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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狱卒

    星月之下,男人对饮,本应是一副豪迈之情。


    白衣人与梅潇焉对饮,却处处透着玄机。


    “你猜,我为什么要请全城的人看万秋露唱戏?”


    白衣人明明说要告诉梅潇焉一个秘密,他却率先问起了问题。


    “为了你那无聊的面子。”


    梅潇焉与白衣人碰壶饮酒,看似和气,嘴中却丝毫不客气。


    “有的时候,要面子,并不是一件无聊的事。”白衣人将酒喝的有滋有味儿:“今夜不谈面子,我先告诉你明天要发生的事。”


    明日,万秋露会唱完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出戏。


    谢幕时,天相大变,会降下滚滚震雷。


    震雷落尽时,就是万秋露告别人间时。


    白衣人谈着别人的生死,好像吃下酒小菜那么容易。


    “我不管你是谁,你若敢动万秋露一根寒毛,我会调皇家刺客追杀你!”梅潇焉说的咬牙切齿:“我向你保证,我有这个能力。”


    梅潇焉狠狠的威胁,却逗笑了白衣人。


    “你以为告别人间就是死去?”白衣人无奈的摇头,不断的做笑:“只因为你忘了你是谁。”


    之前,梅潇焉对白衣人打了江湖切口,白衣人说他听不懂。


    此刻,白衣人对梅潇焉说出这样的话,换做梅潇焉不懂。


    还好,白衣人没有让梅潇焉继续猜,直接说清意思:“人人都有前世今生,今夜,我想告诉你,你的前生是谁?”


    白衣人说的话实在离谱,梅潇焉本想笑,但想了想,他之前能起死回生,又能隔空摄物,便收起唇边的讥讽,任他继续说下去。


    你的前生,是地府的判官。


    一双判官文武笔,判尽天下生与死。


    你之所以无师自通书画,提笔妙绝丹青,皆因为是旧故难弃。


    你之所以身轻如燕,武功俊秀,皆因为是前生的印记。


    简简单单几句话,说清了梅潇焉的前世今生。


    白衣人饮酒时,梅潇焉破声大笑,似乎听到了天下最好笑的笑话。


    “你究竟是算命的,还是说书的?”


    梅潇焉这样问,分明是他不肯相信。


    “这件事,太过奇异,我本就没指望你能信。”白衣人与梅潇焉轻轻碰了酒瓶,继续饮酒自话:“在你知道我是谁后,也许你会相信。”


    “你是个有钱的疯子。”


    说出这样诡异的话,却毫不脸红,他不是疯子,又该是什么?


    “我是白无常。”


    听到这个答案,梅潇焉笑出了眼泪。


    “如此说,你今夜来寻我饮酒,全因为同僚的情谊?”


    “鬼使与判官,司职各不相同。”白衣人淡淡有笑:“你在接任判官时,我还没到地府任职,何来同僚情谊?”


    “既然你我没有旧故,你何必来寻我的麻烦?”


    梅潇焉痛饮一口酒,厉声质问。


    “谁说,我是为你而来?”白无常似乎笑他自作多情:“我是地府第四代白无常,而万秋露的前身,是地府第三代白无常。”


    “万秋露是我的引路人,我与他,才有真正的同僚情谊。”


    白衣人越说越离谱,梅潇焉一个字也不会信。


    事情涉及秋美,怎叫焉知不担忧?


    梅潇焉冷冷逼问:“既然你与他有情意,又何必故意来戏弄?”


    “只因判官与白无常,有说不清又道不明的缘分。”


    地府阴冷,人人无情。


    自顾贪财,谁管他人?


    在无情地,偏偏有一对有情人。


    第三代白无常是个女身,冷艳高傲,貌美如花。


    时任判官,是个翩翩佳公子,满腹才情,书画双绝。


    佳人碧偶,本应是天作之合,奈何却犯了阎罗王的忌讳。


    阎王贪吃好色,多年来,垂涎于孟女的美貌风情,却无缘染指半分。


    旁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谈情说爱,怎能让他不羞怒?


    阎王卑鄙,用了下三滥的计策。


    阎王给了马面阎王令,让他去判官那里调来一卷生死簿。


    见到了阎王令,判官自然将生死簿交与了马面。


    在马面携着生死簿离开之后,阎王转头就来到了判官府,偏偏要查看刚才那一本被马面带走的生死簿。


    判官拿不出生死簿,却拿出了阎王令,以证自己是按令做事,并未玩忽职守。


    谁曾想,阎王能无赖到这种程度,一把夺过阎王令,将它捏得粉碎。


    “弄丢了生死簿,你还有话说吗?”


    愈加之罪,何患无辞?


    判官低眉轻笑,不再争辩。


    借着判官弄丢了生死簿这一罪名,阎王将判官贬成了狱卒,命他去看守最肮脏的饿死鬼牢笼。


    本以为,就此可以拆散高傲的白无常与肮脏的小狱卒。


    谁知道,白无常对他人依然高傲,唯独对判官不改衷情。


    两人在肮脏的牢笼旁,继续说着情话。


    烹茶煮酒,婉转低唱,似乎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已经将判官贬为了狱卒,还能坑他到什么地步?


    阎王不敢故伎重施,再去陷害白无常,只因她是个女身,怕这么做会得罪了孟女,被孟女笑话他气量狭窄,与女人计较。


    于是,阎王停了黑无常手里的活儿,将勾魂引魄的事都交与白无常去做。


    这样一来,有两个好处。


    一是白无常再没有时间与判官相会。


    二是白无常可以早一点收魂三万万,待她任期届满后,两个人不就自然分开了吗?


    阎王的第一个目的没有达到,白无常拼着每天只睡两个时辰,也要到地狱里陪判官饮酒笑谈。


    阎王的第二个目的,却无论如何也会达到,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勾魂三万万的数字,很快就到了。


    女无常选好了接班人,即将离任。


    她选择了再次轮回人间。


    阎王当然懂她的小心思,轮回就有生死,她死后,魂魄再归地府时,可以与判官再见一面。


    阎王恶毒,怎会随她的心意?


    不是要轮回吗?那就让你世世投为男儿身。


    看你们再见面后,能搞出什么花样?


    一晃经千年,判官看守的牢笼里的饿死鬼,都已受完了苦难,终于能脱离鬼道,再次轮回。


    被贬为狱卒的判官,任期也满。


    阎王只能管地府里的事,他们轮回人间后,自然不再受阎王的管束。


    不过,想姻缘圆满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白无常再次轮回时,阎王依然将她投了男胎。


    就是当今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


    白无常讲完了这个故事,扬眉笑问梅潇焉:“难道你第一次见到万秋露时,心里没有一点点爱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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