲庭散步。 “韩信,我叫韩信……” 第二十八章必将百倍奉还(三) (三) 韩信追在马车后,大喊,内心的悸动无法掩饰。 听诺啊,多好听的名字。 诺,信,都是信守承诺的意思。 骑士出手之前,安乔不动声色的阻止了。 “圣女,您为何突然插手这件事情了?”车窗旁的侍女不解的问道。 圣女无悲无喜,只是信奉上帝,依托光明神的力量赐福心诚之人。 “因为,因为他是韩信啊。” 温婉柔和却不娇弱的声音从车厢内传出,韩信的脚步顿了顿,停了下来。 马车渐行渐远,韩信在原地看了很久很久,直至消失。 “我看不到了,看不到了……”背后的哀嚎声打断了韩信的注视,转身就看到那些屠夫捂着眼睛歇斯底里的大喊。 原来永堕黑暗,被光明所弃是这个意思啊。 韩信没有再看丑态毕出的人,大步流星的向前走去,回到了自己四面透风的房间里。 伤痕累累,渗着血迹的手已经变得白皙完好,就连身上那些陈年旧伤也消失了,韩信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圣女?哪里的圣女。 自出生就与母亲相依为命,贫困潦倒,这是第一个坚信他最终会胜利的人。 “听诺,听诺……”韩信不断的呢喃着这两个字,晦暗的面颊慢慢柔和了几分。 她赠他宝石,让他衣食无忧,专心大业,不必再寄人篱下。 可是,宝石耀眼的光芒让他想起来那双柔和的眼睛。 他从不曾见过如此特殊的女子,悲天悯人的同时又杀伐果断。 被人维护的感觉,确实不错呢。 “若你需要,我可以双手奉上如画江山。” 韩信唇角带笑,如画江山他会自己打下来,然后双手奉给她。 宝石被韩信珍藏下来,没有典当,没有售卖,反而是当成了一种寄托。 是啊,他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胜利。 …… 安乔私下打听了一番,确定韩信并没有什么未婚妻,只是有一个关系比较亲厚的歌姬才松了口气。 就算是完成任务,她也不想去拆散别人。 安乔并没有在淮阴郡呆太久,毕竟就是一座普通的南方小城,若是久待,难免惹人怀疑。 在她的刻意安排下,偶遇了几次韩信,但是她都不曾露面,只是悄悄观察罢了。 罢了,她不该担心的,韩信不信命,不信天,只信自己。 身为教廷圣女,在外逗留时间并不能太久,就算是打着传扬光明神的旗号也不能永久的留在淮阴郡。 看着韩信被慧眼识珠带走,安乔知道自己也该走了。 她清楚,韩信的崛起之路由此开始了,她只需要等着韩信打下如画江山就够了。 回到教廷,一成不变的生活让安乔差点儿抑郁。 虽说她继承了原主的能力和部分的性格,但是她并不是真的信奉光明神。 认真说起来,她是个无神论者。 一晃时间过去了数年,韩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东晋灭赵,妙计灭齐,平定四国,垓下灭项羽,使得声名大噪。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战必胜,胜必取。”韩信的美名传遍了天下。 受封齐王,手握重兵,势力几乎可以与汉王分庭抗礼。 只不过,一个是君王,一个是军事家。 因知遇之恩,许诺终生效忠,殊不知他的君子一诺,在别人眼里并没有什么可信度。 事情发展到这里,在教廷的安乔怎么都坐不住了。 以韩信那个一诺一生的性子,说不定真的会自寻死路。 从齐王到楚王,再到淮阴侯,汉王的心思早就昭然若揭,只是韩信依旧在自欺欺人罢了。 安乔逃出教廷,没有惊动任何人,因为她留下了一具傀儡。 这几年的时间,她也没有闲着,精心的雕刻了一个人偶,与她样貌气息相近。 有了这个人偶,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人发现她离开教廷的。 韩信站在大帐中,摘下黑色的手套,看着依旧白嫩,没有疤痕,就连个茧子都没有。 这几年,南征北战,受伤无数,但是无论他受多重的伤,总是可以很快康复。 所以,他就像是不怕痛的人形兵器一般,所向披靡,无往不利,短短几年便助汉王入主天下。 韩信知道,这是当年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子给他的能力。 翻手,那颗璀璨夺目的宝石便出现在手心里,仿佛只要看着这颗宝石,他就能够告诉自己终有一天他会找到她。 几年来,查阅了数不清的资料,求助了无数人,他才知道听诺的身份。 西方教廷光明圣女,终身侍奉光明神,不得背弃,不得动情。 呵呵,不得动情吗? 不,既然招惹了自己,怎可全身而退呢。 之前,他从未想过会惦念一个女子如此之久,外界是如何形容他的呢? 铁石心肠,不解风情? 殊不知他的心本就很小,除了他自己,只能放下一个人。 是她的柔和打动了他,还是她的杀伐果断触动了他,亦或者是她的整个人把他记入了心中,从此再看不到他人。 “将军,抓到一名女间谍。” 在声音响起的瞬间,韩信飞快的把黑色手套带了起来,遮住了一双白的不像话的手。 女间谍,这月的第几个了?汉王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除了他吗? “杖杀,曝尸三日。”韩信勾了勾嘴角,划出一个残忍的笑容,头也没抬,云淡风轻的说道。 仿佛一条人命,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韩信,韩信,你不能杀我。”营帐外,被五花大绑的安乔听着韩信冷血无情的话,如坠冰窖。 “我不是间谍,我是……” 下一秒紧闭的营帐,从内掀开,带起的风把安乔面颊上的白纱掀起,露出光滑的下巴,粉嫩的红唇。 面前的男子身穿银色战甲配上刺绣红袍,手执银色龙枪,额前银饰闪着冷冽的银光,红发狂放不羁地高高竖起,一双眼睛犹如雷电。 龙枪在手,不惧一切敌人,所有的魑魅魍魉都会烟消云散。 这样的韩信,终于让安乔多了几分真实感,这才是她最熟悉的韩信,也是纵横王者峡谷,让很多人束手无策的韩信。 韩跳跳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第二十九章必将百倍奉还(四) (四) 熟悉的嗓音,一如既往温和的眼眸,韩信觉得自己沉寂数年的心慢慢开始跳动。 好像啊,这是这么多女子里第一次那么像听诺。 身形,眼睛,身影,就连给他的感觉都是如此的相似。 他在寻找一个人不是什么秘密,当初他甚至亲手画过听诺的一张人像,随身携带。 “你是目前为止最像她的。”韩信声音幽幽,眼睛里的光芒晦涩难懂。 “像谁?”安乔有些傻眼,难不成这个世界还有人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吗? 再说了,她也没露脸啊,千万别给她出什么同父异母,双胞胎,替身梗。 面前的韩信给她很危险的感觉,虽说一身银甲的他比几年前更加的挺拔威武,但是给人的感觉也更加冷厉。 那一杆散发着冷光的银枪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只一眼就让人胆寒不已。 “一说话更像了。” 韩信的目光悠远,放的很空,就好似是在怀念着什么。 这样柔和的声音,心怀天下,悲天悯人能够抚平人们心中所有的不安与焦躁。 数年来,无数个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日子,都是这样一道声音陪伴着他。 因为他是韩信啊…… 短短的几个字,简单的一句话,午夜梦回之际,让他再难入眠。 他无数次的想象说这句话时听诺是什么表情,恬静,还是娇俏。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听诺的内心绝不像外表那般无欲无求。 安乔有些搞不清楚面前的情况了,几年不见难不成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她那里也没有收到消息说韩信对什么女子动情,与什么女子亲近啊。 就连当初的歌姬,也被韩信疏远了。 韩信目光追忆,带着无限的柔情,仿佛他唯一的软肋就存在于他的思念之中。 “韩信,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受了原主的影响,安乔的灵魂从内而外的干净,人也简单纯粹。 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显而易见的疑惑,隔着轻透的白纱隐隐能够看到她微微嘟起的嘴唇。 “韩信,我疼。”安乔挣扎着,被人五花大绑的感觉真不好,勒的浑身疼。 一袭白裙早已被绳索染的污迹斑斑,微蹙的眉头显示着少女的不悦。 “松绑。”韩信心下一动,挥手说道。 “将军,这是间谍啊……”一旁身材魁梧的副将着急的说道。 他乃将军的心腹,自然知道京城中想让将军死的人不计其数。 不说以前,单说这一个月,像面带白纱,身着金色刺绣长裙的女子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这新来的虽不是金色刺绣长裙,但也不能就这样武断的认为这不是奸细吧。 “松绑。”韩信淡淡的说道,看似随意,但却不容置疑。 好不容易恢复自由的安乔就像雏鸟归巢一般猛的扑向韩信,但是却被韩信身手利落的一脚踹开,狠狠的落在远处。 “将军,这女子刚松绑就想刺杀你,还是让我带下去杀了吧。” 一旁的副将满脸着急,一双眼睛如同喷火一般瞪着安乔,敢对大将军不利,下油锅都不为过。 安乔只觉得五脏六腑纷纷移位,要命的疼,就连嘴角都不自觉的粘上了血迹。 娇嫩白皙的手掌划过凹凸不平,满是石子的地面,鲜血淋漓。 这一刻,安乔觉得委屈极了。 她从教廷而来,到此寻韩信。 跋山涉水,千里迢迢,不对几千万里也有了,她容易吗? 刚刚来了这里就被当奸细给抓了,她想着见到韩信自然就好了。 却没想到,韩信竟然看着她的人在追忆着另一个人,后来更是一脚把她踹的这么严重。 圣女是有瞬间修复能力的,可是为了躲避教廷的搜捕追寻,她不得已把圣女的太阳神之力封印,成为一个普通人。 听到副将的话,安乔也是不屈的瞪了副将一眼,她什么时候想刺杀韩信了。 如果她现在还有能力,一定会让副将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韩信摆手,挥退了副将,然后绕有趣味的看着安乔。 “韩信,你忘恩负义,你怎么能够这样对我。”安乔心中委屈,想起一路上所受的磨难,还有韩信对她的粗暴,声音中难免多了几分哭腔。 “忘恩负义?不知你对我何恩之有?”韩信嘴角挂着冷漠的笑意,看着安乔涓涓流血满是石子的手心,冷漠更甚。 看来,城门上挂着的女尸又要多一具了。 他本不想这么残暴无情,可是谁让他们总是那他心中最柔软,最不可触碰的地方来试探他呢。 听诺,那个曾经救他,让他在淮阴郡免于胯下之辱的人。 那个赠他宝石,希望他不必贫困潦倒的人。 那个赐他能力,让他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人。 这些人,怎么可以来玷污呢。 可是,为什么此刻的心就像是有一只蚂蚁在啃食呢。 难道是面前的这个女子太像他记忆中的听诺了吗? 韩信下意识的忽略了心中的这抹异样,再一次变得冷漠无情,看上安乔的眼神更像是在看死尸,没有任何波动。 她是独一无二的,任何模仿她的人都该死。 “韩信,我给你宝石,治你伤口,让你拥有了快速复原的能力,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安乔声音中的不满就像是在控诉着负心汉一般。 不过,此刻在安乔心中,韩信比负心汉还糟糕。 她自问从始至终都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韩信的事情,甚至在处处维护着韩信。 身在教廷的那几年,时刻关注着他的消息,甚至知道他危难时,冒险让最亲信之人救他一命。 哼,谁说最毒妇人心,明明是韩信的心。 闻言,韩信的眉头狠狠的跳了两下,快速复原的能力…… 七个字就像是惊雷炸响在他脑海中,掀起了惊天巨浪。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希望面前的女子是他朝思暮想之人,几年来战争之余的苦苦探寻,几乎让他生出来一种孤独终老的想法。 心中住进了一个人,有了逆鳞,他不愿将就,于她又遍寻不得,仿佛孤独终老,茕茕孑立是最合适的结局。 第三十章必将百倍奉还(五) (五) 不,说不定汉王连这个结局都不会给他。 人总得有个活着的理由,没了这个理由,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知遇之恩的汉王,他曾许下一世效忠的诺言,但汉王还是想对他处之而后快。 初次见面就心心念念再难忘记的女子,几年来寻不得,忘不了。 说起来,他都快要绝望了。 若她是她,一向不信命,不信天的他或许都会忍不住感谢上苍了。 很可惜,流着鲜血的手掌如同一把剑,割裂了他所有的自欺欺人。 什么时候她的身体有快速复原的能力都被知晓了,还真是世界上无不透风的墙。 “快速复原的能力?” “那为何你自己的手还在血流不止呢?医者不自医吗?”韩信撇了撇嘴,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像是在闲聊,像是在打趣,当然更像是在警告。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足够安乔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身为圣女,纯粹但不蠢笨。 看韩信和副官的反应,这段时间一定是有太多的人冒充她。 恰好,她又封印了光明之力,自然无法复原自己的伤口,也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安乔叹了口气,真有一种忍不住爆粗口的想法。 她一个深入简出,几年都不露面的老女人还有什么冒充,是吃饱了撑的吗? 安乔耐着性子把事情的前后叙述了一遍就换了韩信一句“本将军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就是这么凑巧。”安乔假装听不出韩信的嘲讽和杀意,郑重的点头。 其实,韩信这个时候的心情是愉悦的,否则也不会听安乔说这么多。 对于韩信而言,这个声音让他眷恋,能够使他无处安放的心有一个短暂的停泊。 韩信知道,他不想杀她。 “你走吧,本将军今日心情不错,所以不沾血腥,不杀生。” 就算她真的是别人派来的间谍他也认了,谁让她的声音和眼睛竟然与记忆中的听诺重合了呢。 安乔傻愣愣的坐在原地,什么叫你走吧? 她长途跋涉,历经艰难险阻还差点儿被骗才找到韩信,没来得及叙旧,更没喝上一杯热茶,就要被赶走了吗? 这是什么道理,哼誓死不从。 呵呵哒,还想着热茶,不被韩跳跳一龙枪挑死就不错了。 “不走。”安乔磨磨蹭蹭的走过来,以防韩信再赏她一脚,她先下手为强的抱住了对方的小腿,然后不雅的蹲坐在地上。 韩信满头黑线,他这个时候都有些确定面前的女子是个傻的,至于间谍这种玩智商和情商的职业,她玩不来。 “韩信,是你告诉我你叫韩信的,这不是就在暗示着我来找你吗?”安乔一脸理所应当的说着,教廷那个地方她是不会回去了。 单调无聊,每天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情,再待下去会把她逼疯的 就算没有韩信,她也会想办法逃出来。 战靴有些硬,安乔抱的很不舒服,但是为了小命,她忍了。 韩信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形,他追着马车说着名字,何尝不是想让听诺记住他的名字,有朝一日他的名字传遍大陆时,可以来找他。 一个衣着华贵,甚至还藏着一把名剑的女子坐在地上抱着她的小腿,时不时还蹭蹭,这个画面着实诡异。 更诡异的是他的心中竟然没有丝毫不耐,反而隐隐有几分悸动,真是活见鬼了。 他想抽回腿,但是却被这个奇奇怪怪的女人紧紧抱着。 还真傻,若是他真的不管不顾,以为抱着自己的腿就安全了吗? 韩信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对这个证明不了自己身份的女子,他有莫大的耐心。 冒充的人无数,但唯有她一人让他的心有一种归属的感觉。 “啊,对了,我想起来了。”安乔收回手猛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市井气息之重让韩信侧目。 若她真的是当初那个高高在上,骄傲矜贵,众星捧月的圣女,那这几年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才会把一个不然尘埃的现在变成一个市井长大的小混混。 “我给你的宝石还在吗?”安乔戳了戳韩信,谁来告诉她韩信身上究竟穿了什么,戳的她手疼。 韩信眨眼,这女子还真是自来熟,不是色厉内荏,而是真正的不把自己当外人。 “宝石上我当初留了记号,如果还在的话,我指给你看。” 见韩信不回应,安乔壮着胆子拿自己的小脚踹了踹韩信,大男人磨磨唧唧的真麻烦。 呵呵,韩信还没有嫌弃安乔,安乔反倒先嫌弃上韩信了,可是她敢说吗? 时间流逝,也改变不了安乔贪生怕死的小怂货本质。 她最多在心里想想,就连嘴瘾都不敢试。 韩信心中刚刚沉寂下去的火苗再一次燃成了熊熊烈火,就连眼睛中也带着逼人的光亮。 她不是奸细,或许,她真的是他等待的人。 这样一个念头出现,韩信几年来上阵杀敌,破军百万的冷硬心肠第一次如同泡在在温泉中一般,暖洋洋的。 试一试吧,试一试吧。 韩信在心中不断的说服着自己,明明是个杀伐果断的人,但是每每碰上关于听诺的事情他就会变得优柔寡断。 金黄色的宝石在太阳的映照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安乔被封印的光明之力都隐隐有所松动。 这不是普通的宝石,教廷中受光明之力加持何止百年。 安乔连忙催动心法,压制封印,若是光明之力外泄,她岂不是要被教廷的圣骑士抓回去了吗? 安乔身上一瞬间的变化被韩信看在眼里,圣洁的白光,虽然微弱,但是那一刹那真的存在。 “喂,我跟你说……” 只是还不等她说完,就被韩信长臂一揽抱在了怀里,与高大挺拔的韩信一比,安乔就有点儿娇小可爱了。 一声痛呼,安乔的眼泪扑簌簌的落了下来。 这么坚硬的盔甲,直接撞上是要毁容的啊,她的鼻子是不是都要歪了。 喜怒无常,是安乔与韩信久别重逢后的第一印象。 “我终于等到了你。” “听诺。” 第三十一章必将百倍奉还(六) (六) 至于那颗耀眼珍贵的宝石此刻随意的跌落在凹凸不平的小路上,无人问津。 不,安乔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如今她是个小穷鬼,宝石啊,可以换多少顿美食,这么暴殄天物该遭天打雷劈。 …… 要么冷硬自持,要么睿智无情,韩信一直是这个样子。 但是此刻的韩信全身都在发抖,安乔觉得自己的肩膀上微微有了湿意。 他,哭了吗…… 安乔的身子僵了僵,不敢再动弹。 其实,此刻的她很不舒服,身体因为之前那一脚本就疼痛难忍,此刻再被韩信这么一紧箍的熊抱,她觉得自己疼的都开始冒冷汗了。 最要命的是,鼻子还有两道热流在涓涓不停的流着。 这一刻,安乔有点儿抓狂。 她期盼已久的久别重逢为什么是这个鬼样子。 韩信的胸膛很硬,她的脸贴在上面密不透风,喘不过气来。 也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窒息,安乔最终十分光荣的晕了过去。 晕过去前安乔还在想着韩信的鼻子是坏了吗?闻不到这么浓重的血腥气。 见怀里娇小的人儿不说话,不动弹,很久很久韩信才反应过来。 双臂撑起,才发现听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晕了过去,双目紧闭,那柔滑的白色纱巾已经被彻底染红,一滴一滴鲜血落在地上。 韩信傻眼,他不过就是稍稍激动了一下,听诺这是怎么了。 随手扯下那条丝巾,安乔有些扭曲的脸蛋终于露了出来。 这几年来,韩信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这张面纱下的脸是怎样的倾国倾城。 但是,原谅他,就算是面前这个姑娘是他心心念念的无数个日夜的人,他都违心的说不出惊艳二字。 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惊吓还差不多。 鼻血染红了下巴,双颊,看上去就像是个在演喜剧的小丑。 “军医,叫军医,不对,把女医师叫来。” 韩信抱着安乔回了大帐,在医师到来前替安乔擦干净脸上的鲜血,这样看起来才没有那么可怖。 “将军这位姑娘身体受了重击,需得小心调养几日了。” 说这话时,女医师一直奇怪的打量着韩信,她看的清清楚楚,这姑娘身上的脚印非将军莫属。 先是把对方踹成重伤,然后又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般小心翼翼。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吗? 女军医觉得自己真相了。 女医师自以为隐晦的打量,早就被韩信所察觉。 可是,事实胜于雄辩,那一脚确实是他踹的,韩信不免有些尴尬。 “你先下去吧,接下来的几日你就专门照顾夫人吧。”韩信一脸坦然的,脸不红气不喘的把夫人二字说了出来。 女医师本来是在有条不紊的收拾的工具,但是被韩信的夫人二字一吓,纱布,剪刀这些东西散落了一地。 妈妈呀,她胆小,千万不要吓她。 这姑娘不是刚出现吗,这么就被将军盯上了,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将军这么恨嫁,真的好吗? 真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将军。 “是,我一定会照顾好夫人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虽说这个命令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她也没有质疑的权利。 女军医把夫人二字咬的很重,一边说着,一边在偷偷观察着大将军。 冷硬凛冽的大将军在听到夫人二字时,眉眼柔和的不可思议。 仿佛在那一瞬间征战沙场,战无不胜的冷面杀神一下子就成了温文尔雅的儒雅公子。 将军出身卑贱,所以并没有世勋贵胄那样的繁文缛节,反而是剑走偏锋,胆大妄为。 心无畏惧,所以在战场是出奇制胜,冷硬不讲情面。 能让一位杀神化为绕指柔,看来,这位突然出现的夫人是真的入了将军的眼了。 退出大帐,女医师还是没闹明白,将军这突如其来的发情期到底是要闹哪样。 大帐之中再无他人,韩信那嚣张的气势终于蔫了下来,坐在床边看着昏迷不醒的听诺。 原来真的是她,为什么总有些不真实呢? 韩信单手拖着腮帮,入迷的看着安乔,嘴角挂着杀气的笑容,简直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不,应该说是地主家的智障儿子。 眼里五味具杂,一会儿欣喜,一会儿懊悔,一会儿烦恼,一会儿追忆,简直就是个精神分裂的疯子。 “就摸一下,就摸一下。”突然被巨大的惊喜砸中,韩信急需来证明是真是假。 白皙如玉的面庞,就像是在无声的发出邀请。 适逢乱世,女子对贞操看的并不重,所以军营中也有不少女子。 可是,他心里住进了一个狡猾的人,从此以后对着任何女子都起不了任何涟漪。 韩信将军不近女色,众人皆知。 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韩信摘下黑色手套,终于抚摸上了那张朝思暮想的脸。 触感细腻,柔滑,就算是再上好的丝绸都比不上听诺的皮肤。 额头,眼睛,鼻子,嘴巴,脖子…… 韩信觉得这好像是他有生之年心跳最快,最幸福的一天。 他一直觉得老天从未善待过他,年幼失父,年少葬母,受尽指点欺凌,直到遇见她。 或许他真的不是被老天眷顾之人,于是为数不多的运气都被积攒起来遇到她。 睡得正香的安乔,觉得有一只毛毛虫在自己的脸上爬来爬去恼人的很。 “啪……”安乔闭着眼睛对着韩信的手一巴掌拍了上去,大小两个手掌,相似的白皙,异常和谐。 咦?不是毛毛虫。 一、二、三、四、五,这是手指? 昏昏睡着的安乔猛的睁开眼睛,入目的就是韩信那张棱角分明的俊颜,银色的发套,嚣张耀眼的头发。 韩信,韩信啊。 安乔抱着被子缩在床里面,警惕的看着韩信,一场面目全非的重逢,让安乔有些小委屈。 先是被五花大绑,又是被踹了一脚,紧接着又被磕的流鼻血,鼻青脸肿,对于一个颜狗来说,这是不可原谅的。 对于原主这张圣洁缥缈,带着仙气的盛世美颜,安乔还是很心疼的。 第三十二章必将百倍奉还(七) (七) 美人如玉,合该小心珍藏。 奈何她有一颗怜香惜玉的心,一身撩妹的本事,却生成了女儿身。 安乔下意识的举动,让韩信嘴角温润笑容僵了僵。 他知道,刚才是他鲁莽冲动了。 幸亏他走出了大帐,否则若真是把听诺当成奸细杖毙曝尸,岂不是真的应了那句再也没有活下去的理由。 “听诺,我错了。”韩信几度思量,我错了三个字的唇齿间徘徊犹豫,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他矜才自傲,幼年的经历使得他极度自负,他相信自己不会出错。 我错了三个字,于韩信而言无异于是又一次低头。 安乔冷哼一声,作为一个傲娇的大总攻怎么能够被一句我错了给收买呢。 “听诺,在你之前我已经杖杀了九个与你打扮穿着,气质声音相似的女子。” “此刻,他们的尸体或许还在最近的城门上挂着。” “我不允许有人来模仿你,因为你是独一无二的。我宁愿独守,也不会寻一个替身。” “那些人还真是小瞧了我韩信,妄图用一个替身来操控我。” 韩信的声音中带着森森的冷气,就好似来自九幽地狱一般,阴沉幽暗,鬼影婆娑。 这样的韩信才是在战场上杀伐果断,能够背水一战大败赵军,能够在垓下之战逼得项羽乌江自刎。 或许韩信此人不磊落,不潇洒,但是他重诺,因为汉王的知遇之恩,他硬生生披荆斩棘为汉王打下了一个锦绣江山。 这样的韩信,让安乔有些不敢靠近。 她无比的清楚,此时的韩信再不是当初那个被漂母看不起,被一群恶霸强行胯下之辱的他了。 那个时候的韩信,她不忍,她心疼。 这个时候的韩信,她害怕,她惶恐。 在王者峡谷中,韩信红发银枪的形象深入人心,只有直面时,才会觉得韩信身上散发出的慑人气势,让人不寒而栗。 千军万马中取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不费吹灰之力。 一身的气质,只有在累累白骨,血流成河,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才能够培养出。 这样的气质有一个学名“杀气。” 安乔身为教廷圣女,对杀气有种本能的不喜,但那也仅仅是生理上的排斥罢了。 她不是真正的原主,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正的伊甸园,弱肉强食,混乱世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生理上的排斥,不意味着她心里上的不能接受。 微蹙的秀眉,略显苍白的小脸,显示出了她身体的不适。 这样柔弱的安乔,让韩信有点儿束手无策。 “听诺,不生气了,好不好,要打要骂都可以,就是不要不理我。” 前一秒还威风凛凛的韩大将军,下一秒就化为了受气的小媳妇儿,在安乔面前装可怜。 没有那阴暗的杀气,安乔的脸色好看了不少。 “听诺,等到你是第一让我觉得老天还是善待我的。” “不信命,不信天,从此以后我信你。” 韩信坐在床边看着安乔白裙上的脚印,心下懊恼,他刚才那一脚为什么要踹到那么狠呢。 “将军,汉王来了旨意。” 不等安乔感动,也不等她表态,副将那粗犷的声音便在账外响起。 听到这个声音,安乔就摸了摸自己隐隐作痛的肩膀,不用看,背上肯定一片青一片紫。 “不准进来,在外侯着。”韩信拿厚实的被子捂着密不透风,看起来就好像床上又堆了一床被子一样。 韩信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戴上手套才大步像外走去。 安乔手忙脚乱的扯下被子,露出脸对着刚刚掀开营帐的韩信大喊道“韩信,你混蛋。” 那中气十足的声音传的很远,韩信的嘴角弯了弯,而副将则是瞪大了眼睛。 这个女人竟然敢骂将军,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可对夫人无礼。” 厚重的帘子落下的那一刹那,韩信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安乔没有听到,但是于副将而言无异于平地一声雷。 他幻听了吗?副将下意识的掏了掏耳朵,壮硕的外表配上那呆呆傻傻的动作,竟意外的看起来萌萌的。 “将……将军……那怎么会是夫人呢。”傻大个副将呆楞楞的,眼睛一眨不眨,一边说着还一边挠了挠自己的头。 本就憨厚的一张脸更加淳朴,老诚了。 “本将军认定了她,那她就是韩家的夫人,早叫晚叫有什么区别呢。” “虽然本将军还没有追到她,但就算是追不到,她也只能是本将军的。” 韩信一边说着,一边接过了圣旨,丝毫没有管自家最忠心的副将已经接受无能了。 原来,铁树不开花是不开花,一开花就不得了。 将军这棵万年不动的老铁树终于春心萌动了,他终于可以放心了。 “将军,可是她来路不明。”副将还是有些不确定,毕竟他离开前两个人还是剑拔弩张,突然浓情蜜意着实可疑。 “她从远方来,到此为寻我,她是不会伤害我的。”韩信的声音中满是笃定。 若是听诺想伤他,那么只要恢复了圣女之力,不费吹灰之力。 他,韩信,韩重言,愿意信她。 副将秒懂韩信的意思,旋即面上欢欣鼓舞,连旨意的内容都忘了问,就连走带跑的离开。 “终于能够老娘给我说门亲事了,本以为这辈子就只能跟将军打光棍了。” “没想到老天开眼啊,我老刘家终于不会断后了。” 得意忘形的副将大人管不住自己的嘴,一边跑着,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 殊不知这些话已经随风飘到了韩信的耳朵里。 “我这就给老娘去封信,等了我十多年的表妹终于可以取回来了。” …… 面无表情的韩信眨了眨眼睛,本将军是否有夫人,与你刘家断不断后有何关系。 其实,韩信不知道,因为他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他成为了军队中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精神领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为神。 神都单身没娶妻,我们这帮小喽喽怎么敢脱单的。 所以,韩信的军队中单身狗占比是很高的。 第三十三章必将百倍奉还(八) (八) 安乔的到来,莫名其妙的结束了一堆单身狗的生涯,让那些操碎了心的老母亲喜极而泣。 “将军都是孤身一身,我们怎么好说媒成亲呢。” 韩信军中只要是适龄还没成亲的士兵,一定梗着脖子对老母亲或者是父亲说过这句大义凛然的话。 因着韩信的赫赫威名,累累战功,那些平民百姓也不敢找他说道。 所以,到现在韩信还被蒙在鼓里。 韩信打开圣旨,嘴角带着冷酷的笑意,汉王,你竟这般容不下我韩信吗? 一诺一生,发誓效忠自然会从一而终,没想到却被疑心至此。 想象中的兄友弟恭,上下一心只是他一个人的幻想罢了。 进京有要事相商吗?也不知是何等的要事才要求他连夜启程,不得耽搁。 殊不知如今举国一统,他为他打下了一个锦绣江山,如今飞鸟尽,良弓藏或许就是他的下场了吧。 韩信收起圣旨,敛去身上的气势,才又一次返回了大帐。 “韩信,你站着,不许过来。”安乔坐在床上蓬头垢面,这重逢一日,简直比她在这个世界呆的几年还难受。 她现在都有点儿不敢照镜子,指不定真毁容了。 “听诺,韩信这个称呼有些不太中听,你可以选择韩我韩哥哥或者是信哥哥。” 对于安乔的厉喝,韩信并没有看在眼里。 作为一个统帅百万大军的大将军,大元帅必然有强大的识人任人的能力。 他看的出,安乔只是羞恼,并没有生气。 “呸。”安乔轻哼一声,暗骂一声无耻,然后扭过了头,不看韩信一眼。 韩信腿很长,再加上常年行军,身材笔挺,说起来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只不过是硬汉类型。 “诺诺。” 安乔只觉得床边微微向下一陷,就感觉到了韩信冰冷的银甲。 呵呵哒,她不喜欢这身装扮,看的到摸不着,差评。 不过诺诺是什么鬼,真有一种小女人的感觉。 待在教廷数年,被神话的她高高在上,受人敬仰,这才是大总攻该有的样子,怎么一来韩信面前就成了弱弱的小白兔了呢。 她不要做小白兔,要做就做大灰狼。 “韩将军,我们不熟。”安乔调整好面部表情,标准的八颗牙齿,笑的温柔而又疏离。 原主有一副亲和力强大的容貌,虽然也很美,但是第一眼让人注意到的绝不是美貌,而是通身宁静柔和的气质。 这是一个能够让人内心安宁,不骄不躁的女子。 “不熟吗?可是为何本王觉得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呢。”韩信勾勾嘴角,冷硬顿消,好一个风流倜傥的少年郎。 安乔眼波流转,一看就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坏主意。 “信儿。” “信儿,我年长你数十年,作为你的长辈也实属正常。” “今日起,我就是你的姨母了。” “乖,别闹了。” 声音本就柔和至极再加上安乔的刻意为之,韩信凭空的多出了一种面前娇俏的女子真是自己长辈的感觉。 不过,那个乖字听起来不错,百转千回,温柔缱绻。 “姨母吗?” 韩信一边说着,一边低下了头,在安乔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吻了上去。 “诺诺,哪个姨母与自己的外甥会这样。”韩信舔了舔自己的嘴角,似是回味,也似是意犹未尽。 “诺诺,很甜。” 韩信霸气凛冽的声音中多了几分魅惑与沙哑,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安乔的脸爆红,这韩信哪像是未经男女之事,明明就是个情场老手吗? 哼哼哼,刚来就被撩到了,安乔你的自制力呢? 安乔:自制力那是什么,有美人儿好吃吗?(此刻应配上矜持高雅的微笑。) 韩信一直以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曾经苦苦追寻求而不得,如今美人在怀,定然要画地为牢,把她拥在自己身边。 “诺诺可还是觉得不够熟?”慵懒沙哑的迷人嗓音,温热的鼻息喷洒在安乔的耳边。 耳朵,很多时候都是一个敏感的地方。 “若是不够熟,将军我还可以牺牲一下自己。”许是嫌盔甲碍事,韩信随手脱下,放在一边。 着盔甲想韩信,睥睨万物,气吞山河。 着常服的他,品貌非凡,英俊潇洒。 截然相反的两种风格,诡异的融合于一身,最重要的是都很好看。 “熟,熟,够了。”安乔的声音就像是小猫叫一般,柔柔而不自觉的撩拨着一个人的心。 “韩信,你退后。” 韩信高大的身影如同一堵墙,让安乔紧张不已,呼吸和心跳都乱了几拍。 说起来,她于韩信真的不熟。 此次不过是第二次相见,第二次相见就亲吻是不是太随便了一些呢? “韩信?”韩信把玩着安乔的一缕发丝,语气危险,威胁的意味十足。 “韩哥哥……”安乔就如同被狗咬了,下意识的开口。 韩哥哥,韩哥哥,这么矫情的称呼她真的不想要。 虽说当初玩游戏时,她也没少对着韩信这个英雄花痴的叫小哥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啊。 “既然我们都这么熟了,不日便成婚吧。” 韩信的话让安乔呆了呆,成婚是什么意思?是她理解的意思吗? 随便抓个人结婚不是霸道总裁文小说女主才会有的待遇吗? 不,她不接受闪婚。 “韩……哥哥” “我们这才见了两面,成婚是不是草率了一些呢?”安乔揪着自己的衣角,红着脸,试探着问道。 韩信身上的气势太强大了,她好怀念当初在淮阴郡那个纯纯的,平易近日的小韩信。 什么时候她才能霸气侧漏一次,挽回她大总攻的人设呢? 在这么下去,她铁定又是被欺压到底了。 好想奋起反抗…… 可是,看到韩信那洞察一切的眼神,她好不容易鼓起的气势就散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这样决定了安乔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地位。 “两面?怎么会呢?” 韩信直直的看着安乔,像是要把她的容颜铭记心中。 “诺诺,六年了,两千个日夜,自你离开夜夜入梦,从未放下。” 第三十四章必将百倍奉还(九) (九) “人言相思苦,我却偏相思。夜夜难入梦,吾心淑可知。” 只是安乔还来不及感动,就被韩信接下来的话弄得满脸尴尬,满头黑线。 “在梦里,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所以早日娶你为妻才是正理。” 正经不过三秒,上一刻明明还在文艺的吟诗,下一秒就一本正经的开黄腔。 很好,这很韩信。 韩信果然是韩信,就连开黄腔都跟那些妖艳货不一样。 “诺诺,你呢,六年可曾想过我?” 本来深情柔和的韩信一时间又变得认真严肃,安乔觉得这样下去会精分的。 韩信眼睛深处的期盼和紧张,让安乔叹了口气。 能让韩信哥哥紧张,也算是一种造化了。 “六年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桌子上,嗯,只是消息有些延迟罢了。” “哼,幸亏本姑娘有先见之明,以光明之力庇佑了你,否则的话,说不定你早就不知道在哪个犄角疙瘩了。” 安乔冷哼一声,下巴微微一翘,端端是傲慢和目中无人。 韩信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眼角眉梢都跳动着愉悦,还好,他就知他不是单相思。 虽然他早就下定决心就算是单相思也会把听诺牢牢的绑在身边,但是哪比的上现在这样的。 娇俏灵动,嬉笑怒骂的听诺总好过怨他恨他。 要有多幸运才能遇到一个你喜欢,而她恰好也喜欢你的人。 嗯,这一刻韩信确定他是受上天眷顾的。 “对对对,你就是有先见之名。”韩信把安乔搂在怀中,声音温柔宠溺,哪里还是那个冷面杀神。 胸腔震动,安乔清楚的听到韩信的心跳声,沉稳有力。 安乔知道,韩信就算是没有她也会成就赫赫威名,她其实只是锦上添花。 她的运气究竟是得有多好,才能让韩信心心念念六年忘不了。 “诺诺,你同意我的求亲了吗?”韩信声音雀跃,紧张与期盼混杂,黑白分明的眼睛亮的有些吓人。 仿佛他不是在求婚,而是在为自己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韩信无牵无挂,孑然一身,淮阴郡于他而言,并没有太多的温柔和美好。 被韩信搂在怀中的安乔看不到韩信眼里的疯狂,她只知道韩信的这个求婚太没有诚意了。 想到这里,安乔嘟了嘟嘴,不满的冷哼一声。 ︶︿︶ “不同意……” 安乔的声音软糯,与其说是拒绝,倒不如说是撒娇。 只可惜韩信关心则乱,并没有听出安乔声音里的接受。 他的眼睛入墨漆黑,抱着安乔的手臂上青筋暴出,似是在极力隐忍着什么。 “诺诺不喜欢我吗?不想留在我身边吗?”韩信的声音依旧温柔如水,缱绻的模样让人根本看不出他此刻的状态。 对于这一切,安乔更是丝毫不知。 所以,安乔依旧在肆无忌惮的撒娇任性。 “不喜欢,不想。” 等肩膀一疼,安乔才察觉出不对,只是这个时候的韩信已经满是疯狂。 没有人知道在韩信心底当初那个对他伸出手把他带出羞辱的女子有多重要。 念念不忘,求而不得,终会成为执念。 “疼。”安乔眉头一皱,推开韩信,这才看清楚了韩信的表情。 “诺诺,我不够好吗?不够优秀吗?还是给不了你想要的。” 被推开,韩信看不出生气,反而慢条斯理的戴上了手套,遮住了那双格外白皙的手。 深沉的黑色手套与他身上的一身儒雅白衣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温柔的声音让安乔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安乔泪目,谁来告诉她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韩信为什么说变脸就变脸。 “韩信,韩信……” “韩哥哥,信哥哥……”安乔仰着头看着韩信,然后伸手拉了拉对方的衣服。 那小心翼翼的模样让韩信的心中一痛,这是他心爱之人啊。 曾经他发誓只要能够找到她,一定把天底下最好的一切都送给她。 只要是她想要的,上刀山下火海他都不会皱眉。 可是,他还是低估了自己心里的那头恶魔,他不怕翻山越岭的艰难险阻,也不怕天下的指责谩骂,他怕她的心不在这里。 就像刚才,短短的几个字,就让他失态。 从她当年在淮阴郡出声救下他,她就是信仰了。 不是感恩,他分得清男女之情与恩人之间的区别。 见韩信不说话,安乔叹了口气,然后从床上下来,站在地上,踮起脚尖吻了吻韩信的面颊。 如同蜻蜓点水,但却让大帐内的气氛从寒冬大雪纷飞的季节到了艳阳高照的夏天。 韩信的脸上的冷漠一丝丝龟裂,眼里的漆黑也缕缕散去,阴沉不再。 这样的韩信让安乔很是无奈,不是应该他哄她么,为什么反而成了她哄他呢。 不开心…… 不过,身为185的大总攻哄哄自己的小娇妻也不是不可以。 这样一想,安乔的心情就多云转晴了。 安大总攻的韩小娇妻,哈哈哈,越想越觉得不错。 安乔觉得这个剧本应该改改名,安大总攻追妻花样哄妻攻略:傲娇韩小娇妻你别黑化。 韩信get不到安乔的傻笑点,但是此刻他也是愉悦的。 听诺主动亲他是不是说心里也有他呢?一想到这个可能韩信心中所有的阴霾都烟消云散,笑的像个孩子。 刚才还说安乔傻笑,如今她笑的比安乔还傻。 于是,大帐中多了两个智障二百五…… 一个是教廷光明圣女,信徒无数,一个是大汉常胜将军,威名赫赫。 但是此刻只有一个词能够形容,那就是惨不忍睹,两个二傻子。 韩信痴痴的笑着,摸着自己被安乔亲过的面颊,回想着刚才的触感。 相比起之前的一吻,韩信更加喜欢这个。 寓意不同,这个他的听诺第一次亲他,虽然只是面颊,但也足够他开心许久。 “喂,别笑了,怪傻的。”安乔伸手拍了拍韩信的肩膀,嫌弃的说道。 “诺诺,再亲一下,就一下好吗?”韩信就像是一个吃到了糖,不依不饶要吃第二块的孩子。 傻气幼稚,但也可爱的很,让安乔忍不住想要蹂躏一番。 第三十五章必将百倍奉还(十) (十) 安乔眨眼睛,再眨,然后傲慢的转过身去,物以稀为贵。 安乔:傲娇小娇妻急求推倒,她要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诺诺,诺诺……”韩信就像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一米八的大个子鬼知道他是怎么发出这么苏的声音的。 “停……” “韩信,我觉得小可爱这个称呼比较适合你。” “小可爱,叫阿姨。” 安乔身高并不矮,但是在高大挺拔的韩信面前依旧是个娇弱的小女人。 当然,这个女子貌似有点儿恶趣味。 安乔猥琐的笑着,就好像是哄骗未成年的怪阿姨,偏偏她自己还乐在其中。 “小可爱?”韩信满头黑线。 本来沾沾自喜的安乔下一秒就被韩信搂在了怀中,红唇相对,凉凉的,软软的。 安乔的睫毛微微颤动,时不时就来个突然袭击是什么意思。 “诺诺,接吻还能胡思乱想,是我做的不够好吗?”韩信略带调侃的声音让外强中干的安乔红了脸,慌了身。 安乔:傲娇善变小娇妻突然化身主动大灰狼,接受无能啊。 推也推不开,安乔就认命的窝在韩信怀中了。 男子在这方面总是无师自通的,更不要说还是在常年在军营的男子,饥渴程度难以想象。 在安乔胡思乱想的时候,韩信撬开安乔的贝齿,炽热缠绵,缱绻不息…… 在韩信的深吻中,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像是陷进一团柔软的棉花里。 等韩信松开她之后,安乔依旧是云里雾里的,脑袋就好像是生锈了一般一动不动。 她记得她是来勾搭韩信的,就算是扑倒也得她扑倒他啊,被强吻不是她的特权吗? 哼,请把她的小娇妻还给她。 韩信看着安乔水盈盈的,微微有些红肿的嘴唇,爽朗的笑了起来。 安乔唇形漂亮,柔软温凉,很是适合接吻,这是韩信此刻最深切的想法。 看着依旧没有清醒,搞清楚状况的安乔,韩信轻轻的弹了弹安乔的额头。 清脆的响声,微弱的同感终于让安乔知道今夕是何夕了。 看来在韩信这个饥渴的小娇妻面前,她大总攻的地位难保啊。 “韩信,你干嘛,吃饱了就翻脸不认人啊。”安乔气急败坏的大喊道,仔细听就能听出虚张声势。 吃饱了…… 对于安乔的描述,韩信有些傻眼。 “没吃饱。”作为一个诚实的男人怎么能够在这种事情上说谎呢,事关男人的尊严。 “诺诺,如今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吻也吻了,就是想不嫁都不行。” 回归正题,韩信对于娶安乔为妻这件事情孜孜不倦。 “小信子,你不觉得我们发展太快了吗?”安乔揪着自己的头发,一根一根的数着,显然是郁闷到了极点。 怎么还没有享受被追求,然后恋爱的滋味,就要结婚了呢。 愁啊,愁啊,愁的头发都掉了。 “快吗,我更想一步到位。” “我们相识六年,没有见面又如何,只当是异地恋了。” 异地恋? 安乔白了韩信一眼,你倒是与时俱进,连异地恋这个词都知道了。 谁家的异地恋六年都不见一次,要真是也分手了。 “将军,将军……”就在这时刚走不久的副将在账外大喊道。 “快去,这声音震得耳朵疼。”安乔伸脚踹了韩信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韩信蹭了蹭安乔的面颊,这才心满意足的出去。 看着自家将军红润的嘴唇,殷红的面颊,副将差一点儿又忘了正事。 千年铁树开荤了…… “将军,您得注意身子啊。” 在说正事之前,副将这个老妈子一般的人物又絮絮叨叨的向韩信普及了一堆堆的不雅小知识。 韩信挑了挑眉,真是人不可貌相,老实敦厚的副将竟是这样博学。 “咳咳……”韩信轻咳一声,打乱了这个诡异的氛围。 副将一本正经的向大将军传授所谓的经验,这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 “你来找本将军就是为了说这些有伤风化的东西?”韩信虽然嘴上嫌弃着,但是心里已经开始筹划着什么时候可以跟听诺试一试。 虽然他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太大…… “呃,不是的,将军。”副将看着韩信冷硬的面庞,一秒变正经,这速度丝毫不亚于韩信。 “将军,皇上的圣旨可是说了什么?” 圣旨? 被美色上脑的韩信已经把圣旨忘在了脑后,好吧,果然是美色惑人的。 本来放在胸前的旨意,摸了半天都没有找到。 韩信脸色一变,掀开门帘,大步走了进去。 安乔面无表情的坐在木椅上,冷淡的看着韩信,那卷圣旨已经被她拆开。 “韩信,若不是我捡到,你是不是就打算这样一直瞒着我。” “瞒到你进京,瞒到你丧命……”安乔狠狠的把圣旨砸在地上,冷漠的问道。 一听丧命二字,副将就有些不乐意了,这么不吉利的事情夫人怎么可以随便乱说。 只是还不能他开口,韩信就使了个眼色让他离开。 副将也是个心大的,想着将军这么英明神武,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这种小事,将军一定可以搞定。 韩信从来没有想过听诺柔软的性子有一天还能够吐出这样冰冷的声音,就像是数九寒天的冰碴子一般,让人忍不住的打冷颤。 “诺诺,你听我说。” “我不会死的,当年我宣誓效忠汉王,他如今命我入京,我不得不入。” “你放心,我一定会安全回来的。” “你是我活着的理由,你还在,我怎么会死呢。” 韩信想要伸手摸摸安乔的头发,却被安乔冷冷的打下。 听着韩信信誓旦旦的话,安乔嗤笑一声,征战沙场,见过了敌人所有阴谋诡计的韩信怎么可以这么天真。 誓言,誓言,誓言真的那么重要吗? 她知道,韩信,韩重言,一诺一生,绝不毁誓。 “韩信,你凭什么自信你不会死。” “凭着我给你的能力吗?还是凭着汉王给你的许诺,三齐王五不死不过是一句誓言而已。”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忠诚于自己的诺言,韩信,别傻了。” 第三十六章必将百倍奉还(十一) (十一) 安乔眼神讥诮,声音冷漠,嘴角挂着嘲讽的笑意。 “就算汉王遵守了承诺又如何,你真以为世界上没有杀你你的法子?” “什么见天不死,见地不死,见君不死,没有捆你的绳,没有杀你的刀,就算这些都没有,想杀你还是易如反掌。” 安乔真是对韩信这个死脑子恼火极了,真想不管不顾甩韩信一巴掌,问问他是不是傻。 第一次觉得太过守诺也是一件糟心的事情。 “诺诺,别生气,我会心疼。”韩信拉住安乔的手,轻轻的捏了捏,他怎么会舍得死呢。 苦等六年,寻寻觅觅,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闻之,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以乡利倍义乎。” “汉王与我兄弟相称,于我既有知遇之恩,也有扶持之心。” “他不仁,我必须守了这最后的义。” “一生只对你与他许诺,完成这最后一件事情,那么就只有你了。” “心有缺憾,如何配得上你,我韩信应无愧天地,无愧你。” 韩信声音幽幽,有怀念,有怅惘,唯独没有后悔和迷茫。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为什么,也知道自己要怎么做。 诺言是必须守的,这是他为汉王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忍无可忍的安乔啪的一巴掌扇在了韩信脸上,白皙的脸颊清晰的印上了五个手指印。 安乔就算现在是普通人,身体素质也比寻常女子好太多,所以这一巴掌把韩信扇的很懵。 “疼吗?”韩信执起安乔的另一只手,看着红彤彤的手心,低声问道。 安乔眼眶微涩,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席卷了她整个人,让她忍不住想要落泪。 真傻,傻的让她无法说服。 “疼。”安乔是个娇气的姑娘,心中的愤怒消失,自然又成了绵软的模样。 她知道她说服不了他,她也知道若是她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背弃了当初对汉王的承诺,那也就不是她心目中的韩信了。 她爱他容貌俊逸,她爱他叱咤疆场,她爱他攻城拔寨,但更爱他的一诺一生。 这样的人一旦许诺,生死不悔。 安乔声音柔软,不自觉的撒娇,让韩信松了一口气。 “以后如果我哪里让你不开心,也不要自己用手打,棍子,鸡毛掸子,哪个顺手用哪个。” 市井中长大的韩信并没有世家大族公子哥那么多的规矩,什么夫为妻纲他知道但却不想效仿。 听诺是他心爱之人,是他以后的妻,全心全意疼宠都来不及,哪有时间振夫纲。 安乔闻言冷哼一声,真是个不会说情话的人。 “韩信,你以后还想惹我生气吗?”安乔伸手戳了戳韩信的发红的面颊,没好气的说道。 “怎么会,夫人以后让为夫往东,为夫绝对不往西。” “谁是你的夫人,别乱叫,脸呢?” “脸?那是什么,有夫人重要吗?有夫人柔软吗?” “流氓” …… 等韩信再次顶着脸上的五个手指印出来的时候,惊呆了在一旁等候的副将。 夫人果然是夫人,这么凶猛。 不过,将军会不会一怒之下把夫人给肢解了? 副将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毕竟将军可不是什么讲理的好人。 “将军,夫人还好吗?”可能是副将脸上的怜悯意味太为浓重,让韩信一下子就想到了关键。 他不是才是被打的那个人吗?副将这么关心听诺干嘛。 “本将军看起来像是那种一言不合动手的人吗?”韩信活动了一下手指的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 韩信表示,他这绝对不不是在威胁副将,只是习惯性的动作罢了。 “不像……”副将吞了口口水,在心里默默的接了一句,而是你根本就是那种人。 呜呜呜,夫人我对不起您,屈服于将军的淫威之下不敢说真话。 不得不说,副将这个人很逗,脑子天马行空永远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 “对了将军,汉王是要求您进京吗?这京进不得啊。” 副将从安乔的话中已经推测出了圣旨的大概内容连忙劝道。 汉王对将军的心思,路人皆知。 功高盖主,势必会让帝王寝食难安,处之而后快。 “本王知道这京进不得。” 还不等副将松口气,脸上的表情和缓一下,就听韩信接着说道“可是这京不得不进,龙潭虎穴也好,火海刀山也罢,本王都必须闯一闯。” “尽了这答应汉王的最后一件事情,那么自此之后不再为兄弟。” “再说了,孰死孰生还不一定呢。” 韩信的嘴角挂着冷硬的笑容,冷风凛冽,刮得周围的战旗刷刷作响。 战旗上的韩字龙飞凤舞,气势逼人。 这是他一手组建,一手训练,随他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的军队。 汉王算计他可以,可是这帮忠心的手下有何错。 他本就是他们的主帅,效忠他不是理所应当吗? 本来忧心忡忡的副将也被韩信激起了万丈豪情,征战数年再危险的环境将军都冲出来了,不过就是一次进京罢了。 “那将军,您打算何时入京,属下好早做准备。” 韩信摆了摆手“不急,夫人刚来此地,本将军打算带他领略一下这山川湖泊,塞外江南的美景。” “京城那个被战火毁得荒芜一片,百废待兴的城市,等等就是了。” 韩信并不想承认其实他自己心中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 曾经与汉王倾心相交,患难与共,救他于危难,所以也深知他的为人。 汉王心中权势重于一切,妻子儿女家人兄弟只能是附属品。 他想做的事情,无论是装疯卖傻,还是示敌以弱,亦或者是不折手段都会完成。 很可惜,这一切他都清楚,但也不得不进京。 …… 军营中多了个容貌倾城,气质绝尘的女子的消息,一时间不胫而走。 再加上大嘴巴的副将到处广播,谁都知道他们要多一个主母了。 且这个主母性子还比较泼辣,敢扇将军巴掌。 第三十七章必将百倍奉还(十二) (十二) 安乔因为身体不适,一直在大帐中养伤,很少外出,所以对于军营中此起彼伏的流言丝毫不知。 韩信自是清楚的,但是他巴不得两人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密不可分。 对于韩信而言,听诺那么优秀,当然要昭告天下,表明自己的归属权啊。 在韩信的推波助澜,煽风点火下,韩大将军对新婚夫人唯命是从。 鬼知道那个新婚是从哪里来的。 “夫人,您的身子已经静养的差不多了。” 女医师检查了安乔的身体之后,恭恭敬敬的说道。 对于夫人这个称呼安乔无力吐槽,明明新娘她都没有做过,这下直接升级成夫人了。 “哼。”安乔对着一旁的韩信翻了个白眼,他那点儿小心思她可能清楚吗? 卧床修养这么多天,安乔觉得自己都快养废了,她从来不是个能坐的住的人。 呼吸新鲜的空气,沐浴温暖的阳光,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惬意。 当然如果没有那些窃窃私语以及自以为隐晦的偷看,生活就更加美妙了。 军营中除了韩信,安乔最熟悉的就是女医师和副将了。 女医师是个安静的性子,所以不要指望能从她嘴里打探出什么,所以副将就成了安乔的最佳人选。 “副将,不知这军营中最近可有喜事发生?”在外人面前,安乔依旧是不然尘埃,眼神纯净,声音柔和。 她是圣女,原主多年的积淀,以及她在教廷六年的耳濡目染,她通身的气质都是柔和温暖的,极易让人亲近。 除了在韩信面前她有些小疯癫外,她一直都是端庄柔顺的。 不悲不喜,高高在上。 “夫人,您不知道吗,军营中有不少兄弟最近大婚……”副将吧啦吧啦把军队中那些单身汉单身了这么多年的原因说给了安乔听。 在副将看来,安乔是将军亲口允诺的夫人,那么就是当仁不让的自己人。 这些小事,说出来也无妨。 安乔听的一愣,原来兄弟之间不仅可以同甘共苦,还可以同时当单身狗啊。 这种兄弟情,让她甘拜下风。 “副将大人,若是韩信此生都不娶亲,你也会一直陪着他吗?” 安乔发誓,她绝不是腐,就是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也不知道韩信若是知道有这么多人心甘情愿的陪他终老,不娶亲,不生子,该作何感想。 韩信:喵喵喵,这不关我的事情啊。 兄弟是兄弟,属下是属下,哪里能跟香喷喷的妻子比呢? “嗯,会。”副将果决的点了点头,声音干脆利落。 若是副将能够再长得精致柔弱一些,安乔或许脑子里又会脑补出一对帝王攻和娇弱受。 可是,看着副将满脸的络腮胡子,浓眉大眼,壮硕的身材…… 画面太美,她不敢想象。 安乔的眼神太过奇怪,让副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夫人,你放心,属下是绝对不会跟您抢将军的。”副将连忙表清白,他可不想背上龙阳之好的名声。 他信将军,尊将军,也爱将军,但是此爱非彼爱啊。 他可以终生不娶陪着将军,但是绝对没有跟将军过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想法。 安乔:哼哼哼,副将大人,你想的有点儿多啊。 不过就算是想老婆孩子热炕头,你行吗? “夫人?”副将战战兢兢的开口。 将军救命啊,夫人眼神太可怕,让他心里毛毛的。 安乔适可而止,轻咳一声,假装一本正经的接着问道“那大家为何都会偷瞄我呢?” 终于问到了整体,安乔立马精神奕奕,比打了鸡血还有用。 “还不是因为将军脸上那一巴掌……”耿直老实的副将大人如数家珍的把韩信这几天在军营的所做作为告诉了安乔。 被打了一巴掌,韩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天顶着个五指山招摇过市,就差指着脸上的巴掌印问别人“我家媳妇儿的手指好看吗?” 安乔闭眼,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脑补出韩信傻兮兮的模样就无力吐槽。 “副将大人,多谢今日的解惑,哪日大婚告诉我一声,送你一份成亲的礼物。” 安乔嘴角的笑容有些僵硬,隐隐有些维持不住。 安乔现在只想好好的揪住韩信,告诉她什么叫家丑不可外扬。 本来还想在军营中四处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小鲜肉养养眼,如今也失了心情。 安乔回到大帐,看着一身常服的韩信,撇了撇嘴。 她还不知道韩信穿常服的意图,不就是闲得没事要抱抱吗? 你能想象到一个一八五的大男人可怜兮兮的看着你,要亲亲抱抱的吗? 安乔万分庆幸韩信没有傻到让她举高高,到时她真的有心无力了。 明明她才是应该被亲亲抱抱举高高的人,韩信小哥哥,你不按常理出牌啊。 韩信的美不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见之难忘的美,而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喜欢的美。 但是不管怎么样,长得好看就是优点。 “韩哥哥,我想跟你谈谈人生。”安乔坐在韩信身边,声音刻意的放的更加软糯甜美,纯净的眼眸中带着丝丝情意。 “人生可以稍后谈,本将军觉得倒是可以先谈谈人生大事。” “你觉得我们的大婚应该何时举行呢?” “想在哪里举行,想邀请些什么人,想要什么风格……”一说起结婚韩信就一改平日的沉默寡言,说的停都停不下来。 安乔一阵儿头大,咱能先不说结婚的事情吗? “停……” 安乔吻住了韩信,让他没法了再开口,果然还是霸道总裁的法子最有用。 安乔从来没有想过,她竟然把霸道总裁文里那一套用在了韩信身上。 总裁文里不是经常描述这样一个情节吗? “你再说一句我就吻你。” “你怎么可以这么过分……” 回应女主的就是霸道总裁火热的一吻,结束之后好像还会点评一二。 说什么滋味不错啊,好香好甜…… 可是,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成了她是霸道总裁,叱咤疆场的韩信就是小娇妻了呢? 哼,她不服。 第三十八章必将百倍奉还(十三) (十三) “安乔,你忘了攻略韩信就是你的本职啊。” “所以这么一想,你是霸道总裁也不为过,当然想做邻家哥哥,天才学霸,冷漠怪人也可以,人设任你选……” 自安乔出现在任务中只出现过一次的大乔终于出现了,只是话中的揶揄让安乔有些脸红。 神出鬼没的大乔一点儿都不可爱。 “大乔,你能出来我们谈谈人生吗?”保证不打死你。 “谈谈人生?韩信貌似兴致颇高。” “祝你好运。” 安乔还没弄明白大乔这句祝你好运是什么意思,就被韩信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一个****的男人是经不起撩拨的,更何况韩信在安乔面前并没有什么抵抗力。 韩信心中一直都很不安,不安的来源就是听诺的身份。 他怕她像六年前离开,未留只言片语,教廷啊,那是个只在典籍中才会出现的名称。 所以他拼命的想把听诺与自己绑在一起,以我之姓,冠你之名,成为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教廷又如何,大不了打就是了。 韩信从未害怕什么,战争也罢,阴暗也罢,他相信自己一杆龙枪终可以打出一片天。 可是,他怕他留不住听诺。 人一旦有了害怕失去的东西,那就有了软肋,当然那也是逆鳞。 韩信知道自己的状态好像出了问题,太过于紧张,恨不得把听诺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一刻也不远离。 就像刚才,听诺不过离开了半个时辰,他就寝室难安,来回渡步…… 韩信啊韩信,你为何成了这个样子。 “听诺,听我一诺,许我一生,好吗?”韩信的声音深处有着深深的恐惧和不安。 安乔眨眼,她的韩信小哥哥又化身傲娇小娇妻了吗? 好吧,身为一个大总攻,她有责任让小娇妻安心。 “乖。” 安乔揉了揉韩信的头发,拍了拍他的背,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愉悦一些。 其实她清楚韩信在害怕什么,一切的一切她都清楚。 身为教廷圣女,逃出来的每一日都是她拼命争取来的,她也不知道留下的傀儡什么时候回露馅,也不知道那些圣骑士什么时候会找到她。 她多希望教廷能给她几十年的光阴,让她伴韩信终老。 教廷之人寿命漫长,可以称得上不老不死,几十年无异于九牛一毛。 只要能陪韩信一世,待韩信老去,教廷想如何处罚她都认了。 可惜,她知道教廷是个不留情面的地方。 没有人情,没有冷暖,只有教规,光明与黑暗,神使和信徒。 有些时候,她会怀疑招惹了韩信真的对吗? “好,我们大婚,与军营中的士兵一起吧。”安乔声音柔柔的,一下一下抚平了韩信心头的不安。 韩信不怕举世皆敌,只要她在,她好。 这是安乔第一次吐口答应韩信大婚一事,足以让韩信欣喜若狂。 在安乔面前,韩信不是那个杀人如麻的冷面将军,而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他不能运筹帷幄,也不能决胜千里,他会紧张,会不安,会欣喜,仿佛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是,就是这样有七情六欲,重情重诺的韩信才愈发的让安乔放不下。 安乔呢? 在韩信面前,安乔不是教廷中尊贵矜持俯视众生的圣女,而是一个娇俏可人的小女人。 没有神奇的能力,没有华丽的身份,气急了甚至还会打人。 可是,就是这样的她让韩信确信他爱上的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模子,而是一个真真实实的人。 “韩信,谈完了人生大事,总该谈一下人生了吧?”安乔就是个气氛终结者,任何温柔缱绻的气氛都久不过三秒。 韩信还来不及亲亲抱抱,就被安乔一本正经的模样虾懵了。 “别动手动脚,规矩点儿,谈正事呢。”安乔推了推韩信,故作威严的说道。 其他的或许安乔装不好,但是装威严绝对不在话下,毕竟当了六年的圣女。 “这不是正事吗?”韩信一脸无辜,媳妇儿在身侧却不让碰,好委屈怎么办。 “咳咳……”安乔轻咳两声。 “听说你到处谣传我是只母老虎?” 明明她那么温柔,怎么会是母老虎呢,眼得有多瞎。 “冤枉,打是亲骂是爱,我就是想亲民一下,让士兵们感受一下你我之间的弄弄爱意。” 韩信丝毫没有觉得哪里有问题,他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分享他的幸福。 安乔眨眼,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能动手就别说话,这是安乔的宗旨。 一言不合,安乔伸出手拧着韩信的耳朵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嗯,爱的见证。”安乔扯扯嘴角,莞尔一笑,清华美好。 韩信喉头滚动,僵硬的笑了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填完。 “诺诺,其实爱稍稍表达一下就好,不用这么火热,我有些不习惯。”韩信揉着自己火辣辣的耳朵,提议道。 安乔挑了挑眉,笑的风华绝代。 “这怎么可以,爱就要让所有人知道啊。” “乖,韩哥哥,你该去练兵了。” 安乔看着韩信红红的耳朵,眉眼含笑,眼角眉梢都洋溢着忽略不去的美好。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如果可以一直这样那该多好。 世界上哪里有完全般配的两个人,不过是一个包容忍让,一个适可而止。 安乔总觉得自己是霸道总裁,殊不知她才是被韩信放在手心里宠,丢脸也好,取笑也好,他都甘之如饴。 韩信的感情炙热,霸道,如同他的人,让人无处可逃,严严密密和安乔包围在其中。 安乔逃不开,也离不开。 韩信换下常服,一身银甲,随意披散着的头发再一次被高高束起,红发如火张扬帅气。 韩信一直都是肆无忌惮的,就算是功高盖主都不屑遮掩性情。 安乔不得不承认,银甲,龙枪,红发,最是适合韩信。 这样的韩信才是那个众人所熟悉的所向披靡,冷硬睿智,打下锦绣江山的他。 “很好看。”安乔替韩信整理好盔甲,笑着说道。 第三十九章必将百倍奉还(十四) (十四)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足为惧。 一种人活在单纯的现实中,一种人活在单纯的梦想中。 还有一种长期挣扎于现实和梦想之间的人则是随时都会露出布袋的铁锥。 韩信就是这样的人,一旦露出锋芒,再无人能够掩盖其光芒。 “诺诺,你应该换一个词。” “好看是形容女子的,或者是雌雄难辨的,难道你看着为夫不像男子吗?” 韩信转身面对的安乔,本想抱抱,可是想想自己坚硬的铠甲便息了这个心思,改为揉了揉小手。 肉肉的小手,泛着白玉般的光泽,看起来顺心,摸起来舒服。 “还是说诺诺想要亲自验证一下。” 韩信的声音带上了丝丝蛊惑,在安乔面前,他总是没皮没脸的。 安乔没好气的捶了韩信一拳随即又僵住了。 因为她想起了后来在网络上红极一时的人家拿小拳拳捶你胸口的梗儿。 哼!都怪你们,也不哄哄人家,人家超想哭的,捶你胸口,大坏蛋! 咩,捶你胸口,你好讨厌!要抱抱嘤嘤嘤。 …… 安乔虽说也会撒娇卖萌,可是这么嗲嗲的卖萌原谅她做不到。 呵呵哒,果然网络太发达,什么都被玩坏了。 安乔想象不到她要是拿那么嗲嗲的,腻腻的声音跟韩信撒娇,韩信会怎么对待她。 嗯,韩信就是个大**。 不能试,一试绝对引火烧身。 而见缝插针的韩信一把握住了安乔的小粉拳,低头轻轻的吻了吻。 “诺诺,什么时候才可以娶你为妻呢,真是有些等不及了。”韩信说情话从来不会遮掩,如同他那个人锋芒毕露。 “少想这些,练兵去吧。”穿着盔甲的韩信,就算是嬉皮笑脸,浓情蜜意的说着情话,也自带一股威严,浑然天成。 每当这个时候,总会让安乔想起王者峡谷中带动气氛,同时刷三野的韩跳跳。 若是韩信发育的好,节奏带起来,作为队友绝对可以躺赢,泉水夸666也不是不可以。 “韩哥哥,我能陪你一起去练兵场吗?”安乔眼波流转,心念一动,娇声说道。 唯有有求于韩信的时候,安乔才能够心甘情愿的喊出韩哥哥三个字。 “不行。”坚决不被美人儿蛊惑的韩信毫不犹豫了摇了摇头。 自家的小娇妻美貌动人,身上的气质飘然若仙,悲天悯人,他才不会傻得给自己树立情敌的。 经过几天的观察下来,韩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听诺喜欢美人儿。 这个美人儿不限于女子,只要是好看的,她都可以欣赏一二。 小娇妻太花痴,他也很无奈的,幸亏他的皮相生的不错。 他甚至都开始怀疑当年在淮阴郡救他时,诺诺就是看中了他的美色呢。 孩子不得不说,你真相了。 安乔:小娇妻说谁 韩信:小娇妻说你 安乔:乖,知道自己是小娇妻就好,不要妄图动摇本尊大总攻的地位。 心中有了打算的安乔怎么会被这么一丁点儿不算挫折的小事吓退缩的。 “不行,韩信,你不让我去,那我以后都不跟你说话了。”安乔轻哼一声,恃宠而骄的说道。 她知道韩信会纵容她,所以才会这么任意妄为。 不得不承认,被韩信宠着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不说话就……” “嗯?韩信,你说什么?”猜出韩信的未竟之语,安乔眼神一眯,恶狠狠的看向他。 与其说是圣女不如说是土匪窝的山寨头子。 韩信擦了把根本不存在的冷汗,小娇妻化身小悍妻了怎么办,家有悍妻着实心累。 韩信一点儿都不想承认面对诺诺的嗔痴怒骂,他的心是愉悦啊。 “我说不说话,怎么能够不说话呢。” “可是,诺诺今日不行,明日我为你准备盔甲,你随我一同训练可好?” 韩信退了一步,这个结果在安乔的预料之中。 …… 在韩信离开之后,安乔百无聊赖的拿了个鱼竿和水桶去钓鱼。 军队扎营的不远处有一条天然的小河,河水清澈,纯天然无污染,还带着甘甜的味道。 四处绿草茵茵,清澈的河水中,时而有鱼儿自由自在的游过,河岸两边倒挂杨柳倒印在河中。 清新湿润的空气,让安乔心神放松,波光粼粼,美不胜收。 当然,欣赏湖光山色只是顺带,她的根本目的是钓鱼。 卧床养病的日子里,寡淡无味,再加上厨师手艺不佳,实在是饿坏了安乔。 如今有机会出来,河里又有小鱼,何不垂钓一番,既能修身养性,还能大饱口福。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鱼儿肥美,不一会儿的功夫安乔就钓上了几条体积适中,活蹦乱跳的鱼。 可是此处幽静,安乔并不想这么快离去,靠着大树,迷迷糊糊的小憩了片刻。 不,片刻只是委婉的说法。 实际上安乔是香甜的睡了小半天,夕阳西下,美丽的夕阳把天空照耀的火红,为安乔披上了一层朦胧的薄纱。 似是觉得温度有些低,安乔拢了拢衣服,并没有醒来。 练兵回去看不到她,着急不已的韩信来到这里,看着这一幕,定定的站在了原地。 是他太小心了,或许他应该相信诺诺是不会不辞而别的。 韩信弯了弯嘴角,冷凝顿消。 “痒……”安乔打了个喷嚏,不满的皱了皱眉,什么东西这么讨厌一直啄她。 安乔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面前一张放大的俊脸,吓了一跳。 “韩信,你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啊。”安乔气急败坏,如同炸毛的小兽一般跳了起来。 嘴唇高高嘟起,鼓鼓的脸蛋看起来煞是可爱。 安乔不知道,长相柔和,气质纯净的人,就算是虚张声势也很难有人信服,反而会十分有趣。 韩信摘下手套,伸出手指,轻轻的按一下她的两边脸颊,她鼓起来的嘴,一下子就吐出了气。 “……”安乔眨眼,好不容易鼓起的气势就这么没了吗,她不服。 她是大总攻,不是搞笑谐星。 安乔一把抓住韩信的手指,贝齿一咬,留下了浅浅的牙印。 韩信也不恼,反而笑的更加温柔宠溺。 第四十章必将百倍奉还(十五) (十五) “诺诺若是喜欢这里,不如在这里搭个帐篷吧。” 宠妻狂魔韩信在安乔这里是没有下限的,安乔说河水是热的韩信都会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身为圣女,她有成千上万的信徒。 但若是没有那层光环,她还有韩信这个最虔诚的信徒,这就足够了。 指鹿为马什么的,不要太简单。 安乔有一瞬间的意动,但是很快摇了摇头。 “水汽太重,潮湿幽暗,不适宜人居住。” 韩信想到了好几个答案,但就是没料到听诺会回答的如此一本正经。 “闲来赏赏风景,垂钓一番就好,至于居住还是免了吧。” “走,韩信,我回去给你做鱼。” 安乔看了看桶子里有些蔫蔫的鱼,叹了口气,貌似她睡得时间太久了,久到鱼都快要被晒死了。 看着安乔的眼神,韩信弯腰把水桶里的鱼放生回河里,又重新抓了几条。 韩信抓鱼简单粗暴,可不会像安乔那样慢慢悠悠的钓,而是直接下河拿手捞。 安乔本打算嘲讽几句,没想到韩信的双手一左一右就抓到了两条活蹦乱跳的鱼。 “呵呵……”安乔尴尬的笑了笑,幸亏她没说出口。 “走吧。”因着身上的水汽,韩信一只手提着水桶拿着鱼竿,另一只手牵着安乔。 “诺诺还会做饭吗?” 不怪韩信惊讶,实在是典籍上关于西方教廷的记载太过神秘,高高在上,没有烟火气。 乍然一听安乔说要做饭,韩信难免会多问几句。 “圣女也是人好吗?” …… 小溪距离军营并不远,看着自家将军和夫人手拉手回来的众将士眨了眨眼睛。 那个笑的如沐春风,温柔和煦的人真的是他们将军吗? 夫人不愧是夫人,一物降一物。 借了伙房,安乔把两条鱼从水桶里捞出来,先是动作娴熟,姿态优雅的逆着鱼鳞方向刮鳞,力度适中。 接着,动作利落地用刀剖开鱼腹,去掉内脏、鱼鳃、鱼线后,重新洗干净。 把鱼煎制两面金黄,然后制作汤汁,整个过程除了最开始有些生硬以外,行云流水,让人赏心悦目。 不一会儿,扑鼻的香气,整个火房中都弥漫着鱼的鲜美和汤汁的美味。 “韩信,再稍等,我做个鱼汤。” 韩信这个时候已经看傻了,原来自家的诺诺岂止是会做饭,明明就是神厨级别的好吗? 没看到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伙房外已经有不少人渡步了吗? “刘大娘,今儿这是要改善伙食吗?好香……” “将军。” 没忍住香味引诱的士兵探头探脑,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一旁正襟危坐,一脸严肃的韩信。 士兵心里哀嚎,将军什么时候厨房都值得您驾临了? 咦?那是? 安乔一身崭新干净的长裙,整体精致的发鬓,空谷幽兰的气质,让着简陋的伙房仙气飘飘。 “见过夫人。”铿锵有力的一句话吓了安乔一跳,不小心溅起的汤汁使得手背上一片通红。 “没事吧?”韩信大步流星的小跑过去,看着安乔的手,紧张的问道。 安乔摇了摇头。 “怎么会没事呢,都红了,不行找医师看看。”关心则乱,说起来在军营中安乔这点儿小烫伤根本不值一提。 “真没事,拿凉水冲冲,回去擦点药就行。” “鱼汤已经差不多了,再顿半刻钟就可以出锅了。” 安乔坐在一旁,韩信拿着水瓢给她冲着手,至于那个士兵则是有些手足无措,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可是将军好凶,怎么办? “那个,你不要紧张。”看着小士兵害怕的快要哭的样子,安乔无奈的开口了。 她知道,这件事谁也不怪,只是意外罢了。 浑身散发冷气的韩信她看着都怕,更何况是一个刚入伍没多久的小兵呢。 “夫人,我错了。”士兵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这一跪可是把安乔吓了一跳,实在不至于啊。 安乔拍了拍韩信的腿“韩信,再散发冷气我就要被冻僵了。” 话音落下,伙房中的气氛好了些许。 “我没有怪你,将军也没有生气,他只是担心我罢了,你别忘心里去。”安乔声音柔软温和,糯糯的嗓音让惊慌不已的士兵微微安定下来。 安乔一边说着一边示意韩信,她这道这个士兵是在等着韩信的发落。 “下去吧,夫人既然不怪你,那你还在这里杵着干嘛?”韩信不情不愿的开口了。 “等等,鱼汤好了,你喝一碗再走吧,要不然岂不是被白白吓了一跳。”安乔打趣着说道。 这士兵年纪很小,让安乔下意识的多了些包容。 奶白色的汤,鲜鲜的,酸酸的,浓浓的,漂着几片西红柿片,姜片葱段浮浮沉沉,一条刚刚宰杀的鱼置于中间。 “烫,你慢点儿。”看着士兵迫不及待的模样,安乔连忙说道。 香醇味美,口感细腻而不油腻。 “夫人,很好喝。” 等小士兵胆战心惊的离开之后,安乔才无奈的看了看韩信,一碗鱼汤也吃醋吗? “诺诺,你说是给我做吧。”韩信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吃醋了,丝毫不觉得堂堂一个大将军跟一个小士兵计较有什么丢脸的地方。 “这不还有这么多吗?” “那孩子还小,你刚才那么吓他,我要再不做些什么,那孩子说不定一辈子都会有心理阴影了。” 跟韩信相处的时间越久,就越是觉得有时候韩信很幼稚。 好吧,她喜欢幼稚的韩信,她宠的,有意见吗? “诺诺,以后你只能关心我。”韩信不遗余力的争取着自己的权利。 “好好好,只关心你,再不走,红烧鱼可是就凉了哦。” 诺诺第一次下厨,韩信身为一个宠妻如命的人自然会多多捧场的。 只是韩信就算是做了心里准备都没想到诺诺的厨艺会这么好,好吃的他连舌头都快要咬下来了。 “诺诺,你吃。”韩信有些笨拙的为安乔剔去鱼刺,一回生二回熟,等一条红烧鱼快要吃完的时候,韩信剔鱼刺的水平已经很高了。 安乔喜欢肉食,而各种肉食中尤爱鱼。 第四十一章必将百倍奉还(十六) (十六) 这个爱好,根深蒂固。 吃饱喝足之后,安乔慵懒的躺在一张贵妃椅上,打着饱嗝。 晚上吃太多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可是她又管不住自己的嘴。 “诺诺,我带你去溜溜风,军营中晚上有篝火晚会,附近的村民也会参加,你可以去看看。” 韩信看着安乔鼓鼓的肚子叹了口气,只能怪他鱼刺剔的太快了。 就这么躺着,积食晚上胃肯定会不舒服。 “不去,累。”安乔天生就是个懒散货,更不要说是吃饱喝足之后。 “去还是不去?”韩信皱了皱眉,眼角微微上挑,怎么看都有些不怀好意。 “不去。” “啊……” 安乔只觉得自己身体一腾空,下一秒就出现在一个硬硬的怀中,不用想就知道韩信用强的了。 “韩信,疼。”安乔半天都没有在韩信位置里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只好退一步应了出去走走才从韩信怀里下来。 手牵手…… “你不戴手套了吗?”安乔看着韩信的手,好奇的问到。 韩信至于与她在一起时才会摘下手套,怎么现在外出也不戴了呢? “我不喜欢隔着东西牵你的手,手套没有你的手柔软舒服。” 若是问安乔最配合韩信什么,那一定是面不改色说情话的本事,悄无声息间就能撩到另一个人。 韩信的外表很冷,但是他的内在很暖。 这么会说情话,单身这么多年不科学啊。 夜风微凉,月明星稀,宁静深邃。 韩信一身银色盔甲,勃然英姿,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如一潭深水直淹没得人无处喘息。 而他身侧一袭华贵白衣,嘴角挂着柔软笑意,似是撒娇,似是抱怨的女子,那娇嗔的模样中和了韩信身上冷漠和肃杀。 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在安乔面前,韩信的纵容和宠溺是没有底线的,他愿意把他拥有的一切给她。 若是他没有的,他会想法设法去得到。 “阿言,你骗我,安安静静的哪里有篝火晚会。” “哼,骗子。” 安乔还是不怎么习惯韩哥哥这个称呼,于是自顾自的选了阿言。 韩信字重言,叫阿言也是情理之中的。 诺言诺言,这么一想,韩信也就欣然应下了。 “诺诺,这不是还没到吗?” “闭上眼睛。” 只闻得耳边风声响起,不多时便听到了繁华喧闹的声音。 “阿言,你会飞?”安乔想起在王者荣耀中韩跳跳那神出鬼没的位移和连跳,安乔就一脸激动。 没想到她竟然有机会亲自体会一次位移。 “飞?轻功而已。” 安乔可不管韩信的回答,自顾自的傻乐。 前方的空地上,有百姓,有将士,其乐融融,篝火照亮了夜空,烧烤的香气勾动着人的味觉。 欢天喜地,载歌载舞。 安乔从来不知道军营中的生活还可以这样惬意和幸福。 她一直以为军队只有命令,只有征战,只有杀戮和硝烟。 “阿言,他们很满足,也很幸福。”作为圣女,体质澄澈光明,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人们身上传来的情绪。 安宁,祥和,让安乔的心也暖暖的。 “经历过朝不保夕,连年战争的日子,所以对于和平,对于幸福,大家总是珍儿视之。” 韩信语气平静,就像是在叙述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一般。 战场上杀敌无数,韩信的心很硬,唯一的柔软是安乔。 “将军,将军……”有人眼尖发现了在一旁的韩信,激动的喊道。 韩信在军队中就是所有人的神,神之所在,便是希望所在。 “夫人?”有些人不确定的喊道,但看着二人十指相扣的手,便肯定了。 他们都听说将军有了一位心尖宠,看来就是这位无疑了。 很般配…… “大家不必拘谨,本将军和内人只是来看看。”韩信无时无刻不再宣誓自己的主权,夫人,内人,哪一个身份都是与他紧紧绑在一起的。 哼,真当他没有看到那些人发亮的眼睛吗? “你在这里啊。”人群中安乔发现了那个小士兵,圆鼓鼓的脸上笑起来带着和酒窝。 少年郎很可爱,年纪不大,婴儿肥还未完全褪去。 “夫人。”小士兵激动的摇了摇自己的手,当他接触到将军快要吃人的眼神时就蔫了。 将军总是这样,好可怕。 “阿言,我们去那里好吗?”安乔拉着韩信的手,指着小士兵的方向,愉悦的问到。 可爱的小正太让安乔这个怪阿姨的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韩信嘴角抽了抽,诺诺兴致这么高,他能说不吗? 安乔拉着韩信在少年不远处坐了下来,发觉所有人都眼睛发亮的看着她。 “夫人,我告诉他们您的厨艺很好,那碗鱼汤是我喝过最好喝的东西。”士兵眼神清澈,微微上扬的语气显示了她的好心情。 安乔眨眼,少年你够了,哪壶不开提哪壶,没看到韩信小哥哥已经不是散发冷气那么简单了吗? 虽然是大总攻,我也无能为力了。 “本将军看大家的精神奕奕,并没有训练后的疲惫,明日训练加倍,你三倍。” 少年瞪大眼睛指着自己,三倍,这不是要命吗? 本来兴高采烈的小士兵一下子便蔫了,如同霜打的茄子哭丧着一张脸。 他就知道将军是在公报私仇,可是夫人的厨艺真的很好吗? 少年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将军不快。 安乔:吃起醋来的男人是不可理喻的,哪有道理可讲,尤其是韩信小哥哥。 少年心性,难过来的快,去的也快,一会儿的功夫注意力就被载歌载舞的人们吸引了。 “阿言,这少年是谁,感觉军营中大家对他都格外宽容。”就连刚才,韩信开口说训练加倍,旁边几个年长的将士都没有在意,反而宽慰着少年。 “诺诺,他叫余生,一家于我大军有恩,所以便在军营中长大。” 韩信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足够安乔理清楚。 什么情况才需要小小年纪在军营中长大呢,必然是父母,家人皆亡。 第四十二章必将百倍奉还(十七) (十七) “韩信,你是个英雄。”安乔正色,她为韩信感到骄傲。 战乱纷争的年代,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再少数,以战止战,快速的结束战乱才是最好的方式。 韩信是个当之无愧的英雄。 “英雄也罢,平民也罢,都过去了。” 时势造英雄,他必须承认混乱的年代造就了他的赫赫威名。 “诺诺,以后我只有你。”韩信知道汉王不会再继续放任他下去,所以他也做好了此次入京,卸去一切职务,成为布衣的准备。 幼年之时,他拼命的想要往上爬,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如今功成名就,他却发现回归平淡也不失为一种幸福,只要身边有她就够了。 “诺诺,若我不再是兵仙,不再是手握百万重兵的大将军,你可会嫌弃我一无是处?” “除了一身武艺,兵法战术,我身无长处。” 篝火幽幽,韩信的声音也同夜色一般凉如水。 轻轻浅浅,夜风吹过,让人听不太真切。 不远处,人语喧哗,两人身侧一片宁静。 “那能养的起我吗?”听韩信问这个问题,安乔一本正经的反问道。 对于能不能当其他人的英雄,她不在意,能不能佣兵百万做一方诸侯,她也不在意,有颜有钱就行。 韩信闻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韩言,我花的很少的,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我保证看都不看,只要吃饱穿暖就够了。” “大不了,大不了把那个珠子当了吧。” 在韩信开口前,安乔接着说道。 “诺诺,信物怎能当了呢?” “你放心,为夫的家产不少,足够你挥霍,放心吧。” 韩信揉了揉安乔的脑袋,柔声说道。 “那我就不嫌弃你了。”安乔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注意力早就被不远处滋滋烤着的烧烤吸引了。 “阿言,我饿了。”安乔的言直勾勾的看着品类丰富的烧烤吞着口水。 饿了?韩信看着安乔依旧鼓鼓的肚子,嘴角抽搐。 “诺诺,再吃下去晚上你会不舒服的。” “就吃一个好不好?”安乔摇着韩信的手臂,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卖萌撒娇。 她不饿,可她想吃。 “你啊,真是拿你没办法。”韩信起身亲自去给安乔烤了一串肉串,烤的不怎么样。 安乔看着面前面目全非的烤串,黑漆漆的,实在是难以下咽。 “阿言,能不吃吗?”安乔实在无法哄骗自己吃下烤串,明明别人的那么香,为什么她手心里的就是黑漆漆的。 哼,不开心。 “可以啊,不吃我们就回去吧。”韩信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 “韩信,你耍赖……”被韩信搂在怀里的安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韩信就是故意的。 远离了人群,除了值夜的士兵,营地安静极了。 “诺诺,本将军不知自己哪里耍赖了?”韩信一脸茫然,要多无辜就多无辜。 呸,安乔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韩信,本姑娘怎么不知道你还有影帝的演技呢? “哼。”安乔傲娇的冷哼一声,然后沉默不语。 一路无言,等回到大帐,安乔已经昏昏欲睡了,至于怄气这回事,早被她抛在了脑后。 大帐中唯一的床被安乔躺着,韩信已经连续数日打地铺了。 “诺诺。”韩信低头,在安乔的额头上一吻,珍而重之。 一夜无梦,安乔是被响亮的口号声和整齐的脚步声唤醒的。 一日之计在于晨,军队的晨练乃是一天的重中之重。 安乔起身,看着挂在一旁,发着锃亮光泽的盔甲,嘴角弯了弯。 她知道,那是她的。 穿上盔甲,束起头发,温和柔软的安乔多了几分英姿飒爽的硬气美。 她的盔甲是照着韩信的打造的,所以这是不是也算是情侣装呢? “报告将军。”安乔去了练兵场看着雷厉风行,威严帅气的韩信,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她不熟悉的韩信,可是也是最真实的韩信。 安乔的身影很是醒目,毕竟那一身与众不同的盔甲已经出卖了他。 韩信仿佛是在学习变脸一般,在听到安乔声音的刹那,脸上冰雪笑容。眼角眉梢不自觉的带上了几分笑意。 “诺诺。”韩信的语气中带着轻快,尤其是看着安乔穿着一模一样的盔甲。 “阿言,我能加入他们吗?” 校场中士兵拿着木剑,顿头的战枪,在相互厮杀,实在演练。 韩信下意识的就想拒绝,小妻子娇滴滴的,怎么能受得住糙汉子一样的训练呢。 但是看着安乔眼中的跃跃欲试,韩信点头应了下来。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安乔的剑法竟然高超到他无法想象的地步,快狠准,并且身法飘逸,让人看不真切。 虽说从初次见面就见她手中有一把精巧的长剑,但他一直以为是装饰,没想到是他眼拙。 正在厮杀的安乔也是纳闷不已,只要她拿起剑,这套剑法就信手拈来,仿佛已经演练了无数次。 绞尽脑汁,终不得解。 演练结束之后,安乔有些失神。 “诺诺,诺诺……”韩信唤了几声,安乔才茫然的应道。 “诺诺,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我不记得自己何时学过剑法,并且还如此犀利。”对于韩信,安乔是信任的,所以知无不言。 韩信凝眉,诺诺自己都不知道吗? “诺诺既然想不起那就不要想了,明天我们南下,带你回淮阴郡。” “随我一起去给娘亲上柱香吧。”提起早逝的母亲,韩信的声音中依旧带着些许的落寞。 娘亲因他而死,虽是无心之失,但归根结底他也是杀人犯。 “诺诺,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小溪边,水流潺潺,树叶随风摇摆,倒映在水中。 安乔靠在韩信怀中,轻轻的点了点头。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牧童梦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梦醒之后手心出现了一枚钥匙,按着提示竟真找到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牧童怀着一颗好奇而兴奋的心,高举石钥匙向崖面连击三下。 三声未完,但听得轰隆隆一阵响过,崖面如一道巨门应声而开。 第四十三章必将百倍奉还(十八) (十八) 但见里面,雕梁画柱,金碧辉煌,紫气缭绕,异香不绝,中央九五之尊的宝座威严摄魄,真如是:灵霄宫阙堕凡尘,金銮宝殿此间藏。 牧童欢喜无限欢喜无限,流连难舍,这是他见过最美的地方。 于是,他便想到了相依为命的母亲。 牧童费尽全力,背背搀搀,终于母子来到大青崖下,石门訇然而开。 牧童搀扶母亲慢慢往里走,并不时地作导游似的讲解,并引着母亲的手摸摸这,触触那,让失明的母亲用触觉和心灵去感知这眼前的美,其间,不经意的韩信顺手把碍手不好携带的石钥匙抛下,以便更好搀扶母亲。 不知为何,他慢慢陷入了沉睡,醒来后便出现在石门外,母亲不知所踪。 …… 初听这个故事,安乔并没有想太多,反而追问着韩信然后呢? “诺诺觉得呢?” 韩信的声音中有淡淡的悲凉和潜藏极深的自责,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安乔敏感的察觉到不对,这个故事主人公是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子,家境贫寒,母亲眼盲…… 安乔的身子微微僵了僵,想到可能的事实,再也无法云淡风轻的笑出来。 “或许那位母亲是被神仙接走了。” “神是会护佑善良的信徒的。” 在安乔不知道的时候,她的身上溢出浅浅的白光,把她与韩信包裹其中。 作为西方教廷的圣女,光明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她清楚这个世界是有神的。 “她不会死的,对不对?”韩信难掩脆弱,这是他一生的痛,一个意外背上了活葬母亲的名声。 “对,或许在神的世界,平安喜乐,没有哀愁,没有苦难,没有贫寒。” 安乔在这个世界本就是被官方认证的神婆,所以,这话说起来还是有一定权威的。 最起码,确实可以让韩信内心深处的黑暗透透气。 “谢谢你,听诺。” 谢谢你不再追问,谢谢你无条件的信任,谢谢你和风细雨的宽慰…… 韩信为封侯拜相,荣华富贵活葬生母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天下,唯有她,从未问过一句。 不是害怕,而是听诺自始至终都信他。 何德何能,他一介出身卑微的穷小子,得到了她的倾心相恋。 …… 韩信有妻的消息,汉王得知的并不迟。 甚至安乔的画像,何时出现,如何出现都一字不差被汉王得知。 “那女子可有神奇的能力?”汉王容貌迤逦,风流倜傥,给人一种雅痞的感觉。 看外形,看特质,这是个受欢迎的男子,那种坏坏的温柔会让无数女子前赴后继,飞蛾扑火。 “据探子回报,那只是个寻常女子,被韩大将军一脚踹伤后养了数日才勉强下地。” 汉王闻言皱了皱眉,韩信了解他,他同样也了解韩信。 那是个一根筋的人,认定了一个人,一件事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这两年,他可没少送与画像上女子样貌相似的美人儿给韩信,但是无一例外,全部被处死,根本都没有近韩信的身,更别说留在他身边了。 不,这个女子一定有问题。 “他们接下来打算如何?”汉王淡淡一笑,邪气凛然,痞痞的坏,最是惹人注目。 “听大将军的安排,接下来不出意外会前往淮阴郡。” 淮阴郡啊?看来重言这次是动真情了,这下他更要去看看了,怎么说也是兄弟啊。 韩信与安乔启程不过两日,汉王也从京城前往了淮阴郡。 “阿言,淮阴郡这些年变化大吗?”自从当年从淮阴郡逗留几日离开后,六年来,她再未踏足这里。 “更荒芜了。”战争拥有强大的破坏力,新的体制想要诞生就必须在灰烬中破茧成蝶。 安乔嘟嘟嘴,这一点她深有感触,一路走来皆是战火留下的痕迹,破败的城池,百废待兴。 还好,人们信心满满。 “诺诺,不出三五年都会好的。”韩信搂着安乔,淡淡的说道。 此次回淮阴郡只有他们二人,没有随从,没有士兵,轻车简从。 对于安乔来说,最难忍的就是一路上连舒适的客栈都寻不到几处,风餐露宿着实辛苦。 幸好,有体贴入微的韩信小哥哥。 韩信尽自己的努力让安乔过得舒服一些,就连当初惨不忍睹的厨艺都好了不少,最起码做个汤安乔能够喝下去了。 嗯,对于安乔来说,系着围裙,穿着布衣的韩信依然帅气。 他不仅可以手持龙枪所向披靡,也可以手握汤勺温和居家。 “诺诺,你有没有发现最近白光越来越不受控制了?”韩信眉头微微皱着,说不出的担忧。 安乔心里一个咯噔,或许教廷发现了傀儡的秘密,开始动用祭坛来寻她了。 她的力量与祭坛同出一脉,必定会有所感应。 “应该无碍。”安乔把那个吧字咽了下去,该来的总会来,躲是躲不了的。 经过最开始的惶恐不安,夜不能寐,安乔渐渐想通了,与其担忧未来发生什么,不如与韩信过好当下的每一天。 因为不知教廷何时会派人来,所以二人总是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到也算是尽兴。 “阿言,你可会怨我当初来招惹你。” “若是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成就赫赫威名,成为战无不胜的大将军。” “不必担惊受怕,不必与教廷为敌。” 安乔靠在韩信怀中,听着他胸腔的震动,感觉如此便好。 “有韩大将军又如何,可是没有阿言啊。” “诺诺,现在韩信不行做统兵百万的大将,只想做诺诺的阿言。” “诺诺,信我可以护你周全。” 韩信揉了揉安乔的脑袋,他的诺诺还真是一个小孩子,端庄柔和的外表下又一颗娇俏傲娇的心。 他爱淮阴初见时的惊鸿一瞥,也爱久处不厌时的温情脉脉。 乍见之欢也好,久处不厌也罢,她都是她。 韩信的声音中氤氲着柔和的笑意,莫名的让安乔感受到一股暖暖的力量。 虔诚,认真。 于安乔而言,教廷数万信徒不及韩信一人,光明神的力量不及久伴韩信身侧。 第四十四章必将百倍奉还(十九) (十九) “韩信,你信我吗?我可以预知未来,所以我可以看到你前往京城的结局。” 安乔虽说理解韩信,但心中还是止不住的担心。 “诺诺,我命由我不由天,只要我韩信不想死,那么这个世上无人能杀我。”韩信一扫方才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模样。 霸气狂妄,不可一世。 “诺诺,我的命是留给你的。” “若是当年在淮阴郡中未遇你,或许我真的会把效忠汉王当做毕生活着的理由。” “这一生,上天待我并不仁慈。父不详,母早逝,伶仃孤苦,至于成立,无叔伯,鲜兄弟,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但是有你,便不一样了。” “汉王之恩,我会报,但是我的命只会留给你。” 韩信掷地有声,器宇轩昂,锐不可当。 “我信还不成吗,你这么正经的说话我都紧张了。”安乔嘟嘟囔囔的说着,还伸出手戳了戳韩信的面颊,让那股浑然天成的气势散去。 “诺诺,只需一天一夜,淮阴就到了,祭拜完母亲后,你先留在淮阴,等我从京城离开后,我们就大婚” 京中龙潭虎穴,他是不会带她涉险的。 安乔深知韩信的想法,所以也没有多说,至于做不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 时隔六年再一次来到淮阴,较之之前确实破败多了,吆喝声叫卖声听不到了,摩肩接踵的人群看不到了。 但是,毕竟淮阴是韩信的故乡,从他一战成名之后,淮阴当地的百姓自发为他建起了雄伟舒适的宅院。 淮阴侯府…… 龙飞凤舞,嚣张任性的四个字挂在大门上,震慑着来往的四方宾客。 不论是齐王,还是楚王,亦或者是如今的淮阴侯,韩信都不介意。 在路上劳累了半月有余的安乔终于可以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在软绵绵的床上睡一觉。 翌日,安乔推门看到了靠在门边长廊石柱上的韩信。 “阿言,你怎么在这里?”安乔拉起韩信,看着韩信眼角下的青色,心疼不已。 “习惯了守着你。” 韩信轻描淡写的四个字如同一把利刃,让安乔的心微微发疼。 从他们重逢,晚上确实是同处一室的。 大帐中,客栈中,安乔睡床,韩信打地铺,小小的房间,香甜的呼吸,交缠缱绻。 韩信习惯了睁眼能够看到她的日子,也喜欢听她浅浅的呼吸。 “真傻。” 安乔鼻音重重的,别过头去不让韩信看到她眼睛里的湿润。 战无不胜的韩信,智谋战略无双的韩信,其实也是个赤诚之心的小傻子。 “快去洗漱,脏死了。”安乔嫌弃的推了推韩信,一圈青色的胡须让人看起来憔悴不已。 待韩信洗漱之后,二人来到了韩母的墓地。 此处地势风水极佳,龙脉宝地,若人葬于此处定会荫庇后人,大富大贵,岀将拜相。 “阿言,天地昭昭,得天理即不能得地理,得地理即天理难容。” “虽说伯母之事是你无心之失,但是毕竟有违天理,你要当心。” 绿草茵茵,山势雄奇,巨石横跨面前,犹如不可逾越的天堑,生生把母子二人阴阳相隔。 “来,诺诺,随我向母亲叩首。”韩信仿佛没有听到安乔的话,声音依恋,拉着安乔的手跪了下去。 “母亲,这是诺诺,是与儿子一生相守之人。” “儿子会护她周全,守她无忧。” 韩信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额头上渗出的血迹染在了不知岁月的大青石上。 “伯母,安乔定然不会让韩信凄惨死去。”安乔在心底默默的说着。 此次入京,无论如何,她都让他活下来。 在淮阴城的第三日,百无聊赖的安乔遇到了一个风流倜傥,嘴角总是挂着坏坏笑容的年轻人。 对方很美,不是韩信的硬气铁血,而是浪荡不羁,痞里痞气。 “听诺姑娘,百闻不如一见啊。” 见对方一语点破她的身份,安乔反而不紧张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没人教过你礼貌吗?与人说话之前自报家门。” “呵,还真是自以为是,粗鄙不堪。”对于有敌意的人,安乔毫不留情的呛声说道。 对方也不恼,依旧邪魅的笑了笑。 “姑娘说的是,在下其实粗鄙不堪,没有学富五车,自小又在市井长大。” “所以哪里比得上西方教廷圣女的内外兼修,慧眼如炬呢?” 男子无时无刻不在放电,勾动着人的心神。 安乔注意到对方眼睛深处的波澜不惊,这是个外热内冷,不着手段呢。 知道她的身份,还不是西方教廷之人,那么必然是韩信的熟识。 “这位公子,有病就得治病,何弃疗。”安乔勾勾嘴角,笑的更加温婉柔和,也愈发惊心动魄。 “听诺姑娘,本公子不美吗?”锦衣华服的男子晃着手中的折扇,那慵懒优雅的模样与百废待兴的淮阴城格格不入。 “美,怎么会不美呢,这城中的花魁娘子都不及公子半分。”安乔笑的格外真诚,眼睛也眯成了星星眼。 这就是个神经病,一个不敢表露自己身份的神经病。 安乔伸手推开面前的锦衣公子,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向前走去。 锦衣男子收起折扇,眯了眯眼睛,嘴角勾起,邪魅横生。 “有趣,有趣。” 柔和圣洁的外表却有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嘴,从刚开始就寸土不让。 教廷圣女,还真是出乎他的预料。 碰上这么一个奇怪的人,安乔也失了逛街的心情,闷闷不乐的回到了淮阴侯府。 淮阴侯府中,韩信在为去京城做着最后的准备。 安乔心中觉得方才之人甚是奇怪,于是就没有隐瞒说给了韩信听。 “汉王?”听到这个答案,安乔有点儿傻眼。 汉王不在京城等着,跑到韩信的地盘干什么,难道就不怕韩信干掉他吗? 不过,衣韩信的死心眼程度,既然还欠汉王一件事情,那么就必然会做到。 入京一事,再耽搁不得。 安乔的心咚咚跳着,很是不安。 她总觉得,汉王既然察觉到她的身份,那么就不会无动于衷。 第四十五章必将百倍奉还(二十) (二十) 对于政治家,无利不起早。 韩信也知这一道理,于是在安排好安乔之后就只身一人入京了。 明知是龙潭虎穴,他也必须去闯一闯,大不了天翻地覆。 待韩信离开后,安乔回了军营,用她偷偷拿到的兵符,挑选了最精锐的队伍入京支援韩信。 依安乔看,孤身一人,是必死之局。 那是韩信啊,她怎么会舍得让他死呢? 韩信的威信,一呼百应。 安乔带着军队,抄小路,没有惊动任何一座驿站,悄悄抵达了京城。 可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京城戒严,数十万皇家军队镇守四方城门,不许进,不许出。 几番打听之后,得到了韩信叛变的消息。 韩信刚刚入京,汉王就派人封锁了城门和各大要道,让他插翅难飞。 而此刻,韩信一身银甲,一柄龙枪,孤身一人站在了汉王面前。 “汉王,当年淮阴城中,你对我有知遇之恩,所以我许诺一世效忠,帮你打下了锦绣江山。” “从齐王到楚王,最后到淮阴侯,一贬再贬。” “作为臣子,我不曾开口,不曾反抗。” “这是你最后一个要求,我来了,从此以后对你,再无诺言束缚。” 韩信气势逼人,盔甲上的冷光仿佛他此刻的心情,无论多少阻拦,他都必须杀出去。 他的诺诺还在等着她,他说过会守她一世,他最不想失信的就是她了。 韩信的手紧紧的握着龙枪,双目冷凝。 “重言,本王既然许诺过你五不死,自然会守信的。” “接下来,希望你好好享受。” 明亮的窗户被一层层厚重的大油布遮的严严实实,不见丝毫光亮透出。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一群训练有素的宫女,手持着削减的竹子,空气中飘散着奇怪的味道。 韩信只觉得一阵儿恍惚,身体有些无力。 呵呵,汉王为了名正言顺,遵守诺言杀他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竹子刺在身上的疼痛的,扑鼻的血腥气,让韩信清醒了过来。 杀,如今只能杀出去。 咬着牙,韩信杀了围着他的一群宫女,而他自己满身皆是鲜血,竹子刺伤留下的窟窿,密密麻麻。 血越流越多,靠着一股气势和心念,韩信杀出了房间,冷风吹过,药力减弱。 韩信软绵绵的胳膊重新恢复了力气,挥舞着手中的银枪朝着那些士兵杀去。 人,越杀越多,通往宫外的道路上,尸骨已经数不胜数。 韩信以一人之力杀出了重重围堵,可是看着依旧不见终点的道路,韩信从不信命的心中无端的生出了一丝绝望。 天地昭昭,得天理即不能得地理,得地理即天理难容。 难道,他必须得死在所谓的天理之下了吗? 不,不服,他不服。 安乔出现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盔甲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千疮百孔,鲜血淋漓。 一路走来,韩信究竟流了多少血。 这个傻子,不知他此时可曾后悔入京。 “诺诺,诺诺……”韩信看着宫道尽头的熟悉身影,心神欲裂。 不,不会的,诺诺他精心安排许多忠实的属下照顾着,怎么可能出现在京城呢? 韩信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无论是竹子的刺伤,还是刀剑的伤口,慢慢结痂,脱落。 鲜血凝固,除了衣衫狼狈,身上再没有任何伤口。 韩信无法再自欺欺人,那是他的诺诺,他想用一生守护的诺诺怎么可以涉险的。 身体恢复的韩信,执着龙枪的韩信像是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木偶一般,麻木而又凶猛的向外冲去。 不能,他不能让诺诺受一丝伤害。 近了,更近了,仿佛诺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诺诺的衣角,肉肉的白皙的小手。 “阿言,珍重。” 他隐约看见诺诺的口型是说着这样的话,下一秒,诺诺的身影就消失在韩信面前。 只余一片柔和的,能够治愈一切伤痛和阴暗和白光。 白光就好似认主一般,钻进了韩信的身体,慢慢的托起他,向宫外飞去。 京城中有安乔带来的人,只要韩信离开皇宫,一定会有人接应。 所以,安乔很是放心。 倾尽全力都没能杀掉韩信,汉王心中胆寒。 看着皇宫中一路走来恐怖残缺的尸体,汉王就想象不到韩信的战力究竟有多强。 以一抵百,还是以一敌千? 他不得而知,他只知道自己亲手造就了一个心腹大患,且自己无力抗衡。 …… 回到教廷的安乔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关在了暗狱之中,暗无天日,每天面对的都是凶残暴虐,被光明所弃之徒。 身为圣女,教廷自然不会彻底放弃,但是以儆效尤是百分百的事情。 在暗狱中,安乔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不平静那些无处不在的阴暗侵蚀着她。 她的光明之力,很大一部分都在韩信身上,此处又无法接收光明神的力量,所以安乔越来越虚弱,庇护她的白光越来越微小。 安乔真不知道自己还不可以活多久,能不能等到韩信前来。 生还的韩信感受着体内源源不断的力量,心中大恸。 以前从来没有想法有朝一日他会为自己遵守誓言而感到后悔。 可是,这一次他真的悔了。 守了原则,失了她真的值得吗? 韩信没有时间悲痛,他深知教廷规矩森严,诺诺被抓回去,定然会被严厉惩罚。 按着心中的指引,韩信漂洋过海,翻山越岭,走过来无数艰难险阻,终于到达了只在典籍上见过的教廷。 整座城市庄严肃穆,这座城,承载了太多人的信仰。 古老的建筑,不绝于耳的祈祷声,甚至就连时间都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座单调无趣的城市,但有时厚重深沉的信仰。 教廷信徒对外来者格外排斥,尤其是韩信的身上有冲天的血气,那是被光明神遗弃的子民。 为了留在这座城市,韩信敛去了身上的气势,用安乔留给他的白光武装包裹着自己。 柔和,温暖,干净无数的信徒忍不住靠近他。 “圣女被关进暗狱。” 第四十六章必将百倍奉还(二十一) (二十一) 暗狱是什么地方,韩信自是知道的。 娇娇小小的诺诺每天要面对那么多穷凶极恶的人,该有多害怕。 那里又黑又冷,诺诺又该怎么办。 韩信没有冲动,他知道中东无济于事。 他从不是个没有智慧的人,否则也不会成为百战百胜的将军。 …… 教廷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从虔诚的信徒中吸收新鲜血液,培养骑士或者教廷使者。 韩信知道,这是他的机会。 诺诺亲手把庞大而有纯粹的光明神力量留给了他,让他拥有了通向教廷的钥匙,他必须得紧紧握住这个机会。 教廷是冷漠的,但是教廷也是惜才的。 韩信的强大,教廷不得不引起重视,吸纳,重点培养是最好的方式。 “我重言在此宣誓,一生持守呼召,一生清心寡欲,一生不离不弃,一生敬虔度日,一生不遗余力。” “侍奉神,忠诚神,绝不背弃。” 韩信眼神坚定,仿佛是神最忠实的拥护者,可是心中却嗤之以鼻。 他不信天,不信明,又如何侍奉神呢,真是可笑。 韩信成了教廷中的新秀,接最危险的任务,完成的却最优秀。 “怀抱杀意,刺破黎明。” “生来就是魔鬼的克星。” 韩信的出现成为了教廷手中一把锐利无比的剑,让那些藏在黑暗中的人瑟瑟发抖,闻风丧胆。 对于教廷的利用,韩信何尝不知。 各取所需而已,教廷通过他的手排除异己,他通过教廷的利用掌握权利,一步一步侵蚀属于教皇的权利。 慢慢的,韩信成了教廷面向外界的代言人,教廷特使。 这个时候的韩信已经不是当初红发银甲,龙枪在手,厮杀征战的他了。 身为教廷特使的他,嚣张的红发变为优雅高贵的淡金色,依旧是高高的束起,犹如他那个人,任何时候都不会低头。 胸前红色盔甲上的十字架艳丽夺目,那是骄阳的颜色。 得到进入暗狱押解犯人处死机会的韩信,终于有一次见到了安乔。 此刻的安乔,不是高贵雍容,不是柔和恬静,而是阴沉冷漠。 没有足够的光明力量护体,安乔根本抵挡不住暗狱中的侵蚀,这一点就连无所不能的教皇大人都不曾想到。 教皇以为圣女乃是纯净的光明之体,待在暗狱中三年,也只是小惩大诫罢了。 但是,他不知道,安乔不是真的听诺,她不信神,光明之力便不会源源不断,更不要说当时为救韩信,她的力量已经消耗大半。 三年的时间,彻彻底底把安乔摧毁,若不是纯净的光明之体,她怕是就要沦为怪物了。 “她是什么人?”韩信忍住心里的愤怒和心疼,手紧紧握拳,唯恐泄露自己的情绪。 声音浅浅,仿佛只是再随意不过的询问罢了。 坐在角落上,双手抱膝,头压的低低的安乔猛的抬头,阿言的声音。 是他的脸,可是为什么却这么陌生呢? 他喜欢的红发不见了,声音中的疼惜不见了,余下的只是满满的陌生和打量。 她是什么人? 韩信,你不记得我了吗? 安乔看看自己乌黑的手指,杂乱的头发,不再干净的白衣,苦笑着。 也好,不记得也好。 在韩信心中留下当初的美好干净,总比以现在这副狼狈的姿态见面要好。 他好,就足够了。 她就知道,韩信是不会被打倒的,他注定是个强者。 安乔努力让自己忽略心底的那点难过和悲哀,然后重新低下了头,趴在膝盖上,双眼中的最后一点光明被黑暗所吞噬。 阿言总是说,人活着总要有一个理由,以前她在等他,现在他来了,可惜…… 以前读苏轼的词,不思量,自难忘。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她虽未白发,却也狼狈的可以。 “特使大人,这位是圣女大人,因犯错被罚暗狱思过三年,如今三年之期只差不足两个月。” 回话的是暗狱中的小狱卒,声音恭敬,还带着狂热和信仰。 “原来如此。”韩信像是好奇一般,靠近了房间,手中的点点白光神不知鬼不觉的飘进了安乔的身体。 如今韩信精神力超绝,自然能够看出安乔的身体已经是休将就木,苦苦支撑了。 诺诺,还有两个月,等你出来时,我必定以满城信徒娶你为妻。 诺诺,不要放弃,坚持下去。 “特使大人,教皇亲自下令,圣女大人情况特殊,不许任何人探视,您还是先行离开吧。” 狱卒在一旁小心的提醒着。 特使大人仅仅用三年的时间就掌握了教廷中三分之二的军队,并且由他指挥的圣战,战必胜,从未有过失误。 特使大人以一人之力,扬了教廷之威,众望所归。 “好。”韩信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深深的看了一眼安乔,然后云淡风轻的离开了。 只是那紧绷着的笑容,还是出卖了他不平静的内心。 韩信走后,安乔抬起头,喃喃自语,特使大人?教廷特使? 安乔响起了游戏中那个高贵帅气的教廷特使皮肤,呆呆的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却流了下来。 这是早就注定的,还是仅仅是偶然。 安乔不敢多想,不敢多问,就好像她代了圣女的身份目的就是为了成就韩信的教廷特使。 身体内的温暖和舒适,让她知道,她的阿言没有忘记她。 门口位置闪闪发亮的宝石在召唤着她。 安乔慢慢的走过去,弯腰捡了起来,宝石上充沛的光明之力,让阴暗潮湿的房间慢慢温暖起来。 就连体内枯竭的光明之力都开始慢慢运转。 安乔的手一遍一遍摩挲着宝石,背面凸起的位置有一个小小的字,言。 她曾经告诉过阿言,她给他的那颗宝石上有一个诺字,当时阿言就说要送她一颗一模一样的宝石,刻上言字。 诺言,诺言,天生一对,本就应该做定情信物。 可是,却没想到,她拿到定情信物是在这等境地。 她知道,韩信想要默默告诉她的东西,他在提醒她不要忘记曾经的誓言。 第四十七章必将百倍奉还(二十二) (二十二) 她许他一生,那么就不能放弃活下去的信念。 暗狱依旧是冰冷阴暗,罪人们的哀嚎声犹如凛冽的寒风刺骨难忍。 安乔待在角落处,手中握着那颗给予她力量的宝石,一点一点在努力。 韩信为了她成为了一把利刃,她又有什么资格堕落呢? 不能被阴暗蒙蔽,不能受魔鬼诱惑……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教廷之外的偌大疆土,对于韩信这个教廷特的大名如雷贯耳。 手握圣军,又有信徒信仰,韩信一时间权势滔天。 如今之情形与当初何其相似,他成为让掌权者忌惮仇视,甚至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肉中刺。 可惜,他再也不是当初的韩信。 教皇终于惶恐了,一把利刃能被掌控才能被称为杀器,但若是脱离掌控,撼动地位,就必须除掉了。 教皇以自己的亲信集团发动了一场标榜着正义的圣战,想着壮大力量,所以想到了暗狱中的圣女。 毕竟圣女是光明神的代言人,信徒无数,若是由圣女开口,那么此战更加名正言顺。 没错,教皇就是想找个替罪羊罢了。 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暗狱中呆了三年的圣女已经成了一个普通人。 他简直不敢相信面前这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会是高高在上,矜持骄傲的圣女。 “教皇陛下,很吃惊吗?”安乔抬起头,看着头戴金冠,手拿十字架,强大神秘的教皇。 “我不心神,黑暗神也罢,光明神也罢,我都不信。” “陷入牢狱,救我的也不是所谓的神,而是我的他。” 安乔勾勾嘴唇,笑了起来,污迹斑斑的小脸上突然看起来多了几分美好。 无需怀疑,这份美好是因为提到了他。 “特使就是当初那个男人?”教皇挥动着手中的十字架,义愤填膺的说道。 安乔淡然的点了点头“如今我已经没有资格做圣女,所以无法帮你起草所谓的圣战宣言。” “我是不会对自己心爱的男子出手的。” 教皇不欲与安乔多做争辩,圣战是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停下脚步的。 教皇和韩信之间的圣战旷日持久,凭着强大的战力和无可比拟的恢复力,韩信胜了。 主啊,请怜悯世人。 正义,不过是胜利的又一个别称。 韩信胜了,本就信徒庞大的他被拥立成为教皇,但是没人料到,他们珍而重之的王冠在韩信眼里不值一提。 在盛大的登基日,韩信去了破败荒芜的小院,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听诺。 他们相识十年,聚少离多。 “诺诺,我来。”因为身体的虚弱和环境的恶劣,安乔面容憔悴,就连发丝都开始分岔,打结。 韩信很自然的接下了安乔手中的木梳,一下一下,温柔的帮她梳理着头发。 安乔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呆呆的看着铜镜中倒影出的人影。 一身教廷特使的专属盔甲,英武不凡,高贵神秘,如刀削般棱角分明的面庞,正气冷峻。 唯有那一双眼睛,如同一汪春水,浓情蜜意,柔和的不可思议。 再看看她,面容憔悴,长裙粗糙,仿佛两人没有一点儿相配的地方。 他是高高在上的特使,也是众人拥立的教皇,而她呢? 安乔勾勾嘴角自嘲的笑了起来,她必须承认,如今的她根本配不上的韩信。 她的阿言,如她所想,耀眼夺目,国士无双。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韩信都是最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韩信的手微微一顿,诺诺方才的笑容中有浓浓的厌世。 “诺诺,我带你离开这里。” 在暗狱中,安乔见识了各种各样的恶人,数不清的罪恶恐怖,她的精神早就有些支撑不住了。 教廷于安乔而言,无异于是深渊地狱。 离开吗? 听到这两个字,安乔的眼神微微动了动,一潭死水的眼睛亮了几分,但是很快又沉寂下去。 她的阿言费尽千辛万苦才走到这一步,真的要因为她的废人而放弃吗? “诺诺,我本无意于教廷,到此只是为了寻你。” “你能为了我放弃圣女之位,一个特使我又何曾放在心上。” 韩信很是自然的牵起了安乔的手,瘦骨嶙峋,不再是软软肉肉的,甚至有些地方长满了皱纹。 如同触电一般,安乔猛的缩回。 就算她不说,韩信也知道,她在自我厌弃。 “诺诺,待我们平安离开了教廷,治好你的身体,我就散去一身的光明之力,一起慢慢变老。” “你不是还允诺过我要同我的将士一起成婚吗?三年多了,他们还在等着我们。” 随着韩信的靠近,安乔身上的死气如同遇到天敌一般尽数散去,皱纹消失,隐疾不见。 安乔此刻瘦的可怕,一身白裙穿在身上,微风吹过,纤细单薄,温柔地像一根插在露水里的草。 仿佛风一大,整个人就会被尽数折断。 “诺诺,你放心为夫现在的厨艺已经很好了。” …… 韩信在此处安抚着安乔心中的不安和厌弃,而那头,教皇登基大礼,众教徒只在皇冠下发现了一张闪着金光的纸张。 “吾以教皇之位,特使权利,换圣女听诺一人。” 信徒皆知,如今的圣女已经被神所弃,再无光明神庇护,神使大人这是要为了一个弃子主动背弃神吗? “在吾心中,听诺即是神,她是唯一的神。” 韩信纸张上的两句话,动摇了信徒心中存在了千百年的信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安乔最终还是随韩信离开了教廷,她终归还是自私的。 她舍不得他,也不想离开他。 离开教廷,安乔的精气神好了许多,再也不会一个安静的看着一个方向一看就是一天。 安乔的好转,韩信甚是欣喜。 天下之大,山川秀美,景**人。 大江南北,深山古寺,繁华都市都留下了二人的足迹。 整整两年的时间,韩信陪在安乔身边,赏山河美景,品人间美食,观世间百态。 “阿言。” 韩信的身子不住颤抖,这是他两年来听到诺诺说的的第一句话,见到的第一个微笑。 第四十八章必将百倍奉还(完) (二十三) 安乔笑颜如花,嘴角弯弯,健康的红润,饱满白皙的面颊,静静的站在那里,白衣飘飘。 韩信没有说谎,他的厨艺真的已经练的很好。 两年,除了每到一处会尝一尝地方特色外,大都是韩信下厨。 安乔不健康的瘦已经被完完全全养了回来,肉肉的,摸起来很是舒服。 “阿言。”安乔看韩信傻傻的愣在原地,便自己走了过去,牵起了他的手。 一大一小,分外相配。 韩信把安乔搂在怀里,久久不言语,他的诺诺终于回来了。 两年来,每当看着犹如瓷娃娃一般精致易碎的诺诺,他的心就止不住的疼。 是不是他再强大一点,胜利的再早一点,他的诺诺就可以少受些苦。 不言不语,不哭不笑的诺诺让他心疼的同时又无能为力,只能倾他所有,尽他所能的对她好。 还好,他的诺诺回来了。 娇俏的有些嚣张任性,还有些爱虚张声势的诺诺,最是可人。 “阿言,太紧了,我要呼吸不过来了。” 安乔伸出食指戳了戳韩信,这么多年还真是没有一点儿长进,抱个人就像是有深仇大恨非要勒死一样。 韩信吓得松开安乔,看着她通红的面颊,自责不已,很快又咧嘴傻笑起来。 “真好。” “嗯,真好。” 两人相视一笑,十指相扣。 …… 韩信的属下确实还在等着他,五年的时间当初的少年郎已经长大,而有些人已经慢慢步入中年。 比如韩信的副将。 这些人忠实的守着自己当初的信念,无一成婚。 韩信亲手带出来的兵,就像他自己一样,傻的可爱,但也让人动容。 一场盛大的婚事在紧罗密布的准备中,要成婚的可是又数百对新人呢。 安乔为每位大婚的将士都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大礼,毕竟拖了五年,是她不对。 “诺诺,别的新娘子待嫁都是娇羞不已,忙着绣自己的嫁衣,怎么就你忙着给别人送礼。” 韩信又恢复了那厚脸皮的模样,为了得到安乔的关注无下限的作着。 “嫁衣?你确定要让我自己绣嫁衣?”安乔转身似笑非笑的看着韩信,指了指身后的大箱子。 韩信的脸爆红,他藏的那么严实,诺诺是怎么找到的。 “若是我自己准备嫁衣,那你手里的那件是给谁准备的?”安乔轻哼一声,轻轻的揪了揪韩信的耳朵,浓浓的悍妇气质扑面而来。 “诺诺,除了你还有谁。” “我就是不喜欢你把注意力都放在别人身上啊。”韩信那傲娇的小模样像极了娇滴滴的小娇妻。 “韩信,你这么娇气,你的属下知道吗?” 明明韩信是国士无双的英武霸道,可是怎么在她这里就是个小包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呢? 大婚之日如期而至,数百人同时大婚的场面宏大壮观。 小城之中,欢天喜地,被喜字,红布覆盖。 逶迤拖地的正红色嫁衣,火红的得炙热。长长的头发挽起,庄重精致的头饰美丽非凡。 裙上绣出精美的花样,尾裙长摆拖曳及地三尺许,边缘滚寸长的金丝缀,镶五色米珠,行走时簌簌有声。 当安乔第一眼看到这件华美的嫁衣时,忍不住晃了晃神。 “诺诺,十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件嫁衣穿在了你的身上。” 韩信刚刚扬名天下时,他的战利品就全部用在了这件嫁衣上。 当初他甚至都想过,若是等不到诺诺,死后一柄龙枪,一件嫁衣陪葬也未尝不可。 数百人的婚礼非但没有混乱,反而庄重虔诚。 这里的每一对新人都挡住了种种压力,五年时间,相依相守,值得最诚挚的祝福。 拜天地,入洞房。 洞房内,香气袅袅,烛火噼啪作响。 一直以大总攻自诩的安乔在关键时刻怂了,紧张的都不知道手该放在什么地方。 房门被从外推开,熟悉而又沉稳的脚步声响起。 “诺诺,真怕这是梦。”韩信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酒气。 盖头揭下,一身喜服的韩信身姿挺拔,因为饮酒,面颊上一片酡红。 韩信坐在床边,轻轻的搂着安乔,把头放在安乔的肩膀上,呼吸浅浅。 好幸福,幸福的他都有些不敢相信。 听着韩信的呼吸声,安乔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这是即将要于她相守一生,为了她放弃权势地位,荣华富贵的男人。 她该信他的。 夜渐渐深了,安乔也冠上了韩信的姓氏,韩夫人。 …… 大婚之后,韩信辞别了所有兄弟,带着安乔云游四海,过自由散漫的日子。 他知道安乔这人尤爱自由,不喜欢被束缚。 安乔一如既往的喜欢美人儿,可是谁让身边有一个醋坛子呢,随随便便一眼就能打翻。 安乔有时候真是觉得很是烦恼,可是那也是一种甜蜜的烦恼。 她没有了圣女的能力,成为了普通人,有了生老病死,而韩信也毅然决然的散去了光明之力。 两人一起长皱纹,然后再相互嫌弃的笑着。 两人一起长白发,然后相互拔着一根根白发。 两人一起掉牙,成了丑丑的老婆婆和老爷爷。 韩信一生都把安乔照顾的很好,衣食无忧,随心所欲,心想事成。 就连死亡,韩信都仅仅是迟安乔一步。 他得好好照顾她啊,就算是死别,他也得看着,否则他不放心。 韩信看着满脸皱纹,走的十分平静的安乔,温柔的笑了笑,然后低头在安乔唇上印上一吻。 安乔苍老如枯槁的面容,一瞬间焕发出生机勃勃,明艳动人,皮肤白皙有弹性。 他的诺诺那么爱美,他怎么忍心让她这么离开呢。 为了让诺诺安心,他瞒了几十年,就算是散去光明之力,他的寿命都是常人的几倍。 韩信修了一座大型的墓地,他抱着安乔失去温度的身体走了进去,然后关上了墓门。 生同裘,死同穴,这是他的诺言。 二人穿着一模一样的盔甲,一样年轻的容貌,韩信牵着安乔的手闭上了眼睛。 诺诺,等等我,稍微走的慢些。 …… …… 诺诺,这一战为你,等我接你。 ——韩信 教廷的众女子啊,我且嘱咐你们,若遇见我的良人,要告诉他,我因思爱成疾。 ——安乔 第四十九章天下如棋,一步三算(一)孔明 (一) 宇宙遥遥无际,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周围一片幽深的黑暗,群星散发着迷人的淡白色光芒。 美丽晶莹,通透神奇。 宇宙全身都是谜,它身上有无穷的秘密。 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科技的发展,人们对宇宙的认识也发生了质一般都飞跃。 蒂斯星系经历千万年找到了宇宙的奥秘,站在最高点。 星历三万两千年,蒂斯星系掌握了空间虫洞的秘密,掌握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实现了空间穿梭,长生不死。 蒂斯人,不老不死,堪比神话故事中的神。 …… 蒂斯星系所有飞船张灯结彩,就连蔚蓝透明的时空隧道都洋溢着喜气。 这是蒂斯星系唯一的女上将寒笙和星航指挥官诸葛孔明大婚的日子。 孔明性子清冷,为人冷傲,不知是本性如此,还是漫长无际的岁月生生的磨灭了他心中无数不多的火热。 就算今日是他大婚,都难以让那张精致无比的面庞露出半点笑容。 诸葛亮轻轻的摇晃着手中的造型别致,材质特殊的扇子,姿态优雅从容。 “指挥官阁下,要换喜服吗?上将大人说比较喜欢古老的婚礼。” 诸葛亮摇摇头,深蓝色的指挥官制服,第一颗扣子紧邻脖颈,腰间束着精致的腰带,黑色长裤,越发衬的他长身玉立,笔挺修长。 这是个处处完美,不见一丝缺点的人。 禁欲,自制,让人很难升起亲近之意。 他与寒笙的婚事不过是皇帝陛下赐婚罢了,二人数十年都未曾谋面。 在蒂斯星系,婚姻不过就是男女之间为了繁衍下一代而必须履行的一项责任。 寿命漫长,使得蒂斯星系的人变得无聊懒散,男欢女爱都提不起任何的兴致。 “寒笙上将想必也更喜欢着她那一套皇家上将的军装与我成婚。” 诸葛亮弯唇微微一笑,白皙精致的面庞让船舱外的漫漫星空都失了几分颜色。 他的长相在星际中让无数女子趋之若鹜,他是知道的? 那寒笙呢? 十几年前寒笙费尽心思以盖世奇功向皇上要了一个承诺,嫁他为妻,也是看上了这副容颜吗? 诸葛亮的笑很薄凉,如同船舱外亘古不变的尘埃,永久的漂浮着,不知去向。 “走吧。”诸葛亮站起身来,收起扇子,大步走了出去。 笔挺尊贵的制服,让人觉得这是个可以撑起一片天的男人。 “寒笙?”孔明看着面前一身正红色喜服,上绣金色凤凰,明媚张扬,犹如寒笙那个人。 原来,寒笙最适合的是火红的长裙,而不是上将制服。 在星际中,寒笙就像是个异类。 她一直都是热情如火,就算是千篇一律的生活,她也能活出多姿多彩。 这是他第一次看寒笙穿皇家上将军装以外的服饰,不同于平日的英姿飒爽,雷厉风行。 今天的寒笙柔美动人,脸上带着小女儿家的娇羞。 孔明不懂,这抹娇羞是为何意? 他整个人就如同一台设计精密的仪器,最大的作用就是思虑周全,保证星航的顺畅。 他没有多余的感情,也理解不了寒笙突如起来的变化。 画面变换,黑洞永远是星际航行中最大的破坏者,它吞噬一切,泯灭一切生命。 就连寿命悠长的蒂斯人都对黑洞无可奈何。 一双温热的手,一身火红嫁衣的她在黑洞吞噬之际推开了他…… …… 猛然惊醒的诸葛亮,喘着粗气,事隔多年,他夜夜被梦魇所扰。 寒笙,他想问寒笙一句,当日为何要救他。 诸葛亮站起身来推门走了出去,时值隆冬,天气严寒,彤云密布。 忽然朔风凛凛,瑞雪霏霏。山如玉簇,林似银妆。 山不高而秀雅,水不深而澄清。 地不广而平坦,林不大而茂盛。 猿鹤相亲,松篁交翠。 在那危难之际,他通过空间虫洞来到这个落后而又古老的时空。 随他一起到来的,还有寒笙。 不过,如今的寒笙,再也不是当初的寒笙。 宇宙黑洞的力量神秘莫测,寒笙虽未被完全吞噬,但也成了婴儿般的模样。 没有记忆,无法言语,只是牢牢的抱着他不撒手。 没有办法,他只好带着她一起来到了这方时空。 “阿嚏”身后弱弱的打喷嚏声,让诸葛亮的身子僵了僵,动作不经大脑,下意识就关上了草庐的大门,堵住了门外的凛冽寒风。 是啊,他差点儿忘了,寒笙如今受不住这样的冬季。 诸葛亮转身,看向在床上睡得云里雾里,小脸红扑扑的寒笙,叹了口气。 他从未想过,他和寒笙大婚过后的相处场景竟然是这样的。 “……”安乔睁开眼睛,看着床边的美人儿眨了眨眼睛,好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安乔失去了记忆,她忘记了她自己,忘记了她在星际身为寒笙的日子,忘记了曾经为了离孔明更近一些拼命成为皇家上将的经历。 同样的,她也忘记了,大婚当日,为救孔明被黑洞吞噬的事情。 她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知道自己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面前好看的男子。 这就是黑洞的强大所在。 她有基本的生活常识,却不知自己是谁,这说不清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她清楚自己不是普通的婴儿,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漂亮哥哥给她起名叫寒笙。 北潮默萧,南汐寒笙。 这是个凄凉至极的名字,萧瑟荒凉。 寒笙伸手戳了戳诸葛亮的面颊,冷冷的,没有一丝温度。 她有很多的问题想问,可是却不会说话。 漂亮哥哥的脸很滑,除了有些冰凉,摸起来很舒服。 脸上痒痒的,诸葛亮下意识的握住了寒笙的手,被冰凉包围,寒笙打了个寒颤。 诸葛亮猛的松开,是啊,他差点儿忘记了他异于常人的温度。 他的体温,就像他的性格,冷漠,不近人情。 寒笙眨眼,漂亮哥哥这是生气了吗? 诸葛亮看的分明,也透彻的读懂了寒笙的意思。 “我没有生气,只是我的手很冷,所以……” 他本是蒂斯星系的第一天才,绝代智谋,可是此刻说起话来却有些凌乱。 第五十章天下如棋,一步三算(二) (二) 他自幼性子清冷,沉迷于传说中天书残篇的研究。 起源,发展和灭亡。 于他而言,知识的起源,宇宙的奥秘对他有更大的吸引力。 从一名普通的蒂斯人,到后来的星航指挥官,他一直是孤身一人。 虽有不少女子倾慕他的荣耀,但都在他的不假辞色下退缩了。 只有寒笙,那是个热烈如火的女子,在蒂斯星系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其实,他关注过她,不为其他,只是因为这是蒂斯星系唯一的皇家女上将。 有他的地方,总有她的身影。 直到他冷漠的开口,说此生都不可能喜欢她。 寒笙爱一个人的方式就像是她的性格,炙热的温度就像是要把人烤化一般。 被他直言拒绝之后,寒笙留下一句,她定会冠上诸葛的姓氏便离开了。 这次一离开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她荣耀归来,以剿灭虫族的滔天功劳,换取了陛下的赐婚旨意。 “孔明,我说过,此生你只能是我的。” 这是寒笙拿着圣旨,一袭皇家上将制服,志得意满对他说的话。 其实,他心中并没有觉得讨厌,他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罢了。 到现在,他还记得寒笙当时笑靥如花,顾盼生辉的模样。 他一直都知道,寒笙是个异类,一个不同于蒂斯星系所有人的异类。 简单,快乐,满足。 “啊啊啊……” 还冷吗?这是寒笙想问的问题,只可惜她现在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婴儿。 小小的手掌紧紧的贴着诸葛亮的手,似是想把他的手包裹其中,让他暖和一些。 一边哈气,一边轻轻的搓着。 孔明的身子有些僵硬,奶香气充斥着鼻尖,让他一贯清醒睿智的大脑有些迷糊。 “寒笙。”孔明的喉腔微微震颤,寒笙二字吐口而出。 照顾一个婴儿是一种陌生的体验,尤其这个婴儿还是当初的寒笙所化。 他们有婚约,只差那最后的拜堂成亲就会成为夫妻。 寒笙眨眨眼,有些不明所以。 肉肉的脸蛋上嵌着一双如同黑曜石一般明亮的眸子,一闪一闪,长长的睫毛打下一处处阴影。 以前的寒笙眼神是执著而又热烈的,仿佛他就是她存在的唯一理由。 蒂斯人历史悠久,回溯起来,没有人能够清楚的说明自己的来历。 比如他自己,从他有记忆以来便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之后一把扇子,一个聪颖的头脑陪着他。 他没有人类的温度,没有人类的情感,但却可以一步三算,世间事尽在掌握中。 如今寒笙的眼中再不见对他的执著,唯余清澈和迷茫。 “寒笙,如果有需要记得喊我。”孔明收回自己的手,淡然自若的回到了木桌面。 草庐看着虽简陋,但陈设却处处精致。 书香墨汁中,梅花的袅袅香气飘散在房间中,让人心旷神怡。 寒笙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时而奋笔疾书,时而微微蹙眉,时而又眼睛一亮的男子,慢慢的看痴了。 男子有精致的容貌,谈吐优雅,举止得体,找不出一丝缺点。 圣人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可是面前的男子就是一个理想环境下的完美人。 寒笙的视线,诸葛亮自然能够感知,可是他却没有放在心上。 ……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寒笙慢慢长牙了,会说话了,当然也能调戏孔明了…… 几年的时间,寒笙心中对孔明的陌生和忌惮早就消失不见。 虽说孔明依旧冷冰冰的,是个十足的大冰块,但是对寒笙的照顾却是无微不至。 “孔明,孔明,给我编发。” “孔明,孔明,给我穿衣。” “孔明,孔明……” 这就是寒笙的日常,一切能够麻烦孔明做的事情,她绝对不动手。 她虽没有记忆,但是她有成年人的思维。 在她心中一直有一道强烈的声音在告诉她“面前这个人是她的,也只能是她的。” 她不明缘由,但她知道这是强烈的占有欲。 她把占有欲归结为喜欢。 正在做羹汤的孔明无奈的叹了口气,却没有丝毫不耐或者恼怒。 三年多的时间,他把照顾寒笙当成了自己的责任。 寒笙因他成了这般模样,所以这是他的责任,不容推卸。 只是,他并没有想过,为什么一向冷清冷心的他为何会处处宠溺寒笙。 不,他还不知宠溺这个词。 “等等,桃花羹马上就好了。”孔明有条不紊的把桃花羹装好,然后整理好仪容才离开。 “吧唧。”穿着一身中衣,娇娇小小的寒笙站在床上,肉肉的胳膊像洁白的莲藕攀在孔明的脖子上。 “早安吻。” 寒笙笑眯眯的,大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就像是一只偷吃到葡萄的小狐狸。 对于寒笙的接近,甚至是所谓的早安吻,午安吻,晚安吻,孔明早已习惯。 谁让寒笙刚刚会爬第一件事情就是亲了孔明满脸口水呢。 相比起以往的粗暴,如今的蜻蜓点水,孔明已经很知足了。 “孔明,我好看吗?”安乔坐在孔明怀里,任由孔明为她梳头,然后日常一问。 “好看,世界上寒笙最好看。”本是最亲密的对话,可是经由孔明的口说出来就如同机器一般平铺直叙,没有感情。 对于诸葛亮来说,这确实是违心之言。 对着一个胖乎乎,白嫩嫩就像是个糯米团子的小姑娘,他确实想象不出哪里好看。 嗯,只能说肉肉的,手感不错。 “孔明,你一点儿都不真诚,重新回答。”寒笙转过身,吸了吸小鼻子,眼眶秒红,一言不合就要落泪。 诸葛亮满头黑线,这出戏每天一场,真的好吗? 谁来告诉他,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寒笙上将,为什么小时候这么爱耍赖。 “孔明,我就知道你不喜欢我。” “你养我就是迫于无奈,逼不得已,是不是?” 寒笙的眼眶中蓄满泪水,浓浓的鼻音,哄哄的眼睛,看起来委屈极了。 滚烫的眼泪咋在孔明的手背,让他有些惶恐。 “喜欢,喜欢。” “既然喜欢我,那就不能喜欢别人。” 第五十一章天下如棋,一步三算(三) (三) 声音中浓浓的哭腔,不停的抽噎着,肉肉的脸蛋已经覆满泪水。 “嗯,不喜欢别人。” 也不喜欢你,这是诸葛亮的未竟之言。 喜欢是什么,他不知道。 寒笙可不管诸葛亮什么没说出来的话,她只管她听到的。 “拉钩。”竖起小拇指,对着孔明嘟了嘟嘴,小模样傲娇的不行。 脸蛋本就白白胖胖的,这一嘟嘴更像是个糯米团子了。 圆圆滚滚的,让人看见就很有食欲。 明明脸上还有未干的泪滴,可是眼睛已经愉悦的眯了起来,让孔明想到了低枝拂潭,凋烟泣露的复杂美和朦胧美。 他不擅长喜欢美,但是擅长分析美。 他有心情去探究为何而美,至于那个人又与他何干呢? (孔明小哥哥,你这么无悲无喜,无欲无求,比机器人还机器人,是会失去我们的安乔小姐姐的。) “孔明,你不拉钩,是不是想反悔。”寒笙轻哼两声,一秒变脸,楚楚可怜变为了凶神恶煞。 撒娇卖萌路线走不通,她就变身江湖恶霸。 ╭(╯^╰)╮ 三十六计,七十二变,就不相信拿不下孔明小哥哥,她可是要做大总攻的人。 小小波折岂能阻挡大总攻前进的步伐,她的目标可是星辰大海。 山不就我我就山,迟早要把山推倒。 见孔明迟迟没有动作,寒笙拉起他的小拇指摁了上去,然后还十分占便宜的摸了几下。 嘶……好冷。 寒笙觉得为了美色她还真是拼了,孔明小哥哥的身体就跟千年玄冰似的,每占一次便宜,就得打哆嗦半天。 世界上有她这么苦逼的人吗? 有,那就是孔明小哥哥。 这么极致的冰冷,奇怪的身体,如果没有她的孜孜不倦,苦苦追寻,小哥哥岂不是要注孤生。 这么美,注孤生好浪费啊。 不过孔明小哥哥的衣服究竟是什么材质做的,竟然能隔绝寒冷,好奇特。 “活该。”孔明看着寒笙因为触摸自己而皱皱巴巴的小脸,脱口而出。 还不等寒笙有所反应,孔明自己倒先愣住了。 寒笙嘴角洋溢着一抹笑意,心底的喜悦犹如泡泡止不住一颗一颗冒了出来。 “孔明,你会幸灾乐祸了哦。” 孔明一般都是面无表情,说话的语调是平的,无论从表情,语气,行为中都感受不到一点情绪。 什么都看得很淡,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没什么欲望。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嗯,孔明小哥哥已经不是淡泊,宁静这么简单了。 整个人犹如一台器材,设定了程序,有聪颖的大脑,缜密的心思,完美的容貌,但是对于感情,他出厂就没有这个部件。 三年多的时间,寒笙在不遗余力的折腾着孔明,让他活的像个人,可是成效不大。 突然听到孔明会幸灾乐祸的反驳她,寒笙的心就仿佛处在暖阳中一般,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 “孔明,我好欢喜。”寒笙娇娇小小,但又白白胖胖的身子支了起来,她觉得这个历史性的时刻需要铭记。 嗯,还有什么比拿下孔明小哥哥的初吻更有价值呢。 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是她不想来一个火辣辣的吻,实在是孔明小哥哥的唇太冰了。 万一亲久了,自己冻死就尴尬了。 对于孔明来说这确实是初吻。 过度的诧异使他忽略了从心口传来的一股暖流直通指尖。 温温热热,这是不属于他的温度。 “孔明,你怎么不害羞呢?”寒笙看着面冠如玉,眼神淡然,面上不见一丝羞涩的孔明,很是郁卒。 不是说越纯情的人越容易害羞吗? 难不成孔明小哥哥的初吻已经被拿下了? 是谁? 哼,这么有胆量敢攀下这多高岭之花,报上名来,接受她滔滔如江水的钦佩。 寒笙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嫉妒了。 “害羞?何为害羞?又为何要害羞?”孔明淡定的拿出锦帕擦去嘴角的口水,一本正经的问道。 蒂斯星系,男女之间并没有太多的规矩,更不用说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了。 “我亲你,你心底没有一点儿感觉吗?”寒笙有些挫败,肉包子一样的脸紧紧皱在一起。 孔明这座山实在是太高冷了,她真的能够推倒吗? 这一刻,寒笙觉得前途漫漫,看不到光明。 孔明闻言沉思片刻,然后郑重其事的摇了摇头,一脸严肃的说“没有感觉。” 这话对寒笙来说无异于又是一次暴击,心碎成了渣渣。 “方才那样,蒂斯星系的长辈与晚辈之间也是时常会发生的。” 寒笙面色难看,孔明下意识的解释道。 “呵呵……”寒笙撇撇嘴,干笑了一声。 “孔明,你是想做我爹爹吗?”寒笙看看自己肉嘟嘟的手,莲藕一般都胳膊和腿,恍然大悟。 现在自己还是个小豆丁,如果孔明害羞岂不就是禽兽了。 哼,再给她十年时间,等她长成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一定要迷死孔明。 孔明:孩子,究竟是谁给了你这样的自信,能成为大美人,还倾国倾城。 安乔:我为自己带盐,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爹爹?”孔明凝眉,声音纯净清冷,带着淡淡的疑惑。 他虽是星航指挥官,但寒笙的身份丝毫不比他逊色,甚至在功劳方面还略胜一筹。 所以,就算是他亲手养着寒笙,也从没动过让寒笙喊自己爹爹的念头。 “寒笙,等你长大自会恢复记忆的。”孔明的言外之意就是现在别作,否则他日回想起来你会忍不住撞墙。 “孔明,我们以前认识多少年了?”寒笙心下一疼,微微有些酸涩,就好似有密密麻麻的小刺在扎着她的心,让她喘不过气。 “上百年了吧。”这个上百年是指寒笙亲自站在他面前第一次郑重其事的告白。 “那你喜欢过我吗?” “那百年间哪怕有一丝动心也好。”寒笙的声音中带着小心翼翼的期盼。 她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卑微过,甚至想着对方能够骗骗她也好。 很可惜,她面对的人是孔明,就注定了她会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